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业务的八种主要单据
外贸

1,班轮运输:(liner shipping、liner transport、liner service)又称定期船运输,是指按事先制定的船期表在特定的航线上,以既定的挂靠港(ports of call)顺序,经常地从事航线上各港间的船舶运输。
2,班轮运输特点——1.四定:定期、定线、定港、定价。
2 .承托双方权利义务、责任豁免以提单(bill of lading)背面条款为依3 .运价包含装卸费,承托双方不计速滞费(滞期费demurrage和速遣费dispatch money)3. 班轮运输有点——1.特别适合小批量件杂货(break bulk cargo)运输需要2 .能迅速及时地把货物送达目的港,保证货运质量ETA:estimated time of arrival ETD:estimated time of departure 3 .有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4,货运程序——货运安排,接货装船,卸船交货。
班轮运费计算1,运价本、运价表(Freight Tariff)(1)等级费率的制定①依FOB价格定②根据货物积载因素③根据商品的性能和用途④根据货物流向和流量2,等级运价表基本内容——①说明及有关规定(Notes and Condition)②货物分级表(Scale of Commodity Classification)③航线费率表杂货班轮运费计算——①查阅相关运价本的说明与规定②确定货物运输情况③查明货物特性④查找各类费率⑤列式计算,一般计算法基本运费+附加费基本运费(basic freight)指普通货物在正常运输条件下,从某基本港(base port)”运至另一基本港,船方按规定收取的货物运费。
附加费(additional or surcharge)由于各种原因,使船方在运输过程中增加费用开支或蒙受经济损失,船方为补偿这些开支或损失,除基本运费外,另外收取的费用。
1,例题——某票货物为棉织品,重量吨为125.5t,容积吨为342.4m3 ,目的港为一非基本港,约定在某一基本港转船,从运价本上查得其基本费率为38.8USD/(W/M ),燃油附加费为基本费率的15%,转船附加费为基本费率(计及燃油附加费)的55%,港口拥挤附加费为基本费率的50%,求该票货物的运费。
外贸业务

1.空运2.陆运3.海运4.仓储服务1.为内、外资进出口企业提供代理记账、纳税申报服务。
2.代理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
3.代理企业出口退税年终清算。
4.代理生产企业“免、低、退”税手续。
5.代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申请;6.为企业设计财务管理制度,提供纳税方案。
7.担任企业常年财务顾问,为企业解决疑难问题。
3.代理出口报关资料,收汇,核销,办理退税4.代理进口报关,清关.帮你付外汇和税金,然后转开增票和税金给你中国出入境检产品出口都由此处进中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简称“质检总局检机构是瑞士的SGS,1.即结关,是指进口货物、出口货物和转运货物进入或出口一国海关关境或国境必须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规定的各项手续,履行各项法规规定的义务。
找一家报关行提供商业发票,装箱单,原产地证,外贸合同木托要熏蒸证.报关和报检都是办理进出口通关的过程之一,但报关的对象是海关,报检的对象是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部门.报检先于报关,只有在商检部门检验完毕后,海关才接受报关申请,审单征税放行等都是之后的过程.并不是所有的进出口商品都需要报检,只有国家规定的商品才需要报检,而所有进出口商品(除自带,绿色通道)都需要报关“出口收汇核销单”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出口单位和受托行及解付行填写,海关凭此受理报关,外汇管理部门凭此核销收汇的有顺序编号的凭证(核销单附有存根)。
可以买1.加工贸易核销,加工贸易的核销是指加工贸易单位在合同执行完毕后将《加工贸易登记手册》、进出口专用报关单等有效数据递交海关,由海关核查该合同项下进出口、耗料等情况,以确定征、免、退、补税的海关后续管理中的一项业务。
2.进口付汇核销是为进一步完善货物贸易进口付汇(以下简称进口付汇)管理,推进贸易便利化,促进涉外经济发展,特制定了职责、流程、服务监督机制和制度改革条例等等3.出口核销,是指外汇监管当局对出口单位的出口货物实施跟踪监管直到货款收回进行核销的一种事后监督制度1.货运代理2.外贸会计5.清关6.核销单7.核销9.产地证,普惠证,熏蒸证,消毒证12.代理加工贸易企业来料加工、保税工厂、保税仓库等进出境货物报关、报检及核销业务3.注册进出口公司需要准备资料清单:1 法人和股东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2 股东个人资料(居住地址、电话号码、法人18周岁至今简历)3 企业字号名称5-10个4 法人1寸照片一张(黑白彩色均可)5 公司经营范围、股权结构以及出资金额、比例6 股东是法人的须提供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 租房协议原件及产权证复印件(加盖骑缝章)产品出口都由此处进中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简称“质检总局检机构是瑞士的SGS,11.外贸企业注册海关,报检的对象是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部门.报检先于报关,只有在商检部门检验完毕后,海关才接受报关申请,审单征税放行等都是之后的过程.并不是所有的进出口商品都需要报检,只有国家规定的商品才需要报检,而所有进出口商品(除自带,绿色通道)都需要报关注:1、外商投资企业除上述材料外,需另准备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4份以及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
单据概述及各种外贸单据的日期关系

外贸中各种货运单证:为了保证进出口货物的安全交接,在整个运输过程中需要编制各种单据。
这些单证各有其特定的用途,彼此之间又有相互依存的关系。
它们既把船、港、货各方联系在一起,又能分清各自的权利和业务。
按实际业务程序介绍一些主要的货运单证.托运单(BOOKING NOTE)托运单俗称“下货纸”,是托运人根据贸易合同和信用证条款内容填制的,向承运人或其代理办理货物托运的单证。
承运人根据托运单内容,并结合船舶的航线、挂靠港、船期和舱位等条件考虑,认为合适后,即接受托运。
装货单(SHIPPING ORDER)装货单是接受了托运人提出装运申请的船公司,签发给托运人,凭以命令船长将承运的货物装船的单据。
装货单既可用作装船依据,又是货主凭以向海关办理出口货物申报手续的主要单据之一,所以装货单又称“关单”,对托运人而言,装货单是办妥货物托运的证明。
对船公司或其代理而言,装货单是通知船方接受装运该批货物的指示文件。
收货单(MATES RECEIPT)受货单又称大副收据,是船舶收到货物的收据及货物已经装船的凭证。
船上大副根据理货人员在理货单上所签注的日期、件数及舱位,并与装货单进行核对后,签署大副收据。
托运人凭大副签署过的大副收据,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已装船提单。
由于上述三份单据的主要项目基本一致,我国一些主要口岸的做法是将托运单、装货单、收货单、运费通知单等合在一起,制成一份多达9联的单据。
各联作用如下:第一联由订舱人留底,用于缮制船务单证。
第二、三联为运费通知联,其中一联留存,另一联随帐单向托运人托收运费。
第四联装货单经海关加盖放行章后,船方才能收货装船。
第五联收货单及第六联由配舱人留底。
第七、八联为配舱回单。
第九联是缴纳出口货物港务费申请书。
货物装船完毕后,港区凭以向托运人收取港杂费。
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提单是一种货物所有权凭证。
提单持有人可据以提取货物,也可凭此向银行押汇,还可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交货之前进行转让。
外贸常用的单证

原产地证
原产地证包括一般原产地证(CERTIFICATION OF ORIGINA)和普惠制原产地证(GSP FORM A)。原产地证是证明我出口货物生产和制造地的证明文件,是出口产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身份证”。货物进口国据此对进口货物给予不同的关税待遇和决定限制与否。中国的原产地证有固定印刷格式,一般由商检局出具。出口企业申请办理此证,首先要在当地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然后才有资格申请签证。
受益人声明主要用于不便或无法用官方文件证明的,客户要求做到的事宜,或其他一些类似于保函(保证承担某些责任或某些可能产生的责任的声明)的内容。
书写上无规定格式,只需要列标题为BENEFICIARY CERTIFICATION,行文上有“WE HEREBY CERTIFICATE THAT…”后面加上客户所需声明的内容,再落款盖章即可。
6.装船通知(SHIPPING ADVICE)
船开前或不迟于船开当日,由发货人出具给收货人的装船情况通知。格式不限,但应包括下列内容:收货人(Consignee)、发货人(Consigner)、货物名(Goods)、提单号(B/L Number)、集装箱/铅封号(Container/Seal Number)、船名(Vessel Name)、航次(Voy)、目的港(Destination Port)、起航日(ETD, Estimated)和预计抵达日(ETA, Estimated Time of Arrival)等项目内。
一、外贸单证的种类与使用
外贸实务中,单证的制作与出具人通常有出口商、出口国的商检等机构,货运公司以及进口商,一般规定是英文或中英文对照。
外贸出口业务流程-报告

外贸出口业务流程-报告外贸出口业务流程1. 询价,报价,讨价还价。
2. 签定外销合同。
3. 审核L/C (信用证) / 收取定金。
4. 安排生产。
5. 办理商检及申请出口许可证。
6. 制作出口单据及预定舱位。
7. 办理保险。
8. 出口报关。
9. 运输。
10. 单据交银行议付。
一、询价、报价、讨价还价由于远隔千里,外商不可能每次下订单时都到中国来,因此,做外贸的,主要通过FAX(传真),E-MAIL等来询价,报价(FOB,CFR,CIF),然后讨价还价,最终达成交易。
价格谈妥之后,就进入第二步签订外销合同。
二、签订外销合同形式有:SALES CONTRACT ,SALES CONFIRMATION。
左上角TO MESSRS,这是填写外商的公司名称。
右上角是合同的编号和签订合同的日期。
看下面的表格第(1)列填写商品名称,规格。
第(2)列是填数量。
第(3)列是填单价。
第(4)列是填总价。
表格的下面是合同的一些基本条款,如果双方另有约定,还可以补充一些条款。
第(5)条装运期限:可以约定信用证收到后多少天内装运,也可以约定为合同签署后多少天内装运,或者约定为收到定金后多少天内装运等等。
这一切都依赖于付款方式。
第(6)条付款方式:一般有(A)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简称L/C)(B)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 简称T/T)先付30%,装运后凭装运单传真给对方付70%(C)票汇(Banker's Demand Draft 简称D/D),(D)托收(Collection)等等。
其中托收又分为(a)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简称D/P)(b)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简称D/A)从商业角度讲,付款方式最好采用L/C或T/T。
应尽量回避D/P或D/A的付款方式。
第(7)条保险:主要指明由谁办理,是出口商还是进口商。
各种单据的时间顺序

做外贸各种单据的时间顺序各种单据的签发日期应符合逻辑性和国际惯例通常提单日期是确定各单据日期的关键汇票日期应晚于提单、发票等其他单据,但不能晚于L/C的效期。
各单据日期关系如下:发票日期应在各单据日期之首;提单日不能超过L/C规定的装运期也不得早于L/C的最早装运期;保单的签发日应早于或等于提单日期一般早于提单2天,不能早于发票;箱单应等于或迟于发票日期,但必须在提单日之前;产地证不早于发票日期,不迟于提单日;商检证日期不晚于提单日期,但也不能过分提单日,尤其是鲜货,容易变质的商品;受益人证明:等于或晚于提单日;装船通知:等于或晚于提单日后三天内;船公司证明:等于或早于提单日。
--------------------------------------------------------------------------------收了那时候在学校就是分不清现在还糊涂呢--------------------------------------------------------------------------------进出口拼箱货运过程中单证详解无论是进口或出口拼箱货物,从总的流程上均可分为以下三种流程:货物流,指货物从生产仓库经过各种运输环节最终到达收货人的仓库或工厂;资金流,指货物从运输的起点到终点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货款,陆运费、海运费、仓储费、港杂费等;信息流,指反映货物在不同运输阶段所处的内在质量和外包装及位移所产生的各种变化。
在信息流中,单证的传递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
进出口拼箱货运单证在其整个传递过程中有三个重要阶段,一、出口报关,订舱阶段;二、CFS接货、装箱及集港装船阶段;三、货物离港及到目的港,通关、提货阶段。
一、出口报关,订舱阶段主要单证有:1.订舱委托书;2.报关委托书(货主自报关可省略);3.报关单;4.商业发票;5.装箱单、重量单;6.出口许可证;7.商检证;8.产地证明书;9.保险单;10.出口拼箱货物装箱准单及其它相关单据。
外贸业务最重要的八大单据2024年

外贸业务最重要的八大单据2024年合同目录第一章:引言1.1 合同背景1.2 合同目的1.3 合同范围第二章:合同主体2.1 采购方信息2.2 供应方信息2.3 授权代表第三章:外贸单据概述3.1 单据的重要性3.2 单据的分类3.3 单据的法律效力第四章:商业发票4.1 发票内容要求4.2 发票的作用4.3 发票的开具与提交第五章:装箱单5.1 装箱单内容5.2 装箱单与发票的关联5.3 装箱单的提交时限第六章:运输单据6.1 海运提单6.2 空运提单6.3 多式联运单据第七章:保险单7.1 保险范围7.2 保险责任7.3 保险单的出具与提交第八章:原产地证明8.1 原产地证明的作用8.2 证明的获取8.3 证明的提交要求第九章:检验证书9.1 检验证书的类型9.2 检验流程9.3 证书的法律效力第十章:信用证10.1 信用证的定义10.2 信用证的开立与操作10.3 信用证的条款与条件第十一章:其他重要单据11.1 汇票11.2 受益人声明11.3 装运通知第十二章:合同的生效、修改与终止12.1 合同生效条件12.2 合同的修改12.3 合同的终止第十三章:签字与盖章13.1 签字栏13.2 签订时间13.3 签订地点第十四章:争议解决14.1 争议解决机制14.2 适用法律14.3 管辖法院第十五章:附则15.1 通知与送达15.2 法律解释权15.3 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合同编号_______第一章:引言1.1 合同背景鉴于外贸业务的复杂性和国际贸易惯例,双方同意依据本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1.2 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规范双方在外贸业务中的单据交换,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1.3 合同范围本合同适用于双方就特定商品或服务所进行的所有外贸交易。
第二章:合同主体2.1 采购方信息采购方名称:,地址:,国家:______。
2.2 供应方信息供应方名称:,地址:,国家:______。
2.3 授权代表双方各自指定授权代表,负责本合同的执行和沟通。
外贸流程

外贸出口流程主要包括:报价、订货、付款方式、备货、包装、报检、报关、装船、提单、交单、结汇。
用几个字来简单概括的话,就是“约-货-款-运-单”。
和国内贸易相比,多了或更强调“单”即运输单据,比如发票、装箱单和提单等,其中海运提单是货权凭证,一定意义上提单就是货也是款,这是由国际贸易的政策、运输、货币等特殊性决定的。
一、报盘在国际贸易中一般是由询盘、报盘作为开始。
通俗意义上也可以说“询价、报价”,但实际磋商的内容包括:所购产品量的标准等级、质量等级、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包装方式、交货期的要求、运输方式,然后是价格。
常用的报价基于三种贸易术语:FOB“船上交货”、CNF“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在一份专业的报价中,价格术语是核心部分之一。
选择以FOB价成交,在运费波动不稳的市场条件下对我们有利。
但在由于是进口商与承运人联系派船的,货物一旦装船,出口商对出口货物的控制力小,而且延船等因素会造成我们相应的费用或损失。
在CIF价出口的条件下,船货衔接问题可以得到较好的解决,使得出口商有了更多的控货权、灵活性和机动性,而且在运输和保险上也可赚一点差价,出口盈利才有保障。
但一些大的进口商,以自己可以在运输、保险方面得到优惠条件而要求中国出口商以FOB价成交,就是在保证自己的控制权。
所以即使出口商提供很优惠的条件,也很难将价格条件改过来。
所以到底是迎合买家的需要,还是坚持自己的原则,出口商在报价时多加斟酌十分必要,要看出口商的着重点与眼光。
作为一名业务人员,只懂外贸或仅通单证、航运,有可能会挂一漏万,真正高水平的业务人员,总能利用各种贸易属于扬长避短,CIF和FOB的选择就是最好的证明。
要想在国际贸易这一难度高、风险大的行业中立于不败之地,重视对信息情报的收集也是相当重要的。
而从报价过程中以及与客人商定价格中,最能看出一个业务员的综合水准,总的来说:一要选择合适的术语,二要了解价格组成的结构,三要掌握报价空间与层次性策略。
外贸单据 (2)

外贸单据1. 概述外贸单据是在国际贸易中用于记录交易信息和证明交易双方权益的文件。
它在跨国贸易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可以用于证明货物的交付、支付方式以及其他交易细节等。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外贸单据及其用途。
2. 发票(Invoice)2.1 定义发票是买卖双方在商品交付后向买方提供的一种正式的付款要求。
它详细列出了交易的商品、数量、价格和其他相关信息。
发票通常由卖方开具,并在购买商品后立即提供给买方。
2.2 重要性发票在国际贸易中非常重要。
它是证明交易的有效证据,也是海关报关所必需的文件之一。
此外,发票上的金额信息也用于决定应交纳的关税和税费。
因此,准确和清晰的发票对于双方的财务记录和海关报关都至关重要。
2.3 发票内容一份典型的发票应包含以下内容:•卖方和买方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发票号码和日期•商品的详细描述,包括数量、单位和单价•运输方式和付款方式•总金额和支付条件3. 装箱单(Packing List)3.1 定义装箱单是用于记录货物装运情况的文件。
它列出了每个包装的详细内容,以及总体积和重量的详情。
装箱单通常由卖方提供给买方,并与货物一同交付。
3.2 重要性装箱单在国际贸易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可以帮助买卖双方了解货物的准确数量和状况,并为接收方和仓储服务提供商提供必要的信息。
此外,装箱单也是海关报关所必需的文件之一。
3.3 装箱单内容一份典型的装箱单应包含以下内容:•卖方和买方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装箱单号和日期•打包的详细清单,包括每个包装的编号、描述和数量•货物的总体积和重量•可能存在的特殊要求或注意事项4. 提单(Bill of Lading)4.1 定义提单是用于记录货物发运过程的文件。
它详细说明了货物的起始点、目的地、运输方式、数量和所有权等信息。
提单通常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供给货主或其代理人。
4.2 重要性提单在国际贸易中非常重要,特别是对于海上运输。
它作为货物的收据和所有权凭证,同时也是签订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所必需的。
外贸海运提单的种类

外贸海运提单的种类一:班轮运输:LINER TRANSPORT班轮运输又称为定期船运输,是指船舶在固定的航线上和固定的港口间按事先公布的固定的船期表和固定的运费率往返航行的一种船舶运输方式。
具有:1)“四固定”的特点。
2)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不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
3)班轮公司和托运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豁免均以班轮公司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
二:海运提单定义:OCEAN BILL OF LADING 简称:B/L海运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最主要的单据《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Carriage Of Goods By Sea),《汉堡规则》(Hamburg Rules)中的第一条第七款将海运提单定义为: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三: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提单具有货物收据,物权凭证及货运合同的证明三项作用:1)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托运人的要求签发的货物收据(Receipt for the Goods),表明承运人以按照提单所列内容收到货物。
2)提单是一种货物所有权的凭证(Documents of Title),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交货之前可以进行转让,也可以凭此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提单持有人可以据以提取货物。
3)提单是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订立的托运契约的证明,(Evidence of the Contract of Carriage)。
提单条款明确了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责任与豁免,是处理双方之间有海洋运输方面争议的依据。
四:海运提单的种类:海运提单的种类从不同的角度,有很多种分类,主要有下面几种分类:1.根据货物是否已装船,可分为:“已装船提单” 和“备用提单”(1)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 Shipped B/L),是指承运人已将货物装上指定轮船后所签发的提单。
几种外贸出口单据的制作

提单日期和签发地点。除备运提单外,提单日期均为装货完毕日期,不能迟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提单签发地点按装运地填列。如果船期晚于规定装运期,要求船方同意以担保函换取较早日期提单,这就是“倒签提单”(Anti dated B∕L);货未装上船就要 求船方出具已装船提单,这就是“预借提单”(Advanced B∕L),这种做法系国际航运界陋习,一旦暴露,可能造成对方索赔以至拒收而导致巨大损失。
船名及航次(Name of Vessel ;Voy No)。填列所装船舶及航次。如中途转船,只填写第一程船名航次。
装运港(Port of Loading)和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应填写具体港口名称。卸货港如不同国家有重名,则应加注国名。卸货港如采取选择港方式,应全部列明。如伦敦∕鹿特丹∕汉堡选卸,则在卸货港栏中填上“option London∕Rotterdam∕Hamburg”,收 货人必须在船舶到达第一卸货港前在船公司规定时间内通知船方卸货港,否则船方可在其中任意一港卸货。选择港最多不得超过三个,且应在同一航线上,运费按最高者计收 ? 如中途转船,卸货港即填写转船港名称,而目的港应填入“最终目的地”(Final Destination)栏内。也可在卸货港内填上目的港,同时注明在XX港转船”(W∕Tat XX)。
赔付地点和赔付代理人。一般为保险公司在目的地或就近地区的代理人。
保险单签发日期和地点。保险单的出单日期不迟于提单或其它货运单据签发日期,以表示货物在装运前已办理保险。
外贸发票的种类

外贸发票的种类2010-04-09 11:31在国际贸易中,不同的用途使用不同的发票,不同的发票名称表示不同的发票种类,缮制时应严格按信用证的规定。
常见的发票种类及缮制方法如下:(1)商业发票:若L/C规定为INVOICE(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商业发票)、SHIPPING INVOICE(装运发票)、TRADE INVOICE(贸易发票),一律可按商业发票掌握,一般只需将发票名称印为“INVOICE”字样。
(2)详细发票:若L/C规定“DETAILED INVOICE”,则如果发票内印有“INVOICE”字样,前面须加“DETAILED”,发票内容应将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价格条件、总值等详细列出。
(3)证实发票:证实发票是证明所载内容真实、正确的一种发票,证实的内容视进口商的要求而定,如:发票内容真实无误、货物的真实产地、商品品质与合同相符、价格正确等等。
如果L/C规定“CERTIFIED INVOICE”,发票名称应照打,同时划去发票下通常印就的“E. &. O. E.”字样,通常在发票内注明“WE HEREBY CERTIFY THAT THE CONTENTS OF INVOICE HEREIN ARE TRUE &CORRECT”。
有些国家对证实发票规定有一定的格式,作为货物进口清关课以较低关税或免税证明。
有些地区的进口商凭证实发票代替海关发票办理清关或取得关税优惠。
有些进口商凭证实发票证明佣金未包括在货价内,借以索取价外报酬。
如果L/C规定“VISAED INVOIE”(签证发票),并指定签证人,则需由签证人在发票上盖章签字作签证,并加注证明文句,若证中未指定签证人,则以出口国商会作为签证人,其余与证实发票同。
(4)收妥发票,或称钱货两讫发票:若L/C规定需“RECEIPT INVOICE”,则照打名称,并在发票结文签字处加注货款已收讫条款:VALUE/PAYMENT RECEIVED UNDER CREDIT NO.××× ISSUED BY ××× BANK。
《外贸单证实务》课程标准

《外贸单证实务》课程标准一、适用对象高等职业教育报关与国际货运、国际贸易、商务英语等专业的学生。
二、课程性质《外贸单证实务》是国际贸易专业的必修课,它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外贸职业技能课,同时又具有一定的综合性,涉及到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法、国际结算、外经贸函电等课程的综合运用。
本课程是在国际贸易理论和国际贸易实务等先行课程的基础上开设的,主要介绍了我国外贸业务活动中所涉及到的各种单证,包括合同、信用证、发票、装箱单、提单、保险单、产地证、汇票以及其他相关单据。
通过具体的理论讲述、多媒体演示、案例教学、单元实训、综合实训和专业实习,要求学生掌握单证的种类、作用、内容、缮制方法、审核技巧及在制作过程中应掌握的有关基本理论和要点,能够根据外贸合同履行过程中各个业务环节的需要,办理、制作相应的单据,熟悉外贸单证业务的流转程序,掌握外贸单证的操作与管理,并通过参加全国商务单证员、操作员、跟单员的考试,获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外贸单证实务》课程定位于培养具有良好的应用外语语言能力,具备一定的经济专业理论知识及熟练的制单技能,能够运用计算机熟练处理外贸业务中的往来函电、草拟合同、单证制作的高等技能型人才,在课程设计上采用的是以外贸单证员岗位职业标准为依据,以职业能力为本位,融“教、学、做”为一体的课程建设模式。
(1)在“教、学、做”为一体的课程建设模式的指导下,到外贸公司进行走访调研,分析外贸单证员工作过程和任务,与外贸公司专业单证从业人员共同制订外贸单证员岗位职业标准;(2)依据职业标准制订课程教学大纲,设计授课内容与实训项目;(3)建设双师结构的课程教学团队;(4)在校内外实训基地开展以学生为主体的实践教学;(5)要求学生通过相关考证,成为合格的国际商务从业人员,形成“理论一一实践——考证合格”一体化的教学模式。
四、课程目标1.课程能力目标:(1)能够根据外贸合同审核信用证并进行修改;(2)能够根据提供的材料制作托运单证,办理出口货物托运;(3)能够对一般贸易下的出口业务,进行出境货物报检和报关单证的制作;(4)能够办理出口货物投保;(5)能够审核海运提单;.(6)严格按照制单要求,制作全套结汇单证;(7)能够根据合同申请开立信用证,并能审核全套进口单证;(8)能够进行单证流程的操作,并完成现实业务中制单软件的操作。
外贸业务

1.进口配额制:又称进口限额制,是指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一个数额加以直接的限制,在规定时限内,配额以内的货物可以进口,超过配额则不准进口或者征收较高的关税,附加税或罚款后才能进口。
2.关税配额制:是指一定时期内国家对某种商品的进口规定具体的数量总额,并制定关税配额税率,在限额内按照关税配额税率征收进口税,超出限额则按照配额外税率,征收较高的进口关税。
3.提单(bill of loding):是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收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已交付货物的单证。
4.清洁提单:指货物在装船时外表状况良好,承运人未加任何货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结汇批注的提单。
5.联运提单:多式联运单据是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他代理人签发,是证明多式联运合同和货物已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并承运,以及多式联运经营人据以按合同条款保证交付货物的单据。
6.FOB(free on board):是指卖方以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舶或通过取得已交付至船上货物的方式交货。
7.CIF:是指卖方办理签订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支付保费和运费,并在装运港穿上交货或以取得已交付至船上货物的方式交货。
8.共同海损:指货物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为了保证同一航程中遇险财产的共同安全和免除危险所做出的有益而又合理的特殊牺牲或指出的特殊费用。
其牺牲由船舶货物与未收运费三方案比例分摊。
9.关税政策:是指国家在一定时期运用关税手段以达到特定经济政治目的的行为准则。
10.背书:是指有关当事人在汇票背面记载有关事项,签字并交付给被背书人的票据行为。
1.外贸的含义:即对外贸易,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其他国家或地区进行货物或服务的交换活动。
类型:出口、进口、过境、货物(有形)、服务(无形)、知识产权、直接、间接、转口、现汇和对等贸易。
2.外贸企业的类型:流通型外贸企业、生产型外贸企业。
外贸业务类型:自营进出口业务、代理进出口业务。
外贸业务的八种主要单据

(一)汇票(Draft:Bill of Exchange)它是由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在见票时或在指定的或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向特定的人或其持票人无条件支持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
国际贸易中的货款结算,绝大多数使用跟单汇票(即附有提单等货运单据的汇票)。
在缮制汇票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必须列明出标根据,在信用证收付方式下,须说明是根据哪家银行在何日开立的哪一份信用证出具的。
(2)在信用证方式下,应按信用证的规定填写付款人;在托收方式时,付款人的名称一般应为进口方。
(3)信用证方式下的汇票受款人通常应为议付行;托收方式下的受款人应为托收行。
(4)汇票一般开具一式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任何一份付讫,另一份自动失效。
(二)提单(Billof Landing,B/L)它是由船长或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证明已收到特定货物,允诺将货物运至特定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的凭证。
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因而也是卖方提供的各项单据中最重要的一种,所以在制作提单时须注意提单的各项内容(如提单的种类、收货人、货物的名称和件数、目的港、有关收取运费的记载、提单的份数等)一定要与信用证相符。
在我国出口业务中、国外来证通常要求提供"全套清洁已装船作成凭指示和空白背书的提单".对此要求,当货物装船时应十分注意,如果大副收据上有"货物受损"或"包装不良"等批注,凭此换取的提单中,也将均有同样的批注,即成为"不清洁提单",而银行一般都不接受"不清洁提单".提单一般是一式两份,在托运人要求下,也可签发三份或更多份。
份正本提单具有相同效力,但是只要凭其中一份提了货,其余各份即失效。
需要注意的是,倒签提单和预借单中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串通弄虚作假的行为,一旦暴露,后果严重。
我国出口贸易中应避免这些做法。
(三)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和保险凭证(Insruance Certificate)它们是保险人(即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即投保人,一般为进出口商)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当被保险货物遭受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它们是被保险人索赔、保险人理赔的依据。
外贸单据归档制度范本

外贸单据归档制度范本一、目的为确保外贸业务的顺利进行,规范外贸单据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防范贸易风险,特制定本外贸单据归档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外贸业务产生的单据归档管理工作。
三、归档要求1. 单据完整性:确保所有外贸业务产生的单据齐全,包括合同、发票、装箱单、收汇水单、报关单(两联,出口退税联和出口核销联)、核销单、提单等。
2. 单据真实性:确保所有归档的单据真实反映外贸业务的实际情况,不得伪造、篡改、遗失。
3. 单据归档及时性:确保外贸业务完成后,相关单据及时归档,避免因延迟归档导致的不必要损失。
4. 单据分类清晰:按照外贸业务类型、时间段、客户等进行分类,便于查找和管理。
5. 单据保存期限: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确保单据保存期限符合要求。
四、归档流程1. 业务完成后,由业务员对相关单据进行初步整理,确保单据完整性、真实性和归档及时性。
2. 业务员将整理后的单据提交给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3. 部门负责人将审核无误的单据提交给档案管理部门,档案管理部门对单据进行归档。
4. 档案管理部门对归档的单据进行编号、登记,并建立索引,便于查找和管理。
5. 档案管理部门定期对归档的单据进行清理、整理,确保档案库房整洁、安全。
五、归档管理1. 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确保归档单据的安全、防潮、防晒、防虫蛀。
2. 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档案的借阅、复制、销毁等手续。
3.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归档单据进行审查,确保单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4. 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确保单据的保存期限符合要求。
5. 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归档单据的电子索引,提高查找效率。
六、监督与检查1. 公司定期对外贸单据归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归档制度的执行。
2. 审计部门对公司归档单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外贸单证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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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外贸单证工作的重要性
二、单证工作的要求
(1)正确。单据内容必须正确,既要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又要 能真实反映货物的实际情况,且各单据的内容不能相互矛盾。 (2)完整。单据份数应符合信用证的规定,不能短少;单据本身 的内容,应当完备,不能出现项目短缺情况。 (3)及时。制单应及时,以免错过交单日期或信用证有效期。 (4)简明。单据内容应按信用证要求和国际惯例填写,力求简 明,切勿加列不必要的内容 (5)整洁。单据的布局要美观大方,缮写或打印的字迹要清楚醒 目,不宜轻易列改,尤其对金额、件数和重量等,更不宜改动。
证。货物在装船出运之后,出口商应按照信用证规定,及时缮 制、备妥单证,并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有效期内交银行办理议 付、结汇手续。
按托收(承兑交单D/ A、付款交单D/P)方式成交时,出 口商应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缮制、备妥单证,交银行办理结汇手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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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外贸单证概念及类型
按汇付(电汇T/ T、信汇M/T、票汇D/D)方式成交时, 出口商应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缮制、备妥单证,交/寄给进口商或 其代理人,最后到银行办理结汇手续。 (三)外汇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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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国际结算方式
国际贸易经常发生货款结算,以结清买卖双方之间的债权 债务关系,这种结算称为国际贸易结算。国际贸易结算是以物 品交易、钱货两清为基础的有形贸易结算。结算方式:信用证结 算方式、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银行保证函及各种结算方式结 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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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业务的八种主要单据
(一)汇票(Draft:Bill of Exchange)
它是由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在见票时或在指定的或可以确
定的将来时间向特定的人或其持票人无条件支持一定金额的书面命
令。
国际贸易中的货款结算,绝大多数使用跟单汇票(即附有提单等
货运单据的汇票)。
在缮制汇票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必须列明出标根据,在信用证收付方式下,须说明是根据哪家银行在何日开立的哪一份信用证出具的。
(2)在信用证方式下,应按信用证的规定填写付款人;在托收方式时,付款人的名称一般应为进口方。
(3)信用证方式下的汇票受款人通常应为议付行;托收方式下的受款人应为托收行。
(4)汇票一般开具一式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任何一份付讫,另一份自动失效。
(二)提单(Bill of Landing,B/L)
它是由船长或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证明已收到特定货物,允诺将货物运至特定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的凭证。
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因而也是卖方提供的各项单据中最重要的一种,所以在制作提单时须注意提单的各项内容(如提单的种类、收货人、货物的名称和件数、目的港、有关收取运费的记载、提单的份数等)一定要与信用证相符。
在我国出口业务中、国外来证通常要求提供"全套清洁已装船作成凭指示和空白背书的提单".对此要求,当货物装船时应十分注意,如果大副收据上有"货物受损"或"包装不良"等批注,凭此换取的提单中,也将均有同样的批注,即成为"不清洁提单",而银行一般都不接受"不清洁提单".提单一般是一式两份,在托运人要求下,也可签发三份或更多份。
份正本提单具有相同效力,但是只要凭其中一份提了货,其余各份即失效。
需要注意的是,倒签提单和预借单中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串通弄虚作假的行为,一旦暴露,后果严重。
我国出口贸易中应避免这些做法。
(三)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和保险凭证(Insruance Certificate)
它们是保险人(即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即投保人,一般为进出口商)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当被保险货物遭受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它们是被保险人索赔、保险人理赔的依据。
保险单(俗称"大保单"),是一种正规的保险合同,它一般包括下列内容:被保险人的名称,被保险货物的名称、数量或重量、唛头、运输工具的种类和名称,承保险别,起讫地点,保险期限和保险金额,还列有保险人的责任范围以及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各自的权利、义务等方面的详细条款。
保险凭证(俗称"小保单"),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合同,除对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等方面的详细条款不予载明外,其余的内容与保险单相同,并且与保险单有同等的效力。
但在实际业务中,我国保险公司大都签发保险单,较少使用保险凭证。
(四)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简称发票。
它是出口企业开立的凭此向买方收款的发货价目清单,是供买卖双方凭此发货、收货、记帐、收付货款和报关纳税的依据。
发票并无统一格式,但其内容大致相同,主要包括:发票编号、开立日期、有关出口合同号码、信用证号码、收货人名称地址、运输标志以及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包装方法、单价、总值和装运地、目的地等。
发票内容必须符合买卖合同规定,在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时,则应与信用证的规定严格相符,绝不能有丝毫差异。
另外,发票必须有发货人的正式签字方为有效。
(五)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它是一种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证件,主要用途是提供给进口国海关凭此确定货物的生产国别,从而核定进口货物应征收的税率,有的国家限制从某些国家或地区进口货物,也要求以产地证明书来证明货物的来源。
产地证明书一般由出口地公证行或工商团体签发。
在我国,它由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发。
(六)检验证书(Certificate of Inspection)
各种检验证书是分别用以证明货物的品质、数量、重量或卫生条件。
在我国,这类证明一般由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具,如合同或信用证无特别规定,也可区分不同情况,由进出口公司或生产企业出具,但应注意证书的名称及所列项目或检验结果,应与合同及信用证规定相同。
(七)包装单(Packing List)和重量单(Weight Memo)
包装单和重量单是商业发票的补充单据。
包装单主要用于工业品,对每件包装内的货物名称、规格、花色等逐一作详细说明,以便进口地的海关检验和进口商核对。
重量单多用于以重量计价的初级产品,载明每件商品的重量,有的还分别列明每件商品毛重、净重,其作用与包装单相同。
(八)普惠制单据(Generalized Systemof Preferences,G.S.P.)
普惠制是工业发达国家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某些产品,特别是工业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的一种普遍的关税减免优惠制度。
目前,已有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欧共体成员国等19个国家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向这些国家出口货物,须提供普惠制单据,作为进口国海关减免关税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