报关报检实验报告参考通用范本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内部编号:AN-QP-HT867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Let All Personnel Enhance The Executive Power, Avoid Self-

Development And Collective Work Planning Violation, According To The Fixed Mode To Form Daily Report To Hand In, Finally Realize The Effect Of Timely Update Progress, Quickly Grasp The Required Situation.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报关报检实验报告参考通用范本

报关报检实验报告参考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报告文件可用于为规范管理,让所有人员增强自身的执行力,避免自身发展与集体的工作规划相违背,按固定模式形成日常报告进行上交最终实现及时更新进度,快速掌握所需了解情况的效果。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一、实验目的

1、了解报关报检的知识,扩充书本上的知识,从实际的案例中学习,提高自身的知识缺陷。

2、了解报关报检的单据的制作。

3、了解一些案例知识。

二、实验要求

通过网站的在线学习,学会报关报检的流程,能够理解各种环节中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单据的作用和填写。

三、实验步骤

1、通过网站浏览相关内容学习。

2、了解进出口的报关报检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流程。

3、了解内容后提交实验报告。

四、实验内容

(一)、报关的流程

报关流程报关是履行海关进出境手续的必要环节之一。

指的是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货物和物品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通过海关监管口岸时,依法进行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的过程。

报关涉及的对象可分为进出境的运输工具和货物、物品两大类。

由于性质不同,其报关程序各异。运输工具如船舶、飞机等通常应由船长、机长签署到

达、离境报关单,交验载货清单、空运、海运单等单证向海关申报,作为海关对装卸货物和上下旅客实施监管的依据。而货物和物品则应由其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货物的贸易性质或物品的类别,填写报关单,并随附有关的法定单证及商业和运输单证报关。

如属于保税货物,应按“保税货物”方式进行申报,海关对应办事项及监管办法与其他贸易方式的货物有所区别。

进出口商向海关报关时,需提交以下单证: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

税专用报关单。

2、货物发票。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结算方式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

3、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在正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退还报关贡,凭此提货或装运货物。

4、货物装箱单。其份数同发票。但是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

5、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切出口货物报关时,应交验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将核销编号填在每张出口

报关单的右上角处。

6、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

7、其它有关单证。包括:

(1)经海关批准准予减税、免税的货物,应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证明,北京地区的外资企业需另交验海关核发的进口设备清单;

(2)已向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的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

(二)、报检的相关知识

报检注意事项

1、报检资格

一、报检单位首次报检时须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和政府批文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取得报检单位代码。其报检人员经检验检疫机构培训合

格后领取"报检员证",凭证报检。

二、代理报检单位须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其报检人员经检验检疫机构培训合格后领取"代理报检员证",凭证办理代理报检手续。

三、代理报检的,须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委托书,委托书由委托人按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格式填写。

四、非贸易性质的报检行为,报检人凭有效证件可直接办理报检手续。

2、报检范围

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

二、输入国家或地区规定必须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书方准入境的;

三、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检验检疫的;

四、申请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或一般原产地证的;

五、对外贸易关系人申请的鉴定业务和委托检验;

六、对外贸易合同、信用证规定由检验检疫机构或官方机构出具证书的;

七、未列入《检验检疫商品目录》的入境货物经收、用货单位验收发现质量不合格或残损、短缺,需检验检疫局出证索赔的;

八、涉及出入境检验检疫内容的司法和行政机关委托的鉴定业务;

3、报检证单的更改

(1)报检人申请撤销报检时,应书面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办理撤销手续。

(2)报检后30天内未联系检验检疫事宜的作自动撤销报检处理。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重新报检:

A、超过检验检疫有效期限的;

B、变更输入国家或地区,并又有不同检验检疫要求的;

C、改换包装或重新拼装的;

D、已撤销报检的。

(4)报检人申请更改证单时,应填写更改申请单,交附有关函电等证明单据,并交还原单证,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更改手续。

(5)品名、数(重)量、检验检疫结果、包装、发货人、收货人等重要项目更改后与合同、信用证不符的,或者更改后与输出、输入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规定不符的,均不能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