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章程范本【最新】
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标准样本
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标准样本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标准样本今天,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标准样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标准样本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农村依法实行村民自治,保证各项村务工作正常运转、促进农村三大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村委会是负责对本村的村务依法进行管理、组织和实施的机构,包括政治、经济、科教、文化、卫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和其它社会事务;第三条、本村委会实施管理村务和活动必须在上级党委、村党总支部的领导下开工作,并接受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第四条、本村委会现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1名;下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计划生育、社会事务、经济管理、规划建设和农业生产七个工作委员会,11个村民小组,依法选举组成村民代表会议机构;第五条、本章程是村委会组织实施村务管理的工作规程,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本村干部,村民都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本章程由村民代表会议监督实施;第二章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第六条、村最高决策权力机构是村民会议。
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村民会议开会时可以由18周岁以上村民参加,也可以由每户派一名代表参加;第七条、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的原则下,村民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决定本村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规划二、听取并审议村委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报告三、撤换和补选村委会成员四、审议决定涉及全体村民利益和重大事项第八条、为方便召集村民开会讨论决定村中事务,设立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村委会成员和党支委组成;第九条、村民代表会议向村民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修改通过本村村民自治章程和村委会各项管理制度二、听取、审议村委会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收益分配报告,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行情况报告三、讨论决定村集体重大生产性投资项目和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四、推选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五、讨论决定有关人事安排六、评议村委会工作七、审议决定其它需要由代表讨论的事项八、反映、提出村民的建议,议案和意见第十条、村民代表会议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的主席团负责召集主持。
村民自治章程范本
村民自治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为推动村民自治,提高村民自我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村民自治的内容和范围村民自治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村内土地管理、农田水利建设、公共设施建设与维护、环境保护与治理、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以及其他服务和管理事项。
第三条村民自治的基本原则1.村民自治依法依规,与法律法规保持一致。
2.村民自治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尊重村民的意愿和权益。
3.村民自治注重民主决策,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村民大会第四条村民大会的组成和职责1.村民大会由本村户籍常住村民组成,具体组织形式和程序由本村自行确定。
2.村民大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选举和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审议和通过村民自治章程、听取村民代表报告工作等。
3.村民大会的决议以大多数意见为准,其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的产生和职责1.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产生应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人数不少于3人,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选出。
2.村民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村民自治方案、监督和管理村级事务、负责村内公共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等。
3.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任期期满后可连续连选。
第三章村务管理第六条村民自治的特殊机构根据实际需要,村民自治可以设立特殊机构,并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具体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经村民大会决定。
第七条村级财务管理1.村民自治的财务管理应当依法合规,村民委员会应当对村级财务及其使用情况进行公开。
2.村民委员会应当制定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并进行动态调整和优化。
第八条村级事务管理1.村民自治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和管理村级事务。
2.村民自治可委托相关机构或个人开展村级事务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
第四章村民权益保护第九条村民权益保护的原则村民自治应当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土地使用权、劳动权益和居住权益等。
第十条村民权益保护的方式1.村民自治应当制定合理的制度和政策,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村民自治章程三篇
村民自治章程三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保证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二条:本章程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本村实际,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制定。
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无论党员干部一律平等,都必须严格遵守。
本章程由村委会具体负责实施,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大会监督执行。
第二章:村委会第三条:村委会由主任一人,委员二人组成,任期三年,受镇党委、政府指导,村党支部的领导。
第四条:村委会工作职责:1、组织村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协助镇政府开展各项工作,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3、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经济发展,带领村民致富。
4、为村民办好事、办实事、举办各种公益事业开展社会救灾救济,拥军优属活动。
5、大力协助维护治安综合治理,努力解决好村民反映的.问题,促进生产、生活的稳定。
结合本村所在规划区的地理位置,抓住机遇,立足长远,根据当前黟县县委、政府对新区规划要求,提议本村尽快配合好县委、县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规划,切实有效地对该村乱葬坟地进行规范。
本村委会决定成立公墓管理小组,实行村民自治权利。
将对村内村外所需在我村葬坟户实行专人管理。
统一安排地点,统一收取土地占用费。
按上级有关部门规划要求,在过境路外300米以内严禁私自葬坟,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违者职责自负。
6、在党支部的组织领导下,组织村民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切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
第五条:村委会的工作制度1、村委会成员除参加支部组织学习外,自身还要对党和政府的有关知识进行自学,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思想意识,虚心听取群众意见。
2、实行村务公开,时间不定期。
公开资料:村、组财务收支情景;救济、救灾款物发放情景;上级拨款投入水利、交通等资金使用情景等。
3、村干部必须以身做则,廉洁奉公,勤奋工作,不以权谋私,充分发扬民主,涉及村中大事要事要与村民商量,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村民自治章程范文
村民自治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村的村民自治事务,具有合法、民主、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三条:村级自治应当体现村两委及村民的共同参与,集体决策,民主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村级自治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规划利用、土地流转、村民经济合作、社区环境卫生等事项。
第二章:村两委组成和选举第五条:我村设立村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共同负责村级自治工作。
第六条:村委会由村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构成,村主任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村民代表大会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大会成员不得少于20人。
第八条:村民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并可以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第九条:村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决策机构,决定村民自治事务的各项事宜。
第十条:村民代表大会的决议,需经过多数代表的同意方可生效。
第三章:村民自治的程序和方法第十一条:形成村民议题需经委员会提出,并公告于全村。
第十二条:村民就议题进行广泛讨论,充分发表意见。
第十三条:村民代表大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表决,确立决议。
第十四条:村民自治事务需要经过公共化程序,及时向村民公开相关信息。
第四章:村民自治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村民享有广泛参与和监督村民自治事务的权利。
第十六条:村民有权利提出合法的建议、意见和诉求。
第十七条:村民有义务积极参与和支持村民自治事务的开展。
第十八条:村民应当遵守村民代表大会的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第五章:村民自治的保障和监督第十九条:村委会应当建立健全发展村民自治的制度,完善村级民主法制建设。
第二十条:村委会应当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接受村民的合法监督。
第二十一条:村委会应当尊重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六章:村民自治的财务管理第二十二条:村级自治事务的经费由村民代表大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二十三条:村民代表大会对村委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村民代表大会。
第二十五条:如有需要,本章程可由村民代表大会进行修改。
村民自治章程
村民自治章程一、引言村民自治章程是为了促进村民自治,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提高村民的自治意识和自治能力,推动村级民主决策和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法规。
本章程旨在规范村民自治的程序和原则,确保村民自治的顺利进行。
二、自治范围本章程适用于全村范围内的村民自治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村级选举、村民议事、村级规划、村级财务管理、村级公共事务等。
三、自治原则1. 平等原则:村民自治应遵循平等原则,尊重每个村民的意愿和权益,不歧视任何村民。
2. 公开透明原则:村民自治应公开透明,村民有权知晓村级事务的相关信息和决策过程。
3. 民主决策原则:村民自治应通过民主决策的方式,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共识。
4. 法治原则:村民自治应依法进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级规章制度。
5. 依法治村原则:村民自治应依法治村,推动村级事务的法治化。
四、自治机构1. 村民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是村民自治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村民选举产生,负责制定村级规章制度、选举村委会和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等。
2. 村委会: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的执行机构,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具体的村级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
3. 村民监督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的监督机构,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监督村委会的工作,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五、自治程序1. 村级选举:村民代表大会和村委会成员的选举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2. 村民议事:村民代表大会应定期召开,议事应公开透明,村民有权参与并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3. 村级规划:村级规划应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符合村民的利益和发展需求。
4. 村级财务管理:村委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5. 村级公共事务:村委会应积极组织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决策,确保公共事务的公正和便利。
六、自治权利和义务1. 村民自治权利:村民有权参与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议事,有权参与村级决策和管理,有权监督村级工作。
最新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范本) 村民自治章程范本
最新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范本) 村民自治章程范本第一条为依法实行村民自治,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本村两个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村委会在村党总支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内实施村务管理,并充分体现“四个民主”的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本章程在广泛征集本村村民意见的基础上由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由村委会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四条听证内容。
主要是:①民主议事制度规定的11类重大事项;②村三委会拟定实施的重大事项;③村民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听证对象。
村民代表、村三套班子成员、镇联村干部,必要时可邀请在本村的市、镇人大代表、党代表以及与听证内容有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听证程序。
听证人员围绕听证内容充分发表意见建议或进行解释说明,听证会议结束后,由听证会召集人综合各方意见,提出建议方案。
讨论通过后,根据方案实施。
第七条基本要求。
①听证会召开之前,应事先将听证会内容、时间、地点向村民公布,村民可以参加旁听,并发表意见。
②建议方案须经应到会村民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未获通过的,由村民代表表决决定是否进行第二次听证。
第八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村“三套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及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组成。
村民代表会议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 __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行使职权。
村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
第九条本村干部考评管理的对象包括村“三套班子”成员,工、团、妇、民兵组织负责人及村其他专职干部。
第十条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如村干部学习制度、干部会议制度、廉政勤政制度等。
第十一条本村划分为50个村民小组,各村民小组设组长1人,组长由本组村民推荐产生(组长一般应为村民代表),具体负责本组的各项事务,听取、反映本组村民的意见和建议,教育、组织、带领本组村民完成村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村民自治章程
村民自治章程一、前言本村民自治章程旨在规范村民自治的行为准则,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村民自治的良好发展。
本章程适合于我国XX省XX市XX县XX村的村民自治事务。
二、自治原则1. 公正公平原则:村民自治应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维护村民的共同利益。
2. 民主参预原则:村民自治应充分尊重村民的意愿,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实行民主决策。
3. 法治原则:村民自治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依法行使自治权力。
4. 透明公开原则:村民自治应公开透明,及时向村民通报相关决策和执行情况。
三、自治组织1. 村民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是村民自治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负责制定村民自治的方针政策、选举自治机构和监督自治工作。
2. 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执行代表大会的决策,协调解决村民自治中的问题。
3. 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的监督机构,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监督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保障村民自治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四、自治权力1. 村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自治权力包括:制定村民自治章程、选举和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等。
2. 村民委员会行使的自治权力包括:制定和执行村民自治的具体措施、管理村民自治的日常事务、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等。
3. 监察委员会行使的自治权力包括:监督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处理村民对自治机构的投诉和举报、维护村民自治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等。
五、自治流程1. 村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会议议程应提前发布,会议决议应当记录并向村民公示。
2. 村民自治决策:村民自治决策应充分征求村民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决议应当经过合法程序,并及时向村民公示。
3. 村民委员会的执行:村民委员会应按照村民代表大会的决议进行执行,保障村民自治的顺利进行,定期向村民报告工作发展情况。
2024年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范本
2024年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村计划生育工作,所有村民必须遵守。
第三条建立和完善村民自治,尊重村民的权利和意愿,加强村民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第四条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村民计划生育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五条政府应当加强对村民自治组织的指导和监督,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
第二章村民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村民有享受计划生育政策的权利,有依法保护生育健康的权益。
第七条村民应当遵守计划生育政策,自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
第八条村民有参与制定计划生育政策的权利,可以通过村民议事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咨询、讨论和决策。
第九条村民应当积极参与相关宣传教育活动,自觉增强计划生育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村民对计划生育工作有监督和评议的权利,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等形式向村委会、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村民自治组织第十一条建立村民自治组织,设立村民议事会,负责制定和修改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
第十二条村民议事会由村民代表组成,代表由村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数不超过村民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十三条村民代表的选举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公开选举、民主投票等方式。
第十四条村民议事会职责包括:审议和决定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和措施;组织和协调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监督和评议计划生育工作等。
第十五条村民议事会应当定期开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特殊情况下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六条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村民自治组织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七条村民自治组织应当与政府、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共同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第四章计划生育服务第十八条政府应当加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提供全面、优质的计划生育服务。
第十九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当开展宣传教育、技术咨询、健康监测、避孕药具发放等服务。
最新村民自治章程3篇
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保障本村村民依法自治,确保各项村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本村三个礼貌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内,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原那么,组织全村村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效劳。
同时,进取协助街道政府做好各项工作,完成街道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
第三条:为了保障村务工作的依法、标准、有序运行,建立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各项民主制度,以确保村民自治章程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本章程在广泛征集本村村民意见根底上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过,既是村民委员会实施村务管理工作的规程,也是全体村民的行为标准,全村干部、群众都应当自觉遵守。
第五条: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民主议事和民主决策第六条:村务管理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七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
第八条:村民代表会议经授权构成村民会议的局部权利,村民代表会议构成的各项决议、决定,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九条:村民代表的权利:推选、更换村级民主监督组织成员;村民委员会选举前,能够依法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对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进行讨论并参与表决,有自主表示同意、不一样意或弃权的权利;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能够要求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能够向村党组织提出议案;对村民代表会议做出的决定、决议实施情景进行监督;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对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的工作进行评议,提出批评、提议或质询。
在征求选区村民意见根底上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街道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和要求。
第十条:村民代表的义务:密切联系群众,进取反映村民的合理化提议和要求;按时参加村民代表会议,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及村规民约,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贯彻执行村民代表会议的各项决定、决议,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理解村民的监督;协助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自觉理解村民委员会的管理;监督村民委员会、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及其成员的工作。
最新农村村民自治章程
总则第一条为了尊重和保障村民民主权利,推进我村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由全村村民大会通过,报上级党委、政府备案,全村村民共同遵守、执行。
村民第三条凡永久居住在本村范围内,拥有本村户口,为本村村民。
第四条村民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同时拥有本章程赋予的权利及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五条本村1/5以上的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会成员,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第六条村民小组设小组长,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会议第七条村民会议由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第八条召开村民会议应有全村年满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方可举行。
第九条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数的过半数通过,方有效。
第十条村民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以上,由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开村民会议。
一、村民会议职责:二、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三、审议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四、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五、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六、决定涉及全村村民的重大事项;七、授权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八、选举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组成人员。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或者依法应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召开村会议应当在召开会议前十日将会议内容公告村民,会后公告结果,接受村民监督。
村民代表会议第十二条本村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可村民代表的推选,但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十三条村民代表由村民小组召开本组村民会议推选产生,每个小组推选三名村代表,其中至少有一名女代表。
第十四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召开应有应到会的2/3以上代表到会,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方有效。
最新村民自治章程
最新村民自治章程自治,指国家对少数民族进行自治区域的一种民族行政自治管理模式,自治行政管理法规的相关条文不得超越国家大法的法律权限约束,实施民族自治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村民自治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本村村民依法自治,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保证村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促进本村三个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实施村务管理必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进行,必须体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积极协助乡(镇)政府做好各项工作,完成乡(镇)政府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布置的各项任务。
第三条为了保障村务各项工作的依法、规范、有序运行,村民委员会下设治保、调解、文卫计生、社会保障等委员会,接受村民委员会领导,对村民委员会负责。
同时,建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村规民约制度,以确保村民自治各项规章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本章程在广泛征得本村村民意见基础上由村民会议讨论通过。
本章程既是村民委员会实施村务管理工作规程,也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无论干部群众都必须遵守。
第五条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村民代表会议流程第六条村民(社员)会议。
一些涉及本村绝大多数群众利益调整的事项,可采取全体村民公决,但公决结果不得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
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条村民代表会议议事程序。
精选村民自治章程 范本【六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实行村民自治,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本村两个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村委会在村党总支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内实施村务管理,并充分体现“四个民主”的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本章程在广泛征集本村村民意见的基础上由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由村委会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村级重大事项听证会制度第四条听证内容。
主要是:①民主议事制度规定的11类重大事项;②村三委会拟定实施的重大事项;③村民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听证对象。
村民代表、村三套班子成员、镇联村干部,必要时可邀请在本村的市、镇人大代表、党代表以及与听证内容有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听证程序。
听证人员围绕听证内容充分发表意见建议或进行解释说明,听证会议结束后,由听证会召集人综合各方意见,提出建议方案。
讨论通过后,根据方案实施。
第七条基本要求。
①听证会召开之前,应事先将听证会内容、时间、地点向村民公布,村民可以参加旁听,并发表意见。
②建议方案须经应到会村民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未获通过的,由村民代表表决决定是否进行第二次听证。
第三章村民代表会议第八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村“三套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及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组成。
村民代表会议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行使职权。
村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
第四章干部管理、村民小组管理第九条本村干部考评管理的对象包括村“三套班子”成员,工、团、妇、民兵组织负责人及村其他专职干部。
第十条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如村干部学习制度、干部会议制度、廉政勤政制度等。
第十一条本村划分为50个村民小组,各村民小组设组长1人,组长由本组村民推荐产生(组长一般应为村民代表),具体负责本组的各项事务,听取、反映本组村民的意见和建议,教育、组织、带领本组村民完成村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村民自治章程
村民自治章程篇一:村民自治章程(最新)××村村民自治章程(第届村委员会第次村民会议年月日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村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调动村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联系本村实际,经村民反复讨论修改,由村民会议通过。
第三条本章程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
本村村民,包括居住本村的暂住人员和个体私营企业,在章程面前人人平等,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村民组织第一节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第五条村民会议由户口在本村的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是全村的最高权力机构。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六条村民代表会议由全体村民代表组成,是全村重要事务的决策机构。
所作决定由村民代表会议成员的过半数通过,且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定相抵触。
村民代表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推选产生,每10户选1人。
村民代表应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参政议政能力,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集体,关心群众,坚持原则,主持公道。
第七条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召集和主持。
村民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
第八条村民会议的职权:村民会议在村民自治事务中享有决定一切事项的全权。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七)征地补偿费的实用、分配方案;(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2024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范本
2024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范本2024年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和人口结构调整的需要,提高国家人口素质,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保障公民的生育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村计划生育工作,目的在于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推动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促进人口素质的提升,健全人口发展机制,推动乡村振兴。
第三条本村计划生育工作实行自治和法制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计划生育政策的正确方向,根据人口发展需求,科学合理制定生育政策,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本村计划生育工作遵循生育自愿、科学合理、政策规范的原则,保障村民的计划生育权益,提倡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家庭幸福和谐发展。
第二章村民自治第五条全体村民享有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
村民有权自主决定生育的时间、数量,依法享受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和服务。
第六条村民应当按照计划生育政策要求,履行计划生育相关的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计划生育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人口信息。
第七条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强制、威胁、诱骗、阻挠村民实施计划生育,不得侵犯村民的计划生育权益。
第八条村民自治组织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可以通过成立计划生育协会、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培训活动等形式,加强人口素质建设,提升村民的计划生育意识和能力。
第三章政府支持第九条政府各级应当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加强组织协调,推动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
第十条政府应当加大对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投入,加强宣传力度,普及计划生育知识,提高村民的计划生育意识。
第十一条政府应当制定计划生育优惠政策,促进优生优育,鼓励计划生育家庭按照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和奖励。
第十二条政府应当加强对计划生育服务体系的建设,提供丰富多样的计划生育服务,解决村民在计划生育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第四章执法监督第十三条政府各级应当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执法监督,依法查处计划生育违法行为,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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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章程篇一:村民自治章程榜山镇(2019年7月15日村民代表会议一致通过)第一条根据《宪法》和有关村民委员会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全体村民在生产、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必须自觉遵守本章程。
村民代表要以身作则,尤其是党员和干部代表要带头执章,起模范表率作用。
第三条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村民委员会和其它村级组织分工负责,共同抓好本章程的落实。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4人组成,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妇女成员实行专职专选,确保村“两委”成员中有一名以上女性成员。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具备的条件:(1)政治觉悟高,大局意识强,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言行上和上级党委、政府保持一致,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发展经济意识强、思路清,有开拓创新、艰苦创业精神,善于开辟致富门路,能带头并积极带领群众致富。
(3)对群众有深厚感情,愿意为村民服务,热心公益,乐于奉献。
(4)能团结带领村民群众,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掌握农村政策法规,有较高的协调处理问题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
(5)自律意识强,作风民主,廉洁奉公,为人公道正派,在群众中有威信。
(6)新进村民委员会的成员应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年富力强。
第六条有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不能推荐提名作为村“两委”候选人:一是本人在选举日前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多生育或婚外生育且处理未满5年的;二是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聚众赌博、嫖娼或利用宗派势力甚至黑恶势力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等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处拘留未满3年的;三是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选举或者贿选,并经龙海市级有关部门调查认定的;四是受开除党籍处分、故意犯罪刑满释放未满5年的(除法律特别规定外),或者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五是担任村“两委”成员期间连续6个月以上不履行或不能履行职务的,或长期外出不在村里工作和生活的;六是道德品质差,不赡养老人抚养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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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章程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法建制、以制治村,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证村民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为目标,调动村民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本村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联系我村实际,由全体村民讨论,民主制定。
第三条村民自治是在党的现行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管理本村的政治、经济及其它社会事务的一种制度。
第四条本章程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在章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五条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安排实施。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第六条村民会议由户口在本村的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是全村最高权力机构。
村民会议设立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及村里的各级人大代表、村民委员会成员组成。
村民代表必须是:具有一定的觉悟和参政、议政能力,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集体,关心群众,坚持原则,主持正义,有群众威信的村民,同时能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村民委员会反映,协助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
村民代表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必要时也可以经村民会议罢免和补选。
第七条村民会议每半年举行一次。
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召开村民会议。
召开村民会议,要有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 所作决定,要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村民会议也可分片召开。
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或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出可以临时决定召开。
最新村民自治章程【优秀8篇】_1
最新村民自治章程【优秀8篇】篇一:村民代表会议篇一第十二条本村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可村民代表的推选,但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十三条村民代表由村民小组召开本组村民会议推选产生,每个小组推选三名村代表,其中至少有一名女代表。
第十四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召开应有应到会的2/3以上代表到会,会议所作确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方有效。
第十五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在召开会议前十日将会议内容公告村民,会后应公告结果,接受村民监督。
第十六条村民代表会议的职责:依村民会议授权确定本村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村民代表出席村民代表会议会前应充分征求所在村民小组村民的看法、建议。
篇二:村务处理程序篇二第三十一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遵循以下决策程序:由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非常之一以上村民联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村党支部统一受理议案,并召集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探讨提出详细看法或建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探讨确定;由村党支部、村委会组织实施。
第三十二条凡提交村民会议或村代表会议探讨确定的事项,会前应向村或村民代表公告,广泛征求看法;会后应刚好公布结果;凡确定事项的实施状况,应刚好公布,自觉接受监督。
第三十三条村集体全部的土地开发和发包、村办企业成立或改制,必需经村民会议通过。
村民小组的公共财产处分和土地的发包、转包、宅基地的划定,应经本小组村民会议确定。
第三十四条村级公益事业,由村民会议一事一议,凡通过的,村民应支持和参加。
第三十五条对村党支部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会计、出纳实行任期、离任审计,审计工作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
篇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财务理财小组篇三其次十五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负责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
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当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其次十六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职责:一、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状况;二、审查村务公开的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刚好,公开形式是否科学,程序是否规范;三、听取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投诉,调查村民反映的问题,确有内容遗漏或者不真实的,四、应督促村委员会重新公布,也可以干脆向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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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章程范本【最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居务管理,实现全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之目的,依据《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和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密切联系本村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人口管理
第二条实行人口规范化管理,建立户口簿和计生台帐管理制度。
第三条凡确需分户或开户的,先经村民小组同意,报村两委会研究批准,报派出所后重新登记造簿,方可分户或并户。
第四条暂住户口,经批准回村定居的非农业户口,必须登记在有联系的常住户口的户口簿里。
第五条提倡晚婚晚育,对未达到婚龄不具备结婚条件的男女,不出具结婚介绍信。
严禁非法同居。
结婚应领取结婚证。
第六条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小孩,坚持计划持证生育,对无证生育者,按计划生育政策处罚,实行一孩上环,二孩结扎,计划外怀孕引流,杜绝多胎。
第三章土地管理
第七条村内所有土地,包括宅基地、耕地、水塘地等,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
第八条土地实行二轮承包,承包期30年不变,原则上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承包人在承包期内对土地使用权可依法有偿转让、出租、抵押入股等。
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承包者,由本人申请,经居、组同意,可以免包,但必须承担土地以外的一切社会经济义务。
第九条承包期内,承包户应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条在承包期内,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土地,积极配合村集体进行农田基本建设,修建道路、建校等公益事业工程的实施,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不正当行为阻碍、刁难。
对无理取闹者,造成后果将追究其经济或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承包人有保护、合理利用耕地的责任,严禁在承包土地上任意挖土、盖房、采砂或将土地转化为其它非农业用地,违反者,除责令复耕外,并视情节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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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二条村各项收入,包括农户上交的税费任务,企业上交的利润以及其它收入,要按有关项目入帐,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根据"居筹乡管"的要求,村应将各项收支按月到镇农业综合站及时报帐。
第十四条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加强财务监督,实行财务公开,定期张榜或口头公布,交给村民一本"放心帐"。
第五章综治管理
第十五条不得侵占、破坏公路、桥梁、沟渠、塘坝和其它公共设施,严禁在公路上挖沟排水、打场晒粮、堆积粪土、砂石等,严禁砍伐,损坏道路两旁的树木,严禁在沟渠两岸种植庄稼。
第十六条不打架斗殴,不辱骂他人,不造谣生事,不搬弄是非,不制造事端,不酗酒滋事,不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不利用封建迷信招摇撞骗。
第十七条严禁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严禁制作、复制、出售、传播淫秽物品。
第十八条不得用下流语言或举动引起纠纷,不得有调戏妇女或其它有作风化的行为,不得虐待老人、儿童、严禁弃婴,溺婴,禁止歧视、虐待和残害妇女。
第十九条严格用电管理,不得破坏电力设施,杜绝偷电现象发生。
未经电工同意,不得随意接电用电、私自冒险作业,造成伤亡事故责任自负。
第二十条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活动及其它不文明行为,喜事新办,不铺张浪费;丧事从俭,不搞陈规旧俗,实行火化"一刀切"。
第二十一条村民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谅解、相互合作、建立良好的相邻关系。
第二十二条在生产活动中,要自觉服从镇、居、组安排,不争电、不争水、不争场所、不争农具和设备,不随意移动土地标志。
第二十三条在通风、采光、排水、通行、使用宅基地等方面,尊重历史现状和统一规划,本着有利生产、生活的原则,合理解决,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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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集体和相邻关系。
第二十四条对饲养的家禽家畜,饲养人应对其严格管理。
造成他人财产或农作物损害的,视其情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加倍经济处罚,受损农户,不得在田间投毒,违者视情节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其监护人应加以约束和管理,对造成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监护人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二十六条村民要遵守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禁止干涉婚姻自由,反对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民主管理
第二十七条每10-15户选举产生一名村民代表,每季度召开一次村民代表大会,必要时可临时召开,讨论研究本村重大事情,并形成决议。
第二十八条居委会布置主要工作任务和其他重大问题,一律由村集体研究决定,必要时通过表决,不搞个人说了算。
第二十九条实行居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村民代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第三十条村班子成员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廉洁勤政,不以权谋私,不侵占群众的利益,带头艰苦创业,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全体公民都要遵守执行,对违反本章程者,视其情节,依法处理。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的修改由村两委提出条款,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方可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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