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C04-救生艇PSC检查要点
PSC检查的详细流程和注意事项

PSC检查的详细流程和注意事项船舶管理月度通报(2009-3)一、关于加强船舶通信报警设备管理的通知二、坞修时对计程仪、测深仪的防护要求三、四、关于在长江沿江港口靠泊期间保持VHF守听的通知五、六、关于中海油在老铁山水域设立钻井平台的提示七、八、日韩港口国检查情况介绍九、美国洛杉矶港PSCO对于消防演习的要求十、PARIS MOU和TOKYO MOU将进行一次对救生艇降落装置的集中大检查(CIC)八、公司第一季度发生事件通报附件1: 钻井平台位置图一、关于加强船舶通信报警设备管理的通知各轮:近期船舶各种通信设备误报警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海事部门的搜救工作,浪费了有限的海上紧急救助资源;同时在海盗猖獗期间,保安报警设备的误报警给各方面带来不必要的高度紧张。
公司重申有关要求如下:1、船舶通信设备的日常测试要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进行,并在电台日志记录。
2、二副作为船舶通导管理直接责任人,每天要检查所有通信设备,确保报警装置处于正常状态。
3、船舶所有持GMDSS证书驾驶员在日常培训中,要熟练掌握各种通信设备操作方法,重点是MF/HF DSC、VHF DSC、EPIRB、卫通C站等容易出现误报警的设备,并熟悉发生误报警后的处置方法。
4、船舶保安员在进行保安报警设备测试前,必须事前通知公司,确定测试时间,届时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测试,严禁发出遇险信息。
5、在进行船舶无线电检验或通信设备检修时,船舶要指定人员陪同或监督,防止发生误报警。
根据中国海事局规定,对于发生误报警未及时取消造成不良影响的船舶责任人,将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船长要高度重视通信日常管理,避免误报警的发生。
二、坞修时对计程仪、测深仪的防护要求各轮:近期发现个别船舶坞修时对测深仪、计程仪防护工作不当造成设备故障,出坞后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形成安全隐患。
现重申有关防护要求如下:1、进坞前不仅要关闭计程仪、测深仪驾驶台主机电源,同时要关闭船首物料间上述设备收发机电源(部分型号为SAL R1A计程仪收发机在机舱),并在配电板处关闭上述设备电源。
船舶应急发电机的PSC检查

船舶应急发电机的检查正常都由船上的主电源供电,一旦主电源出现故障,就必须由应急电源向船上重要场所的照明、各种航行灯、信号灯、无线电通信设备、报警系统、操舵装置等应急设备短时供电(客船36小时,货船18小时),以便在紧急情况时,能保证船岸通信的畅通及船上人员的安全撤离。
因此,应急电源是船上非常重要的安全设备。
1.法律依据SOLAS74/78第II-1章对应急电源做出非常明确的规定:1.1 客船和500总吨以上的货船均应设有一独立的应急电源;1.2 应急电源、相关的变换设备(如设有)、临时应急电源、应急配电板和应急照明配电板应置于最高连续甲板之上,并应从露天甲板易于到达。
(货船:除在例外情况下经主管机关允许外)它们不应置于防撞舱壁的前面。
1.3 应急电源、相关的变换设备(如设有)、临时应急电源、应急配电板和应急照明配电板与主电源、相关变换设备(如设有时)和主配电板的相对位置应使主管机关满意,以保证主电源、相关变换设备(如设有)和主配电板所在处所或任何A类机器处所发生火灾或其他事故时,不应妨碍应急电源的供电、控制和配电。
应急电源、相关的变换设备(如设有)、临时应急电源、应急配电板和应急照明配电板所在处所应尽可能不与A类机器处所或主电源、相关变换设备(如设有)和主配电板所在处所的限界面相连接。
1.4 如采取适当措施以使在各种情况下确保独立的应急操作,则应急发电机可以例外地用以短时间向非应急电路供电。
1.2 应急电源可以是一台发电机或一蓄电池组。
当应急电源是发电机时,应满足:1.2.1 由适当的原动机驱动,有独立的燃油供给,燃油闪点(闭杯试验)不低于43ºC;1.2.2 主电源供电发生故障时能自动起动,并应自动与应急配电板接通,本章所指的设备也应自动转由应急发电机组供电。
原动机的自动起动系统及其特性,应能尽快地在最多45s内使应急发电机安全和实际可行地承载额定负载;除非设有应急发电机组的第二套独立起动装置,否则单一储备的能源应加以保护,以免被全部耗尽(“——”部分不适用于1994年10月1日或以后建造的船舶);1.2.3 除设有符合本章3所规定的自动起动应急发电机的货船外,应设置一蓄电池作为临时应急电源,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2.3.1 承载应急负载而不必再充电,并在整个放电期间蓄电池组的电压变化应能保持在其额定电压的+-12%范围内;1.2.3.2 当主电源或应急电源的供电失效时,均应能立即自动向所规定的各项设备供电。
船舶应急发电机的PSC检查

船舶应急发电机的检查正常都由船上的主电源供电,一旦主电源出现故障,就必须由应急电源向船上重要场所的照明、各种航行灯、信号灯、无线电通信设备、报警系统、操舵装置等应急设备短时供电(客船36小时,货船18小时),以便在紧急情况时,能保证船岸通信的畅通及船上人员的安全撤离。
因此,应急电源是船上非常重要的安全设备。
1.法律依据SOLAS74/78第II-1章对应急电源做出非常明确的规定:1.1 客船和500总吨以上的货船均应设有一独立的应急电源;1.2 应急电源、相关的变换设备(如设有)、临时应急电源、应急配电板和应急照明配电板应置于最高连续甲板之上,并应从露天甲板易于到达。
(货船:除在例外情况下经主管机关允许外)它们不应置于防撞舱壁的前面。
1.3 应急电源、相关的变换设备(如设有)、临时应急电源、应急配电板和应急照明配电板与主电源、相关变换设备(如设有时)和主配电板的相对位置应使主管机关满意,以保证主电源、相关变换设备(如设有)和主配电板所在处所或任何A类机器处所发生火灾或其他事故时,不应妨碍应急电源的供电、控制和配电。
应急电源、相关的变换设备(如设有)、临时应急电源、应急配电板和应急照明配电板所在处所应尽可能不与A类机器处所或主电源、相关变换设备(如设有)和主配电板所在处所的限界面相连接。
1.4 如采取适当措施以使在各种情况下确保独立的应急操作,则应急发电机可以例外地用以短时间向非应急电路供电。
1.2 应急电源可以是一台发电机或一蓄电池组。
当应急电源是发电机时,应满足:1.2.1 由适当的原动机驱动,有独立的燃油供给,燃油闪点(闭杯试验)不低于43ºC;1.2.2 主电源供电发生故障时能自动起动,并应自动与应急配电板接通,本章所指的设备也应自动转由应急发电机组供电。
原动机的自动起动系统及其特性,应能尽快地在最多45s内使应急发电机安全和实际可行地承载额定负载;除非设有应急发电机组的第二套独立起动装置,否则单一储备的能源应加以保护,以免被全部耗尽(“——”部分不适用于1994年10月1日或以后建造的船舶);1.2.3 除设有符合本章3所规定的自动起动应急发电机的货船外,应设置一蓄电池作为临时应急电源,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2.3.1 承载应急负载而不必再充电,并在整个放电期间蓄电池组的电压变化应能保持在其额定电压的+-12%范围内;1.2.3.2 当主电源或应急电源的供电失效时,均应能立即自动向所规定的各项设备供电。
[管理]PSC检查主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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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C 检查主要项目PSC 检查主要项目A:驾驶台1、航海出版物航海通告检查船上收到的最近一期的航海通告,并是否在相关的海图、航标灯表中进行了修改和作出了修改记录。
航标灯表检查船舶是否配备了最新版本。
航海指南检查船舶是否配备了最新版本。
海图结合船舶近期的航线和将要进行的航行检查船舶是否备有有效的海图和按照航海通告中进行了修改。
潮汐表检查船舶配备的潮汐表是否齐全和最新有效。
国际通讯信号规则和救助方法图表检查驾驶台中张贴的是否是最新版本的图表。
2、标准磁罗经反射镜的读数。
1.检查反光镜的清晰度,检查与电罗经读数的差值(一般不应大于5度);2.检查磁罗经的自差校正曲线(要求每年一次),检查磁罗经误差检查记录簿;3、检查船用降落伞火箭信号的数量和有效期。
抛绳设备检查数量、存放位置和火箭有效期。
如果发射器是分离式的,还应进行发射试验;4、白昼信号灯(ALDISLAMP)用应急电源作效用试验;5、通用报警效用试验;6、货舱烟雾探测器效用试验;7、检查SART数量和电池有效期;8、检查双向无线电话数量;9、测深仪、计程仪、航程记录仪仅做一般检查;10、雷达和ARPA;11、驾驶台附加救生衣(两件),检查灯和哨子;12、雾笛效用实验;13、打开所有航行灯和法定信号灯;B:顶甲板及驾驶台甲板1、磁罗经检查刻度盘是否有气泡、移动后复原的稳定性、反光镜清洁度、磁铁的固定情况、底座的固紧情况;2、天线布置情况及其天线线端连接是否锈蚀、易破破断;3、查看桅灯及信号灯情况;4、通风筒关闭操作试验;5、甲板的一般检查;6、自浮式卫星EPRIB 检查静水压力释放器有效期. 检查EPRIB 是否输入MMSI码及电池有效期. 将开关选择到试验位置,检查是否出现发讯信号。
C:救生圈及舷灯箱1、救生圈驾驶室两翼的快速投放救生圈的脱放插销的活络情况,救生圈的数量(要求不小于4公斤)和烟雾浮灯信号的有效期。
环绕索的状态和与救生圈的连接点。
PSC全面检查项目

一般PSC检查的项目,请各部门参考:一、救生设备1、救生艇和救助艇1)内外部壳体、标记状况良好2)两舷手抓索、舭龙骨架良好,护艇滑架、护舷材和顶部及侧面底部的反光带良好3)螺旋桨、护管及轴和离合器、舵杆、舵柄、舵和尾轴支架良好4)横座板、边座椅、桨架/桨叉、泻水孔和舷缘良好,安全带良好5)救生艇和救助挺标示:人数、容积等6)密封塞子和表示位置的链子7)舱底泵带管子一同试验8)手提式灭火器即可可用9)脱钩指示显著张贴并使用船员熟悉的语言10)如使用自供气装置,空气瓶正确充灌并装有压力表11)所装的水喷淋系统状况良好12)艇内释放装置状况2、救生艇和救助艇引擎1)救生艇和救助艇艇机启动和运行试验至少3分钟,并试验正反转装置2)使用正确语言的操纵发动机的防水说明张贴在机旁3)发动机、盖子、机座、排烟管状况良好4)手动推进设备操作良好5)如果是蓄电池启动,确认蓄电池已充满6)燃油柜和机壳状况良好,无锈蚀或腐蚀7)确认油柜、油位8)确认无废气,燃油,滑油泄漏3、救生艇属具1)淡水器完好2)足够淡水3)食物和设备容器水密4、救生艇/救助艇降落设备1)降落装置在甲板部分的甲板板和附件状况2)降落装置无腐蚀发生3)滑轮、眼板和其他活动件的状况4)艇架基座和顶部、绞车基座无腐蚀5)绞车、限位器、刹车和回收装置操纵指示(机械、气动等)6)2条救生索装设在吊艇张索上7)登乘位置的应急照明操作指示8)使用IMO符号的救生艇筏降落说明张贴在艇筏和控制位置附近并靠近应急照明9)集合和登乘位置照明足够并由应急电源供电10)登乘位置状况良好,照明工作正常并能照到水面11)救生艇筏降落水域提供足够照明12)登乘梯状况良好并能满足要求5、救生筏存放和位置1)救生筏标示:船名、制造厂、系列号、上次检修日期2)静水压力释放装置每隔不超过12个月进行一次检修3)静水压力释放装置安装、正确连接薄弱环、上次检修日期4)自由释放布置,无阻碍和不适当的绑扎5)救生筏容器张贴着检查条码6)救生筏配备了合适的登乘梯7)刚性救生筏,首缆状况良好8)刚性救生筏,内部照明工作正常9)对于刚性救生筏,应对其进行合适的检查和考虑6、个人救生装置1)每人一件的带反光带、灯、哨的救生衣存放于便于进入并明显标志的位置,如机舱、驾驶台,存放位置附近已张贴IMO标志2)至少12支红光降落伞火箭信号,并处于有效期,存放位置附近已张贴IMO标志3)至少4支抛绳器,并处于有效期,存放位置附近已张贴IMO标志7、救生圈1)满足要求数量的救生圈状况良好并正确的标有船名和船籍港及贴有反光带2)在驾驶台两侧配有两只带自亮浮灯和烟雾信号并能快速释放并由足够数量的救生圈3)每舷至少有一个救生圈应装有可浮式救生索4)不少于总数一半的救生圈应装有自亮灯,灯亮分布在船舷两侧5)装有自亮灯的救生圈不应是装有救生索的救生圈8、通信1)救生筏正确配备了双向无线电话设备,并状况良好2)应配备1套固定或手提式的应急设备,共船上双向通信联络用3)应配备1套通用应急报警系统,且状况良好,该系统应以有线广播系统或其它适宜的通信设施作为替代9、船上培训和须知1)应急部署表和应变须知应张贴在船上的明显处,应变须知应提供给船上所有人2)救生艇筏操作须知应正确张贴,并使用IMO标识3)应急授课和训练应按要求进行,并保持记录10、维护和检查: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查应按要求进行,并保持记录。
救生艇发动机的PSC检查

1、初步检查PSC检查官首先检查救生艇的船首是否有船名标志(中国船籍船舶还要有中文船名)、乘客定员标志;船尾是否有船名标志,船籍港标志;救生艇发动机外观是否干净整洁。
然后登艇,检查救生艇发动机原动机各管路接头处是否有滴、漏油现象;救生艇发动机是否有耐火材料制成的防护罩;救生艇发动机尾轴及转动部分是否有防护罩;救生艇发动机排烟管是否有石棉布等绝热材料包装等,初步检查满意后,PSC检查官可进行下一步检查。
2、设备性能检查对救生艇发动机的设备性能检查,主要检查救生艇发动机是否冷态下可迅速启动;救生艇发动机离合器及倒车装置是否正常;救生艇发动机电启动及照明用蓄电池电压是否足够;封闭式救生艇内空气瓶是否充满空气;放艇设备装置是否灵活;救生艇和用吊架降落的救生筏是否可在SOLAS公约规定时间内降落水面;重力式放艇装置钢丝是否在检验期限内。
3、日常管理检查除对设备性能进行检查外,还要着重检查船员对设备的日常管理,即检查救生艇发动机原动机是否有备件清单及备件;是否配备救生艇发动机原动机启动步骤说明书;机舱责任人员(三管轮)是否明确知道柴油发电机原动机启动的实际操作;每周是否至少启动救生艇发动机一次并记入《轮机日志》;船员是否熟练使用放艇设备装置;船员是否了解自身在救生应变部署中职责等。
为了对救生艇发动机的PSC检查更加明了,现将检查项目列表如下:4.缺陷处理在对船舶救生艇发动机的检查项目进行PSC检查发现缺陷时,应责成船方及时采取措施纠正缺陷并复查。
对于实际操作不合格的船员,各海事部门应对其复查,直至复查合格后方可允许其继续履行证书规定的职责,并按照《船员违法记分管理办法(试行)》作出处理。
对于不合格的海船船员,各海事部门应按照《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第105条的规定作出处理。
如果船员实际操作和安全知识检查的不合格项目涉及到专业培训、特殊培训机构,应对专业培训、特殊培训证书号码、培训机构名称、发证机关名称做出记录。
船舶PSC检查和船舶保养要点

船舶PSC检查和船舶保养要点港口国检查是国家的职能部门为了更有效的维护船舶和港口的安全;保证船员的生命安全;保护海洋环境而对船舶采取的强制性的检查。
是实现船舶安全营运、杜绝次标准船舶进入航运界的一种必要的、有效的手段。
但是,由于对PSC的检查程序的不熟悉,结果在错误的情况下或者可有可无的情况下,船舶被开出了重大缺陷、更有甚者造成了滞留。
用我们的术语来说就是白的变成了灰的,而灰的变成了黑的。
给船东造成了信誉和经济上的损失,使租家造成了船期的损失,船员自己也蒙受了经济和信誉的损失。
绝对意义上的零缺陷船是不存在的;只要船舶不会对生命、财产、海洋环境造成威胁一般不会被滞留;而检察官一般也不轻易的开出30的批注,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表明上述的威胁确实存在。
目前船舶被滞留绝大部分原因是由于设备因素引起的,其中大约80%的滞留是由于设备的维护不当造成的,而另外的约20%是由于管理不当造成的—而我个人认为由于船员对PSC检查不熟悉,没有对设备进行正确的保养才是造成滞留的一个重要原因,主要体现在在进港前没有对关键性的设备进行检测,平时不知该注意的事项,不知保养的要点,甚至在检察官提问的时候不知道国际法规的具体规定。
船体外观检查PSC官员将从岸上观察船舶外观总体情况开始进行船舶PSC检查。
这包括:观察船体、锚、缆、舷梯、上层建筑、主桅天线和航行灯状况。
在这里主要检查:船体舷侧情况--在进行船体舷侧情况检查时,安检官将注意:有无严重变形和凹入、或有无外部渗漏的迹象,流污和严重变形现象、可能表明内部结构开裂或扭曲。
船壳标志--在检查船壳标志时一般注意:水尺、载重线、首尾标志是否清晰。
1、在船舶靠泊之后,当高级船员上岸时(尤其是船长和/或大副),对自己的船多看两眼—观察一下我船的外部状况。
看一看两舷是否有明显的污迹;生活区外表面是否有严重的锈迹;锚、缆等是否适当的调整;舷梯是否合乎要求。
每一次只要几分钟的时间,却可以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方便。
船舶救生通过PSC检查的措施

舶救生艇的吊艇钢丝没能按要求换新;④船舶救生筏 不及时检查;⑤船舶救生筏施放装置中的静水压力释 放器安装不规范; ⑥船舶救生衣存放不符合要求; ⑦船 舶救生信号超期使用; ⑧船舶救生圈龟裂脱漆现象较
严重; ⑨船舶救生抛绳器未按时检查等。 虽然以上这些 项目并不是难度大、费用高的大项目,但它们往往是 P C对船舶救生设备方面检查的重点项 目。 S
31 船舶救生设备保养不力 .
据调查,一些船舶在救生设备的保养方面还存在 一定的差距, ①船舶救生艇的备品不及时检查和更 如: 换; ②船舶救生艇的吊放装置未能定时加油活络; ③船
2 S C对船舶救生检查的内容 P
2 1 船舶救生设备方面 . P C对船舶救生设备方面检查的基本 内容主要 S 有: ①救生( 艇的配备和属具应符合规范的要求; 助) 救 生( 艇的存放装置应符合规范的要求等。②救生筏 助)
RADARPI L OT
t S I MO E d PL T T a poel h A L D a te O D A rpr e n h I A r e y
sl t . s esr te ey nvgt n d e c d s a t nue sf o ai i a e e o o h a t f a o n t poet nv a oa a s s o . o t te i t nl ad n r c h ag i i n o d K y r :N v ai A C m n S t s ai t n d m ad s m ew d o g o n o ye
S i Mo e i t t al d P l Daa o
③ 计 划 站 A L S 0 R P L T - ( T A 90 C A T IO S A 3 H T TI ON)
船舶应急发电机的PSC检查

船舶应急发电机的检查正常都由船上的主电源供电,一旦主电源出现故障,就必须由应急电源向船上重要场所的照明、各种航行灯、信号灯、无线电通信设备、报警系统、操舵装置等应急设备短时供电(客船36小时,货船18小时),以便在紧急情况时,能保证船岸通信的畅通及船上人员的安全撤离。
因此,应急电源是船上非常重要的安全设备。
1.法律依据SOLAS74/78第II-1章对应急电源做出非常明确的规定:1.1 客船和500总吨以上的货船均应设有一独立的应急电源;1.2 应急电源、相关的变换设备(如设有)、临时应急电源、应急配电板和应急照明配电板应置于最高连续甲板之上,并应从露天甲板易于到达。
(货船:除在例外情况下经主管机关允许外)它们不应置于防撞舱壁的前面。
1.3 应急电源、相关的变换设备(如设有)、临时应急电源、应急配电板和应急照明配电板与主电源、相关变换设备(如设有时)和主配电板的相对位置应使主管机关满意,以保证主电源、相关变换设备(如设有)和主配电板所在处所或任何A类机器处所发生火灾或其他事故时,不应妨碍应急电源的供电、控制和配电。
应急电源、相关的变换设备(如设有)、临时应急电源、应急配电板和应急照明配电板所在处所应尽可能不与A类机器处所或主电源、相关变换设备(如设有)和主配电板所在处所的限界面相连接。
1.4 如采取适当措施以使在各种情况下确保独立的应急操作,则应急发电机可以例外地用以短时间向非应急电路供电。
1.2 应急电源可以是一台发电机或一蓄电池组。
当应急电源是发电机时,应满足:1.2.1 由适当的原动机驱动,有独立的燃油供给,燃油闪点(闭杯试验)不低于43ºC;1.2.2 主电源供电发生故障时能自动起动,并应自动与应急配电板接通,本章所指的设备也应自动转由应急发电机组供电。
原动机的自动起动系统及其特性,应能尽快地在最多45s内使应急发电机安全和实际可行地承载额定负载;除非设有应急发电机组的第二套独立起动装置,否则单一储备的能源应加以保护,以免被全部耗尽(“——”部分不适用于1994年10月1日或以后建造的船舶);1.2.3 除设有符合本章3所规定的自动起动应急发电机的货船外,应设置一蓄电池作为临时应急电源,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2.3.1 承载应急负载而不必再充电,并在整个放电期间蓄电池组的电压变化应能保持在其额定电压的+-12%范围内;1.2.3.2 当主电源或应急电源的供电失效时,均应能立即自动向所规定的各项设备供电。
PSC检查的详细流程和注意事项

船舶管理月度通报(2009-3)一、关于加强船舶通信报警设备管理的通知二、坞修时对计程仪、测深仪的防护要求三、关于在长江沿江港口靠泊期间保持VHF守听的通知四、关于中海油在老铁山水域设立钻井平台的提示五、日韩港口国检查情况介绍六、美国洛杉矶港PSCO对于消防演习的要求七、PARIS MOU和TOKYO MOU将进行一次对救生艇降落装置的集中大检查(CIC)八、公司第一季度发生事件通报附件1:钻井平台位置图一、关于加强船舶通信报警设备管理的通知各轮:近期船舶各种通信设备误报警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海事部门的搜救工作,浪费了有限的海上紧急救助资源;同时在海盗猖獗期间,保安报警设备的误报警给各方面带来不必要的高度紧张。
公司重申有关要求如下:1、船舶通信设备的日常测试要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进行,并在电台日志记录。
2、二副作为船舶通导管理直接责任人,每天要检查所有通信设备,确保报警装置处于正常状态。
3、船舶所有持GMDSS证书驾驶员在日常培训中,要熟练掌握各种通信设备操作方法,重点是MF/HF DSC、VHF DSC、EPIRB、卫通C站等容易出现误报警的设备,并熟悉发生误报警后的处置方法。
4、船舶保安员在进行保安报警设备测试前,必须事前通知公司,确定测试时间,届时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测试,严禁发出遇险信息。
5、在进行船舶无线电检验或通信设备检修时,船舶要指定人员陪同或监督,防止发生误报警。
根据中国海事局规定,对于发生误报警未及时取消造成不良影响的船舶责任人,将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船长要高度重视通信日常管理,避免误报警的发生。
二、坞修时对计程仪、测深仪的防护要求各轮:近期发现个别船舶坞修时对测深仪、计程仪防护工作不当造成设备故障,出坞后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形成安全隐患。
现重申有关防护要求如下:1、进坞前不仅要关闭计程仪、测深仪驾驶台主机电源,同时要关闭船首物料间上述设备收发机电源(部分型号为SAL R1A计程仪收发机在机舱),并在配电板处关闭上述设备电源。
救生艇降落装置的集中大检查及PSC检查新动向

救生艇降落装置的集中大检查及PSC检查新动向机务部2009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在世界范围内(特别是PARIS MOU和TOKYO MOU 地区)将进行一次对救生艇降落装置的集中大检查(Lifeboat Launching Arrangements CIC)。
各轮要引起高度重视, 立即行动起来, 组织广大船员对本轮的救生艇降落装置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缺陷, 首先要设法进行自修. 如确实需要公司协助的项目, 则尽早报告, 以便公司有充裕的时间在方便的港口安排修理或供应备件物料。
除了上述项目外, 对其他PSC相关的项目也不能掉以轻心。
2009年是PSC方面非常特别的一年,经济形势不好,港口国加大扣船和就地修理的力度等必然会出现,尤其欧盟单边行动的趋势更强,要充分认识到PSC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不能存在任何麻痹大意和疏忽。
只有切实加强船舶管理,认真扎实地做好船舶的维护保养工作,这才是减少船舶被滞留的真正良方。
任何侥幸的心理都将引起极大的滞留风险,希望能通过某些努力使得滞留结果能够逆转的可能性也几乎不再存在。
1. 日韩的港口国检查机关(PSC)加大了对船舶的检查范围,加强了检查的广度和深度。
从滞留缺陷的统计分析数据来看,日本检查官是非常注重救生消防设备、防污染设备、防火分隔、航行灯、信号灯和应急设备的检查,尤其是检查中如发现救生艇、应急消防泵和油水分离器不能正常工作,将立即滞留船舶。
韩国检查官除上述之外,对船舶结构缺陷也显得非常关注。
有一点值得大家注意的是:现在检查官越来越重视船员对救生和消防设备的操作和救生消防演习的熟练程度(ISM等项目),2008年在日本就有船舶因为船员不熟悉救生和消防设备的操作和救生消防演习的程序而被滞留,同时对公司、船舶的ISM管理有效性提出质疑。
日本检查官作风还是非常公正廉洁的,任何企图收买和行贿行为都会适得其反,希望各轮船长注意。
在韩国,每年年初到6月是韩国PSC检查的高峰期,PSC检查滞留率的硬性指标(所检查船舶的5%)仍然存在,到港受检船舶因缺陷被滞留的风险较高。
PSC预检自查手册

船员PSC预检自查手册第一部分:证书资料1.船旗国政府签发的注册证书、电台执照和安全配员证书有效2.所有船舶法定证书及其记录附件齐全有效3.船员所有证书及船旗国签证有效4.批准的稳性资料/装载手册5.与船舶有关的国际公约6.救生、消防、航行安全和无线电等设备检修证书和报告7.船上需张贴的文件和图纸,如防火控制图、应变部署表、磁罗经校差表和破损控制图等8.需张贴的IMO要求的图示和符号第二部分:救生设备1.救生艇/救助艇降落设备无明显腐蚀或损坏,绞车、限位器、刹车和回收装置试验正常2.救生艇和救助艇无明显损坏,艇上所有设备及属具正常有效3.救生艇和救助艇机器启动和运转试验满意4.遥控降落装置、遥控释放装置和脱钩水压连锁装置检查试验满意5.登乘布置、应急照明和登乘梯状况良好6.救生筏外观良好,无阻碍和不适当的绑扎,静水压力释放装置有效,正确连接7.所有救生衣和浸水服状况良好8.救生圈及其自亮浮灯、烟雾信号、可浮式救生索状况良好9.通信设备包括双向无线电话设备、通用应急报警试验正常10.雷达应答器和应急示位标正常11.救生设备的维护和检查应按要求进行,并保持记录第三部分:消防系统和设备1.主消防泵及附件状况良好,底座无明显腐蚀2.应急消防泵包括驱动马达或机器及附件状况良好,底座无明显腐蚀3.应急消防泵随时可用并且出水压力正常4.消防管路,阀件和消防栓状况良好,无明显腐蚀损坏或泄漏5.所有皮龙、喷枪、扳手和工具在位并且状况满意6.国际通岸接头应存放在指定位置,方便使用7.火灾探测系统和报警按钮工作正常8.手提式或舟车式灭火器和手提式泡沫灭火枪在适当位置,定期维护检测9.通风筒、防火门、防火闸和天窗等关闭设施状况良好,无明显腐蚀损坏10.消防员装备,包括保护服、靴子和手套、头盔、安全带、安全灯、斧子、防火消防绳状况良好。
且随即可用,备用气瓶充足11.机舱和货舱的固定CO2消防系统气瓶完整、正确存放、定期检测、无腐蚀、确认释放管系状况满意,无严重腐蚀,释放声响报警试验正常12.油漆间灭火装置状况良好。
psc检查事项

psc检查事项1 检查注意事项:三副主管的救生消防工作可以说是各类检查包括PSC检查的重点,其检查项目有时占到全船检查项目的一半左右,并经常在港口国检查中出现问题,以下简要介绍一些PSC迎检具体注意事项。
①SOLAS公约、《国际救生设备规则》(LSA)、《国际消防安全系统规则》(FSS)这一个公约和两个规则是PSC检查人员对三副所主管的救生、消防设备的基本检查依据,因此也可以说是对三副工作的最基本要求。
中散海监室编写的《海务汇编》(其救生、消防设备方面的要求已收录入本书的第一章)是专门针对救生、消防设备的具体细化,其中还包括了中国船级社和中远集团对救生、消防设备的具体规定,对其中内容应详细了解,对照本船救生、消防设备进行检查。
②抵港前应对照自查表(CHECK LIST)对所辖设备进行自查,而这种抵港前的自查不应拘泥于规定的检查周期,尤其是一些易出现问题的设备和平时检查不注意的死角。
如存放在室外的救生圈自亮灯浮,干电池有时会接触不良,而有的海水电池型如水密不良在下雨或大风浪后易损坏,消防员装备的低压报警易出现故障,消防员装备的防爆手电磁控开关易接触不良而不亮,救生艇的登乘梯因用防雨布盖住,有的三副检查时怕麻烦而不注意检查,其根部易受潮腐蚀,连接绳根的匣克有的已锈住。
③各国在各个时期的PSC检查重点都有所不同,应重视公司职能部门向船上发出的关于各国PSC检查的最新动向。
总的来说,美国较注意对重点硬件设备的检查,如消防栓、应急泵、救生艇等;欧洲国家的检查更加细致和具体,包括各种设备的附件等;澳大利亚除对硬件进行检查外还重视对维护保养记录等软件的检查。
现在船上救生消防设备等硬件的配备越来越完善,而软件缺陷越来越频繁的出现问题,PSC检查人员的检查重点也向这方面侧重,如九十年代期间每次检查救生艇属具都是必检项目,而现在发达国家通常只启动艇机很少详细检查救生艇属具,其原因就是因为在这些方面很少有船舶再出现不符合项,因此我们现在的工作除救生消防设备等硬件应满足要求外,还应重视救生消防演习、各种维护保养记录、体系文件、证书的保管等软件。
1、2009年PSC救生艇释放装置集中大检查介绍1-中国船级社

2009年救生艇降落装置PSC集中大检查介绍Lifeboat Launching Arrangements CIC - 2009年9月1日至11月30日,PARIS MOU和TOKYO MOU将进行一次对救生艇降落装置的集中大检查(CIC)集中大检查的目的●增进船舶对救生艇及相关设备的安全问题的重视●收集相关信息集中大检查的依据●SOLAS第III章●LSA●MSC Circ.1205&1206集中大检查的执行者●PARIS MOU及TOKYO MOU●其他PSC组织可能会跟进(如India MOU)集中大检查的内容●收集封闭式救生艇的信息●检查维护保养情况●检查船员是否熟悉如何安全释放救生艇●检查承载释放装置●检查艇架及绞车●至少验证一条救生艇的降落和回收以确认艇架和刹车的状况●如有必要,进行放艇演习收集封闭式救生艇的信息如船舶配有封闭式救生艇,则应收集制作厂的名称和制作日期,填入检查表中。
救生艇是否定期入水并进行操纵试验?救生艇绞车的刹车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并进行了负荷试验?救生艇和艇架是否进行了定期维护保养?救生艇的钢丝绳是否进行了定期维护保养?救生艇吊钩及其与救生艇连接的部件是否处于良好安全的状态救生艇是否定期入水并进行操纵试验?◆检查船上是否按照公约规定的周期进行了救生艇落水及操纵试验,并进行正确记录◆检查船上是否按照公约Reg.III/36的规定制定了维护保养须知,并正确的执行并记录;◆检查救生艇绞车是否进行了年度全面检查并持有相关记录;◆检查救生艇绞车及刹车是否按期进行了五年度试验并持有相关记录;◆检查是否按期对救生艇及其设备进行了周检查和月度检查,并正确得记录。
救生艇和艇架是否进行了定期维护保养?◆检查船上是否按照公约Reg.III/36的规定制定了维护保养须知,并正确的执行并记录;◆检查救生艇及艇架是否进行了年度全面检查并持有相关记录;◆检查是否按期对救生艇及其设备进行了周检查和月度检查,并正确得记录。
PSC检查的注意事项

PSC检查的注意事项到港前,要求船长组织好全船人员进行彻底的检查,组织干部船员,全船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并把PSC检查准备的情况,及时反馈到公司,以便公司做好应对的准备,争取顺利通过在PSC检查(可根据附件的PSC Inspection checklist进行自查及相关的通函内容执行)。
另外提醒以下事项供参考:A. 船舶证书船舶证书的检查,包括船舶法定/船级证书,COFR,船员证书(包括大小证,健康证以及船旗国的高级船员证书),检查证书是否完整有效,船员配备是否符合最低配员要求,值班船员是否达到STCW的标准,船长应能根据目录准确找出所需证书,建议船长及时更新主要证书签发/有效期清单,以便随时回答检查官的提问,一个精明干练的船长能为检查工作的顺利完成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垃圾管理计划的执行情况是通过询问船上主管人员和检查垃圾纪录簿来完成的,同时在甲板巡查时会查看船尾垃圾桶是否完好(不漏/标志清晰)有盖,是否按MARPOL规定分类存放和处置(包括货物残余)。
船员房间/公共场所的垃圾管理会在抽查生活区/船员房间个人救生用品的同时进行检查。
垃圾纪录簿要用英语按规定完整记录/签名(包括船长的签名),并保留2年,垃圾收据要保管好以备检查。
油类记录簿要按要求进行记录,操作代码要准确,记录要完整,不能缺页,要顺序记录,记录簿中的油柜容积要与IOPP证书相符;船长要签名,记录簿要在船上保留3年。
尽早更换压载水,应严格按照IMO的要求进行更换,并在航海日志和轮机日志记录,并且用当地表格,如果当地国家没有专用表格,用IMO标准表格填写,尽早提交给代理。
压载水管理计划要加入IMO通函(RESOLUTION A.868(20),并做培训记录,附在后面,以备查。
全船所有关键设备应有操作规程,应尽快完成并张贴。
为应对ITF检查,船上要有船员每天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的记录,甲板和机舱必须要有记录。
船舶安全管理手册(SMS)要有船员工作语言的版本,船员培训记录,船员(特别是高级船员)要明白公司的指定人员-DP。
船舶psc检查的内容

船舶psc检查的内容
船舶PSC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 船体和设备:检查船壳、吃水标记、缆绳的布置(包括松紧和材质,例如HEAD LINE材质是否一致,防鼠挡是否妥善放置)等。
2. 航海设备:包括反光镜的清晰度、电罗经读数与磁罗经自差校正曲线、船用降落伞火箭信号、抛绳设备、白昼信号灯、通用报警、货舱烟雾探测器、SART数量和电池有效期、双向无线电话数量等。
3. 通讯设备:包括雷达和ARPA、驾驶台附加救生衣(两件)、雾笛效用实验、所有航行灯和法定信号灯。
4. 消防救生设备:救生圈及舷灯箱。
5. 应急设备和通道:安全网的放置是否符合要求(包裹整个梯子,另一端牢固在船侧)、梯子的放岸平台是否平整、梯子的安全标示SWL是否清楚、栏杆扶手是否清爽无油渍等。
6. 梯口登记和通道:梯口登记尤为重要,是否正确张贴保安等级?梯口通道是否整洁无障碍?NO GO AREA主要指卸货侧是否有警示?登记过程中一定是要查带PHOTO的ID卡。
7. 生活区库房:生活区尤其梯口侧的库房是否上锁?检查官一定要有人陪同到指定位置。
8. 人员资质和程序:询问What's business onboard?礼貌询问根据保安等级我们需要抽查您的随身包裹,这样做给与第三方专业良好印象。
9. 会议通知:OPEN MEETING一般会详细告知检查内容(老轨/大副最好做好记录提前准备,以防到时候手忙脚乱)。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同港口或地区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以港口或当地政府的具体要求为准。
PSC对救生艇及艇架、绞车检查的内容及要求

PSC对救生艇及艇架、绞车检查的内容及要求PSC对救生艇及艇架、绞车检查的内容及要求(依据SOLAS公约2006年修正案MSC.216(82)):(一) 对救生艇(救助艇)检查时的内容及要求:1、艇体内、外结构要求整洁,金属件完好,附件无缺损。
2、艇内属具数量及保质期要求配对。
附表:属具表。
3、艇内指定位置布置图及重要标志要求清晰,位置准确(吊钩释放装置布置图、电气原理图、属具及备件清单、操纵及保养手册、艇底塞、应急操舵装置等)。
4、艇内仪器、仪表、电路要求完好,位置正确。
5、艇脱钩装置要求活络、同步。
联动、保险装置要求完好、有效。
6、艇机及附带设备(电瓶、齿轮箱、尾轴、舵、机带水泵、离合器等)要求无故障、及时动作。
(二) 对艇架、绞车检查时的内容及要求:1、艇架、绞车旁应布置操纵及注意事项图,图标要求清洁、完整。
2、艇架、绞车整体锈损情况,应除锈检查,损坏或超标要求更换。
3、艇架、绞车传动或降落装置(活动件)要求活络,配合间隙在要求内,超标修理或更换(滑轮、传动轴、轴套等)。
4、艇架、绞车上指定位置的限位、联动开关要求动作准确。
5、艇架、绞车上保险装置要求完整、可靠(固艇钢丝、调节螺丝、连接卸扣、保险杠或销、艇架T型钩、滑轮护罩等)。
6、艇架与绞车相连附件要求配套,位置要求准确(吊艇钢丝大小、长短、标准,遥控装置的位置、重锤配重,钢丝大小、长短等)。
7、绞车的电、气、油等,线或管系要求平整、完好。
8、绞车齿轮箱按厂方要求定期检查(齿轮、润滑油等),刹车定期检查调正或修理、更换。
9、登乘装置定期检查要求完整、可靠,固定装置要求牢靠,通道畅通。
请求失败,无响应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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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C一般性检查
1、每只救生艇,应有主管机关的认可证书;
依据:LSA4.4.1.
2、横座板、长凳或固定椅应设有座位,明确地标出每个座位位置。
依据:LSA4.4.1.5、4.4.2.3
3、救生艇应备有在救生艇任何一舷均可使用的登乘梯,以便水中人员能够登艇。
该梯子的最下一级踏板应在救生艇轻载水线以下不小于0.4m处。
依据:LSA 4.4.3.3
4、救生艇的布置,应能把失去自主能力的人员从海上或从所躺的担架上抬进救生艇。
依据:LSA 4.4.3.4
5、所有救生艇(除自由降落救生艇外)应在靠近艇体内最低点处至少装设1只排水阀。
每个排水阀应配有1只关闭排水阀的盖子或塞子,以短绳、链条或其他适宜方法系于救生艇上。
排水阀应位于救生艇内容易到达之处,并且其位置应明显标示。
依据:LSA4.4.7.1
6、所有救生艇应装有舵和舵柄。
当设有操舵轮或其他遥控操舵机械装置时,舵柄应在万一操舵机械发生故障时仍能控制舵。
舵应固定地附连在救生艇上。
舵柄应固定地安装或连接在舵杆上;
依据:LSA4.4.7.2
7、除舵和螺旋桨附近部位外,应在水线以上、水中人员可到达的其他范围内,沿救生艇外部装设链环状可浮救生索。
依据:LSA4.4.7.3
8、翻覆时不能自行扶正的救生艇,应在艇体底部装设供人员攀登救生艇的适宜扶手。
依据:LSA4.4.7.4
9、所有救生艇应设置足够的水密柜或舱室,以供贮存小件属具、水和口粮,救生艇应备有收集雨水的设施。
应备有贮存所收集到的水的设施。
依据:LSA4.4.7.5
10、每艘救生艇应在艇首附近设一装置以固定首缆。
除了自由降落救生逛以外,首缆固定装置应包括一脱开装置,以使船在静水中以最大达5节的速度向前航行时,首缆能从救生艇内部脱开。
依据:LSA4.4.7.7
11、装有单独安装天线的固定双向甚高频无线电话设备的救生艇,应设有使天线有效地安装和固定在操作位置上的装置。
依据:LSA 4.4.7.8
12、沿船舷降落的救生艇应设置便于救生艇降落和防止损坏所必需的滑橇和护舷材。
依据:LSA 4.4.7.9
13、装设1盏人工控制灯,该灯应为白色,光强不小于4.3cd,连续工作不少于12h。
如是闪光灯,应以均匀的等效光强,每分钟不少于50闪也不多于70闪的速率闪光。
依据:LSA 4.4.7.10
14、救生艇内应装设1盏人工控制灯或1个光源,提供照明不少于12h使艇内人员能阅读救生须知和属具使用须知,不准使用油灯作此用途。
依据:LSA 4.4.7.11
15、救生艇标记应以经久的明显字迹标明所批准的救生艇的乘员定额;以印刷体罗马字母将救生艇所从属的船舶名称及船籍港标明于艇首两侧。
识别救生艇所从属船舶和救生艇号码的标志,应能从空中看清。
依据:LSA4.4.9
16、除自由降落救生艇外,全封闭救生艇每个标明的座位处应设有1根安全带。
自由降落救生艇应在每个座位上配备1个具有鲜明颜色的安全装置,以使自由降落以及救生艇处于翻覆位置时能将体重为100kg的人员牢固地缚在原处。
依据:LSA4.6.3 .1
17、具有空气维持系统的救生艇除应符合第4.6或4.7节的适用要求外,其布置还应使当救生艇在全部进口和开口均关闭的情况下航行时,救生艇内空气保持安全和适宜于呼吸,而且发动机正常运转时间不少于10 min。
依据:LSA4.8
18、耐火救生艇除符合第4.8节的要求外,在水面时应能保护其额定乘员经受持续油火包围该救生艇不少于8min。
装有喷水防火系统的救生艇,该系统应能“开启”和“关闭”喷洒救生艇外面的水流;海水吸入口的布置应防止从海面吸入易燃液体;及能用淡水冲洗并能完全排清积水。
依据:LSA4.9
PSC操作性检查
1、检查救生艇艇体是否存在开裂、洞穿、玻璃纤维剥离或未经认可的临时修理;
2、检查救生艇标记(如乘员定额;船名、船籍港;船舶呼号及救生艇号等)标记的位置是否正确,标记是否清晰。
3、检查救生艇是否未张贴反光带或反光带脱落、失效;
4、检查乘员座位标记是否清晰;
5、检查滑撬、护舷材、艇外部扶手或救生索情况是否正常;
6、检查救生艇横座板、桨、桨架、艇机底座是否腐蚀严重、变形;
7、检查全封闭救生艇的开口关闭时是否水密;
8、检查艇机操作须知(防水)是否张贴在发动机附近明显处;
9、检查救生艇舵是否损坏、变形;
10、检查艇机、传动装置是否有阻燃罩壳或其他类似保护装置,热表面是否有绝热保护;
11、检查耐火救生艇喷淋系统、空气维持系统状况。
PSC维护保养检查
1、检查是否按照R36的规定制定救生(助)艇的船上维护保养计划并进行保养;
2、检查是否按要求进行每周、月度检查,并作记录;
公约要求:LSA4.4.7.6
1、脱开机械装置布置应能同时脱开所有吊艇钩;
2、具有正常脱开能力,当救生艇浮在水面或吊艇钩无负荷时会把救生艇脱开;
3、具有受载脱开能力,吊艇钩受负荷时会把救生艇脱开。
4、脱开装置具有适当的保护,以防意外和过早使用。
为防止过早的负载脱开,脱开装置的负载操作应要求操作者操作一个有意的和持续的动作。
5、脱开装置的设计应使在救生艇中的船员在脱开装置适当地、完全地复位和准备起吊时能清楚地观察到;
6、提供清楚的操作须知,并有适当的文字警告说明;
7、脱开控制手柄应有明显标志,其颜色与手柄周围颜色有明显的差异;
LSA4.7.6
8、每艘自由降落救生艇应装设一脱开系统,它应具有2个独立的只能从救生艇内部操作的脱开装置的激活系统,并且标有明显的与周围颜色不同的颜色;其布置应在任何装载状态下,能脱开艇,并予以适当保护以防意外的或过早的使用;PSC检查项目
一、文件检查
1、检查救生艇及降落装置的产品证书及使用说明书。
2、检查救生艇及降落装置的维护保养资料,包括进行月度检查时所需的检查表,维护保养与修理须知,定期维护保养计划,润滑点示意图,并注明建议使用的润滑剂,可替换部件一览表,备件来源一览表,救生艇钢丝绳的维护保养记录,周检查和月度检查的记录。
3、检查船舶救生演习和救生艇入水及操纵记录。
二、现场检查
1、检查艇钩:检查艇钩是否有过度腐蚀、裂纹、变形等缺陷;检查艇钩是否正确复位;
2、检查救生艇艇钩基座及其在艇内的支座是否有过度腐蚀、裂纹、变形等缺陷;检查艇钩复位指示器的状况(如有时);拆开艇钩释放单元,确认其内部构件处于良好状态且间隙符合设计要求,检查其润滑状况(每五年度)。
3、检查联动装置:检查联动装置是否有过度腐蚀、裂纹、变形等缺陷;检查连接钢缆是否有锈蚀、断丝等缺陷;检查钢缆的保护套是否有破损和保养不良情况。
4、检查脱开控制器:检查脱开控制器的手柄,安全销等是否正确复位;检查脱开控制器箱体是否有过度腐蚀、裂纹、变形等缺陷;拆开检查控制释放器,确认其内部构件处于良好状态且间隙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控制器内部构件是否得到了良好的润滑(每五年度)。
5、检查水压连锁器:检查水压连锁器开关是否正确复位;检查其是否有过度腐蚀、裂纹、变形等缺陷;拆开水压连锁装置,确认其内部构件处于良好状态且间隙符合设计要求(每五年度)。
三、操作试验救生艇降落和脱开试验
包括:测试制动装置;测试动力系统的限位器;
检查指定承载释放装置的操作人员收放艇程序是否正确,操作是否熟练。
检查船员是否熟悉船上针对救生艇释放和回收时可能出现的危险(MSC Circ.1206)而制定的相关流程和须知、指定船员是否了解其职责、是否熟悉相关装置的使用、船长是否了解放艇的相关步骤及为防止意外而采取的措施。
PSC检查中常见缺陷
吊艇钩问题。
由于缺乏保养,吊艇钩锈蚀断裂,在收艇时掉入水中。
脱钩装置未打开,但吊艇钩开口的挡口销已被意外碰到,不能及时复位,当艇体脱离吊艇架向外摆出时,会有一定的晃动,使吊艇环从艇钩中拖出,导致救生艇首(尾)意外脱钩。
连锁装置及释放手柄复位不到位。
这类缺陷的危害性很明显,很容易在演习时误操作释放手柄,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救生艇降落和脱开试验时,操作救生艇的人员不熟悉操作程序及安全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