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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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篇安全岗位工作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明确了学校各级领导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

第三条校长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分管安全副校长对安全工作应负主要领导责任。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的各级副职在各自主管的业务工作范围内负责相应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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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各职能部门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

全工作职责。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学校的每个职工都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工作。

第二章学校主要岗位安全工作职责

第四条校长

1.宣传、贯彻和落实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对本校的职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⒉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七项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⒊领导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根据学校安全工作情况,适时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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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安全会议,研究安全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办法,对安全工作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⒋坚持安全管理“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教学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⒌批阅、批示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请示报告,审批安全工作经费,决定安全工作奖惩。督促检查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教学工作及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6.建立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把安全工作纳入各部门、个人履职考核,调动全体教职工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7.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学生权益和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8.协调所属街道、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城管等部门,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

9.组织指挥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对伤亡事故及机损、海损事故的调查处理,审定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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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党总支部(支部)书记

1.协助校长管好学校安全工作,校长不在校期间,履行校长岗位安全职责。

2.对单位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工作方针、政策起监督、保证作用,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3.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单位安全工作中的作用,教育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

4.总结推广安全工作先进经验,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评选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的重要内容。

5.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工作的各种思想问题。发生事故后,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恢复生产的思想工作。

6.检查、督促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六条安全工作副校长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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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主要领导责任。负责安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

3.定期组织并参加安全工作大检查,督促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4.协助校长处置应急突发事件,参与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5.及时批阅、指示、办理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请示、报告,传达贯彻并组织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决定、指示与会议精神,协助校长或受校长委托主持召开安全例会。

6.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7.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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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负责督导落实。

8.定期指导组织培训学校师生,开展各类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

9.协助校长协调所属街道、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城管等部门,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第七条教学副校长

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是学校教学、实习、实训活动中的安全责任人;负责在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和教育。主要安全职责有:

1.督导全校教师遵守各规章制度。防止学生授课活动期间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对必须在校外进行的教学、实习活动要认真审批。制定安全措施,确保教学、实习活动安全进行;

3.督导全校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督导教师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认真落实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工作方面的安全规定,依法执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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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完善校园学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6.组织指导开展交通、消防、治安、安全用电等方面的安全宣传及法制教育。

7.指导做好对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落实具体帮教措施。

8.配合政法部门妥善处理在校学生违法案件,妥善处理校园内发生的严重违规违纪问题。

第八条后勤副校长

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是学校设施设备、建筑物等固定资产的安全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有:

1.组织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做好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对学校建筑物、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组织对食堂、超市的管理,确保学校食品及饮用水安全;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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