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及办理流程
江苏省公积金提取流程
江苏省公积金提取流程江苏省公积金提取流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公积金成为了越来越多职工的福利待遇之一。
公积金提取对于许多人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不仅关系到个人的经济利益,也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和流程进行操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江苏省公积金提取的流程,希望对广大职工有所帮助。
一、办理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在江苏省,办理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缴存年限要求:一般情况下,职工在办理公积金提取时需要至少连续缴存满一年的时间。
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职工本人或配偶需要进行大病医疗、购房、购车等紧急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前提取。
2. 提取事由的合理性:在办理公积金提取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提取事由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如购房需要提供购房合同、按揭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大病医疗需要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治疗方案等材料。
3. 提取额度的限制:根据江苏省的规定,提取额度是有限制的。
一般情况下,职工在购房方面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中80%的金额,最高不超过当地市场价值的80%;而在大病医疗方面,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中全部存款。
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流程在满足办理条件的前提下,职工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办理江苏省公积金提取:1. 准备材料:职工在办理公积金提取前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公积金卡、提取申请表等。
2. 提取申请:职工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
填写好提取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3. 审核材料: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提取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包括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的审查,审核通过后,会核定提取的金额。
4. 提取资金:审核通过后,职工可以领取公积金提取的资金。
一般情况下,职工可以选择在指定的银行柜台领取,也可以将资金直接转入个人银行账户。
5. 监督和监管:公积金管理部门会对公积金的提取情况进行监督和监管,确保提取的公积金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并防止违规操作的发生。
[南京公积金怎么取出来]南京公积金提取代办
[南京公积金怎么取出来]南京公积金提取代办南京公积金的作用现在越来越大了,南京市的工作单位也多数都给员工缴存公积金。
南京公积金可以进行提取,那么该如何提取那?让小编来告诉你吧!南京公积金提取流程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符合规定的可以取出来,目前比较合适的是购房、租房、自建房、退休、户口迁出本市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及办理流程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及办理流程提取须知《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8、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第2、3、4、7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2、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3、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四十五周岁、女职工年满四十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4、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向管理中心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到建行网点领购《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现金(转账)支票》。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到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并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在《申请单》上加盖预留印鉴并出具《现金(转账)支票》。
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建行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各区县职工到区县管理部申请)。
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乙方办理登记手续专用)》正本;2、首付款收据或发票;3、身份证。
南京取公积金流程
南京取公积金流程
公积金是指由职工和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用于在职工退休、离职、因病、因残失业、住房贷款、大病医疗等情况下使用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对于南京的职工来说,取公积金是一个比较常见的操作,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南京取公积金的流程。
首先,职工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
在南京取公积金时,职工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居住证)、公积金存折以及相关的申请表格。
在准备材料的过程中,职工需要确保所携带的材料齐全,并且要注意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接下来,职工需要前往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取款手续。
在办理取款手续时,职工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且进行工作人员的审核。
审核通过后,职工可以进行取款操作。
在取款时,职工需要注意填写取款金额,并且确认自己的身份信息,确保取款的安全和准确性。
另外,职工还可以选择网上办理取款手续。
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了网上办理取款手续的服务,职工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或者手机App进行操作。
在网上办理取款手续时,职工需要填写相关的
信息,并且进行身份验证。
在验证通过后,职工可以选择取款金额,并且进行取款操作。
需要注意的是,南京取公积金的流程可能会因个人情况而有所
不同,比如职工的缴存时间、取款原因等。
因此,在办理取款手续时,职工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操作,并且遵循南京市公积
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和流程。
总的来说,南京取公积金的流程相对比较简单,只要职工准备
好相关的材料,并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就可以顺利办理取
款手续。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到需要办理取公积金的南京职工,
祝大家办理顺利!。
2023年江苏省公积金提取流程
2023年江苏省公积金提取流程2023年江苏省公积金提取流程购买住房偿还贷款,公积金可以1年提取一次,所需材料:1、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付款发票复印件(首次提取)2、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省直单位公积金提取申请表5、贷款银行打印的还贷记录;给银行说提公积金用,银行会拉清单盖章给你。
6、如果是夫妻两人同时提公积金,需要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附浙江省直单位公积金提取程序相关文件。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定义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生住房方面或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时,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1.住房消费提取:(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2.销户提取:(1)离休、退休的;(2)出境定居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4)死亡。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
四、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本人、配偶或继承人)及提交材料要求(一) 住房消费支取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担保合同,购房合同、银行还款凭证,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离职后南京公积金提取流程
离职后南京公积金提取流程
内容:
一、离职后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情况
1. 正式离职,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2.退休后不再工作;
3.军转干部正式退出现役;
4.创业、灵活就业;
5.因病终止劳动关系;
6.出国(境)定居等原因终止劳动关系。
二、提取公积金的基本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参加公积金的缴存人员;
2. 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
3. 申请人具有南京市户籍或已经在南京连续缴存公积金满1年。
三、提取公积金的申请材料
1. 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
4. 个人缴存账户卡原件;
5.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提取公积金的具体步骤
1.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并准备好所需材料。
2. 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手续,交齐材料后,公积金中心会进行审核。
3. 公积金中心审核无误后,将向申请人发放提取公积金。
4. 提取公积金一般在申请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到账。
五、注意事项
1. 提取公积金后,个人账户余额清零,不再享受公积金待遇。
2. 申请提取公积金时,本人须亲自操作。
3. 提取公积金会收取一定手续费。
4. 公积金提取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应主动参加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
南京公积金线上提取条件及流程
南京公积金线上提取条件及流程1.想要进行公积金线上提取,需要先办理个人网上银行业务。
To apply for online provident fund withdrawal, you need to first apply for personal online banking services.2.在办理网上银行业务时,需要准备好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When applying for online banking services, you need to prepare valid personal identification documents.3.个人网上银行业务办理成功后,可以登录公积金管理平台进行线上提取操作。
After successfully applying for personal online banking services, you can log in to the provident fund management platform to proceed with the online withdrawal.4.在线上提取公积金时,需要填写提取申请表并选择提取方式。
When withdrawing provident fund online, you need to fill out the withdrawal application form and choose the withdrawal method.5.提取申请表中需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提取金额等相关内容。
The withdrawal application form requires you to fill in basic personal information and the withdrawal amount.6.申请提取公积金时,需提供相关支撑文件,比如购房合同等。
When applying for provident fund withdrawal, you need to provide relevant supporting documents, such as the housing purchase contract.7.完成申请表填写和支撑文件提交后,需进行信息确认。
南京公积金线上提取条件及流程
南京公积金线上提取条件及流程
职工身份认证后即可办理网上提取申请,目前网上可以办理离退休和支付房租提取申请。
(一)离退休提取申请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单位已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的职工可以在网上申请。
职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后点击“提取业务-网上退休销户提取登记”,获取并输入手机验证码提交后即申请成功。
(二)支付房租提取申请
职工及其配偶在南京市无产权住房的可以在网上申请。
职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后点击“提取业务-网上租房提取登记”,输入婚姻状况信息、提取金额、手机验证码提交后即申请成功。
(三)购房提取申请
职工及其配偶在南京市主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在网上申请。
职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后点击“提取业务-网上购房提取登记”,输入婚姻状况信息、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号(合同封面的宁房预售合字号)或二手房丘权号(在不动产权证书的“权利其他状况”区域)、提取金额、手机验证码提交后即申请成功。
二、符合哪些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南京市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归还公积金贷款须知
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归还公积金贷款须知一、办理委托提取还贷须携带和提供的材料1、贷款职工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2、贷款职工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号、个人住房补贴账号,或者贷款职工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卡;3、贷款职工的储蓄还款存折(签订《借款合同》时即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的,不需要提供);4 贷款职工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签订《借款合同》时即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的,不需要提供)。
二、办理委托提取还贷的时间1、原则上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时可以同时办理委托提取还贷申请,管理中心审批后,在签订《借款合同》时签订《委托协议书》;2、已经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还款期间任何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往贷款银行申请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3、已经办理公积金贷款并且签订过《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如果需要变更委托提取还贷方式,可在还款期间任何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往贷款银行办理终止原委托协议、签订新的《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
三、委托提取还贷操作1、选择逐月提取还贷的,按《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规定,委托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账户须保留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额的12倍余额。
贷款银行操作以账户为单位,逐个账户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各符合条件账户的提取额累加形成当期提取额度,只操作符合条件的账户;还款顺序为:先还逾期贷款本息、罚息,再还本期应还贷款本息。
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后,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缴存账户中余额不满足条件,则不予操作逐月还贷,直至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缴存账户中余额满足条件时,再次操作;操作时间为每月的15日。
操作时,贷款银行每月从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账户中划转大于规定余额的月缴存额用于归还公积金贷款。
月缴存额小于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的,不足部分由职工按月补齐至还款账户;月缴存额大于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的,每月提取的公积金(住房补贴)额等于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
南京死亡人员公积金提取流程
南京死亡人员公积金提取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南京死亡人员公积金提取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 提交死亡证明提取公积金的第一步是向当地派出所提交死亡证明。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
下文是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欢迎阅读!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
第二章提取范围第三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或在本市无产权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八)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符合(一)、(五)、(六)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第(六)项(不含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中的房租按实际承租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超过下列标准的,按下列标准计算租金:一人户40平方米,二人户50平方米,三人及三人以上户60平方米。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二)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三)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四)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重大疾病按照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进行认定。
第五条职工与父母(或子女)购买同一住房的,均可以提取;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购买同一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
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六条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南京市离职后取公积金流程
南京市离职后取公积金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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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取现金流程
南京公积金取现金流程
条件:
1、个人购房提取:购买自住房/购买首套普通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首次购房,需满足相关购房条件和面积要求;
2、商业贷款提取:购房贷款通过商业银行贷款购房的个人,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部分金额还贷,
二、流程:
1、准备材料:购房提取需要准备的材料一般包括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产权证书等;商业贷款提取
需要配合商业银行提供的还贷证明/还款支付明细等相关材料;2、填写申请表:前往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填写公积金提取申请表;3、提交申请材料:将填好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一并提交给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
4、审核与办理:人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核实,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条件。
一旦审核通过,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办理提取手续;
5、提取公积金: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的形式将提取金额划入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公积金取现提取流程
公积金取现提取流程
公积金取现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的相关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一、提取流程
1、申请: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和提取用途相关证明文件等材料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审核: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根据所提交的资料展开审核,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放款:若准予提取,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会在三个工作日内放款,提取的公积金将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二、所需资料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3、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无房户支付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房租。
3、离休、退休。
4、家庭经济困难,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或因重大疾病致贫。
5、进城务工人员离开本市,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6、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7、出境定居。
8、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9、户口迁出本市.
10、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逐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以便您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更加顺利和安心。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流程1. 准备好需要提供的材料在进行住房公积金提取之前,需要提供对应的材料,包括提取申请表、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证明、买房发票、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等。
2. 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准备好材料后,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
此时需要填写相关的表格、进行身份验证,并在职工所在单位或社保中心开具证明。
3. 等待处理结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审核后,会将提取的金额划拨至申请人的个人账户内,同时向职工所在单位或社保中心发放相关通知。
4. 到银行柜台或网银平台领取在通知到达后,可以通过银行柜台或网银平台进行提取。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注意事项1. 不符合提取条件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在政策范围内是有相应的条件的,如果不符合提取条件,是无法申请提取的,需等到符合条件时再行申请。
2. 提取金额不能超限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金额是有一定规定的,因此在进行提取时,一定要注意提取的金额是否超过了政策规定的上限,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3. 注意提取时间节点针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政策规定了一定的时间节点,因此在进行提取时需要注意提取的时限,以免因逾期等原因出现问题。
总之,住房公积金提取是非常重要的一环,需要我们认真对待。
在进行住房公积金提取时,要清楚了解相关政策,注意提供相应的材料,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操作,并注意提取的时间节点和提取金额的限制等相关问题,以便能够更加顺利和安心地进行住房公积金提取。
南京取公积金流程
南京取公积金流程第一步: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申领《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购买现金转账支票;第二步: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第三步:职工按照规定携带《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第四步: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最后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问:新购入家庭第三套房,之前买房提过公积金超过两次,还能否把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提出来?若购买的是夫妻名下的第三套及以上房产,之前以购房名义提取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次数不含住房公积金转账还贷,则不能再提取公积金。
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配偶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南京买房后公积金提取并不是你想提就能提,除了第三套房外,还有以下三种情况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况一:职工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况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本市行政辖区以外购房,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情况三:购买的房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开具之日前一年内发生产权变动并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问:刚购入一套住宅,如何才能一次性全部提取公积金和补贴?如果您在南京市购买商品房提取时间仍然在按照商品房买卖契约登记备案时间的一年之内,想一次性部提取都没有太大的问题。
只要能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首付款发票、身份证,房子上有配偶名字再提供结婚证。
南京公积金提取流程
南京公积金提取流程南京公积金是指南京市内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组织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的提取是指参加公积金制度的个人在特定的条件下,可以提取部分或全部的公积金金额。
以下是南京公积金提取的流程。
第一步:了解提取条件在南京,个人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提取公积金,如购房提取、还房贷提取、租房提取、医疗提取、购车提取等。
在提取之前,首先需要了解不同提取方式的条件和要求,以确保符合相应的条件。
第二步:准备相关材料根据不同的提取方式,个人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
一般来说,提取公积金需要的共同材料包括提取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婚姻证明、房产证(或租房合同)、银行卡等。
第三步:填写提取申请表根据自己需要提取的方式,填写相应的提取申请表。
在填写申请表时,应当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提取方式、提取金额等内容,并签字确认。
第四步:办理提取手续准备好所有的材料后,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办理窗口,进行公积金提取手续。
在窗口,工作人员将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核实个人信息的真实性。
第五步:等待审批结果申请人需要耐心等待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
一般情况下,审批的时间较短,大部分情况下会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如果审批通过,将会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如果不通过,将会收到申请被驳回的理由。
第六步:领取提取金额一旦提取申请获得审批通过,个人可以携带提取凭证(通常为提取申请表)到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指定银行网点进行提取。
在指定银行网点,个人需要出示身份证和提取凭证,并填写提取金额、支取账户等信息。
银行会核实信息并将提取金额打入个人指定的账户中。
需要注意的是,南京公积金提取按照申请的顺序进行办理,在高峰期办理时间可能会有所延长。
因此,在提取公积金之前,建议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以确保提取流程的顺利进行。
总的来说,南京公积金提取流程相对比较简单,只要满足相应的提取条件,并准备齐全相应的材料,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相应的手续,一般都能够顺利提取到公积金。
南京市公积金提取政策及流程
南京市公积金提取政策及流程
南京市公积金提取政策及流程:
(一)提取原则
1、公积金提取申请应符合冟护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积金提取
规定》的规定。
2、根据实际情况,贴公积金有关规定,可以实行提取。
(二)信息资料
1、《社会保障卡》
2、《个人公积金信息表》
3、需要提取的专项申令书
4、与个人公积金提取有关的有效证明和资料
(三)提取申请
1、要求个人申请者持社会保障卡和提取资料去所在单位公积金
管理中心办理。
2、办理提取手续时,应交验《个人公积金信息表》、《定期提取信息表》、《公积金个人账户变动表》、《社会保障卡》等有关资料,并
在提取表中详细注明原由、金额、手续办理人等。
3、办理提取事宜,所在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尽快受理,并在经国家
或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按照要求及时支付提取公积金。
(四)增加提取
1、因实物损失而申请增加提取的,除上提的提取材料外,还应
提交法医鉴定书及实物损失凭证。
2、本人确有急需增加提取的,应提交提取用途明确、需要性明确的
《本人申请急需增加提取公积金表》,并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五)提取限额
1、如因支付子女教育费用提取,一次性提取的公积金限额不超
过本人未签约时的三倍月缴存额;
2、如紧急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提取的公积金限额不超过本人未
签约时的十倍月缴存额,但年提取总额不能拨出本人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的六七分之一。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一、首次购房提取:1.条件:(1)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并连续缴存满1年以上。
(2)在南京市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并已缴纳全款或按揭贷款。
(3)申请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其他住房。
2.提取额度:按照职工缴存月数和月缴存额进行提取,一般为职工个人账户存款的80%,最高不超过南京市首套房平均房价的70%。
3.提取条件:(1)提供购房合同、房产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2)提供购房按揭贷款合同及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二、二次购房提取:1.条件:(1)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并连续缴存满1年以上。
(2)在南京市范围内购买二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缴纳全款或按揭贷款。
(3)申请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其他住房。
2.提取额度:按照职工缴存月数和月缴存额进行提取,一般为职工个人账户存款的50%,最高不超过南京市首套房平均房价的40%。
3.提取条件:(1)提供购房合同、房产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2)提供购房按揭贷款合同及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三、租房提取:1.条件:(1)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并连续缴存满1年以上。
(2)租赁住房的租金不得超过南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
(3)提取租房公积金后,不能再申请购房提取。
2.提取额度:按照职工缴存月数和月缴存额进行提取,一般为职工个人账户存款的30%,最高不超过南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
3.提取条件:(1)提供租房合同及房东出具的租金收据。
(2)提供个人收入证明。
四、大病医疗提取:1.条件:(1)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并连续缴存满1年以上。
(2)本人或直系亲属患有大病住院治疗。
(3)申请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其他住房。
2.提取额度:按照实际医疗费用的50%提取,最高不超过职工个人账户存款的50%。
3.提取条件:(1)提供医疗费用明细及相关医疗证明。
(2)提供与患者的亲属关系证明。
五、其他提取:1.条件:(1)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并连续缴存满1年以上。
(2)符合相关条款规定的其他情况,如购买商业用房、偿还购房贷款、子女上大学等。
江苏省公积金提取流程
江苏省公积金提取流程江苏省公积金提取流程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
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江苏省公积金提取流程,希望能帮到你。
江苏省公积金提取流程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2、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
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3、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首付款发票、房租发票、完税凭证、购买材料的发票)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4、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5、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6、管理部人员在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盖章,第一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一同退单位经办人,第二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同留存。
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浙江省省直单位公积金提取程序购买住房偿还贷款,公积金可以1年提取一次,所需材料:1、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付款发票复印件(首次提取)2、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省直单位公积金提取申请表5、贷款银行打印的还贷记录;给银行说提公积金用,银行会拉清单盖章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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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及办理流程
提取须知《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8、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第 2、3、4、7 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2、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3、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四十五周岁、女职工年满四十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4、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向管理中心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到建行网点领购《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现金(转账)支票》。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到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并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在《申请单》上加盖预留印鉴并出具《现金(转账)支票》。
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建行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各区县职工到区县管理部申请)。
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乙方办理登记手续专用)》正本;
2、首付款收据或发票;
3、身份证。
购房时间以预售合同登记时间为准,配偶购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购买二手房含开发单位转入自管户的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房屋所有权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
3、《南京市存量房购买合同》(或《现售合同》);
4、身份证。
购房时间以交纳契税时间为准,配偶购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购买经济适用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复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单》;
2、《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或《南京市房屋买卖契约》(危旧房改造项目专用));
3、《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4、付款收据或发票;
5、身份证;
6、结婚证;
7、户口簿;
8、公证书。
购房时间以买卖契约登记时间为准。
购买中低价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购买中低价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单》;
2、《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
同》; 3、《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4、付款收据或发票; 5、身份证;
6、结婚证;
7、户口簿;
8、公证书。
购房时间以预售合同登记时间为准。
购买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房屋所有权证》;
2、全额购房发票(收据);
3、《公有住房买卖契约》;
4、身份证。
购房时间以《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时间为准。
配偶购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在国有土地建造、翻建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国有土地使用证》;
2、《房屋所有权证》(翻建住房职工提供);
3、《建设工程许可证》;
4、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
5、身份证。
建房时间以《建设工程许可证》发布时间为准。
在集体土地建造、翻建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集体土地使用证》;
2、《房屋所有权证》(翻建住房职工提供);
3、《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
4、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
5、身份证。
建房时间以《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发布时间为准。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或在外地就业的劳动合同;
2、户口迁移证或者外地户口簿,不能提供户口迁移证或者外地户口簿的,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3、身份证。
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退(离)休证;
2、身份证。
职工死亡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户口注销证明;
2、死亡证明;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四十五周岁、女职工年满四十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2、《就业登记证》;
3、身份证。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
2、相关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或者《残疾人证》;
3、身份证。
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定居国出具的定居证明;
2、身份证。
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大病提取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病人(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已参加医保,当年南京市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累计为患者支付的医药费已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进入大病医疗救助范畴。
1、病人的医保卡;
2、当年医保中心医药费专用发票;
3、与职工身份关系证明;
4、身份证。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
件:
1、《低保家庭在保情况确认表》(该表格在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管理部柜台领取);
2、户口簿;
3、《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4、身份证。
遇到其他突发事件如火灾等,造成家庭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应当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如《火灾损失核定书》。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 10%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房租超出家庭月均工资收入 10%以上部分,职工及其配偶当年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超额房租。
每年十二月份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管理部柜台申请一、租住公房 1、《公有住房租赁契约》; 2、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3、当年全部租金发票; 4、结婚证; 5、户口簿; 6、身份证。
二、租住私房 1、与出租人签订的租房合同; 2、房产管理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 3、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4、当年全部租金发票; 5、结婚证; 6、户口簿; 7、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