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初次会见犯罪嫌疑人谈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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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注意事项

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注意事项

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注意事项1、律师与当事人的信任关系有时并非一次会见就能够建立,因此在第一次会见时不宜操之过急,有时需几次会见加深双方的信任关系之后再展开涉及案情的深入沟通;2、会见中应体现对当事人的尊重,及双方地位的平等性。

比如称、语气等。

同时个案的当事人不同,会见时所使用的语气、表达方式应各不相同;▲一、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注意事项有几种1、律师与当事人的信任关系有时并非一次会见就能够建立,因此在第一次会见时不宜操之过急,有时需几次会见加深双方的信任关系之后再展开涉及案情的深入沟通;2、会见中应体现对当事人的尊重,及双方地位的平等性。

比如称、语气等。

同时个案的当事人不同,会见时所使用的语气、表达方式应各不相同;3、会见时,除了知晓当事人接受讯问的内容外,还需让当事人知道律师在本阶段能做哪些事,起什么作用;4、若当事人有转达家人的话语,应进行甄别,不能甄别有无风险或确定有风险的应向当事人释明不予转达,无风险的则可以转达;5、注意保障当事人的隐私,比如强奸案中,不要对具体细节追问到底;6、注意笔录记载内容,与案件无关的相关问题可不记入笔录,与案件相关的问题应全面、客观,并让当事人核对签名确认。

由于个案的差异性,会见内容各不相同,需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取舍、调整;7、每一次律师会见都是根据案件的进度,为了解决某个或某些特定的问题而进行的,而非为了会见而会见;比如第一次会见是为了建立信任关系、授权、为律师下一步辩护收集素材;8、律师可以解释法律关于定罪与量刑的相关规定,但不得教唆当事人讯问时如何陈述;9、当事人在会见时向律师提出违法、违规要求后,应技巧性的予以拒绝;10、虽授权委托书有当事人的家属签名确认,让当事人本人确认,更有于保障律师办案及规避某些麻烦;11、会见笔录中通常会记载对当事人有利的内容,同时也有不利的内容,若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需附会见笔录中的相关内容的,可将相关内容单独作一份会见笔录;12、会见监视居住的当事人,笔录中的相关内容须调整。

律师会见当事人的开场白

律师会见当事人的开场白

律师会见当事人的开场白律师会见当事人的开场白,这个话题真有趣!想象一下,你走进一个会议室,里面空气紧张得像绷紧的弦,光线略显阴暗,桌子上摆着几份文件。

你心里想着:“我能不能把这个局搞定?”然后,律师一脸微笑,轻松地把你拉回现实。

他说:“嘿,放轻松,我们在这里是为了搞定问题,不是为了上法庭的戏码。

”他可能会加一句:“你知道,有时候法律就像那道难啃的骨头,但别担心,我会帮你把它嚼烂。

”这种开场真是让人松了一口气。

律师会可能会问:“所以,今天你带着什么故事来了?”这时候,作为当事人的你,可能觉得像是在讲一个老掉牙的故事。

可是没关系,律师会认真听,眼里闪着光。

“哦,这可真是个曲折离奇的故事啊,感觉像是电视剧里的情节!”他会时不时点头,像是在鼓励你继续。

你说着说着,心里的紧张也慢慢消散了,就像泡泡一样破裂。

然后,律师可能会把话题引到你的具体问题上。

“你知道,法律就像一把双刃剑,它能保护你,也能伤害你。

我们得确保这把剑对着敌人,而不是自己。

”他那幽默的比喻总能让人放松。

而这时候,你心里想着:“原来法律还有这么多讲究啊!”这就是开场的魔力,轻松、幽默又不失专业。

如果你有点懵懂,律师可能会用更简单的方式解释。

“就像打麻将,有时候你要聪明地出牌,才能赢得一局。

”他会用这类比喻,让你感觉自己并不是在面对一个高深莫测的法律难题,而是一个个普通的生活场景。

你忍不住笑了,心里的那块石头也落地了。

律师也可能分享一些自己的经历。

“你知道,有时候我也碰到让人哭笑不得的案子。

有一次,一个客户跑来说他的邻居总是把垃圾丢在他家门口。

”他一边讲,一边用夸张的手势,真是让人忍俊不禁。

你听得入迷,觉得原来律师的生活也是五光十色,根本没有想象中那么严肃。

律师也会认真问你一些问题。

“这件事对你来说,最重要的是什么?”这时候,你开始思考,不再只是机械地回答。

他的关心让你觉得自己并不是一个案件,而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律师想要了解你的真实想法,帮助你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

刑事案件律师会见当事人的流程

刑事案件律师会见当事人的流程

刑事案件律师会见当事人的流程
嘿,咱今天就来讲讲刑事案件律师会见当事人的那些事儿!
你想想哈,当一个当事人身陷刑事案件的泥沼里,那得多无助啊!这时候律师的出现,就如同黑暗中的一道光。

律师首先得去申请会见当事人,就好像去敲开那扇通往真相的门。

比如说,律师小周来到看守所,向工作人员递交申请:“我要见我的当事人!”。

然后就是等待批准啦,这可急不得。

等批准下来了,就能去会见室见到当事人了。

在会见室里,律师和当事人的交流那可是至关重要的呀!律师得像知心朋友一样,耐心听当事人诉说事情的经过。

“别着急,慢慢说,把所有细节都告诉我。

”律师温柔地鼓励着当事人。

当事人就会一点点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讲出来,就像拼图一样,一块一块地凑出完整的画面。

律师还得像侦探一样,从当事人的话语中找出关键线索和疑点。

“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呀?”这时候就得发挥智慧和敏锐的洞察力了。

接着,根据这些信息,律师开始制定辩护策略,就如同将军布局作战计划。

“咱们就这样来,一定能行!”律师给当事人打气。

会见结束后,律师可不是拍拍屁股就走了哦,还得认真整理会见的内容,为后续的工作做好准备。

总结来说,刑事案件律师会见当事人,那就是一场寻找真相、维护正义的旅程。

律师就是那个勇敢的领路人,带着当事人一步步走向光明。

这过程可不简单,需要付出很多心血和努力啊,但这就是律师的职责所在,不是吗?。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会见笔录范文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会见笔录范文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会见笔录范文#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会见笔录。

会见时间:[具体日期和时间]会见地点:[看守所会见室名称]会见律师:[律师姓名]犯罪嫌疑人:[嫌疑人姓名]一、会见开场。

律师:嗨,兄弟/姐妹,我是你的律师[律师姓名],今天来跟你好好唠唠你的案子。

你在这儿咋样啊?犯罪嫌疑人:哎,律师啊,我这心里没底儿啊,不知道咋回事儿呢。

二、身份信息核实。

律师:行,咱先把一些基本情况再核对一下啊。

你叫啥名字啊?犯罪嫌疑人:我叫[嫌疑人姓名]。

律师:多大了?犯罪嫌疑人:[具体年龄]岁了。

律师:你的身份证号还记得不?犯罪嫌疑人:[报身份证号]。

三、案件相关情况。

# (一)案件发生经过。

律师:行,咱说说这案子的事儿吧。

你就把那天发生的事儿啊,像讲故事似的给我讲一遍。

犯罪嫌疑人:哎,律师啊,那天啊,我就正常在路上走呢,突然就和那个人撞了一下,他就开始骂骂咧咧的,我这脾气也上来了,就跟他吵起来了。

然后啊,我也不知道咋就动起手来了,我真不是故意要把他打伤的,就是一时没控制住自己。

律师:那你动手的时候,用啥动的手啊?犯罪嫌疑人:就我这拳头呗,当时我也没拿啥东西。

# (二)被采取强制措施情况。

律师:那后来呢?警察是咋把你带走的啊?犯罪嫌疑人:打完之后我也有点懵了,就站在那儿。

然后就有人报警了,警察来了就把我带到派出所去了。

然后就把我关到这儿来了,我都不知道这事儿有多严重呢。

律师:那警察给你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有没有告诉你是啥强制措施啊?犯罪嫌疑人:就说我涉嫌故意伤害,然后就把我拘留了。

# (三)关于证据。

律师:你觉得当时现场有没有啥对你有利的情况啊?比如说有没有人能证明你是被激怒了才动手的?犯罪嫌疑人:我觉得当时旁边有几个路人,他们应该能看到是那个人先骂人的,我是被惹急了才还手的。

律师:那你知道警察有没有找这些路人了解情况啊?犯罪嫌疑人:我不太清楚,我在这儿啥也不知道。

四、犯罪嫌疑人的辩解。

律师:那你觉得你这事儿啊,你自己有没有啥想辩解的?犯罪嫌疑人:律师啊,我真不是那种无故伤人的人。

让律师会见带什么话比较好律师会见管教在旁边吗

让律师会见带什么话比较好律师会见管教在旁边吗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家属是不可以进行会见的,只能委托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了解真实案情,然后为其辩护。

那么让律师会见带什么话比较好?律师会见管教在旁边吗?可以换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吗?一、让律师会见带什么话比较好?让律师会见可以帮带这些话:1、转达亲友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问候。

2、了解并关心他们在押期间的生活情况。

3、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安慰、鼓励。

4、了解他们所知道的刑事案件的最新进展。

5、向其介绍案件最新进展,并根据法律和实践对案件程序将来的进展可能进行预计。

6、配合律师工作,解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法律咨询。

请律师会见的主要作用:1、通过会见,我们的律师可以进一步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罪名,相关事实,以便于收集无罪和罪轻的证据;2、我们的律师会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被指控罪名的意见和辩解,通过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面对面交流,寻求任何可能会被忽略的蛛丝马迹,所谓“细节决定成败”,我们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机会;3、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切实保障被告人在人身自由被限制后的合法权益,并安抚、稳定被告人的恐慌心理。

4、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是不能与其见面的;通过会见,我们可以带来家属的关切,安抚被告人,也可以告知被告人的近况,在家属和被告之间起到桥梁作用。

只有找到专业、资深的刑辩律师去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才能真正为其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并以此为据来进行辩护。

“不抛弃,不放弃!”二、律师会见管教在旁边吗?不在。

律师会见不会被监视和监听的,大可放心。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办案机关不得派员在场。

在律师会见室不足的情况下,看守所经辩护律师书面同意,可以安排在讯问室会见,但应当关闭录音、监听设备。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两名律师担任辩护人的,两名辩护律师可以共同会见,也可以单独会见。

辩护律师可以带一名律师助理协助会见。

助理人员随同辩护律师参加会见的,应当出示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律师执业证书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会见规则

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会见规则

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会见规则在刑事司法程序中,律师和被犯罪嫌疑人之间的会见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这个环节既对被犯罪嫌疑人自身权利有保障,也便于律师全面地了解案件事实、调查进展、证据存证等信息,从而为嫌疑人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因此,为了规范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会见,司法机关制定了一系列会见规则,以确保该环节的公正、透明和公平。

首先,当律师与被犯罪嫌疑人进行会见前,司法机关必须将相关文件和案卷资料分发给律师作准备。

律师在会见前应当充分阅读和研究这些文件,从中了解案件的性质、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定等信息。

其次,在会见的过程中,律师必须尊重被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和利益。

律师应该尽可能在不妨碍案件调查的前提下,向被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尤其是对于已经被批捕、羁押或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律师的会见是一个及时了解其身体健康、安全状况,并适时出具关于该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意见和建议的绝好机会。

第三,司法机关需要规定和保护律师和被犯罪嫌疑人之间受到的任何会见保密,以及任何会见过程中使用的记录和协议。

律师和被犯罪嫌疑人之间的会见记录和笔记仅应被允许在必要时使用,而这种使用应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

律师在会见过程中应以温和、谨慎、职业的态度表现自己,避免在交流过程中暴露被犯罪嫌疑人的信息。

最后,在会见过程中,司法机关应当积极地响应律师、公民社会组织和被犯罪嫌疑人等各方面的来信和陈述,同时机关应该在合适的情况和合适的时间将这些来信和陈述反馈给相应的接受者。

司法机关应该设法在不妨碍犯罪调查的前提下,及时、公正地回复任何有关于该案件的来信和提问。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北京市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流程一、与犯罪嫌疑人、嫌疑人的亲属通过面谈双方建立信任,办理委托代理手续,出具授权委托书;二、通过与委托人交谈获得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码,工作或学习单位,是否是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否有过从军经历,是否学习过法律等,从而掌握其基本信息,个人经历,对犯罪行为应否有基本的认识生活背景了解其性格特征等,了解亲属获悉的其被拘留、逮捕的时间,判断案件现状属于哪个阶段。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持相应法律文书查询获得案件承办机关和承办人。

四、预约会见时间。

侦查阶段须要经过侦查机关批准方可会见;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持相应的起诉意见书或起诉书在看守所办理登记手续后即可会见。

五、会见犯罪嫌疑人。

会见前应当根据犯罪嫌疑人性格、案情、法律相关规定罗列会见的问题提纲,预先准备会见笔录。

会见注意事项:1、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最好为2人,以便互相监督和确保安全;律师会见时至少1人为执业律师,其他随同人如非执业律师,应是与会见律师同一单位并持有律师管理机关印发的证件的人员。

2、会见时带聘请的翻译人员的,须出示经办机关批准的文书。

3、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公安机关可以派员在场。

4、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不准私带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亲友参与会见;禁止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与外界联络的各种通信、摄影器材等工具;会见期间禁止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任何财物及携带任何物品出所。

5、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会见场所的规定,否则在场民警有权制止,必要时可以决定停止本次会见,视情节轻重,通知律师管理部门。

6、看守所的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办理会见手续的,律师可以向移案或者受案的机关投诉,也可以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向有关部门反映。

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注意事项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6条、第36条规定,律师在接受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及其亲友委托以后,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

刑事案件律师会见笔录第一次【范本模板】

刑事案件律师会见笔录第一次【范本模板】

会见笔录(第次)委托人:承办律师:律师事务所日期2017.刑事案件会见笔录会见人员:侦查人员工作单位:被会见人:一、告知嫌疑人律师身份及职责并确认委托关系1.我们是江苏律师事务所的律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我们接受你亲法会见你,为你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你听清楚了吗?答:2.现在向你出示你亲属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请你过目,请问,你是否同意我们两位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答:3.你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第一次见到律师,可能有很多话想要讲,但希望你不要着急,请冷静并保持耐心。

今天的会见,我们按照专业的步骤进行。

先谈程序性问题和与你相关的一些法律规定,重点会告诉你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然后谈案情,然后回答你的咨询,之后也会关注你的生活必需品的收、寄情况,最后再谈谈我们共同关心的一些话题.听清楚了吗?答:二、了解嫌疑人的基本情况1.请问你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文化程度等基本情况?答:_________2.你现在身体情况如何?有无疾病?答:3.你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分、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答:三、了解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你因涉嫌什么罪名被采取强制措施?答:__四、了解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程序和法律手续情况1.你是什么时间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答:2.你是否收到拘留通知书或者逮捕通知书?答:五、了解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人身权利及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一)在侦查阶段,嫌疑人享有相应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现在告诉你。

1.有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条)2.对侦查人员在讯问过程中侵犯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条)3.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会见犯罪嫌疑人笔录(刑事案件律师会见笔录)

会见犯罪嫌疑人笔录(刑事案件律师会见笔录)

会见犯罪嫌疑人笔录(刑事案件律师会见笔录)刑事会见是刑事律师办理案件最基础的工作,也是刑事律师介入案件的“首战”,在刑事律师的日常工作中占有较大的比重。

但因刑事会见的方式和内容会受到律师个体、案件类型、代理阶段等因素影响而存在差异,因而目前尚未有一个标准的律师会见流程。

一、了解刑事会见之目的刑事律师之所以需要多次长途跋涉前往看守所开展会见工作,根本目的在于以下三点:1、与当事人直接沟通,加强当事人对律师的信任。

与当事人建立信任关系是刑事律师后续顺利开展工作的基础,缺乏信任度的合作无疑会影响律师对案件的把控以及后续的辩护效果。

2、通过会见,可以客观、全面的了解案情,迅速掌握案件关键信息,聚焦重点疑点,提高阅卷效率,便于后续开展双方认可的辩护工作。

3、通过会见,不仅可为当事人答疑解惑、提供专业法律分析,同时还可充当家属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桥梁,鼓励其重新振作、积极面对自身问题,帮助其舒解心结。

二、掌握刑事会见之流程(一)会见准备1、前期法律知识储备:(1)联络家属了解案情我们对涉案罪名、涉案人员详情、案发状况、拘留时间和场地等要素首先有大致了解,才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开展后续工作。

(2)制作检索报告通过与家属的沟通,对罪名和案情大致了解后,需检索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以及同类型判例,形成法律检索报告,增强自身对此类案件的熟悉程度。

(3)整理学术观点会见犯罪嫌疑人笔录(刑事案件律师会见笔录)会见犯罪嫌疑人笔录(刑事案件律师会见笔录)通过分析同种类案件常见疑难点,聚焦案件可能存在的有利辩点,检索学术文章,对此类案件争议性问题的分歧观点有所掌握。

(4)查询看守所地址及该所的实时会见政策许多看守所在地图直接名称是无法显示详细地址的,第一次独自会见的律师需提前了解具体看守所的定位。

另外,***之下,不同省市区的会见政策存在差异,且实时变动,如是否需要核酸72小时报告、是否需要防护服等,我们需密切关注每个看守所的会见要求,否则很可能吃到“闭门羹”。

会见指引(侦查阶段第一次)

会见指引(侦查阶段第一次)

会见指引(侦查阶段第一次)侦查阶段第一次会见,要在律师的主导下按照顺序完成以下七项工作,全程必须由律师掌握主动权。

避免当事人因为会见产生新的风险,避免律师因针对性的法律咨询产生妨碍诉讼的后果而导致职业风险。

一、告知委托事项。

可以让当事人看一下亲属签名的委托书,但是不急于让他在委托书上面签字确认,要在会见结束时签名确认委托。

二、吿知监听的风险。

告知当事人虽然法律规定不受监听,但看守所是公安系统的单位,不能保证没有监听。

因为第一次会见,律师对案件的类型、案件情况、社会敏感度和影响程度情况、犯罪事实有无以及是否已经将犯罪事实如实向办案单位陈述等都不清楚,办案单位有无可能对律师会见进行监听获取信息等都是不确定的。

所以告知嫌疑人在陈述时注意斟酌,目的是避免对当事人不利。

三、进行法律咨询。

根据当事人涉嫌的罪名和大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和经验,把罪名以及预判的相关、类似罪名讲解清楚,包括重罪和轻罪甚至无罪,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刑拘、逮捕期限,审查起诉审判期限,本案可能的时间以及可能的结果,直到其清楚罪名的含义及相关罪名的区别。

律师在不了解具体案情的情况之下,也就是相当于把刑法中摘出几个罪名进行讲解,根据经验和法律的规定讲解,不是了解案件以后再针对性地法律咨询。

目的是防止针对性的法律咨询而给律师带来了风险。

四、了解案情。

了解案情限于当事人笔录内容。

如果当事人的笔录已经如实陈述犯罪事实, 认罪态度好,后续可以考虑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如果还未如实陈述犯罪事实, 重复前面对他涉嫌的罪名再进行充分的法律咨询,让其充分了解法律的前提下做出准确的供述和辩解。

注意提醒当事人围绕已经制作的笔录来讲。

当事人问律师提审时如何回答,律师要避免简单地用一句“如实回答”来解答。

如果当事人还有尚未向办案单位如实陈述的犯罪事实,将会很尴尬,律师会进退两难。

从律师的职业伦理的角度,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包括实体权益也包括程序权益,不能因为律师的行为而让当事人遭受不利。

刑事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询问笔录提纲

刑事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询问笔录提纲

刑事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询问笔录提纲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刑事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询问笔录提纲
刑事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询问笔录提纲
1、问基本情况。

2、我是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李国伟律师,受XXX的委托,担任你在诉讼阶段的辩护人(在侦查阶段为你提供法律咨询)。

你是否同意接受委托(在委托书上签名)
3、(告知相关权利、义务)现在我需要问一些问题,你要如实回答,否则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是否清楚
4、因涉嫌什么罪被关押何时被拘留何时被批准逮捕
5、何时收到起诉书、传票等
6、对起诉书所记载的内容有何异议
7、被侦查机关审询了几次时间
8、有无被刑讯逼供是否需要投诉、控告等
9、请陈述犯罪经过。

10、问细节。

11、问家庭情况。

12、告知其可以通书信,写悔过书等。

13、(转达家人的问候及其它)。

14、有何事情需要我转达给你家人的
15、其它提问。

16、有无新证据提供有无其它事实补充是否有减轻情节(自认为)
17、有无相关法律问题需要询问我的
18、家人需要代为询问或传送的事项。

19、结束。

(以实记录与我陈述一致,情况属实)。

会见犯罪嫌疑人谈话笔录

会见犯罪嫌疑人谈话笔录

会见笔录
(第一次会见犯罪嫌疑人)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会见地点:
会见人(承办律师):、记录人:
被会见人:性别:出生年月:民族:
案由:有无前科:
采取强制措施时间:立案时间:
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经你(监护人或近亲属)聘请和浙江群策律师事务所指派担任你的辩护律师,(出示委托书、律师证)你是否同意?
答:
告之: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义务。

问:你听清楚了吗?
答:
问:你涉嫌的罪名是什么?
答:
问:有无被侵犯人身权利?
答:
问:请你简单讲述一下这一起案件发生的事实经过,以让我初步了解?
答:
问:你被公安抓获的具体过程?
答:
问:你被公安第一次讯问时回答的内容?
答:
问:一共被讯问多少次,讯问内容?笔录有不一样的地方吗?答:
问:你对这一起案件或者说自身碰到的问题,是怎样想的?答:
问:你需要提供的法律帮助?
答:。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会见笔录范文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会见笔录范文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会见笔录范文会见时间:[具体时间]会见地点:[看守所名称]会见室。

会见律师:[律师姓名]犯罪嫌疑人:[姓名]一、开场。

律师:兄弟/姐妹,你好啊,我是[律师事务所名称]的[律师姓名],受你家人的委托来见你,你现在感觉咋样?犯罪嫌疑人:(有点紧张)你好,律师。

我现在就很担心自己的情况。

二、身份核实与权利告知。

律师:首先呢,我得跟你核实下你的基本情况。

你叫啥名字?年龄多大啦?住哪儿啊?犯罪嫌疑人:我叫[姓名],今年[X]岁,住在[具体住址]。

律师:行嘞。

那我跟你说下,我今天来这儿呢,就是为了帮你,你有啥事儿都能跟我说,我会按照法律规定为你保密的,你知道吧?犯罪嫌疑人:嗯,我知道了。

三、案件情况了解。

# (一)案发经过。

律师:那你跟我说说,到底咋回事儿啊?怎么就被关到这儿来了呢?犯罪嫌疑人:(叹了口气)唉,就是那天[大概时间],我和[相关人员]在[事发地点],本来就是有点小摩擦,结果就打起来了。

我当时也是一时冲动,没控制住自己。

律师:那你动手的时候,有没有用啥工具啊?犯罪嫌疑人:没有,就是赤手空拳的。

但是我也知道打人不对,现在后悔死了。

# (二)公安机关讯问情况。

律师:那警察都问你啥了呀?你怎么回答的呢?犯罪嫌疑人:他们就一直问我为啥打人,还问我和那个人之前有没有过节啥的。

我就如实说了,之前是有点小矛盾,但也不是啥大不了的事儿。

律师:那你在回答问题的时候,有没有受到什么威胁或者诱导啊?犯罪嫌疑人:(想了想)没有,他们就是正常问问题。

# (三)是否存在从轻情节。

律师:你想想啊,在这件事情里,有没有啥对你有利的情况呢?比如说你是为了自卫啊,或者你打完人之后有没有采取什么补救措施呢?犯罪嫌疑人:(眼睛一亮)对了,打完之后我就后悔了,还叫人赶紧把他送去医院检查了呢。

而且他先动手挑衅我的,我这也算自卫吧?律师:嗯,这都是很重要的情况。

那你在医院的时候,有没有和医生或者其他人说过这些情况呢?犯罪嫌疑人:我和医生说过我很后悔,想让他快点好起来,但是自卫的事儿好像没咋说。

11、会见犯罪嫌疑人谈话记录侦查阶段

11、会见犯罪嫌疑人谈话记录侦查阶段

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谈话记录(第次))会见时间:年——月—日—午——时—分会见地点:看守所犯罪嫌疑人:承办律师:律师律师记录人:律师在场人员:公安局经侦支队警官告知:我们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接受你的亲属的委托,为你提供法律帮助,你是否同意?答:问:你是否愿意告诉律师的的简要经历?答:问:你是否愿意告诉律师你的家庭情况?犯罪嫌疑人:_问:你以前是否被司法机关处分过?答:问:你是否犯有被指控的行为?答:。

问:在律师会见你之前,你是否向侦查机关陈述过案件事实?答:。

问:你是否愿意向律师陈述案件事实?答:。

问:如果愿意的话,请按照你向侦查机关陈述的内容告诉律师,好吗?答:。

问:你是否知道你所做的行为是违法行为?答:。

问:你为什么要这么做?答:一。

问:你何时何地被侦查机关刑事拘留、逮捕?答:年月日,在地。

问:侦查机关承办人员是否向你出示证件?答:。

问:侦查机关承办人员是否向宣布罪名、出示刑事拘留证、逮捕证?答:。

问:律师为你提供法律服务,你对律师工作内容了解吗?答:一。

告知:1、律师作为辩护人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辩护律师有保密的义务,今天与当事人的谈话内容将会保密。

3、辩护律师应当全力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但不能以影响案件的审理和裁决为目的与司法人员接触。

4、辩护律师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藏、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以及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以上告知的内容是否听清楚了?答:。

问:你了解对你采取强制措施吗?答:一。

告知:1.拘传: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

适用条件:经过依法传唤,无不正当理由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必问的15个问题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必问的15个问题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必问的15个问题1、表明身份,出示委托书;告知犯罪嫌疑人受何亲友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询问其是否同意聘请本律师;若同意,应在委托书上签名确认。

2、告知犯罪嫌疑人应如实陈述,如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了解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曾用名、出生年月、民族、党派、文化程度、婚姻家庭、有无受过刑事处分、被刑事处分的罪名、期限。

4、是否参与以及怎样参与所涉嫌的案件(简略)。

5、如果承认有罪,陈述涉及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实和情节。

主要事实包括但不限于: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手段、目的、动机、结果等。

6、陈述是否存在证明犯罪嫌疑人罪轻或者从轻、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预备犯;未遂犯;从犯;胁迫犯;自首;重大立功表现;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中止犯;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等。

7、如果认为无罪,陈述无罪的辩解。

是否存在证明无罪的材料和意见,包括但不限于:被指控的犯罪行为不是其所为;其行为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法不构成犯罪;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属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行使职权以及意外事故;无刑事责任能力或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8、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

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地点、是否收到相关法律文书等。

9、采取强制措施后其人身权利、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

如:侦查机关是否有刑讯逼供等非法获取口供的行为;如果有,其供述是否属实;是否有诱供情形;对讯问笔录是否核对、补充;是否看到或收到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结论;是否申请过重新鉴定但却被驳回或置之不理等。

10、关于此次调查了解的陈述是否同对侦查机关的供述一致。

11、解答法律咨询,告知相关权利、义务(略)。

律师会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谈话笔录

律师会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谈话笔录

律师会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谈话笔录介绍本文是一份律师会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谈话笔录,记录了律师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之间的谈话内容。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确认、谈话目的、谈话过程、关键问题的探讨以及律师的建议和意见。

身份确认在开始谈话之前,律师首先核实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

确认了其姓名、年龄、性别等基本信息,并核实了其是否已经委托了辩护律师。

确认身份的目的在于确保律师与正确的当事人进行谈话,并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谈话目的本次谈话的目的是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包括其行为动机、犯罪事实、个人背景等,以便为其提供合适的法律援助和辩护。

另外,律师还希望通过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交流,引导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帮助其改正错误的行为。

谈话过程1. 简短的开场白律师首先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介绍了自己,并说明了谈话的目的和重要性。

律师还表达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关心和帮助的愿望,以缓解其紧张情绪。

2. 倾听和询问律师在谈话中采取了倾听和询问的方式,给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充分表达的机会。

律师耐心聆听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陈述,通过提问引导其深入剖析自己的行为和心理动机。

3. 深入分析问题律师在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谈话中,重点关注了犯罪行为的动机、背景和影响因素。

通过深入分析问题,律师希望能够找到根源,为后续的法律援助和辩护提供有力的依据。

4. 引导认识错误律师通过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交流,引导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犯罪行为所带来的后果。

律师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阐述了法律的严格和社会的责任,希望通过教育引导其改正错误,并重新融入社会。

关键问题的探讨在谈话过程中,律师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案件,提出了一系列关键问题,以便全面了解案情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

以下是其中的几个关键问题:1. 犯罪动机律师询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犯罪的动机,包括是否受到他人的影响、是否存在经济压力等。

通过了解动机,律师能够更好地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和辩护。

刑事案件律师与被害人沟通规则

刑事案件律师与被害人沟通规则

刑事案件律师与被害人沟通规则
以下是 9 条关于刑事案件律师与被害人沟通规则:
1. 要尊重被害人呢,就像跟朋友聊天一样真诚。

比如,不要随便打断被害人的倾诉,得让人家把心里的苦水都倒出来呀!你说是不是?
2. 耐心倾听是关键啊,就如同一个温暖的怀抱接纳所有。

你想想,人家被害人正经历痛苦呢,咱得好好听人家说呀,对吧?
3. 说话语气得温和呀,不能冷冰冰的像个机器人。

假设你受了伤,是希望律师温柔地跟你说话呢,还是凶巴巴的?
4. 眼神交流不能少哇,如同给对方一颗定心丸。

看着被害人的眼睛,让对方知道你是认真对待他的呀,你懂吧!
5. 表达要清晰明了哟,别搞得云里雾里的。

不能像绕口令一样让被害人糊涂,得让人家一下就明白意思呀!
6. 要给予适当的安慰呀,好似黑暗中的一束光。

说句贴心的话,难道不比沉默要好得多吗?
7. 承诺要慎重呢,不能随口一说。

就好比说要帮人家把天捅个窟窿,结果做不到,那不是害人嘛!
8. 保密工作得做好哇,这可是基本的职业道德。

要是随便把人家的事说出去,那还得了,天理何在呀?
9. 站在被害人角度想问题呀,别只想着自己。

设身处地为人家想想,人家得多不容易啊,是不是!
总之,刑事案件律师与被害人沟通真的太重要啦,做好这些能让双方更好地合作,更好地维护被害人的权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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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初次会见犯罪嫌疑人谈什么
律师初次会见犯罪嫌疑人谈什么?怎么谈?《刑诉法》、《律师法》未做具体规定。

实践中,各地律师或同一律所的律师,做法也不尽相同。

本文旨在交流如何履行辩护人的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避免落入司法报复的陷井!一、会见前的准备工作
1、做好与委托代理人的《谈话记录》
一般恰谈委托辩护事宜的,都是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或朋友。

他或她或多或少都要谈些案情。

承办律师一定认真倾听他(她)们的介绍;同时做好《谈话记录》。

这既是对当事人的一种尊重,也是初涉案件对案情的了解。

重点情节要反复叮问,记录在卷,以便确定下一步的工作方向。

2、选好助手
一般,刑事案件都有主办律师和律师助理倆人合作完成。

从办理委托辩护事宜起,就要求律师助理参与,以便熟悉案情!对律师助理的要求:熟悉法律;文字功底好;头脑反应机敏。

特别要求与当事人谈话时,对当事人的语气、表情必须同时记录在卷。

3、准备《会见犯罪嫌疑人谈话题纲》
《谈话题纲》一般包括:
(1)、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2)、何时被限制人身自由?何种措施?嫌疑人是否在法律文书上签字?
(3)、羁押何处(查明羁押场所很重要,防止转移它处,违法取证)?
(4)、有无遭受引供、诱供、刑讯、逼供?
(5)、与委托代理人的关系?征求是否同意律师作为他的辩护人?
(6)、在委托书上追认签字;
(7)、告知辩护人的责任
(8)、征求其对《起诉书》的意见以及何时送达、对检察人员表示了什么意见?
(9)、律师重点核对、询问嫌疑人对《起诉书》指控有异议部分;
(10)、询问嫌疑人有无检举、揭发、投案自首、悔罪、重大立功表现等;
二、会见
1、对不需要公安机关派员在场的案件,律师应向看守所领导、驻监所检察员提出意见;
2、告知被告人开庭期间所应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法律规定;
3、律师可以把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告知被告人;
4、被告在《会见笔录》上签字,会见结束。

一名经验丰富的律师,一定要驾驭、掌控与嫌疑人谈话的全过程!争取了解到你所要了解的情况。

因此,整个谈话过程应该是提问式的。

即:律师提问,嫌疑人回答。

这样既节省时间,也防止嫌疑人答非所问或回答跑题儿。

1、见面
一般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处在丧失人身自由,行为受到诸多严厉限制状态下,都渴望与聘请的律师尽早见面。

就在与律师见面那一刻,嫌疑人容易出现:茫然,不知所措,对律师微笑,紧张,语塞,口唇颤抖,手哆嗦等状,这是嫌疑人心情紧张、激动所致!律师应有目地的与其闲聊,诸如:吃没吃饭?身体怎样?转移嫌疑人注意力,缓解其紧张情绪。

2、告知嫌疑人谈话的方式:律师按谈话题纲提问,嫌疑人来回答。

如果时间充裕,可把剩余的时间交由嫌疑人提问题。

3、嫌疑人按律师的提问回答问题时,律师不要中止、打断他的叙述!
4、嫌疑人否认自己犯罪时,律师应注意分析,是嫌疑人对刑法理论认识上的错误,还是确实不构成犯罪?如律师认为确实属于不构成犯罪,应要求嫌疑人进一步提供无罪证据的线索。

5、律师应该主动询问嫌疑人有无遭受引供、诱供、刑讯、逼供?因嫌疑人处在丧失人身自由,人身及精神都处在被人控制的状态下,一般不敢主动谈及此问题!如律师认为此问题足以影响到对嫌疑人定罪和量刑时,除鼓励嫌疑人大胆控告的同时,律师应向有关机关代为控告。

并调查取证,坚决予以揭露!
6、嫌疑人想通过律师了解到其可能定罪与量刑时,律师可依法告知。

但一定要询问清楚嫌疑人有无检举、揭发、投案自首、悔罪、立功表现等?
7、告知嫌疑人所享有的各种诉讼权利及权利行使限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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