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技术文件的管理办法

技术文件审核管理制度范文

技术文件审核管理制度范文 技术文件审核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技术文件审核工作,保证技术文件质量,加强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技术文件审核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技术文件的审核工作。 第三条技术文件审核制度应当与相关法规、政策、标准相衔接。 第四条技术文件审核的目的是保证技术文件的科学性、准确性、合理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第五条技术文件审核的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透明和质量导向。 第六条技术文件审核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审慎处理审核工作。 第七条技术文件审核应当注重过程控制和结果评价。 第八条技术文件审核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体系,确保审核工作的高效运行。 第二章技术文件审核机构 第九条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技术文件审核机构,负责技术文件

的审核工作。 第十条技术文件审核机构的职责包括: (一)制定、修订和审核技术文件审核相关的制度、规程和工作指南。 (二)负责技术文件审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三)组织技术文件审核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四)定期评估和改进技术文件审核工作。 (五)处理技术文件审核中的争议和纠纷。 第十一条技术文件审核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相关技术文件审核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二)有关技术文件审核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方面的学习理解能力。 (三)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四)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审核机构的组织形式和人员配置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和优化。

第三章技术文件审核流程 第十三条技术文件审核流程包括:审查申请、初审、复审、终审和发布。 第十四条技术文件审核的申请应当通过书面形式提交,包括技术文件的名称、申请单位、申请人等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技术文件的初审应当对文件的格式、版本、齐备性、符合性等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六条技术文件的复审应当对文件的内容、逻辑、表述等进行审查和评价。 第十七条技术文件的终审应当对审核意见进行总结和汇总,并作出审核结果的决定。 第十八条技术文件审核的审核结果应当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注明审核结果和处理意见。 第十九条技术文件审核的发布应当由技术文件审核机构负责,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四章技术文件审核要求 第二十条技术文件审核应当严格遵循技术文件的编写要求、内容要求和格式要求。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篇一」 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一、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 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公司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按照分工的原则,全公司各类文件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二、公文的签收 1.凡来公司公启文件(除公司领导订启的外)均由办公室登记签收。 2.公文的编号保管 (1)、办公室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2)、公司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办公室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3.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办公室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办公室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公司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立即办。

(2)、一般文、函、电等,分别由办公室直接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办公室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公司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2天(特殊情况例外)。 4.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或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送回办公室,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2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办公室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文件阅完后,应送交办公室,切忌横传。 (4)、办公室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各类文件、档案的规范管理,确保档案保管和使用安全,提高利用效率,更好的为公司经营管理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技术状态更改文件管理制度范文

技术状态更改文件管理制度范文 技术状态更改文件管理制度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技术状态更改文件管理,规范技术状态更改流程,提高技术状态更改的效率和质量,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和员工的技术能力提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技术状态更改文件(以下简称“状态文件”)是指涉及 产品、工艺、设备、软件等技术领域的重要变更信息的记录文件。 第三条技术状态更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更改、工艺参数 调整、设备升级更换、软件版本更新等。 第四条技术状态更改文件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技 术状态更改的部门和人员。 第五条技术状态更改文件应当按照“严谨、及时、可靠、完整”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六条技术状态更改文件的管理责任单位为技术部门,具体 责任人为技术部门主管。 第七条技术状态更改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审查、保密 和销毁等相关事宜应遵循本制度规定。

第八条技术状态更改文件的目的是确保技术状态更改的透明化、操作性和可追溯性,为技术改进提供有效的参考。 第二章技术状态更改文件的编制和审核 第九条技术状态更改文件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明确编制的目的、背景和内容,确保技术状态更改文件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二)技术状态更改文件应包括变更前的技术状态描述、变更动机、变更方案、变更结果等内容。 (三)技术状态更改文件的编制应由具备相关技术背景和经验的人员进行,并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 (四)技术状态更改文件的编制应与其他相关文件相衔接,确保信息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技术状态更改文件的审核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技术部门内部对技术状态更改文件进行初审,主要审核技术细节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二)经过初审合格的技术状态更改文件提交给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主要审核技术状态更改对相关工作的影响和合规性。

技术文件管理办法

精品文档精心整理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按照《文书档案管理细则》、《科学技术档案管理细则》和《声像档案管理细则》的要求对技术资料进行归档管理。 1.2 技术资料管理的原则是归口管理,谁负责谁管理。企业应建立技术资料管理责任制,健全各类资料的分类登记和借阅制度,责任到人。 1.3 技术文件应长期保存,管理要科学系统,能有效控制,确保各相关场所都能得到有效的版本,防止作废的技术文件误用。 1.4 作废的技术文件必须经厂技术鉴定组鉴定且经厂总工批准后销毁。 2 管理职责 2.1 技术科负责设计文件资料、标准图纸、规范标准、工艺文件、产品质量证明书等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2.2 试验科负责试验、计量设备及有关技术资料的管理。 2.3 安检科负责质量、安全、环境、职业健康方面的技术资料的管理。 2.4 物设科负责物资和设备技术资料的管理。 2.5 施工科负责基础设施和工装设备维修方面的技术资料的管理。 2.6 经营科负责合同文件及招、投标书、中标通知书等的管理。 2.7 其他科室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技术资料的保存管理。

3 管理的范围 3.1 合同文件及招、投标书、中标通知书。 3.2 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文件),有关施工技术的会议纪要、协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发文、图纸会审记录。 3.3 施工技术规范、规程、细则、标准设计图纸、手册、科技情报资料;国家、行业发布的技术规定及通知文件。 3.3 施工调查报告及资料。 3.4 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工程施工方案、计划。 3.5 开(复)工报告,各种工程检查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试验报告单及见证监测报告、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合格证及进场检查试验报告。 3.6 各种施工记录、施工测量资料、工程日志等原始资料,各种试验、检验监督资料及产品验收资料和技术证明书。 3.7 技术交底资料(含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交底资料)。 3.8 工程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保证措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技术措施和各种质量记录。 3.9 技术总结,竣工验收证明及资料,移交记录、竣工结算。 3.10 物资和机械设备、试验计量设备及仪器的质量证明书、说明书、检验试验报告;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记录。 3.11 技术资料(含文字、图纸、照片、录音、录像)。

交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

交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 交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为使交工技术文件管理规范化、规范化,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交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订立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 本规定实施的管理机构为建设单位质量监督部门及承建单位技术管理部门。 第三章文件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建筑工程交工过程中的技术文件管理。 第四章技术文件管理的内容 一、技术文件的构成 1. 技术文件包括建筑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材料等各方面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2. 技术文件应当依照规范要求进行编制,保证精准、完整、规范、标准。 3. 技术文件应当包括以下重要内容: (1)设计文件:建筑设计文件、结构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等。 (2)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安全生产标准和制度、施工计划、施工方案等。 (3)材料、设备技术文件:质量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

二、技术文件的审查 1. 技术文件应当经过建设单位质量监督部门与承建单位技术管理部门进行审查、评审,并进行备案。 2. 承建单位应当在交工前对整个工程的技术文件进行审核,确保技术文件的精准无误。 3. 技术文件中如有问题或错误,在审查过程中应当适时指出并要求矫正。 三、文件备案管理 1. 全部技术文件必需经过备案管理,未经备案的技术文件不得用于施工。 2. 建设单位要依据要求备案,承建单位要适时向建设单位提交备案文件。 3. 建设单位要组织申请和审批建筑工程交工验收申请,并收集工地施工、质量、安全等各项资料,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交工验收工作。 四、文件的保存 1. 技术文件的保存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规范要求进行规范管理。 2. 技术文件应当保存至少5年以上。 3. 技术文件的保存应当放在安全、密闭的地方,并防火、防潮、防破坏、防盗。 五、技术文件的变更 1. 技术文件必需经过备案管理,变更时应当进行审核、审批,然后备案。

交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模版

交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模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交工技术文件的管理,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保证工程的安全和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交工技术文件的管理。 第二章文件的内容和要求 第三条交工技术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交工报告:包括工程质量验收、安全鉴定、环境评价等相关信息; (二)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等设计图纸和计算书; (三)质量检测报告:包括材料试验、工程检测等; (四)施工记录:包括工程进度、施工质量、施工日志等; (五)竣工图纸: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竣工图纸; (六)其他与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相关的文件。 第三章文件的编制和审批 第四条交工技术文件应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并经专业人员审查合格后方可提交给有关部门审批。

第五条设计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编制交工技术文件,并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理性。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配合设计单位进行文件的编制,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记录真实、完整,及时整理归档。 第四章文件的管理和保存 第七条交工技术文件应按照分类、编号、归档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保存,确保文件的可追溯性和便于查阅。 第八条交工技术文件的保存时间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确定,一般不少于十年,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保存时间。 第九条交工技术文件的保存应采取电子存储和实物存档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可读性。 第十条交工技术文件的归档应按照事项、项目、时间的顺序进行分类整理,并标注清楚文件的名称、编号、日期等信息。 第五章文件的调阅和检索 第十一条需要调阅交工技术文件的人员应向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被调阅的交工技术文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给申请人,并进行记录和归还。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建立文件检索系统,确保文件的迅速查阅和管理。 第六章外包文件的管理

交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范本

交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交工技术文件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具备交工技术文件管理需求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交工技术文件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按照规定编制、记录的工程技术相关文档,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施工文件、验收文件等。 第四条交工技术文件管理的目的是加强工程技术资料管理,优化工程过程管理,保障工程建设和质量。 第二章交工技术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第五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工程建设的需要,主动、及时地进行交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 第六条交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标准规范和相关法规要求,并应由专业、熟悉技术规范的人员进行编写。 第七条交工技术文件的提交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间节点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 第八条交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应注重信息的准确性、全面性和规范性,确保工程质量。 第九条交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过程中,应保护相关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确保信息安全。

第三章交工技术文件的管理与存档 第十条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交工技术文件管理机制,负责管理和监督交工技术文件的流转与存档工作。 第十一条交工技术文件管理工作应设立专职人员进行管理,负责文件登记、分类、归档、查询、借阅等工作。 第十二条交工技术文件应按照文件管理的要求进行分类和编号,确保文件的组织和检索的便利性。 第十三条交工技术文件的管理应采用电子化管理系统,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完成后,应按照规定程序对交工技术文件进行存档,确保文件的长期保存。 第十五条存档的交工技术文件应采取物理存档和电子存档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文件的安全和可读性。 第四章交工技术文件的使用与审查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的相关人员应按照工程实施需要,及时使用交工技术文件,并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审查。 第十七条交工技术文件的使用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严禁私自修改、删除或篡改文件内容。 第十八条交工技术文件的审查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文件的合规性和可行性。 第十九条交工技术文件的审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并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整改或修订。

技术制度及表格第二章 技术文件的管理办法4

技术制度及表格-第二章技术文件的管理办法4 第二章技术文件的管理办法 一、技术文件范围 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布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工程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设计、技术核定单、图纸会审纪要、作业指导文件;工法;的与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外来文件涉及上述内容以及、新材料、新工艺的技术管理、等。以上技术文件均为受控文件。 二、国家、行业、地方颁布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等控制 1、由**职能部门根据获取的信息,以书面的形式及时向技术部提供最新版本的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号、名称和已替代的老版本的编号、名称; 2、技术部XX现行的有效版本清单,经管理者批准,以《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文件有效版本清单》或《文件修改单》的形式职能部门、项目管理部,半年发布一次变化情况; 3、凡使用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由技术部根据**职能部门提供的信息、购买数量等统一购买、编号、管理; 4、项目管理部根据技术部所提供“有效版本清单”择能实际指导施工的自行购买或向技术部借阅。 三、技术性文件的XX、会稿和审批 1、技术文件由相关部门根据管理要求组织起草,起草的文件应与管理目标相一致;

2、编写**类技术文件时,其会稿、审批程序按ISO9001《文件控制程序》及相关要求执行; 四、技术文件发放 1、**部门及施工现场所使用的受控技术性文件,发放前均应加盖相应的公章,注明发放编号,复印件均应加盖编号章及复印件标识; 2、技术性文件或需外来技术性文件,按《文件处理单》或《文件资料发放登记表》的相关要求确定的发放范围进行发放.分发均需进行登记,《文件资料发放登记表》,同时XX《文件资料发放总》; 3、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部进行登记发放; 4、**级单位在接收文件资料时,均应做好《文件资料接收登记表》。 五、技术文件使用 1、技术性文件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涂改,严禁使用带有“报废"字样或缺页的文件; 2、技术文件的作废、更换、补领; 2。1新的技术性文件明确覆盖原文件功能的,除工程结束后应“归档"的工程技术资料外,其它技术资料自然失去使用价值的文件均作失效(作废)文件; 2.2技术性文件补领需有书面申领原因,经发放部门领导批准方可办理补领手续; 2。3 技术部授权**项目管理部主任工程师对施工图纸进行控制,确保在

公司技术档案管理办法

公司技术档案管理办法 山东XX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技术档案和图纸的科学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技术档案和图纸,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公司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济南市私营企业档案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司技术档案是公司在各项管理工作、生产、科研及经营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查考价值的各种文字材料、图纸、表格、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技术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保守秘密的原则。维护技术档案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文件材料的管理与归档 第五条为保证公司各类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公司各部门需加强对归档技术文件材料形成的管理,应指定专人(兼职)负责专项技术文件材料的收集和积累,并按要求定时送人事行政部档案室归档。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应将技术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列入部门工作计划及有关部门、人员的工作职责,作为有关人员业绩考核内容之一,予以考核。 第七条公司在产品、科研成果鉴定,基建工程验收,以及引进技术、设备开箱验收等活动中,必须有兼职档案人员参加进行监督和指导。技术文 1 件材料不完整、不准确、不系统,不能进行鉴定、验收。第八条公司在产品和工程创优、科研成果评奖时,归档的技术文件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准确、系统要作为一项考核内容,档案部门不签署意见不得申报成果。

第九条公司新购重要设备仪器开箱验收和引进项目时,有关业务部门应会同档案部门共同检查验收技术文件材料,并及时归档。第十条公司员工因公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种专业会议,收集获得的技术文件材料要按照归档范围的规定,及时送交档案室,经文书处理后归档。 第十一条技术文件材料归档要求 1、归档的技术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并分别划定保管期限。 2、必须准确地反映生产、科研、基建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符合其形成规律。 3、归档的技术文件材料,其制作材料必须易于长期保存,采用耐久性书写材料,同时要保证图像清晰、字迹工整、签字手续完备。 4、归档的技术文件材料应是原件。归档二份,一份在室永久保存,另一份作为备索。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材料的归档时间 1、产品试制、课题研究、基建工程和其它技术项目,任务完成后一个月内由项目负责人审定,经整理后,向档案室归档。 2、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技术文件材料,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内将应归档的技术文件材料整理后,由主管领导审定后向档案室归档。 2 第三章技术档案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档案室在接收、移交技术文件材料归档时,及时分类、组卷、编目、编号、登帐、入库上架(柜)保管。 第十四条技术档案分类编号按按其文件内容分别归入产品、科研、基建、设备等类中统一编号。 技术档案在公司档案中的位置如下: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技术标准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技术标准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3.04.03 •【字号】深市监联[2013]3号 •【施行日期】2013.04.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租赁合同 正文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技术标准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市监联〔2013〕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技术标准文件的制定程序,保障技术标准文件的质量,充分发挥技术标准文件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及《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规定,我们制定了《深圳市技术标准文件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3年4月3日 深圳市技术标准文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技术标准文件的制定程序,保障文件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以及《深圳市行政机

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技术标准文件包括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以下简称农业地方标准)和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以下简称指导性技术文件)。 本办法所称技术标准文件不包括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第三条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技术标准文件的立项、组织审查和发布工作。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法制办)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技术标准文件发布前的法律审查工作。 市政府其他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内技术标准文件的拟定工作。 第四条技术标准文件的制定一般包括立项、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评审、批准发布等程序。 第五条制定技术标准文件,应当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社会与经济发展为目的,坚持广泛参与、协调一致、统一管理和适时适度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范围 第六条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且需要统一规范的下列技术要求,可以制定特区技术规范: (一)有关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技术要求; (二)有关节约能源与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三)有关市政府限制及重点发展的产业和领域的技术要求; (四)市政府认为需要统一规范的其他技术要求。 第七条根据我市农业生产与发展的实际需要,市主管部门可以组织制定农业地方标准。

交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

交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交工技术文件管理,促进工程交工质量,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交工技术文件是指用于记录工程项目从施工开始到交工验收完成的各个阶段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报验记录、试验检测报告、材料、设备及工法鉴定、竣工图审查文件、施工日志等。 第三条交工技术文件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合理的原则,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交工技术文件应根据工程项目性质和规模确定建档范围和内容,并按照一定的组织结构进行分类、归档和管理。 第五条交工技术文件管理应建立相应的制度,确保文件的安全、易于查阅和管理。 第六条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共同配合,按照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共同负责交工技术文件的管理。 第二章文件的准备和建档 第七条交工技术文件的准备应按照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交工技术文件建档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工程施工计划、设计文件、变更设计文件、施工图纸、

工序卡、施工部位实测记录、施工日志、工程变更通知书、报验记录、竣工图审查文件等。 第九条交工技术文件的建档应按照一定的组织结构进行分类和归档,并进行编号和索引,以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十条交工技术文件应采用电子化管理方式,建立电子文件档案库,以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易于管理。 第三章文件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单位应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交工技术文件的准备、建档和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对交工技术文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规范要求,及时记录并报验工程实测数据、试验检测数据、施工日志等相关数据,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设计单位应根据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设计变更图纸和技术文件,确保文件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文件的保存和查阅 第十五条交工技术文件的保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留一定的保存期限,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交工技术文件的保存方式可以采用纸质保存和电子化保存相结合的方式,并应制定相应的保存和归档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公司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在建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确保项目工程技术资料收集及时、内容真实、整理规范,归档资料系统、完整,按照国家法律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原《工程资料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工程技术资料的编制、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流 程及要求,依据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 、法规、规范、标准执行,并应满足工程建设方相关要求。 工程技术资料除按规定保留纸质资料原件外,可 充分利用公司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辅助管理。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国内所有工程项目,国际工程 项目参照执行。 第二章工程技术资料分类 工程技术资料通常可分为以下几种 (一) 施工管理资料:包括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及报审表; - 2 -

施工许可证;工程复工报审表;工程延期申请表;施工日志等。 (二)施工技术管理记录:包括图纸会审记录;技术( 安全技术) 交底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等各类技术文件;各类技术文件评审表、专家论证资料、报审表等。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包括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及检测 报告;原材料进场复试报告;设备及构件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 证明书、性能检测报告;设备(材料、配件) 进场开箱检查验收记录;商品砼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检验 批质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质量事故报告及相关资 料等。 (三)施工过程记录:包括工程定位测量记录;工程施 工中各项放线记录;变形监测记录;重要部位或特殊过程施工 过程记录;现场质量检查及整改记录等。 (四)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报告:包括施工现场试验报 告 (检测报告) ;取(送) 样试验报告(检测报告) ;安装 设备或装臵的功能监测记录、试运转调试记录等。 (五)竣工验收资料:包括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工程 质量验收申请表;单位工程外观质量检查记录;工程竣工报告;施 工资料移交书;工程质量保修书等。 (六) 竣工图。 - 3 -

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的管理,提高信息资源化利用程度,保护公司技术知识产权,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范围和内容 第二条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公司研发项目的技术报告、研究成果及相关文档; (二)公司技术标准文件及规范; (三)各类工艺流程、操作指南、设计方案等技术文件; (四)技术合同、专利、软件著作权、商标注册等证书; (五)技术合作协议、技术转让协议等相关文件; (六)其他与公司技术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的管理职责如下: (一)公司技术部门负责编制技术文件并进行管理; (二)各部门负责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并按要求进行整理归档; (三)各部门负责对所涉及的技术文件和资料进行保密,防止泄露; (四)公司负责对技术文件和资料进行备份和存档; (五)公司领导层负责技术文件及资料的监督和考核。

第四章管理流程 第四条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的管理流程如下: (一)技术文件编制:由技术部门按照相关要求编制技术文件; (二)技术文件审核:由相关部门负责对技术文件进行审核,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技术文件发布:经审核通过的技术文件由技术部门进行发布,并将其归档; (四)技术文件使用:各部门根据需要使用相关的技术文件; (五)技术文件更新:技术文件需要定期进行更新和修订,由技术部门负责更新并重新发布; (六)技术文件废止:技术文件失去作用或者过期后,由技术部门负责废止,并将其归档。 第五章文件保密 第五条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属于公司的重要资产,各部门和员工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泄露、传播或擅自使用。 第六章备份与存档 第六条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的备份与存档工作应定期进行,备份和存档的地点应统一进行管理。 第七章监督和考核

技术文件、技术标准管理办法

技术文件、技术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技术文件和标准管理工作是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结束,纵向贯穿于施工全过程,横向融汇进入施工技术管理的各方面。是施工技术管理最基础的技术工作。 第二条设计文件是技术文件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向外分包的工程所需的标准设计图、施工规范、验标等,均由分包单位自行解决;由局项目部进行检查其管理情况。 第四条及时清理作废文件,留做资枓时必须有作废标识,保证各级管理单位使用技术文件和标准的有效性。 第五条属受控文件的技术文件,严格按照受控文件管理,并可由本单位人员查阅和借阅,借阅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按期归还。 第六条各级技术文件均按施工项目种类,专业和内容的不同分类、分项保管,并编制目录。 第七条设计文件的补充资料要与原设计文件配套;变更设计要在原设计图上标注说明,避免错用。 第二章技术资料的内容 第八条凡与项目施工技术管理有关的所有文件、验标、规范、技术规程等。 第九条内(外)部来函来文。 第十条测量、试验资料。 第十一条各种检查表、记录、会议纪要,现场施工过程记录; 第十二条新技术、新工艺、工法的推广应用资料; 第十三条施工项目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

第十四条标准设计图纸(包括标准图、全路通用图、院<局、厂>通用图和参考图四类); 第十五条现场调查报告; 第十六条设计审查核对资料; 第十七条工料分析汇总及明细; 第十八条变更设计资料; 第十九条技术交底资料; 第二十条质量评定资料; 第二十一条与施工技术有关的各类技术小结、总结、书籍、刊物; 第二十二条其它资料。 第三章技术资料文件的表现形式 第二十三条书面文字资料; 第二十四条图纸、表格资料; 第二十五条录音、录像及照片资料; 第二十六条光盘资料。 第四章管理职责 第二十七条局项目部及时掌握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部标准设计动态,并向各项目分部传送有关单位通报标准设计图的颁发、修改和作废情况。 第二十八条建立本项目有效文件清单,并及时更新和发布。 流程:局项目部—→项目分部—→作业队 第二十九条项目分部职责 1.负责本项目分部规范、验标、标准设计图纸的配备,编成目录; 2.属竣工资料范围的技术文件,随工程施工进度分阶段、收

文件管理办法

文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使集团文件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确保文件在使用过程中不发生内容重复、遗漏等问题,便于文件的检索、存档,特制订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集团范围内的文件管理工作。 第3条本办法的主要关联制度有《公文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办法》、《文件、法律法规要求控制程序》等。 第4条主要职责。 1.集团领导:负责集团文件体系的总体规划和重要文件的审批。 2.集团企业管理中心:负责集团文件发文审核及文件体系的策划和组织实施,包括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记录格式和相关文件资料等的组织拟定、保管发放、管理控制;监督、指导集团各中心、各区域公司管理好相关文件、资料。 3.集团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公文、档案类文件的整理、存档、废弃等工作。 4.集团各中心:负责编制、修订、完善本部门承担的各项文件,并对文件的执行进行进行监督,收集反馈信息,不断完善文件管理。 5.集团监督审计中心:负责策划文件管理的监督体系,并对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改进意见。 6.区域公司:负责执行集团下发的各项文件;收集所在地的相关法规与其他要求;建立健全本区域内部文件管理体系,并及时整理并反馈给集团企业管理中心。

第二章文件的类别 第5条文件的分类方式很多,为便于管理,本办法将文件分为公文、档案、体系文件、制度文件四大类。同一文件可以同时归属两个以上的文件类别,例如所有重要文件最终都归并为档案。 第6条公文。 1.定义:公文指公司在行政管理活动或处理公务活动中产生的,按照严格的、法定的生效程序和规范的格式制定的具有传递信息和记录作用的载体文件。 2.分类:公文常见文种包括指示、决定、决议、通知、通告、布告、通报、报告、会议纪要、请示、申请、批复和函等。 3.公文管理:包括公文的收发、传阅、督办和归档等,详见《公文管理办法》。 第7条档案。 1.定义:档案是指集团各部门、区域公司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 2.分类:档案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照片档案、磁性载体档案、实物档案等。 3.档案管理: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等,详见《档案管理办法》。 第8条体系文件。 1.定义:管理体系一般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俗称三大体系,是现代法定企业行业管理制度中的题中之义。 2.分类:体系文件包括手册、程序文件、记录和操作规程等。 3.体系文件管理:包括文件的编写、编号、更新和归档等,具体管理办法及文件内容,详见公司“三合一”管理体系。

工程技术文件归档管理办法(项目部)

工程技术文件归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施工技术文件是随电力建设工程实体的逐步完成而同时产生的重要成果。它是工程建设过程、工程实体状况、工程建设质量的最真实、最全面、最原始的记录。它对不断总结和积累施工经验、提高施工工艺水平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项目部、分公司等部门的技术档案应设专职人员管理,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合理的运作程序,搞好自身建设,引入现代管理手段,适应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需要。 第二章职责 第二条项目部部门管理职责 (一)工程管理部 1、负责本工程全过程竣工资料的管理工作; 2、负责所管辖范围内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二)安全监察部 1、负责所管辖范围内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2、负责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体系活动资料收集整理的监督、指导工作。 (三)物资管理部 1、负责所采购物资合格证件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2、负责物资管理体系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的监督、指导工作; 3、负责所采购物资用材跟踪抄件的编制工作;

4、负责本部门物资管理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四)机械管理部 1、负责项目机械管理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2、负责机械管理体系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的监督、指导工作。 (五)经营管理部 1、负责项目经营管理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2、负责经营管理体系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的监督、指导工作。 (六)综合管理部 1、负责项目综合管理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2、负责综合管理体系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的监督、指导工作。 (七)分公司 1、负责提交施工、安装全部技术记录(含隐蔽工程及测量记录)。 2、负责提交分部试运记录及验收签证书。 3、负责提交分部(单体、分系统)试运记录及验收签证书。 4、负责提交从开工至移交试生产前所有设备的消缺、修复与更换记录、设备消缺率的统计。 (1)负责编制竣工文件,份数为一份。 (2)负责分部试运(方案、措施)文件的整理。 (3)负责设备调试文件的收集和整理。 (4)负责提交建设期的工作联系单及工程总结。 (5)负责施工过程中声像资料的整理和移交。 (八)试验室 1、负责提交试验项目、调试方案、措施、验收签证记录与调试报告等。

技术管理办法【模板范本】

项目部技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湘桂铁路扩改工程Ⅵ标第三项目部技术管理办法是对本项目部施工活动过程中的各项技术活动和技术工作进行科学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本项目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强化本项目技术管理,•实现本项目的创优规划,树立企业的形象,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施工活动中追求不断地进行技术创新,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努力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为高效优质地完成本项目的施工任务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第三条项目总工是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技术管理全面负责。认真贯彻公路施工规范、招标文件、上级有关文件、设计图纸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公司技术管理制度. 第四条成立健全的技术管理机构. 第二章技术工作责任制 第一条建立技术责任制的目的是明确各级技术管理机构、技术人员的职责,增强各级技术人员的工作责任心,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第二条项目总工程师要定期组织检查技术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不断完善和持续改进责任制度. 第三条各级技术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圆满完成各项技术工作。 第四条项目部工程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技术政策、法令、规范、规程、规则和标准,上级下发的《施工技术管理办法》,以及业主对施工技术管理的要求和规定. 2、组织审核设计文件,参加施工调查,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项目质量计划、作业指导书. 3、办理工程交接桩手续,进行工程复测。

4、编制施工方案,并对工程队技术室进行技术交底,做好施工中的技术指导工作;搞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解决工程施工中质量问题;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 5、编制科技开发计划,组织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积极编写施工总结、工法、科技成果等。 6、做好测量和试验工作,负责项目测量和试验设备的使用、保养和送检。 7、负责项目技术资料管理,做好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及时填写各种质量记录,办理好工程签证手续。 8、编写竣工文件和施工总结,参加竣工验交,处理竣工验交中提出的有关技术问题. 第五条队技术室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技术政策、法令、规范、规程、规则和标准等,上级下发的《施工技术管理办法》,以及项目部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项目质量计划、作业指导书。 2、参加设计文件审核及施工调查,编制队施工组织计划和施工方案。 3、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搞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研究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 4、做好施工测量和试验工作,负责工程队测量和试验设备的使用、保养和送检工作。 5、组织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积极编写施工总结、工法及科技成果. 6、及时填写各种质量记录,办理有关签证手续,收集整理好技术资料。 7、编制工程队竣工文件,参加竣工验交,处理竣工验交中提出的有关技术问题。 第六条项目部总工程师职责:

技术资料管理方案

技术资料管理方案目录I 第一章工程概况及编制依据1 1.1编制依据1 1.2工程概况1 第二章技术资料的管理办法及具体内容1 2.1概述1 2.2具体内容:1 第三章技术资料填写标准14 第四章机电资料的控制16 第五章分包资料的控制16 5.1概述16 5.2具体要求16 第六章经营资料的控制17 6.1合同交底17 6.2分包(劳务)资质17 6.3分包(供货)资质17 6.4与业主的往来函件(经营方面) 17 6.4材料价格确认单17 6.5施工报表17 第七章竣工资料与竣工图的控制18 7.1竣工资料的控制18 7.2竣工图的控制18 第一章工程概况及编制依据 1.1编制依据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 《新世界家园3号楼等3项及三期办公楼施工组织设计》 1.2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崇外大街1号地东侧,侧临新世界中心。由北京保利达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北京崇文新世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北京佳德监理公司监理,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施工。工程建筑面积为10964平方米,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形式,基础为筏板基础。为了认真贯彻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的规范化管理的要求,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实体质量,体现工程资料为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的技术资料必须随工程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做到工程竣工,资料完整、准确。 第二章技术资料的管理办法及具体内容 2.1概述 项目经理部的技术部设专职资料员,严格按新颁布实施的北京地方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编号为DBJ01-51-2003)负责技术资料的定期收集、整理、编目、归档,并每周对所收集的技术资料进行整理、交圈。凡涉及到技术资料的各部门及专业分包均应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要求份数提供原件资料(有单位红章),交技术部进行归档。所有资料的录入均为计算机输入。 2.2具体内容: 2.2.1施工管理与验收资料C0 2.2.1.1工程概况(表C0-1) 工程概况表是对工程基本情况的简要描述,包括单位工程的一般情况、构造特征、机电系统等。由技术负责人填写土建部分,机电负责人填写机电系统部分,最后由项目总工负责汇总。 2.2.1.2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C0-2、表C0-3) 如果工程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由项目质量总监按表C0-2、表C0-3的要求进行记载。 2.2.1.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附表D) 由施工单位质量总监负责填写,验收结论由监理单位填写,综合验收结论由参加验收各方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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