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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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协会章程范本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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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本协会的组织和行为,明确协会宗旨、任务和会员权利义务,促进音乐艺术的繁荣和发展。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XX音乐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三条本协会性质:本协会是由热爱音乐、具有一定音乐基础和技能的各界人士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四条本协会宗旨:弘扬民族音乐文化,提高会员音乐素养,促进音乐艺术交流与合作,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贡献力量。

第五条本协会地址: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号。

第二章宗旨与任务第六条本协会宗旨:1. 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音乐文化;2. 提供音乐学习、交流、创作、演出等平台;3. 推广音乐教育,提高全民音乐素养;4. 促进国内外音乐艺术交流与合作;5. 服务社会,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第七条本协会任务:1. 组织开展音乐讲座、研讨会、比赛等活动;2. 举办会员音乐会、音乐会、合唱团、民乐团等演出;3. 创作音乐作品,出版音乐刊物;4. 培养音乐人才,开展音乐教育培训;5. 加强与国内外音乐团体的交流与合作。

第三章会员第八条会员资格: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2. 热爱音乐,具备一定的音乐基础和技能;3. 承认本协会章程,自愿加入本协会。

第九条会员权利:1. 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2. 优先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类音乐培训和比赛;3. 对本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 享有本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会员义务:1. 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2. 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3. 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4. 交纳会费;5. 承担本协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本协会设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等机构。

第十二条理事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协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监督协会工作等。

第十三条监事会是本协会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理事会、秘书处的工作,维护协会合法权益。

音乐家协会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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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音乐家协会的组织、活动和管理,促进音乐艺术的繁荣发展。

第二条音乐家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国音乐家和音乐工作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会宗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弘扬民族音乐文化,推动音乐艺术创新,促进音乐人才的成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音乐家协会的指导,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四)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五)决定终止本会;(六)决定其他应由会员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

第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本会日常工作。

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

第八条理事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理事会成员应当具备一定的音乐专业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九条本会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负责具体业务工作。

第十条本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第十一条个人会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音乐,具有一定的音乐创作、演奏、教学、研究等方面的能力;(二)拥护本会章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三)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第十二条团体会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音乐创作、演奏、教学、研究等方面的单位;(二)拥护本会章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三)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第十三条会员入会、退会、除名等事项,依照本章程规定办理。

第四章活动与任务第十四条本会积极开展以下活动:(一)举办音乐比赛、展览、讲座、研讨会等活动;(二)组织音乐创作、演奏、教学、研究等方面的培训;(三)开展国内外音乐文化交流;(四)表彰优秀音乐人才和音乐作品;(五)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音乐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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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签订合同时应当严格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有条件的不妨向专业人员咨询。根据合同诈 骗的特点,为了防止对方利用合同条款来弄虚作假,应该严格审查合同各项条款以便使合同 权利义务关系规范、明确,便于履行。
四、 约定违约条款,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五、 约定争议管辖权条款,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XX地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6、做好与老师与其他社团的交流工作
副会长
1、协助会长处理日常事物
2、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3、监督日常工作
(二)秘书部
1、整理本社的活动经费的发票和收据,作好经费记录,管理会费
2、制定并规范音乐协会以及下设各部门的规章制度,并依据发展状适时调整
3、负责档案、材料管理,考勤会议记录
4、做好文书工作。包括年度总结和学期计划的文案工作
(四)会员义务:
1、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2、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3、参与本社团的活动
4、按规定缴纳会费
5、向社团反映情况,提交材料
(五)活动范围
1、参加本社团组织的日常活动
2、参加社团开展的特别活动,如晚会、比赛、校外演出等
3、参加社团联及其他兄弟协会的活动
4、参加学校举办的活动
(六)退会:
1、提出、填写退会申请并交还会员证
5、与秘书部配合,做好相关文书工作
6、做好对外的保密工作
7、每月写一份工作总结
(四)外联部
1、拉赞助,为社团活动及日常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2、联系活动场地
3、负责与外校交流或保持与各企业的良好关系
4、对外树立良好的社团形象
5、保留外联工作相关材料
6、负责与老师同学联络好关系

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章程

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章程

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章程引言概述: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章程是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的组织文件,旨在规范协会的运作和管理,并为会员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阐述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章程的内容。

正文内容:1. 协会的组织结构1.1. 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和政策。

1.2. 专业委员会:设立不同的专业委员会,如声乐、器乐、指挥等,为会员提供专业指导和交流平台。

1.3. 秘书处:协会的行政机构,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和会员的服务工作。

2. 会员的权益与义务2.1. 会员权益:享有参与协会活动、参与决策、享受协会资源等权益。

2.2. 会员义务: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与协会活动、保护协会的声誉等义务。

3. 协会活动与项目3.1. 学术研讨:组织音乐学术研讨会、讲座等,提升会员的专业水平。

3.2. 演出交流:组织会员间的演出交流活动,促进艺术创作和合作。

3.3. 奖励与评选:设立奖项,表彰在音乐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会员。

4. 协会的管理与运作4.1. 组织架构:明确协会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协会的正常运转。

4.2. 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保障协会的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4.3. 会员管理:建立会员档案,及时更新会员信息,为会员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5. 协会的发展与合作5.1. 国内外交流:积极开展与其他音乐家协会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国内外音乐文化的交流。

5.2. 艺术教育推广:组织音乐教育活动,提高音乐教育水平,培养优秀音乐人才。

5.3. 社会责任: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用音乐的力量传递爱与希望。

总结: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章程的内容涵盖了协会的组织结构、会员的权益与义务、协会活动与项目、协会的管理与运作以及协会的发展与合作。

通过合理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协会为会员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和资源支持。

同时,协会也积极开展各种活动,促进会员间的交流和合作,推动音乐文化的发展。

协会还承担着社会责任,通过参与公益活动,用音乐的力量传递爱与希望。

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章程

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章程

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章程引言概述: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章程是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的组织规章,旨在规范协会的运作和管理,促进江苏省音乐事业的发展。

本文将从协会的组织结构、会员资格、协会职能、会费管理和会议决策等五个方面详细阐述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章程的内容。

一、组织结构:1.1 主席团:由协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1.2 理事会: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审议和决策协会的重要事务。

1.3 秘书处:由秘书长领导,负责协会的行政工作和文件管理。

二、会员资格:2.1 会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音乐事业,具备一定的音乐专业知识和技能。

2.2 会员分类:根据会员的专业水平和贡献程度,分为常务理事、理事、会员和荣誉会员四个等级。

2.3 会员权益:享有参预协会活动、提出意见建议、享受协会服务等权益。

三、协会职能:3.1 组织音乐活动:举办音乐会、音乐比赛、音乐讲座等活动,促进音乐文化的传播和交流。

3.2 培养人材:组织音乐培训班、讲座等教育活动,提高会员的专业水平和艺术修养。

3.3 维护权益:代表会员维护合法权益,推动音乐事业的发展,参预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四、会费管理:4.1 会费标准:按照会员等级和收入水平确定会费标准,确保协会的正常运转和活动开展。

4.2 缴纳方式:会员可以选择一次性缴纳或者分期缴纳会费,缴费方式灵便多样。

4.3 资金使用:会费主要用于协会的日常运作、活动组织和人材培养等方面。

五、会议决策:5.1 会议形式:定期召开理事会和会员大会,讨论协会的重要事务和决策。

5.2 决策程序:会议决策采取表决方式,根据多数原则进行决策,确保决策的公正和合理。

5.3 决策结果:会议决策的结果将通过公告、通知等形式向会员发布,并及时执行。

综上所述,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章程从组织结构、会员资格、协会职能、会费管理和会议决策五个方面规范了协会的运作和管理。

这些规定将有助于协会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江苏省音乐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章程

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章程

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江苏省音乐事业的管理和指导,促进音乐事业的繁荣发展,维护音乐家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成立江苏省音乐家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是在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的指导下,由江苏省内从事音乐创作、演奏、教育、研究等工作的音乐家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广大音乐家,加强交流合作,推动江苏省音乐事业的发展,提高音乐创作、演奏、教育和研究的水平,为社会提供优秀的音乐作品和服务。

第二章会员第四条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第五条个人会员应符合以下条件:1. 热爱音乐事业,具备音乐专业学历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3. 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为协会的发展和音乐事业的繁荣做出贡献。

第六条团体会员应符合以下条件:1. 是在江苏省注册的音乐教育机构、音乐团体或音乐创作单位;2. 具备良好的声誉和业绩;3. 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为协会的发展和音乐事业的繁荣做出贡献。

第七条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的加入、退出和管理办法由协会理事会制定。

第三章组织结构第八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秘书处和监事会。

第九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

第十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1. 审议和通过协会的章程、规章制度;2. 选举和罢免协会主席、副主席、常务理事和理事;3. 审议和通过协会的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年度报告;4. 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协会设立主席、副主席、常务理事和理事。

第十二条主席是协会的法定代表人,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常务理事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监事会是协会的监督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

第十四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具体的组织工作。

第四章经费和财务管理第十五条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捐赠、赞助、经济活动收入等。

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章程

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章程

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江苏省音乐家的组织建设,促进音乐事业的发展,提高音乐家的艺术水平和社会地位,依法保护音乐家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江苏省音乐家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在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指导下,由江苏省音乐家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全省音乐家,推动音乐事业的发展,维护音乐家的合法权益,提高音乐家的艺术水平和社会地位。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第五条协会的工作范围包括:组织会员进行艺术交流和学术研讨活动,开展音乐普及教育,推动音乐创作和演出活动,组织会员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

第二章会员第六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资深会员和名誉会员三个等级。

第七条普通会员是指在江苏省从事音乐创作、演奏、教育、研究等相关工作的个人。

第八条资深会员是指在音乐界具有较高艺术水平和社会影响力的音乐家,由协会理事会推荐并经会员大会通过后认定。

第九条名誉会员是指对江苏省音乐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音乐家或其他社会知名人士,由协会理事会推荐并经会员大会通过后认定。

第十条加入协会的会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爱国爱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2. 从事音乐创作、演奏、教育、研究等相关工作;3. 有较高的艺术水平和一定的社会影响力;4. 自愿申请加入协会,并经协会理事会审批通过。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1. 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并享受相关服务;2. 参与协会的管理和决策,有表决权和选举权;3. 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参与协会事务的讨论和决策;4. 参与协会的学术交流、培训和研讨活动,提高自身专业水平;5. 获得协会的荣誉称号和奖励。

第十二条会员有下列义务:1. 遵守协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2. 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履行会员的责任;3. 缴纳会费,并按规定参与协会的财务管理;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损害协会和音乐事业的利益。

音乐家协会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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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 音乐家协会、、八章程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章总则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___ 协会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 省委领导的全省各民族音乐家组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音乐家和音乐工作者的桥梁纽带,是_____________________ 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在政治、组织和业务上接受吉林省文联的领导,并向其报告工作。

____________________ 协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艺术规律,发扬艺术民主,团结广大音乐家和音乐工作者,为促进________________省音乐事业的繁荣、发展,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____________________ 协会是中国音乐家协会的团体会员,接受其工作上的指导、协调,参与其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二条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按自身特点开展业务活动。

第二章会员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会为本会团体会员。

省内产业文联所属的音协经申请,由主席团批准,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具备或相当于中级职称的吉林省音乐工作者,在音乐创作、表演、理论研究、教学、编辑、翻译、对外交流、音乐普及和组织工作等方面有一定成就,赞成本会章程,由两名本会会员推荐并征得各市音协或文艺院团的同意,向本会提岀申请,经审核批准,履行手续后,即为本会会员。

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章程

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章程

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江苏省音乐事业的管理和发展,促进音乐家的交流与合作,维护音乐家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江苏省音乐家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在江苏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泛博音乐家,加强学术研究,推动音乐事业的发展,促进中国音乐的繁荣与进步。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音乐家的合法权益,推动音乐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五条协会的主管部门是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受其领导和监督。

第二章会员第六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优秀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七条申请加入协会的音乐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热爱音乐事业,具备一定的音乐专业知识和技能;(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无不良行为记录;(三)愿意参预协会的学术研究和活动。

第八条申请加入协会的音乐家须填写入会申请表,经推荐人推荐并经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成为协会会员。

第九条优秀会员是对在音乐事业中有突出贡献的会员的表彰和奖励,由协会理事会决定授予。

第十条荣誉会员是对在音乐事业中作出杰出贡献的音乐家的表彰和奖励,由协会理事会决定授予。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协会设有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十二条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味员组成,每三年召开一次。

会员大会的职权包括:(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审议和批准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及预算;(四)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理事会的职权包括:(一)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二)制定和实施协会的工作计划;(三)决定会员的入会和退会;(四)决定协会的重要事务。

第十四条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常设机构,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章程

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章程

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了规范江苏省音乐家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促进音乐事业的发展,加强音乐家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音乐家的专业水平和社会声誉而制定的。

二、组织形式与任务2.1 协会是由江苏省内从事音乐创作、演奏、教育、研究等相关领域的音乐家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以非营利性为宗旨。

2.2 协会的任务包括但不限于:2.2.1 组织音乐家开展学术研究、艺术交流等活动;2.2.2 举办音乐会、音乐比赛、音乐讲座等公益活动;2.2.3 组织音乐家参预文化交流、国际合作等活动;2.2.4 维护音乐家的权益,提供相关服务和支持;2.2.5 开展音乐教育、培训等活动,促进音乐事业的发展。

三、会员资格3.1 申请加入协会的音乐家需具备以下条件:3.1.1 在江苏省内从事音乐相关工作;3.1.2 具备一定的音乐专业知识和技能;3.1.3 无违法犯罪记录,品格良好。

3.2 会员分为普通会员、优秀会员和荣誉会员三个等级。

会员等级的评定标准由协会制定并公示。

四、组织结构4.1 协会设立理事会和秘书处,分别负责协会的决策和日常事务。

4.2 理事会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理事会成员包括主席、副主席和常务理事等职位,具体人数由协会会员大会决定。

4.3 秘书处由协会主席任命产生,负责具体的组织工作和日常运营。

五、会员权益与义务5.1 会员享有以下权益:5.1.1 参预协会组织的各种学术研究、艺术交流等活动;5.1.2 参预协会组织的音乐会、讲座、比赛等公益活动;5.1.3 获得协会提供的相关服务和支持;5.1.4 参预协会的决策和选举。

5.2 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5.2.1 遵守本章程和协会的各项规定;5.2.2 积极参预协会的各项活动;5.2.3 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形象;5.2.4 定期缴纳会费。

六、经费来源与管理6.1 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会员的会费、政府拨款、社会捐赠等。

音乐协会社团章程

音乐协会社团章程

音乐协会社团章程社团名称:音乐社社团宗旨:社团将以全面提高大学生参与社会社践能力、丰富大学生课余生活,提高大学生的舞台表现力感和丰富自己的艺术知识、协助校方部分实践工作,增强学校在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为宗旨。

一、开展丰富多彩的音乐活动,传播和推广高压的音乐活动和知识。

二、营造校园歌手平台,结交真正喜欢音乐的朋友,用音乐表达真我风采。

三、丰富我院大学生精神文娱生活,提高我院大学生的音乐文化修养,促进我院的精神文明建设。

主要任务及活动:一、组建业余演出服务队,开展音乐宣传演出,如协助慈善机构和宣传慈善事业。

二、请专业音乐老师开设音乐知识专题讲座。

三、每隔一段时间召集全体成员开展音乐交流会,对各自的心得进行交流。

四、固定每个学期的学期末进行一次成员现场歌唱比赛并举行协会晚会。

五、征集成员的创作作品,如作曲、作词、小品剧本、音乐剧剧本等,并进行创作演出比赛。

六、与全院各社团进行交流与合作及联谊活动,开展多样的活动以增加各个协会成员的合作性。

七、开设“音乐兴趣组”。

“小品话剧组”和“舞蹈培训班”等一系列的活动。

选取较好的作品参加学校举行的文艺晚会,其他作品也有机会在协会期末晚会内演出。

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一、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协会要保障会员合法权益和艺术成果。

会员享有本会举办的各种福利和权利。

会员有权利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二、会员必须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交纳会费,必须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三、会员退会自由。

社团的组织机构及其权限:会长 :主要负责整个社团的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监督各部门的工作。

秘书长:与学校之间建立友好的联系,负责通知信息。

组织部:组织会员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以及社团内部的事情。

外联部:负责活动的赞助经费问题。

以及联系外部的事情。

及各个社团之间的联系。

宣传部:对音乐社进行宣传工作,及各项活动的宣传。

财务部:认真做好收支工作,以透明的方式面对大家。

创意部:对各项活动进行创新,想出好的想法供给社团。

音乐家协会章程 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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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音乐家协会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全省音乐家和音乐工作者自愿组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全省音乐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会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中国音乐家协会的团体会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省音乐家协会在_____________________省文联党组的领导下,在中国音乐家协会的指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

团结、动员全省音乐家和音乐工作者,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三创三先”新时期江苏精神,扎实推进文化建设工程,促进江苏音乐的大发展大繁荣努力奋斗。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会坚持文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文艺规律,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音乐传统,鼓励艺术探索和创新,创作生产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音乐作品。

第二章任务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会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责,在会务活动中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努力提高音乐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修养和业务水平。

音乐协会章程

音乐协会章程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音乐协会章程一、总则(一)社团名称: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音乐协会(二)社团宗旨:爱生活,爱音乐(三)社团任务:团结音乐爱好者,传递音乐,传承积极的音乐精神。

(四)社团位置:本社团是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成员,接受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团委领导,接受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接受指导单位的指导。

(五)发展计划:每学年招收新会员后举行新老会员见面会暨交流活动;举办各类音乐活动,为大学生提供学习乐器和表演乐器的舞台,丰富漓院师生的课余生活;与桂林市内各大高校、各个机构合作活动。

加强干训,形成一个优秀的领导团队,培养好合格的接班人;与各社团形成良好兄弟关系,团结起来,互相学习帮助。

(六)发展方向:丰富学生生活,提高学生素质修养,为大学生提供学习音乐和表演音乐表现自己的舞台,满足未来就业对个人素质的要求。

让学生能以更加多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情感与理想,通过音乐形式发扬至善文化,满足党和国家对大学生的要求。

与校外企业、社团保持良好关系,共同进步,以发展全方位音乐性社团为最终目标。

(七)活动范围:在遵纪守法、不违反校规、不违反社会基本道德的前提下,通过交流会、培训课程、晚会、干训、比赛、校外演出等形式达到让学生了解音乐、学会赏析音乐、彼此交流并提高个人素质和修养的目的。

二、会员制度(一)入会条件1、具有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正式学籍2、接受社团联章程3、接受本社团章程4、思想健康,积极向上(二)入会程序:1、填写入会申请并缴纳规定会费2、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通过3、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发给会员证(三)会员权利:1、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参加本社团的活动优先权3、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4、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与建议权以及监督权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四)会员义务:1、执行本社团的决议2、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3、参与本社团的活动4、按规定缴纳会费5、向社团反映情况,提交材料(五)活动范围1、参加本社团组织的日常活动2、参加社团开展的特别活动,如晚会、比赛、校外演出等3、参加社团联及其他兄弟协会的活动4、参加学校举办的活动(六)退会:1、提出、填写退会申请并交还会员证2、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同意3、按规章制度退还一定会费4、如会员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做退会处理三、人事制度(一)本社团机构干部由选举产生,任期一年,设会长,副会长,下设秘书部、策划部、外联部、宣传部、文艺部、新闻信息部。

音乐协会组织章程范文模板

音乐协会组织章程范文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本协会的组织和活动,明确协会的宗旨、任务和会员的权利义务。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XX音乐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三条本协会性质:本协会是由音乐爱好者、音乐工作者和音乐教育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四条本协会宗旨:团结广大音乐工作者和爱好者,弘扬中华民族优秀音乐文化,提高国民音乐素质,推动音乐事业的发展。

第五条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XX(填写业务主管单位名称)和登记管理机关XX (填写登记管理机关名称)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任务与活动第六条本协会的任务:(一)组织开展音乐创作、演奏、演唱、舞蹈等艺术活动,促进音乐艺术的繁荣发展;(二)开展音乐教育培训,提高音乐工作者和爱好者的专业水平;(三)举办音乐比赛、评奖活动,表彰优秀音乐人才;(四)开展音乐理论研究,促进音乐学术交流;(五)加强与国内外音乐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国音乐走向世界。

第七条本协会的活动:(一)定期举办音乐讲座、研讨会、大师班等活动;(二)组织音乐演出、比赛、展览等艺术活动;(三)出版音乐刊物、专辑等出版物;(四)开展音乐教育培训,提高音乐工作者和爱好者的专业水平;(五)评选和表彰优秀音乐人才,推动音乐事业的发展。

第三章会员第八条本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九条个人会员资格:(一)热爱音乐,有志于音乐事业;(二)具备一定的音乐基础,具有一定的创作、演奏、演唱、舞蹈等能力;(三)遵守本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

第十条单位会员资格:(一)热爱音乐,关心和支持音乐事业;(二)具有音乐创作、演奏、演唱、舞蹈等能力;(三)遵守本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

第十一条会员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本协会理事会审查批准;(三)缴纳会费。

第十二条会员权利:(一)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对本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三)享有本协会评选、表彰的权利;(四)优先获得本协会提供的各类服务。

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章程

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章程

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江苏省音乐家的组织建设,促进音乐事业的发展,推动音乐文化的繁荣,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江苏省音乐家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江苏省音乐家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依法登记并合法注册的全省性行业组织。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江苏省音乐家,维护音乐家的合法权益,促进音乐事业的发展,推动音乐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民主自治,团结协作,公开透明,服务会员。

第五条协会的工作范围涵盖江苏省内的音乐创作、演奏、教育、研究等领域。

协会的工作重点是组织会员开展学术研究、承办音乐活动、提供服务支持。

第六条协会的会徽为一个由音符和乐器组成的图案,寓意音乐家的团结与创造。

第二章会员第七条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味员两类。

第八条个人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音乐事业,具有音乐专业学历或者相应的音乐水平;2. 积极参预音乐创作、演奏、教育等活动;3. 遵守协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4. 缴纳会费。

第九条团体味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以音乐创作、演奏、教育为主要业务的机构或者单位;2. 注重音乐人材的培养和推广;3. 遵守协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4. 缴纳会费。

第十条个人会员享有以下权益:1. 参预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2. 参预协会的学术研讨和交流;3. 获得协会提供的相关服务和支持。

第十一条团体味员享有以下权益:1. 参预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2. 参预协会的学术研讨和交流;3. 获得协会提供的相关服务和支持;4. 推荐代表参预协会的决策和管理。

第十二条个人会员和团体味员均应按时缴纳会费,并享有相应的权益。

第三章组织结构第十三条协会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十四条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味员组成。

会员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由理事会召集。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的职责包括:1. 审议和决定协会章程的修订;2. 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3. 审议和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4. 监督理事会的工作。

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章程

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章程

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章程一、总则江苏省音乐家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依法自愿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江苏省音乐工作者自愿结合的群众性组织。

协会的宗旨是团结泛博音乐工作者,促进江苏省音乐事业的发展,提高音乐工作者的艺术水平,维护音乐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形式协会为全省性的行业性组织,下设各级分支机构,包括市级音乐家协会、县级音乐家协会等。

协会的工作机构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秘书处等。

1. 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味员组成。

会员大会每三年召开一次,主要职责包括听取和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审议章程修订等。

2. 理事会理事会是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由主席团、副主席团、常务理事、理事等组成。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协调协会工作。

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

3. 秘书处秘书处是协会的具体工作机构,由协会秘书长领导,承担协会的日常工作,包括会务管理、会员管理、财务管理、宣传推广等。

三、会员管理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味员两类。

1. 个人会员个人会员是指在江苏省范围内从事音乐创作、演奏、教育、研究等相关工作的个人,具备一定的音乐专业背景和艺术水平。

个人会员享有参加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参预协会活动等权利。

2. 团体味员团体味员是指在江苏省范围内从事音乐事业的团体组织,包括音乐学院、音乐团体、音乐教育机构等。

团体味员享有参加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参预协会活动等权利。

四、协会活动协会开展各类音乐活动,旨在提高会员的艺术水平,推动江苏省音乐事业的繁荣发展。

1. 学术研讨协会组织学术研讨会、讲座、培训班等,邀请国内外知名音乐专家、学者进行学术交流,提升会员的学术水平和创作能力。

2. 艺术演出协会组织音乐会、音乐节、比赛等艺术演出活动,为会员提供展示才华的平台,促进江苏省音乐事业的繁荣发展。

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章程

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章程

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江苏省音乐事业的组织管理,推动音乐事业的发展,促进音乐家的交流与合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江苏省音乐家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是江苏省音乐家的自愿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广大音乐家,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推动音乐事业的繁荣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四条协会的任务是:组织开展音乐家职业培训、学术研究、演出交流、评奖评比、版权保护、文化交流等活动,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协会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秘书处等组织机构。

第六条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协会会员组成,每届任期五年。

会员大会由理事会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会员大会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等。

第七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执行机构,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

理事会负责协会日常事务的决策和执行,召集和组织会员大会,定期汇报工作。

第八条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常设机构,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常务理事会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执行理事会决议。

第九条秘书处是协会的专职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理事会履行职责。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条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个人会员包括专业音乐家、音乐教育工作者、音乐研究人员等。

团体会员包括音乐院校、音乐团体、音乐机构等。

第十一条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均需符合协会会员资格条件,并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申请入会。

会员享有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并有权参与协会的学术交流和决策活动。

第十二条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应当遵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

第十三条协会建立会员管理制度,包括会员名册、会员权益保障、会员纪律等方面的规定。

音乐学会成立章程模板

音乐学会成立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团结广大音乐爱好者,弘扬民族音乐文化,促进音乐艺术的交流与发展。

第二条本学会名称为“XX音乐学会”(以下简称“本学会”),英文名称为“XX Music Association”。

第三条本学会的性质:本学会是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学会的宗旨:倡导健康向上的音乐风尚,传播音乐知识,提高音乐素养,促进音乐创作、演奏、教学和理论研究,为推动我国音乐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五条本学会的业务范围:(一)组织举办各类音乐活动,如音乐会、讲座、研讨会等,以丰富会员的文化生活,提高音乐水平。

(二)开展音乐创作、演奏、教学和理论研究,推动音乐艺术的发展。

(三)举办音乐比赛、展览、演出等活动,为会员提供展示才华的平台。

(四)加强与国内外音乐团体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优秀音乐作品和演出。

(五)开展音乐培训,提高会员的音乐素养。

(六)编辑出版音乐刊物、书籍等,传播音乐文化。

第三章会员第六条本学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第七条会员资格:(一)拥护本学会章程,自愿申请加入本学会。

(二)热爱音乐,具有一定的音乐素养。

(三)个人会员需年满18周岁,团体会员需具备一定的音乐基础。

第八条会员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审议通过。

(三)缴纳会费。

(四)领取会员证。

第九条会员权利:(一)参加本学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二)对本学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享有本学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四)推荐会员。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会员义务:(一)遵守本学会章程,执行本学会决议。

(二)积极参加本学会组织的活动。

(三)维护本学会的合法权益。

(四)按时缴纳会费。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本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本学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

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章程

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章程

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江苏省音乐家的交流与合作,促进音乐事业的发展,依法保障音乐家的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江苏省音乐家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在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的指导下,由江苏省音乐家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广大音乐家,推动江苏省音乐事业的繁荣与发展,维护音乐家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内外音乐文化交流。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第五条协会的任务是:组织开展音乐家学术交流、艺术创作、教育培训、社会服务等活动,加强与国内外音乐界的联系与合作,推动江苏省音乐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协会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七条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每届任期为五年。

会员大会由常务理事会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八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理事会成员不超过15人,任期与会员大会相同。

理事会由常务理事会负责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常务理事会是协会的日常工作领导机构,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设主席、副主席若干人,任期与理事会相同。

常务理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十条秘书处是协会的具体执行机构,设秘书长一人,由常务理事会聘任。

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执行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决议,组织协会各项活动。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一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优秀会员和名誉会员。

普通会员由符合条件的音乐家申请加入,并经理事会审批通过。

优秀会员由常务理事会推荐,经会员大会审批通过。

名誉会员由协会理事会授予,以表彰对音乐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士。

第十二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会员大会,行使表决权;(二)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受相应优惠待遇;(三)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协会事务管理;(四)享有协会提供的相关服务和资源;(五)享有协会提供的法律援助和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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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通用五菱音乐协会
第一章协会名称
协会全称为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音乐协会,简称音协。

第二章协会宗旨
协会宗旨:服务企业发展、丰富员工生活
协会定位:年轻、激情
协会性质:公司党委、工会、指导下的有激情、热爱音乐的青年组织。

第三章协会的组织机构
第一条音乐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协会下设秘书处、策划部、组织部及宣传部四大部门。

协会最高决策机构是协会常务委员会,常委会成员由会长、副会长及四大部长及核心会员组成。

第二条协会最高决策机构是协会常务委员会,常委会成员由会长、副会长、部长及协会核心成员组成。

第三条核心会员委员会的任期:协会会长、副会长任期一年;其他核心会员任期一年,可连任。

第四条会长是协会的代表,对外代表音乐协会。

会长对常务委员会负责,并向公司工会汇报。

第五条协会每年召开两次全体会员大会,时间分别是秋季迎新和春节后。

秋季迎新会员大会主要是公布《上汽通用五菱音乐协会章程》,公布新一届核心会员及主要干部名单,听取并审议上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本届委员会工作计划,表彰并奖励上届优秀会员。

春节后会员大会主要是
听取并审议核心会员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下届会长、核心会员委员及协会主要干部,讨论并决定协会的重大问题。

第四章会员管理
第一条协会面向公司招新,有意者通过面试即可参加
第二条入会要求:自愿加入音乐协会,在音乐方面有特长或爱好,承认本协会章程,自觉履行协会规定的会员义务,积极参加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会员入会必须填写《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音乐协会申请表》,会员入会必须经过秘书处审核,并经协会会长批准后才能生效。

第四条会员申请被批准后,即成为正式会员。

第五条会员因正常原因退会,应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负责人批准后报秘书处备案。

会员长期不履行会员义务,不参与协会活动,由秘书处提出申请,经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确认该会员自动退会,由秘书处备案。

第六条协会会员总人数不得超过四十人(不含会长和核心会员),会员人数达到四十人则不再招新,直至有会员退会或者新一届会员换届。

第九条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1、会员应该定期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支持协会工作的义务;
2、会员有维护协会形象的义务;
3、会员有向协会提出改进建议或者活动建议的义务;
4、会员有优先竞聘协会核心会员及协会会长资格的权利;
5、会员有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非面向全体员工活动的权利;
6、会员有竞选协会年度优秀会员的权利;
7、会员有退会的权利。

第五章协会日常运作
第一条音乐协会常务委员会会是协会的日常最高决策机构,常务委员会的日常运作由秘书处管理。

音乐协会常务委员会职权:
1、常务委员会由秘书处组织;
2、对协会各项事务进行讨论,做出决策;
3、制定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4、审议通过协会各部工作计划;
5、做好与公司工会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6、常务委员会例会每个季度一次
第二条会长是协会的法定代表,对外代表音乐协会。

会长对常务委员会负责。

其职责如下:
1、依照章程的规定,决议或审查批准协会的日常各项计划;
2、定期或临时召开常务委员会例会及各委员的会议;
3、审查协会的日常经费开支;
4、批准常务委员会提出调换或撤销协会干部职务决议;
5、批准协会会员的招聘工作;
6、支持协会的工作,并受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第三条副会长必须协助会长的工作,对所属各部门负责,并向会长汇报。

其职责如下:
1、参加常务委员会的各项讨论,决议;
2、在统一领导下分管各部门的工作;
3、向常务委员会提出讨论调换或撤销协会干部职务;
4、审查协会会员招聘工作;
5、支持会长的工作,并接受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第四条协会秘书处是统筹管理协会常务委员会以及协会各部门运作的枢纽部门。

主要负责协会的日常运行,其职责是:
1、统一安排和记录协会常务委员会例会,以及其他会议;
2、管理协会日常经费开支;
3、协会换届运作,新会员的招收及会员信息管理;
4、负责协会共享文件夹的管理。

协会的成员联系方式、活动照片、活动策
划等文件管理;
5、负责协会各项活动备案。

第五条策划部是协会各项活动的策划及发起部门,主要负责协会活动的前期策划,是协会的智囊团。

其职责如下:
1、筹划活动方案。

收集公司内外各种信息,对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创新活动方案。

2、撰写活动策划书。

要求:活动时间,地点,目的,内容,活动预算等等,并上报协会常委会审批。

3、负责研究制定本协会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重点组织相关公演活动;
4、与协会常委会进行沟通,确定方案;
5、协调各部门执行常务委员会安排的协会活动。

第六条组织部主要负责工作是组织协会里的各项活动。

在常委会批准策划部提出的可行性方案后,组织部部将依照活动方案组织活动的开展,并保证活动的正常进行,是协会活动的主力军。

其职责如下:
1、负责协会各项活动的实施;
2、加强与公司团委各(总)支部的联系,组织会员和员工参加各项活动;
3、指导、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各部开展活动;
4、以联谊、比赛等形式与其他协会或会员之间开展团队活动,拉近各协会、会员间的距离,产生团队凝聚力。

第七条宣传部是协会的宣传机构,部门的工作宗旨和工作内容要依照协会章程,宣传部对整个协会的活动从宣传的角度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有效地做好整个活动过程的宣传工作。

主要做好协会的对外形象设计,负责协会对公司内外的宣传工作,扩大协会影响力。

其职责如下:
1、对协会的各项活动进行宣传支持;
2、活动前期宣传稿件、海报、传单、邀请函等制作;
3、活动中期新闻报道撰写、活动照片拍摄等工作;
4、活动后期展板制作、新闻稿件撰写等。

5、对协会的发展和总体形象做好宣传。

制作协会logo,完善协会形象,通
过网络、宣传册等形式对协会进行长期宣传。

第六章协会宣传
第一章协会活动宣传,主要是指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前期、中期、后期的全方位宣传。

由宣传部统一组织和安排。

1、根据活动策划设计制作海报、横幅、展版、传单、宣传册、邀请函等;
2、撰写新闻通稿;
3、在网络上发布活动预告。

4、对活动全程进行拍照或DV录像;
5、收集各种形式的活动资料;
6、撰写新闻稿件,并发表。

第二条协会宣传,主要指协会日常工作以及协会自身形象的宣传,目的在于扩大协会在公司团委乃至公司层面的影响力。

1、制作协会logo,完善协会形象;
2、通过网络、宣传册等形式对协会进行长期宣传;
3、与常委会进行沟通,通过宣传册、纪念册等形式对协会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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