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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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的复习资料(doc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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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的复习资料(doc 6页)电子商务法复习资料考试题型:1. 单选30*1’=30’ 2. 名词解释5*3’=15’ 3. 简答 4*5’=20’4. 案例分析 3*X’=35’第1章:电子商务法概述1、电子商务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通过电子行为设立、变更或消灭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电子签名法》颁布的时间、主要内容、不足之处于2005年4月1日起实施。

电子签名法的主要内容:1.明确规定了电子签名具有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同等的效力,并且明确具体条件和电子认证的相关问题。

2.明确规定了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以及满足书面形式和原件形式的条件。

3.明确规定了数据电文的证据效力,以及作为证据使用的规则。

4. 明确规定电子签名法的使用范围,既适用于电子商务,又可类推适用于电子政务。

电子签名法的不足之处:1.法律名称与内容不匹配。

2.对认证机构的设立条件的规定过于笼统,使认证机构的设立失去应有的监督措施。

3. 个别法条出现错误。

3、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技术中立原则、功能等同原则、信息安全原则。

第2章电子商务主体1、网络服务提供者(ISP)是指在电子商务中为用户提供互联网信息传输中介服务的人。

ISP的分类:1)分类概述以对网上所传播信息实际监控能力的差异为标准,分为接入服务提供者和网络平台提供者。

2)具体类别 a.网络基础设施经营者 b.狭义接入服务提供者 c.网络主机服务提供者 d.电子布告板系统经营者、邮件新闻组及聊天室经营者 e.信息搜索工具提供者ISP的法律责任:1. 合同责任 2. 侵权责任 3. 搜索引擎的法律责任2、网络内容提供者(ICP)是指通过互联网为用户提供信息的人。

ICP的具备条件:对于网络内容提供者,并无资格限制,任何人均可上传信息至互联网,只要通过互联网向公众发布信息,就是网络内容提供者。

ICP的法律责任:1.ICP设立上的责任某类专门的ICP的成立,需要经过行政部门的审查。

电子商务法期末复习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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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期末复习必过本文是针对电子商务法的复习资料,旨在提供最新、最全的知识,读者高效备考。

以下为正文内容:一、电子商务概述1.1 电子商务的定义与发展历程1.1.1 电子商务的定义1.1.2 电子商务的发展历程1.2 电子商务的主要特点与优势1.2.1 主要特点1.2.2 优势二、电子商务法规环境2.1 国内电子商务法规体系2.1.1 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概述2.1.2 电子商务法规的立法原则2.2 国际电子商务法规环境2.2.1 国际电子商务法规的主要组织与制定机构2.2.2 国际电子商务法规的主要内容三、电子商务合同3.1 电子商务合同的概念与特点3.1.1 电子商务合同的概念3.1.2 电子商务合同的特点3.2 电子商务合同的要素与签订形式3.2.1 电子商务合同的要素3.2.2 电子商务合同的签订形式3.3 电子商务合同的效力与履行3.3.1 电子商务合同的效力3.3.2 电子商务合同的履行四、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4.1 电子商务交易中的消费者权益4.1.1 消费者基本权益4.1.2 电子商务交易中的消费者权益 4.2 电子商务法律保护措施4.2.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4.2.2 电子商务平台责任4.3 消费者争议解决机制4.3.1 电子商务纠纷的处理原则4.3.2 消费者争议解决途径五、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5.1 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5.1.1 知识产权与电子商务的关系5.1.2 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类型 5.2 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法律5.2.1 商标法5.2.2 著作权法5.2.3 专利法5.3 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实务5.3.1 知识产权保护策略5.3.2 网络侵权行为处理六、电子商务数据保护与隐私安全6.1 电子商务数据保护的重要性6.1.1 电子商务数据的特点6.1.2 电子商务数据保护的重要性6.2 电子商务隐私安全法律规定6.2.1 数据保护法律法规概述6.2.2 隐私安全的法律保护6.3 电子商务数据保护与隐私安全实务6.3.1 个人信息采集与处理6.3.2 数据安全管理本涉及附件如下:附件1:《电子商务合同示范模板》附件2:《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附件3:《知识产权保护策略手册》附件4:《电子商务数据保护指南》本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电子商务:指通过互联网等电子技术手段开展商业活动的行为。

电子商务法律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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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电子商务法律概述1、电子商务法的调查对象: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应当是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2、电子商务法是调整网络贸易中产生的、传统法律难以调整的商事关系的规则。

(判断题)3、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①中立原则(技术中立、媒介中立、实施中立)②意思自治原则③功能等同原则④安全原则3、意思自治原则的解释:在民事活动中,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外,各民事主体可以自主决定自己的行为i,交易各方可以自愿约定上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电子商务法律关系的含义:(简答题)电子商务法律关系是指由电子商务法律规范所确认的电子商务活动中当事人之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经济关系。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三要素构成。

5、电子商务销售者应当承担三项义务:①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交标的物及单据。

②对标的物的权利承担担保义务。

③对标的物的质量承担担保义务。

6、电子商务消费者应当承担三项义务:①消费者应承担按照网上交易规定方式支付价款的义务。

②消费者应承担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接受标的物的义务。

③消费者应承担对标的物验收的义务。

7、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是: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单选题)8、参加电子商务交易的各方可以自行选择交易的方式和内容,这符合电子商务法的:意思自治原则。

(单选题)9、我国首次承认传真、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具有法律效力的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单选题)10、电子商务法的立法原则中的中立原则包括:技术中立、媒介中立、实施中立。

(多选题)11、电子商务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电子商务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

(多选题)第二章电子商务主体认定的法律制度1、中国互联网域名体系结构:①顶级域名。

②二级域名。

③三级域名的命名原则。

2、域名具有:标识性、唯一性、排他性、无限性、财产性、可转让性和国际性。

电子商务法律复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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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律复习材料第一篇:电子商务法律复习材料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复习材料一、选择题(单选题)1、电子商务法是指调整()中所产生的各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A、互联网交易B、电子商务C、国际交易D、国内交易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签名发》于()施行A、2004年8月28日B、2005年5月1日C、2005年4月1日D、2004年8月1日3、电子签名是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A、电子邮件B、电子合同C、数据电文D、U盾4、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但不适用的书文是()A、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 B、涉及电子支付结算的 C、涉及物流信息传递的 D、涉及电子邮件服务协议签订的5、()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不同等的法律效力A、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的电子签名B、由电子签名人保管的签名图片 C、可靠的电子签名 D、网络及通讯工具中的签名6、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电子合同成立的时间为()A、以发件人发送数据电文的时间为准B、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或其指定的信息系统之时为准C、以收件人检查或阅读数据电文的时间为准D、以上都是7、一些网络技术公司借助其在网络技术上的优势,通过互联网提供某些银行服务的网上银行称为()A、依附其他金融机构的网上银行B、依附传统的网上银行C、纯粹的网上银行D、传统银行8、由公司的一个标志性图案或文字组成,以按钮的形式定位于网页的某一位置,比横幅式广告尺寸小的网络广告称为()A、旗帜广告B、按钮广告C、弹跳广告D、电子邮件广告9、《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消费者”为()A、为生产、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自然人B、为生产、生活需要而购买加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C、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商品的自然人D、有偿取得商品和服务,满足生产消费或者物质、文化消费的单位和个人10、甲厂生产一种易拉罐装碳酸饮料,消费者丙通过网络销售者乙购买这种饮料后,在开启时被易拉罐内强烈气流炸伤眼部,下列选项关于索赔表述最正确的是()A、丙只能向乙索赔B、丙只能向甲索赔 C丙只能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请其确定向谁索赔 D、丙可向甲、乙中的一个索赔11、网络隐私权的内涵包括()A、网络隐私有不被他人了解的权利 B、自己的信息由自己控制C、个人数据如果有错误,拥有修改的权利D、以上皆是12、陈某在网上聊天时,假冒本班同学张某的名字,捏造本班同学孙某有小偷小摸的行为。

2024电子商务考前复习资料(答案可到另一文件中或网上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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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EDI网络传输的数据是()A.平面文件B.映射软件C.标准化的EDI报文D.商品检验报验单2、国内的阿里巴巴全球贸易信息网属于( )模式。

A.B to C B.垂直型的B to BC.综合式的B to B D.C to C3、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机构重组的主要目的是()A.降低成本B.打破产销分别的障碍C.调查企业内部结构的扁平化D.解决销售网点和配送网络的问题4、依据客户要求,对物品进行拣选、加工、包装、分割、组配等作业,并按时送达指定地点,是( )。

A.送货活动B.销售活动C.运输活动D.配送活动5、购物车显示模块主要采纳_____技术来实现。

()A. CookieB. WEBC. E-MAILD. SET6、当您订购的商品出现质量或其它问题时,您与商家联系,这时商家会要求您供应商品的( )A.订购单号 B.购买金额 C.商城名称 D.商品描述7、数字证书中不包括( )。

A.公开密钥B.数字签名C.证书发行机构的名称D.证书的运用次数信息8、在电子钱包内可以装入各种( )A.电子货币 B.数字证书 C.用户资料 D.认证资料9、电子商务企业的结构越来越趋向于()A.网状化B.垂直化C.矩形化D.扁平化10、HTML中,标签〈Br〉…文本…〈Br〉表示( )。

A.在段落间加黑输出 B.在段落中间断开行C.指定中间文本字体为黑体 D.指定中间文本字体有下划线11、下述哪个不是HTML文档的特点?( )A.平台有关性B. 通用性C. 可扩展性D.简洁性12、静态网页是一个( )文件。

A. .htmB. .aspC. .jspD. .doc13、特洛伊木马类型病毒的主要危害是:( )A. 损害引导扇区B. 删除硬盘上的数据文件C. 删除硬盘上的系统文件D. 窃取系统的机密信息14、下列( )是属于C类IP地址A. 10B. 133.1.1.1C. 196.160.5.5D.15、不属于电子商务系统组成成员的是( )A.客户(包括购物单位、消费者)B.供货方(包括厂家、商户、电子商城)C.银行(包括商户银行,又称收单银行;发卡银行;支付网关)D. 相关的平安交易协议(SET、SSL、S/MIME、S- 、 S等16、微软IIS ( Internet Information Server)软件属于( )A.阅读器B.操作系统 C.数据库D.Web服务器17、企业进行电子报关属于电子商务的( )模式。

电子商务法期末复习就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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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复习第一章电子商务法导论第二章电子商务主体法律制度第三章电子合同法律制度第四章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法律制度第五章电子支付法律制度第六章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第七章电子商务市场规制第八章网络案件的管辖及争端解决机制第九章电子商务中的证据法律制度第一章电子商务法导论1.P7 电子商务法的概念:调整以数据电讯为内容的电子商务法被称为狭义的电子商务法。

(一)电子商务法的概念电子商务法是调整电子商务活动或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狭义的电子商务法调整以数据电讯为内容的电子商务法被称为狭义的电子商务法。

第一,它是以数据电讯为交易手段的商事关系。

第二,该商事关系是由于交易手段的使用而引起的,一般不直接涉及交易方式的实质条款。

第三,该商事关系并不直接以交易的标的为其权利义务内容,而是以交易的形式为其内容,即因交易形式的应用而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

*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是()A.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服务关系B.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C.实体社会中的各种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D.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务关系简述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

答:①电子商务法是调整电子商务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

②狭义的电子商务法调整电子商务交易形式,这种商事关系一般不直接涉及交易方式的实质条款,不直接以交易的标的为其权利义务内容,而是以交易的形式为其内容。

主要调整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等法律问题。

③广义的电子商务法调整电子商务交易内容,涉及当事人在电子商务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主要调整电子合同、电子信息交易、电子支付等法律问题。

2.P17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模式了解第一,先分别立法,即首先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制定单行法规,如电子签字和认证法、电子合同规则、电子支付规则、电子提单规则、电子商务税收征收办法、网络广告规则等,待时机成熟后,再进行综合立法。

我国目前总体上遵循此种模式。

第二,先着手综合立法,形成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综合思路,出台电子商务基本法,然后对各个具体问题制定单行规则。

电子商务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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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复习资料1.电子商务法:是调整电子商务活动或行为的法律标准总和。

〔1〕狭义上讲是调整以数据电文为内容的电子商务法。

〔2〕广义上的电子商务法除了调整以数据电文为内容的电子商务法之外,还包括电子商务中交易行为本身及由此引出的其他问题。

2. 电子商务法主体:参及电子商务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当民事义务的人。

3. 电子合同:是数字化形式表现的合同。

广义的电子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通过电子手段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狭义的电子合同是指以电子计算机为依托,以互联网为交易平台拟定的合同,即利用处理系统通过数字信息的传输所签订的合同。

4. 虚拟财产:虚拟财产是指狭义的数字化、非物化的财产形式,它包括网络游戏、电子邮件、网络寻呼等一系列信息类产品。

包括长时间虚拟生活中形成的人物形象,这点是不能转换到现实生活中的虚拟财产以及狭义的数字化、非物化的财产形式,它包括网络游戏、电子邮件、网络寻呼等一系列信息类产品5.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概括的说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在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等领域内,主要基于脑力劳动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广义概念上的知识产权包括以下客体的权利: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播送节目,人类一切领域的创造,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效劳标记以及商品名称和标志,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成果的一切权利。

狭义概念上的知识产权只包括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标记权、制止不正当竞争,而不包括科学发现权、创造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6. 网络效劳提供者:在电子商务中为用户提供互联网信息传输中介效劳的人。

7. 数据电文:是以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储存的信息,这些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邮件、电报、电传或。

8. 电子代理人:是指电子自动交易中全部或局部独立地发起某种行为或应对电子记录或履行的计算机程序、电子手段或其他自动化手段。

电子商务法复习资料知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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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复习资料1.电子商务法:是调整电子商务活动或行为的法律规范总和。

(1)狭义上讲是调整以数据电文为内容的电子商务法。

(2)广义上的电子商务法除了调整以数据电文为内容的电子商务法之外,还包括电子商务中交易行为本身及由此引出的其他问题。

2. 电子商务法主体:参与电子商务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3. 电子合同:是数字化形式表现的合同。

广义的电子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通过电子手段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狭义的电子合同是指以电子计算机为依托,以互联网为交易平台拟定的合同,即利用处理系统通过数字信息的传输所签订的合同。

4. 虚拟财产:虚拟财产是指狭义的数字化、非物化的财产形式,它包括网络游戏、电子邮件、网络寻呼等一系列信息类产品。

包括长时间虚拟生活中形成的人物形象,这点是不能转换到现实生活中的虚拟财产以及狭义的数字化、非物化的财产形式,它包括网络游戏、电子邮件、网络寻呼等一系列信息类产品5.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概括的说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在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等领域内,主要基于脑力劳动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广义概念上的知识产权包括下列客体的权利: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人类一切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品名称和标志,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成果的一切权利。

狭义概念上的知识产权只包括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标记权、制止不正当竞争,而不包括科学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6. 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电子商务中为用户提供互联网信息传输中介服务的人。

7. 数据电文:是以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储存的信息,这些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邮件、电报、电传或传真。

8. 电子代理人:是指电子自动交易中全部或部分独立地发起某种行为或应对电子记录或履行的计算机程序、电子手段或其他自动化手段。

电子商务法律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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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的概念:电子商务是指以国际互联网为主的在各种计算机网络上所进行的一切经济和商业活动。

电子商务的特点:1.电子商务构造的是网络虚拟上商业环境2.电子商务能够超越时间和空间的局限,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实现贸易的全球化3.大多数情况下,电子商务可以实现商事活动的信息化和无纸化交易4.电子商务具有交易自动化、迅捷化的优势。

电子商务法的定义:电子商务法是指调整以国际互联网为主的各种计算机网络上所进行的一切经济和商业活动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电子商务法的作用:①为电子商务的健康、快递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②保障网络交易中电子商务的安全③弥补现有法律的缺陷和不足④鼓励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交易活动。

电子商务法的特征:①程式性②技术性③开放性。

电子商务法的性质:电子商务法是一个非常庞杂的法律体系,涉及到许多领域,是一个综合法律部门。

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①中立原则②意思自治原则③保障交易安全原则。

早期的国际电子商务立法主要是围绕着电子数据交换(EDI)规则的制定而展开的。

1979年,美国标准化委员会制定了ANSI/ASC/X12标准。

1981年,欧洲国家推出第一套网络贸易数据标准,即《贸易数据交换指导原则》(GTDI)。

1990年3月,联合国正式推出了UN/EDIFACT标准,并被国际标准化组织正式接受为国际标准ISO9735。

此后,联合国又先后制定了《联合国行政商业运输电子数据交换原则》、《电子数据交换处理统一规则(UNCID)》等文件。

1993年10月,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交换工作组第26届会议全面审议了《电子数据交换及贸易数据通信有关手段法律方面的统一规则草案》,形成了国际EDI的法律基础。

1996年6月,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通过了《电子商务示范法》,成为各国制定本国电子商务法规的“示范文本”。

2003年2月1日,广东省开始施行的《广东省电子交易条例》是我国第一步直接涉及电子商务交易的地方法规。

电子商务法律期末复习要点

电子商务法律期末复习要点

1.电子商务的定义是什么?广义的电子商务是指所有利用电子技术手段和信息技术进行的商业贸易活动。

广义的电子商务中的电子技术,是一个开放的概念,它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通讯与电子计算技术。

电子,是指电讯、数字、磁力、无线、光学、电磁技术,以及与相关或相似的技术。

狭义的电子商务是指基于网络所进行的各种商贸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服务活动的统称。

本课程所说的电子商务是一种广义上的电子商务,是指所有利用包括电讯、数字、磁力、无线、光学、电磁技术手段和信息技术进行的商贸活动、金融活动和服务的统称。

2.电子商务的技术特征包括哪些方面?(1)电子商务必须以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作为支撑。

(2)电子商务打破了传统商务活动的时空观念。

(3)电子商务以全国或全球市场为其经营市场,过去由于国界、运输、劳务、财力、技术等条件的限制,许多企业的经营市场局限在较小的地域范围,很难将市场拓展至全国或国外。

(4)电子商务具有极大的便捷性和更高的协调性。

3.如何理解电子商务的商务特征?(1)交易无纸化。

电子交易以电子媒介取代了传统商务的纸张媒介,并以电子形式取代了传统的书面、签名形式。

(2)交易环境发生了变化。

传统交易是“面对面”的交易,电子交易则在很多情况下表现为“机对机”的交易,交易在互联网上进行,交易对象可能是互联网上遇到的任何人。

在此情景中,传统的时空界限被突破,交易的环境具有更大的开放性。

(3)交易内容发生了变化。

在电子商务时代,信息本身成为交易标的物。

4.电子商务可以划分为哪些类型?(1)按照电子商务交易双方主体不同划分:企业与企业(B TO B )的电子商务,是指企业与企业之间利用网络进行的各种商务活动。

这种电子商务正在成为电子商务的主流,企业之间利用网络可以完成采购、信息沟通、付款、发货等工作。

企业与消费者(B TO C)的电子商务,是指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发生的商务活动,包括企业对消费者和消费者对企业两种形式。

这种商务的基本形式是电子零售业,企业与政府(BG)的电子商务,是指企业与政府之间发生的电子商务活动。

电子商务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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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复习资料单选:1、我国第一次承认电子邮件、传真的法律是什么《合同法》2、《电子签名法》是什么时候颁布实施的---2005年4月1日3、我国第一部真正意义的电子商务法是《电子签名法》4、要约以什么形式提交书面形式和原件5、CA认证在我国电子签名法叫做什么----电子认证授权机构6、我国司法中证据以什么方式提交书面形式7、什么属于商业顶级域名和公用域名--用于商业机构。

8、著作人身权包括什么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权利属著作人身权范畴。

9、电子认证保存期限为多少年--5年10、《电子商务示范法》在哪一年颁布的--1996年联合国颁布实现多选:1、数据电文以哪些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存储数据的?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2、要约应满足哪些要求?(一)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二)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三)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约合同的受约人发出(四)内容必须具体确定(五)要约必须送达到受要约人条件3、证据应具备哪些特征?内在实质上的无形性外在表现形式的多样性客观真实性易破坏性4、从法学角度看,域名应具备哪些特征?无形性排他性认可性地域性5、网络上收集个人资料的声明应有哪些内容?(1)收集网络个人信息资料的目的的声明(2)网络个人信息资料的共享或再利用的声明(3)查阅、修正及更新网络个人信息资料的声明(4)网络个人信息资料的保护措施及隐私保护政策链接的声明6、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交易自治原则证据平等原则中立原则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安全性原则7、哪些合同是无效合同1、方以讹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侵害国家利益;2、歹意串通,侵害国家、集体或第3人利益;3、以合法情势掩盖非法目的;4、侵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迫性规定8、要约常见的表现形式有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普通商业广告含有合同得以成立的确定内容和希望订立合同的愿望视为要约若网络广告中公开声明,发布人愿意接受广告约束,与承诺者缔结合同,可视为要约悬赏广告被视为要约9、《若干解释》中涉及域名纠纷案应由什么地方法院审理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涉外域名纠纷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四编的规定确定管辖对于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注册、使用等行为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查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电子商务法复习要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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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题型:一、单项选择题10个/20分二、判断并改错10个/20分三、简答题5个/30分(课后练习)四、案例分析2个/30分(ppt课件)第1章电子商务法概述1.电子商务的定义电子商务是指利用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对商务活动业务流程所做的改造、优化或创造。

2.电子商务法的含义电子商务法是指调整电子商务活动屮所产牛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个新兴的总合法律领域。

3.电子商务法的特点1国际性——电子商务是一种世界范围的商务活动2技术性——电子商务是现代高科技的产物3安全性——电子商务过程及计算机系统需要安全运行4开放性——数据电文在形式上的多样化的,并且还在不断发展之中5复合性——电子商务技术手段的复杂性和依赖性6程式性——电子商务法中有许多程序性规范,主要解决交易的形式问题。

4.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1、交易口治原则2、证据平等原则3、中立原则:1)技术中立2)媒介中立3)实施中立4)同等保护4、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原则5、安全原则5.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调整对象是立法的核心问题,它揭示了立法调整的因特定主体所产生的特定社会关系,也是一法区别于另一法的基本标准。

电子商务法是调整以数据电文(DATA MESSEGE)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以交易形式为内容的商事关系的规范体系。

•也就是说,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以交易形式为内容的商事关系,就是电子商务法调整的对象第2章电子商务交易主体法律制度1.什么叫网上企业交易主体?进行网络交易的一般当事人,交易者和服务者混称为网上企业交易主体。

2.网上企业交易主体的登记与公示(怎么公示)?%1保障网上企业交易主体的真实存在,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1)企业登记,凡是以企业名义从事网络经营或网上交易的企业,应当进行工商等级,取得营业执照;2)网上金业的公示,指网上企业应当公开其对应的现实社会真实的主体身份及其相关资料。

3.在线企业的概念在线企业是指在互联网上开展商务活动的企业,乂称为虚拟金业,以区别于现实小从事传统商务的企业。

电子商务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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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1、电子支付:单位、个人通过电子终端,直接或间接向金融机构发出支付指令,现实货币支付与资金转移的一种支付方式。

2、电子签名: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3、电子货币:是一种表示现金的加密序列数,它可以用来表示现实中各种金额的币值4、电子合同: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通过电子形式和手段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心的协议。

5、数字证书:互联网通讯中标志通讯各方身份信息的一系列数据,提供了一种在Internet上验证您身份的方式,其作用类似于司机的驾驶执照或日常生活中的身份证。

6、消费者:是为个人的目的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社会成员。

7、税率:是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数量关系或比例关系,是指课税的尺度填空题1、国际间对于外国认证证书的承认方式有:1国际间对于外国认证证书的承认方式、2 行政核准方式、3认证担保方式。

2、电子资金划拨的风险有一、信用风险二、流动风险三、系统风险四、欺诈风险五、操作风险3、所谓全额结算,通过借记和贷记发送银行和接收银行的帐户、逐笔结算债权债务的结算方式。

4、软件著作权的内容与传统作品著作权的内容的区别首先表现在软件著作权人没有展览权、表演权、摄制权等权利。

5、我国有关惩治计算机及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法律法规分为三类:1信息安全法律、 2行政法规、3部门规章。

6、网络合同纠纷的司法管辖有:1、约定优于法定2、被告住所地3合同履行地。

7、银行对客户的义务主要有预先声明、保密和执行的义务。

8、电子商务是在计算机互联网络上进行的各种经济活动的总称,电子商务的出现也产生了形式。

9、商标的特征有:显著性、独占性、价值性、竞争性。

10、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支付结算包括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行为,而该等结算行为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才能进行。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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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复习资料一、单选题1、功能等同原则,是指根据针对纸质文件的不同法律要求的作用,使数据通讯与相应的具有同等作用的纸质文件一样,享受()的法律地位和待遇。

A、不同B、近似C、特殊D、同等2、狭义的电子商务,是基于()所进行的各种商贸活、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服务活动的统称。

A、数据电文B、网络C、电子签名D、电子信息3、我国对数据电文形式问题的解决方案采取的途径是()。

A、合同解决途径B、法律解释途径C、功能等同法D、技术中立原则4、数据电文根据双方约定需要确定收讫,但未约定确认收讫方式的,收件人可以()向发件人表明该数据电文已经收到;A、通过双方认可的方式B、通过双方认可的行为C、通过任何方式和任何行为D、通过双方约定的方式5、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指定特定接受数据电文系统的,该数据电文()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A、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B、到达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C、进入该特定系统D、到达该特定系统6、下列关于数据库特征的表述,错误的是()。

A、数据库是一个集合,它是信息的集合体B、数据库是信息材料的随意堆积C、数据库作为集合的内容,是著作权作品或者著作权作品之外的其他信息材料D、数据库的内容可以通过电子手段或者其他手段单独地进行访问7、支付指令必须符合以下几个主要条件()。

A、除规定资金划拨的时间以外,支付指令还可以附有其他条件B、指令中的金额必须是不固定的C、支付的受益人为不特定的对象D、要求接收银行无条件付款的指令8、在访问合同中发生重大违约或协议中有特别规定的情形下,一方可以采取的措施是(),并指示协助合同履行的任何人给予配合。

A、实际履行B、完成履行C、继续使用D、终止访问9、网上银行的技术风险,一般来源于的渠道不包括哪一项?()A、数据传输B、当事人的欺诈行为C、网上银行应用系统的设计D、计算机病毒的攻击10、计算机主机在国际互联网上的数字地址的一种转换形式,其功能近似于电话号码或者门牌号码,称为()。

电子商务期末复习重点知识点(含题型).

电子商务期末复习重点知识点(含题型).

电子商务期末复习重点知识点(含题型)一、简答题1.什么是电子商务?(狭义和广义)答:电子商务概念实际上包含狭义的电子商务和广义的电子商务两层含义。

狭义的电子商务(E-commerce)是指以现代网络技术为依托进行物品和服务的交换,是商家和客户之间的联系纽带,具有有偿和交易的性质。

广义的电子商(E-business)则是指以现代网络技术为依托进行的一切有偿商业活动和非营利交往或服务活动的总和。

2.电子商务产生的背景答:商务需求的驱动。

信息技术的推动。

3.电子商务具有的特征答:运作费用低廉,可以降低交易成本,获得较高利润。

交易虚拟化,可以简化交易步骤,提高交易效率。

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可拓展贸易机会,增加企业的商业机会。

使用灵活、交易透明,可提供更好的商业服务。

4.电子商务的类型答:1.按照交易对象的性质不同分类:(1)企业间的电子商务(BZB)。

(2)企业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BZC)。

(3)企业与政府(机构)之间的电子商务(B2G或B2A)。

(4)消费者与政府(机构)之间的电子商务(C2G或C2A)。

(5)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CZC)。

2.按照所利用的计算机网络不同分类:(1)基于企业内部网Intranet的电子商务。

(2)基于企业外部网(Extrant)的电子商务。

(3)基于Intemet的电子商务。

3.按照交易活动的内容性质不同分类:(1)完全电子商务。

(2)不完全电子商务。

4.按照交易活动的功能目标不同分类:(1)内容管理型电子商务(2)协同处理型电子商务(3)交易服务型电子商务。

5.按照交易的地域范围分类:(1)本地电子商务(2)区域电子商务(3)国家电子商务(4)国际电子商务5.电子商务带来的商务变革主要表现答:竞争范围的改变。

竞争关系的改变。

经营理念的改变。

经营方式的改变。

营销模式的改变。

市场模式的改变。

6.电子商务框架结构(四个层次、两大支柱)答:四个层次:网络层。

消息/信息发布层。

电子商务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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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nternet环境对传统管辖权依据的挑战答:Internet环境是一种新的社会形态的存在,具有区别于物理世界的特点,其具有客观性,全球性,交互实时性、管理非中心性和当事人多边性及身份隐秘性的特点,也正是由于其具有以上特点导致它对传统管辖权依据带来了相当大的冲击和挑战。

首先,其全球性的特点使得司法管辖权区域界限模糊化以及国家司法主权的弱化;其次,其管理非中心性、当事人多边性以及身份隐秘性导致了当事人,行为地等难以确定,从而导致传统管辖权依据的弱化与非确定性;最后,由于Internet环境交互实时性等特点导致被告身份难以确定,由此引发了对传统管辖权理论和实践中“原告就被告”理论陷入了困境。

2、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答:3、电子货币与虚拟货币的异同点答:电子货币是指可以被消费者占有的,存储在一定的电子装置中,代表一定的货币价值的“触值”或“预付价值”的产品;虚拟货币是指网络服务商发行的能够在互联网上存在的、购买自己活签约服务商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一种电子数据。

电子货币与虚拟货币的相同点表现为(1)两者都是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2)两者都是一种支付工具;两者的不同点表现为:(1)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包括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而虚拟货币的发行主体为网络服务商即非金融机构(2)电子货币具有回赎性而虚拟货币的回赎性完全受到限制(3)电子货币是一种完全的预付价值产品,而虚拟货币则为非完全意义上的预付价值产品。

4、电子签名的过程及原理5、电子合同签订的过程和效力6、电子商务的概念和特征答:广义的电子商务是指一切以电子技术手段所进行的、一切与商业有关的活动。

狭义的电子商务是指以因特网为运行平台的商事交易活动。

电子商务的特征有(1)电子商务构造了虚拟商业环境(2)电子商务能够跨越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性(3)电子商务实现了信息化和无纸化交易(4)电子商务交易自动化、迅捷化。

7、电子商务经营者所应承担的义务答:根据我国电子商务的相关法律我国电子商务经营者主要承担以下义务8、我国在商业方法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前景答:商业方法指人们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总结出来的,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为社会所接受并普遍使用的商业活动的基本规则和实现方式。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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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章1. 电子商务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P8)【电子商务法的概念】电子商务法是调整以数据电文作为交易手段,以电子商务交易形式所引起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安全原则、中立原则(技术中立、媒介中立、实施中立、同等保护)、交易自治原则、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原则。

2.《电子商务示范法》的产生时间以及主要内容 (P24)【产生时间】1996年6月提出蓝本,同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

(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在1996年制定,1998年作了一次修订。

)【主要内容】《电子商务示范法》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电子商务法律的总原则(这是这部法律的核心,三章十五条):第一章为一般条款,内容包括使用范围,定义解释,合同协议的改动等四个条款;第二章为对数据电文的适用法律要求,内容包括对数据电文的法律承认,书面形式,签字,原件,数据电文的可接受性和证据力,以及数据电文的留存等共六个条款;第三章为数据电文的传递,内容包括合同的订立和有效性,当事人各方对数据电子的承认,数据电文的归属,确认收讫,发出和收到数据电文的时间与地点等共五个条款。

二是电子商务的特定领域(一章两个条款):此章只对涉及货物运输中使用的电子商务做出了规定。

二.第二章1.电子商务主体的责任 (P66)【互联网服务商(ISP与ICP)的责任】(1) 侵权责任 (2) ISP的服务质量责任;【电子商务企业的责任】(1) 网站是交易当事人的,应当对其所交易行为负责;(2)网站是交易平台的提供者,在其能力范围内,履行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和披露义务,则对他人利用其交易平台提供违反国家规定的商品的行为不负责任;反之,若明知利用其交易平台提供违法商品,则应承当责任。

三.第三章1.电子商务安全内容和安全要素(P72)【电子商务安全内容】(1) 计算机网络安全:主要指的是计算机网络本身存在的安全问题,也就是保障电子商务平台的可用性和安全性问题,包括计算机网络设备安全,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数据库安全等;(2) 信息安全:指电子商务信息在网络的传递过程中面临的信息被窃取、信息被篡改、信息被假冒和信息被恶意破坏的问题;(3) 交易安全:指电子商务虚拟市场交易过程中存在的交易主体真实性、资金的被盗用、合同的法律效力、交易行为被抵赖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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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复习资料考试题型:1. 单选30*1’=30’ 2. 名词解释5*3’=15’ 3. 简答 4*5’=20’4. 案例分析 3*X’=35’第1章:电子商务法概述1、电子商务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通过电子行为设立、变更或消灭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电子签名法》颁布的时间、主要内容、不足之处于2005年4月1日起实施。

电子签名法的主要内容:1.明确规定了电子签名具有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同等的效力,并且明确具体条件和电子认证的相关问题。

2.明确规定了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以及满足书面形式和原件形式的条件。

3.明确规定了数据电文的证据效力,以及作为证据使用的规则。

4. 明确规定电子签名法的使用范围,既适用于电子商务,又可类推适用于电子政务。

电子签名法的不足之处:1.法律名称与内容不匹配。

2.对认证机构的设立条件的规定过于笼统,使认证机构的设立失去应有的监督措施。

3. 个别法条出现错误。

3、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技术中立原则、功能等同原则、信息安全原则。

第2章电子商务主体1、网络服务提供者(ISP)是指在电子商务中为用户提供互联网信息传输中介服务的人。

ISP的分类:1)分类概述以对网上所传播信息实际监控能力的差异为标准,分为接入服务提供者和网络平台提供者。

2)具体类别 a.网络基础设施经营者 b.狭义接入服务提供者 c.网络主机服务提供者 d.电子布告板系统经营者、邮件新闻组及聊天室经营者 e.信息搜索工具提供者ISP的法律责任:1. 合同责任 2. 侵权责任 3. 搜索引擎的法律责任2、网络内容提供者(ICP)是指通过互联网为用户提供信息的人。

ICP的具备条件:对于网络内容提供者,并无资格限制,任何人均可上传信息至互联网,只要通过互联网向公众发布信息,就是网络内容提供者。

ICP的法律责任:1.ICP设立上的责任某类专门的ICP的成立,需要经过行政部门的审查。

2. ICP经营上的责任 ICP的经营行为,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行政规章。

3、网上交易服务提供者是指为网上交易提供交易平台服务或者网上交易辅助服务的经营者。

网上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的类型划分:1.单一型服务平台提供者(只提供交易平台,不提供其他的交易)2.混合型服务平台提供者(不仅提供交易平台,自己本身也参与到交易之中,成为交易的一方)3. 居间型服务平台提供者(不仅提供交易平台,而且自己对于买卖双方的电子交易充当了居间人的角色)政府对网上交易服务提供者的监管:1、市场准入制度2、网上交易服务备案制度3、电子商务纠纷网上救济机制第3章电子合同法案例分析:点击合同(电子合同)成立与有效1、电子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法律行为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电子合同法是调整电子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电子合同法的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电子合同法的调整对象为电子合同。

无论是公法主体还是私法主体,只要实施电子行为缔结合同,均应受到电子合同法调整。

消费者与商业机构之间的电子合同,不受电子合同法调整,而是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

原则上讲,只有商业机构和商业机构之间的电子合同,才适用电子合同法。

3、电子合同的成立与有效成立的要件: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

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

有效性:《合同法》44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有效条件: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众的利益;内容确实可行;形式必须合法,合规定4、电子意思表示的基本规则(《合同法》第11、26、12、34条规定—P52)《电子签名法》第11条:数据电文进入发件人控制之外的某个信息系统的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发送发时间。

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接收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接收时间。

《合同法》第25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合同法》第26条: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电子签名法》以“营业地”和“惯常居住地”作为数据电文发送或者接收的地点《合同法》第34条: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5、电子要约:《合同法》第16条: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电子承诺:《合同法》第26条: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6、电子意思表示不一致类型1)网上标价错误;2)电脑故障;3)电子意思表示篡改的传递;4)通讯失误7、点击合同:在电子商务中由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通过互联网提供标准化合同,相对人仅以“点击”行为表示承诺从而缔结的电子合同。

1)点击合同条款生效的要件:记载原则、醒目原则、相对人有得以审查条款内容的机会、相对人明确表示同意2)点击合同条款的无效:和协商条款相冲突;显失公平8、《电子签名法》第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一)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记载内容并可供查用;(二)能够可靠地保证自最终形成之日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

但是,在数据电文上增加背书以及数据交换、储存和显示过程中发生的形式变化不影响数据电文的完整性。

第四章电子签名法1、电子签名法体系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数据电文;第三章电子签名与认证;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2、《电子签名法》是实质意义上的电子商务法。

3、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效力:《合同法》第33条:当事人采用信件、电子意思表示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

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4、数字签名的实施程序P791.在认证机构申请独有的配对密匙(公匙及私匙)2.签名人利用哈希函数将数据电文转换成“信息摘要”3.签名人利用私匙将“信息摘要”进行加密得到数字签名。

并附在原文之后4.签名人将数字签名和原电文发送给收件人5.收件人利用哈希函数将原文转换为“信息摘要”6.收件人利用签名人公布的公匙对数字签名进行解密,得到“信息摘要”这个过程,证明了数据电文为签名人所发7.收件人对两个“信息摘要”进行对比,如果一致,则证明数据电文未经改动可靠的电子签名条件:《电子签名法》第13条: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2.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只有可靠电子签名,法律才赋予与手书签名等同的法律效果。

5、电子认证概念:指认证机构通过一定的方法对签名者的身份及其所作之电子签名的真实性进行验证的过程。

电子认证机构的法律责任(一)过错赔偿责任:1.电子认证机构属于过错责任主体;2.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赔偿责任;3.责任范围(二)违法提供电子认证业务的法律责任1.未经许可提供电子认证服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未经许可提供电子认证服务行为的界定。

(2)未经许可提供电子认证服务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

2.暂停或者终止电子认证服务未按规定报告的法律责任(1)暂停或者终止电子认证服务的承接事项。

(2)对暂停或者终止电子认证服务未按规定报告的处罚。

(三)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违法行为的处罚1.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不遵守认证业务规则的行为2.未妥善保存与认证相关的信息3.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违法行为的处罚第五章电子支付法1、电子货币概念、法律本质及未来趋势电子货币:将一定的金钱价值以电子方式储存而发行的证券或者证券信息。

法律本质及未来发展趋势:1)电子货币是一种证券。

从形态上看,电子货币不具有传统的物理形态,而是以数据信息的形式存在的证券;从存在基础上看,电子货币的存在仍然要依赖传统货币,所有的电子货币采取的都是与传统货币等值的计值方法,要获得电子货币的所有权首先要以传统货币购买或兑换;从功能上看,电子货币本身不具有价值,而只是将货币价值转移至他方的媒介。

2)电子货币只是一种电子化的支付工具,民法性质上属于证券。

电子货币是持有者要求发行人兑换对等现金的请求权和数据信息的结合物,其法律性质为证券。

3)电子货币必然发展成为法定货币。

2、电子支付法律关系(P104-106银行与客户之间的法律关系)3、电子支付的基本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书面制度;安全控制制度;电子支付命令的撤销制度;电子支付完成的认定制度及差错处理制度。

5、电子支付也称电子资金划拨(EFT),指单位、个人直接或授权他人通过电子终端发出支付指令,利用代表一定价值的电子信息实现货币支付与资金转移的行为。

第六章个人信息保护法1、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原则目的明确原则、知情同意原则、信息品质原则、安全原则、政策公开原则、禁止泄露原则、保存时限原则、自由流通与法律限制原则 82、个人信息权体系信息决定权、信息查询权、信息更正权、信息封锁权、信息删除权、信息保密权、报酬请求权 7第七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内容1.知情权:知悉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真实身份;知悉电子交易的条件和程序;知悉商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2.安全权: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信息安全3.自主选择权:有权选择是否进行电子商务;有权选择何种方式进行电子商务;有权选择是否接收电子邮件广告4.公平交易权:犹豫期;点击合同5.获赔权:双倍赔偿原则6.结社权7.受教育权8.监督权9.受尊重10.个人信息权11.及时获得商品或服务的权利2、电子商务经营者义务1.约定电子商务的义务;2.交易记录的保存义务;3.设置确认程序的义务4.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义务;5.不实施禁止行为的义务;6.在线信息披露义务;7.商品或服务的安全保证义务;8.品质担保义务;9.出具凭证和单据的义务第八章电子商务税收法1、电子商务税收概念与特征广义:对一切以电子方式进行的商务活动进行的税收征管;狭义:对通过互联网进行的商务活动进行的税收征管。

特征:纳税主体虚拟化;信息财产的出现;纳税地点和时间的非确定化;交易凭证电子化。

2、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管辖权主体:征税主体(税务机关、财政机关、海关等国家行政部门)纳税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管辖权原则:属人原则、属地原则、属人和属地混合原则3、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适用情境P179-1814、常设机构认定因素:服务器或网址;网络服务提供商5、构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新模式1)坚持税收中性原则,把现行征管体制基础上完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2)把现代技术手段,尤其是计算机技术应用到税收征管上,推进税收征管电子化;3)建立与税收征管电子化相适应的税收征管制度;4)加强各政府部门协作,依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5)贯彻电子商务发展原则,对电子商务税收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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