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好事故的报告、统计、上报和调查处理工作,及时了解和研究事故原因,掌握事故规律,认真吸取教训, 防止事故重复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合用于公司各部门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 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蓦地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暂时中止或者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主要分为伤亡事故,设备安全事故,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其它安全事故等。
◆伤亡事故:是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工作时间中从事与生产有关的劳动或者工作时,由于来自生产过程中的危(wei)险因素和有害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的蓦地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者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功能的人身伤害或者急性中毒事故。
◆设备安全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产量损失或者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
◆质量安全事故:指在产品实现、交付或者运营服务过程中,由于质量问题给公司、用户造成一定程度损失的事件。
◆环境污染事故: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者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职业危害事故: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生产性粉尘、有害化学物质、物理因素、放射性物质而对劳动者身体健康所造成的伤害。
◆生产(工艺)事故: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者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成品损失的事故。
◆火灾事故:指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着火,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
◆爆炸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
0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时间:2019-03-04 11:24浏览次数:13422将此文分享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已经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19年2月17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职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责任制,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应急准备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生产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司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 责任到人,责任追究。
3.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面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2.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制度,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明确各级领导和员工的安全责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3)对特殊工种员工进行专项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
3.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做到“零容忍”。
4.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必须立即上报,不得隐瞒、谎报、迟报。
(2)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3)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确保事故原因得到根治。
5.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程序和措施。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充足,确保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3. 各部门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备案。
六、奖励与处罚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生产安全事故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以及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各类事故。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原则,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考核管理。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生产安全事故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事故发生原因及责任分析;2. 事故调查处理及时性、准确性;3. 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4. 事故预防措施落实情况;5. 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情况;6. 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第五条事故等级划分:1. 特别重大事故;2. 重大事故;3. 较大事故;4. 一般事故;5. 轻伤事故。
第三章考核程序第六条事故发生后,由事故发生单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考核:1. 事故发生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2. 事故发生单位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3.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责任;4. 事故调查组提出事故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5. 事故发生单位根据事故处理意见,对事故责任人进行问责;6.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制定预防措施。
第七条事故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四章奖惩第八条对在事故调查处理、整改落实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根据事故等级、事故原因及责任,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第十条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责令事故单位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原有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2024年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范例(六篇)

2024年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范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抢救、保护现场及处理制度一、事故应对与现场保护1. 事故报告与抢救:一旦发生事故,当事人及现场工作人员须立即向事故发生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或相关领导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故蔓延,同时积极抢救伤员。
2. 现场保护: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封锁并保护现场,除抢救工作需要外,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以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破坏现场。
未经安全管理部门或事故调查组现场勘查同意,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擅自清理现场。
3. 抢救组织:接到事故报告后,相关领导及部门应立即组织抢救工作,对于重大事故,应迅速成立临时抢救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救援行动。
二、事故报告程序1. 报告流程: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现场人员应首先向事故单位报告,单位再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对于重大事故,可直接报告给领导。
2. 报告时限:一般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当日内报告到有关部门,重、特大事故应立即报告。
3. 政府报告:如需向地方政府部门报告,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执行。
4. 严禁谎报瞒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谎报、瞒报事故情况。
三、事故调查与处理1. 调查分工:设备事故由技术部门负责调查,人员伤亡及其他事故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
具体分工为:一般及较大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调查,安全管理部门可派人参加;重大事故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调查;特大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2. 调查权利与职责:事故调查组及调查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相关部门、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并索取有关资料,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调查组负责搜集资料、查明事故经过、性质、原因、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分析事故责任,确定主要责任者,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编写事故调查报告。
3. 报告内容与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应包含事故经过、基本事实、原因分析、证人证言、结论、处理意见、改进措施等,并需经全体调查组人员签名后,提交事故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
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上报指: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第三条未遂事故的定义为:凡因操作不当,维护不周、设备管道在制作、安装过程中存在固有缺陷等各种原因,已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事故,幸亏及时发现,得到挽救,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称为未遂事故。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XXXXXXXX,包含承包商的管理。
第二章事故等级划分第五条公司事故等级划分(以下简称事故)按照事故严重性及影响区域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大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7人以上,或死1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死2人同时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事故。
(二)重大事故:一次死亡1-2人,或重伤4-6人,或轻伤9人以上,或直接经济丧失100万元以下事故。
(三)较大事故:一次重伤2-3人,或轻伤6-8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事故。
(四)一般事故:一次重伤1人,或轻伤3-5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事故。
(五)轻微事故:一次轻伤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下事故。
(六)零伤亡事故未发生人员伤亡,直接经济丧失500元以下事故。
第六条按照得逞事故、变乱可能形成的危害,将得逞事故、变乱划分为严重、较大、一般三级,进行分级管理。
(一)凡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关键设备等存在缺陷,如泄漏,运转设备有异常响声,振动超出设定值,重要参数严重偏离工艺指标等属于重大未遂事故事件。
严重得逞事故、变乱由公司管理掌握,如发生严重安全变乱将直接胁安全生产,岗位应按照事故上报流程进行上报。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7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7篇)最新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精选7篇)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关于安全生产的制度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最新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的内容,欢迎阅读借鉴!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篇1)一、目的为了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保障广大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3号令)和《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时限和内容的通知》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发生安全事故后的管理工作。
三、定义1、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2、伤亡事故是指企业在册职工(包括计划内合同工、临时工)在本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公司的设备和措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单位行政指派到单位外从事本单位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微伤、轻伤、重伤、死亡)。
3、微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损失工作日在1日以上、经劳动部门劳动能力鉴定没有伤残级别的伤害事故。
4、轻伤事故:指微伤以上、重伤以下的伤害事故。
5、重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经医师诊断为残疾,或者可能成为残疾,或者伤势严重的伤害事故。
6、死亡事故:指造成人员死亡的伤害事故。
四、职责1、办公室负责组织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取证管理,监督事故后整改措施落实管理,负责参与因公伤亡事故的调查、善后处理管理。
2、办公室负责申报工伤认定、传递信息、统计、分析、汇总管理,负责工伤人员伤残等级鉴定管理,办理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管理。
3、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事故报告、抢救、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整改和事故善后管理,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资料管理和旧伤复发的申请办理管理。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工作,保障职工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严格遵守。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发生在工作过程中的事故,包括安全责任人员、生产经理、职工等。
企业对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管理,及时处理,防止发生再次事故。
第四条企业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确保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第五条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配备完善的安全设备,保障员工生命安全。
第六条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纠正,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事故报告和处理第七条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停止相关工作,迅速组织救援。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责任人员应迅速到现场展开调查,如实查明事故原因,并尽快采取措施防范。
第九条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应立即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告,并接受调查。
第十条对于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责任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第十一条对于发生事故涉及的人员,应及时进行伤亡情况核实,并通知家属,积极开展善后工作。
第三章事故调查和分析第十二条对于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应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尽快展开调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人。
第十四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听取相关人员的陈述,收集证据材料,做到公正、客观。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制定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请企业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制定事故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章事故预防和应急预案第十七条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措施,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培训。
第十八条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九条企业应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是企业保障员工和环境安全的重要举措。
随着现代化生产技术的不断发展,生产安全事故已经成为企业增加经济成本和损害企业形象的重要因素。
因此,建立健全的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首先,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明确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建立监测机制和应急预案等。
明确责任是指企业应当明确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权限,保证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
加强安全教育是指企业要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培养,提高员工对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能力。
建立监测机制是指企业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监测和检测体系,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应急预案是指企业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应急处置。
其次,企业要重视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的落实。
只有制度落实到位,才能有效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企业管理者要认真对待生产安全事故,加大对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的宣传和推广力度,确保全员了解并遵守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最后,定期评估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企业应该定期对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只有不断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才能确保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持续地有效管理。
总之,《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是企业保障员工和环境安全的重要保障。
企业要重视建立健全的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确保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的预防和处理,为企业的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处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处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由于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设备故障、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等事件。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处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一、建立预防机制(一)明确责任: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权限,并将其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体系中。
(二)安全培训: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使员工了解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增强安全意识和预防意识。
(三)安全设施: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配置和维护各类安全设施,包括消防设施、防护设备等,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四)风险评估: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发现和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五)监督检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检查机制,由专门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安全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二、预防措施(一)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对于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企业应编制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流程和操作要点,确保操作的安全和规范性。
(二)安全用电:企业应合理规划电力供应系统,防止过载、短路等电气事故的发生,员工应严格执行相关电气操作规程。
(三)危险品管理:企业应建立危险品管理制度,对危险品的存放、搬运、使用等过程进行严格控制,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相关的培训。
(四)机械设备维护:企业应制定机械设备维护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五)应急预案: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人,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三、事故处理手段(一)事故报告: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员工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原因等相关信息。
(二)事故调查:企业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并制定相应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范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生产安全是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重要问题,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为了保障生产安全,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和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规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以期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避免事故的发生。
二、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及等级划分(一)生产安全事故可分为人员伤亡事故、设备损坏事故、生产过程事故等几大类别。
针对不同类别的事故,需要制定相应的报告和管理流程。
(二)根据事故的影响程度和后果,将生产安全事故划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三个等级。
分类明确了事故的严重程度,便于事故的申报和处理程序的执行。
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流程(一)发现事故后,责任人员立即报告上级主管,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的保护。
(二)上级主管收到报告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与评估,确认事故性质和等级。
评估结果需要向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报告。
(三)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根据评估报告和实际情况,制定处理方案,并将方案报告给企业领导层审定。
(四)企业领导层审核完毕后,将处理方案下发给相关部门执行,并监督事故的应对和处理情况。
四、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管理措施(一)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员工具备应对事故的能力。
(二)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工作程序的规范和可靠性。
(三)完善设备维护和检修机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四)加强现场巡检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五)加强内外部安全交流和合作,学习借鉴其他企业的安全管理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的效果评估(一)建立定期的事故报告和管理评估制度,对事故报告和管理流程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对于已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形成分析报告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和处罚。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事故的定义、责任分工、事故预防、事故调查与处理、事故信息报告、应急救援等。
第四条所有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确保事故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二章安全生产事故的定义第六条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者本单位规章制度,导致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第七条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伤亡人数在3人以下、财产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伤亡人数在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事故。
第三章责任分工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主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企业经营者:负有最终责任,要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安全生产的培训和宣传工作,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情况。
3. 一线工人和管理人员:要按照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章制度进行工作,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第九条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对于一般事故的责任追究:(1)企业经营者要进行内部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依法依规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3)当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时,责任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对于重大事故的责任追究:(1)企业经营者要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完善安全生产制度。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依法依规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罚,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批复。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严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一、前言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首要任务,也是企业发展的基石。
然而,由于管理不善、安全意识淡薄等原因,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也给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为了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的目标1. 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2. 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培养安全文化,形成全员安全管理的局面;3. 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4. 加强对事故的分析与研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的内容1. 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是每个员工的责任,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确保全员参与安全管理。
2. 安全培训制度企业应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同时,应制定相关制度,对新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
3. 安全检查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巡检制度,对生产环境、设备设施、操作规程等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4. 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制度,制定相关预案,明确各级责任,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同时提供相应的事故应急设备和培训。
5. 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事故发生后,企业应立即启动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详细了解事故原因和责任,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 安全生产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对安全生产相关信息进行及时、准确的记录和保存,以备查阅和分析。
7. 安全奖惩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奖惩制度,对优秀安全管理者和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和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分。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特制定本制度。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事故报告要及时准确,完整,对事故不得迟报、谎报、漏报、或者瞒报。
3、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的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事故报告后,又出现新的情况的应当补报。
5、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接到事故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的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的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相关的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的证据;需要移动的现场物件,应当做出标记,留影像资料。
7、事故单位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8、发生事故并上报后,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9、事故调查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者依法追究责任。
10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的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的责任;提出对事故的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11、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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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制度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0生产安全事故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2.0事故分类
2.1按事故性质分为:
2.1责任事故:由于人的失误、失职及管理原因造成的事故。
2.2自然灾害事故:人力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
2.3破环事故:有预谋的人为破坏事故、事件。
2.2按事故内容分为:
2.2.1重大险情事故:发生事故的条件已经具备,或者虽然发生了事故,但因某种原因侥幸或者因处理及时得当而未造成财物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事故。
2.2.2交通事故:所属车辆在因公驾驶过程中所造成的车辆损坏、物资损失及人员伤亡事故。
2.2.3设备事故:机械、工艺、动力、运输等设备、设施及仪器、仪表、工具的非正常性损坏,造成造成财产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2.2.4人身伤亡事故: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和生产有关的人身伤亡事故。
3.0事故处理程序
事故处理不论大小均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和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3.1事故紧急处理
事故发生时,当事人和现场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报告、抢救和保护现场等事项。
3.1.1一旦发生事故,当事人及现场工作人员要立即向事故发生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或有关领导报告(发生火灾,应先报火警);同时立即设法控制事故蔓延和抢救伤员。
3.1.2现场保护: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封锁保护现场,除抢救需要外,禁止无关人员入内,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破坏现场。
因抢救急防止事故扩大,必须移动现场物品的,要做出
标记,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或进行现场录像拍照。
未经安全管理部门或事故调查组现场勘查同意,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擅自清理现场。
3.1.3有关领导及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组织抢救,重大事故要迅速组成临时抢救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3.2事故报告
3.2.1当事人或现场人员应向事故单位报告,单位应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重大事故可直接报告给领导。
3.2.2一般事故应在发生事故后当日内报告到有关部门,重、特大事故应立即报告。
3.2.3需要向地方政府部门报告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报告。
3.2.4严禁谎报、瞒报事故。
3.3事故调查
3.3.1设备事故由技术部门负责调查,人员伤亡及其他事故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
3.3.2一般及较大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调查安全管理部门可派人参加调查;重大事故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调查;特大事故案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3.3.3事故调查组及调查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3.3.4调查组职责:负责搜集有关资料,证明材料,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性质、原因、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分析事故责任,确定主要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编写事故调查报告。
3.3.5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事故经过,基本事实,原因分析,怎人分析,结论,处理意见,改进措施及其他相关附件。
3.3.6调查报告须经全体调查组人员签名,并提交事故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
3.4责任追究
3.4.1下列情况造成的事故,首先追究直接领导者责任。
3.4.1.1该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制度,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程或标准,或者违反相关规定。
3.4.1.2制度不健全,缺乏安全操作规程,管理混乱。
3.4.1.3未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因员工缺乏安全知识发生的事故。
3.4.1.4设备有缺陷,不安规定检修,带病运行的。
3.4.1.5作业环境不安全,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有不采取保护措施。
信号、标识、用具及个体防护用品缺乏或有缺陷。
3.4.1.6施工中违反设计规定,消减安全设施。
3.4.1.7建设项目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产使用。
3.4.1.8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
3.4.1.9发生事故后为汲取教训,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3.4.1.10“三同时”不落实的。
3.4.2下列情况造成事故,追究当事者责任。
3.4.2.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违章驾驶
3.4.2.2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制度、违反劳动纪律。
3.4.2.3发现事故隐患、险情不立即报告、不采取有效措施。
3.4.2.4不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3.4.2.5擅自更改、拆卸、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施。
3.4.2.6其他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4.0事故统计分析
4.1安全管理部门要建立专门事故台帐,事故登记要在接报当天进行。
登记基本内容包括:事故单位、时间、地点、大致情况、报告人、报告时登记人等。
4.2安全管理部门每年进行一次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
5.0事故档案
事故档案包括:
5.1事故登记表。
5.2现场调查纪录,图纸照片,物证、人证及事故责任者自述材料。
5.3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5.4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及设计资料。
5.5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5.6参加调查组的人员名单、职务、单位资料。
5.7事故调查报告
5.8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事故通报、简报及文件。
6.0罚则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给与罚款、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刘用察看、辞退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