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第一条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三条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四条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2.检验(检疫)证明;3.销售票据;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五条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六条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八条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一、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2023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
2023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一、为了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严把食品上市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加强对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食品的质量及相关身份证明,确保所经销的食品质量安全、可靠。
三、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质量和标签,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同时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做好记录、保管和备查工作,批发经营部和连锁超市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并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四、对经进货审验发现食品明显存在质量问题或标识不规范、标注不真实等情况的,应拒绝进货,并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反映。
五、对供货方不能或拒绝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其他可疑问题的,及时与食品上标注的生产厂家进行联系查对,经查对情况不实的,拒绝进货,并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
六、经营者应加强对上柜食品的日常管理。
食品在上柜前,由负责上货人员进行感观检查,凡发现已过保质期、霉变或包装破损的食品应立即撤柜,不得对外销售;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及时发出警示,妥善处理,保质期届满一律撤柜,不得对外销售。
七、有条件的经营者自备技术设备对进货食品实行进货检验,对不具备条件的,对进货食品质量有疑义的应当送检。
八、经营者要配备专职进货验收人员或其他质量管理人员,日常加强对内部员工的食品质量检验技能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要积极参加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培训学习和考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一、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发现其不具备食品经营资格的,禁止其入场经营。
二、通过签订合同、责任状等方式,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其不具备与所经营食品相应的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及时暂停或者取消入场经营资格;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的农业或市场监管等部门。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5篇)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保障食品安全,规范食品经营行为,预防食品污染和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企业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明确企业内部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分工和管理层级,确保各级人员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和责任。
2. 食品采购和供应商管理:明确食品采购的程序和标准,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与供应商签订食品供应协议,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审核。
3. 食品储存与保管管理:规定食品的存储条件、温度控制、保质期管理等要求,确保食品的新鲜度和质量。
4. 食品加工和生产管理:规定食品加工的标准操作程序(SOP),包括原料选择、加工工艺、加工设备的清洁和消毒等要求,确保食品的卫生和安全。
5. 售卖与销售管理:规定食品陈列、销售和售后服务的标准,包括食品的包装、标签和溯源等要求,确保消费者对食品的了解和安全。
6. 食品安全事件的管理:规定食品安全事件的上报、调查和处理程序,建立食品安全事件的记录和报告制度,及时应对和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7. 培训与教育:规定企业的员工培训和教育计划,提高员工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操作能力。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对企业而言,是保障食品安全、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同时,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也是政府监管食品行业的重要依据,对于实现食品安全的监控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食品经营者为保障食品安全、确保消费者健康安全所制定的一套规范和管理措施。
该制度涉及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旨在规范食品经营者的行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食品资质管理:食品经营者需要依法获取和保持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相关检查和审核。
2. 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经营者需要了解和掌握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并确保所经营的食品符合相应的标准。
3. 食品采购管理:食品经营者需要建立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确保所采购的食品来源可靠、质量安全。
最新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法
最新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活动,以及食品的种植、养殖、捕捞、采集、储存、加工、运输、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
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第五条国家实行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追溯体系,记录并保存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的信息,保证食品的可追溯性。
第六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维护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预防与控制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对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
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对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进行自查,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能力。
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进货查验,保证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生产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生产过程的相关信息,保证食品生产过程的可追溯性。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食品销售的相关信息,保证食品销售的可追溯性。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餐饮服务记录制度,记录餐饮服务的相关信息,保证餐饮服务的安全性。
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与检验检测第十四条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要求,不得低于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对食品进行检验检测,保证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最新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发布企业:发布日期:说明:本制度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XXX《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XXX《北京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暂行)》、《北京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暂行)》,并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一)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员工、实工和实生必须在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情况,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从业人员的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参与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的责任与义务1.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2.食品经营者应当具备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法证件。
3.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食品安全措施。
4.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管理,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安全。
5.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过程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品生产工艺规程,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6.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食品储存、运输、销售的管理,确保食品在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不受污染。
7.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管理,确保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
8.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食品检验、检测的管理,确保食品检验、检测真实、准确。
9.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流向可追踪。
10.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召回制度,及时召回不合格食品。
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1.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食品违法行为。
2.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法证件的审查,确保食品生产经营者具备合法资质。
3.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安全。
4.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过程的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生产工艺规程,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5.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储存、运输、销售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在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不受污染。
6.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管理,确保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经营安全管理,保障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证食品安全并不断提高食品质量。
第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食品的监管和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五条食品经营者应当落实责任,确保自己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执行。
第六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使其具备食品安全管理的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规定。
第二章食品采购管理第八条食品经营者应当确保采购的食品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九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与合法合格的食品生产商建立长期稳定的供货关系,保证食品质量稳定。
第十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供货商的信誉度和产品质量的监督,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采购。
第十一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完善的食品采购记录和台账,及时更新并保存。
第十二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对采购的食品进行验收,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食品储存管理第十三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对食品储存环境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符合食品储存的要求。
第十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食品受到污染、变质或损坏。
第十五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对食品进行分类储存,不同种类的食品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储存记录和台账,做好食品出入库的登记和追踪。
第十七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清理和消毒储存环境和设施,确保食品储存的卫生安全。
第四章食品加工管理第十八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在食品加工环节加强质量监管和控制,确保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九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加工记录和台账,保留原料购进、加工过程等相关信息。
第二十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加工人员的培训,保证他们具备食品安全操作的技能和知识。
第二十一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加工工艺流程,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篇)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篇)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食品质量关,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进货查验、记录和检查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小食杂店进货时收取符合规定的“一票通”票据做为进货凭证。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食品批发者采取电子化手段对进销情况进行记录,实现可追溯。
记录保存期限为该食品保质期满后半年,无保质期食品保存两年。
二、日常检查和召回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定期对在售食品进行检查,对过期、变质食品,要主动及时下柜,采取无害化处理、就地销毁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货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市;对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经鉴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销售。
食品经营者对因自身原因所导致的不安全食品,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其经营的范围内主动召回。
食品经营者召回不安全食品应当告知供货商。
供货商应当及时告知生产者。
食品经营者在召回通知或者公告中应当特别注明系因其自身的原因导致食品出现不安全问题。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不安全食品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相关经营者停止经营不安全食品。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____食品安全法》、《____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本单位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1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1.1负责人岗位职责。
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食品经营管理体系,领导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
1.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1.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供货商处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2索证索票制2.1索证索票制度。
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的一项管理制度。
2.2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合法证明文件,确保合法证明文件的真实、有效。
2.3保健索票索证应当包括:进口保健食品还应当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2.4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备查。
3经营过程质量控制3.1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管理在签订购货合同时,应查验供货者合法资质的有效证件、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应当查验供货者销售凭证票据,检验或检疫合格证明,同时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包括: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等。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一、总则1.1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公共场所。
1.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自律,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二、食品安全管理组织2.1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2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2.3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
三、食品安全风险预防与控制3.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3.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原料采购管理,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并建立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3.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生产过程管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生产,保证食品质量。
3.4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销售管理,建立销售记录制度,确保食品的可追溯性。
3.5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餐饮服务管理,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保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四、食品安全自检与自查4.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检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环节进行自查,确保食品安全。
五、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5.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组织、应急处理措施、应急处理流程等。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
一、引言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
食品销售经营者作为食品流通的重要环节,肩负着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责任。
为加强食品销售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规范食品销售经营行为,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2. 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食品市场秩序;3. 促进食品销售经营者诚信经营,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三、制度内容1. 进货查验制度(1)食品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2)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确保标识内容真实、完整。
2. 食品储存制度(1)食品储存应按照食品种类、性质、保质期等进行分类存放,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2)储存食品的场所应具备防潮、防虫、防鼠、防尘等条件,并保持通风、清洁。
3. 食品销售制度(1)食品销售者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食品信息,不得销售假冒伪劣食品。
(2)食品销售者应建立健全销售记录,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销售日期等。
4.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其职责。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培训和考核,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5.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2)自查内容包括:食品采购、储存、销售、加工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情况,以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6. 不安全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1)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2)对因自身原因导致的不安全食品,应主动召回,并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处置措施。
四、制度执行与监督1. 食品销售经营者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销售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销售食品的安全、卫生、符合营养要求。
第三条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五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质量检验制度,对销售的食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销售食品的质量。
第六条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第七条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销售环境的卫生管理,确保销售环境的清洁、卫生。
第八条经营者应当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
第九条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食品安全事故损失。
二、食品采购管理第十一条经营者应当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购进食品,购进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二条经营者应当查验供应商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不得购进无证、无照、无标识、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等食品。
第十三条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等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十四条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溯源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三、食品储存管理第十五条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等要求,合理储存食品,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第十六条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过期、有害食品。
第十七条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被鼠、虫、鸟等动物污染。
2024年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____年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落实国家食品安全战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权益,提升食品流通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依法规范食品流通经营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食品流通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三、食品流通经营者的管理责任1.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明确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确保食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食品安全可控;2.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3.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及时记录和保存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信息和数据;4.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和评估,及时发现、整改和消除隐患;5.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确保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能够及时、科学、有序的应对。
四、食品采购管理1.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从具有合格生产许可证的正规食品生产企业采购食品;2.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与供货商签订食品质量合格承诺书,并对其供货进行事前审核;3.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建立食品追溯制度,确保可以追溯到食品的生产、加工、运输等环节;4.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严格控制食品进货渠道,不得购进非法、假冒伪劣的食品;5.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定期抽样检验进货食品,确保其安全合格。
五、食品储存与保管管理1.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建立规范的食品储存和保管设施,确保食品的存储环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2.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分类储存食品,禁止存放易腐烂食品和过期食品;3.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定期对存储的食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4.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保持食品储存和保管设施的清洁卫生,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六、食品销售与配送管理1.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建立完善的食品销售和配送记录,包括进销存等相关数据;2.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3.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在食品销售场所设置食品安全提示标识,提醒消费者注意食品安全;4.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定期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5.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及时回收食品并通知消费者。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单位制定了如下制度:一、岗位责任制度1、负责人岗位职责:负全面责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相关证明文件;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1、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卫生知识培训方能上岗,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患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
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1、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
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3、食品销售场所应合理设置陈列设施,将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并划分食品经营区域。
新版sc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食品经营活动。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守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水平。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负责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落实食品安全措施等。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当定期召开食品安全会议,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和进货查验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要求、供应商选择标准、采购记录等内容。
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查验供应商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
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等信息,保存相关凭证。
第四章食品安全加工和制作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加工制作制度,明确食品加工制作流程、操作规范等内容。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食品加工制作设备的维护、清洗、消毒,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五章食品安全储存和运输第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储存条件、库房要求等内容。
第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食品储存在符合要求的库房内,保证食品储存环境的卫生、通风、干燥。
第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运输管理制度,明确食品运输条件、运输工具要求等内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可打印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可打印该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和健康,保障全社会食品供应链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
食品安全是与人民生命健康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食品生产经营者及从业人员、食品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等都有责任和义务,共同维护和促进食品安全。
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1.维护食品品质和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2.规范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的行为,提升行业整体素质;3.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预防和应对食品安全风险;4.增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和依赖性;5.推动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食品生产企业管理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与安全控制体系;–做好原料采购和存储管理;–加强生产过程的卫生控制;–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2.食品流通环节管理要求:–建立食品流通追溯体系;–加强食品贮存和运输卫生管理;–保障食品质量和安全。
3.餐饮服务环节管理要求:–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强原料采购和食材检测;–保障食品加工和储存的安全卫生;–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和培训。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1.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和餐饮服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2.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消费者在购买和食用食品时要注意食品安全,如发现问题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四、结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和健康的重要措施,要求各方共同努力,加强合作,不断完善制度,营造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希望通过本制度的推行,能够提高食品企业和相关从业者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食品产品。
以上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内容,你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打印或宣传。
祝各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顺利,食品供应链健康稳定!。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食品经营活动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第三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实施。
第四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第六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要求,对食品进行检验检测,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追溯和召回制度,及时查明食品的生产、流通和销售情况,确保食品的溯源和召回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第八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及时接受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
第九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管理,确保其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资质和健康状况。
求,对食品经营场所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食品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和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第十一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和任务。
第十三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食品供应商的管理,确保其提供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采购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对食品的储存、运输、加工等环节进行管理,确保食品在整个流通过程中的安全性。
第十六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留样和送检制度,定期进行食品质量和安全监测。
第十七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对于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食品经营管理新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经营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各个环节的食品经营管理。
第三条食品经营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规范;(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三)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四)社会共治,全民参与。
第四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食品经营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经营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食品生产管理第五条食品生产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核定的生产范围、生产能力和生产条件组织生产。
第六条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销售和售后服务等环节。
第七条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原料、辅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等进行检验,确保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八条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追溯制度,确保产品可追溯。
第九条食品生产者应当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进行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第三章食品流通管理第十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能力和经营条件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进货查验、储存运输、销售和售后服务等环节。
第十二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对所经营的食品进行检验,确保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三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第十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对储存、运输、销售环节的温度、湿度等条件进行控制,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第四章食品餐饮服务管理第十五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服务能力和服务条件提供服务。
第十六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采购、加工制作、销售和售后服务等环节。
2023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文
2023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不含有有害物质,不受到污染,符合卫生要求,不会危害人民群众的食品。
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健康第一的原则,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
第四条国家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应急、风险管理和风险沟通机制。
第五条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自主管理,促进食品安全稳定可控。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保障食品安全,履行法定责任,加强自我监管,保证食品安全。
第七条食品安全工作应当加强对国内外食品安全标准的研究,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第八条国家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第九条食品安全工作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流程和流通环节的监管。
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第二章食品安全监管第十一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第十二条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第十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风险的评估,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
第十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抽检、宣传、警示等方式,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第十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食品追溯体系,能够追溯食品的生产流程和流通环节。
第三章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第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十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生产经营食品。
第十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原料的检验检测工作,禁止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
第二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质量追溯体系,能够追溯食品的原料来源和生产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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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本人(单位)在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中,以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基本原则,特制定以下制度,并接受行政执法机关和消费者的监督: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四、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五、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六、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七、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
八、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九、废弃物处置制度。
十、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十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案十二、食品召回制度。
十三、从事食品批发的企业还应当提供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食品批发企业需提供)。
十四、从事食品贸易的食品销售经营者申请销售散装食品的,应当提供制定有散装食品包装形式、贮存和运输的措施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散装食品销售者需提供)。
十五、从事制售类的食品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还应当提供制定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使用添加剂者需提供)。
十六、从事制售类的食品网络经营者,还应当提供食品送餐过程与控制制度、食品送餐记录制度(网络经营者需提供)。
十七、具有定期清洗消毒空调及通风设施的制度;(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 类场所)。
十八、具有定期清洁卫生间的制度。
(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 类场所需提供)。
本人(单位)制定的以上制度,在辖区食药所监督下实施,并将相关制度容存档或制作悬挂于经营场所墙上,便于执法人员和消费者监督。
申请人签字(盖章):年月日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可上岗,不得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健康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健康检查,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格规操作。
经营餐饮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
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格按规洗手。
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确操作。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
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2.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可直接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3.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经营全过程实施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2.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3.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4.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5.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
6.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四、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3.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可证,无食品经营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5.培训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行为。
7.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8.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五、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从食品采购、运输、验收、贮存、销售各环节以及现场加工食品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卫生要求和管理准则。
1.食品经营卫生管理要求食品经营者应保证经营环境、设施设备、人员满足食品经营卫生要求。
食品经营者应对所经营食品安全进行承诺。
经营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经营卫生管理。
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训。
经营单位应建立与食品经营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
2. 采购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
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食品验收标准等容。
应设立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档案。
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可证和食品合格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存档备案。
采购实行食品生产可证的食品应具有食品生产可证SC 标志。
3. 运输应建立食品运输制度。
明确送货人员在食品运输过程中对于车辆卫生、食品卫生的质量安全职责。
食品运输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
车厢无不良气味、异味。
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运输包装材料或容器应完整、清洁、无污染、无异味、无有毒有害物质,达到相关食品卫生标准要求,且应具有一定的保护性,在装卸、运输和储存过程中能够避免部食品受到机械或其他损伤。
散装的食品应该具备符合安全卫生和运输要求的独立外包装。
冷藏食品的运输可采用冷藏车、保温车、冷藏列车、冷藏船、冷藏集装箱等运输工具。
一般情况下,允冷藏温度接近的多种食品拼箱装运.应查验索取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可证、合格证明及认证证书,并备案。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货证不符的应拒收或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应检查标识是否清楚、正确,标识不清楚的单独应存放。
4. 销售应建立食品安全销售管理制度。
明确销售人员在食品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责任。
应有与经营食品品种、规模相适应的销售场所。
营业场所应布局合理,与生活等区域分开。
应有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设施设备。
食品销售有温度要求的应配备销售冷冻食品必备的冷藏库(柜)、冷冻(库)柜等设施设备。
销售场所应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和消毒的设施设备。
照明设备安装在食品的正上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
与食品表面接触的设备与用具,应无毒、无害或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表面平滑且可承受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质制造。
销售场所应进行定期卫生检查和清洁,冷藏、冷冻库(柜)应当定期维护保养、清洗、清除异味,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
销售冷藏、冷冻食品应按食品标签明示的温度进行控制,超出温度、湿度规定应及时采取措施。
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销售的食品应分类上架摆放或垫离,不应落地码放。
上架销售的食品必须格控制在保质期,做到先进先出,并为消费者预留合理的存放和使用期。
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应延长原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不应拆封后重新包装或散装销售。
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应以破坏性式处理销毁,并记录。
应建立食品销售台账,记录销售食品的基本情况。
5.设备与工具卫生要求加工用设备和工具的构造应有利于保证食品卫生、易于清洗消毒、易于检查,避免因构造原因造成润滑油、金属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的物质滞留于设备和工具中。
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食品的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设备部角落部位应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积。
设备的摆放位置应便于操作、清洁、维护和减少交叉污染。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原料加工中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六、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建立加工操作设备及工具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使场所及其部各项设施随时保持清洁。
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推荐的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的清洁计划见附件5),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
6.应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7.品加工经营场所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8.用化学消毒的设备及工具消毒后要彻底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