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劳务派遣人员为正式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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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工转正管理办法(定稿)

劳务工转正管理办法(定稿)

附件:劳务派遣人员转化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拓展公司人力资源开发渠道,进一步激发劳务派遣人员(以下简称“劳务工”)的工作积极性及责任感,更好地为公司的稳步发展做贡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劳务工是指与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的劳务派遣单位派往公司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劳务工转化(以下简称“转化”)指的是由劳务工向公司劳动合同制职工转化,即由劳务派遣人员转化为公司直接招聘人员。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四条公司成立劳务工转化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定委员会”),具有对劳务工转化相关事项的决定权,一般不少于11人。

主任:总经理副主任:常务副总经理成员:公司其他领导、生产安全部部长、综合管理部部长、党群工作部部长及公司中级职称以上(含技师、高级技师)人员(根据当年申报转化的劳务工的情况进行甄选)。

第五条劳务工转化评定委员会下设劳务工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定劳务工转化相关制度,提出劳务工转化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劳务工转化工作。

第三章转化条件第六条年龄要求:生产岗位及生产辅助岗位劳务工男性年龄不超过45(截止年底,下同)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管理岗位劳务工年龄不超过40周岁。

第七条文化程度要求:生产岗位劳务工要求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生产辅助岗位劳务工要求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管理岗位劳务工要求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第八条在公司工作满2年(截止年底,下同)及以上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具备转化资格(当年未转化的,在满足前款的条件下,资格可保留一年)。

(一)被集团公司评为优秀劳务工的。

(二)连续两年被公司评为优秀劳务工的。

(三)为防止和杜绝质量、设备、安全、环境污染等事故发生,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本人申请并由相关职能部门核实的。

(四)在抢险救灾、保护公共财产、维护社会公德中表现突出,为公司赢得较高声誉,被集团公司或市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本人申请并由相关职能部门核实的。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务派遣人员是指劳动者与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合同,由劳务派遣企业安排其到用工单位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劳务派遣人员的用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用工义务,劳务派遣企业应当按照用工单位的要求、劳动者的意愿和国家相关规定开展劳务派遣活动。

第四条劳务派遣企业应当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第五条劳务派遣人员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待遇,包括工资、福利、保险等。

第六条用工单位不得因劳务派遣人员的性别、年龄、国籍、宗教信仰等因素歧视其权益。

第七条劳务派遣人员应当获得与其工作内容相匹配的岗位,用工单位不得安排劳务派遣人员从事与派遣岗位不符的工作。

第八条用工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工作保护措施,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三章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第九条劳务派遣企业应当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派遣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劳务派遣企业应当严格按照用工单位的要求选择和推荐劳务派遣人员。

第十一条劳务派遣企业应当定期收集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意见,及时与用工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

第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及时向劳务派遣企业提供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情况和工资支付情况。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劳务派遣企业和用工单位,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劳动派遣合同模板2. 劳动派遣人员工资支付清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务派遣:指劳动者与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合同,由劳务派遣企业安排其到用工单位工作的人员的一种用工方式。

2. 用工单位:指接受劳务派遣人员工作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3. 劳务派遣企业:指以从事劳务派遣为经营目的,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保障用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之间的用工关系。

第三条劳务派遣用工应遵循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维护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劳动权益。

第二章劳务派遣公司的要求第四条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公司应具备合法的运营资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五条劳务派遣公司应建立健全用工管理制度,明确用工程序和要求。

第六条劳务派遣公司应及时向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提供与用工相关的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

第七条劳务派遣公司应对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其职业技能。

第三章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权益保障第八条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应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工作待遇和福利,并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第九条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有权了解用工合同内容,包括工作岗位、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并签订合法、有效的用工合同。

第十条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享有休假、加班、调休等合法权益,并应按照规定获得相应的报酬。

第四章劳务派遣用工合同管理第十一条劳务派遣用工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薪酬、工作小时数等。

第十二条劳务派遣用工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双方签订,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劳务派遣用工合同的变更、解除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双方应协商一致,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第十四条劳务派遣用工合同到期后,若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继续从事用工工作,应重新签订合同。

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务派遣:指劳务派遣公司将其招聘的劳动者派遣给需求方单位,由需求方单位根据劳务派遣合同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劳务费的用工方式。

2. 劳务派遣公司:指经相关部门批准,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指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派遣给需求方单位的劳动者。

第六章结尾1. 本文档涉及附件:无。

国企劳务派遣转正式员工方案

国企劳务派遣转正式员工方案

x'x'x有限公司劳务派遣转正式员工方案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劳务派遣员工的用工管理,持续拓展择优选聘人才的通道,建立公平公正的劳务派遣人员转正评估及选录机制,激励在司服务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满足公司业务用人需求实际。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在岗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

三、遵循原则(一)“合规管控、统筹管理”原则。

依据国家法规,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的规范管理,统筹规划派遣岗位范围,严格监督和控制派遣用工比例,确保合法合规,控制用工风险。

(二)“稳定队伍、优化结构”原则。

通过转正式评估和选拔录用工作提高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稳定员工队伍,成为正式员工队伍有益的补充,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

(三)“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原则。

从公司人力资源现状和业务用人需求出发,将敬业勤勉、技能突出、业绩优秀的劳务派遣人员作为转正式选拔优先录用的对象。

(四)“公开公平、客观公正”原则。

各部门须参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标准做好转正式评估、申报、审核、审批等重点环节工作,确保公平公正有序开展。

(五)“有效激励、发挥导向”原则。

通过选拔机制使劳务派遣人员有奔头,激励引导其通过自身努力扎根岗位、勤奋上进,畅通专业技能提升和职级晋升通道。

四、基本要求(一)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身体条件及健康状况符合岗位工作的需要。

(二)认同公司企业文化,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三)通过公司试用期考核后的转正派遣人员。

(四)诚实守信、敬业履责,无不良从业记录,未受过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专业知识技能突出,绩效优秀,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注重团队合作。

(六)获得公司或区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的优先。

(七)公司关键、核心岗位优先。

(八)有中高级职称、职业资格认证或专业技能证书者优先。

(九)由领导班子提名并由党支部会议审议通过的人员。

五、岗编设置根据公司发展需求制定整体岗编计划与年度入编计划,每年根据入编计划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劳务派遣人员转正选录工作,具体时间以人力资源部通知为准。

劳务派遣人员转正管理实施细则

劳务派遣人员转正管理实施细则

劳务派遣人员转正管理实施细则一、目的为了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充分提高劳务派遣人员工作积极性,增强派遣员工的归属感与向心力,公司决定将劳务派遣队伍中的骨干和优秀人员录用为公司正式员工。

为明确选拔标准,规范选拔程序,严格工作纪律,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适应范围本管理细则适用于所有工作对象为**公司的劳务派遣人员。

三、原则1、坚持“稳定队伍、优化结构”的原则,通过选拔录用工作,稳定员工队伍,不断优化公司人力资源结构。

2、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的原则,从公司人力资源现状和需求出发,重点将文化程度高,专业技能强,工作表现好,热爱企业的派遣员工作为选拔录用对象。

3、坚持“公开公平、客观公正”的原则。

对照规定条件,做好申报、审查、考试、公示等重点环节工作,公开各阶段进展情况,接受广泛监督,确保选拔录用工作公平有序开展。

4、坚持“有效激励、发挥导向”的原则,通过选拔录用工作,使广大派遣人员有信心、有奔头,鼓励引导其通过自身。

四、转正要求和条件(一)基本要求:1、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五年及以上(即男55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对于劳动强度较大的岗位,可根据实际确定年龄要求。

2、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公司员工义务;3、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4、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奉献精神;5、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表现良好;6、未受过公司的小过警告以上的处分、无旷工2天以上,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员工7、未出现过重大生产质量事故的员工(二)其它条件学历方面:1、大专以上学历,本企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2、高中或同类学历,本企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3、初中学历,本企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的;技能方面:1、具有专业技能资格证书,且本企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

获得奖励方面:1、个人获得公司评选的优秀、先进等光荣称号或大功以上奖励的;2、合理化建议、技改或其它对公司发展产生贡献的;3、获得市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劳模、标兵、五一奖章等)的;4、参加市及以上职工技能竞赛,个人获得前三名的。

劳务派遣转正式员工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转正式员工管理办法

5.4.2.2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相关专业部门和分公司组成笔试、面试小 组,对各单位推荐人员笔试合格后组织面试,形成考评结果,报集团公司总裁办 公会或领导审批。
5.4.2.3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总裁办公会议纪要或审批结果,下发正式 录用通知。
5.4.3 通知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 5.4.3.1 项目公司根据录用通知,通知录用人员报到,办理入职手续,根据 《国能生物发电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签订劳动合同及《入 职承诺》、《离职协议》等相关协议。 5.4.3.2 录用人员在本单位的各类薪酬待遇的起始时间及入职、工龄等起始 时间均为报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开始计算。 5.5 其他 5.5.1 项目公司制定的选拔方案或办法、形成的公示文件及公示结果、形 成的推荐材料及相关录用通知的复印件需存档备查。 5.5.2 项目公司须及时总结经验,修改完善选拔方案或办法以及本单位的 选拔程序,以供下一年更好地选拔人员。 5.6 附则 5.6.1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5.6.2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6 记录 7 附件 7.1 选聘劳务派遣人员为正式员工的推荐表(内部招聘推荐表) 7.2 各单位推荐拟录用为正式员工的劳务派遣人员信息汇总表 7.3 劳务派遣人员选聘为正式员工的工作流程图
5.2.2.3 高中及以下学历者原则上不予推荐。对于特别优秀的,须所在项目 公司提供书面推荐报告材料,详细说明其工作职责、工作表现及突出业绩;同时 在本单位工作满 3 年及以上方可参加选拔推荐。
5.2.3 专业条件 5.2.3.1 生产运行类岗位要求学习专业原则上需对口;取得相关专业资格证 书或上岗资格证书者优先。 5.2.3.2 生产检修类及燃料类岗位要求学习专业可以相关。 5.2.4 其他条件 5.2.4.1 参加选拔推荐人员年龄原则上需在 40 周岁及以下。 5.2.4.2 身体条件及健康状况符合推荐岗位工作需要。 5.2.4.3 专业不对口或高中及以下学历者,必须参加专业笔试或实际操作测 试并及格。 5.3 选拔招聘项目公司劳务派遣人员为正式员工的时间安排 5.3.1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项目公司推荐材料,每年 5 月份分区域开 展一次招聘项目公司劳务派遣人员为正式员工的工作,具体时间由人力资源部根 据工作安排确定。 5.3.2 项目公司须在每年 4 月底完成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选拔推荐工作, 并将相关推荐材料报送至分公司,经审核通过后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5.4 选拔聘用项目公司劳务派遣人员为正式员工的工作流程 5.4.1 项目公司选拔推荐人选 5.4.1.1 项目公司制定公开选拔方案或办法,报分公司审核。 5.4.1.2 根据审核通过的方案或办法,选拔出本单位符合选拔条件的劳务派 遣人员,形成公示文件并在本单位内公示至少 7 天。 5.4.1.3 公示无异议者,形成推荐材料(见附件 1、附件 2)上报,推荐参 加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分公司配合实施的录用各单位劳务派遣人员为正 式员工的笔试和面试。 5.4.2 组织笔试、面试 5.4.2.1 根据符合选拔条件及推荐程序的推荐人员情况,集团公司人力资源 部会同分公司确定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并下发笔试、面试通知。

公司劳务派遣人员转为劳动合同制员工管理办法

公司劳务派遣人员转为劳动合同制员工管理办法

公司劳务派遣人员转为劳动合同制员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分公司劳务派遣管理,充分调动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劳务派遣员工素质,增强劳务派遣人员归属感,提升忠诚度,更好地为公司发展做贡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本《办法》所指的劳务派遣人员是指与公司或项目部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的劳务单位派往公司或项目部工作的人员。

本《办法》所指的劳务派遣员工转为分公司劳动合同制用工 (以下简称“转制”) 是指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分公司缴纳社保,享受企业福利待遇。

第二章基本原则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二) 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的原则。

从公司人力资源现状和需求出发,重点将文化程度高、专业技能强、工作表现好、热爱企业的派遣员工作为选拔录用对象;(三) 坚持“公开公平、客观公正”的原则。

对照规定条件,2做好申报、考试、公示等重点环节工作,公开各阶段进展情况, 接受广泛监督,确保选拔录用工作公平有序开展;( 四) 坚持“有效激励、发挥导向”的原则,通过选拔录用工作,使广大派遣人员有信心、有奔头,鼓励引导其通过自身努力达到转正条件。

第三章组织机构为保证转制工作的顺利实施,分公司成立转制小组,全面负责劳务派遣人员转为劳动合同制员工各项工作,小组成员如下:组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副组长:副总经理 (生产施工) 、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党委副书记组员:分公司机关相关部室负责人转制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转制工作的开展。

第四章条件和要求转为劳动合同制员工的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 男性年龄在 40 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 35 周岁及以下;(二) 中专 (技校) 及以上文化程度;3(三) 劳务派遣到公司工作连续满五年及以上;( 四) 具有专业技能资格证书,达到岗位技能要求;(五) 忠于企业,认同公司文化,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损坏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六) 身心健康,符合公司录用员工体检标准。

【最新】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

【最新】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人员用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用工的管理,维护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派遣人员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劳务派遣公司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含个体经济组织)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派遣人员是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我公司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劳务派遣人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公司对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坚持“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和“合理规范使用、严格控制总量”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主管部门职责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宏观控制、政策制定和监督考核。

第五条其他部门职责(一)各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依据“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原则使用,并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具体管理。

各用人单位的行政负责人为劳务派遣人员用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安全监察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培训及其考试考核,对考核合格人员发放上岗许可证,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保卫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相应注册登记、发放入厂证件、法制教育及有关的治安管理工作。

(四)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使用的法律程序、劳务派遣协议、劳务外包协议的审查及相应的劳动争议处理等工作。

第六条为完成临时性、季节性的工作,或因生产急需而公司定员暂时不能调剂,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可以有条件使用临时用工(使用时间不超过半年)。

第七条标准工程项目(如:XXXXX基建项目,机组设备大、小修等)定额范围之内的工作不得招用劳务派遣人员、临时用工。

第八条正常性的工作岗位和管理岗位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第九条部门定员范围内的工作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第十条劳务派遣人员的使用本着节约、效能的原则,实行专项审批许可制。

劳务派遣转正式用工制度

劳务派遣转正式用工制度

劳务派遣转正式用工制度劳务派遣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务派遣工作人员,通过劳务派遣服务机构将其安排到用人单位工作。

在一定时间内,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务,而并非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逐渐成为现代企业用工灵活的一种方式,但在一些情况下,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也希望能够正式成为用人单位的员工。

因此,劳务派遣转正式用工制度便应运而生。

一、劳务派遣转正的条件1. 通过考核: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一定期限后需通过用人单位的考核。

2. 工作表现优异: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表现优异,得到用人单位的认可。

3. 用人单位需求:用人单位需要长期留用该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且符合用工需求。

二、劳务派遣转正的程序1. 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服务机构协商确定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是否可以转正。

2. 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一旦确定转正,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 向原劳务派遣服务机构申请转正:用人单位需向原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提出转正申请。

4. 备案手续:用人单位需完成相关劳动人事部门的备案手续。

5. 终止与劳务派遣服务机构的合作:转正后,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与原劳务派遣服务机构的合作关系终止。

三、劳务派遣转正的意义1. 稳定用工关系: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转正后,能够稳定用工关系,避免频繁变动。

2. 提升工作积极性:转正后的员工会更有归属感和责任感,提升自身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质量。

3. 提升用工质量:相比于短期的劳务派遣人员,用人单位更倾向于长期留住优秀员工,提升整体用工质量。

通过劳务派遣转正式用工制度,能够为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搭建起更为稳定和长久的用工桥梁,实现双方的共赢局面。

劳动保障部门也应加强对劳务派遣转正的监督和指导,保障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服务机构间的合作和发展。

劳务派遣员工转正制度及流程

劳务派遣员工转正制度及流程

劳务派遣员工转正制度及流程劳务派遣员工转正制度及流程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力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许多企业为了更好地管理人力资源,提升员工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开始引入劳务派遣制度。

而劳务派遣员工转正制度及流程,则成为了企业管理和员工发展的重要议题。

1. 劳务派遣员工转正制度的基本概念劳务派遣员工转正制度是指企业在雇佣劳务派遣员工一定期限后,根据员工表现和工作需求,将其转为正式员工的制度。

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和员工都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要求,以确保转正决策的公平和合理性。

2. 劳务派遣员工转正制度的深度解读在探讨劳务派遣员工转正制度时,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来深入了解这一制度的内涵和实施。

我们可以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分析劳务派遣员工转正的相关规定,以及企业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我们可以结合企业实践和案例,探讨劳务派遣员工转正制度的具体操作和管理经验。

我们还可以从员工个体的角度,分析劳务派遣员工转正对个人职业发展和生涯规划的影响。

3. 劳务派遣员工转正制度的具体流程劳务派遣员工转正的流程包括一系列的程序和步骤,企业需要严格按照规定来执行,以确保转正决策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在这个流程中,可能涉及到员工表现评估、劳动合同签订、薪酬福利调整等环节,企业需要统筹安排,确保每个步骤的顺利进行。

4. 个人观点和理解我的个人观点是,劳务派遣员工转正制度是企业用人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人力资源并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然而,企业在实施转正制度时也需要充分考虑员工的个人发展和权益,避免出现不公平和不合理的情况。

总结回顾通过对劳务派遣员工转正制度及流程的深入探讨,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这一制度的内涵和实施,从而更好地应对企业管理和个人发展中的相关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设计和执行劳务派遣员工转正的制度和流程,以促进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以上是对劳务派遣员工转正制度及流程的一些个人见解和分析,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劳务派遣员工管理暂行规定》(精简版)

《劳务派遣员工管理暂行规定》(精简版)

劳务派遣员工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劳务派遣员工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接收劳务派遣员工(以下简称员工),公司为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务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用人单位。

第三条公司行政事务部负责员工的用工管理工作.第二章员工录用及培训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录用员工须事先提出申请,未经批准不得自行招聘。

公司行政事务部编制员工的用人计划和职位说明书,经公司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按相关程序办理招聘手续.第五条院委派到公司工作的员工,按照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公司按照国家劳动标准,为员工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员工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第七条员工根据公司培训计划和岗位工作需求,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审批手续依照公司相关规定办理.第三章员工薪酬及考核第八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年度考核,确定其全年总收入和是否满足工作岗位要求。

第九条根据公司《薪酬制度》规定,员工的工资构成情况如下:第十条员工的月工资当月考勤,下月发放,月工资=基本工资+预发奖金。

预发奖金根据岗位职责、工作年限和当月工作量核定。

年终奖金根据年度考核确定。

第十一条员工享受公司工会福利待遇.不享受公司其他行政福利。

第十二条员工业绩突出,满足以下1个条件的,可以申请应聘公司编制的岗位,经公司班子讨论通过后,可办理录用手续。

(一)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二)通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中级以上资格考试或通过ccnp,MCSE,MCSD,MCDBA,OCP。

第十三条业务部门员工表现优秀,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的,可以申请应聘公司编制的岗位.(一)获得过院级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二)具备初级资格(助理工程师、技术员)三年以上,具备中级技术职称一年以上;(三)在系统集成部工作的员工,担任项目负责人,或主持监控系统设计、上下位机软件编写、电气设计、招投标工作,近两年考核优秀;(四)在软件开发部工作的员工,担任项目负责人,或主持软件系统设计、数据库设计、程序开发,近两年考核优秀;(五)在本公司连续工作6年以上。

劳务派遣、外包人力资源转正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外包人力资源转正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外包人力资源转正管理办法一、背景和目的随着劳务派遣和外包人力资源的兴起,确保转正管理的公平和合理性变得日益重要。

本办法的目的是为劳务派遣和外包人力资源提供明确的转正管理规定,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

二、转正条件1. 工作期限:劳务派遣和外包人力资源转正,需满足一定的工作期限要求,具体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

2. 岗位要求:劳务派遣和外包人力资源在转正之前,需要达到所在岗位的要求,包括技能和能力。

3. 评估考核:转正申请需经过严格的评估和考核,评估标准应明确、公正,并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参与。

三、转正程序1. 转正申请:劳务派遣和外包人力资源可以向用人单位提交转正申请,申请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和在岗表现等相关材料。

2. 平等对待:用人单位应公平对待所有转正申请,并不得因性别、种族、宗教等因素进行歧视。

3. 决策程序:用人单位应建立合理的转正决策程序,包括评估、面试、考核等环节。

四、转正效果1. 合同调整:转正成功后,劳务派遣和外包人力资源的劳动合同应进行相应调整,包括工资、福利、工作条件等方面。

2. 权益保障:转正后,劳务派遣和外包人力资源享有与直接雇佣员工同等的权益保障,包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

五、监督与投诉1. 监督机构: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劳务派遣和外包人力资源转正管理的监督,确保规定的执行。

2. 投诉渠道:劳务派遣和外包人力资源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如发现转正管理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并给予惩处。

六、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劳务派遣和外包人力资源转正管理。

2. 本办法解释权归相关职能部门所有。

以上为《劳务派遣、外包人力资源转正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旨在为劳务派遣和外包人力资源提供转正管理的规定和保障。

具体细节和执行办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进一步制定和解释。

派遣员工转正式员工方案

派遣员工转正式员工方案

派遣员工转正式员工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企业的发展和业务的扩大,派遣员工成为很多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派遣员工与正式员工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包括待遇、权益等方面。

为了更好地调动派遣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员工的稳定性和工作效率,公司决定推行派遣员工转正式员工方案。

二、方案内容1. 指导原则(1)公平原则:派遣员工转正应遵循公平原则,不论性别、年龄、职位等因素,只要符合条件,都有机会转正。

(2)绩效导向:转正应以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为依据,通过考核来评估员工是否具备转正的资格。

(3)员工意愿:转正应以员工的个人意愿为前提,员工有权选择是否转正。

2. 条件与程序(1)工作期限:派遣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定期限后才有资格转正,一般为6个月至1年。

(2)工作表现:员工的工作表现应符合公司的要求,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成果等方面。

(3)考核评估:通过考核评估员工的绩效,包括工作能力、工作质量、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

(4)面试环节:员工通过初步筛选后,需要参加面试环节,以进一步评估员工的能力和适应性。

(5)签署合同:员工成功转正后,与公司签署正式员工合同,并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权益和待遇。

3. 员工权益(1)薪酬待遇:转正后,员工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薪酬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年终奖等。

(2)社会保险:转正后,员工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社会保险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3)福利待遇:转正后,员工享有公司提供的各类福利待遇,如带薪年假、节假日福利、员工关怀等。

(4)培训发展:转正后,公司将为员工提供更多的培训和发展机会,以提升员工的职业能力和发展空间。

4. 优势与意义(1)激励员工:转正方案可以激励派遣员工提高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2)提高工作效率:转正后的员工更加稳定,对工作更有责任感,能够更好地适应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

(3)减少人力资源成本:转正后的员工不再需要支付派遣费用,可以减少公司的人力资源成本。

劳务派遣、外包工作人员转正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外包工作人员转正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外包工作人员转正管理办法1. 背景劳务派遣和外包工作人员在现代劳动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其特殊性质,劳务派遣和外包工作人员的转正管理一直以来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办法来管理劳务派遣、外包工作人员的转正就显得尤为重要。

2. 目的和原则本办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劳务派遣、外包工作人员的转正管理,保护其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在制定办法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劳务派遣、外包工作人员在转正过程中受到公平待遇和公正评价。

- 依法行政原则:遵循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劳务派遣、外包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 简化流程原则:简化转正管理程序,提高劳务派遣、外包工作人员转正的效率。

3. 转正管理程序3.1 转正申请劳务派遣、外包工作人员在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向用工单位提出转正申请:- 工作期满满足转正条件。

- 业绩和工作表现良好。

- 合规参加了公司指定的培训。

3.2 审批流程用工单位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转正审批:- 转正申请人填写转正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 用工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转正条件。

- 若确认符合条件,则组织面试或评估环节,综合考量申请人的工作能力和表现。

- 完成面试或评估后,用工单位进行审批决策,并将决策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3.3 转正权益一旦劳务派遣、外包工作人员成功转正,将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或相似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工资福利待遇;- 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4. 监督和维权用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转正管理程序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劳务派遣、外包工作人员如对转正管理存在异议或有相关维权需求,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申诉或投诉:- 向用工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寻求法律援助或聘请劳动法律专业人士咨询。

5. 执法和实施地方劳动行政部门应加强对转正管理的执法和监督,确保本办法的贯彻实施。

劳务派遣转正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转正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转正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劳务派遣人员的转正管理,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现制定本劳务派遣转正管理制度。

二、转正条件1.工作表现优秀: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岗位上表现优秀,工作绩效达到公司规定的标准,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2.达到公司要求的转正工作年限:依据公司规定,劳务派遣人员需在公司工作满一定期限才能转正。

3.评定考核合格:劳务派遣人员需要通过公司规定的转正考核,证明其在技能、知识、工作态度等方面符合公司转正要求。

三、转正程序1. 初步评估:公司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初步评估,包括工作表现、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考察。

2. 考核培训:公司对符合转正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帮助其提升能力,以便更好地适应工作要求。

3. 转正考核:完成培训后,劳务派遣人员需要参加公司规定的转正考核,包括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

4. 评定转正:公司根据劳务派遣人员的考核成绩和工作表现情况,决定是否转正。

5. 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通过评定转正后,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确定其为公司正式员工。

四、转正待遇1.薪资调整:转正后,劳务派遣人员享受公司正式员工的薪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等。

2. 福利享受:转正员工可享受公司提供的员工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等福利待遇。

3. 职业晋升:公司将提供更多的晋升机会,帮助转正员工实现职业发展和个人成长。

五、转正权益1. 转正保障:公司对劳务派遣人员转正过程中的权益进行严格保障,不得因此降低其薪资待遇或削减福利待遇。

2. 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转正后,公司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其合法权益。

3. 申诉机制:对于不符合转正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公司将建立申诉机制,为其提供申诉渠道,保障其合法权益。

六、转正指导1. 员工培训: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转正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2. 沟通交流:公司将定期组织转正员工与部门主管、同事进行沟通交流,促进工作协调和团队合作。

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录用劳务派遣人员为合同制在册员工管理办法(试行)

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录用劳务派遣人员为合同制在册员工管理办法(试行)

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录用劳务派遣人员为合同制在册员工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直接录用第三章选拔录用第四章选拔录用程序第五章组织保障第六章转录后待遇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劳务派遣人员(以下简称“派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明确派遣人员转录为合同制在册员工的选拔标准,规范程序、严肃纪律,根据集团公司《劳务派遣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油田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1.稳定一线,优化结构.通过对优秀派遣人员的识别选拔录用,稳定生产一线队伍,激励派遣人员积极做贡献,不断调整优化合同制在册员工队伍结构.2.强化考核,突出重点.从人力资源现状和紧缺关键岗位出发,强化个人业绩考核,倒逼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上台阶,重点将有知识、有技术技能、有组织领导能力、有突出业绩的优秀派遣人员作为转录对象.3.公开公平,客观公正。

按照规定条件,公开做好申报、审查、公示、考试、考核等重点环节,接受广泛监督,确保选拔录用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展。

4.依靠基层,激励一线。

畅通派遣人员向合同制在册员工流动通道,依靠基层鼓励和引导派遣人员立足本职、扎根基层、加强学习、勤奋上进,发挥积极向上和成长在一线的导向作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转录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油田公司可择优录用派遣人员为油田公司合同制在册员工。

转录分为直接录用和选拔录用两种方式.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及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第二章直接录用第五条直接录用应同时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一)重点面向生产一线工作岗位,连续在岗3年及以上;(二)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三)爱岗敬业,热爱油田,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和履职能力;(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持有近一年县(区)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健康证明;(五)遵守各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组织统一调剂安排(不服从者直接取消资格);(六)无违法记录,近5年内无违纪记录。

优秀劳务派遣工转为集团公司合同制在册员工实施办法

优秀劳务派遣工转为集团公司合同制在册员工实施办法

优秀劳务派遣工转为集团公司合同制在册员工实施办法优秀劳务派遣工转为集团公司合同制在册员工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充分调动劳务派遣工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劳务派遣队伍素质,集团公司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实施优秀劳务派遣工转为集团公司合同制在册员工制度一、转制范围及条件范围现在集团公司生产矿、矿建项目部及井下专业化公司从事井下岗位工作,以及在选煤分公司、瓦斯利用分公司、勘探工程处现从事地面生产及生产辅助岗位工作的劳务派遣工条件1 一般劳务派遣工转制必须同时符合下列4项条件:在集团公司从事劳务派遣工作连续5年以上;在两年考核期内年度出勤均在个工作日以上;在两年考核期内无“三违”,无旷工,无其它违章违纪记录;身体健康,技术技能水平适应岗位工作需要,实际工作表现突出2 符合上述、、项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或资格之一的劳务派遣工,在集团公司的工作年限可放宽至2年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的被评为集团公司模范*员或优秀*员的被评为集团公司标兵或先进生产者的被评为集团公司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在集团公司组织的技术比武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被评为集团公司模范区队长、优秀科区长、优秀班组长或优秀班队长的现聘用为班队长、科区长连续3年以上的取得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或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二、转制操作程序劳务派遣工转制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每两个自然年度为一个考核期首次转制的考核期从XX年x月x日开始计算,XX年上半年实施,具体时间以集团公司文件通知为准报名二级单位根据集团公司通知要求,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工自愿报名资格初审二级单位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劳务派遣工名单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一周申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二级单位将推荐花名册和推荐审批表,连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任职文件、荣誉证书、业务技能、工作表现等相关材料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资格审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机关相关部门参加,对二级单位推荐人选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公示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集团公司在淮南矿工报和淮南矿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在考核期结束至集团公司公示期截止日期间,拟转制劳务派遣工出现旷工、“三违”及其他违章违纪行为的,取消转制资格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下发录用通知书劳务派遣公司依据录用通知书与之解除劳动合同,新用人单位同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统一办理档案、社保等转移手续三、有关规定及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工日常管理,完善各类基础资料和管理台帐,对劳务派遣工的出勤、违章违纪、技能等级等情况进行专门记录、保管、存档转制劳务派遣工首签劳动合同期限1年,并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约定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经证明不符合劳务派遣工转制条件的,按劳动合同管理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工转制后,计算年功工资的工龄按进入集团公司从事劳务派遣工作的工龄连续计算劳务派遣工转制后,不得随意调整原岗位工种,不得擅自将井下岗位调整到地面岗位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两年时间内不得在集团公司所属二级单位之间调动转制的劳务派遣工使用情况将纳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责任制考核范围劳务派遣工转制涉及个人切身利益和企业和谐稳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要严。

劳务派遣、外包人员转正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外包人员转正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外包人员转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拓宽公司人力资源招聘渠道,进一步激发劳务派遣、外包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及责任感,更好地为公司的稳步发展做贡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劳务派遣、外包人员是指与公司人力资源部签订了劳务派遣或外包协议的劳务单位派往公司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劳务派遣、外包人员转正是指劳务派遣、外包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即由劳务派遣、外包人员转为公司正式员工。

第二章原则第四条遵循原则(一)“严控总数”原则。

按照一定的比例对劳务派遣、外包人员进行择优录用,严控转正总数。

(二)“综合考评”原则。

从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劳动纪律、操作技能等方面对劳务派遣、外包人员进行综合考评。

(三)“公开透明”原则。

劳务派遣、外包人员转正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在公司工会和纪委有效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条件和要求第五条基本要求:参与转正的劳务派遣、外包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男性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劳务派遣或外包到公司工作连续满三年及以上。

(四)通过公司上岗资格考试,达到岗位技能要求。

(五)忠于企业,认同企业核心价值观。

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六)身心健康,符合公司录用员工体检标准。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六条转正程序:公布转正岗位及人数→个人申请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评→拟录用人员公示→体检→签订劳动合同。

(一)公布转正岗位及人数: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人力资源规划,起草劳务派遣、外包人员转正启事,向劳务派遣、外包人员公布转正岗位(行车劳务工除外)、人数(转正比例在5%以内)及其他要求。

(二)个人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外包人员到所属的劳务公司填写《劳务派遣、外包人员转正申请表》,经劳务公司审核通过后统一交至人力资源部。

(三)资格审查:人力资源部对《劳务派遣、外包人员转正申请表》内容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告知劳务派遣、外包人员。

劳务派遣、外包人员转正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外包人员转正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外包人员转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拓宽公司人力资源招聘渠道,进一步激发劳务派遣、外包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及责任感,更好地为公司的稳步发展做贡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劳务派遣、外包人员是指与公司人力资源部签订了劳务派遣或外包协议的劳务单位派往公司工作的人员.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劳务派遣、外包人员转正是指劳务派遣、外包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即由劳务派遣、外包人员转为公司正式员工。

第二章原则第四条遵循原则(一)“严控总数”原则。

按照一定的比例对劳务派遣、外包人员进行择优录用,严控转正总数。

(二)“综合考评”原则。

从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劳动纪律、操作技能等方面对劳务派遣、外包人员进行综合考评。

(三)“公开透明"原则。

劳务派遣、外包人员转正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在公司工会和纪委有效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条件和要求第五条基本要求:参与转正的劳务派遣、外包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男性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劳务派遣或外包到公司工作连续满三年及以上。

(四)通过公司上岗资格考试,达到岗位技能要求.(五)忠于企业,认同企业核心价值观。

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六)身心健康,符合公司录用员工体检标准。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六条转正程序:公布转正岗位及人数→个人申请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评→拟录用人员公示→体检→签订劳动合同。

(一)公布转正岗位及人数: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人力资源规划,起草劳务派遣、外包人员转正启事,向劳务派遣、外包人员公布转正岗位(行车劳务工除外)、人数(转正比例在5%以内)及其他要求。

(二)个人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外包人员到所属的劳务公司填写《劳务派遣、外包人员转正申请表》,经劳务公司审核通过后统一交至人力资源部。

(三)资格审查:人力资源部对《劳务派遣、外包人员转正申请表》内容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告知劳务派遣、外包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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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劳务派遣人员为正式工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目的
为规范劳务派遣人员用工管理,提高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热情、积极性、增加企业归属感,体现公司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认可,为公司发展提供优质、稳定的职工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及子(分)公司。

1.3 名词解释
本办法所称的“吸收”指:对于表现优秀的劳务派遣工,经过考核筛选,符合条件人员由公司吸收为合同工。

2 吸收条件
2.1 认同企业文化,具有高度主人翁精神,为公司发展发挥个人才能,愿与公司共同成长,共创价值。

2.2 为人诚实、稳重、品行端正、值得他人信赖并且在班组个人表现及口碑较好。

2.3 团队意识强,与人协调无间,同事关系融洽,能积极为同事排忧解难,在班组中能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2.4 遵守厂里各项规章制度,无质量、安全等或其他不良记录。

2.5 工作认真努力,胜任本职工作,熟练掌握工作内容,独立上岗,还能熟练掌握其他关键岗位工作技能。

2.6 在生产过程中工作质量高,并能不断改善、创新。

2.7 至少在公司工作满2年,初中以上学历,年龄40岁以下。

2.8 上一年度月度绩效考核等级B需达6次以上,有过季度、年度先进表彰人员优先考虑。

2.9 每年7月举行一次,吸收人员按照公司劳务派遣人数的3%控制.
3 吸收程序
3.1 每年6月各人力资源分管部门下发通知。

3.2 劳务派遣人员填写《信息表》,由部门统一签字报送人力资源部。

3.3 申请人员参加统一文化测试,合格者(60分)进入下一轮技能测试。

3.4 技能测试分为理论测试与实际操作,各占总分比重30%与50%。

3.5 技能测试合格者(60分)进行面试,占总分比重20%。

3.6 人力资源部根据分数依次录取并公示。

3.7 公示期间无异议人员汇总报公司领导审批。

3.8 审批通过人员次月办理关系转移。

4 其他
4.1 吸收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因个人原因资料提供不完整,造成相关待遇无法享受自行承担责任。

4.2 吸收人员统一试用期3个月,计薪方法参照同岗位合同制员工计算,实行折扣,第一个月8.5折、第二个月9折,第三个月9.5折。

4.3 对于试用期不合格人员退回劳务派遣公司,重新安排岗位。

4.4 对于上述考核中所涉及岗位考核均由所在部门配合提供试卷与实操考核内容,不得泄密。

5 附则
5.1 本管理办法经总经理审批通过下发实施。

5.2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二O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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