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2015)
单位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
单位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一、总则为了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资源浪费,制定单位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
该制度规定了单位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的基本要求、程序、责任和措施等内容,以便为能源资源管理和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基本要求1.全面性:调查应涵盖单位公共机构的所有能源资源消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电、水、气、热、油等。
2.及时性:能源资源消费调查应按月进行,确保信息及时准确。
3.完整性:调查应对于能源资源消费的各方面进行全面、准确、完整的统计和分析,包括消费数量、消费费用、消费部门、消费时间等。
4.可比性:统计调查数据应可与前期数据相对比,以便于分析和评估能源资源消费效果。
三、程序1.消费统计标准的制定:单位公共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能源资源消费的统计标准,明确统计范围和统计方法。
2.调查数据的收集:各部门应按照规定的统计标准,按时提供本部门能源资源消费的相关数据,包括能源资源的种类、消费数量和消费费用等。
3.统计报表的制作与提交:各部门应按照要求,将所收集的能源资源消费数据填入统计报表,每月底前将统计报表提交给能源资源管理部门。
4.数据的分析和评估:能源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提供的数据,结合单位公共机构实际情况进行数据的统计、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提出改进措施。
四、责任1.单位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并监督其实施情况。
2.各部门应按要求如实提供本部门能源资源消费的相关数据,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3.能源资源管理部门应及时收集、汇总、统计分析和评估能源资源消费数据,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报告情况。
4.上级主管部门应对能源资源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措施1.加强宣传:单位公共机构应加强对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的宣传,提高职工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单位公共机构应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数据处理效率和准确性。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2015)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国家统计局审批2015年7月本统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
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对各类能源的消费实行分类计量和统计,并确保能源消费统计数据真实、完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加强能源消费计量和监测管理,向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报送上年度的能源消费状况报告。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并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费现象。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公共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如实记录能源消费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
公共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报送上一年度能源消费状况报告。
目录一、总说明 (1)二、报表目录 (3)三、调查表式 (5)(一)基层表式 (5)公共机构基本信息 (5)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 (6)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状况 (8)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状况 (9)(二)综合表式 (10)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级汇总情况 (10)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类汇总情况 (12)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 (14)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 (15)四、主要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17)五、实施方案 (20)一、总说明(一)为全面掌握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的实际状况,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促进公共机构节能科学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单位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
单位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
一、调查目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单位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调查的程序、方法和标准,为制定合理的节能减排政策和方案提供可靠的数据基础。
二、调查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国家、地方机关、公共事业单位、公共机构、学校和医
院等单位的能源资源消费情况调查。
三、调查内容。
1、能源种类和消费量:包括电、热力、水、气等各项能源种类的消
费量。
2、消费对象:包括办公楼、工作车间、公共卫生间等消费对象及其
能源消费情况。
3、调查方法:采用抽样调查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填写问卷、检查表、现场观察等方式进行调查。
4、调查时间:每年定期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各地能源管理部门具
体安排。
五、调查标准。
1、能源计量标准:按照国家能源计量标准执行,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和可比性。
2、调查报告标准:调查报告应包括数据分析和合理建议,保证数据
准确和可操作性。
3、保密要求:调查数据属于敏感信息,应当严格保密,禁止泄露。
六、责任制度。
1、单位公共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认真履行调查义务,如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各级能源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调查工作。
3、调查结果将作为单位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管理、监督和评价的基础。
七、附则。
本制度由能源管理部门制定并实施,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制定人:能源管理部门。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的通知(2013年修订)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的通知(2013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矿产资源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7.23•【文号】国管节能[2013]258号•【施行日期】2013.07.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的通知(国管节能〔2013〕258号)我局对2011年印发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以下简称《统计制度》),已报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贯彻实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编制《统计制度》实施方案《统计制度》是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的部门统计调查制度,调查内容和方法、统计指标设置、报表形式、调查对象和职责分工等都经过统计部门审核批准,已纳入国家统计调查体系。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编制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本地区、本部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分工和职责,进一步明确管理范围内各级各类公共机构有关报表的填报周期、上报方式及时限等;要将本制度逐级转发至所辖(属)的每一个公共机构,并指导做好实施方案制定工作,落实相关要求,努力提升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水平。
二、确保统计调查覆盖面《统计制度》规定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采取全面调查方法,调查对象为所辖(属)的全部公共机构,调查内容包括公共机构的基本信息和使用的煤、燃气、燃油、电、热力、水等各种能源资源消费信息。
目前,部分地区和部门还存在调查对象不全、报表指标填报不完整等问题,影响了对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的分析评价。
为此,请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将本地区、本部门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全部纳入统计调查范围。
三、切实做好冬季采暖和数据中心机房能耗情况调查北方地区公共机构冬季采暖能耗在公共机构能耗总量中占比一直较大,部分南方地区冬季采暖需求也逐年增加;同时,随着公共机构办公信息化水平提高,数据中心机房能耗也呈快速增长趋势。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全球能源问题的日益突出,能源消耗已成为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之一、公共机构作为国家、地方政府的执行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的合理利用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国家的经济发展。
因此,建立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及时掌握和记录能源的使用情况,对于制定合理的能源管理政策,减少能源浪费,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至关重要。
二、目的和意义1.目的:建立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掌握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耗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能源浪费的问题,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
2.意义:建立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对于促进公共机构的可持续发展、节约能源、减少碳排放、降低运营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三、制度内容1.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范围(1)电能消耗统计:包括公共机构各种用电设备的用电量以及用电时间,及时记录并进行统计。
(2)燃料消耗统计:包括公共机构使用燃气、燃油等能源的消耗情况,及时记录并进行统计。
(3)水资源消耗统计:包括公共机构对水资源的消耗情况,记录并进行统计。
2.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方法(1)采集数据:建立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采集系统,通过设备监测、仪表检测、定期抄表等方式,采集能源资源消耗数据。
(2)数据分析: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分析,得出能源消耗的规律和分布情况,为能源资源的合理配置提供依据。
(3)数据记录:将数据记录在能源消耗统计表中,包括能源种类、消耗量、消耗时间等信息的记录。
3.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告(1)定期报告:公共机构应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编制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告,报告应包括各类能源资源消耗情况、消耗趋势分析、节能措施的实施情况等内容。
(2)上报报告:公共机构应将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告按时上报到上级机构,供其参考和决策。
四、执行措施1.建立责任制:公共机构应设立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负责人,负责能源资源消耗的统计工作,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2.加强宣传和培训:公共机构应通过内部通知、培训等形式,提高员工对能源消耗统计制度的理解和执行意识。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随着人们对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认识不断加深,公共机构对于能源资源消费的管理越来越重视。
为了监管和控制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费,确保其能源资源使用的合理性和节约性,需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
一、背景和意义:公共机构一直是能源资源的重要使用者,涉及各行各业,如政府机关、学校、医院、公共交通等。
这些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费对能源供给和环境负荷产生重要影响。
因此,建立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对于加强对能源资源的管理、实现节能减排、推动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度目标:1.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2.监控和评估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情况,掌握能源消费特点和趋势;3.为开展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数据支持;4.促进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管理和使用效率提高;三、制度要求:1.制定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指标,包括能源消费量、能源消费结构、能源消费效率等;2.对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进行定期统计和分析,形成能源统计报告;3.设立专门的能源统计部门或岗位,负责能源数据统计和分析;4.制定能源统计工作流程和标准化操作规范,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5.完善能源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便于数据的录入、存储、查询和使用;6.定期进行能源统计数据的审核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7.加强公共机构能源统计人员的培训和能力提升,提高数据统计和分析水平;8.建立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指标的考核体系,激励和约束能源资源消费行为。
四、制度实施:1.建立能源统计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2.制定能源统计相关的制度文件,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3.对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情况进行初步摸底调查和数据统计,建立初始数据库;4.建立能源统计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数据采集、处理和存储;5.培训和指导公共机构能源统计人员,提高数据统计和分析能力;6.制定能源统计部门的考核指标,加强对工作质量的监督和评估;7.根据统计数据制定能源资源消费改进措施和政策建议。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和节能减排的目标,公共机构需要建立能源资源消耗的统计制度。
这一制度有助于监测和评估机构的能源资源利用情况,为制定合理的节能减排措施提供依据。
以下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统计范围和对象1.统计范围:包括机构办公楼、设备设施等消耗能源资源的各项活动。
2.统计对象:机构所有内部单位和外部合作单位。
二、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指标1.能源种类:包括电力、燃油、天然气等各类能源。
2.统计指标:能源消耗量、能源消耗费用、能源消耗强度等。
三、统计方法和周期1.统计方法:采用实物统计和财务统计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能源计量设备、能源账单和能源消耗数据进行统计。
2.统计周期:按月统计、按季度统计、按年度统计三个层级,对能源消耗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四、统计指标的计算和报告1.计算方法:根据能源计量设备的读数和能源消耗数据,结合能源消耗费用数据进行计算。
2.报告内容:包括能源消耗量、能源消耗费用、能源消耗强度等统计指标报告,对比上一周期的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
五、统计数据的使用和分析1.数据使用:公共机构可以根据能源消耗统计数据,制定节能减排计划和目标,进行资源利用优化、设备更新和能源管理。
2.数据分析:通过对能源消耗数据的分析,找出能源消耗高峰期、耗能较大的设备和系统,提出优化措施和改进方案。
六、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的监测和评估1.监测措施:建立能源消耗监测系统,对能源消耗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能源浪费等问题。
2.评估方法:通过综合评估能源消耗情况、能源消耗强度和节能减排效果等指标,制定评估标准和评价体系,对机构的能源消耗进行评估。
七、监管和奖惩措施1.监管措施:建立相关监管机构,对公共机构的能源消耗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指导机构进行合理的能源资源管理。
2.奖惩措施:对能源消耗较高的机构给予警示和处罚,对能源消耗较低的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以推动能源消耗水平的优化。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实施方案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办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加强日常用能精细化管理,提高用能效率,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办能源资源消费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职责分工我办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在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领导下,由单位综合办公室组织实施,并确立统计员。
主要负责制定统计实施方案,安装统计软件,填写上报统计报表,编制统计工作报告并报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工作。
二、统计报表的填报主体(一)基层表基层表包括《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状况》和《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状况》,应及时汇总,上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综合表综合表包括《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级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类汇总情况》、《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和《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
三、统计数据采集方法(一)公共机构基本情况公共机构基本信息采集应全面统计整理我办相关信息,据实填写建筑面积、用能人数、公车数量等其他信息。
坚决杜绝少报、漏报公共机构数量的现象。
(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1.电消费数据:填写本单位办公区统计周期内消费的总电量及费用数据。
采集方式有两种:一是从电力供应部门获取数据;二是逐户调查各用户和统计公用电耗,然后累加获得总消费数据。
2.水消费数据:填写本单位办公区统计周期内的实际用水量及费用数据。
3.原煤消费数据: 填写本单位办公区统计周期内的原煤实际消费量及费用数据。
4.天然气消费数据: 填写本单位办公区统计周期内的天然气实际消费量及费用数据。
数据采集有两种方式:一是集中供应和使用的,由燃气公司提供能耗数据;二是分户购买、使用的,逐户调查和累加各用户消费量和费用。
5.汽油消费数据:填写本单位统计周期内办公使用的汽油实际消费量和费用。
河南省公共机构资源能源消耗统计制度
河南省《公共机构资源能源消耗统计制度》实施方案河南省委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2010年5月目录第一部分:河南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统计实施方案 (2)第二部分:常见问题解答 (19)附件:《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 (22)第一部分河南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一、制度说明(一)目的及意义为全面掌握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的实际状况,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提高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水平,特制定《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以下简称《统计制度》),并已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国统制〔2009〕27号)。
《统计制度》是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对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属政府部门统计调查,其中所规定的指标涵义、调查范围、调查表式、统计代码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制定。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根据本制度认真组织实施。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等有关规定。
(三)统计方式本制度采取全面调查统计方式。
我省严格按照《统计制度》要求进行能耗统计工作。
统计范围包括全省各级公共机构。
二、职责分工河南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在河南省委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省事管局”)的统一部署下,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组织实施。
(一)省事管局负责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
包括制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发放《统计制度》,开展统计培训,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
(二)省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1、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部门、各单位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由省事管局负责。
2、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部门、各单位所属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由各部门、各单位负责。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2015)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国家统计局审批2015年7月本统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
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对各类能源的消费实行分类计量和统计,并确保能源消费统计数据真实、完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加强能源消费计量和监测管理,向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报送上年度的能源消费状况报告。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并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费现象。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公共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如实记录能源消费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
公共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报送上一年度能源消费状况报告。
目录一、总说明 (1)二、报表目录 (3)三、调查表式 (5)(一)基层表式 (5)公共机构基本信息 (5)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 (6)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状况 (8)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状况 (9)(二)综合表式 (10)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级汇总情况 (10)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类汇总情况 (12)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 (14)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 (15)四、主要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17)五、实施方案 (20)一、总说明(一)为全面掌握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的实际状况,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促进公共机构节能科学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的通知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
耗统计制度》的通知
二、本制度适用于国务院中央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政法委、中央金融机构以及普通公共机构(以下统称“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
三、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全面、真实、准确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
四、公共机构应当在服务内容和规模不变情况下,按照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尽最大努力加强节约和降低能源消耗,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关于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五、公共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指派专职人员负责相关事务。
公共机构应当购买政府认可的能源消耗仪表并实施相关管理。
六、除国务院有关部门外,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备案制度,落实能源消耗统计管理制度,因调整设施和服务而减少或增加能源消耗的,应当及时将结果报备备案,备案材料不得少于10项。
单位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
单位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一、引言能源资源消费是单位公共机构运行的重要指标之一,直接关系到单位的可持续发展和资源利用效率。
为了规范单位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费行为,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需要建立一套全面、科学、可行的调查统计制度。
本文旨在介绍单位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的内容、目的、对象以及具体实施步骤。
二、制度内容1.统计对象: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公共机构,包括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社区等。
2.能源资源消费调查内容: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能源消费情况、能源消费结构、能耗指标等。
具体内容根据单位公共机构的特点和需求进行调整。
3.统计周期:统计周期设为每年一次,帮助单位公共机构监测能源资源消费状况的变化趋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和改进。
4.统计指标:制定统一的能源资源消费指标体系,包括能源消耗量、能源消费强度、能源消费结构、能源利用效率等,并记录和统计这些指标的变化情况。
5.调查方式:可采用问卷调查、数据采集等方式进行调查,充分调动单位公共机构的积极性,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制度目的1.监测能源资源消费情况:通过建立制度,单位公共机构能够准确了解自身能源资源消费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通过调查统计制度,单位公共机构可以将能源资源消费作为一个重要指标进行监测,从而促使单位公共机构合理利用能源资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促进单位公共机构可持续发展: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有助于单位公共机构了解自身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通过及时采取措施,避免能源资源过度消耗,从而实现单位公共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四、制度实施步骤1.制定调查计划:单位公共机构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制定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计划,包括调查时间、调查内容、调查方式等。
2.数据采集:采集能源资源消费相关数据,包括能源消耗量、能耗指标、能源消费结构等。
3.数据分析和整理:将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形成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报告。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国家统计局批准2019年8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目录一、总说明 (6)二、报表目录 (8)三、调查表式 (9)(一)基层表式 (9)公共机构基本信息 (9)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 (10)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状况 (12)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状况 (13)(二)综合表式 (14)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级汇总情况 (14)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类汇总情况 (16)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 (18)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 (19)四、主要指标解释 (20)五、附录 (23)(一)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23)(二)向国家统计局提供的具体统计资料清单 (24)(三)向统计信息共享数据库提供的统计资料清单 (24)一、总说明(一)为全面掌握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的实际状况,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促进公共机构节能科学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统计调查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的公共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四十七条、《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二条规定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国家统计局审批2011年7月本统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
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对各类能源的消费实行分类计量和统计,并确保能源消费统计数据真实、完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加强能源消费计量和监测管理,向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报送上年度的能源消费状况报告。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并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费现象。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公共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如实记录能源消费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
公共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报送上一年度能源消费状况报告。
目录一、总说明 (1)二、报表目录 (3)三、调查表式 (4)(一)基层表式 (4)1、公共机构基本信息 (4)2、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 (5)(二)综合表式 (7)1、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情况 (7)2、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情况 (8)3、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情况 (9)四、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13)五、实施方案 (16)六、附录 (19)(一)台账 (19)1、公共机构基本情况统计台账 (20)2、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台账 (21)(二)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24)一、总说明(一)为全面掌握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的实际状况,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促进公共机构节能科学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的通知(一)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的通知(一)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11.07.28•【文号】国管节能[2011]393号•【施行日期】2011.07.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的通知(国管节能〔2011〕393号)2009年,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制定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以下简称《统计制度》),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认真组织实施,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情况调查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今年5月,我局按照《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4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统计制度》进行了修订,已报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现印发你们,并就贯彻实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是公共机构节能的基础性工作。
《统计制度》是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的部门统计调查制度,已纳入国家统计体系。
抓好《统计制度》的实施,切实做好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不仅是促进公共机构加强日常用能精细化管理,提高用能效率和工作水平的基本要求,也是各级节能主管部门全面了解本行政区域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情况,制定节能规划、制度、标准,实现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解节能指标,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实施节能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统计制度》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统计制度》明确我局负责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实施方案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随着全球能源危机的加剧和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能源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消费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重要议题。
公共机构在能源消费中占据很大比重,因此建立有效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对于推动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不仅可以实现能源的合理配置,降低能源消费,降低能源的浪费,还能够形成一种良好的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的企业文化,推动公共机构走向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二、目标和原则1.目标:建立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实现能源资源消费的精细化管理和控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量。
2.原则:(1)科学准确:制定统计指标和数据采集方法时,必须确保准确、可靠、完整、统一(2)全面规范:制度应涵盖公共机构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包括能源的获取、消耗、回收等。
(3)分类管理:按照不同类型、规模的公共机构进行分类管理,制定适合不同机构的统计指标和数据采集方法。
(4)激励机制:建立激励机制,通过奖惩措施来推动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的减少和节约。
三、内容和方法1.确定统计指标(1)能源类型:确定能源类型,包括电能、燃气、热能等。
(2)能源消费量:统计能源的消费量,包括各类能源的用量和消耗量。
(3)能源消费效率:统计能源的利用效率,例如能源的利用率、能源消耗与产出的关系等指标。
2.数据采集方法(1)自动采集:借助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数据的自动采集和实时监控。
公共机构建设智能化的能源管理系统,通过仪表读数、传感器等设备,自动采集和记录能源消耗数据。
(2)人工采集:对于无法自动采集的数据,采取人工调查和统计的方式进行数据采集。
建立专门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岗位,负责数据的采集和监测。
3.数据分析与报告(1)数据分析:对采集到的能源消耗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比较,了解能源消耗的规律和变化趋势,并找出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改进点。
(2)制定报告:根据数据分析结果,撰写能源消耗情况报告,包括能源消费的总体情况、各类能源的消耗量、能源利用效率等内容。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内容讲解
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
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
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 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
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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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统计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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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的属性及其制定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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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统计制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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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实施的职责分工
•国管局:负责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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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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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机关,各民主党派中央机关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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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区域内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
•各公共机构及下属单位:负责本单位(系统)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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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统计制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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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实施的职责分工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具体职责:
• 制定统计实施方案、发放统计软件和报表、开展统计培训
、组织交流统计工作经验、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
报告,并定期报送。
• 县级以上地方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机构制定的公共机构能源 资源消费统计实施方案须报上一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机构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27、49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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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7、9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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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14、15条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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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统计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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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的属性及其制定的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 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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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国家统计局审批2015年7月本统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
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对各类能源的消费实行分类计量和统计,并确保能源消费统计数据真实、完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加强能源消费计量和监测管理,向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报送上年度的能源消费状况报告。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并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费现象。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公共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如实记录能源消费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
公共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报送上一年度能源消费状况报告。
目录一、总说明 (1)二、报表目录 (3)三、调查表式 (5)(一)基层表式 (5)公共机构基本信息 (5)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 (6)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状况 (9)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状况 (10)(二)综合表式 (12)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级汇总情况 (12)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类汇总情况 (14)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 (16)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 (17)四、主要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20)五、实施方案 (23)一、总说明(一)为全面掌握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的实际状况,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促进公共机构节能科学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属于政府部门统计调查制度,是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信息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根据本制度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方和有关单位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应通过地方统计调查收集,并避免与国家已有的统计调查相重复。
(三)统计调查内容: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使用的煤、燃气、燃油、电、热力和水、土地等各种能源资源消费信息。
(四)统计调查对象:全国范围内的公共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四十七条、《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二条规定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五)统计调查方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信息统计采取全面调查方法。
(六)职责分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
包括制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编制并发放统计软件和报表、开展统计培训、组织交流统计工作经验、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等。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信息统计工作。
包括制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发放统计软件和报表、开展统计培训、组织交流统计工作经验、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并报送上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等。
公共机构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组织开展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
(七)报表形式:本制度设置了基层表和综合表。
基层表包括《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状况》和《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状况》;综合表包括《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级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类汇总情况》、《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和《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
(八)填报方法1.公共机构定期填写《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
使用数据中心机房和实施采暖的公共机构还应按要求填报《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状况》和《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状况》。
2.各级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定期汇总填写《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级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类汇总情况》,经统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逐一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所属公共机构使用数据中心机房和实施采暖的还应定期填报《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和《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
3.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定期汇总填写《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级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类汇总情况》,经统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逐一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
所辖公共机构使用数据中心机房和实施采暖的还应按要求填报《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和《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
(九)报送要求:本制度要求定期逐级报送,报送周期分为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
本制度中,除综合表中用地面积、建筑面积、能源资源消费量及费用指标需保留两位小数外,其余均不保留小数。
(十)本制度实行全国统一分类标准和编码,各级公共机构及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各地区可根据需要,在本制度中增加个别指标,但不得改变本制度指标的排列顺序和统一编码。
(十一)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属内部信息,由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负责管理使用,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和公布统计信息。
(十二)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报表目录说明:本表明确了报送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各类报表的报送单位和周期、范围、时间、方式。
地方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相关要求,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按照上级要求确定。
三、调查表式(一)基层表式公共机构基本信息表号:国管节能基1表制定机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5〕63号(单位盖章): 201 年月有效期至:2017年7月001 单位详细名称:002 组织机构代码:003 机构类型:004 行业代码:005单位地址: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县(市、区、旗) 乡(镇)街(村)门牌号006 邮政编码:007 单位所在地区划代码:008 联系方式:0081电话号码:- 0082传真号码:-0083电子信箱:009 用地面积:(平方米)010 其他: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统计员:填报日期:201 年月日说明:单位负责人指本单位主管节能工作的领导;统计负责人指本单位负责节能工作的处(科、室)领导;统计员指本单位具体负责能耗统计工作的人员。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表号:国管节能基2表制定机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5〕63号单位名称(盖章):201 年月有效期至:2017年7月续表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统计员: 填报日期: 201 年月日说明:单位负责人指本单位主管节能工作的领导;统计负责人指本单位负责节能工作的处(科、室)领导;统计员指本单位具体负责能耗统计工作的人员。
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状况表号:国管节能基3表制定机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单位名称(盖章):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5〕63号数据中心名称:201 年月有效期至:2017 年7月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统计员: 填报日期: 201 年月日说明:本报表由使用数据中心机房的单位,逐一对每个机房的能源消费情况进行调查统计。
单位负责人指本单位主管节能工作的领导;统计负责人指本单位负责节能工作的处(科、室)领导;统计员指本单位具体负责能耗统计工作的人员。
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状况表号:国管节能基4表制定机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5〕63号单位名称(盖章): 201 年有效期至:2017年7月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统计员: 填报日期: 201 年月日说明:本报表由实施采暖的单位对统计年度结束的采暖周期内的能源消费情况进行调查填写。
如:报2012年数据应填报2011年冬季至2012年春季采暖周期的相关信息。
单位负责人指本单位主管节能工作的领导;统计负责人指本单位负责节能工作的处(科、室)领导;统计员指本单位具体负责能耗统计工作的人员。
(二)综合表式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级汇总情况表号:国管节能综1表制定机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区域/部门名称: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填表单位(盖章):季度批准文号:国统制〔2015〕63号电话号码:201 年上/下半年、年有效期至:2017年7月页脚内容续表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统计员:填报日期:201 年月日说明:各级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填写本表时,应汇总至部门所属三级单位,三级以下单位的数据由所属第三级单位统一汇总填写。
页脚内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填写本表时,所辖乡镇级公共机构统一由县级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填写。
单位负责人指本单位主管节能工作的领导;统计负责人指本单位负责节能工作的处(科、室)领导;统计员指本单位具体负责能耗统计工作的人员。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类汇总情况表号:国管节能综2表制定机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区域/部门名称: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填表单位(盖章): 季度批准文号:国统制〔2015〕63号电话号码:- 201 年上/下半年、年有效期至:2017年7月页脚内容页脚内容页脚内容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 统计员: 填报日期:201 年 月 日 说明:各级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填写本表时,应汇总至部门所属三级单位,三级以下单位的数据由所属第三级单位统一汇总填写。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填写本表时,所辖乡镇级公共机构统一由县级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填写。
单位负责人指本单位主管节能工作的领导;统计负责人指本单位负责节能工作的处(科、室)领导;统计员指本单位具体负责能耗统计工作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