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基本类型知识
信用证的种类
6.转让的金额可以是部分的,也可以是全 转让的金额可以是部分的, 部的. 部的. 7.转让的对象可以是一个或几个. 转让的对象可以是一个或几个. 8.除少数条款,信用证只能按照原证规定 除少数条款, 的条款转让. 的条款转让. 9.根据UCP500规定,即使信用证未表明 根据UCP500规定 规定, 可转让,并不影响受益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 可转让,并不影响受益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 将信用证项下应得的款项让渡给他人的权利. 将信用证项下应得的款项让渡给他人的权利. 但仅是款项的让渡, 但仅是款项的让渡,而不是信用证项下执行权 力的让渡. 力的让渡.
(二)不可撤销信用证
1.定义: 1.定义: 定义 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未经开证行, 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未经开证行,保 兑行(如有)以及受益人同意,既不能修 兑行(如有)以及受益人同意, 改也不能撤销的信用证. 改也不能撤销的信用证. 这种信用证对于受益人来说是比较可 靠的. 靠的.
2,特征: 特征:
(三)沉默保兑
沉默保兑指的是虽然开证行并未授权 指定银行对信用证进行保兑, 指定银行对信用证进行保兑,而指定银 行加具了它的保兑的情况. 行加具了它的保兑的情况. 这种保兑代表了保兑行和受益人之间 这种保兑代表了保兑行和受益人之间 的协议, 仅对受益人和保兑行有效. 的协议, 仅对受益人和保兑行有效.
三,因付款方式不同而分的信用证
因付款方式不同可划分为即期付款信用证, 因付款方式不同可划分为即期付款信用证, 延期付款信用证,承兑信用证, 延期付款信用证,承兑信用证,议付信用 证四种类型. 证四种类型. 具体形式: 具体形式: □ by payment at sight □ by deferred payment at: at: □ by acceptance of drafts at: □ by negotiation
信用证分类
信用证的种类(1)以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划分为:跟单信用证,光票信用证。
(2)以开证行所负的责任为标准可以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可撤销信用证。
(3)以有无另一银行加以保证兑付,可以分为:保兑信用证,不保兑信用证(4)根据付款时间不同,可以分为:即期信用证,远期信用证,假远期信用证。
(5)根据受益人对信用证的权利可否转让,可分为:可转让信用证,不可转让信用证(6)循环信用证,分为:自动式循环,非自动循环。
(7)对开信用证。
(8)对背信用证。
又称转开信用证。
(9)预支信用证。
(10)备用信用证。
光票信用证光票信用证是不附单据、受益人可以凭开立收据或汇票分批或一次在通知行领取款项的信用证。
在贸易中它可以起到预先支取货款的作用,信用证中常见类似文句:Payment in advance against clean draft is allowed.贸易结算中的预知信用证和非贸易结算中的旅行信用证都属光票信用证。
光票信用证是信用证的一种类型。
受益人在请求议付或者付款时,无需提交货运单据,而只需提交汇票或发票。
但是信用证都是银行凭一定的条件付款的承诺,光票信用证也不例外。
光票信用证下的单据没有货运单据,因此对进口商的风险比较大,无法通过各种单据对货物的交付、质量、数量等予以控制。
进口商得依赖出口商的信用,否则会出现货款两空的境地。
开证行也无法利用货运单据来防范风险,只能基于进口商的信用或进口商提供的其他担保,因此银行的风险也是比较大的。
对于出口商而言,光票信用证下的开证行仍然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且无须提供货运单据,因此应当是有利的。
因为信用证下提交的单据越少,出现单证不符的可能性也就越少。
并且,相对应于买卖当事人的风险分配而言,进口商风险越大,作为相对人的出口商就风险越小。
因此,光票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的运用比较少,多用于支付货物从属费用、尾款、样品费等,以及其他非贸易性费用的支付。
由于光票信用证运用较少,贵司得从交易背景、客户信用等方面注意,不要出现信用证欺诈或者诈骗的情形。
国内信用证的种类
国内信用证的种类1. 进口信用证(Import Letter of Credit)进口信用证是指国内银行根据进口商的申请,以进口商为受益人,向国外银行发出的一种付款保证,用于保障进口商按照合同要求向外国供应商支付货款。
进口信用证对于进口商来说是一种重要的支付方式,可以降低交易风险,保证货物按时到达并确保支付款项。
2. 出口信用证(Export Letter of Credit)出口信用证是指国内银行根据出口商的申请,以国外买方为受益人,向国内银行发出的一种付款保证,用于保障出口商按照合同要求交付货物后能够获得款项。
出口信用证对于出口商来说是一种重要的支付方式,可以降低交易风险,确保出口商能够按时收到货款。
3. 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Letter of Credit)转让信用证是指受益人可以将信用证的全部或部分权益转让给第三方的信用证。
转让信用证通常用于国内贸易中,可以帮助中间商或代理商进行货物转手销售,简化交易流程,降低资金压力。
4. 分期信用证(Installment Letter of Credit)分期信用证是指信用证付款金额可分为多个期次支付的信用证。
分期信用证适用于分期交付货物或分期付款的交易,可以提供更灵活的付款方式,同时保证双方的权益。
5. 保函信用证(Standby Letter of Credit)保函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发出的一种付款保证,用于保障申请人在合同履行中出现违约情况时,受益人能够获得支付款项。
保函信用证通常用于国内贸易中,在合同签订阶段提供担保,增加交易的可靠性。
6. 确认信用证(Confirmed Letter of Credit)确认信用证是指国内银行在国外银行的信用证基础上增加确认责任的信用证。
确认信用证可以增加受益人的信任度,降低交易风险,确保收款安全。
7. 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Letter of Credit)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信用证在经申请人、受益人和开证行三方同意的情况下,不能被单方面撤销或修改的信用证。
信用证的主要类型
信用证的主要类型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聊聊信用证的那些主要类型呀。
咱先说说跟单信用证吧。
这跟单信用证就好像是一个特别靠谱的“中间人”,买卖双方都信任它。
买方把钱交给银行,银行根据买方的要求和指示,只要卖方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各种单据,比如提单、发票啥的,银行就会把钱付给卖方。
这不就相当于给买卖双方都吃了一颗定心丸嘛!你说妙不妙?还有备用信用证呢,这玩意儿就像是个“备胎”。
平时可能不太起眼,但关键时刻能顶上。
比如说,要是一方没有履行合同义务,这备用信用证就能发挥作用啦,银行就得按约定给钱。
它虽然不直接参与货物交易,但在保障交易顺利进行方面可有着不小的功劳哟!再来讲讲循环信用证。
这就好比是一个可以循环使用的“资金池”。
在规定的期限和金额内,你可以反复使用。
比如说,一批货物发完了,下一批又接着来,不用每次都重新开证,多方便呀!就好像你有个永远用不完的钱包,只要在规定范围内,随便你怎么花。
不可撤销信用证呢,那可真是“一言九鼎”啊!一旦开出,就不能随便撤销啦。
这就给了卖方很大的安全感呀,不用担心买方突然反悔。
就好像是男方给女方许下的承诺,那是不能轻易变卦的哟!保兑信用证呢,就像是给信用证上了一道“双保险”。
不光开证行保证付款,还有另外一家银行也来做担保。
这可真是让人心里踏实得很呐!就像你出门不仅带了一把钥匙,还在朋友那放了一把备用的,双重保障呀!咱在国际贸易中,这些不同类型的信用证都有着各自独特的用处。
就像我们生活中不同的工具一样,各有各的功能。
你想想看,如果没有这些信用证,买卖双方得多担心呀,生怕对方耍赖或者出啥问题。
有了它们,就像是有了可靠的伙伴,一路保驾护航。
所以说呀,信用证的这些主要类型可真是太重要啦!它们让国际贸易变得更加顺畅,让买卖双方都能放心大胆地做生意。
咱可得好好了解了解它们,在需要的时候能准确地选择适合的类型,让我们的生意做得稳稳当当的。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哟,这关系到我们的钱袋子和生意的成败呢!大家说是不是呀!原创不易,请尊重原创,谢谢!。
信用证 知识点总结
信用证知识点总结信用证的基本结构是:开证行(即进口商的银行)根据进口商委托书开立信用证并通知受益人(即出口商),受益人在信用证规定的货物装运期限内,装运合同规定的货物或提供规定的服务。
出口商在装运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信用证受益人的银行(即通知行)交单索款。
受益人的银行按要求付款或拒付,同时把单据转交开证行。
开证行按信用证规定如实付款或要求出具拒付通知书。
当开证行付款后,就从受益人的银行处获得出口商的单据。
出口商的单据是装运的船货(或航空货)和/或提供的服务的文件化,具体可分为以下种类:(1)海运或航空提单(提货单),(2)商业发票,(3)保险单(保险凭证),(4)组装单,(5)其他单据。
信用证是确定了此类文件中应包含的内容和要求,信用证通常规定了装运的船货或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的质量、数量、价格、装运期限、付款期限、单据的有效期限等等条件。
信用证的优点:1. 增加了国际贸易交易的安全性。
信用证提供了对出口商货款的支付保证,可以有效地减少了出口商的交易风险。
2. 促进了进口商的融资,可以在银行的支持下进行国际贸易。
3. 信用证可以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条件的保障和审验。
当出口商装运并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时,开证行必须按信用证规定兑付款项,确保买卖双方之间的交易程成。
信用证的种类:信用证有很多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不可撤销信用证:不可修改或撤回的信用证。
2. 可撤销信用证:开证行可以不经受益人的同意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
3. 连续信用证:在规定有效期内,不限次数地开立信用证。
每次交易的最后结算期限应逐步推后。
4. 循环信用证:在规定有效期内,可以多次兑现,但总数额不变。
5. 转让信用证:受益人要求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注明有权转让,则受益人可以将信用证中规定的权利及权益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
6. 多式信用证:支持不同种类交单的信用证。
7. 分拆信用证:允许受益人将交单分拆到多个付款期,即在信用证项下中规定的任何商品每次出售的装运和质量一致,则可以分成若干分拆分手交的一种信用证。
信用证的分类
信用证的分类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使用的一种付款方式,根据其不同的用途和特点,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 进口信用证:是进口商向银行发出的,要求银行代为向出口商付款的信用证。
在这种信用证下,出口商只有在提供符合信用证要求的货物或服务后,才能得到付款。
2. 出口信用证:是出口商向银行发出的,在这种信用证下,银行会向进口商发出付款指令,只有在进口商按照信用证规定的条件进行付款后,出口商才能得到款项。
3. 转让信用证:是指受益人可以将信用证权利转让给第三方。
转让信用证一般分为完全转让和部分转让两种。
4. 分拆信用证:是指将一个信用证的总金额拆成若干个小额信用证,以便于多家供货商分别提供货物或服务。
5. 国内信用证:是指在国内贸易中使用的信用证,其特点是使用国内的货币和银行机构进行结算。
6. 外商信用证:是指外商向国内企业提供的信用证,其特点是使用外币和外国银行机构进行结算。
以上是信用证的分类。
根据实际情况,不同的信用证类型在国际贸易中会起到不同的作用,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合适的信用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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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中常见条款
信用证中常见条款
1.信用证的类型:信用证可以分为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
即期信用证是指受益人在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后,开证行立即付款的信用证;远期信用证是指受益人在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后,开证行在未来的某个特定日期付款的信用证。
2.信用证的金额:信用证的金额应与合同金额相符,一般包括货物的总价和其他费用,如运费、保险费等。
3.信用证的有效期:信用证的有效期是指受益人提交单据的最后期限。
受益人必须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提交单据,否则信用证将失效。
4.信用证的装运期:信用证的装运期是指受益人必须在该期限内将货物装运。
装运期一般应与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相符。
5.信用证的货物描述:信用证的货物描述应与合同的货物描述相符,包括货物的名称、数量、质量、包装等。
6.信用证的单据要求:信用证的单据要求是指受益人必须提交的单据种类和份数。
单据包括商业发票、提单、保险单、产地证等。
7.信用证的付款方式:信用证的付款方式一般为议付或付款。
议付是指受益人将单据提交给议付行,议付行在审核单据无误后,向受益人付款;付款是指开证行在审核单据无误后,直接向受益人付款。
8.信用证的软条款:信用证的软条款是指开证行在信用证中设置的一些不利于受益人的条款,如要求受益人提交某些难以获得的单据或在信用证中规定一些不确定的条件等。
受益人应谨慎对待信用证的软条款,避免因此而遭受损失。
以上是信用证中常见的一些条款,具体条款可能因不同的信用证而有所不同。
在使用信用证时,受益人应仔细阅读信用证的条款,确保自己能够满足信用证的要求。
信用证及其种类范文
信用证及其种类范文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广泛使用的一种支付保障方式。
它是由开证行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开具,在受益人指定的银行中设立的一种支付保障工具,以保证受益人能够按照信用证的规定获得付款。
信用证的种类有很多,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信用证类型:1.远期付款信用证:远期付款信用证是一种延迟支付的信用证。
通常,远期付款信用证规定了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经检验符合要求后,银行将在一定期限内支付给出口商的款项。
这种信用证类型通常用于购买较昂贵或定制的货物。
2.担保付款信用证:担保付款信用证是在付款期限到期前,出口商能够通过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来要求银行提前付款的信用证。
这种信用证类型通常用于出口商在交付货物前需要预付一些费用的情况。
3.可撤销信用证:可撤销信用证是指在付款期限到期前,进口商和开证行可以根据意愿取消或撤销信用证。
这种信用证类型通常用于从供应商处采购货物的进口商,因为它给了他们更大的灵活性以应对可能的变化。
4.不可撤销信用证: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无法在付款期限到期前取消或撤销的信用证。
这种信用证类型通常用于提供给受益人额外保障的情况,因为它保证了付款将如约发生。
5.过期信用证:过期信用证是指在付款期限到期后无法再被使用的信用证。
这种信用证类型通常被视为无效的,除非申请人提供了银行延期的请求并得到了开证行的同意。
6.转让信用证:转让信用证是指受益人转让其权益给第三方的信用证。
这种信用证类型通常用于受益人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将其权益转让给其他人以确保付款。
总的来说,信用证种类有很多,不同的信用证适用于不同的贸易情况和风险需求。
通过选择合适的信用证类型,买卖双方可以获得更高的支付保障和灵活性,从而促进国际贸易的进行。
信用证种类.
(3)利息的负担者不同——假远期信用证的贴现利息由进口 商负担,真远期信用证的贴现利息由出口商负担。
(2)循环信用证通常有下列三种循环方法: 自动式循环——信用证金额在每次用完后,不必等待开证
行通知,即自动恢复到原金额。 半自动循环——信用证金额每次使用后须等待若干天,如
在此期间,开证行未提出不能恢复原金额的通知,即自 动恢复原金额。 非自动循环——信用证金额用完后,须等待开证行开证行 通知,即自动恢复到原金额
---未经另一家银行在信用证上加保兑的为不 保兑信用证。
(三) 付款、承兑、议付信用证
根据受益人交单给指定银行办理结算时,使用信用证 的不同方式来分类,有: 1、即期付款信用证(by payment at sight)
2、延期付款信用证 (by deferred payment at xx days after sight)
即期付款 –受益人立即100%货款,付款 行 : 借记开证行帐户,贷记受益人帐户
2、远期信用证
对进口商来说: 其好处是可以利用出口商的资金,有利于他本身的资
金周转。
对出口商来说, 有利于成交和扩大出口,收汇也较托收方式安全。但双
方都要承担汇价变动风险。 此外,还有利息问题,出口商在收回货款之前要承担利
“This credit
shall automatically revolve once a month, USD50000.00 at each time until totally amount to USD150000.00”
信用证种类(PPT 页)
二、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Credit
定义:是指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家银行在 开证行之外,对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保证 履行付款责任。
加具保兑的原因: (1)开证行资信不好 (2)开证行所在国存在政治、经济风险 (3)其他原因(中东阿曼) 保兑行的确立: (1)出口商通过进口商要求开证行加具保兑行 (2)开证行自知资信不好,主动加具保兑行 (3)保兑行一般是出口商所在地信誉较好的银行
4、承兑信用证分类
卖方远期信用证(真远期信用证):由出 口商承担远期汇票贴现利息和费用
买方远期信用证(假远期信用证):由进 口商承担远期汇票贴息和费用
信用证的分类
一、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1.跟单信用证:是指受益人必须向银行提供信用证上面标明的商业单据,才能都收到货款的信用证。
2.光票信用证:是指受益人不需要像银行提供任何商业单据就能够收到货款的信用证。
在国际贸易种,跟单信用证能够保护买房的利益,所以大多数的国际贸易一般会使用跟单信用证,光票信用证一般只用在买方向卖方预付货款的情况下。
二、保兑信用证和非保兑信用证1.保兑信用证:保兑引用正是指除了开证行以外,由另一家银行保证承担货款责任的信用证。
2.非保兑信用证:非保兑信用证是指受益方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商业单据之后,需要等到规定期限开证行才支付货款的信用证。
因为保兑信用证同时有两家银行保证付款,相对非保兑信用证更能保证卖方的利益,因此在大额的国际贸易种,会使用保兑信用证。
而在小额的国际贸易中,一般只是用非保兑信用证。
三、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1.即期信用证:是指受益方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商业单据之后,开证行立即支付货款的信用证。
2.远期信用证是指受益方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商业单据之后,需要等到规定期限开证行才支付货款的信用证。
远期付款信用证又分为:①延期付款信用证(Deferred Payment Credit)②远期承兑信用证(Acceptance Credit)即期信用证有利于卖方回笼资金,远期信用证有利于买方资金周转。
四、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1.可撤销信用证:是指发证行不需要经过受益人同意,可以单方面修改和撤销的信用证。
2.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发证行必须经过受益人同意才可以修改和撤销的信用证。
因为可撤销信用证对卖方的风险太大,卖方一般不愿意接受可撤销信用证。
在国际贸易中,一般只使用不可撤销信用证。
按照《UCP500》的规定,没有注明是否允许撤销的信用证属于不可撤销信用证。
五、信用证的其他种类根据信用证分类依据的不同,信用证还可以分为可转让信用证和不可转让信用证、循环信用证、对开信用证、对背信用证、预支信用证、付款信用证、承兑信用证和议付信用证等。
银行信用证种类
银行信用证种类银行信用证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1. 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是凭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
国际贸易结算中所使用的信用证绝大部分是跟单信用证。
2. 光票信用证:是凭不附带单据的汇票付款的信用证。
3. 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是指开证行对所开信用证不必征得受益人同意有权随时撤销的信用证。
4. 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非经信用证各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能片面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
此种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多。
5. 保兑信用证(CONFIRMED):是指经开证行以外的另一家银行加具保兑的信用证。
6. 即期信用证:是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汇票和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7. 远期信用证:是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的单据时,不立即付款,而是等到汇票到期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8. 红条款信用证:是允许受益人向开证行预支部分款项的信用证。
9. 付款、承兑、议付信用证:付款信用证要求受益人提交汇票和单据后,由开证行立即付款;承兑信用证要求受益人提交汇票和单据后,由开证行承兑受益人出具的汇票;议付信用证则允许受益人向指定银行提交单据并获得付款,然后由该银行将单据送交开证行。
10. 可转让信用证:允许受益人在一定条件下将信用证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方。
11. 背对背信用证:是原始信用证的受益人在原始信用证的开证行之外的另一家银行开立的第二个信用证,其条款与原始信用证的条款相关联。
12. 对开信用证:是指两个互相联系的信用证,第一个信用证的受益人是第二个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第二个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是第一个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
13. 循环信用证:是指在一个规定的时间内,受益人可以连续或分批使用已支付金额的信用证。
当金额使用完毕后,可以重新开立新的循环信用证。
14. 部分信用证部分托收:是指一个合同项下的货物运输费用部分用信用证方式支付,其余部分用托收方式支付。
信用证的主要类别和注意事项课件
注意事项
Attention
软条款
加大办证难度,使我方难以办到或难以及时办证,人为 造成不符点拒付。例如有一些来证要求我方的商检证书 要由进口国领事馆认证,而在当地没有这类机构,必须 到北京、上海办理,这样一来延缓了办证速度,就很容 易造成迟交单等情况,而一旦单据有错,修改就变得极 不方便。等到修改后的单据交到议付行时往往已过了L/C 有效期,造成信用证失效,对收汇造成极大的风险。
卖方装运货物
卖方将单据 提交至指定银行
买方于开证行 开立信用证
通知行通知卖方 信用证已开立
开证行以外的 银行将单据 寄送开证行
卖方制作 相关的单据
开证行通知 买方赎单
审核,银行对 卖方进行支付等
开证行审核后, 对银行偿付
信用证的主要类别和注意事项课件
买方凭单据 至船运提货
类别
Category
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
到 期
软条款
时 间 规定漏洞
信用证的主要类别和注意事项课件
注意事项
Attention
软条款
不法商人规定受益人在议付时必须提交由开证人出具的 检验合格的检验证书。这样一来,主动权就被对方完全 掌握在手。一旦进口方不开具检验证书或迟开此类证书, 我方就不能及时拿到证书去议付行交单,开证行就因迟 交单而拒付,或者进口方对货物百般挑剔不出具检验合 格的检验证书,导致单证不符而被开证行拒付。到此时 对方才要挟我方减价。往往这个时候货已到港,多待一 天就多一天的货损,多待一天一就多一天的港务费用。 出口方只好忍痛割爱,以较低的价格货给对方。
信用证的主要类别和注意事项课件
注意事项
Attention
到期时间
信用证类型总结
信⽤证类型总结信⽤证类型总结即期付款信⽤证、延期付款信⽤证、承兑信⽤证和议付信⽤证1.即期付款信⽤证(SightPaymentCredit)。
注明“即期付款兑现”的信⽤证称为即期付款信⽤证。
此信⽤证⼀般不需要汇票,也不需要领款收据,付款⾏或开证⾏只凭货运单据付款。
证中⼀般列有“当受益⼈提交规定单据时,即⾏付款”的保证⽂句。
即期付款信⽤证的付款⾏通常由指定通知⾏兼任。
其到期⽇,⼀般也是以受益⼈向付款⾏交单要求付款的⽇期。
付款⾏付款后,不得对受益⼈追索,因此受益⼈交单、取款极为⽅便,对受益⼈最为有利。
2.承兑远期信⽤证(AcceptanceCredit)。
是指使⽤远期汇票的跟单信⽤证。
开证⾏或指定付款⾏在收到符合信⽤证规定的汇票和单据时,先履⾏承兑⼿续,待汇票到期再⾏付款的信⽤证。
假远期信⽤证(UsanceCreditpayableasight)。
它是指受益⼈开⽴远期汇票,由付款⾏负责贴现,并规定⼀切利息和费⽤由进⼝⼈负担。
这种信⽤证,表⾯上看是远期信⽤证。
但从上述条款规定来看,出⼝⼈却可即期收到⼗⾜的货款。
因此,这种信⽤证对出⼝⼈⽽⾔,实际上仍属即期收款,但对进⼝⼈来说,则待远期汇票到期时才付款给付款⾏。
3、延期付款信⽤证(DeferredPaymentCredit)。
它是指开证⾏在信⽤证中规定货物装船后若⼲天付款,或开证⾏收到单据后若⼲天付款的信⽤证。
延期付款信⽤证要求出⼝商不能利⽤贴现市场的资⾦,只能⾃⾏垫款或向银⾏借款。
在出⼝业务中,若使⽤这种信⽤证,货价应⽐银⾏承兑远期信⽤证⾼⼀些,以拉平利息率与贴现率之间的差额。
4、议付信⽤证(NegotiationCredit),是指信⽤证规定由某⼀银⾏议付或任何银⾏都可议付的信⽤证。
指定某⼀银⾏议付的信⽤证称为“限制议付信⽤证”(RestrictedNegotiationCredit);任何银⾏都有权议付的信⽤证称为“公开议付信⽤证”(OpenNegotiationCredit)或称“⾃由议付的信⽤证”(FreelyNegotiationCredit)。
国际信用证基础知识和操作流程外贸销售培训
国际信用证基础知识和操作流程外贸销售培训国际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支付方式之一,它是由买方银行(开证行)在买卖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按照买方要求向卖方开立的一种信用证。
信用证的开立以及后续操作流程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程序,下面将介绍一些基础知识和操作流程。
一、基础知识:1.信用证类型:根据支付方式的不同,信用证分为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两种类型。
2.参与主体:信用证的参与主体包括开证行、通知行、受益人、买方和卖方等。
3.核心原则:信用证的核心原则是合规性、自主性、不可撤销性和独立性等。
4.信用证的要素:信用证中包含诸如金额、有效期、付款行、单据要求等要素,双方需在合同中明确确认。
二、操作流程:1.双方达成合意:买卖双方在商品、数量、价格、条件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购销合同。
2.开证申请:买方将合同及开证要求提交给开证行,并支付相应的手续费和保证金。
3.开证行开证:开证行收到买方的申请后,核对相关文件,如合同、信用证申请书等,遵循信用证的开证流程开立信用证。
4.信用证通知:开证行将开立好的信用证发送给通知行,通知行将信用证转交给卖方。
5.卖方准备货物:卖方收到信用证后,开始准备货物,并按照信用证要求进行装运。
6.卖方提供单据:卖方按照信用证要求提供相应的单据给开证行,如发票、装箱单、提单等。
7.开证行复核单据:开证行收到卖方提供的单据后,进行单据的复核,确认是否符合信用证的要求。
8.付款申请和结算:开证行在收到符合要求的单据后,根据信用证的付款方式向卖方付款,双方完成结算。
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操作流程中,双方需严格遵守信用证的规定和要求,如开证行和卖方必须严格按照信用证的要求提供单据,开证行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付款等。
另外,对于不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开证行有权拒绝付款。
总结起来,国际信用证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流程对外贸销售来说非常重要,掌握了这些知识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进行国际贸易,并避免因为支付方式的问题导致的信任和经济风险。
信用证种类及作用
信用证种类及作用信用证种类及作用跟单信用证是凭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
下面由店铺为大家整理的信用证种类及作用,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按照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可分为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两种。
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是凭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
主要单据,如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或证明货物已发运的凭证。
国际贸易结算中所使用的信用证,绝大多数是跟单信用证。
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是凭不附单据的汇票付款的信用证。
有的信用证要求汇票附有非货运单据,如发票/垫款清单等,也属于光票信用证。
由于不附货运单据,出口商可在货物装船取得提单以前,就开出汇票,请求银行议付。
因此,光票信用证实际上具有预先取得货款的作用。
但是有的出口商与进口商关系比较密切,先将货运单据按信用证规定寄给进口商,方便进口商提货,然后凭光票向进口商收款。
(二)、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就开证银行对信用证所负责任的程度而言,可分为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二种。
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 CREDIT,是指开证行可以不经过出口商的同意,也就是不必事先通知出口商,在出口地银行议付之前,有权随时撤销信用证或修改信用证的内容。
可撤销信用证在被撤销时,若通知行于接到通知之前,已经议付了出口商的汇票、单据,开证行仍应负责偿付。
可撤销信用证对受益人收汇无保障,一般不采用,因而在信用证业务中并不常见。
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IRREVOCABLE DOCUMENTARY LETTEROF CREDIT,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出口商及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得片面撤销或修改信用证的内容,只要出口商提供的汇票、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就必须履行付款义务。
不可撤销信用证对出口商收取货款较有保障,在国际贸易中使用得比较广泛。
根据《UCP500》的规定,若信用证没有说明,即没有出现“IRREVOCABLE ”或“REVOCABLE”字样,都认为该信用证是不可撤销信用证。
信用证及其种类
信用证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支付方式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在银行与金融机构参与国际贸易结算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
信用证支付方式把由进口人履行付款责任,转为由银行付款。
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人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同时,也为进出口双方提供了资金融通的便利。
所以,信用证付款已成为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一种支付方式。
一、信用证的含义及其特点(一)信用证的含义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解释,信用证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1.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进行付款,或承兑和(或)支付受益人开立的汇票,或2.授权另一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和支付汇票,或3.授权另一银行议付。
简言之,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有关信用证的国际贸易惯例是由国际商会制订并修订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即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简称《UCP 500》。
(二)信用证的当事人信用证所涉及的当事入主要有:开证申请人、开证银行、通知银行、受益人、议付行和付款行等。
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从进口人向银行申请开出信用证,一直到开证行付款后又向进口人收回垫款,其中经过多道环节,并需办理各种手续。
加上信用证的种类不同,信用证条款有着不同的规定,这些环节和手续也各不相同。
(三)信用证支付方式的特点信用证支付方式有以下三个特点:1.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信用证支付方式是一种银行信用,由开证行以自己的信用作出付款的保证。
在信用证付款的条件下,银行处于第一付款人的地位。
《UCP 500》规定,信用证是一项约定,按此约定,根据规定的单据在符合信用证条件的情况下,开证银行向受益人或其指定人进行付款、承兑或议付。
信用证开出后,便构成开证行的确定承诺。
可见,信用证开出后,开证银行是首先付款人,开证银行对受益人的责任是一种独立的责任。
信用证的种类及主要内容
信用证的种类及主要内容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支付工具,主要用于保障出口商的款项安全,同时也为进口商提供了担保。
根据信用证的不同形式和用途,可以分为多种种类。
本文将介绍信用证的几种常见类型及其主要内容。
一、进口信用证进口信用证是进口商向银行开立的一种支付保证,用于保障出口商的权益。
进口信用证的主要内容包括:1. 信用证开证行:即进口商选择的银行,该行负责开立和履行信用证的义务。
2. 受益人:即出口商,也是信用证的收款方。
3. 信用证金额:指进口商向银行申请的信用证支付的金额,一般根据合同金额来确定。
4. 有效期:信用证的有效期限,通常为几个月至一年不等。
5. 付款期限:进口商在收到货物或文件后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向银行支付款项。
6. 装运期限:指货物需要在规定期限内运抵目的地。
7. 货物描述:描述所购买的货物的种类、数量、规格等详细信息。
8. 单据要求:信用证通常要求出口商提供相应的单据,如装箱单、发票、提单等,以证明货物已经按合同要求发出。
二、出口信用证出口信用证是出口商向银行开立的一种支付保证,用于保障进口商的权益。
出口信用证的主要内容包括:1. 信用证开证行:即进口商选择的银行,该行负责开立和履行信用证的义务。
2. 申请人:即进口商,也是信用证的支付方。
3. 受益人:即出口商,也是信用证的收款方。
4. 信用证金额:指进口商向银行申请的信用证支付的金额,一般根据合同金额来确定。
5. 有效期:信用证的有效期限,通常为几个月至一年不等。
6. 付款期限:进口商在收到货物或文件后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向银行支付款项。
7. 装运期限:指货物需要在规定期限内运抵目的地。
8. 货物描述:描述所售出的货物的种类、数量、规格等详细信息。
9. 单据要求:信用证通常要求出口商提供相应的单据,如装箱单、发票、提单等,以证明货物已经按合同要求发出。
三、转让信用证转让信用证是指受益人将其在信用证中的权益转让给第三方的一种信用证形式。
信用证类型
(二)不可撤销信用证
❖ 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未经开证行、保兑行(如有) 以及受益人同意,既不能修改也不能撤销的信用证。 这种信用证对于受益人来说是比较可靠的。
❖ 不可撤销信用证有如下特征: ❖ 1、有开证行确定的付款承诺。 ❖ 对于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而言,在其规定的单据全
部提交给指定银行或开证行,符合信用证条款和条 件时,即构成开证行按照信用证固定的时间付款的 确定承诺。
❖ (1)有开证行和保兑行双重确定的付款承诺。 ❖ (2)保兑行的确定的付款承诺。
(二)不保兑信用证
❖ 不保兑信用证是未经另一家银行加保的信用证。即 便开证行要求另一家银行加保,如果该银行不愿意 在信用证上加具保兑,则被通知的信用证仍然只是 一份未加保的不可撤销信用证。通知行在给受益人 的信用证通知中一般会写上:
(一)可撤销信用证
❖ 可撤销信用证是指在开证之后,开证行无 需事先征得受益人同意就有权修改其条款或 者撤销的信用证。这种信用证对于受益人来 说是缺乏保障的。
❖ 虽然可撤销信用证有上述特征,但是,根 据UCP 500第八条(B)项规定,即便是可撤 销信用证,只要受益人已经按信用证规定交 单,指定银行已经凭单证相符做出付款、承 兑或议付,那么,信用证就不可再行撤销或 修改了。
二、议付信用证
❖ 2、自由议付信用证 这是不指定议付行的议付信用证。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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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基本类型知识
信用证基本类型知识
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
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信用证基本类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路。
一、信用证的一般类型
1. 付款信用证Availale with .....Bank By Payment/By Defered Payment
付款信用证一般都是指定好付款行,没有”自由”付款信用证。
最常见的是开证行自身作为付款行,或指定与其签订有关代理协议的代理行作为付款行
即期付款信用证Availale with .....Bank By Payment,可规定汇票也可不规定汇票,出现42C和/或42A或42B则表示要汇票。
如要求汇票,受票人应该是被指定银行。
格式如:
A.41A or 41D AVAILABLE WITH/BY:ISSING BANK/NOMINATED BANK BY PAYMENT
B. 42C DRAFT AT:SIGHT
C.42A OR 42B DRAWEE:ISSING BANK/NOMINATED BANK
有B/C时代表需要汇票
延期付款信用证 Availale with .....Bank By Defered Payment,往往不需要提供汇票,开证行或被指定银行收到单据后发出延期付款承诺并于到齐日付款
2. 承兑信用证:Availale with .....By Acceptance
同付款信用证,一般也由开证行自己担任承兑行,或指定承兑行。
承付信用证(付款信用证/承兑信用证),被指定银行的承付与开证行一样,是终局性的`,无追索权
二、议付信用证Availale with .....By Negotiation
如指定议付行:Availale with .....Bank
如不指定议付行,自由议付:Availale with Any Bank
格式:
41A 或41D:AVAILABLE WITH/BY:XXX BANK BY NEGOTIATION(41A 或41D:可兑用银行以及信用证兑付方式:XXX 银行议付)
42C:DRAFT AT SIGHT/XX DAYS AFTER SIGHT/XX DAYS FROM SHIPMENT DATE(42C:汇票:见票即付/见票后XX天后/装船日后XX 天)
42A 或者42B DRAWEE:ISSUING BANK OR ANY BANK OTHER THAN NOMINATED BANK(42A或者42B 受票人:开证行或其他银行,不能是议付行)
例如:
41A:AVAILABLE WITH/BY:PCBCCNBJGDX BY NEGOTIATION 42C:DRAFT AT SIGHT
42A:DRAWEE HSBCHKHHHKH
即期议付信用证,议付行是PCBCCNBJGDX,要提交汇票,受票人是HSBCHKHHHKH
议付行(被指定银行)的议付是购买单据/汇票的行为,是有追索权的预付。
但国内的银行一般也是不进行议付的,因为即使他们认为相符交单先进行了议付,单据寄到开证行如开证行发现有不符点拒付,议付行还要再进行追索。
所以国内银行往往直接把单据寄到开证行,等收到开证行的款项后,再向受益人付款。
以避免不一要的麻烦。
三、“假远期”信用证Usance Letter of Credit Payable at Sight
这种信用证对受益人来讲,实际是即期收款,但对开证申请人,是在远期到期日向开证行支付款项,是远期,贴现的利息和手续费由开证申请人承担。
在信用证中。
“假远期”信用证必须有有“远期汇票即期支付”(Usance Draft Payable At Sight Basis)或类似条款。
规定受益人开立远期汇票可即期收款,由开证行或指定的偿付行负责贴现,相关利益和费用由开证申请人承担。
如贴现的利息和手续费由受益人承担则是真远期信用证。
判断是否假远期信用证,其实只要看开证行是否承诺即期付款,并明确表明贴现或迟付利息及手续费由开证申请人承担。
如:
BENEFICIARY'S DRAFT SHALL BE NEGOTIATED AT SIGHT BASIS, ACCEPTANCE COMMISSION AND DISCOUNT CHARGES ARE FOR ACCOUNT OF APPLICANT
四、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Credit)
尽量不要接受转让信用证,让中间商(第一受益人)申请“背对背”信用证,即凭来证条款开立新证。
因为可转让信用证费用高,风险大。
1.对第二受益人来说,即使提交了严格相符的单据,开证行或转让行也没有对第二受益人付款的承诺,风险远高于一般的信用证。
2.在第一受益人的转让行换单环节,会出现第二受益人不可控制而产生新的不符点等风险,如第一受益人提供错误单据等。
3.尽管UCP600明确规定转让费由第一受益人承担,但第一受益人通常会把费用转嫁给第二受益人,结算费远高于一般的信用证。
4.收款时间长。
单据需要通过转让行向开证行寄单索汇,转让行收到开证行付款后才会安排向第二受益人付款。
五、保兑信用证(Confirmation)
是指保兑行在开证行承诺之外做出承付或议付相符交单的确定承诺,具有第一付款责任。
如果开证行是知名的银行,就不存在信用证被另一家保兑的问题。
然而当一家较小的银行开证,或开证行所在国家有政治、经济、风险时,受益人需要通过开证申请人请求开证行授权另一家位于进口国以外的银行加以保兑。
有时,开证行知道自己资信不够,不等受益人提出要求就在信用证中主动授权通知行加具保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