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本科生免修大学英语课程管理办法(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课程免修,免考管理办法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文件网教院[2006]39号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课程免修、免考管理办法(试行)为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合理使用教育资源,规范管理,确保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及《四川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条例》和我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教学管理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
1、课程免修1.1 课程免修定义指学生通过其他学习方式取得的课程成绩,符合网络教育学院现就读专业课程免修条件,由学生本人申请经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认定并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后,学生可以不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核,以其认定的成绩作为该门课程的考核成绩。
免修课程学分按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
免修课程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四川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1.2 免修条件1.2.1 获得英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层次毕业证书(自取得毕业证之日起至入学注册之日止五年之内有效)的学生,就读非英语专业时,可以申请免修大学英语课。
1.2.2 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含四级)以上考试合格证书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含四级)以上考试成绩达到当年总分的60%以上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的学生(自取得证书之日起至入学注册之日止五年之内有效),可以申请免修大学英语课。
1.2.3 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 或以上级别证书者(自取得证书之日起至入学注册之日止五年之内有效)可申请免修《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文化基础》。
1.2.4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专科毕业生在报读我院相同专业专升本时,可申请免修专业教学计划中标识出的课程。
1.2.5 持有其它相同层次课程成绩合格证明者,如该课程与我校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内容、学时、学分相当,可申请免修相应的公共课程。
1.3 免修课程成绩记载办法1.3.1 原课程成绩以百分制记载的,按原课程成绩记载;1.3.2 原课程成绩以五级制记载的,则优、良、中、及格成绩相应记载为90分、80分、70分、60分;1.3.3 总分大于100分的课程成绩按照百分制标准折算后记载;1.3.4 获得符合免修条件的各类合格证书者,其课程成绩均记载为75分。
四川大学学分制条例
四川大学学分制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落实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我校教学改革,转变教学管理模式,建立学生自主成才机制,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和学生学习主动性,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品德好、素质高、基础厚、专业宽、能力强,能主动适应新世纪社会经济和科技文化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分制是相对于学年制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它以选课制为基础,以学分作为学习计量的单位,以在规定的年度内取得必要的最低学分作为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
第三条本条例的适应对象为四川大学所有文、理、工科类和部分医科类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第二章开课第四条学校和院(系)根据本科生培养目标、规格要求和学分制特点制定模块式教学计划,作为开课与选课、修课的依据。
第五条各院(系)按照教学计划,每学期第6周前向教务处上报下学期教学任务书(主要内容包括开设课程名称、学时、学分、课程性质、先修课程、任课教师、选用教材、考试方式及时间等)教务处于第12周向全校公布课程表。
第六条各开课单位应认真审查任课教师资格。
未经试讲或试讲不合格的教师不得任课。
助教未经批准不得担任主讲教师。
教授原则上每学年至少应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含实验课)第七条学校加强对教学全过程的监控与督导,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和奖惩措施。
对不称职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要及时撤换。
对教改成绩突出、教学优秀的教师和成效显著的教学管理人员,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与奖励。
第八条按《教育法》的规定,所有任课教师都应用普通话授课,195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必须使用普通话授课。
第九条任何教师主讲的任何课程,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修读人数才能开课。
具体的规定是:公共性课程或每年招生人数在40人以上的基础性、专业性课程,修读人数不少于30人;每年招生人数在20-39人的基础性、专业性课程以及少数特殊的选修课,修读人数不少于15人;个别专业的特殊情况,由所在院(系)提出意见,教务处单独审批。
四川大学本科生免修大学英语课程管理办法(仅对2018级及以前年级适用)
四川大学本科生免修大学英语课程管理办法(修订)为了激励学生更加重视英语学习,体现英语学习过程的个性化特征,提高英语水平,学校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和国外英语水平测试。
对通过英语等级考试或水平测试的学生,可申请免修相应大学英语课程,具体管理办法如下:1.大学英语课程免修只针对大一、大二同学在培养方案规定修读大学英语课程的学期进行申请,对于推迟学期修读、重修、复修的,不能申请免修。
2.免修申请条件(满足一种等级考试或水平测试成绩条件即可)大学英语1-2课程: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550分及以上、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500分及以上、TOEFL 46分及以上、IELTS 5.5分及以上、GRE 300+4分及以上。
大学英语3-4课程: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620分及以上、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550分及以上、TOEFL 79分及以上、 IELTS 6.5分及以上、GRE 314+4分及以上。
3、成绩换算标准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以及TOEFL、IELTS、GRE成绩参照以下标准换算成相应的大学英语课程成绩:4、免修申请及成绩登录程序学生参加英语等级考试或水平测试取得成绩后,在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读大学英语课程的学期,保留课表中要申请免修的大学英语课程。
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并填写《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大学英语课程免修申请表》,交本学院审核并换算成绩。
申请表一式两份,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一份交任课教师申请免修,另一份由学院汇总并于期末考试前统一报教务处学籍科进行成绩登录。
5.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教务处。
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大学英语课程免修申请表说明:此表一式两份,学院签字盖章后一份交任课教师,一份由学院汇总后在期末考试前交教务处学籍科。
大学英语课程学分规定及管理办法
大学英语课程学分规定及管理办法一、普通本科生大学英语学分管理办法英语课程为我校非英语专业四年制本科生的公共必修课,根据学生不同英语水平分为快、中、慢班进行授课,每周5学时,累计255学时,12个学分。
非艺体类专业的学生需获得12个大学英语学分并达到学校规定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的,有资格申请学士学位。
部分英语基础较好的艺体类专业的学生,可以根据英语水平编入快、中班学习;没有能力学习大学英语的艺体类专业的学生,编入慢班学习基础英语,达到学校规定的艺体类专业学生英语考试成绩者,有资格申请学士学位。
具体管理办法如下:1.学生每学期必须完成规定的英语学习任务,每一级总评成绩及格者可获得4个学分,大学英语共分三个级别,12个学分。
学期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组成,平时成绩占40%,期末成绩占60%。
2.非艺体类专业学生组成的慢班,第一个学期学习预备级课程,为补习性质,不能获得学分,第二学期进入大学英语一级课程学习。
3.艺体类专业学生组成的慢班,学习基础英语PETS1、PETS2、PETS3课程,每级4学分,共12个学分。
学期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组成,平时成绩占30%,期末成绩占70%。
第一学期不及格者,可选择随下一个年级学生重修或随班继续学习,如果选择随班继续学习,待第二学期总评及格后,可以获得8个学分,第一学期重修成绩按60分记载,第二学期成绩按实际得分记载。
第二学期仍不及格者,必须随下个年级重修,能否获得第一个学期的4个学分,根据外国语学院大学英语教学部当年确定的分数线决定。
4.中班学生第一学期结束时,总评成绩及格者可获得4个学分,不及格者可自愿选择到慢班学习(重修)或继续留在中班学习。
如果继续留在中班学习,待第二学期总评及格后,可以获得8个学分,第一学期重修成绩按60分记载,第二学期成绩按实际得分记载。
第二学期仍不及格者,必须随下个年级重修,能否获得第一个学期的4个学分,根据外国语学院大学英语教学部当年确定的分数线决定。
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免修管理办法
XX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免修管理办法为了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提高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同时为加强和规范对全日制本科生课程免修活动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生通过自学等途径已经掌握了本专业培养方案所开设的某门必修课程或专业选修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达到了该门课程的基本要求,可以在该课程开课前申请免修。
申请免修之前的累计学分绩点低于3.0或前一学期有重修记录者不得申请免修。
同一门课程只能提出一次免修申请,免修考试累计2门未通过者,不得再提出免修申请。
第二条思想政治理论课、军事理论课不得免修。
体育课、专业实验课及任意一门课程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不得免修。
第三条申请免修考试的学生首先应向课程开设学院提交免修申请、自学教材、自学笔记和作业等学习材料,必须经学生本人所在学院、课程开设学院、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免修考试。
课程开设学院在审核学生免修申请时,应要求本学院该门课程的主讲教师参加。
主讲教师应依据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综合评价该生是否掌握了申请免修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对其是否达到了该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要求出具明确的书面意见。
第四条申请免修考试的学生于每学期期末参加高年级同专业课程考试,不单独命题。
免修考试的考核标准等同于正常考试的考核标准。
免修考试成绩满 80分及以上者,准予免修该课程。
学生若免修含有实验或课程实习的课程,该类课程成绩须根据平时成绩与免修考试成绩综合评定。
学生免修考试成绩即使合格,也必须随班做实验、随班参加课程实习,以取得平时成绩。
第五条免修考试符合要求者所取得的成绩应如实计入学生成绩档案,登记在参加考试学期,并计入考试学期学分绩点。
免修考试不符合要求者所取得的成绩不列入学生成绩册,不计入学分绩点。
第六条免修考试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应参加该课程正常的学习及考试活动,其考试成绩正常登记。
第七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XXXX年3月1日起开始执行。
《XX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选修、免修、重修规定(试行)》(校发〔XXXX〕40号)关于免修部分的内容作废。
四川大学本科生免修大学英语课程管理办法(试行)
四川大学本科生免修大学英语课程管理办法(试行)为了激励学生更加重视英语学习,体现英语学习过程的个性化特征,提高英语水平,学校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和国外英语水平测试。
对通过英语等级考试或水平测试的学生,可申请免修相应大学英语课程,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1.大学英语1-4课程申请免修的条件。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620分、六级成绩550分、TOEFL成绩在100分、GRE成绩在1300+4分、IELTS成绩6.5分及以上者。
2.大学英语1-2课程申请免修的条件。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550分、六级成绩500分、TOEFL成绩在79、GRE 成绩1100+4分、IELTS成绩5.5分及以上)者。
3、成绩换算方法。
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以及TOEFL、GRE、IELTS成绩参照以下标准换算成相应的英语课程成绩:
4、Array免修申
请及成
绩登录
程序
学
生参加
以上英语等级考试或水平测试取得成绩后,通过选课选上所要免修的课程。
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并填写“四川大学英语课程免修申请表”,交本学院审核并换算成绩,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一份交任课教师申请免修,另一份由学院于成绩登录前统一报教务处进行成绩登录。
5.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教务处。
教务处
2012年11月23日。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引言概述:本文旨在探讨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细则。
免修是指根据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获得的相关知识和能力,可以不再重复学习某些课程或模块的一种制度。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出发,详细阐述本科生免修管理的实施细则。
正文内容:1. 免修的基本原则1.1 免修的目的和意义1.2 免修的适用范围1.3 免修的申请条件1.4 免修的审核流程2. 免修的具体操作2.1 免修申请的材料准备2.2 免修申请的时间节点2.3 免修申请的方式2.4 免修申请的评估标准2.5 免修申请的结果通知3. 免修的管理机制3.1 免修申请的责任方3.2 免修申请的审批机构3.3 免修申请的管理流程3.4 免修申请的监督和评估3.5 免修申请的调整和更新4. 免修的实施效果4.1 免修对学生学习的促进作用4.2 免修对教学质量的提升作用4.3 免修对学生个人发展的影响4.4 免修对学校管理的积极意义4.5 免修的问题和改进措施5. 免修的展望和发展方向5.1 免修制度的完善和优化5.2 免修管理的信息化建设5.3 免修与其他教育改革的融合5.4 免修的国际化发展趋势5.5 免修对未来教育的启示总结:本文通过引言概述、正文内容和总结三个部分,详细阐述了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细则。
从免修的基本原则、具体操作、管理机制、实施效果和展望发展方向等五个大点出发,分别阐述了相关的小点。
免修制度的实施对于促进学生学习、提升教学质量、影响学生个人发展和改善学校管理具有积极意义。
然而,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和完善。
未来,应进一步完善免修制度,推进信息化建设,与其他教育改革融合,积极迎接免修的国际化发展趋势,为未来教育提供启示。
(学生用)免修免考政策说明-推荐下载
本科段教育部统考及课程免修免考政策说明一、教育部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一)申请免修免考的条件1、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国网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和大学英语(A)或大学英语(B)或大学英语(C)。
学生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除计算机类专业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及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全国网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学生需提交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除英语专业外,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级及以上级别证书(2006年1月1日之前颁发)者、2006年1月1日之前参加改革后的四、六级考试且成绩在420分以上(含420分)者、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级别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全国网考大学英语(B)或大学英语(C)。
学生需提交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006年1月1日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不再作为统考“大学英语”免修免考的条件。
5、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可免考全国网考大学英语(B)或大学英语(C)。
学生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除英语专业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学生可免考全国网考大学英语(B)或大学英语(C)。
学生需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7、已具有英语类专业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证书者可免考全部网院统考科目。
8、已具有计算机类专业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证书者可免考全部网院统考科目。
(二)申请免修免考的程序1、学生申请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免修免考前,必须先办理课程注册手续,否则,免修免考信息将不能录入教务管理系统;2、由学生填写《西安广播电视大学免修免考网考申请表》(见附件1)一份,同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或相应等级证书或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3、上报时间:以班主任通知时间为准。
二、开放教育课程免修免考(一)免修免考的原则1、作为免修免考替代课程,其专业层次、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应不低于现修专业被替代的课程;2、经审核允许进行学分替换的课程,学分按现修专业中被替代课程规定的学分记载;3、对批准免修免考课程的成绩,按“合格”记载;4、统设必修课程免修免考的比例规定为:(下述课程为单科结业证书)课程类型替代必修课程总学分比例替代方法电大课程(含注册生)100%免修免考国家自学考试课程40%免修免考合作高等学校课程100%免修不免考其他高等学校课程50%免修不免考(二)申请免修免考的条件1、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专科以上学历,并参加电大高等专科第二专业学习者,其原所学某门课程(6年有效)达到现行教学计划对该课程要求的予以免修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本科生免修是指根据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具备的相关知识、技能和能力,以及学生的学习成果和学习经历,对其某些课程进行免修的政策。
为了规范本科生免修管理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校所有本科生,包括全日制本科生和非全日制本科生。
三、免修条件1. 学生在其他高等院校或同等学历教育机构已经修读并通过的课程,可以申请免修。
2. 学生在校内其他专业已经修读并通过的课程,可以申请免修。
3. 学生在校内其他学习项目中已经修读并通过的课程,可以申请免修。
4. 学生在校外获得的相关学习成果,可以申请免修。
四、申请流程1. 学生需在开课前向所在学院提出免修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表格。
2. 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该申请,评估学生的学习成果和能力。
3. 学院将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批准学生的免修申请。
4. 学院将在开课前将免修名单报送至教务处备案。
五、免修课程评估1. 学院应设立专门的免修课程评估小组,由相关专家组成。
2. 免修课程评估小组将对申请学生的学习成果和能力进行评估,包括面试、考试、作品展示等形式。
3. 免修课程评估小组将根据评估结果,决定学生是否满足免修条件。
六、免修课程学分认定1. 学院将根据评估结果,决定免修课程的学分认定。
2. 免修课程的学分认定应符合国家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学校的教学大纲。
3. 免修课程的学分将计入学生的学分总数,但不计入学生成绩计算。
七、免修课程管理1. 学生在免修课程中,应按照教师要求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
2. 免修课程的考核方式应与正常修读该课程的学生相同,包括考试、论文、实验等形式。
3. 学生在免修课程中如未通过考核,将不予补考或重修。
八、免修课程记录1. 学院应建立免修课程的档案记录,包括学生的申请材料、评估结果、学分认定等。
2. 免修课程的档案记录应保存至学生毕业离校后。
九、免修课程的效力1. 学生获得的免修课程学分,在学校内部转专业、转学、复学等情况下,仍然有效。
浅析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规范学籍管理,充分发挥管理育人的功效,注重学生能力培养和个性发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学分制学生。
外国留学生与港澳台侨学生的学籍管理参照此规定执行。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我校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新生,须持《四川大学入学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照学校规定的日期来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必须事先向学校招生就业处请假,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请假后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新生体检复查患有疾病者,按以下办法处理:(一)不符合入学健康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二)不符合入学健康标准,但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证明经治疗可恢复健康者,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家治疗。
保留入学资格者,应在下学年开学前一个月向学校招生就业处提出入学申请,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学校复查合格,方可随下一年级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生待遇。
(三)符合入学健康标准,但不符合专业健康要求者,可转入学校指定的其它专业学习,如果学生不愿意转专业学习,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条学生必须于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开学时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到学校财务处交纳学费。
每学期开学时,凭交费收据到所在学院报到注册,取得学习资格。
未交纳学费者不予注册。
因家庭经济困难暂时不能交纳学费的学生可以到学工部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的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本科生免修管理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允许本科生在学习过程中免修某些课程的一项政策。
为了确保免修管理的公平性、规范性和透明度,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适合范围本实施细则适合于本校所有本科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本科生。
三、免修条件1. 学分要求:学生在申请免修之前,必须已经获得相应课程的学分,且学分成绩达到本校规定的最低要求。
2. 课程内容:学生在申请免修时需提供相关课程的详细教学大纲,并与本校开设的相应课程进行对照,确保内容一致或者高度相似。
3. 学习成果:学生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其在相关课程中已经掌握了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四、免修申请流程1. 学生提交申请: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本校教务部门递交免修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学院审核:学院教务委员会负责审核申请材料,确保学生符合免修条件。
3. 教务部门审批:教务部门对学院审核通过的申请进行终审,并决定是否批准免修。
4. 通知学生:教务部门通过学校官方系统或者邮件通知学生申请结果。
五、免修管理注意事项1. 免修学分不计入学生的绩点计算。
2. 学生获得免修资格后,可以选择继续修读该课程,但无法获得重复学分。
3. 免修课程不能超过学生所在专业课程总学分的20%。
4. 学生在申请免修时需承诺,免修课程的学习成果将被应用到后续课程中,确保学习的联贯性和完整性。
5. 学生如有虚假申报或者提供伪造证明材料的行为,将被取销免修资格,并承担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免修管理的评估和调整1. 学校每学年对免修管理政策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2. 学生和教师可以通过学生代表、教师代表等渠道提出意见和建议,以改善免修管理的质量和效果。
七、附则1.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合于所有新申请免修的学生。
2. 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本校教务部门所有。
以上是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细则的详细内容,旨在确保免修管理的公平性和规范性,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体验和发展机会。
四川大学本科生免修大学英语课程管理办法(试行).docx
根据文件规定,本人满足(相应序号上划√):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550分及以上;2.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00分及以上;3.雅思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4.托福考试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5.大学生英语竞赛获得全国一等奖及以上;6.全国英语演讲、阅读和写作大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且同意免修学期各参加一次英语类竞赛活动,现提出《大学英语》课程免修申请,请批准。
常州大学本科生《大学英语》课程免修申请表
姓名
学号
所在学院
已满足条件
免修课程信息
转换成绩名称
如:大学英语四级
课程名称
如:大学英语(三)
通过时间
如:2020.02
成绩出炉的日期
开设学期
如:2019-2020-2
成绩或奖项
如:588分
学分
3
大英每学期3个学分
转换成绩
参加学科竞赛项目
,不接受打印
年月日
课程成绩确认:
此一栏目空暂时不填,留待期末由免修班老师确认签字
教师签名:
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俩份,一份交周有光语言文化学院(存档),学生自留存一份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免修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学生可以不参加某门课程的学习和考核,但仍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免修政策的实施对于提高教学质量、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本科生免修管理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免修申请条件1. 学生必须为全日制本科生,已完成入学注册手续;2. 学生必须具备相应的学习能力和基础知识,能够证明其对该门课程已有较为全面的了解;3. 学生必须在该门课程的选课时间内提交免修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 学生必须具备良好的学业表现,成绩优秀。
三、免修申请流程1. 学生在选课阶段内,填写免修申请表格,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申请课程、免修理由等;2. 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该门课程的成绩单、学习笔记、研究报告等;3. 学生提交申请后,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4. 学院将根据评审意见,决定是否批准学生的免修申请;5. 学院将通知学生申请结果,对于批准免修的学生,将在学生的学籍档案中做相应记录。
四、免修管理要求1. 学生获得免修资格后,不得再次选修该门课程;2. 学生获得免修资格后,所获得的学分将计入学生的学分总数;3. 学生获得免修资格后,学院将为学生开设一门替代课程,以确保学生的学习进度和学分要求;4. 免修资格一经批准,不得撤销或者更改;5. 学生在免修课程的学习过程中,仍需参加相关考试或者评估,以确保学生对该门课程的掌握程度。
五、免修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 学院将建立免修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免修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2. 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免修课程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以确保免修课程与正常学习课程的教学水平相当;3. 学院将定期对学生进行免修管理的满意度调查,以了解学生对免修政策的认知和满意度,为政策的改进提供依据。
六、免修管理的宣传与培训1. 学院将通过学院网站、学生手册等渠道,向学生宣传免修政策和管理细则;2. 学院将组织相关培训,提高教师对免修政策的理解和执行能力;3. 学院将定期组织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免修政策的意见和建议,以不断完善政策。
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
川大教〔2017〕126号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校内各有关单位:《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经2017年8月7日校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四川大学2017年8月11日-1-附件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四川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我校录取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新生,须持四川大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和有关证件,按照学校规定的日期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必须事先向学校招生就业处请假,假期一般不超过2周。
未请假或请假后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报到时,招生就业处及相关学院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者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2-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招生就业处、相关部门和学院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保留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经与考生报名所在地招生部门核实,由学校根据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若考生报名所在地招生部门发现考生资格不符等问题,待考生报名所在地招生部门通知后,学校根据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第五条新生应征入伍或因病者按照以下办法处理:(一)新生应征入伍者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13〕8号)精神,应征入伍的高校新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四川大学本科创新人才培养方案
四川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原则意见(2018级开始实施)一、总体要求及基本原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人才培养全过程、全课程;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全课程。
学校鼓励实施“大类招生、大类培养”,培养方案在满足国家专业质量标准和专业认证/评估要求的基础上,应比肩国际一流大学的一流学科专业水准,突出我校作为研究型综合性大学的特点,进一步深化通识教育、强化学科交叉、国际化教育和实践教学,全面推进探究式-小班化课堂教学改革、非标准答案考试改革和全过程学业评价改革,落实我校“培养具有深厚人文底蕴、扎实专业知识、强烈创新意识、宽广国际视野的国家栋梁和社会精英”的目标,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团结协作和社会担当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课程设置课程是学校教育的基石,是教师践行教书育人使命的主战场;是学生获取知识、掌握学习方法、提高素质、培养能力的主要途径。
课程体系的设置要充分体现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专业培养,既应保障基础够扎实、专业有特色,还应强调学科交叉、知识复合,更要面向实际需求、未来发展。
工科各专业的课程设置还需充分体现“新工科”建设理念。
(一)通识教育1. 公共基础课程(1)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16学分(理论课11学分、社会实践5学分)。
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在核心价值观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课程设置遵循教育部统一要求,强调理论联系实际。
(2)外语课程:强化外语语言能力培养,为学术交流奠定良好基础。
非外国语专业本科生必修英语10学分,安排在前四个学期完成。
英语水平高者,根据《四川大学本科生免修大学英语课程实施细则》,可申请免修,同时鼓励其修读更高水平英语课程/参加高水平国际交流活动。
高考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参照执行。
(3)体育:必修4学分。
关注学生体魄康健,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侧重体质训练、体育精神培养。
以体育俱乐部及相关活动方式进行。
(4)军事理论、军训:必修2学分。
大学本科生课程免听实施办法
大学本科生课程免听实施办法根据《XX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现对本科生课程免听制定本办法:一、免听申请条件课程免听主要针对学业优秀、学习能力强的学生,对所选课程已有一定基础,可以申请某些课程部分或全部免听。
申请免听学生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学业优秀,入学以来所有课程GPA不低于3.3。
2.经本科生导师和任课教师确认学生对课程已有一定基础,且自学能力特别强。
3.新生入学第一学期的课程不能申请免听。
4.政治课、体育课、实验课不能申请免听。
5.每学期免听门数不超过2门。
二、免听申请时间学生免听申请应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三、免听申请程序1.学生申请免听须在开学两周内填写《XX大学本科生课程免听申请表》(一式两份)。
2.在征得本科生导师同意后,学生凭免听申请表向任课教师申请。
经任课教师确认后报学生所在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同意。
3.免听课程应参加选课。
申请人应在申请前登陆本科选课系统,查询该课程是否选上。
如未选上,应在获准免听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教师所在院(系)的教学秘书办理选课手续,逾期则免听申请无效。
4.被获准免听的学生应主动与任课教师保持联系,必须按教学要求完成课程作业和实验等实践教学,参加平时课程考试。
免听考核予以如实记载。
如课程未通过课程考核,课程必须重修,且不得再申请免听。
5.免听的课程不能申请退课。
如在免听过程中认为应当随堂听课,可向任课教师申请随堂听课。
6.申请表一份送任课教师,一份学生自己留存。
未申请、申请未获准擅自不参加课程学习的,或获批后未参加考试的,期末考试成绩按“0”分或“F”处理计入综合成绩,并由学生所在院(系)给予批评教育。
四、附则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免听的规定如与本办法冲突,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标题: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细则引言概述:本科生免修是指在学生修读本科课程期间,根据其已经取得的相关学分或证书,免除其继续修读某些课程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细则,旨在为学生提供更加便利的学习体验,提高学习效率。
一、免修条件1.1 学生已经取得相关学分或证书,具备免修资格;1.2 学生所获学分或证书必须与待免修的课程内容相关;1.3 学生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确认后方可免修。
二、免修流程2.1 学生向学校提交免修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2 学校审核学生的免修资格,并通知学生审核结果;2.3 学生如获得免修资格,学校将为其调整学习计划,免除相应课程。
三、免修范围3.1 免修范围包括通识教育课程、专业课程等;3.2 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申请免修的课程;3.3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证明材料,综合评估确定免修范围。
四、免修效果4.1 免修后,学生可以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其他课程的学习中;4.2 免修可以缩短学生的学习时间,提高学习效率;4.3 免修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加灵活的学习选择,满足个性化学习需求。
五、免修管理5.1 学校将建立健全的免修管理制度,明确免修流程和条件;5.2 学校将加强对免修申请的审核,确保免修的公平性和合理性;5.3 学校将定期对免修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不断完善管理细则,提高管理水平。
结语:通过本文的介绍,相信读者对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细则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免修制度的实施将为学生提供更加便利的学习环境,提高学习效率,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
希望学校和学生共同努力,共同推动免修管理制度的实施,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细则1. 背景介绍本科生免修制度是为了提高学生学习效率、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加强学生个性化发展而设立的一项政策。
本细则旨在规范本科生免修管理的实施,确保公平、公正的免修制度落地。
2. 适合范围本细则适合于我校所有本科生。
3. 免修申请条件(1)学生在该课程或者相关课程上已经具备了相应的知识和能力,能够达到该课程的学习目标;(2)学生在该课程或者相关课程上已经取得了优秀的成绩,成绩达到本细则规定的免修标准;(3)学生提交免修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免修标准(1)学生在该课程或者相关课程中的成绩达到90分以上,可以申请免修该课程;(2)学生在该课程或者相关课程中的成绩达到80分以上,可以申请免修该课程的部份内容。
5. 免修申请流程(1)学生填写免修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2)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由学生提交给所在学院的教务处;(3)教务处审核申请材料,确认学生是否符合免修条件;(4)教务处将审核结果通知学生,并将免修结果录入学生的学籍系统。
6. 免修结果处理(1)学生申请免修的课程,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可以再也不修读该课程;(2)学生申请免修的课程,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将不计入学生的学分绩点计算;(3)学生申请免修的课程,经教务处审核不通过的,学生仍需按照正常课程安排修读该课程。
7. 免修管理监督(1)学院教务处负责对免修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保审核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2)学生可以对免修申请结果提出异议,异议由学院教务处负责处理;(3)学校教务处对各学院的免修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免修制度的顺利实施。
8. 免修制度宣传学校将定期组织免修制度的宣传活动,向学生介绍免修政策和申请流程,鼓励学生积极申请免修,提高学习效率。
9. 免修制度的评估和调整学校将定期对免修制度进行评估,采集学生和教师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免修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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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本科生免修大学英语课程管理办法(试行)为了激励学生更加重视英语学习,体现英语学习过程的个性化特征,提高英语水平,学校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和国外英语水平测试。
对通过英语等级考试或水平测试的学生,可申请免修相应大学英语课程,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1.大学英语1-4课程申请免修的条件。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620分、六级成绩550分、TOEFL成绩在100分、 GRE成绩在1300+4分、IELTS成绩6.5分及以上者。
2.大学英语1-2课程申请免修的条件。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550分、六级成绩500分、TOEFL成绩在79、GRE成绩1100+4分、IELTS成绩5.5分及以上)者。
3、成绩换算方法。
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以及TOEFL、GRE、IELTS成绩参照以下标准换算成相应的英语课程成绩:
4 Array、免修
申请
及成
绩登
录程
序
学生参加以上英语等级考试或水平测试取得成绩后,通过选课选上所要免修的课程。
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并填写“四川大学英语课程免修申请表”,交本学院审核并换算成绩,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一份交任课教师申请免修,另一份由学院于成绩登录前统一报教务处进行成绩登录。
5.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教务处。
教务处
201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