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8年耕地质量定级项目县级数据质量检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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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贵州省2018年耕地质量定级项目---县级数据

质量检查项目

一、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下列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至磋商截止时间为止不足一年)没有财务报表的须提供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可由供应商内部或第三方出具)】;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⑦2017年县级耕地质量定级项目承接方或合同履约方及或施工方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二、技术要求:

一、建设背景

为完善我省土地等级体系,科学量化全省耕地质量定级及分布,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部署开展2017年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5号)和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7年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的通知》(黔国土资地政函〔2017〕57号)安排部署,全面开展贵州省耕地质量定级工作。按照《农用地定级规程》(GB/T28405-2012)和《贵州省耕地质量定级技术方案》的技术方法和要求,对全省88个县的耕地质量定级成果开展检查、复核。

二、建设目标

通过贵州省2018年耕地质量定级项目,实现对全省88个县级成果及省级数据库开展检查复核工作。符合《农用地定级规程》(GB/T28405-2012)和《贵州省耕地质量定级技术方案》等相关技术标准,起到第三方监理督导作用,促使形成成果最终通过省级审查及国家验收。

三、建设任务

通过贵州省2018年耕地质量定级项目,按照《农用地定级规程》(

GB/T28405-2012)和《贵州省耕地质量定级技术方案》等相关技术标准,全面开

展全省88个县耕地质量定级内业检查,对全省27个县的外业调查成果进行抽查,检查县级成果;参照《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7)、《农用地质量分等数据库标准》(2017工作稿),对省级耕地质量定级数据库进行质检。形成县级、省级耕地质量检查成果(报告、图片、表格及资料汇编等),并促使成果达到国土资源部验收标准,通过国家验收。

四、技术要求

(一)内业检查。1、对全省各县耕地质量定级成果所有图斑进行检查;2、检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规范性;对定级指数计算、计分规则的运用、指标量化、定级单元划分等进行检查;3、检查各县耕地质量定级成果与耕地质量等别成果衔接的衔接情况。(二)外业抽查。每个市(州)抽取3个县共27个县进行外业实地调查;(三)对县级提交成果(图件、文字报告、表格数据及数据库)进行检查;(四)形成县级、省级耕地质量检查成果(报告、图片、表格及资料汇编等)。

三、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本次采购资金按照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签定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总合同价的百分之七十(70%)。

(2)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合同价的百分之三十(30%)。

2.违约责任:中标方在规定的服务期内(30天内)未完成的,每延后一天完成的按合同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延后六天及以上采购方可以终止合同并报主管部门追究违约责任。

3、项目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各项工作建设提交合格成果并通过国土资源部验收。因国土资源部等上级部门原因造成项目实施延期的,项目工期自动顺延,直至完成验收。

4、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实施要求

5.1、中标供应商须成立不少于8人的项目组专职为该项目服务,系统开发期间现场(采购人提供的固定办公场所)人员不少于8人。

5.2、中标供应商须徐提供不少于4台车辆为该项目服务。

6、项目服务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6.1投标人承诺投标报价包含质保期内的质保服务。质保期须不少于1年(自项目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投标人须指派专人驻场负责售后服务。对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投标人须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远程响应,24小时到场并及时解决。

若因中标供应商的质量问题给采购人造成影响的,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的违约责任。

6.2 其他未尽事宜,待中标签约时双方再议。

7 验收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验收标准并通过验收。

四、评分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的评审因素是:价格、技术、信誉、业绩、售后服务承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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