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
学校医务室标准
学校医务室标准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设置要求机构类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用房设施设备别设有卫生室,医务室,~取得卫生行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卫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卫生室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核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医务定表》~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接受学校卫能分区。
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室, 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医疗服务。
压灭菌锅等。
设有保健室,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并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证》或《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核定表》,~人员,600人以上学校应配备卫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非寄宿制学校可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生专业技术人员,。
能分区。
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观察床、视学校规模设立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诊察桌、诊察凳、止血带、污物桶等。
卫生室或保健室保健室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
不得的教师担任。
提供医疗服务。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经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成人员编制不少于学生数的万分建筑面积不少于每专业人员,,一,基本设备:体重称、身高坐高计、握力立区域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取得之三~其中卫生专业人员不少于,平方米,每室必须独立,至少计、肺活量计、血压计、听诊器、胸围尺、串《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主要任,,,~并应有内、外、儿、五设有诊室,体检室,、化验室、镜、五官科检查器械、诊察床、口腔科器械、中小学务是:,一,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官、统计学等专业的人员。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摘录)一、中小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一)教室1.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1.15平方米,中学不低于1.12 平方米。
2.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2 米以上距离。
3.教室内各列课桌间应有不小于0.6 米宽的纵向走道,教室后应设置不小于0.6 米的横行走道。
后排课桌后缘距黑板不超过9米。
(二)课桌椅1.教室内在座学生应每人一席。
2.每间教室内至少应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
(三)黑板1.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
2.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0.9米,中学为1~1.1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1.2米。
(四)教室采光1.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
2.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
3.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
(五)教室照明1.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应分别不低于150LX和200LX,照度分布均匀。
自然采光不足时应辅以人工照明。
2.教室照明应配备40瓦荧光灯9盏以上,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
灯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
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不宜用裸灯,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1.9米。
3. 黑板照明应设2盏40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
(六)教室微小气候1.教室应设通气窗,寒冷地区应有采暖设备。
2.新装修完的教室应进行室内空气检测,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可投入使用,并保持通风换气。
二、学校生活饮用水1.学校必须为学生提供充足、安全卫生的饮水以及相关设施。
2. 供学校生活用水的自备井、二次供水的储水池(罐),应有安全防护和消毒设施,自备水源必须远离污染源。
3.采用二次供水的学校应取得有效的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学生供水。
三、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一)卫生(保健)室设置1.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请认真填写《中小学校医疗服务监督执法检查表》一、二、三,于11月11日交教育局服务窗口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4月25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6月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发布)第二十条规定: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
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2008年6月9日发布)规定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一)卫生(保健)室设置1.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2.保健室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
3.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二)卫生(保健)室人员配备要求1.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2.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三)卫生保健室设施与设备1.卫生室。
(1)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中小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
中小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一)教室1.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1.15平方米,中学不低于1.12 平方米。
2.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2 米以上距离。
3.教室内各列课桌间应有不小于0.6 米宽的纵向走道,教室后应设置不小于0.6 米的横行走道。
后排课桌后缘距黑板不超过9米。
(二)课桌椅1.教室内在座学生应每人一席。
2.每间教室内至少应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
(三)黑板1.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
2.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0.9米,中学为1~1.1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1.2米。
(四)教室采光1.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
2.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
3.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
(五)教室照明1.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应分别不低于150LX和200LX,照度分布均匀。
自然采光不足时应辅以人工照明。
2.教室照明应配备40瓦荧光灯9盏以上,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
灯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
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不宜用裸灯,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1.9米。
3. 黑板照明应设2盏40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
(六)教室微小气候1.教室应设通气窗,寒冷地区应有采暖设备。
2.新装修完的教室应进行室内空气检测,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可投入使用,并保持通风换气。
四、中小学校生活设施基本标准(一)学生宿舍1.学生宿舍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建。
男、女生宿舍应分区或分单元布置。
一层出入口及门窗,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2.学生宿舍的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应低于3.0平方米。
3.应保证学生一人一床,上铺应设有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栏。
4.宿舍应保证通风良好,寒冷地区宿舍应设有换气窗。
5.学生宿舍应设有厕所、盥洗设施。
宿舍设室外厕所的,厕所距离宿舍不超过30米,并应设有路灯。
中小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
三、中小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一)教室1.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1.15平方米,中学不低于1.12 平方米。
2.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2 米以上距离。
3.教室内各列课桌间应有不小于0.6 米宽的纵向走道,教室后应设置不小于0.6 米的横行走道。
后排课桌后缘距黑板不超过9米。
(二)课桌椅1.教室内在座学生应每人一席。
2.每间教室内至少应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
(三)黑板1.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
2.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0.9米,中学为1~1.1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1.2米。
(四)教室采光1.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
2.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
3.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
(五)教室照明1.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应分别不低于150LX和200LX,照度分布均匀。
自然采光不足时应辅以人工照明。
2.教室照明应配备40瓦荧光灯9盏以上,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
灯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
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不宜用裸灯,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1.9米。
3. 黑板照明应设2盏40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
(六)教室微小气候1.教室应设通气窗,寒冷地区应有采暖设备。
2.新装修完的教室应进行室内空气检测,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可投入使用,并保持通风换气。
四、中小学校生活设施基本标准(一)学生宿舍1.学生宿舍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建。
男、女生宿舍应分区或分单元布置。
一层出入口及门窗,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2.学生宿舍的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应低于3.0平方米。
3.应保证学生一人一床,上铺应设有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栏。
4.宿舍应保证通风良好,寒冷地区宿舍应设有换气窗。
5.学生宿舍应设有厕所、盥洗设施。
宿舍设室外厕所的,厕所距离宿舍不超过30米,并应设有路灯。
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
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
一、卫生(保健)室设置
1.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2.保健室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
3.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二、卫生(保健)室人员配备要求
1.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2.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三、卫生保健室设施与设备
1.卫生室。
(1)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2)卫生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
2.保健室。
(1)保健室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2)保健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观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止血带、污物桶等。
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设备配置标准
编号名 称规格、型号参考图片单位数量单价金额1视力表灯箱1. 供中小学卫生室测试学生的视力。
2. 产品规格:5.0M标准对数视力表,应符合GB11533的规定。
3.箱体采用高强度铝合金型材整体成型,刚性好,重量轻,不易变型。
箱体内外采用静电喷涂,美观耐用。
4. 视力表的面框采用高强度铝合金型材,四个连接角采用优质钢板连接,表面采用ABS塑料装饰。
6. 选用荧光灯作为光源、配置电子镇流器,电压在150-260V时能正常工作,发光稳定、亮度均匀。
个1420.21420.212杠杆式体重秤最大秤量:140kg;身长器测量范围:80-210cm;最小分度值:100g;净重:26.5kg;毛重:30kg;承重板面积:37.5×27.5cm;外形尺寸:57×43.7×131.7cm台1641.7641.73身高坐高计身高测量范围为60-200cm,坐高测量范围为40-120cm,分度值是0.1cm,铝质标杆。
套1447.12447.12卫生室基本设备:4课桌椅测量尺个方向360度完全测量;多用途测量工具,量角器、倾角仪和水平尺三合一;量 程:4×90°(0~360°);显示分辨率: 0.1°;精 度: 0°和90°≤0.1°;其余≤0.2°把151.7551.755血压计由刻度盛水银的玻璃管、气球等组成,符合国标的质产量规定,取得计量器具生许可证。
橡普通医用汞柱式血压计,皮管、橡皮囊袖带、个11351356听诊器普通医用听诊器; 听诊器传音应清晰;耳环弹片应用弹簧钢制成;耳环的弹力应适宜,弹性良好。
符合YY 91035-1999要求。
个128.9828.987体温计玻璃水银个2 4.148.288急救箱镊子,剪刀,创口贴8片,皮汞溴红溶液,甲紫溶液,林可霉素,灭菌结晶磺胺,棉花,纱布,碘酒,橡膏等个2167.67335.349外伤处理器械26×17×16cm铝合金箱.脱脂纱布.胶带.药棉.棚带.创口贴.剪刀.镊子.止血带.弯盘.酒精.红贡.蓝贡.碘酊等。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三、中小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一)教室1.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1.15平方米,中学不低于1.12 平方米。
2.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2 米以上距离。
3.教室内各列课桌间应有不小于0.6 米宽的纵向走道,教室后应设置不小于0.6 米的横行走道。
后排课桌后缘距黑板不超过9米。
(二)课桌椅1.教室内在座学生应每人一席。
2.每间教室内至少应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
(三)黑板1.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
2.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0.9米,中学为1~1.1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1.2米。
(四)教室采光1.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
2.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
3.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
(五)教室照明1.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应分别不低于150LX和200LX,照度分布均匀。
自然采光不足时应辅以人工照明。
2.教室照明应配备40瓦荧光灯9盏以上,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
灯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
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不宜用裸灯,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1.9米。
3. 黑板照明应设2盏40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
(六)教室微小气候1.教室应设通气窗,寒冷地区应有采暖设备。
2.新装修完的教室应进行室内空气检测,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可投入使用,并保持通风换气。
四、中小学校生活设施基本标准(一)学生宿舍1.学生宿舍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建。
男、女生宿舍应分区或分单元布置。
一层出入口及门窗,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2.学生宿舍的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应低于3.0平方米。
3.应保证学生一人一床,上铺应设有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栏。
4.宿舍应保证通风良好,寒冷地区宿舍应设有换气窗。
5.学生宿舍应设有厕所、盥洗设施。
学校环境和教学生活设施标准
学校环境和教学生活设施标准(共9页)-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学校环境和教学生活设施标准一、中小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一)教室1.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平方米,中学不低于平方米。
2.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2 米以上距离。
3.教室内各列课桌间应有不小于米宽的纵向走道,教室后应设置不小于米的横行走道。
后排课桌后缘距黑板不超过9米。
(二)课桌椅1.教室内在座学生应每人一席。
2.每间教室内至少应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
(三)黑板1.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
2.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米,中学为1~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米。
(四)教室采光1.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
2.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
3.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
(五)教室照明1.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应分别不低于150LX和200LX,照度分布均匀。
自然采光不足时应辅以人工照明。
2.教室照明应配备40瓦荧光灯9盏以上,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
灯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
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不宜用裸灯,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米。
3. 黑板照明应设2盏40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
(六)教室微小气候1.教室应设通气窗,寒冷地区应有采暖设备。
2.新装修完的教室应进行室内空气检测,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可投入使用,并保持通风换气。
二、中小学校生活设施基本标准(一)学生宿舍1.学生宿舍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建。
男、女生宿舍应分区或分单元布置。
一层出入口及门窗,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2.学生宿舍的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应低于平方米。
3.应保证学生一人一床,上铺应设有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栏4.宿舍应保证通风良好,寒冷地区宿舍应设有换气窗。
5.学生宿舍应设有厕所、盥洗设施。
宿舍设室外厕所的,厕所距离宿舍不超过30米,并应设有路灯。
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
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一)教室1. 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 1.15 平方米,中学不低于1.12 平方米。
2. 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 2 米以上距离。
3. 教室内各列课桌间应有不小于0.6 米宽的纵向走道,教室后应设置不小于0.6 米的横行走道。
后排课桌后缘距黑板不超过9 米。
(二)课桌椅1. 教室内在座学生应每人一个桌子。
2. 每间教室内至少应设有 2 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
(三)黑板1. 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
2. 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 ~0.9 米,中学为 1 ~1.1 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 1.2 米。
(四)教室采光1.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
2.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
3. 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 1 :6。
(五)教室照明1. 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应分别不低于150LX 和200LX ,照度分布均匀。
自然采光不足时应辅以人工照明。
2. 教室照明应配备40 瓦荧光灯9 盏以上,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
灯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
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不宜用裸灯,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 1.7 -1.9 米。
3. 黑板照明应设 2 盏40 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
(六)教室微小气候1. 教室应设通气窗,寒冷地区应有采暖设备。
2. 新装修完的教室应进行室内空气检测,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可投入使用,并保持通风换气。
四、中小学校生活设施基本标准(一)学校集体食堂1.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
食堂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2. 食堂应距污染源25 米以上。
3. 食堂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
4. 食堂加工操作间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 平方米;墙壁应有 1.5 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装修的墙裙;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装修;配备有足够的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以及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设置要求机构类别卫生室(医务室)机构设置设有卫生室(医务室),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核定表》,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设有保健室(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核定表》),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
不得提供医疗服务。
人员配备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人以上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人员编制不少于学生数的万分之三,其中卫生专业人员不少于80%,并应有内、外、儿、五官、统计学等专业的人员。
中级职称以上卫生技术专业人员不少于编制人员的20%。
用房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设施设备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
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观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止血带、污物桶等。
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保健室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经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成立区域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主要任务是:(一)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二)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疾病的预防与矫治;(三)开展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国家中小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
国家中小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中小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二)体育器材.小学体育器材()个班(含个班)以下:接力棒、小栏架或钻圈架、标志杆(筒)、秒表、跳高架、跳高横竿、山羊或跳箱、助跳板、小沙包、垒球、实心球、投掷靶、皮尺、小体操垫、低单杠、爬竿或爬绳、毽子、短跳绳、长跳绳、小篮球、小篮球架、小足球或软式排球、小足球门或排球架、乒乓球台、乒乓球拍或板羽球或羽毛球拍、乒乓球或羽毛球网架、乒乓球或板羽球或羽毛球、录音机、肺活量测试仪接力棒、小栏架或钻圈架、标志杆(筒)、秒表、跳高架、跳高横竿、山羊或跳箱、助跳板、小沙包、垒球、实心球、投掷靶、皮尺、小体操垫、低单杠、爬竿或爬绳、毽子、短跳绳、长跳绳、小篮球、小篮球架、小足球或软式排球、小足球门或排球架、乒乓球台、乒乓球拍或板羽球或羽毛球拍、乒乓球或羽毛球网架、乒乓球或板羽球或羽毛球、录音机、肺活量测试仪(数量略)()个班(含个班)以上注:标注“★”地器材为低值易耗器材设备,应及时补充..中学体育器材(含九年制学校、初级中学、完全中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三、中小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一)教室.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平方米,中学不低于平方米..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米以上距离..教室内各列课桌间应有不小于米宽地纵向走道,教室后应设置不小于米地横行走道.后排课桌后缘距黑板不超过米.(二)课桌椅.教室内在座学生应每人一席..每间教室内至少应设有种不同高低型号地课桌椅.(三)黑板.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地垂直距离:小学为~米,中学为~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地高度一般为米.(四)教室采光.单侧采光地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地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教室采光玻地比(窗地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五)教室照明.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应分别不低于和,照度分布均匀.自然采光不足时应辅以人工照明..教室照明应配备瓦荧光灯盏以上,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灯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灯罩地灯具,不宜用裸灯,灯具距桌面地悬挂高度为-米.. 黑板照明应设盏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六)教室微小气候.教室应设通气窗,寒冷地区应有采暖设备..新装修完地教室应进行室内空气检测,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地可投入使用,并保持通风换气.四、中小学校生活设施基本标准(一)学生宿舍.学生宿舍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建.男、女生宿舍应分区或分单元布置.一层出入口及门窗,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学生宿舍地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应低于平方米..应保证学生一人一床,上铺应设有符合安全要求地防护栏..宿舍应保证通风良好,寒冷地区宿舍应设有换气窗..学生宿舍应设有厕所、盥洗设施.宿舍设室外厕所地,厕所距离宿舍不超过米,并应设有路灯.(二)学校集体食堂.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食堂应距污染源米以上..食堂应有相对独立地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食堂加工操作间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平方米;墙壁应有米以上地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地材料装修地墙裙;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地材料装修;配备有足够地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地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以及存放废弃物地设施和设备..食堂应当有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采用化学消毒时,需具备个以上地水池(容器),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设备混用.(三)学校生活饮用水.学校必须为学生提供充足、安全卫生地饮水以及相关设施.. 供学校生活用水地自备井、二次供水地储水池(罐),应有安全防护和消毒设施,自备水源必须远离污染源..采用二次供水地学校应取得有效地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学生供水.(四)学校厕所.新建教学楼应每层设厕所.独立设置地厕所与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食堂相距米以上..女生应按每人设一个蹲位;男生应按每人设一个蹲位,每人设米长地小便槽..厕所内宜设置单排蹲位,蹲位不得建于蓄粪池之上,并与之有隔断;蓄粪池应加盖.小学厕所蹲位宽度(两脚踏位之间距离)不超过厘米..厕所结构应安全、完整,应有顶、墙、门、窗和人工照明.五、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一)卫生(保健)室设置.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地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地医疗服务..保健室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地学校卫生机构,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二)卫生(保健)室人员配备要求.寄宿制学校或名学生以上地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名学生以下地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地教师担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地合格证书.(三)卫生保健室设施与设备.卫生室.()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地功能分区.()卫生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保健室.()保健室建筑面积应大于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地功能分区.()保健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观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止血带、污物桶等.六、中小学生健康检查基本标准(一)基本要求每年对在校学生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选择符合相关要求地保健和医疗机构承担学生体检工作.(二)健康体检项目.问诊:既往病史,近期发热、咳嗽史或其他明显不适症状..内科检查项目:心、肺、肝、脾、血压..眼科检查项目:裸眼远视力、沙眼、急性传染性结膜炎..口腔检查:牙齿、牙周..外科检查项目:头、颈、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形态指标:身高、体重..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胆红素..结核菌素试验.(三)学生健康体检结果评价与反馈学生健康体检单位在体检结束后,应进行个体与群体健康评价,并向学生、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反馈健康评价结果,分析学生主要健康问题,提出改善学生健康状况和进一步检查地建议.(四)学生健康体检机构资质.具有法人资格,并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地保健和医疗机构,经向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承担中小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工作..设有专门地预防性健康体检科室及辅助功能设施,具有独立于诊疗区之外地健康人群体检场所.(五)体检经费健康检查费用标准由省级相关部门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地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开支,其他学生健康检查费用由省级政府制定统一地费用标准和解决办法.。
学校卫生室规范化建设标准
标准化学校卫生室建设标准
一、卫生室设置要求
学校卫生室应设诊断室、治疗室、药房,每室应独立。
业务用房面积应不少于40平方米。
卫生室设置在教学楼底层,保证有良好的朝向。
室内照明要充足柔和,通风良好。
室内外要刷新,仪器、设备要按要求摆放到位,资料柜、办公桌等设施合理布局,完好无损。
二、各室配置设备要求
1.诊断室:诊察桌、诊察凳、诊察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视力表灯箱、加盖垃圾桶、文件柜。
2.药房:药品柜、防虫防鼠防蝇设施、防潮防霉变设施。
3.治疗室:清洁区、污染区相对独立,标识醒目。
清洁区内应设有处置台、紫外线消毒灯、高压灭菌锅、注射器、辅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消毒剂;污染区应设有3个加盖污物桶(套黄色医疗废物专用袋,暂存、消毒感染性、损伤性医疗废物)。
三、规章制度建设要求
学校卫生室要将学校疫情报告流程、校医工作职责、卫生室管理制度、学校卫生工作制度悬挂在诊断室内;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废物处理制度悬挂在治疗室内;药品管理制度悬挂在药房内。
各项制度要装饰美观,悬挂到位。
中小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
三、中小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一)教室1.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1.15平方米,中学不低于1.12 平方米。
2.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2 米以上距离。
3.教室内各列课桌间应有不小于0.6 米宽的纵向走道,教室后应设置不小于0.6 米的横行走道。
后排课桌后缘距黑板不超过9米。
(二)课桌椅1.教室内在座学生应每人一席。
2.每间教室内至少应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
(三)黑板1.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
2.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0.9米,中学为1~1.1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1.2米。
(四)教室采光1.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
2.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
3.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
(五)教室照明1.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应分别不低于150LX和200LX,照度分布均匀。
自然采光不足时应辅以人工照明。
2.教室照明应配备40瓦荧光灯9盏以上,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
灯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
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不宜用裸灯,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1.9米。
3. 黑板照明应设2盏40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
(六)教室微小气候1.教室应设通气窗,寒冷地区应有采暖设备。
2.新装修完的教室应进行室内空气检测,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可投入使用,并保持通风换气。
四、中小学校生活设施基本标准(一)学生宿舍1.学生宿舍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建。
男、女生宿舍应分区或分单元布置。
一层出入口及门窗,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2.学生宿舍的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应低于3.0平方米。
3.应保证学生一人一床,上铺应设有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栏。
4.宿舍应保证通风良好,寒冷地区宿舍应设有换气窗。
5.学生宿舍应设有厕所、盥洗设施。
宿舍设室外厕所的,厕所距离宿舍不超过30米,并应设有路灯。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本合同为确保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的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由以下各方达成一致:甲方:(学校名称)乙方:(卫生保健所名称)为了保障幼儿园和学校的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双方同意按照以下规定,对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进行要求与设置。
一、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基本要求1.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的面积应符合相关卫生标准,并根据学校或幼儿园的规模适当调整。
2.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应具备充足的自然光照和通风条件,保持空气流通。
3.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内应配置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并保持设备和药品的有效性。
4.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应设置舒适的床位或休息区域,以供需要休息的师生员工使用。
5.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应保持整洁并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特别是在高发疾病季节或疫情期间。
6.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内应设有一名具备相关医疗资质的医务人员,以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
二、医疗服务要求1.医务人员应定期检查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情况,并记录相应的医疗档案。
2.医务人员应及时处理突发疾病或意外伤害,并提供相应的救护措施。
3.医务人员应具备必要的急救知识和技能,能够应对常见的突发疾病和伤害。
4.医务人员应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宣传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5.医务人员应与学校或幼儿园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健康信息和疫情动态,以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预防和治疗。
三、保密要求1.双方应对涉及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的医疗档案等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以任何方式非法使用。
2.双方共同负责保护医务人员和学生、员工的个人信息安全,不得将其用于商业目的。
四、合作期限与终止1.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
2.如有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未能履行责任或未能达到规定的要求,对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相应的赔偿。
五、争议解决1.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9校医、校医室、保健室配备标准
校医及卫生室设备设备标准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2008年6 月9日发布)规定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n(一)卫生(保健)室设置1.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2.保健室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
3.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二)卫生(保健)室人员配备要求1.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2.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三)卫生保健室设施与设备1.卫生室。
(1)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2)卫生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
n 2.保健室。
(1)保健室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2)保健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观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止血带、污物桶等。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请认真填写《中小学校医疗服务监督执法检查表》一、二、三,于11月11日交教育局服务窗口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4月25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6月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发布)第二十条规定: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
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2008年6月9日发布)规定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一)卫生(保健)室设置1.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2.保健室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
3.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二)卫生(保健)室人员配备要求1.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2.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三)卫生保健室设施与设备1.卫生室。
(1)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一)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二)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疾病的预防与矫治;(三)开展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人员编制不少于学生数的万分之三,其中卫生专业人员不少于80%,并应有内、外、儿、五官、统计学等专业的人员。
中级职称以上卫生技术专业人员不少于编制人员的20%。
建筑面积不少于每专业人员15平方米;每室必须独立;至少设有诊室(体检室)、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一)基本设备:体重称、身高坐高计、握力计、肺活量计、血压计、听诊器、胸围尺、串镜、五官科检查器械、诊察床、口腔科器械、检眼镜片箱、对数灯光视力表箱、化学消毒剂、显微镜、X光机、高速涡轮牙钻、721分光光度计、分析天平、恒温箱、离心机、电冰箱、高压灭菌设备、紫外线灯。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请认真填写《中小学校医疗服务监督执法检查表》一、二、三,于11月11日交教育局服务窗口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4月25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6月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发布)第二条规定: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
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xx]5号,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xx年6月9日发布)规定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一)卫生(保健)室设置1、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郑州市中小学校卫生室建设及验收标准
郑州市中小学校卫生室建设及验收标准为进一步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郑州市中小学校卫生室建设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04]71号)文件精神,切实将郑州市中小学校卫生室建设工作抓紧抓好,圆满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经郑州市中小学校卫生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就郑州市中小学校卫生室建设标准、验收程序及日常管理规范予以下发,请各县(市)、区中小学校卫生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区学校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一、名称及服务对象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四十一条—医疗机构命名原则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第五部分的规定,中小学校设置医疗机构其名称分别为卫生室、卫生站。
服务对象为本校师生及员工。
二、环境建设标准(一)位置和建筑面积规模在600—1500人的学校卫生室(站)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平方米,规模超过1500人的相应增加卫生室(站)面积。
校卫生室(站)应建在一楼,道路通畅、光源充足处,室内要安装流动水洗手设备。
(二)室内设施的基本色调学校卫生室(站)室内墙壁应为白色,药品柜、器械柜及其它室内设施的颜色应为白色或近白色。
不锈钢器械亦可。
(三)药品柜及器械柜的规格药品柜及器械柜的大小规格及样式要本着实用和美观相结合的原则,可采用木质柜或金属柜,样式美观且色调一致。
(四)室内资料展示学校卫生室(站)内要展示有关学校基本情况、学生基本情况、学生身体状况的数据和图表以及日常工作管理规范(见附件一)、健康教育宣传版面及资料,并以统一规格的展板、镜框形式上墙,悬挂于醒目位置。
三、人员配备标准(一)人员资格学校卫生室(站)工作人员,必须分别取得国家认可的执业医师资格证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护师(士)证、药士以上职称证。
(二)人员配备1、城市普通中学、小学,农村乡镇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站),按在校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凡成立校卫生室的学校至少要有1名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和1名执业护师(士);成立校卫生站的学校至少要有1名助理执业医师以上资格或护士负责业务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
一、卫生(保健)室设置
1.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2.保健室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
3.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二、卫生(保健)室人员配备要求
1.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2.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三、卫生保健室设施与设备
1.卫生室。
(1)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2)卫生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
2.保健室。
(1)保健室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2)保健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观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止血带、污物桶等。
THANKS !!!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
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