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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保函适用的法律(2篇)

独立保函适用的法律(2篇)

第1篇一、引言独立保函作为一种特殊的信用担保方式,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和金融活动中。

独立保函具有独立、无条件的法律属性,其适用法律问题一直是理论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

本文旨在探讨独立保函适用的法律,分析其法律依据和适用原则,以期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二、独立保函的定义和特点(一)独立保函的定义独立保函是指担保人(担保银行)应委托人(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收款人)出具的,承诺在受益人按照保函条款提出索赔时,无条件地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文件。

(二)独立保函的特点1. 独立性:独立保函与委托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基础合同相分离,担保银行对受益人的支付义务不依赖于委托人与受益人之间合同的有效性。

2. 无条件性:担保银行在受益人提出索赔时,只要符合保函条款,就必须支付一定金额,不受委托人意愿的影响。

3. 不可撤销性:一旦独立保函出具,担保银行不得擅自撤销或修改,除非受益人同意或法律规定。

三、独立保函适用的法律(一)国际惯例1. 国际商会(ICC)的《见索即付保函统一惯例》(UCP 600)《UCP 600》是国际商会于2007年发布的最新版《见索即付保函统一惯例》,它规定了独立保函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根据《UCP 600》第2条的规定,独立保函适用于国际贸易和金融活动中,担保银行应委托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出具的承诺。

2. 国际商会《独立保函惯例》(ISGC)《独立保函惯例》(ISGC)是国际商会于2016年发布的最新版独立保函惯例,旨在统一独立保函的适用法律,提高国际交易的安全性和效率。

根据《ISGC》第1条的规定,独立保函适用于国际贸易和金融活动中,担保银行应委托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出具的承诺。

(二)国内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担保法》第2条规定:“担保是指担保人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按照约定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财产或者权利。

”独立保函作为一种担保方式,符合《担保法》的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第374条规定:“担保人保证债务履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债权人提供担保。

独立保函是什么意思

独立保函是什么意思

遇到损害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独立保函是什么意思在国际商事交易中,可能会涉及独立保函的法律关系。

独立保函属于法律凭证,是金融交易中涉及到的。

有的朋友就会疑惑,独立保函是什么意思呢?今天,赢了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独立保函是什么意思所谓独立保函,其实是狭义的独立保证。

国际商会《见索即付担保统一规则》第2条将独立保证定义为:“见索即付保证,不管其如何命名,是指由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组织或个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表示只要凭付款要求声明或符合担保文件规定就可以从他那里获得付款的保证、担保或其他付款承诺。

”在我国,独立保证在对外经济交往中被广泛使用。

尽管就立法层面而言,尚缺乏对独立保函全面系统的规定,但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了不少有关独立保函的案件。

其做法可以归结为:独立保函只适用于涉外商事海事活动,而不能适用于国内保证。

主要条款独立保函产生的原因与前提是基础合同,保函的运行指引是保函开立委托合同,但保函一经开出即独立于前述两个合同,保证人只依据保函的规定对受益人承担担保责任。

由以上的关系可以看出,独立保函至少涉及到当事人之间的基础合同、委托合同、担保合同的权益。

为全面保护各自的合同权益,而保函的运行又只依据保函本身的条款内容。

因此,各当事人对保函的条款内容非常重视。

尽管各国担保法律制度的差异,保函格式各有不同,但主要条款内容基本还是一致的。

独立保函主要条款介绍:1、保函独立性条款2、基础交易关系参照条款3、先决条件条款4、担保义务条款5、有效期条款(包括生效日期、失效日期等)6、延期条款7、保函文本退还条款8、担保的最高金额及支付货币条款9、担保金额递减条款10、付款时间和延迟利息条款11、基础合同变更对保函的影响条款12、保函转让及基础合同转让条款13、抵消条款14、司法管辖权与法律使用条款独立保函产生的原因与前提是基础合同,保函的运行指引是保函开立委托合同,但保函一经开出即独立于前述两个合同,保证人只依据保函的规定对受益人承担担保责任。

独立保函

独立保函
由于我国对独立保函缺乏相应的立法规定,长期以来司法实践中对于独立保函的性质形成两种意见,分歧较 大:一种意见认为,独立保函的性质为独立担保。《担保法》第5条第1款关于“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 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规定,为独立担保预留了空间。因此,独立保函 应当适用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另一种意见认为,独立保函属于非典型担保,与《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有本质 区别,其性质是以相符交单为条件的付款承诺,与信用证性质相同,应当将独立保函纳入信用证体系加以规定。
(三)开立人抗辩权的单一性
开立人既不享有先诉抗辩权,也不享有基础交易债务人的抗辩权。
法律性质
主编: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理解与适用(二)引用1289页
独立保函是商业实践逐步发展的产物,仅有少数国家就此专门作出立法规定,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认定 为信用证,放入信用证章节进行调整,如美国《统一商法典》。未实行专门立法的普通法系国家(地区)判例亦 采该观点。另一种是认定为一类特殊的担保即独立担保,放入担保法进行调整,如《法国担保法》《澳门商法 典》、非洲统一商业法律协会《担保统一法》等。
司法观点
(一)不是独立保函的独立保证的效力及民事责任的承担
主编: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理解与适用(二)引用1294页
根据《独立保函纠纷规定》的规定,独立保函必须由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如果独立保证合同不是 由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的,那么合同效力如何,合同当事人的民事责任如何承担?对此,2019年11月8 日下发的《民商审判会议纪要》第54条规定,从属性是担保的基本属性,但由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的独 立保函除外。独立保函纠纷案件依据《独立保函纠纷规定》处理。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是:凡是由银行或者非银行 金融机构开立的符合《独立保函纠纷规定》第1条、第3条规定情形的保函,无论是用于国际商事交易还是用于国 内商事交易,均不影响保函的效力。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之外的当事人开立的独立保函,以及当事人有关排 除担保从属性的约定,应当认定无效。但是,根据“无效法律行为的转换”原理,在否定其独立担保效力的同时, 应当将其认定为从属性担保。此时,如果主合同有效,则担保合同有效,担保人与主债务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主合同无效,则该所谓的独立担保也随之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其承担民事责 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独立保函法律实务探讨

独立保函法律实务探讨

独立保函法律实务探讨独立保函是指被申请人向银行或保险公司发出的书面文件,由其承担全部或部分债务的责任。

独立保函是现代企业融资、贸易、保税贸易中最常用的支付方式之一,被广泛应用于银行、保险公司、进出口公司、建筑业、工程承包等领域。

本文就独立保函法律实践进行探讨。

一、独立保函类型1.投标保函投标保函是承担投标人在投标中遭受损失的风险,如投标人胜标后却不能履行合同,甚至放弃中标等。

银行作为投标保证人,如果投标人未能按照投标书的规定承揽工程,则银行要向招标人支付一定的保证金。

2.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是指在合同签订后,承担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各种可能发生的违约行为的风险。

如果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承包人将向收款人支付违约金。

一旦发生违约,收款人可通过独立保函向银行索赔,而不必先起诉承包人。

3.缴纳租金保函缴纳租金保函是出租人在租赁房屋出租后将保证金委托银行代为保管,以保证租金收取的保证。

如果承租人没有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租金,则出租人可以将独立保函提交银行,以取得租金。

4.进出口保函进出口业务是指境内企业和境外企业之间的经济往来,包括出口货物、进口货物、技术进出口等。

进出口保函是指出口商需要在进口商要求支付货款时,向银行开出保函,表明银行愿意在出口商无法支付货款的情况下,承担相应的责任。

1.独立保函与保证担保的区别独立保函是一种特殊的担保方式,直接涉及银行或担保公司的信用,而不是承担人的信用,因此具有独立性。

保证担保是指一方在借款或其他债务方面无法履行责任时,另一方提供的担保措施。

与保证担保相比,独立保函的自主性和独立性排除了与担保债务人的主观行为相关的争议。

2.独立保函与通知书独立保函的主要作用是为受益人提供支付保证。

当受益人认为被保函人违反了交付或支付义务时,受益人可以要求银行支付。

受益人可以通过向银行提交通知书并证明被保函人适用于承诺的违约事件来行使权利。

3.独立保函的监督机制独立保函的监督机制主要有两个部分:首先,银行(或保险公司)就独立保函的开立和使用有其个别的监督角色。

独立保函是什么意思

独立保函是什么意思

独⽴保函是什么意思在国际商事交易中,可能会涉及独⽴保函的法律关系。

独⽴保函属于法律凭证,是⾦融交易中涉及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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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独⽴保函,其实是狭义的独⽴保证。

国际商会《见索即付担保统⼀规则》第2条将独⽴保证定义为:“见索即付保证,不管其如何命名,是指由银⾏、保险公司或其他组织或个⼈以书⾯形式出具的,表⽰只要凭付款要求声明或符合担保⽂件规定就可以从他那⾥获得付款的保证、担保或其他付款承诺。

”在我国,独⽴保证在对外经济交往中被⼴泛使⽤。

尽管就⽴法层⾯⽽⾔,尚缺乏对独⽴保函全⾯系统的规定,但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了不少有关独⽴保函的案件。

其做法可以归结为:独⽴保函只适⽤于涉外商事海事活动,⽽不能适⽤于国内保证。

主要条款独⽴保函产⽣的原因与前提是基础合同,保函的运⾏指引是保函开⽴委托合同,但保函⼀经开出即独⽴于前述两个合同,保证⼈只依据保函的规定对受益⼈承担担保责任。

由以上的关系可以看出,独⽴保函⾄少涉及到当事⼈之间的基础合同、委托合同、担保合同的权益。

为全⾯保护各⾃的合同权益,⽽保函的运⾏⼜只依据保函本⾝的条款内容。

因此,各当事⼈对保函的条款内容⾮常重视。

尽管各国民法典律制度的差异,保函格式各有不同,但主要条款内容基本还是⼀致的。

独⽴保函主要条款介绍:1、保函独⽴性条款2、基础交易关系参照条款3、先决条件条款4、担保义务条款5、有效期条款(包括⽣效⽇期、失效⽇期等)6、延期条款7、保函⽂本退还条款8、担保的最⾼⾦额及⽀付货币条款9、担保⾦额递减条款10、付款时间和延迟利息条款11、基础合同变更对保函的影响条款12、保函转让及基础合同转让条款13、抵消条款14、司法管辖权与法律使⽤条款独⽴保函产⽣的原因与前提是基础合同,保函的运⾏指引是保函开⽴委托合同,但保函⼀经开出即独⽴于前述两个合同,保证⼈只依据保函的规定对受益⼈承担担保责任。

银行保函(URDG758)

银行保函(URDG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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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付款项性质不同
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一般是货款;而保函下支 付的不仅可以是货款,还可能是赔款和退款。
五、对单据的要求不同
信用证项下的单据主要是货运单据及其他各 种商业单据、检验证明及产地证等;而保函最重 要的付款依据是受益人提出的书面索赔书及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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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银行承担的风险不同 保函项下银行无法控制物权凭证,风险更大
在从属保函项下,担保人承担的付款责任是否成立, 要以基础合约的条款及背景交易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这种从属保函一方面不利于债权人,因为担保人可 以援引主债务人的任何抗辩而拒绝付款;另一方面 也不利于担保人,因为担保人很可能会卷入基础合 同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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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保函
从属性保函的上述缺陷限制了保函的进一步应用。 为了适用二战后国际经济贸易的需求,商人和银行 家们在实践中创立了一种完全不同于从属保函的独 立保函(Independent Guarantee)制度,并逐 渐取代了传统的从属保函制度在国际商务活动中占 据了主导地位。
银行保函(Banker's Letter Guarantee)是由银行开立的承担 付款责任的一种担保凭证。银行根据保函的规定承担绝对付款 责任。故银行保函一般为见索即付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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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函的发展
从属保函
传统的保函大都是从属性的,即保函相对于基础合 同而言是从合同,其法律效力依存基础合同的存在 而存在,随其变化、灭失而发生变化或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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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保函开立方式
实际业务中的保函的具体举例如下: 1、直开法
银行保函的功能
1、保证合同项下的价款支付; 2、保证在违约情况发生时,受害方可以得到合

分离式保函定义

分离式保函定义

分离式保函定义
分离式保函是指银行或金融机构根据委托人(申请人)的要求,出具一份单独的保函,其中包括承诺以第一受益人的名义向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义务。

这种保函与合同独立存在,与委托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合同没有直接关联。

分离式保函与传统保函的区别在于,传统保函通常是作为某个合同的附件或保证担保方式出现,与合同有直接的关系。

而分离式保函则是作为一种独立的保证方式,作为委托人应对受益人的责任的补充。

分离式保函的优点在于,可以提供额外的担保,使受益人更加安心。

同时,委托人不需要将保函与具体合同挂钩,可以灵活地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是否使用分离式保函。

此外,受益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将保函进行转让或质押。

然而,分离式保函也存在一些缺点。

首先,由于保函与合同独立,委托人需要承担独立的费用。

其次,受益人在与委托人签署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保函的内容,以免与委托人针对其他合同出具的保函产生混淆。

总的来说,分离式保函是一种独立的担保方式,能够为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供额外的保障。

然而,在使用时需要注意保函的独立性,避免与其他合同产生混淆。

保函的种类和介绍

保函的种类和介绍

保函的种类和介绍第一篇:保函的种类和介绍一、投标保函(Bid Bond,Tender Guarantee)是指在投标中,招标人为防止中标者不签定合同而使其遭受损失,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以保证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义务:1、在标书规定的期限内,投标人投标后,不得修改原报价、不得中途撤标;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银行的履约保函。

若投标人未履行上述义务,则担保银行在受益人提出索赔时,须按保函规定履行赔款义务。

担保银行的责任是:当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或者中标后不能同业主订立合同或不能提供履约保函时,担保银行就自己负责付款。

菲迪克(FIDIC)条款中,投标保证金又译作TENDER SECURITY.【案例分析1】投标保函有效期不足对于投标保函有效期,招标文件一般有如下规定:“担保人在此确认本担保书责任在招标通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或在这段时间延长的截止期后28天内保持有效。

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担保人。

”许多投标商在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时,对于投标保函有效期不够重视,往往会与投标文件有效期混为一谈,出现保函有效期少30天的现象。

【案例分析2】投标保函金额不足对于投标保函的金额,一般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为投标报价的2%或以上,对于大型土建工程,也可以规定某一固定数值如30万美元等。

投标商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申请开列,在评标实践中,评标委员对于那些投标保函金额不足的,哪怕只差一分,也会予以废标。

【案例分析3】投标保函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对于投标保函格式,主要是指投标保函的担保条件,即:1.如果委托人在投标书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如果委托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雇主的中标通知后:(a)不能或拒绝按投标须知的要求(如果要求的话)签署合同协议;(b)不能或拒绝按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而雇主指明了产生上述情况的条件,则本行在接到雇主的第一次书面要求就支付上述数额之内的任何金额,并不需要雇主申述和证实他的要求。

独立保函1

独立保函1
简单见索即付 独立保函 (Simple Demand Guarantee) Guarantee) 附带申请人违 约声明的见索 即付独立保函
独立保函的种类(二) 独立保函的种类(
按用途不同,独立保函可分为: 按用途不同,独立保函可分为: (1)付款保函 付款保函
买方申请开立保函
预付款保函 (2)预付款保函
卖方申请开立保函
(3)借款保函 (4)透支保函 补偿贸易保函 (5)补偿贸易保函
(6)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 (7)租赁保函 投标保函 (8)投标保函 (9)质量保函 10) (10)维修保函 11) (11)关税保付保函
独立保函的主要条款内容
(一)保函独立性 (二)基础交易关系 参照 (三)先决条件 (四)担保义务 (五)有效期 (六)延期 (七)保函文本退还
保证人与受 益人之间的 独立保证合 同关系
这种关系一旦成立, 这种关系一旦成立,即独立于上述两种合同关 系,只要受益人提出的索款要求符合保函的条 款与条件,保证人则需履行付款款义务。 款与条件,保证人则需履行付款款义务。
独立保函的特点
1、保证人付款义务的抽象性 、 独立保函的保证人的付款义务来源于保证人开立保 函这一抽象行为,只要受益人不拒绝保函, 函这一抽象行为,只要受益人不拒绝保函,该保函 即产生约束力。 即产生约束力。 2、独立性 、 独立性是独立保函最明显的特点, 独立性是独立保函最明显的特点,是独立保函的精 也是独立保函被广泛应用的主要原因之一。 髓,也是独立保函被广泛应用的主要原因之一。独 立性与上述抽象性有密切联系, 立性与上述抽象性有密切联系,即担保人的担保义 务不依赖于基础交易合同,它本身是独立的,即使 务不依赖于基础交易合同,它本身是独立的, 基础交易合同无效, 基础交易合同无效,担保人的担保义务也不因此而 解除。 解除。

独立保函法律实务探讨

独立保函法律实务探讨

独立保函法律实务探讨独立保函,又称为保函担保,是指保函人向受益人发出的、保证担保人对其所承担的责任承担担保责任的一种担保方式。

它是一种通过发行保函的方式,让发行人(通常是银行)向受益人(通常是购买者)提供担保,确保受益人在交易中能够得到全额支付或其他合同履行。

我们需要明确独立保函的法律性质。

独立保函是一种独立的、无追索权的担保文件,其性质和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独立性:独立保函是独立于受益合同的,其效力与受益合同的效力无关。

即使受益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或被解除,独立保函的效力仍然存在。

2. 无追索权:独立保函的受益人可以直接向保函人索赔,无需证明主合同违约或损失。

这是独立保函的重要特点之一,也是其与一般保函和担保的最大不同之处。

3. 不可撤销性:一旦独立保函生效,保函人通常不能单方撤销,除非受益人同意或法院裁定。

这确保了受益人在交易过程中的权益不受损害。

基于以上的独立保函的特点,其法律适用规则也有一些特殊的地方。

目前我国对于独立保函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担保法》《民法总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

这些法律规定主要阐明了独立保函的法律效力、准据法和争议解决等方面的问题。

在独立保函法律实务中,最常见的争议之一就是关于受益人对保函索赔的条件和程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受益人在主合同履行不当时,应当向保函人提出索赔,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证明和材料。

这包括对主合同违约的证明、索赔金额的证明以及索赔通知书等。

保函人在收到索赔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索赔请求,并有义务在索赔不成立时向受益人做出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独立保函的法律实务中还存在一些其他的问题,例如独立保函与主合同的关系、保函人的责任范围和免责情形、独立保函的转让和撤销等。

这些问题都需要在法律实践中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以进一步完善独立保函法律制度。

在司法实践中,独立保函的争议案件也时有发生。

一些案件中,受益人和保函人对于独立保函的效力、条件和程序等方面产生分歧,导致了一些纠纷。

建设工程中独立保函的适用及注意事项

建设工程中独立保函的适用及注意事项

建设工程中独立保函的适用及注意事项在建设工程中,独立保函就像那位总是默默无闻却又可靠的朋友,时不时会在关键时刻伸出援手。

你可能会想,保函究竟是什么呢?简单来说,它是一种承诺,保证某一方会履行合同里的义务。

想象一下,你跟朋友约好了一起去爬山,你们都带上了干粮和水,结果他临时有事没来,独立保函就像是那个替补,确保你不会饿肚子。

说到这里,很多人可能会觉得,这不就是个纸上谈兵的东西吗?可实际上,独立保函的背后可是有不少门道和注意事项的。

独立保函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

建筑合同、工程项目、甚至是一些小的装修工程都能用得上。

只要你需要保障某一方能够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就可以考虑申请这样一份保函。

就好比你要租房子,房东不想把房子租给你,那你就可以找一个有信誉的公司给你开个保函,证明你是个靠谱的人。

这样一来,房东也安心了,你的租房之路就顺利多了。

不过,申请独立保函可不是随随便便的事。

你得找到一个靠谱的担保机构。

就像选朋友一样,得挑那些值得信赖的,不然一旦出了问题,吃亏的可是你自己。

你还得提供一些材料,比如合同、财务状况等等。

这时候,心态要放平,别怕麻烦。

材料准备得齐全,保函才能顺利下来,保障你自己的权益。

毕竟,很多时候“事先做好功课”这句话可是大有裨益的。

再说了,独立保函的使用期限也是个需要注意的地方。

就好比你买了张电影票,票的有效期有限,过了这个期限就没法入场了。

在建设工程中,保函的有效期一般是和合同的履行期限相关联的。

因此,千万别在保函到期后仍然心存侥幸,确保在保函有效期内妥善利用,才能真正保障你的利益。

独立保函还有一个不得不提的就是费用问题。

这可不是白白得来的“免费午餐”。

保函的费用通常是根据保函金额的一定比例来收取的。

这就像在市场上买东西,要货比三家,看看哪家收费合理,才能让自己省心又省钱。

虽然说保函是个保障,但费用高了可就得不偿失了。

此外,使用独立保函的时候,还得关注细节。

这可不是大路货,而是需要仔细琢磨的事儿。

独立保函与保函之间有什么区别

独立保函与保函之间有什么区别

独立保函与保函之间有什么区别保函是商事保证,在国际商事交易中,保函是经常用到的法律术语,根据保函是否独立,保函又分为独立保函和非独立保函。

那么,这个独立保函与保函之间有什么区别吗?律师365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为你做详细解答。

▲保函是商事保证,在国际商事交易中,保函是经常用到的法律术语,根据保函是否独立,保函又分为独立保函和非独立保函。

那么,这个独立保函与保函之间有什么区别吗?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为你做详细解答。

保函在性质上有从属性保函和独立性保函之分。

传统的保函是从属性的,保函是基础合同的一个附属性契约,其法律效力随基础合同的存在、变化、灭失、担保人的责任是属于第二性的付款责任,只有当保函的申请人违约,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时,保证人才承担违约责任时,保证人才承担保函项下的赔偿责任。

而申请人是否违约,是要根据基础合同的规定以及实际履行情况来作出判断的,但这种判断显然不是件简单的事,经常要经过仲裁或诉讼才能解决其中的是非曲直。

所以当从属性保函项下发生索赔时,担保人要根据基础合同的条款以及实际履行情况来确定是否予以支付。

各国国内交易使用的保函基本上是从属性质的保函。

独立性保函则不同,它虽是依据基础合同开立,但一经开立,便具有独立的效力,是自足文件,担保人对受举益人的索赔要求是否支付,只依据保函本身的条款。

独立性保函一般都要明确担保人的责任是不可撤销的、无条件的和见索即付的。

保函一经开出,未经受益人同意,不能修改或解除其所承担的保函项下的义务;保函项下的赔付只取决于保函本身,而不取决于保函以外的交易事项,银行收到受益人的索赔要求后应立即予以赔付规定的金额。

见索即付保函就是独立性保函的典型代表。

独立性保函是二战后为适应当代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由银行和商业实践的发展而逐步确立起来的,并成为国际担保的主流和趋势,原因主要在于:第一,从属性保函的发生索赔时,担保银行须调查基础合同履行的真实情况,这是其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所不能及的,且会因此被卷入到合同纠纷甚至诉讼中。

【最新】银行保函URDG758

【最新】银行保函URDG758

20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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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付款项性质不同
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一般是货款;而保函下支 付的不仅可以是货款,还可能是赔款和退款。
五、对单据的要求不同
信用证项下的单据主要是货运单据及其他各 种商业单据、检验证明及产地证等;而保函最重 要的付款依据是受益人提出的书面索赔书及声明。
20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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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银行承担的风险不同 保函项下银行无法控制物权凭证,风险更大
20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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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转开行(Reissuing Bank)、转开行即指接受担保银 行的要求,凭担保人的反担保向受益人开出保函的银行。转开 行通常是受益人所在地银行。转开行如接受担保人请求转开的 委托,就必须及时开出保函。保函一经开出,转开行即变成担 保人,承担担保人的责任义务。
7、反担保人(Counter Guarantor),指为申请人向担 保银行开出书面反担保函的人。其责任是:保证申请人履行合 同义务,同时,向担保人承诺,即当担保人在保函项下作出付 款以后,担保人可以从反担保人处得到及时、足额的补偿,并 在申请人不能向担保人作出补偿时,负责向担保人赔偿损失。
20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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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函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⑥受益人在担保付款条件
①申请人向担保人提出开
成立时,向担保人/索偿,
立保函的申请
20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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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函概述
2、转开法
是申请人所在地的银行(指示行)以提供反 担保的形式委托国外受益人所在地的银行(即转 开行)所出具的保函,并由后者承担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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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开法流程
受益人
转转后⑤ 开开,申 行行受请 赔索益人 付偿人违
,向约
转④ 开 保 函

独立性保函索赔流程

独立性保函索赔流程

独立性保函索赔流程一、什么是独立性保函。

独立性保函简单来说呢,就像是一个超级靠谱的承诺。

比如说,甲和乙做一个生意,甲怕乙到时候不履行约定,就要求乙去找一个银行或者其他有信誉的机构开一个独立性保函。

这个保函就和乙自己的信誉分开了,它就像一个单独的小保镖。

只要满足保函里说的条件,甲就可以直接找开保函的那个机构要钱,不用管乙同不同意或者有没有能力还钱。

这就好比你在网上买东西,有个第三方平台担保一样,你按照规定来,就能拿到钱或者货物。

二、什么时候可以索赔。

1. 基础合同违约。

如果是因为基础合同的问题,比如说乙和甲签的合同里,乙没有按时交货,而且这个情况是保函里规定的违约情况,那甲就有可能去索赔啦。

这就像你订了个蛋糕,说好下午三点送到,结果到六点还没影子,你就有权利按照约定去要个说法,比如退款之类的。

2. 符合保函规定的特定事件。

除了基础合同违约,保函可能还规定了一些特定的事件。

比如保函说要是乙的公司发生了重大的变故,影响到这个合同的履行,甲也可以索赔。

这就像是你买了个演唱会的票,结果歌手突然生病不能唱了,按照规定你就可以要求退票或者得到补偿。

三、索赔的具体流程。

1. 准备索赔文件。

这可重要啦!就像你去打官司得准备证据一样。

你得把和这个事情相关的文件都找出来。

比如说合同副本,这个能证明甲和乙之间的约定。

还有能证明乙违约的文件,像是货物没有按时到达的物流记录之类的。

如果有之前双方的沟通信件或者邮件,也都要整理好。

这些文件就像是你的武器,得齐全了才能去索赔。

2. 向保函开立人提交索赔文件。

把文件都准备好了,就可以去找开保函的机构啦。

可以是银行,也可以是其他的金融机构。

这一步就像你去交作业一样,要按照人家的要求来。

有些机构可能要求你当面提交,有些可能允许你通过邮寄或者电子方式提交。

不管怎么样,你得确保文件准确无误地到了人家手里。

而且要注意时间哦,如果保函规定了索赔的期限,过了这个期限,就算你有理可能也没办法索赔了。

关于保函的简要介绍

关于保函的简要介绍

关于保函的简要介绍何为保函?保函通常是指银行、企业或者个人向特定的收益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书面承诺书。

依据法律性质的不同,保函可以分为从属性保函和独立性保函两大类。

从属性保函常见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应申请人申请,向申请人指定的受益人开具的承诺在一定时间内在符合条件下履行确定付款义务的书面保证承诺书,如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付款保函、延期付款保函等,该类保函记载的担保义务具有从属于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基础贸易合同或者其他交易合同的法律特征,依据保函记载,保函的出具人通常可以援引基础交易合同申请人的抗辩理由和保证法律规定对其保函付款义务进行抗辩,受益人通常不能凭借保函直接要求出具人付款。

也就是该类保函确立的是从属性保证性质的担保关系,此类保函纠纷,通常适用《担保法》下保证条款及其司法解释规范。

与从属性保函不同,独立保函记载下,银行等保函出具人在见到保函时,仅对保函记载事项进行形式上的审查,不能援引基础或者申请人交易合同对其付款义务进行抗辩,对形式上符合保函记载要求的付款单据审查后即支付保函款项,也即保函确立了独立于基础交易合同的,在单据符合保函记载要求即履行保证付款义务的独立担保义务。

从我国现行法律渊源上讲,2016年12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为我国第一部关于独立保函的法律规定。

依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银行等独立保函的出具人除了保函欺诈等极少数严厉条件下的抗辩情形外,独立保函出具人在保函有效内对受益人负有在提交形式上符合保函记载单据后即行付款的义务,这直接加大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保函形式的信用释放管理和兑现过程中的商业信用风险,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必须严格标准规范操作独立保函出具审查兑付义务。

由于保函法律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无论非独立从属性保函还是独立保函纠纷,一般通常优先适用国内法律规定,在国内法律没有直接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参照最相近的国际商会制定的保函统一适用规则处理。

独立保函系列之一:如何形成一份独立保函

独立保函系列之一:如何形成一份独立保函

独立保函系列之一:如何形成一份独立保函对于现金流紧张的行业或者行业内的企业,保函是保证金的完美替代,尤其实在工程领域内,常见的有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农民工工资保函等种类。

在保函的分类中有从属保函和独立保函,从属保函适用保证的规定,在索赔中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人未履行债务;独立保函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独立保函司法解释》”)、《国际商会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458或者758)。

保函用得多,但是很多企业在使用的时候,并不能对保函是否是独立保函进行识别。

有法律部门的企业对于保函的识别能力尚可,但无法律部门的企业对独立保函的识别能力就比较弱,经常能够看见独立保函中出现连带责任、保证期间等字样,严重影响了保函的独立性,以为接收的是独立保函,实际上是从属保函,导致在索赔的时候陷入被动。

那么如何才能形成一份独立保函呢?一、独立保函的出具主体并不是所有的法律主体都可以出具独立保函。

《独立保函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只有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才可以开立独立保函。

所以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虽然也是金融机构,但是不能开立独立保函;自然人也不可以开立独立保函。

二、如何才能制作一份独立保函首先,独立保函要以书面的形式作出。

其次,独立保函中需要载明据以付款的单据和最高金额。

最后,在满足前面两个条件的情况下,独立保函的文本中有下列意思表示之一的,才成为独立保函:(一)保函载明见索即付;(二)保函载明适用国际商会《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等独立保函交易示范规则;(三)根据保函文本内容,开立人的付款义务独立于基础交易关系及保函申请法律关系,其仅承担相符交单的付款责任。

现实中企业的工作人员肯定为遇到,受益人、开立人要对文本进行修改,另一方却不同意修改,那么究竟哪些修改是必须的,哪些是可接受的呢?三、独立保函的制作(一)载明独立性根据上文,满足独立性有三个要求,其中之一是载明见索即付,那么在何处载明见索即付呢。

第十三章 独立保函-精选

第十三章   独立保函-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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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益人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获得担保偿付。 义务: 按保函的规定提出索款要求和索款形式; 索款要求与基础合同有关; 提示表面合格的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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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间接独立保函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在间接独立保函中,由于申请人是通过要求本 国的银行(指示行)指示受益人所在国银行 (保证行)开立保函,因此,间接独立保函业 务比直接独立保函就多了指示行与保证行之间 的委托合同关系。与直接独立保函相比,其当 事人权利与义务的差异之处也就存在与指示行 与保证行之间。
12、保函转让及基础合同转让条款
13、抵消条款
14、司法管辖权与法律适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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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直接独立保函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获得开立符合要求的保函。 义务: 向保证人提供反担保; 向保证人支付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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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证人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收取费用; 请求申请人给予偿付; 对不符索偿进行拒绝。 义务: 严格履行申请人的委托; 审核单据; 尽合理注意地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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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示行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收取费用; 请求申请人给予偿付; 对不符索偿进行拒绝 义务: 向保证行转递保函委托; 调查基础保函的付款条件是否满足; 向申请人通知反保函的内容; 向保证行提供反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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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证行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收取费用; 请求指示行偿付; 对不符索偿进行拒绝。 义务: 履行指示行的委托请求; 对指示行提出合理建议; 审核索偿要求与保函是否相符; 提示反保函规定的有关单据。
断增大,伴随的风险也不断增大,为规避风险、

保函

保函

性质
1、是独立于委托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反担保或委托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合同或投标条件之外的。 2、是依据其规定的条件生效的,由担保人以保函中规定的任何单据为基础做出决定的。 3、是不可撤销的。
权责
委托人 是向银行或保险公司申请开立保函的人。委托人的权责是: (1)在担保人按照保函规定向受益人付款后,立即偿还担保人垫付的款项。 (2)负担保函项下一切费用及利息。 (3)担保人如果认为需要时,应预支部分或全部押金。 担保人 是保函的开立人。担保人的权责是: (1)在接受委托人申请后,依委托人的指示开立保函给受益人。 (2)保函一经开出就有责任按照保函承诺条件,合理审慎地审核提交的包括索赔书在内的所有单据,向受益 人付款。 (3)在委托人不能立即偿还担保行已付之款情况下,有权处置押金、抵押品、担保品。如果处置后仍不足抵 偿,则担保行有权向委托人追索不足部分。
产生原因
当承运人到达目的港时,买方还没有收到卖家邮寄来的提单,而无法凭借提单向承运人提货,因此出具保函 以证明收货人的身份。
作用
在凭保函交付货物的情况下,收货人保证在收到提单后立即向船公司交回全套正本提单,承担应由收货人支 付的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对因未提交提单而提取货物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均承担责任,并表明对于保证内容由 银行与收货人一起负连带责任。凭保函签发提单则使得托运人能以清洁提单、已装船提单顺利地结汇。关于保函 的法律效力,海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都没有作出规定,考虑到保函在海运业务中的实际意义和保护无辜的第三方 的需要,汉堡规则第一次就保函的效力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保函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协议,不得对抗第 三方,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保函,只是在无欺骗第三方意图时才有效;如发现有意欺骗第三方,则承运人在赔 偿第三方时不得享受责任限制,且保函也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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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下载】独立保函与保函之间有什么区别
保函是商事保证,在国际商事交易中,保函是经常用到的法律术语,根据保函是否独立,保函又分为独立保函和非独立保函。

那么,这个独立保函与保函之间有什么区别吗?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为你做详细解答。

保函在性质上有从属性保函和独立性保函之分。

传统的保函是从属性的,保函是基础合同的一个附属性契约,其法律效力随基础合同的存在、变化、灭失、担保人的责任是属于第二性的付款责任,只有当保函的申请人违约,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时,保证人才承担违约责任时,保证人才承担保函项下的赔偿责任。

而申请人是否违约,是要根据基础合同的规定以及实际履行情况来作出判断的,但这种判断显然不是件简单的事,经常要经过仲裁或诉讼才能解决其中的是非曲直。

所以当从属性保函项下发生索赔时,担保人要根据基础合同的条款以及实际履行情况来确定是否予以支付。

各国国内交易使用的保函基本上是从属性质的保函。

独立性保函则不同,它虽是依据基础合同开立,但一经开立,便具有独立的效力,是自足文件,担保人对受举益人的索赔要求是否支付,只依据保函本身的条款。

独立性保函一般都要明确担保人的责任是不可撤销的、无条件的和见索即付的。

保函一经开出,未经受益人同意,不能修改或解除其所承担的保函项下的义务;保函项下的赔付只取决于保函本身,而不取决于保函以外的交易事项,银行收到受益人的索赔要求后应立即予以赔付规定的金额。

见索即付保函就是独立性保函的典型代表。

独立性保函是二战后为适应当代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由银行和商业实践的发展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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