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成立护理等6个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质控中心)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加强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和能力建设,推进临床医疗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促进医疗质量同质化和持续改进,缩小地区之间、学科之间、机构之间和不同医疗技术之间的差距,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质控中心,是指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为提高医疗质量安全与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医疗质量安全同质化,实现医疗质量安全持续改进,根据管理工作需要组建、委托或者指定的无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家委员会。
按照质控中心的专业领域和工作方向,质控中心分为临床类质控中心、医技类质控中心和管理类质控中心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质控工作,是指用专业手段对医疗服务全过程实行的动态管理过程。
通过做监测、预警、分析、评估和反馈等工作,解决特定专业问题,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第四条全省各级质控中心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行政部门应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建质控中心。
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省级质控中心的规划、设置、管理和考核,指导全省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中医类别质控中心相关工作由省中医药局负责。
第六条质控中心的设置以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实际需要为基础,同一专业领域和工作方向原则上只设定一个本级质控中心。
第七条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省级质控中心的设置规划和本地实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地)级和县(区)级质控中心质控中心的规划和相关管理工作,参照国家、省级质控中心设置情况,设立相应市(地)级和县(区)级质控中心级质控中心或指定现有市、县(区)级质控中心对接工作,促进本地区专科水平的发展。
第八条省级质控中心与市(地)级和县(区)级级质控中心共同组成本省分级负责、逐级管理、专家参与、相互协作的医疗质量控制网络,覆盖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6.01.25•【字号】粤卫[2006]15号•【施行日期】2006.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06〕15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省直、部属驻穗及厅直有关医疗机构:为加强医疗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我省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我厅组织制定了《广东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一月二十五日广东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为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促进医疗质量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我省医疗安全质量控制长效机制,提高医疗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分期建设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下称“质控中心”),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要求,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二、工作职责与职能设置(一)省卫生厅全面负责省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统筹协调全省医疗质量控制活动;广东省医院协会受省卫生厅委托,承担日常管理工作。
省卫生厅负责质控中心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质控中心拟订专业性医疗质量控制标准,建立评价体系和质量信息体系,统筹协调质控中心的质控活动。
省卫生厅加强对全省三级医院的医疗质量控制,重点是省、部属医院;各市按照全省医疗质量要求,参照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实施办法,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实施本辖区的医疗质量控制工作。
广东省医院协会受省卫生厅委托,受理申报材料,收集、汇总质控信息,分析全省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状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医疗质量管理的需要,按不同专业分科或专业技术设置专科质控中心,省卫生厅根据我省医疗质量控制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公布计划建设的专科或专业质控中心名称。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急诊医学等6个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4年版)的通知》解读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急诊医学等6个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4年版)的通知》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5.16•【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急诊医学等6个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4年版)的通知》解读一、质控指标起草的背景和必要性质控指标体系是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质控工作的重要工具。
构建科学、规范的医疗质控指标体系对加强科学化、精细化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委陆续制定印发了部分临床专业质控指标,对促进相关专业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充实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体系,我委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专业国家质控中心制定了急诊医学、脑损伤评价、病理、放射影像、门诊管理、医院感染管理等6个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4年版。
二、主要特点本次发布的质控指标分为制定和修订两个类别,一方面,根据质控组织体系建设情况,指导相关专业质控中心组织制定了脑损伤评价、放射影像、门诊管理等3个专业质控指标,扩大指标体系覆盖面,填补专业空白。
另一方面,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充分汲取既往工作经验,对急诊、病理、医院感染管理3个专业的质控指标进行了修订,使之更加符合当前工作需要。
同时,在指标的制定和修订过程中,充分考虑指标的科学性、规范性、可操作性,适合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质控组织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管理工作中应用。
后续,我们将根据工作需要和行业发展,进一步扩充和完善相关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不断健全和优化质控指标体系。
三、指标的应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质控指标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质控指标的定位和内涵,发挥质控指标的工具性作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利用质控指标开展自我管理,不断提升医疗质量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广东省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医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广东省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医院急诊护理等19个专科领域患者安全质量目标(2014年版)的通知【法规类别】中医管理【发文字号】粤卫办[2014]18号【发布部门】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东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日期】2014.06.10【实施日期】2014.06.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广东省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医院急诊护理等19个专科领域患者安全质量目标(2014年版)的通知(粤卫办〔2014〕18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委直属有关单位:根据原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关于印发广东省医院临床护理服务质量评价指南的通知》(粤卫办〔2014〕5号)精神,结合《临床护理技术规范》(基础篇),为保证患者安全和医疗护理工作质量,我委组织专家对《2009年度静脉治疗护理等安全质量目标》进行修订,形成了《广东省医院急诊护理等19个专科领域患者安全质量目标(2014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广东省中医药局办公室2014年6月10日附件:广东省医院急诊护理等19个专科领域患者安全质量目标(2014版)目录1、急诊护理专科2、危重症护理专科及ICU3、心血管护理专科及CCU4、呼吸护理专科5、肾脏病(血透、腹透)护理专科6、糖尿病护理专科7、老年护理专科8、神经护理专科9、助产及母婴保健专科10、新生儿护理专科11、骨科护理专科12、肿瘤护理专科13、造口伤口护理专科14、外科护理专科15、精神护理专科16、静脉治疗护理专科17、医院感染管理专科18、手术室护理专科19、消毒供应中心护理专科护理专科领域患者安全质量目标一、急诊护理专科安全质量目标(一)规范院前急救管理,提高院前急救的应急反应能力。
1.建立及完善120院前急救工作的管理制度和运作流程。
关于印发麻醉等6个专业质控指标(2015年版)地通知(国卫办医函〔2015〕252号)急诊专业医疗质
麻醉、重症医学、急诊、临床检验、病理、医院感染6个专业质控指标(2015年版)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促进医疗服务的标准化、同质化,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麻醉、重症医学、急诊、临床检验、病理、医院感染6个专业国家级质控中心,制定了相关专业的质控指标,供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质控中心和医疗机构在医疗质量管理控制工作中使用。
附件:1.麻醉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2.重症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3.急诊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4.临床检验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5.病理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6.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附件1麻醉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一、麻醉科医患比定义:麻醉科固定在岗(本院)医师总数占同期麻醉科完成麻醉总例次数(万例次)的比例。
计算公式:麻醉科医患比=[同期固定在岗本院医师总数/同期麻醉科完成麻醉总例次数(万例次)]×100%意义:反映医疗机构麻醉医疗质量的重要结构性指标之一。
二、各ASA分级麻醉患者比例定义:根据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分级标准,对于接受麻醉患者的病情危重程度进行分级。
各ASA分级麻醉患者比例是指该ASA分级麻醉患者数占同期各ASA分级麻醉患者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各ASA分级麻醉患者比例=(该ASA分级患者数/同期各ASA分级麻醉患者总数)×100%意义:体现医疗机构接诊不同病情危重程度患者所占比重,是反映医疗机构麻醉医疗质量的重要结构性指标之一。
三、急诊非择期麻醉比例定义:急诊非择期手术所实施的麻醉数占同期麻醉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急诊非择期麻醉比例=(急诊非择期手术所实施的麻醉数/同期麻醉总数)×100%一)椎管内麻醉:包括硬膜外麻醉,腰麻,腰硬联合麻醉,骶麻,鞍麻;(二)插管全麻:包括支气管插管全麻,气管插管全麻,喉罩全麻,喉罩+气管插管全麻;(三)非插管全麻;(四)复合麻醉:包括插管全麻+椎管内麻醉,非插管全麻+椎管内麻醉;插管全麻+神经阻滞,非插管全麻+神经阻滞,椎管内麻醉+神经阻滞;(五)其他麻醉方式:包括神经阻滞,局麻强化MAC,其他。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成立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的通知-粤卫函[2011]86号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成立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成立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的通知(粤卫函〔2011〕86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有关单位:为加强我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组织管理工作,保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厅决定成立广东省卫生厅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我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组织管理。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等工作。
广东省卫生厅二〇一一年二月十日附件:广东省卫生厅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名单主任:姚志彬省政协副主席、省卫生厅厅长副主任:陈元胜省卫生厅党组书记、副厅长廖新波省卫生厅副厅长委员:温伟群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甘远洪省卫生厅规财处处长徐庆锋省卫生厅科教处处长王来渝省监察厅派驻省卫生厅监察室主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医政处,办公室成员如下:办公室主任:温伟群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办公室副主任:吕水文省卫生厅规财处副处长张顺华省卫生厅科教处副处长林锋省监察厅派驻省卫生厅监察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郭洁吾省卫生厅医政处副主任科员孙才顺省卫生厅规财处副调研员涂正杰省卫生厅科教处科员钟杰驻厅监察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结束——。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成立省卫生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成立省卫生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9.03.19•【字号】粤卫函[2009]166号•【施行日期】2009.03.1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成立省卫生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粤卫函〔2009〕166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省中医药局,厅直属有关单位:为切实加强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省卫生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姚志彬省政协副主席、省卫生厅厅长黄小玲省卫生厅党组书记、副厅长副组长:张寿生省卫生厅副厅长彭炜省卫生厅副厅长黄飞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省卫生厅副厅长耿庆山省卫生厅副厅长成员:黄晓军省卫生厅副巡视员吴少林省卫生厅副巡视员吴圣明省卫生厅副巡视员、办公室主任冯绍民省卫生厅办公室(对外交流处)调研员陈祝生省卫生厅规财处处长谭永光省卫生厅政法处处长伍岳琦省卫生厅应急办主任温伟群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傅铁笔省卫生厅卫监处处长李建中省卫生厅疾控处处长许立凡省爱卫办主任巫小佳省卫生厅基妇处处长王来渝省卫生厅合医办主任徐庆锋省卫生厅科教处处长王国红省卫生厅人事处处长吴子刚省卫生厅党办主任王一鸣省卫生厅监察室主任曹礼忠省中医药局副局长甘远洪省中医药局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由厅副巡视员、厅办公室主任吴圣明同志兼任。
广东省卫生厅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九日。
关于印发麻醉等6个专业质控指标 急诊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
麻醉、重症医学、急诊、临床检验、病理、医院感染6个专业质控指标(2015年版)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促进医疗服务得标准化、同质化,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麻醉、重症医学、急诊、临床检验、病理、医院感染6个专业国家级质控中心,制定了相关专业得质控指标,供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质控中心与医疗机构在医疗质量管理控制工作中使用。
附件:1.麻醉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2.重症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3、急诊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4.临床检验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5。
病理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6。
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附件1麻醉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一、麻醉科医患比定义:麻醉科固定在岗(本院)医师总数占同期麻醉科完成麻醉总例次数(万例次)得比例。
计算公式:麻醉科医患比=[同期固定在岗本院医师总数/同期麻醉科完成麻醉总例次数(万例次)]×100%意义:反映医疗机构麻醉医疗质量得重要结构性指标之一。
二、各ASA 分级麻醉患者比例定义:根据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分级标准,对于接受麻醉患者得病情危重程度进行分级。
各ASA分级麻醉患者比例就是指该ASA分级麻醉患者数占同期各ASA分级麻醉患者总数得比例、计算公式:各ASA分级麻醉患者比例= (该ASA分级患者数/同期各ASA分级麻醉患者总数)×100%意义:体现医疗机构接诊不同病情危重程度患者所占比重,就是反映医疗机构麻醉医疗质量得重要结构性指标之一、三、急诊非择期麻醉比例定义:急诊非择期手术所实施得麻醉数占同期麻醉总数得比例。
计算公式:急诊非择期麻醉比例=(急诊非择期手术所实施得麻醉数/同期麻醉总数)×100%一)椎管内麻醉:包括硬膜外麻醉,腰麻,腰硬联合麻醉,骶麻,鞍麻; (二)插管全麻:包括支气管插管全麻,气管插管全麻,喉罩全麻,喉罩+气管插管全麻;(三)非插管全麻;(四)复合麻醉:包括插管全麻+椎管内麻醉,非插管全麻+椎管内麻醉;插管全麻+神经阻滞,非插管全麻+神经阻滞,椎管内麻醉+神经阻滞;(五)其她麻醉方式:包括神经阻滞,局麻强化MAC,其她。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急诊医学等6个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4年版)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急诊医学等6个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4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4.30•【文号】国卫办医政函〔2024〕150号•【施行日期】2024.04.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质量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急诊医学等6个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4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4〕1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促进医疗服务的标准化、同质化,我委组织制修定了急诊医学等6个专业的医疗质量控制指标。
现印发给你们,供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关专业质控组织和医疗机构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中使用。
2015年印发的《急诊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病理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同时废止。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相关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开展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医疗质量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相关专业质控中心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培训和指导,推动医疗机构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附件:1.急诊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4年版)2.脑损伤评价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4年版)3.病理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4年版)4.放射影像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4年版)5.门诊管理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4年版)6.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4年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2024年4月30日。
关于印发麻醉等6个专业质控指标(2015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5〕252号)急诊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
麻醉、重症医学、急诊、临床检验、病理、医院感染6 个专业质控指标(2015 年版)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促进医疗服务的标准化、同质化,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麻醉、重症医学、急诊、临床检验、病理、医院感染6 个专业国家级质控中心,制定了相关专业的质控指标,供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质控中心和医疗机构在医疗质量管理控制工作中使用。
附件:1. 麻醉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2. 重症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3. 急诊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4. 临床检验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5. 病理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6. 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附件 1麻醉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 年版)一、麻醉科医患比定义:麻醉科固定在岗(本院)医师总数占同期麻醉科完成麻醉总例次数(万例次)的比例。
计算公式:麻醉科医患比=[ 同期固定在岗本院医师总数/ 同期麻醉科完成麻醉总例次数( 万例次)] ×100%意义:反映医疗机构麻醉医疗质量的重要结构性指标之一。
二、各ASA 分级麻醉患者比例定义:根据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分级标准,对于接受麻醉患者的病情危重程度进行分级。
各ASA分级麻醉患者比例是指该ASA分级麻醉患者数占同期各ASA分级麻醉患者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各ASA分级麻醉患者比例= (该ASA分级患者数/ 同期各ASA分级麻醉患者总数)×100%意义:体现医疗机构接诊不同病情危重程度患者所占比重,是反映医疗机构麻醉医疗质量的重要结构性指标之一。
三、急诊非择期麻醉比例定义:急诊非择期手术所实施的麻醉数占同期麻醉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急诊非择期麻醉比例=(急诊非择期手术所实施的麻醉数/ 同期麻醉总数)×100%一)椎管内麻醉:包括硬膜外麻醉,腰麻,腰硬联合麻醉,骶麻,鞍麻;(二)插管全麻:包括支气管插管全麻,气管插管全麻,喉罩全麻,喉罩+气管插管全麻;(三)非插管全麻;(四)复合麻醉:包括插管全麻+椎管内麻醉,非插管全麻+椎管内麻醉;插管全麻+神经阻滞,非插管全麻+神经阻滞,椎管内麻醉+神经阻滞;(五)其他麻醉方式:包括神经阻滞,局麻强化MAC,其他。
关于印发麻醉等6个专业质控指标急诊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
关于印发⿇醉等6个专业质控指标急诊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醉、重症医学、急诊、临床检验、病理、医院感染6个专业质控指标(2015年版)为进⼀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临床诊疗⾏为,促进医疗服务得标准化、同质化,国家卫⽣计⽣委组织⿇醉、重症医学、急诊、临床检验、病理、医院感染6个专业国家级质控中⼼,制定了相关专业得质控指标,供各级卫⽣计⽣⾏政部门、质控中⼼与医疗机构在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作中使⽤。
附件:1.⿇醉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2.重症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3、急诊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4.临床检验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5。
病理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6。
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附件1⿇醉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醉科医患⽐定义:⿇醉科固定在岗(本院)医师总数占同期⿇醉科完成⿇醉总例次数(万例次)得⽐例。
计算公式:⿇醉科医患⽐=[同期固定在岗本院医师总数/同期⿇醉科完成⿇醉总例次数(万例次)]×100%意义:反映医疗机构⿇醉医疗质量得重要结构性指标之⼀。
⼆、各ASA 分级⿇醉患者⽐例定义:根据美国⿇醉医师协会(ASA)分级标准,对于接受⿇醉患者得病情危重程度进⾏分级。
各ASA分级⿇醉患者⽐例就是指该ASA分级⿇醉患者数占同期各ASA分级⿇醉患者总数得⽐例、计算公式:各ASA分级⿇醉患者⽐例= (该ASA分级患者数/同期各ASA分级⿇醉患者总数)×100%意义:体现医疗机构接诊不同病情危重程度患者所占⽐重,就是反映医疗机构⿇醉医疗质量得重要结构性指标之⼀、三、急诊⾮择期⿇醉⽐例定义:急诊⾮择期⼿术所实施得⿇醉数占同期⿇醉总数得⽐例。
计算公式:急诊⾮择期⿇醉⽐例=(急诊⾮择期⼿术所实施得⿇醉数/同期⿇醉总数)×100%⼀)椎管内⿇醉:包括硬膜外⿇醉,腰⿇,腰硬联合⿇醉,骶⿇,鞍⿇; (⼆)插管全⿇:包括⽀⽓管插管全⿇,⽓管插管全⿇,喉罩全⿇,喉罩+⽓管插管全⿇;(三)⾮插管全⿇;(四)复合⿇醉:包括插管全⿇+椎管内⿇醉,⾮插管全⿇+椎管内⿇醉;插管全⿇+神经阻滞,⾮插管全⿇+神经阻滞,椎管内⿇醉+神经阻滞;(五)其她⿇醉⽅式:包括神经阻滞,局⿇强化MAC,其她。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成立护理等6个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粤卫函[2012]245号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成立护理等6个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成立护理等6个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粤卫函〔2012〕245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有关单位:根据卫生部《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1号,下称《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厅决定成立广东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广东省护理学会;成立广东省麻醉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成立广东省神经内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成立广东省消化内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成立广东省普通外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成立广东省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广东省人民医院。
各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名单见附件1-6(排名不分先后)。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工作;挂靠医院要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备、经费,配备必要的符合要求的专职或兼职人员等,确保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正常运转;各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要认真履行《办法》职责,负责本专业质量控制工作的实施,积极开展工作,切实提高全省本专业质量。
同时,要定期向我厅报告本专业质量控制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为我厅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完成我厅下达的其它各项指令性任务。
附件:1. 广东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名单2. 广东省麻醉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名单3. 广东省神经内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名单4. 广东省消化内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名单5. 广东省普通外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名单6. 广东省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广东省卫生厅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附件1广东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名单主任:张振路(广东省护理学会)副主任:成守珍(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黄惠根(广东省人民医院)陈伟菊(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秘书:于萍(广东省护理学会)专家组成员组长:张振路(广东省护理学会)副组长:张广清(广东省中医院)黄美凌(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刘立捷(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谢红珍(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潘继红(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王惠珍(南方医科大学护理学院)李漓(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张莉(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成员:冯晓玲(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全小明(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张积慧(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覃惠英(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周丽华(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周晓舟(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林岩(东莞康华医院)蓝宇涛(广东药学院护理学院)李美华(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陈妙霞(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罗彩花(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候雅蓉(广东省口腔医院)勘萍(武警广东总队医院)尤黎明(中山大学护理学院)关丽婵(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陆新容(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吴素虹(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马晓华(深圳市人民医院)应文娟(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附件2广东省麻醉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名单主任:古妙宁(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副主任:赵国栋(广东省人民医院)黄文起(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徐世元(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杨承祥(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秘书:肖金仿(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肖婧昕(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专家组成员:组长:古妙宁(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副组长:施冲(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彭书崚(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肖晓山(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招伟贤(广东省中医院)黑子清(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成员:陈秉学(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欧阳葆怡(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钟亮(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佘守章(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靳三庆(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曾维安(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曹铭辉(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朱新运(解放军第458医院)董庆龙(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黄焕森(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李雅兰(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马武华(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许立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郑利民(北京大学深圳医院)陶明哲(深圳市人民医院)乔瑞冬(珠海市人民医院)张志刚(中山市人民医院)姚业兴(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程明华(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高晓枫(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林跃华(梅州市人民医院)附件3广东省神经内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名单主任:曾进胜(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主任:王丽娟(广东省人民医院)徐安定(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洪华(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秘书:范玉华(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刘巧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专家组成员:组长:曾进胜(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组长:胡学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盛文利(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潘速跃(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潘小平(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成员:彭英(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彭福华(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刘振华(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洪铭范(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邵明(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高庆春(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许治强(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张素平(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庄伟端(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李龙宣(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俞万香(梅州市人民医院)肖卫民(东莞市人民医院)褚晓凡(深圳市人民医院)文学(阳江市人民医院)吴文军(中山市人民医院)钟建新(江门市中心医院)附件4广东省消化内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名单主任:陈旻湖(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主任:姜泊(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陈其奎(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王启仪(广东省人民医院)聂玉强(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秘书:邢象斌(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专家组成员:组长:陈旻湖(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组长:沙卫红(广东省人民医院)张亚历(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林漫鹏(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王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刘锦涛(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成员:曾志荣(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李初俊(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毛华(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杨见权(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舒建昌(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陈学清(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赵亚刚(广州军区总医院)、邹兵(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王立生(深圳市人民医院)陈惠新(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崔西玉(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尹合坤(江门市中心医院)龚飞跃(珠海市人民医院)周宇(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郑永平(汕头市中心医院)刘玉杰(东莞市东华医院)彭侠彪(中山市人民医院)王胜炳(梅州市人民医院)彭铁立(清远市人民医院)全红(韶关市铁路医院)附件5广东省普通外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名单主任:王深明(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主任:汪建平(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陈规划(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区金锐(广东省人民医院)黄宗海(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何晓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汪谦(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秘书:陈创奇(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李松奇(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王东平(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专家组成员:组长:王深明(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组长:王捷(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黄祥成(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林锋(广东省人民医院)雷建(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张百萌(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王存川(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成员:陈德(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曹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余小舫(深圳市人民医院)余元龙(中山市人民医院)陈小伍(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杨扬(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彭俊生(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兰平(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张玉新(广州军区总医院)李升平(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许瑞云(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戎祯祥(佛山市顺德区容奇医院)陈汝福(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彭和平(广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简志祥(广东省人民医院)万进(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卫洪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甄作均(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周杰(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王建南(粤北人民医院)附件6广东省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名单顾问:曾国洪(广东省人民医院)汪能平(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主任:侯铁英(广东省人民医院)副主任:邓子德(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钟晓祝(南方大学珠江医院)林锦炎(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孙树梅(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秘书:张友平(广东省人民医院)成员:朱会英(广州军区总医院)邓启文(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刘大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罗盛鸿(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莫凡(广东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郑少瑜(汕头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陈小苹(广东省人民医院)黄少宏(广东省口腔医院)刘瑛(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徐凤琴(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赵擎宇(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何浩(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黄丽芬(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洪小京(武警广东省总队医院)杨健(深圳市人民医院)梁振涛(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王丽娟(粤北人民医院)蒋红霞(顺德区人民医院)钟振峰(中山市人民医院)杨文(东莞市人民医院)黄惠根(广东省人民医院)朱杏花(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刘梅娟(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结束——。
关于印发麻醉等6个专业质控指标(2015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 2015〕252号)急诊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
欢迎阅读麻醉、重症医学、急诊、临床检验、病理、医院感染6个专业质控指标(2015年版)?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促进医疗服务的标准化、同质化,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麻醉、重症医学、急诊、临床检验、病理、医院感染6个专业国家级质控中心,制定了相关专业的质控指标,供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质控中心和医疗机构在医疗质量管理控制工作中使用。
1. 2.3.4.5.6.附件1?定义:麻醉科固定在岗(本院)医师总数占同期麻醉科完成麻醉总例次数(万例次)的比例。
? 计算公式:?麻醉科医患比=[同期固定在岗本院医师总数/同期麻醉科完成麻醉总例次数(万例次)]×100%?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麻醉医疗质量的重要结构性指标之一。
?二、各ASA 分级麻醉患者比例?定义:根据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分级标准,对于接受麻醉患者的病情危重程度进行分级。
各ASA分级麻醉患者比例是指该ASA分级麻醉患者数占同期各ASA分级麻醉患者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各ASA分级麻醉患者比例=?(该ASA分级患者数/同期各ASA分级麻醉患者总数)×100%?意义:体现医疗机构接诊不同病情危重程度患者所占比重,是反映医疗机构麻醉医疗质量的重?麻醉开始后手术取消率=(麻醉开始后手术开始前手术取消的数/同期麻醉总数)×1000‰?意义:体现麻醉计划性和管理水平,是反映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的重要过程指标之一。
?六、麻醉后监测治疗室(PACU)转出延迟率?定义:入PACU超过3小时的患者数占同期入PACU患者总数的比例。
?一。
?八、非计划转入ICU率?定义:非计划转入ICU是指在开始麻醉诱导前并无术后转入ICU的计划,而术中或术后决定转入ICU。
非计划转入ICU率,是指非计划转入ICU患者数占同期转入ICU患者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非计划转入ICU率=(非计划转入ICU患者数/同期转入ICU患者总数)?×100%?意义:反映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的重要结果指标之一。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成立颅脑外科等7个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成立颅脑外科等7个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6.09.25•【字号】粤卫[2006]240号•【施行日期】2006.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成立颅脑外科等7个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粤卫[2006]240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省直、部属驻穗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有关高校附属医院,厅直有关单位:为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根据《广东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决定成立颅脑外科等7个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机构及人员组成(一)成立省颅脑外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设在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主任:徐如祥(珠江医院)副主任:柯以铨(珠江医院)张世忠(珠江医院)段传志(珠江医院)(二)成立省ICU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设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主任:管向东(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主任:欧阳彬(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唐白云(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曾勉(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三)成立省医院供应室质量控制中心,设在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主任:冯秀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副主任:成守珍(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张萍(广州医学院荔湾医院)(四)成立省手术室质量控制中心,设在广东省人民医院。
主任:张石红(广东省人民医院)副主任:陈伟菊(暨南大学附属华侨医院)林岩(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马育璇(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五)成立省医学放射诊断质量控制中心,设在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主任:张雪林(南方医院)副主任:李彦豪(南方医院)陈卫国(南方医院)文戈(南方医院)(六)成立省新生儿ICU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设在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主任:张小庄(广东省妇幼保健)副主任:叶宁(广东省妇幼保健)杨杰(广东省妇幼保健)罗先琼(广东省妇幼保健)(七)成立省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设在广东省临床检验中心。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成立广东省医院管理评价质控中心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成立广东省医院管理评价质控
中心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卫办[2015]21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5.15
【实施日期】2015.05.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成立广东省医院管理评价质控中心的通知
(粤卫办〔2015〕21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委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医改方针,探索建立科学、完善的医院评审评价与医疗服务监管体系,提升我省医疗机构质量与安全的管理水平,推动医院评审评价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建设,加强对全省医院管理、医疗质量及安全的监控和指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广东省医院管理评价质控中心。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
在省卫生计生委的领导下,广东省医院管理评价质控中心负责在全省范围内加强对各
级医院的医院管理、质量安全管理、促进医疗机构开展质量安全持续改进、规范医院医疗行为的组织机构,中心挂靠在省人民医院,负责日常工作。
中心设专家组(见附件,不定期。
2022年新增6个护理指标解读
2022年新增6个护理指标解读近期,新增麻醉、重症医学、急诊、临床检验、病理、医院感染6个专业质控指标(2015年版),现对有关要点解读如下:一、起草背景和必要性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是医疗管理的永恒主题。
质控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促进我国医疗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同质化,缩小地区之间、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医疗质量差距。
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对当前公立医院改革措施的落实和医改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国家卫生计生委陆续建立了部分专业国家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积极推动质控工作进程。
各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工作也在不断推进,专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
医疗质量控制指标是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的重要工具。
但是,由于国内各专业尚无统一的质控指标,同一专业或同一种诊疗手段各地区、各医疗机构之间无法横向比较,也无法真实了解全国质量工作的基线水平及开展情况,因此,尽快制定统一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十分必要也十分迫切。
二、起草经过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我局组织各专业国家级质控中心,起草了相关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
考虑到麻醉、重症医学、急诊、临床检验、病理、医院感染6个专业是平台学科,其质量管理的规范化程度对其他专科的医疗质量有重要作用,我们首先遴选这6个专科,制定其主要的质控指标。
在起草过程中,各专业国家级质控中心广泛征求专家意见,结合国际公认的相关标准,立足我国国情,坚持科学、灵活、实用、独立、可行的指标确立原则,充分利用群体决策、聚类分析等指标筛选方法,兼顾结构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
质控指标初稿完成后,在全国行业内反复征求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麻醉等6个平台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先期予以发布。
三、主要内容麻醉、重症医学、急诊、临床检验、病理、医院感染6个专业质控指标(2015年版)的制定,从各专业质控工作的实际出发,从结构指标、过程指标和结果指标三个方面,选取了各专业具有一定代表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指标,共计83个。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急诊医学等6个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4年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急诊医学等6个专业医疗质量控
制指标(2024年版)
佚名
【期刊名称】《上海护理》
【年(卷),期】2024(24)6
【摘要】2024年5月1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为进一步充实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体系,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专业国家质控中心制定了2024年版急诊医学、脑损伤评价、病理、放射影像、门诊管理、医院感染管理6个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
助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利用相关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开展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医疗质量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并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总页数】1页(P20-2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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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广东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06-2010年)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广东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06-2010年)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9.07.28•【字号】粤卫办函[2009]260号•【施行日期】2009.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安全与血液正文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广东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06-2010年)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09〕260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有关单位:根据卫生部《中国护理事业发展纲要(2005-2010年)》和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广东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06-2010年)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08〕610号)的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十一五”期间各项护理工作,我厅决定开展护理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的(一)评估医院护理队伍,尤其是护理管理和专科人才队伍建设的情况;(二)评估我省医院护理人力资源管理政策达标和策略实施情况,促进护理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利用;(三)评估我省综合医院各项护理工作制度建设和运行机制,研究各医院护理专业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及对策;(四)总结经验,找准优势,发现问题,改进和提高护理质量和水平。
二、评估对象各市对三级医院及部分二级医院进行评估。
三、评估步骤(一)成立评估小组。
(二)评估检查。
评估检查由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自行组织,采用汇报、实地察看、座谈和召开反馈会等方式进行。
内容依据《广东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价标准》,方法包括参与交班、查房、重点病人及护理工作质量评价等。
参加汇报会和座谈会人员包括医院护理工作中期评估领导小组和相关重点科室主任等。
各市中期评估工作须在2009年10月前完成。
(三)总结反馈。
评估工作结束后,各市卫生局将本地区中期评估总结材料报我厅医政处。
我厅将对各地的评估工作进行督察。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优质医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2011]31号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优质医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优质医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2011〕31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有关单位:为贯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全面落实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使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卫生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保障安全,提升质量,改善服务,提高效率为主题”的优质医院创建工作(以下简称创建工作)。
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广东省优质医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反馈我厅医政处。
广东省卫生厅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广东省优质医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落实公立医院改革各项工作任务,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全面改善我省医院服务,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优质医院创建工作的通知》(卫医管发〔2011〕4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紧密围绕公立医院改革各项工作任务,以医院等级评审、“三好一满意”、“争先创优”、“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等专项活动及工作为抓手,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确保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升服务水平,控制医疗费用,提升运行绩效,全面改善医院服务,切实改善群众就医体验,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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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成立护理等6个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2.03.29•【字号】粤卫函[2012]245号•【施行日期】2012.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成立护理等6个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粤卫函〔2012〕245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有关单位:根据卫生部《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1号,下称《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厅决定成立广东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广东省护理学会;成立广东省麻醉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成立广东省神经内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成立广东省消化内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成立广东省普通外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成立广东省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广东省人民医院。
各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名单见附件1-6(排名不分先后)。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工作;挂靠医院要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备、经费,配备必要的符合要求的专职或兼职人员等,确保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正常运转;各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要认真履行《办法》职责,负责本专业质量控制工作的实施,积极开展工作,切实提高全省本专业质量。
同时,要定期向我厅报告本专业质量控制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为我厅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完成我厅下达的其它各项指令性任务。
附件:1. 广东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名单2. 广东省麻醉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名单3. 广东省神经内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名单4. 广东省消化内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名单5. 广东省普通外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名单6. 广东省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广东省卫生厅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附件1广东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名单主任:张振路(广东省护理学会)副主任:成守珍(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黄惠根(广东省人民医院)陈伟菊(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秘书:于萍(广东省护理学会)专家组成员组长:张振路(广东省护理学会)副组长:张广清(广东省中医院)黄美凌(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刘立捷(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谢红珍(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潘继红(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王惠珍(南方医科大学护理学院)李漓(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张莉(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成员:冯晓玲(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全小明(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张积慧(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覃惠英(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周丽华(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周晓舟(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林岩(东莞康华医院)蓝宇涛(广东药学院护理学院)李美华(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陈妙霞(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罗彩花(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候雅蓉(广东省口腔医院)勘萍(武警广东总队医院)尤黎明(中山大学护理学院)关丽婵(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陆新容(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吴素虹(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马晓华(深圳市人民医院)应文娟(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附件2广东省麻醉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名单主任:古妙宁(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副主任:赵国栋(广东省人民医院)黄文起(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徐世元(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杨承祥(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秘书:肖金仿(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肖婧昕(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专家组成员:组长:古妙宁(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副组长:施冲(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彭书崚(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肖晓山(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招伟贤(广东省中医院)黑子清(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成员:陈秉学(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欧阳葆怡(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钟亮(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佘守章(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靳三庆(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曾维安(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曹铭辉(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朱新运(解放军第458医院)董庆龙(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黄焕森(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李雅兰(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马武华(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许立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郑利民(北京大学深圳医院)陶明哲(深圳市人民医院)乔瑞冬(珠海市人民医院)张志刚(中山市人民医院)姚业兴(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程明华(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高晓枫(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林跃华(梅州市人民医院)附件3广东省神经内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名单主任:曾进胜(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主任:王丽娟(广东省人民医院)徐安定(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洪华(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秘书:范玉华(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刘巧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专家组成员:组长:曾进胜(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组长:胡学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盛文利(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潘速跃(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潘小平(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成员:彭英(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彭福华(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刘振华(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洪铭范(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邵明(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高庆春(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许治强(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张素平(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庄伟端(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李龙宣(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俞万香(梅州市人民医院)肖卫民(东莞市人民医院)褚晓凡(深圳市人民医院)文学(阳江市人民医院)吴文军(中山市人民医院)钟建新(江门市中心医院)附件4广东省消化内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名单主任:陈旻湖(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主任:姜泊(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陈其奎(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王启仪(广东省人民医院)聂玉强(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秘书:邢象斌(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专家组成员:组长:陈旻湖(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组长:沙卫红(广东省人民医院)张亚历(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林漫鹏(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王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刘锦涛(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成员:曾志荣(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吴斌(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李初俊(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毛华(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杨见权(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舒建昌(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陈学清(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赵亚刚(广州军区总医院)、邹兵(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王立生(深圳市人民医院)陈惠新(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崔西玉(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尹合坤(江门市中心医院)龚飞跃(珠海市人民医院)周宇(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郑永平(汕头市中心医院)刘玉杰(东莞市东华医院)彭侠彪(中山市人民医院)王胜炳(梅州市人民医院)彭铁立(清远市人民医院)全红(韶关市铁路医院)附件5广东省普通外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名单主任:王深明(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主任:汪建平(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陈规划(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区金锐(广东省人民医院)黄宗海(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何晓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何裕隆(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汪谦(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秘书:陈创奇(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李松奇(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王东平(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专家组成员:组长:王深明(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组长:王捷(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黄祥成(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林锋(广东省人民医院)雷建(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张百萌(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王存川(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成员:陈德(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曹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余小舫(深圳市人民医院)余元龙(中山市人民医院)陈小伍(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杨扬(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彭俊生(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兰平(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张玉新(广州军区总医院)李升平(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许瑞云(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戎祯祥(佛山市顺德区容奇医院)陈汝福(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高毅(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彭和平(广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简志祥(广东省人民医院)万进(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卫洪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甄作均(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周杰(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王建南(粤北人民医院)附件6广东省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名单顾问:曾国洪(广东省人民医院)汪能平(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主任:侯铁英(广东省人民医院)副主任:邓子德(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钟晓祝(南方大学珠江医院)林锦炎(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孙树梅(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秘书:张友平(广东省人民医院)成员:朱会英(广州军区总医院)邓启文(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刘大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罗盛鸿(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莫凡(广东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郑少瑜(汕头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陈小苹(广东省人民医院)蔡绍曦(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黄少宏(广东省口腔医院)刘瑛(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徐凤琴(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赵擎宇(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何浩(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黄丽芬(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洪小京(武警广东省总队医院)杨健(深圳市人民医院)梁振涛(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王丽娟(粤北人民医院)蒋红霞(顺德区人民医院)钟振峰(中山市人民医院)杨文(东莞市人民医院)黄惠根(广东省人民医院)朱杏花(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刘梅娟(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