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考申请表的填写和办理说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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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考申请表的填写和办理说明
一、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学生填写基本信息。填写时注意以下方面:
1、“教师所在院部”一栏,如缓考课程为系内课程,如乐理、民歌、中音史等,则填写“音乐学院”;如缓考课程为公共课,如英语、体育、政治、文学等,则填写“公共课教学部”。
2、“课程序号”和“学分数”两栏可以不填。
3、“电话”一栏填写学生本人的联系电话。
4、“申请理由”一栏,需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之后由本人签字。如因生病办理缓考,需要另附病历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5、“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员意见”一栏,需到教学楼304办公室签字。之后到教学楼205办公室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6、“开课院(部)分管教学院长(主任)意见”一栏,请对应该说明的第1条。如缓考课程归属音乐学院,需到教学楼209办公室请何院长签字。如缓考课程归属公共课教学部,需到红楼110办公室签字。
二、两份申请表都填写并签字盖章之后,需将其中一份交由开课学院的教务员保存,即,如缓考课程归属音乐学院,需交到教学楼304办公室;如缓考课程归属公共课教学部,需交到红楼110办公室。另一份由学生本人留存,到下一次进行缓考的时候出示,否则将取消缓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