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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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文件
民大校发﹝2007﹞72号———————————————————————
关于印发《中央民族大学
课程建设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课程建设工作是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基本保证,需要举全校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之力共同推动。为进一步规范、深化学校课程建设工作,配合评建工作,学校决定对课程建设工作实施专项检查,并制定了《中央民族大学课程建设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遵照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教务课程建设实施方案通知
中央民族大学学校办公室2007年3月23日印发中央民族大学课程建设工作
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课程建设是我校教学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以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的课程,才能有效地保证教学质量的提高。2006
年,学校制定发布了关于课程建设工作的一系列文件,并决定于2007年开始加强对课程建设特别是合格课程建设的经费投入。为了进一步深入开展课程建设工作,切实加强课程的内涵建设,提高建设经费等资源利用的有效性,做好课程建设的检查与验收工作,在《中央民族大学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管理条例》(民大校发[2005]181号)(以下简称《管理条例》)、《中央民族大学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管理条例补充规定》(民大校发[2006]141号)、《中央民族大学合格课程验收核准基本程序》(教发[2006]21号)(以下简称《验收核准程序》)、《中央民族大学校级精品课程评选暂行办法》(民大校发[2006]415号)(以下简称《精品课程评选办法》)等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1.通过专项检查与验收工作,推动课程建设工作的加速开展,优化整合学校课程资源,建立起富有成效的、符合我校办学目标的课程体系,推动良好的课程建设工作运行与质
量监控机制的形成;
2.使课程建设工作更加科学化,强化加强课程内涵建设的质量意识,内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通过有效的课程建设工作推进教学质量内部保障机制的形成;
3.通过推动课程建设工作,树立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教育教学理念和人才培养观念,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保证学生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的提高,提升人才培养的质量。
4.推动网上课程平台建设,实现优质课程资源的充分共享。
二、预期目标
1.2007年中下旬,力争将我校各专业的所有必修课程和公共必修课程建设成为合格课程;
2.积极推动校级优秀课程建设项目、校级精品课程建设及评选工作,抓好北京市及国家级精品课程的申报工作,重点发动院系切实做好申报的相关准备工作;
3.初步建立网上课程建设平台,全面实现课程建设的基
本内容、教改成果、校级及北京市级精品课程的展示工作,鼓励教师尽快使用网上教学平台;
4.争取通过网上课程平台的建设,实现部分公共选修课程的网络教学工作;
5.进一步完善课程建设工作的质量监控与保障机制。
三、检查与验收工作总体安排
(一)合格课程检查与验收工作
1.合格课程属课程建设的基础工作,且所占比例较大,课程建设工作专项检查工作在对各项课程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将重点结合合格课程建设验收工作进行;
2.校级优秀课程立项项目建设仍按《管理条例》进行管理与质量控制,包括组织申报与审定、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
3.公共必修课程建设以校级教改立项方式重点建设,按《中央民族大学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管理条例》(民大校发[2005]180号)进行管理;
4.校级精品课程仍按《精品课程评选办法》进行评选,包括申报与评审,推荐参加北京市及国家级精品课程评选等;
5.公共选修课程体系是学校整体课程体系相对独立的一个子系统,主要为学分制和通识教育服务,本次检查进行基本教学规范层面的检查,深入检查工作另以专项工作方式进行。
(二)加强新办专业课程建设工作的检查
新办专业的办学质量直接影响我校的整体办学质量的高低,而通过狠抓课程建设工作,能从内涵上切实保证新办专业各层面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因此,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将在整体检查与验收的基础上,加强对各教学单位新办专业课程建设情况的检查。
(三)课程建设工作专项检查与验收工作分三大步骤
1.2007年3-4月,完成各专业所有必修课程的教学大纲,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课件、习题集(库)、案例集(库)、参考文献目录等教学文件的验收工
作(见附件1、2);
2.2007年3-7月,学院验收、提请教务处抽检、备案,完成80%以上的专业必修课程验收工作(见附件3、4、5);
3.2007年8月下旬,以抽查方式补充完成因客观原因推迟验收的少量专业必修课程的验收工作。
附件1:教学大纲检查实施方案
附件2:教学大纲检查专家评议表
附件3:合格课程验收检查实施方案
附件4:院(系)合格课程验收工作计划
附件5:中央民族大学合格课程验收表
附件1
教学大纲检查实施方案
教学大纲是每门课程的纲领性文件,能够直接体现课程开设的意义、目标与具体内容设置,是课程建设的根本基础。根据学校在2006年课程建设的精神,课程建设工作应与2006年新版培养方案的修订相结合,充分体现人才培养目标,加强实践教学,着重学生的基本能力和创新意识培养。为推进教学大纲的进一步修订完善工作,特制定本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内容
(1)教学大纲的格式
统一按教务处于2006年3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学大纲、授课教案及课程简介基本格式的通知》中对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撰写,具体内容应包括:课程性质、课程的知识与能力培养目标、课程内容(重点、难点)、教学方法与手段、实践教学环节设计、评价与考核方式改革、教学参考资料等;
(2)教学大纲重要条目的质量内涵
统一按教务处于2007年3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教学大纲建设内涵的通知》精神进行完善、调整。重要观测点为:
①课程目的与任务
应根据2006年新版培养方案精神,充分体现本课程与培养目标之间的联系,本课程与课程体系之间的关系,本课程与先修或后续课程之间的联系,本课程的知识与能力培养目标,本课程的实践教学目标及实践环节的设计,对于实践能力培养的作用等。
②实践环节设计
实践环节设计的目的明确,体现人才能力培养目标。
③考核方式
通过考核方式的设计,应表明课程的质量标准以及学生学习效果检测的方法。
二、检查时间安排
1.各院系组织各教研室及教师,根据本方案精神进一步审定、完善各专业所有必修课程教学大纲,调整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的教学大纲,2007年3月28日前以院系为单位统一将文字版9份、电子版1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