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电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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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电合同

(高压供电)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编号:

高压供用电合同

供电方:

签订地点:

用电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为明确供电方(以下简称甲方)和用电方(以下简称乙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用电地址、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

1.用电地址:

2.用电性质

(1)行业分类:

(2)用电分类:

(3)负荷性质:(一级/二级/三级)。

(4)生产班次:

(5)主要生产工艺:

3.用电容量

根据乙方的申请,甲方认定乙方共有壹个受电点。受电设备的

总容量为:千伏安。备用容量为: / 千伏安。自备发

电容量 / 千瓦。其中:

受电点变压器台,共计千伏安,(多台变压器时),运行方式为

/ 受电点高压电机 / 台,共计 / 千瓦(视同

千伏安),运行方式为。

/ 受电点变压器 / 台,共计 / 千伏安,(多台

变压器时),运行方式为多台单列运行。

/ 受电点高压电机 / 台,共计 / 千瓦(视

同千伏安),运行方式为 / 。

二.供电方式

甲方向乙方提供三相交流50Hz电源,采用(单/双/多) 电源,

(单/双/多) 回路向乙方供电。

1.主供电源

(1)甲方由变(配)电站(所)以千伏电压,经出口

开关送出的 (架空线/电缆)专线向乙方受电点供电。供电

容量为千伏安(千瓦)。

(2)甲方由 / 变(配)电站(所)以 / 千伏电压,•经出口 / 开关送出的 / (架空线/电缆)专线向乙方 / •受电点供电。

供电容量为 / 千伏安(千瓦)。

2.备用电源

(1)甲方由 / 变(配)电站(所)以 / 千伏电压,•经

出口 / 开关送出的 / (架空线/电缆)专线向乙方

受电点供电,作为乙方生产备用电源。供电容量为 / 千伏安(千瓦)。

(2)甲方以 / 千伏电压,由 / 变(配)电站(所) 开关 / 线路经 / 杆,•向乙方 / 受电点供电,作为

生产备用电源。供电容量为 / 千伏安(千瓦)。

(3)自备发电机 / 台,容量为 / 千瓦。

3.保安措施

乙方采取下列非电的保安措施,•防止电网意外断电对安全产生

的影响:

非电保安措施为 / 。

4.具体供电接线方式见附图《供电接线、产权分界及计量点示意

图》

三、供电质量

1.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甲方按国家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向乙

方供电。

2.乙方用电时的功率因数和谐波源负荷、冲击负荷、波动负荷、

非对称负荷等产生的干扰与影响应符合国家标准,否则甲方无义务保

证规定的电能质量。

3.在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甲方应向乙方连续供电。但因

发电出力或超供电能力,以及为保障电力系统的公共安全和维护正常

供用电秩序,甲方依法按规定事先通知的停电,乙方应予配合。

四、用电计量

1.在乙方每个受电点安装用电计量装置。计量表计产权属乙

方。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向乙方计算电费的依据。

2.用电计量装置主要参数及计量关系:

3.用电计量装置安装位置与产权分界处不对应时,线路与变压器损耗由产权所有者负担。

4.用电构成及比例:

5.乙方用电构成和比例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核定。甲方原则上每年对其核定一次,乙方应当配合。

6.甲方装设在乙方受电装置中的用电计量装置的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以及抄表等项工作由甲方办理,乙方应对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

7.甲方应按规定对用电计量装置进行周期校验或更换,现场操作时应请乙方在凭证上签字。乙方对计量装置的准确性有异议时,可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九条、八十条、八十一条办理。

五、无功补偿及功率因数

1.乙方装设无功补偿装置总容量千乏。

其中:电容器千乏,调相机 / 千乏。

2.乙方功率因数在用电高峰时应达到

3.甲方在乙方处装设反向无功电能表 (或双向无功表)。乙方应按无功补偿就地平衡原则,合理装设和投切无功补偿装置。乙方送入甲方的无功电量视为吸收甲方的无功电量,甲方按倒送的无功电量与实用无功电量两者的绝对值之和计算月平均功率因数。

六、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

1.电价

(1)•甲方按照省级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乙方定期结算电费及随电量征收的有关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电价调整时,按省级物价主管部门调价文件执行。

(2)乙方的电费结算执行制电价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

(a)基本电费按受电变压器容量和不通过专用变压器接用的高压电动机之和计算。共计千伏安,其中:变压器容量为:千伏安,不通过专用变压器接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为: / 千瓦(视同千伏安)。

(b)基本电费按最大需量计算。•按需量表计实际抄见千瓦数计算需量电费。当最大需量不足受电容量的40%时,按受电容量的40%计算需量电费。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考核标准为

按有关规定,甲方对乙方执行 (分时/不分时)电价。

2.电费结算方式

(1) 甲方按约定日期抄表。约定抄表为每月次。

(2) 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全额交清电费。•电费缴纳截止日:(当、次)月日。交付电费的方式为:【】

a.乙方直接向甲方交付电费,每月分 / 次交付。即每月 / 日,交付月总电费 / %; / 日,交付月总电费 / %; / 日,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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