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培训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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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业务知识培训讲座

人民调解业务知识培训讲座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 ,决定是否受理调解申请。
调解调查
01
02
03
调查目的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 解案件进行调查,了解事 实和证据,以便更好地开 展调解工作。
调查方式
调查可以采取询问当事人 、证人、勘验、检查、鉴 定等手段,以获取相关证 据和信息。
调查内容
调查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基 本情况、纠纷事实、证据 和争议焦点等内容。
加强调解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建立健全调解工作的考核和评估机制,加强对调 解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调解工作的公正、公 平和公开。
加强调解工作与司法程序的衔接
加强调解工作与司法程序的衔接和配合,完善调 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机制,提高调解工作的权威性 和公信力。
加强理论研究与创新,推动调解工作发展
加强理论研究
深入研究调解工作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探索适合中国国情 的调解理论和实践模式,为调解工作的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
证据收集与保全技巧
证据收集
通过调查、询问等方式收集与调解案件相关的证据,确保证据的 真实性和完整性。
证据保全
对于可能灭失或难以取得的证据,要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如进行现 场勘查、制作笔录等。
证据审查
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和判断,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
调解策略与方案设计
调解策略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的特点,制定合适的调解策略,如 分别沟通、共同协商等。
人民调解业务知识培训讲座
2023-11-10
目 录
• 人民调解概述 • 人民调解程序 • 人民调解技巧 • 人民调解案例分析 • 人民调解业务提升路径 • 未来展望与总结
01
人民调解概述
人民调解的定义

人民调解法讲稿提纲(5篇)

人民调解法讲稿提纲(5篇)

人民调解法讲稿提纲(5篇)第一篇:人民调解法讲稿提纲《人民调解法》讲稿提纲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被国际社会誉为化解社会矛盾的“东方经验”。

多年来,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共同构成的“大调解”体系,为预防和减少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0年8月28日通过的《人民调解法》作为人民调解工作发展道路上的一座里程碑,标志着人民调解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为广大人民调解组织依法调解矛盾纠纷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和法制保障。

一、内容简介:第一章总则1、人民调解的定义:2、调解的原则:3、无偿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4、组织设置5、经费保障第二章人民调解委员会1、调委会的性质:群众性组织2、调委会的设立和组成:村、居委、企事业单位均可设立委员:3-9人,主任1人,必要时可设副主任若干。

应有妇女成员3、委员产生和任期:村民(代表)会议推选。

任期三年,连选连任4、经费保障:村委会或居委会提供第三章人民调解员1、任职条件:1、公道正派2、热心人民调解工作3、具有一定文化、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4、成年公民2、行为规范:偏袒一方、侮辱当事人、索取收受财物、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行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予以罢免或者解聘3、保障措施:误工补贴;因公致伤致残生活困难,政府应提供必要医疗生活救助;因公牺牲,配偶子女享受抚恤和优待。

第四章调解程序1、当事人申请或调委会主动,(篁嘉桥女婿杀丈人妻子事件)主动介入疏导化解积怨消除隐患2、受理后,指定1-N名或当事人自选;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邀请其亲属、邻里参与(人性化的规定)3、调解中,坚持原则,明法晰理,主持公道及时、就地4、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5、其他事项第五章调解协议1、协议书的制作:书面和口头2、协议书载明事项3、效力:具有法律效力司法确认第六章附则二、新法解读我将这部法律总结为“876”即:八大进步、七大特点。

人民调解法培训讲稿

人民调解法培训讲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培训讲稿同志们:你们好,《人民调解法》已经颁布实施近一年了,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这项法律,今天我与大家来共同学习一下该法。

我今天主要讲以下十一个问题:一、《人民调解法》的立法背景二、制定颁布《人民调解法》的重要意义三、《人民调解法》与1989年《人民调解条例》明显的区别是什么?四、《人民调解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五、新法有哪些进步、特点和规定?六、司法行政部门应如何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七、如何健全和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八、怎样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九、如何规范人民调解活动?十、怎样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与其它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机制?十一、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下面我就每一个问题进行逐条讲解:一、《人民调解法》的立法背景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

人民调解植根于“息诉止讼”的中国传统文化,是我国人民独创的化解矛盾、消除纠纷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

现代人民调解制度萌芽于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经过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历史阶段的发展和完善,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和基层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全国共有人民调解组织82.4万个,人民调解员494万人,形成了覆盖广大城乡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

多年来,人民调解组织每年调解的各类矛盾纠纷都保持在数百万件,仅2009年就达到767.7万件。

由于人民调解具有扎根基层、分布广泛、灵活便捷、不伤和气等特点,在解决纠纷中具有独特的、其他纠纷解决方式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已经成为我国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预防和减少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被称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

制定人民调解法是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客观需要。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

早在1954年3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就颁布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通则》;1982年,人民调解制度作为人民群众自治的重要内容被载入宪法;1989年,国务院颁布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有力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的不断发展。

人民调解培训课件

人民调解培训课件

对未来人民调解工作展望
01
02
03
04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提高调解质量和效率。
推广“互联网+人民调解”模 式,方便群众在线申请调解、
查询调解进度等。
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 高调解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
平。
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 调解的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关注司法实践中的新动态和新案例,了解法律适用的最新趋势,为 调解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05 案例分析与实践操作
成功案例分享及经验总结
案例一
邻里纠纷成功调解。调解员通过耐心倾听、找准症结、情理交融 的方式,成功化解了双方矛盾。
案例二
劳动争议调解。调解员运用法律法规,平衡双方利益,最终促成双 方和解。
经验总结
回应与反馈
对当事人的陈述给予回应,表达 理解、同情或关注,增强信任感。
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
缓解情绪
通过安慰、疏导等方式,帮助当事人稳定情绪, 恢复理性。
明确诉求
引导当事人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避免含糊不清 或过于笼统。
分析问题
帮助当事人分析问题实质,理清纠纷的来龙去脉。
把握时机进行劝导和说服教育
案。
借助社会力量
邀请专业人士、社区领 导等参与调解,提供专
业意见和支持。
创新调解方式
根据纠纷特点和当事人 需求,探索新的调解方
式和方法。
04 法律法规在调解中运用
民事法律法规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介
包括民法典的编纂背景、体系结构、基本原则等,为调解工作提供基本的法律依 据。
其他相关民事法律法规
货款及债务纠纷

人民调解员培训讲稿

人民调解员培训讲稿

依法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员培训讲解材料一、人民调解相关知识(一)人民调解的涵义和产生的背景及重大意义人民调解是由本地人民群众推选的群众性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社会公德, 通过说服教育、耐心疏导促成当事人互相谅解, 自愿达成协议, 从而消除纷争的一种的一种群众性自治活动。

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法律制度, 是诉讼程序化之外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重要手段, 是我国解决矛盾纠纷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维护社会稳定,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 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对于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协调发展,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同时, 人民调解具有扎根基层、深入群众、便民、利民、不收费等特点, 是化解各种民间纠纷、最大限度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消除在萌芽状态, 起到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的原则《人民调解法》规定, 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 应当遵循当事人自愿平等、不违背法律法规政策、尊重当事人权利三项原则。

1.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应当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

当事人可以接受调解, 也可以不接受调解, 即使在调解的过程中, 当事人也可以拒绝继续调解;当事人可以接受人民调解委员会安排的调解员, 也可以自主选择调解员;当事人可以接受调解员提出的调解方案, 也可以自行提出调解方案;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达成书面协议还是口头协议等等。

当事人在调解的过程中享有平等的地位, 权利行使平等, 义务履行平等, 任何人均不享有特权。

2.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民间纠纷的内容主要涉及法律规范调整的范畴, 也有许多纠纷涉及道德规范调整的范畴。

人民调解主要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进行。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设定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 可以依照社会公德、村规民约、公序良俗、行业惯例进行调解。

人民调解的讲课稿范文大全

人民调解的讲课稿范文大全

人民调解的讲课稿范文大全人民调解讲课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们:大家好!我是XX市解纷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非常荣幸能有机会在这里为大家讲解人民调解的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

今天,我主要向大家介绍人民调解的概念、特点、任务及其实践经验等方面的内容。

一、人民调解的概念和特点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人民调解的概念。

人民调解,顾名思义就是由人民群众自愿参与的法律对抗解决机制。

它是我国倡导的一种新型解决矛盾和纠纷的方式,也是一种民主法治的具体体现。

人民调解的特点主要包括:自愿参与、和谐解决、低成本、快速高效等。

首先,人民调解是自愿参与的,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参与调解、自愿接受调解结果,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主体地位。

其次,人民调解强调和谐解决,通过平等协商、沟通理解,最大程度地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增加调解的成功率。

再次,人民调解具有低成本的特点,相比于诉讼程序而言,人民调解既节省了时间,又减少了成本,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灵活的解决途径。

最后,人民调解是快速高效的,当事人可以直接面对面沟通,解决矛盾和纠纷的时间周期相对较短。

二、人民调解的任务人民调解的任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二是加强法律宣传和法治教育,提高公民法律意识。

这两个任务相互关联,相互促进。

首先,人民调解是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

矛盾和纠纷是社会存在的一种自然现象,解决矛盾纠纷需要借助一种合理、公正的机制。

而人民调解正是这样一种合理、公正的机制,它通过平等协商、互利共赢的原则,帮助当事人实现公平公正的解决方案,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其次,人民调解是加强法律宣传和法治教育的重要手段。

人民调解作为一种依法解决纠纷的方式,它的实践应该依法进行,符合法律规定。

人民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不仅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运用相关法律知识,还需要向当事人宣传法律法规,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通过调解工作,将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推动社会法治进程。

谢家集区司法局人民调解培训班讲稿

谢家集区司法局人民调解培训班讲稿

讲稿人民调解培训班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是:(一)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二)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三)向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基层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守的原则:(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主义道德进行调解;(二)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三)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一)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二)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三)不受压制强迫,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四)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四、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承担哪些义务:(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二)遵守调解规则;(三)不得加剧纠纷、激化矛盾;(四)自觉履行人民调解协议。

五、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费。

六、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成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人以上组成,设主任一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

多民族聚居地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应当有妇女委员。

七、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组成:(一)本乡镇、街道辖区内设立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二)本乡镇、街道的司法助理员;(三)在本乡镇、街道辖区内居住的懂法律、有专长、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志愿人员。

八、人民调解员的条件担任人民调解员的条件是:为人公正,联系群众,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

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九、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必须遵守的纪律:(一)不得徇私舞弊;(二)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三)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四)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五)不得吃请受礼。

人民调解培训会领导发言稿

人民调解培训会领导发言稿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人民调解培训会,旨在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调解能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此,我谨代表(单位名称),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的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参加本次培训的各位调解员表示热烈的欢迎!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矛盾和纠纷日益增多,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此,我要强调以下几点:一、充分认识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人民调解员作为基层调解工作的主力军,肩负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

我们要充分认识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是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的关键。

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加强调解员培训,提高调解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2. 优化调解员结构,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同志担任调解员。

3. 加强调解员管理,建立健全调解员考核、奖惩和激励机制。

三、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法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法,提高调解工作的实效性。

1. 积极探索“互联网+调解”模式,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拓宽调解渠道。

2. 加强与司法、公安、信访等部门的协作,形成调解工作合力。

3. 加强与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等社会组织的合作,为调解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四、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人民调解工作取得实效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为调解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1. 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 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调解工作顺利开展。

3. 加强对调解工作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位调解员,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人民调解法》培训讲稿

《人民调解法》培训讲稿

《人民调解法》培训讲稿深入贯彻《人民调解法》开创新时期人民调解新局面大家好~《人民调解法》已经颁布实施三年多了~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这项法律~今天我与大家来共同学习。

2010年8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人民调解法》~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完善人民调解制度~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于进一步做好群众工作~密切党群关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此~我就《人民调解法》的内容作一下简要的讲解:一、《人民调解法》的主要内容人民调解的定义: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归纳起来~《人民调解法》有七大亮点:亮点一人民调解制度华丽转身。

此次立法使人民调解制度实现了由“法规”到“法律”的重要转变。

因此~这次颁布的《人民调解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它意味着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实现了“法律”化的重要转变~从而使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实现了有法可依~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的发展轨道。

亮点二当事人权利受到尊重。

法律明确规定了当事人自愿平等、不违法、尊重当事人权利的原则。

当事人不管是在调解前~还是调解中~甚至是调解后都可以放弃调解转而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亮点三调解员少了后顾之忧。

法律规定人民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应当给予适当的误工补贴;因从事调解工作致伤致残~生活发生困难的~当地人民政府应提供必要的医疗、生活救助;在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牺牲的人民调解员~其配偶、子女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抚恤和优待。

亮点四当事人拥有完全话语权。

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不仅有接受调解的权利~也有拒绝调解的权利~可以要求调解不公开进行~也可以要求调解公开进行~而且规定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接受调解、拒绝调解以及要求终止调解等四项权利。

人民调解业务知识培训讲座(ppt72张)

人民调解业务知识培训讲座(ppt72张)

第五节 人民调解员的回避
• 六、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决定调解员的回 避,并另行指派他人负责纠纷的调处工作。 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的回避,由乡调解委 员会决定。 • 七、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 申请,应在申请提出后的5日内,以口头或 书面形式作出决定并告知当事人。
第六节 人民调解的调查取证
•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 深入调查取证,全面了解矛盾纠纷事实。 • 二、调查取证坚持全面、客观、真实、公 正、合法原则。 • 三、人民调解委员会调查了解纠纷事实可 以采取以下方式: • 1、审阅纠纷当事人的申请材料; • 2、听取纠纷当事人的要求和理由的陈述;
第六节 人民调解的调查取证
• • • • • 3、走访知情人和有关单位; 4、察看有关物品和现场; 5、查阅有关书面材料、资料; 6、其他依法可采用的调查了解方式。 四、人民调解委员会调查了解纠纷事实应 当由两名以上人民调解员共同进行,并制 作《人民调解调查笔录》。
第六节 人民调解的调查取证
• 五、《人民调解调查笔录》内容应当包括 调查时间、地点、事由、参加人姓名、被 调查人姓名、反映内容、现场勘验图和调 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签名(盖章)或 按手指模。 • 六、人民调解的调查取证应当坚持合法、 自愿原则,严禁采取非法手段调查取证。
人民调解业务程序
• 1、人民调解组织管理和调解的矛盾纠纷的 范围要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 2、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要以法律、 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作 为辨别是非的标准; • 3、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要符合法律、法规、 规章和政策的规定。
第一节 人民调解工作的原则
• 二、平等自愿原则 • 人民调解委员会必须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 础上进行调解。 • 1、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受理纠纷时,必须基于双方 当事人的自愿; • 2、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纠纷时,必须坚持平等 自愿的原则,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劝解、说 服,不允许采取歧视、强迫、压制的做法;

走马街镇人民调解员培训讲课稿

走马街镇人民调解员培训讲课稿

走马街镇人民调解员培训讲课稿走马街镇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讲课稿走马街司法所凌朝阳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各位人民调解员:大家好!今天能和大家一起学习探讨人民调解的相关知识,感到很荣辛。

就怕本人是在“鲁班门前弄斧头”、“关老爷面前耍大刀”,因为在座各位都是走马街镇人民调解工作能获得全省十佳、全国模范的功臣,万一有讲得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今天,具体要和大家学习探讨的是《人民调解法》精神的领会、人民调解文书的制作和使用、人民调解技巧及方法这四个方面的知识。

一、《人民调解法》新精神的领会学习据了解,近五年来,全国人民调解组织直接调解、协助基层人民政府调解各类民间纠纷2904万余件,调解成功2795万余件,调结率为96%,并且超过80%为村级调委会调解。

其“早、快、好、省”的特点在《人民调解法》正式实施后会更加凸显。

而作为《人民调解法》,我个人认为它是村(居)民委员会完成维护社会稳定任务的一部重要的法律,具体新的精神我理解如下。

一是坚持和巩固了人民调解的群众性、民间性、自治性的性质和特征。

人民调解是人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一项制度,这一属性及定位是人民调解工作赖以存在的基础,也是长期以来人民调解工作保持强大生命力、深受群众欢迎的根本原因。

尽管人民调解组织形式、调解领域、工作方式有许多新的发展变化,但这一性质始终没有改变,也不能改变。

应当看到,当前人民调解这种居间调解化解矛盾的方式,已经成为党委政府面对当前矛盾集中迸发的重要“缓冲器”,而且它完全有可能成为一个有效的“灭火器”。

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人民调解的组织形式。

法律规范了村民、居民调解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调解委员会的设立、组成及任期制度,明确规定村居必须设立人民调委会,由3-9人组成,要有女性代表。

同时,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一些特定区域,如依托集贸市场、旅游区、开发区设立的人民调解组织和基层工会、妇联、残联、消协等群众团体、行业组织设立的新型人民调解组织保留了制度空间。

人民调解员培训讲稿

人民调解员培训讲稿

依法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员培训讲解材料一、人民调解相关知识(一)人民调解的涵义和产生的背景及重大意义人民调解是由本地人民群众推选的群众性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社会公德,通过说服教育、耐心疏导促成当事人互相谅解,自愿达成协议,从而消除纷争的一种的一种群众性自治活动。

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法律制度,是诉讼程序化之外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重要手段,是我国解决矛盾纠纷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对于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人民调解具有扎根基层、深入群众、便民、利民、不收费等特点,是化解各种民间纠纷、最大限度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起到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的原则《人民调解法》规定,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应当遵循当事人自愿平等、不违背法律法规政策、尊重当事人权利三项原则。

1、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应当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

当事人可以接受调解,也可以不接受调解,即使在调解的过程中,当事人也可以拒绝继续调解;当事人可以接受人民调解委员会安排的调解员,也可以自主选择调解员;当事人可以接受调解员提出的调解方案,也可以自行提出调解方案;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达成书面协议还是口头协议等等。

当事人在调解的过程中享有平等的地位,权利行使平等,义务履行平等,任何人均不享有特权。

2、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民间纠纷的内容主要涉及法律规范调整的范畴,也有许多纠纷涉及道德规范调整的范畴。

人民调解主要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进行。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设定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依照社会公德、村规民约、公序良俗、行业惯例进行调解。

人民调解培训会讲稿

人民调解培训会讲稿

人民调解培训会讲稿人民调解工作讲稿一、人民对诉讼的无奈与传统人民调解工作的困境(一)诉讼的无奈:在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之后的中国,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成为国家和社会的共识。

然而,在推崇依法治国理念的同时,由于缺乏法制的经验与传统(举一xx商人去美国打官司的故事),在高呼民主与法制的同时,也造就了部分人对诉讼机制的迷信,助长了诉讼万能思潮的泛滥,一时间,上法庭讨说法成为社会时尚。

《秋菊打官司》,其实是在反映中国人的这种迷信诉讼的悲哀,以及陷入了“无奈”的境地。

表现在:1、举证难。

近年来,法院案件受理数量一直呈持续上升态势,**年xx省各级人民法院受案xxxx件。

有限的司法资源已难以承受案件之重。

于是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基本上抛弃了中国优良传统的“马锡五判案法”,严格按民诉法的“谁主张谁举证”。

法院不取证,公民又难举证。

正如是法官穿法袍拿法槌,有点脱离实际。

举xx高院院长张立勇的做法(虽然有部份法学家反对)。

2、办案程序复杂,审理迟延,法院的司法信用和审判的公信力在受质疑。

案件数量剧增不仅使基层法院因超负荷运转而不堪重负,而且容易在客观上滋生久审不决、久拖不执、积案居高不下和审判质量下降等“诉讼爆炸”综合症,进而影响到法院的司法信用和审判的公信力。

同时由于办案规范化管理和当事人不服审判提出上诉、抗诉、申诉等原因,从而造成办案程序复杂,审理一再迟延。

20**年有个《最高人民法院案件审限管理规定》:一审民事案件审限为6个月,延长经院长审批还可再延6个月;简易程序为3个月,上诉又是3个月,延长经院长审批还可再延3个月;裁定为1个月。

3、诉讼成本高昂,当事人负担增加。

当事人不仅要支付案件受理费、鉴定费和申请执行费,还要承担律师代理费、车旅费等。

如果是提起上诉、抗诉、申诉更要支付昂贵的费用。

目前起诉一件普通一审民事纠纷案件,当事人支付各项诉讼费用约在350—3000元,且不说二审、再审、申请执行等程序所需要的费用;而1990年仅为50—500元。

人民调解培训讲话稿

人民调解培训讲话稿

人民调解培训讲话稿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今天很荣幸能够在这里与大家一起交流分享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心得与体会。

人民调解作为一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当今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这对我们的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先给大家分享一个具体案例。

曾经有一起邻里纠纷,两家因为房屋排水问题产生了激烈矛盾,甚至一度要大打出手。

我们的人民调解员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调解员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了解到一方认为对方的排水管道设置不合理,导致雨水经常流到自己家院子里,而另一方则觉得自己是按照正常方式安装排水管道,没有问题。

调解员先稳定双方情绪,然后实地查看排水情况,提出了一个折中的解决方案,重新规划排水管道的走向,既不影响双方的正常生活,又能解决排水问题。

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一场可能引发严重冲突的邻里纠纷得以化解。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深刻认识到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

人民调解是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它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民间纠纷,避免矛盾的激化和升级,减少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

同时,通过人民调解,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社情民意,增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群众对我们工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其次,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和素质。

作为人民调解员,我们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丰富的社会经验和良好的沟通技巧。

我们要不断学习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以便在调解过程中能够准确地运用法律,为当事人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

同时,我们还要注重积累社会经验,了解不同人群的心理特点和需求,以便更好地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和交流。

在沟通技巧方面,我们要学会倾听当事人的诉求,理解他们的感受,以平和、理性的态度进行调解,避免情绪化的表达和冲突。

再者,要注重工作方法和技巧。

在调解过程中,我们要根据不同的纠纷类型和当事人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调解方法。

《人民调解演讲稿5则范文》

《人民调解演讲稿5则范文》

《人民调解演讲稿5则范文》第一篇:人民调解演讲稿一、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一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是化解民间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的有效手段,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法治基础体系。

人民调解的特点是及时、便捷、快速、高效地将民间纠纷化解于萌芽之中。

这就是“初病易治、初祸易防”的哲理。

我国古代的“良工治初病”、“良医治未病”之说,就喻示了“防患于未然”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平安无事的道理。

人民调解就是取与百姓朝夕相处之利,收“治初病”和“治未病”之功。

人民调解工作是坚持执政为民、解决民生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具有遍布基层、深入群众、便捷灵活、公益性等多种特点和优势,已经被群众普遍接受。

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十分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在工作中也探索和积累了丰富的调解经验,人民调解真正成为社会稳定的基础和“第一道防线”。

实践证明,人民调解所具有的增强凝聚力、传承道德价值、协调法律关系、化解邻里纠纷、引守公序良俗的特殊作用,是司法裁判所不能替代的。

二、人民调解工作应遵循的原则:①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进行调解。

③必须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④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人民调解受理民间纠纷的范围:公民与法人、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1)公民与公民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纠纷,一般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邻里、同事、居民、村民之间,因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者发生争议而引起的纠纷。

(2)公民与法人公民与法人、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纠纷十分广泛,经济组织、乡镇企业之间因土地承包、农业产业化服务中的合同,划分宅基地、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纠纷。

(3)公民职工与所在企业企业职工与所在企业之间,因企业转制、租赁、兼并、破产、收购、转让,或者因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医疗费等发生的纠纷。

(4)其他城市居民与城市市政管理组织、施工单位、企业事业单位等因城市街道市政建设,危改房屋改造等引发的纠纷等等。

人民调解培训讲稿

人民调解培训讲稿

人民调解培训讲稿(民间纠纷5大要素的运用技巧)在调解工作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在调解同种类型,同等难度的民间纠纷时,尽管甲乙两名人民调解员采用的调解手段、运用的调解方法和经历的调解程序大致相同,但调解结果却迥然不同,甲调解员又快又好地解决了纠纷,而乙调解员却事倍功半,久调不决。

原因何在?一项调解工作的顺利完成取决于多种因素,其中个主要的因素就是调解人员的调解方式和技巧。

在调解不同类型的纠纷时,除了要运用不同的调解方法,还要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调解技巧,把调解方法和调解技巧有机结合起来,有助于达到事半功倍,顺利完成调解工作的目的。

今天,我主要给大家讲一讲在调解纠纷过程中,纠纷要素的运用技巧。

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情节以及原因是民间纠纷的五大要素。

及时了解和掌握这五大要素是做好各类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也可以说,掌握好这五大要素是调解好民间纠纷的最基本、最关键的技巧。

、时间要素运用技巧民间纠纷所涉及的时间问题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纠纷发生的时间;纠纷持续的时间;调解纠纷的时机。

民间纠纷发生的时间往往具有季节规律,它是调解人员做好预防工作所必须掌握的。

民间纠纷持续的时间,往往说明了民间纠纷的复杂程度和调解工作的难易程度。

对于这类时间长、隔阂深、问题比较复杂的纠纷,调解人员要做好持续作战的准备。

调解纠纷的时机,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对于持续时间长久调未决的纠纷,调解人员要选取最佳时机再一次进行调解;二是指在调解纠纷的过程中,调解人员要把握好说话的时机。

如何实活把握调解纠纷的时机呢?首先,在调解时不要急于求成而是要反复调查研究,耐心细致做工作,抓住有利时机稳妥解决。

如果遇到当事人不懂法时应当先宣传有关法律,循循善诱,积极疏导,进行调解。

如果遇到当事人冲动发火不冷静时,不能强行调解,这样是起不到调解的作用的。

应等待时机再行调解。

其次,根据谈话的环境和当事人的心态决定谈话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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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培训讲稿
(民间纠纷5大要素的运用技巧)
在调解工作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在调解同种类型,同等难度的民间纠纷时,尽管甲乙两名人民调解员采用的调解手段、运用的调解方法和经历的调解程序大致相同,但调解结果却迥然不同,甲调解员又快又好地解决了纠纷,而乙调解员却事倍功半,久调不决。

原因何在?一项调解工作的顺利完成取决于多种因素,其中一个主要的因素就是调解人员的调解方式和技巧。

在调解不同类型的纠纷时,除了要运用不同的调解方法,还要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调解技巧,把调解方法和调解技巧有机结合起来,有助于达到事半功倍,顺利完成调解工作的目的。

今天,我主要给大家讲一讲在调解纠纷过程中,纠纷要素的运用技巧。

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情节以及原因是民间纠纷的五大要素。

及时了解和掌握这五大要素是做好各类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也可以说,掌握好这五大要素是调解好民间纠纷的最基本、最关键的技巧。

一、时间要素运用技巧
民间纠纷所涉及的时间问题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纠纷发生的时间;纠纷持续的时间;调解纠纷的时机。

民间纠纷
发生的时间往往具有季节规律,它是调解人员做好预防工作所必须掌握的。

民间纠纷持续的时间,往往说明了民间纠纷的复杂程度和调解工作的难易程度。

对于这类时间长、隔阂深、问题比较复杂的纠纷,调解人员要做好持续作战的准备。

调解纠纷的时机,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对于持续时间长久调未决的纠纷,调解人员要选取最佳时机再一次进行调解;二是指在调解纠纷的过程中,调解人员要把握好说话的时机。

如何实活把握调解纠纷的时机呢?首先,在调解时不要急于求成而是要反复调查研究,耐心细致做工作,抓住有利时机稳妥解决。

如果遇到当事人不懂法时应当先宣传有关法律,循循善诱,积极疏导,进行调解。

如果遇到当事人冲动发火不冷静时,不能强行调解,这样是起不到调解的作用的。

应等待时机再行调解。

其次,根据谈话的环境和当事人的心态决定谈话的内容。

特别是批评教育的话,提出要求的话,更要注意说话方式和说话时间,以免引起当事人的反感和敌视。

二、地点要素运用技巧
受生活环境和传统习俗的影响,发生在不同地方的相同民间纠纷,会呈现出不同的特征。

譬如:同样是因为建房时所建房屋高于邻居家的房屋而引起的房屋纠纷,在发达的农村地区,邻居往往会因为采光权受影响而与建房者发生纠
纷,大多表现为争吵;而在落后且封建迷信思想严重的农村地区,邻居往往会以自家的风水受影响而与建房者发生纠纷,发生打架斗殴的概率大大增加。

调解人员只有熟悉掌握地点要素,才能因地制宜,采取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

纠纷发生的地点不同,纠纷态势的发展程度就会不同。

例如:婚姻家庭纠纷,如果是发生在家庭之外,其严重性就会增加,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就要升级甚至已经升级,调解的难度也就会增加,而如果发生在家庭内部,问题也许会比较容易解决。

因此,纠纷发生的地点不同,调解纠纷所要采取的对策也要随时调整、改变。

正确掌握纠纷发生的地点要素,便于正确选择适当的调解方法,也便于灵活运用其他调解技巧。

三、人物要素运用技巧
纠纷的主体是双方当事人。

调解纠纷实际上是调解人员对双方当事人所做的疏导、说服工作。

由于自然状况、社会阅历、文化素质和道德观念的差异,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个性特征。

不同个性特征的当事人对纠纷和调解人员的工作会有不同的看法。

如外向型性格的人感情外露,内心想法会很快通过表情和行为表现出来;而内向型性格的人感情深沉,内心想法不易形于色和付诸于行动。

这就要求调解人员善于察颜观色,通过分析纠纷当事人的表情、言语和行为,易清楚当事人内心的真实想法。

再如,文化水平、法律素质高的人,其自我调节能力较强,纠纷心理不容易形成,即使
形成也不易外化为纠纷行为。

如果这类人与其他人发生了纠纷,他们对调解员有道理的话容易听得进去,也能理解调解员的工作并给予配合;反之,文化水平、法律素质低的人,其自我调节能力较差,纠纷心理容易形成并容易外化为纠纷行为。

对这类纠纷当事人,调解人员就必须多花功夫,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法律和政策讲清楚、讲透彻。

针对这种类型的当事人,平时的帮教工作和回访工作都是至关重要的。

总之,调解人员只有把握了纠纷当事人的个性特征,才能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有针对性的采取各种调解方式和方法,攻心为上,突破当事人的种种心理障碍,以达到息事宁人的目的。

四、情节要素运用技巧
纠纷的情节要素主要是指纠纷发生、发展的整个过程中的真实情况。

纠纷的萌芽、发生、发展乃至激化的全部事实经过、纠纷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有哪些过激的语言和行为、甚至双方当事人各自的企图、动机和目的等等都是调解纠纷的事实依据。

掌握充分的事实依据,做到有备无患,打有准备之战,对于蛮不讲理、死不认账、心存侥幸的当事人,调解员出示真实全面的事实证据,可以起到威慑当事人,促使其低头认错的作用。

而对于心存疑虑,有所顾虑的当事人,一个充分掌握纠纷情节的调解员更能赢得他们的信任和配合。

对调解人员来说,只有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掌握这些
事实依据,才可以在调解中灵活运用多种多样的调解方法,继而使当事人双方心服口服,使纠纷顺利得到解决。

五、原因要素运用技巧
纠纷的原因是指纠纷发生的起因,也就是引发纠纷的事实,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远因和近因。

纠纷的原因是纠纷的根结所在,因此,也就是调解人员调解时的切入点。

对于一起看似简单的民间纠纷来说,可能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同在,远因与近因共存。

一般来说,直接原因和近因是比较容易查明的。

但往往引发纠纷的真正原因是隐藏在直接原因和近因后面的间接原因和远因。

这就要求调解人员深入实际做艰苦细致的调查工作,拔开层层面纱,找到深藏其后的引发纠纷的真正原因。

只有抓住真正的原因,才能从根源上彻底解决纠纷。

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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