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
工程押金管理制度

工程押金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工程施工过程中押金管理,保护施工方和承建方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资金安全的控制和监督,提高施工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押金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押金、保证金、工程质量押金等。
第三条押金的收取与缴纳1.公司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明确约定涉及押金的金额、支付方式、退还条件和期限等内容,并在合同中明确注明。
2.施工方在签订合同后,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金额,按时足额交纳相关押金,并确保支付渠道合法。
3.承建方在收到押金后应将押金及时存入专门账户,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
4.押金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支付,逾期不支付的,需支付逾期费用,并可能面临合同解除或被追加押金的风险。
第四条押金的管理和监督1.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押金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工作流程,加强对押金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2.承建方应当以合理、安全的方式保管押金,确保押金在使用过程中不受损失,不得挪用押金用于其他用途。
3.公司应定期对押金进行审计检查,确保押金的数额、用途和安全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
第五条押金的退还1.施工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施工任务,并经公司验收合格后,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押金予以退还。
2.如果施工方未按合同要求完成施工任务,拖延工期或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公司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押金作为违约金。
3.押金的退还应当及时、完整、无误地进行,若有特殊情况需延期或者调整退还方式,应当及时通知承建方并取得书面同意。
第六条押金的监督和申诉1.施工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押金管理方面的异议或疑问,应当及时向公司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据。
2.公司应当及时受理施工方的申诉,并进行调查核实,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合理处理,并向施工方做出书面答复。
3.如果施工方对公司的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向有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一、背景项目部履约保证金是指承包商在中标后作为保证项目履约的资金保障。
为了规范管理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的使用和退还流程,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的项目,涉及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的管理、使用和退还流程。
三、保证金的缴纳1.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应在中标后的指定日期内一次性向指定账户缴纳。
2. 缴纳金额不得少于合同约定的项目部履约保证金金额。
3. 缴纳方式包括电汇、现金等。
四、保证金的管理1.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由项目管理部门专门设立账户进行管理。
2. 项目管理部门应及时记录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情况,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
3.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如有违规使用将按规定处理。
五、保证金的使用1. 在项目履约过程中,如有合同履约问题需要使用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的,应经项目管理部门审批。
2. 使用项目部履约保证金时,应执行相关程序,确保使用合规。
六、保证金的退还1. 在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项目部履约保证金应在30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承包商。
2. 退还项目部履约保证金前,项目管理部门应及时检查项目履约情况,确保无争议。
3. 退还项目部履约保证金时,应填写相关退还手续,保证金应原路退还至承包商指定账户。
七、风险控制1. 保证金管理涉及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应加强内部审计,确保管理规范。
2. 如有风险事件发生,项目管理部门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八、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撤销资格等。
以上内容为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的基本规定,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的有效使用和管理。
工程合同履约金条款

工程合同履约金条款
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为保障合同的顺利执行,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规定执行履约金的相关事宜:
一、履约金的定义与目的
履约金是指乙方为确保其能够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向甲方缴纳的一笔资金。
该资金旨在作为乙方履行合同的担保,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等各项指标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二、履约金的数额与支付
1. 履约金的数额通常为合同总金额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由双方协商确定。
2.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___个工作日内,将履约金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 若乙方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履约金,甲方有权采取相应的违约措施,直至解除合同。
三、履约金的退还条件
1.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无任何违约行为,甲方应在___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金。
2. 如乙方存在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从履约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金,余额退还给乙方。
四、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工程延期、质量不合格或其他违约情形,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从履约金中扣除违约金。
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及时退还履约金。
五、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中的履约金条款如有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本条款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或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结语:
以上条款仅为范本,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双方的具体需求进行调整。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充分沟通,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以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制度编号:[编号]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项目部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责任,并保证项目实施的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项目部。
三、定义1. 履约保证金:指项目部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向合同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作为对合同履约的保证。
2. 甲方:指项目的发起方,为合同中约定的服务的使用方。
3. 乙方:指项目部,为合同中约定的提供服务的一方。
四、保证金缴纳1. 项目部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由双方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风险等因素进行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可以是以现金形式缴纳,也可以是以银行保函、保证人担保等形式提供。
具体缴纳方式由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五、保证金管理1. 保证金应存放于项目部的专用账户,并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保证金管理制度,确保保证金的安全、稳定和有效使用。
3. 项目部应对保证金的存量和增减情况进行定期核对和监管,确保保证金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如项目部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5. 如项目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保证金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给项目部。
六、保证金监管1. 项目部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交保证金存放证明给甲方,保证金的存放证明需包括保证金存放银行、账户名称、账号、存款证明等信息。
2. 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部的保证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对,项目部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
3. 如发现项目部使用保证金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挪作他用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项目部返还相应金额,并可对项目部采取相关措施。
七、附则1. 如项目部违反本制度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项目部返还全部或部分保证金,并可对项目部采取其他相应措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管理部所有,并在必要时可以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补充。
总承包公司保证金(押金)、保函管理办法

总承包公司保证金(押金)、保函管理办法1 总则1.1 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公司各类保证金业务管理,提高资金运转效率,防控资金周转风险,结合公司业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各类保证金、押金业务。
1.3 管理原则日常按照“财务管账,主责部门或项目部管请、用、退”的原则进行管理。
1.4 术语定义本办法所涉及的保证金、押金包含公司对外缴纳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诚信保证金、农民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保证金等及各类押金和收取的分包、分供商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2 职责分工2.1 市场营销部:负责牵头办理项目中标前投标保证金、诚信保证金、投标保函、押金等事宜,按《保证金(押金)支付申请表》(详见附件)报批,确保提供准确信息传递给财务资金部及时缴纳,并负责办理以上保证金、保函的及时退回,通知财务资金部确认。
2.2商务合约部:负责分供、分包商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约定事宜,负责在合同中约定分包、分供商履约保证金的缴纳金额和退还的时间和条件。
2.3 工程管理部、安全生产管理部、技术质量部:参与分包商履约保证金返还的审核工作。
2.4 各项目部:负责办理中标后缴纳履约保函、农民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押金等事宜,按《保证金(押金)支付申请表》(详见附件)报批,确保提供准确信息传递给财务资金部及时缴纳,并负责办理保函、保证金、押金的及时退回,通知财务资金部确认;负责在安排分包款项时及时扣缴履约保证金。
2.5 财务资金部:负责办理投标、履约保函手续;协助市场营销部缴纳、收回投标、诚信保证金、投标保函及押金;协助各项目部缴纳、收回履约保函、保证金、农民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及押金;负责协助收取和退还分包、分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3 管理内容3.1 缴纳与退回3.1.1 投标保证金:市场营销部应至少提前1天以《保证金(押金)支付申请表》形式提交拟缴纳保证金(押金)的事由、账户信息、金额、时间,财务资金部安排资金并办理网上审批流程,市场营销部负责取得收据交给财务资金部;市场营销部负责投标保证金(押金)的退还事宜,并及时将退还信息通知财务资金部进行查收确认。
公司工程保证金制度

公司工程保证金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在工程合同中的收取和管理工程保证金,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充分发挥公司在工程项目中的监督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承接工程项目时收取、管理工程保证金的行为,其中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修工程等。
三、保证金金额1. 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合同约定,公司将按照一定比例收取工程保证金,不得超过工程合同总价的5%。
2. 公司可以根据工程项目的风险程度、工程规模等因素,灵活调整工程保证金的比例,以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保障。
3. 工程保证金一般应该在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后的30天内返还给承包方,如因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需要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的,应当及时告知承包方并提供相关证据。
四、保证金使用1. 公司收取的工程保证金应当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如发生工程质量问题需要修复或返工的,可以使用工程保证金进行支付。
2. 工程保证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公司不得挪用工程保证金用于其他经营活动,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应当建立专门的工程保证金账户,明确工程保证金的收入和支出,确保保证金的安全和透明。
五、保证金返还1. 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公司应当及时返还承包方交纳的工程保证金。
2. 如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等需要扣除工程保证金的情况,公司应当及时向承包方书面说明扣款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
3. 承包方有权要求工程保证金的返还,如公司未能按时返还的,将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违约责任1. 对于未按规定收取、管理或使用工程保证金的,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受到罚款、行政处罚或其他处罚的,公司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2. 如因公司的过错导致工程保证金遗失或挪用的,公司应当承担全部返还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其他事项1. 公司在行使工程保证金管理职责的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资金安全。
项目部劳务管理制度(5篇)

项目部劳务管理制度为了搞好施工现场,确保施工质量、安全、进度,达到双赢的目的,特制订本制度,希共同遵守。
一、分包公司进场要求1、进场将履约保证金交到项目部。
2、人员花名册及内容(姓名、年龄、籍贯、____号码)3、参加工地施工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年龄在____岁之间,否则,不准进场。
4、进场的工机具必须在门卫处进行登记。
5、施工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操作证上岗,动火必须到安全组办理动火手续。
6、所有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现场内禁止吸烟,高空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系挂好安全带。
7、搞好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脚下净,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8、发生违章经教育、纠正不整改的将进行罚款并责令其停工,严重者将终止合同。
9、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外出夜间____点前必须回工地,否则后果自负。
二、____管理1、分包班组进场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配备,其素质、数量必须符合规定。
2、经本项目部确定认可的所报____上的分包班组驻本工程的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不得兼其他职务。
因故需要离开现场必须请假。
3、分包班组现场施工技术管理人员体检不合格及经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必须清退出现场。
4、分包班组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____管理职能,不经我项目部批准不得更换,其有事离开现场必须经我项目部批准。
15、分包公司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项目部要求,否则每缺l人对分包队伍罚款____元/人。
6、分包公司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____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对经常不在现场的人员罚款____元/人,累计受到____次罚款者清退出现场。
分包队伍必须补足管理人员,素质必须达到工程要求。
7、分包公司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单位、业主(甲方)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
违者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罚款____元/人次,并对分包队伍处罚____元/次。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1. 介绍项目部履约保证金是指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在合同签订时交纳的一定金额的保证金,用于保障项目顺利进行,并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项责任和义务。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的使用和退还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2. 目的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的使用和退还合理、公正、透明,保证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责任和义务,并确保发包人利益的最大化。
3. 保证金的交纳和使用3.1 保证金的交纳项目部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
交纳的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现金或银行票据等方式进行,保持交易的可追溯性。
3.2 保证金的使用项目部履约保证金可用于情况:•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导致项目进展受阻或发包人产生损失的;•承包人违约行为,导致项目无法继续进行的;•承包人提前终止合同,且未履行相关终止合同的义务的;•其他经发包人认定需要使用保证金的情况。
3.3 保证金的使用程序保证金的使用应经过程序:•发包人提出保证金使用申请,并向承包人发送书面通知;•承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提供对于保证金使用的解释和辩解;•发包人根据承包人的解释和辩解,决定是否使用保证金及使用的金额;•如决定使用保证金,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解释和辩解后十个工作日内通知承包人,并按照约定进行操作。
4. 保证金的退还4.1 保证金的退还条件保证金的退还条件主要包括几种情况:•项目顺利完成,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责任和义务的;•承包人未履行全部或部分责任和义务,但已经履行相关补救措施,且未对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没有其他需要使用保证金的情况的。
4.2 保证金的退还程序保证金的退还应经过程序:•发包人提出保证金退还申请,并向承包人发送书面通知;•承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提供对于保证金退还的解释和辩解;•发包人根据承包人的解释和辩解,决定是否退还保证金;•如决定退还保证金,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解释和辩解后十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进行退还。
建设施工承包合同履约保证金怎样约定(一)

建设施工承包合同履约保证金怎样约定(一)在建设施工领域,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和合同的履约,很多合同中会约定承包商需要缴纳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作为一种保障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建设项目的风险,并保障业主的利益。
那么,在建设施工承包合同中,履约保证金的约定应该遵循哪些原则呢?本文将对此进行探讨。
首先,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应合理合法。
履约保证金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承包商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其金额应根据工程的规模、风险程度、合同价款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
一般来说,履约保证金的金额通常为合同价格的一定比例,如5%至10%。
然而,在具体约定时,还需要考虑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市场行情等因素,以确保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不过高也不过低。
其次,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应明确清晰。
在承包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一般来说,履约保证金可以分期缴纳,即按工程进展的不同阶段划分,按比例逐步缴纳。
另外,还可以约定一次性缴纳,即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纳全部金额。
无论采取何种缴纳方式,都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加以具体规定,以免引发争议。
还有,履约保证金的用途和退还方式应明确约定。
履约保证金的用途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用于弥补承包商违约造成的损失;二是用于支付给业主因承包商违约而引发的第三方索赔费用;三是用于抵扣承包商尚未结清的款项。
因此,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履约保证金的使用范围和相关规定。
另外,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达到合同约定的退还条件时,履约保证金应及时予以返还,并约定退还的方式和期限。
最后,履约保证金的管理和监督应严格执行。
为了确保履约保证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性,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管理和监督。
一般来说,履约保证金应由业主管理,并专门设立监管账户用于存储和管理保证金。
业主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保证金的安全性,并及时做好相关的账务记录和报告。
综上所述,建设施工承包合同中的履约保证金的约定应遵循合理合法、明确清晰、用途退还规定明确以及严格管理和监督等原则。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一、背景说明履约保证金是指承包商签订合同后,按照约定交纳的一种担保金,用来保证承包商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且顺利进行结算。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部的履约保证金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的质量和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项目能否顺利完成,并且在质量和技术等多个方面达到客户的要求。
二、履约保证金管理的目的履约保证金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确保工程按照合同约定顺利完成,并确保结算顺利进行。
同时,还应该根据不同的项目要求和地区法规的要求,建立一套完整的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对时间、金额、利率等方面做出详细的规定。
三、履约保证金的种类一般情况下,履约保证金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现金履约保证金、保函履约保证金和定期存单履约保证金。
1、现金履约保证金:承包商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在项目部交纳一定金额的现金履约保证金。
这种方式操作简单,但是资金的流动性较差。
2、保函履约保证金:承包商可以向银行提供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这种方式较为灵活,但是需要按照保函的约定返还保证金。
3、定期存单履约保证金:承包商可以将履约保证金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这种方式流动性较好,但是需要按照利率规定支付存款利息。
四、履约保证金的管理制度1、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在签订合同时,承包商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向项目部缴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的计算一般是根据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进行的。
如若承包商未按照约定时间和金额进行缴纳,则项目部有权利采取合法的措施进行催缴或申请违约赔偿。
2、保证金的抵扣:在项目的结算过程中,如若承包商存在质量或工期问题等违约问题,项目部可以依据合同约定使用履约保证金进行违约金抵扣,抵扣后,承包商需要及时补足保证金。
在保证金抵扣过程中,项目部需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确保抵扣金额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3、保证金的退还:在承包商完成合同全部工作并支付了全部价款后,项目部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返还履约保证金。
如若承包商逾期未完成工作或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价款,则项目部可以迟延保证金的退还时间,直到承包商履行完毕合同约定的全部条款后再进行保证金的退还。
2023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正规范本(通用版)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1. 引言项目部履约保证金是指建设项目中,承建单位在履行合同义务时,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任务并按时交付质量合格的工程,向业主或发包单位缴纳的一定金额的保证金。
本制度旨在规范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的管理,确保项目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实施,最大限度地减少项目风险。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项目中的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
3. 管理原则•公平公正原则: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有任何歧视。
•审慎管理原则:项目部应审慎管理履约保证金,确保其安全可靠。
•风险控制原则:项目部应加强风险控制,及时处理项目变更、违约及索赔等事项,以保障履约保证金的安全。
4. 保证金缴纳与退还4.1 缴纳标准•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标准应符合合同约定,通常为工程合同价款的百分比。
•当项目部需变更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数额时,应经过相关方面协商一致,并及时向业主或发包单位说明变更原因和依据。
4.2 缴纳方式•项目部履约保证金应以银行保函的形式缴纳,保函应明确保证金金额、有效期、开立银行及账户等信息。
•项目部应按时将保函交由业主或发包单位保管,确保保证金安全可靠。
4.3 退还条件•在工程进度、质量等方面顺利完成的情况下,项目部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予以退还。
•如项目部存在违约行为,造成损失的,业主或发包单位有权追回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
5. 履约保证金管理5.1 保证金台账项目部应建立履约保证金台账,记录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情况,并包括内容:•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及日期;•履约保证金退还金额及日期;•变更履约保证金数额的情况;•违约行为导致的保证金扣除情况。
5.2 保证金监管项目部应定期对履约保证金进行监管,确保保证金的安全性。
具体措施包括:•每月对保函的有效期进行检查,确保其及时更新;•定期检查保证金台账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及时与业主或发包单位沟通,解决保证金可能遇到的问题。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项目部在承接业务过程中的履约保证金管理,保障公司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效率,降低风险。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项目部在承接业务时的履约保证金管理事宜。
三、履约保证金管理流程1. 履约保证金缴纳1. 项目部在签约前需依据合同约定向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
2. 履约保证金数额的确定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同约定和公司相关规定进行。
3. 缴纳方式包括现金、银行转账等,确保资金安全到账。
2. 履约保证金登记与管理1. 项目部需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信息及时登记到公司指定系统中。
2.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保证金管理档案,包括缴纳证明、相关合同、履约保证金调整记录等。
3. 履约保证金应独立存放或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3. 履约保证金退还1. 项目部在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情况下可向公司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
2. 申请条件包括项目验收合格、无纠纷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公司在收到申请后应及时审核并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四、履约保证金管理责任1. 项目部负责保证金的缴纳、登记和管理工作。
2.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履约保证金的监督和审计工作。
3. 公司领导对履约保证金管理工作负最终责任。
五、其他1. 项目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如有违规行为将承担相应责任。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内容,相关操作详见实际操作指引及公司其他规定,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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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各类保证金的管理,提高合作单位履约的积极性,防范企业风险,根据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保证金包括:招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安全风险抵押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
第三条对于业主进行资金监管的项目,本办法中需收取的各保证金,必须用货币资金的形式进行结算,并将保证金转入非受限银行账户,不得从以前年度欠款中抵减。
资金不监管的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可以用保函形式替代。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分公司、事业部、直管项目部、控股公司。
第二章保证金的交纳第五条企业发生投标业务,依据投标文件的约定,由经办人员发起业务支付申请,按支付流程进行审批,审批完成后由资金中心支付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应开具收款收据。
第六条工程中标后,对于履约保证金的约定,原则上采用履约保函的方式解决,如果必须交纳现金保证金,由经办人员发起业务支付申请,按支付流程进行审批,审批完成后由资金中心支付履约保证金,收款单位应开具收款收据。
第七条对于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保证金,由经办人员准备好相关支持性文件,发起业务支付申请,按支付流程进行审批,审批完成后由资金中心支付,收款单位应开具收款收据。
第三章已交保证金的收回第八条对于已交纳但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要求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2个月内收回,同时应向对方开具收款收据。
第九条对于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如果具备转换成履约保证金条件的,由经办人员办理相关转换手续,审批完成后由财务人员进行记账转换,两者金额不一致的,多退少补,多出部分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2个月内收回。
第十条对于交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要求在具备收回条件后2个月内收回,同时应向对方开具收款收据。
第四章保证金的收取第十一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设备采购、设备租赁、物资采购、其他采购与服务采取招标方式进行的,投标单位必须在开标前两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收款单位向交款单位开具收款收据。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一、概述为保障项目顺利进行,落实履约保证金的使用与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及合作单位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管理工作。
二、保证金缴纳1.客户应在合同签订时向项目部缴纳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数额由客户与项目部协商并约定。
2.履约保证金应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缴纳至指定账户。
若客户逾期未缴纳保证金,项目部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按约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3.履约保证金应持有人开立并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持有人应保证保证金账户资金的安全,定期核对账户余额,确保保证金充足。
4.项目部有权要求客户补充保证金或增加保证金数额,如有变更需要,应当及时洽谈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
三、保证金使用1.若客户出现违约情况,项目部将对履约保证金进行使用,并将使用情况告知客户。
2.履约保证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果客户未按合约规定付款,项目部将扣除违约金和逾期利息;–若客户要求变更合同条款,导致项目成本增加,项目部要求客户支付的部分费用;–在设备租赁过程中可能伴生的损坏、遗失等问题,项目部有权先行扣除履约保证金,补充设备或进行修复;–其他违反合同行为所需要的赔偿款。
3.项目部使用履约保证金时,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并出具使用证明。
保证金账户持有人应每月核对使用账户余额,确保使用情况和余额情况相符,并将核对结果上报项目部。
四、保证金结算1.项目部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退还剩余保证金,并将剩余保证金转入客户指定账户。
2.保证金结算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和期限进行。
3.如在合同期限内完备结算的情况下,项目部应当尽快结算退还剩余的履约保证金,确保客户的权益不因违约方的行为受损。
五、管理要求1.客户与项目部要建立相互信任的商业关系,保持沟通畅通,并严格遵守合同条款。
2.履约保证金账户持有人要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采取保密和安全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3.项目部应及时了解保证金使用情况和余额情况,并及时向客户说明和妥善处理保证金。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一、背景为保证项目合同的履行和双方合法权益,规范项目经营行为,防范经济风险,制定本《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以加强对项目履约保证金的管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项目部门及其工程竣工验收的保证金管理工作。
项目部门应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并监督其下属单位的执行情况。
三、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管理(一)履约保证金的收取1.项目合同中约定需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项目经理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向承包方催缴保证金。
2.保证金缴纳应以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等形式进行。
3.承包方缴纳保证金后,项目经理应当及时将保证金的缴纳情况及时汇报给公司金融部门。
(二)履约保证金的管理1.项目经理应按照合同约定,将已收取的保证金及时存入公司控制的资金账户,并及时将存入情况及支取情况报告有关部门。
2.项目经理应及时做好履约保证金及相关信息的登记、归档、资料备份等工作。
3.项目部门应加强对履约保证金的管理与监督,防止保证金损失和挪用。
(三)履约保证金的支取1.承包方应履行合约规定,保证工程质量及期限等履约义务。
2.履行合同规定后,项目经理应当及时办理保证金的押金销售手续。
3.保证金在扣减拨付结算款项的之前,可以抵充承包方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四)保证金利息的管理1.履约保证金的利息应当计入项目经理的经营业绩,不得由项目经理私分。
2.履约保证金的利息应及时结清,并及时报告公司财务部门。
四、监督管理公司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应当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在保证金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五、附则1.本制度未涉及的履约保证金管理情况,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本制度的修改将由公司金融部门在公司相关决策机构的领导下进行,并及时报公司领导班子会议批准。
修改后的本制度经公司主管部门审核后生效。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一、总则二、保证金的交纳和返还1. 保证金的交纳(1)项目部在与业主签订承包合,应按照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交纳保证金,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2)保证金应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交纳,逾期未交纳的,项目部将被视为无法履行合同约定,业主有权解除合同。
2. 保证金的返还(1)根据合同约定,项目部应按照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等方面进行履约。
如果项目顺利完成并经过业主验收合格,保证金应在合同完工结算后的30个工作日内返还给项目部。
(2)如果项目部未按照合同约定履约或履约情况不符合业主的要求,业主有权扣除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在合同完工结算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保证金返还给项目部。
三、保证金的管理1. 保证金的专户管理为保证保证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项目部应将保证金存入指定的保证金专户,由项目部负责人负责管理和监督保证金的使用和返还。
2. 保证金的使用(1)项目部可以根据需要向保证金专户申请提取部分保证金用于项目施工和履约需要,但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保证金的50%。
(2)保证金的使用应符合项目部履约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材料、支付劳务费、支付工程款等,并应提供相应的原始凭证。
3. 保证金的监督和审计业主有权对项目部的保证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项目部应配合业主的监督和审计工作,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和信息。
四、违约责任1. 如果项目部未按照合同约定交纳保证金,业主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项目部承担一定比例的违约金。
2. 如果项目部未按照合同约定履约或履约情况不符合业主的要求,业主有权扣除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要求项目部承担额外的损失赔偿责任。
3. 如果项目部私自挪用保证金或虚报保证金的使用情况,业主有权追究项目部的法律责任,并要求项目部返还相应的保证金。
以上为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执行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1. 背景项目部履约保证金是指承接项目的单位或个人在参与项目前,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或金额提供给业主或委托方的一种形式保证。
它是一种常用的措施,用于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方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减少项目风险和不确定性。
2. 目的为规范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的管理,保障项目成功完成和各方的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明确履约保证金的缴纳、管理和使用规定。
3.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的缴纳、管理和使用,适用于所有参与承接项目的单位或个人。
4. 缴纳履约保证金项目承接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按合同约定的比例或金额缴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可以选择一次性缴纳或分期缴纳,具体缴纳比例和时间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
5. 履约保证金管理5.1 履约保证金账户项目部履约保证金应专门开设一个独立的账户,用于存放履约保证金款项。
账户由业主或委托方指定,由项目经理或项目部负责人负责监管。
5.2 履约保证金的使用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的使用应符合规定:•用于支付项目实施中各方因未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费用;•用于弥补项目实施中的亏损,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用于支付项目部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
5.3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应符合规定:•当项目成功完成并没有发生违约行为时,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全部或部分退还给项目承接方;•当项目发生违约行为或未能按时交付项目时,履约保证金可以被业主或委托方用于赔偿损失,超过损失部分应退还给项目承接方;•在项目过程中,若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并达成一致,履约保证金应全部退还给项目承接方。
5.4 履约保证金的管理责任项目经理或项目部负责人应负责履约保证金的管理,具体职责包括:•监管履约保证金的存放和使用;•追踪项目履约情况,确保履约保证金的及时退还或使用;•编制履约保证金的使用报告,定期向业主或委托方汇报。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保障项目顺利进行,减少项目投资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的管理。
三、履约保证金的定义履约保证金是指承接公司项目的单位或个人为保证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在履约过程中按合同约定的金额缴纳给公司的一笔资金。
履约保证金应由承接项目的单位或个人在项目开始前向公司缴纳,并在项目结束后根据实际履约情况进行退还或结算。
四、履约保证金的缴纳1.承接公司项目的单位或个人在项目开始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向公司缴纳。
履约保证金可以是现金、银行承兑汇票或保函等形式,具体形式由合同约定。
2.缴纳履约保证金时,承接项目的单位或个人应填写《履约保证金缴纳通知书》,并交至公司财务部门。
3.公司财务部门在收到《履约保证金缴纳通知书》后,应核对缴纳金额和所属项目,办理相关手续,并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据》给予承接项目的单位或个人。
五、履约保证金的使用1.履约保证金主要用于以下情况:–违约行为处罚:若承接项目的单位或个人违反合同约定,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一定比例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项目资金拨付:项目进展顺利并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公司可以将一部分履约保证金用于项目款项的拨付。
–争议解决:若项目过程中出现争议,需要通过仲裁或法院判决解决的,可以冻结一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用于支付相关费用或赔偿对方损失。
2.履约保证金的使用应经过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并在项目相关人员共同见证下办理。
六、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和结算1.项目结束后,承接项目的单位或个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结算申请。
申请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约证明等。
2.公司财务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应核实项目履约情况,并在1 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或结算手续。
3.若项目顺利完成合同约定的义务,履约保证金应在3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给承接项目的单位或个人;若项目存在违约行为,公司有权扣除一定比例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合同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

合同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
一、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
1、收取时间与收取程序
1.1合同签订以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10日内由分包单位向项目部或基层单位财务补足。
履约保函到期前30日,财务部门通知分包方重新办理。
1.2未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财务部门不得支付任何工程款项。
不得以扣除工程款的方式抵缴履约保证金。
2、收取金额
2.1合同价款低于1000万元时,收取合同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高于1000万元时,收取100万元履约保证金。
2.2合同履行中,如果合同价款变化幅度大于20%,应按照变化后的合同价款调整合同履约保证金额度。
增加时由项目部或基层单位通知分包单位补缴,降低时由分包方提出申请,项目部或基层单位、预算中心同意后,退还降低部分履约保证金。
二、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1、退还条件
1.1工程分包类施工完成,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部或基层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竣工资料整理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退还;
1.2专业分包类施工完成,经监理单位、项目部或基层单位验收合格,完成中间交接手续后退还。
2、退还程序
由分包单位提出申请,经项目各责任部门及项目总工、质量安全经理、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到财务部门办理退还手续。
合同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说明:1、申请方应如实填写项目基本情况,并向项目部或基层单位提供完工证明。
2、项目部或基层单位应如实评价合同履约情况,提出退付意见,如有扣罚
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涉及多个专业时应增加相关专业工程师意见。
3、根据合同约定退还40%的保证金。
(原保证金为2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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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管理协议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强化分包单位或个人履行合同行为的监督管理,保证履约保证金操作过程的规范、公开和透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履约保证金是指为合同的履行提供的一种信用保证,由分包单位或个人按合同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并在施工完成时予以退还。
它是防止分包单位或个人违反合同约定使总承包单位蒙受损失而设置的经济责任担保制度,是保护总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督促分包单位履行合同的一种有效措施,主要担保安全、质量和工期符合合同的约定。
分包单位或个人顺利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合同履约保证金必须全额返还;如果分包单位或个人违约,将丧失收回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项目部制定履约保证金具体收取额度
1.水电暖通工程:每栋公寓楼收取0.5万元;
2.装饰装修工程:每栋公寓楼收取3万元;
第四条管理细则
1、本制度的具体执行由**项目部负责,依据现场施工情况予以不定期考核,并报项目经理、主管领导签发。
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现场扣、罚款时,不足部分从其结算金额中扣除。
2、检查考核人在签发现场问题处罚单时必须列清时间、地点、责任人、违反事由或处罚事由、处罚结果,可以附带现场影像资料,处罚单必须在2小时内办理完毕并送达被处理人或单位。
3、报送财务部门的处罚单及相关资料等证据链完整齐全,不发生扯皮等纠纷。
凡因检查人的主观原因造成处罚不能执行或不能完全执行时,每次扣罚检查人100-500元。
4、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履约保证金退还必须办理齐全以下资料:①退还申请书②竣工报告③验收合格报告④保证金押金条原件⑤合同规定的其他需要完成的工程内容。
5、履约保证金执行时限:自安全合同、综治维稳协议书签订之日(或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完毕。
第五条项目部可以根据施工承包合同、相关公司管理规定出具处罚通知书,对施工单位因出现违反合同条款等违约行为处罚的违约金,项目部留取影像资料后有权直接从缴纳的违约金中扣除。
施工单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按照合同约定依约支付违约金:
1、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使用劣质材料、不合格设备,或因技术、管理等自身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或受到主管单位处罚;
2、施工现场出现安全问题的;
具体要求如下:
①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
②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不发生安全事故,如因乙方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定,违章操作造成自身伤害和生产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
③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④乙方在工作中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具,不得私自使用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
⑤对工作中出现的安全隐患,乙方有义务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甲方共同进行治理,严禁隐瞒不报、侥幸应付;
⑥乙方在业余时间可自行安排生活,但必须遵守甲方的作息时间
制度,不得赌博、酗酒、夜不归宿,时刻要有安全意识,外出注意交通安全,不从事任何违法违纪活动,在业余时间因个人原因发生的任何自身事故,个人负全部责任,甲方不予承担。
3、不能按工期完成施工任务的(详见工作联系单);
4、拖欠民工工资的;
5、其他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情形的。
第六条遵守综合治理相关规定
1、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治安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综合治理管理规定;
2、牢固树立综合治理安全意识,不发生治安案件,如因乙方违反法律或甲方有关综合治理规定,造成自身伤害和综合治理案件,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
3、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综合治理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服从甲方指派的人员管理。
4、对工作中出现的综合治理隐患,乙方有义务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甲方共同进行治理,严禁隐瞒不报、侥幸应付;在生产及生活中要认真落实执行“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
不在宿舍做饭,不私用大功率电炉。
5、乙方在业余时间可自行安排生活,但必须遵守甲方的作息时间制度,不得赌博、酗酒、夜不归宿,时刻要有安全意识,外出注意交通安全,不从事任何违法违纪活动,在下班后的业余时间因个人原因发生的任何自身事故,个人负全部责任,甲方不予承担。
第七条本协议从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或个人签订之日起执
行。
总包单位:**公司
现场管理部门:**项目部代表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分包单位或个人:
代表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