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第4章流转税法营业税法)
第4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四章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高频考点一: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征税主体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税务机关和海关。
纳税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客体是指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征税对象。
内容主体所享受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核心。
高频考点二:税法要素税法要素要点纳税人纳税人是指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征税对象(1)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是纳税的客体。
(2)征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
(3)税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税率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
计税依据(1)一般有两种:一是从价计征,二是从量计征。
(2)从价计征,是以计税金额为计税依据,计税金额是指征税对象的数量乘以计税价格的数额。
(3)从量计征,是以征税对象的重量、体积、数量等为计税依据。
纳税环节纳税环节主要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纳税期限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发生后应依法缴纳税款的期限。
包括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缴库期限。
纳税地点纳税地点是指根据各税种的纳税环节和有利于对税款的源泉控制而规定的纳税人(包括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的具体申报缴纳税款的地方。
税收优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减税和免税、起征点、免征额。
法律责任税法中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高频考点三:增值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一)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分类要点纳税人(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的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2)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
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3)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财政税收法》PPT课件
《财政税收法》PPT课件
• 环节: A → B →C → D
• 售价:
10
20 30
• 缴税: A:10×17%
•
B:20×17%- 10×17%
•
C:30×17% - 20×17%
•
D:0
• 税负:ABC:0 D: 30×17%
(二)增值税的特点和优点
• 增值税的优点是由增值税的特点决定的: • 1、能够平衡税负,促进公平竞争 • 2、既便于对出口商品退税,又可避免对进
中直接扣除。商品的购买者即消费者虽然负担
了税款,但并不直接感受到税收负担的压力, 因此,政府对商品课税的阻力较小。
二、流转税的特征
• (四)流转税具有征收管理的简便性和执行社会经济 政策的针对性 Nhomakorabea•
流转税一方面采用从价定率或从量定额计征,计
算手续简单;另一方面,流转税是对为数较少的企业
厂商课征,便于管理。此外,流转税是通常选择特定
口商品征税不足 • 3、在组织财政收入上具有稳定性和及时性 • 4、在税收征管上可以相互制约,避免发生
偷税
案例思考
•
白云饼干厂与黑土饼干厂是位于同一区域
的食品生产企业,但双方营销理念不同。白云
饼干厂没有自己的营销网络,所有产品通过一
个连锁集团进行销售;而黑土饼干厂则拥有自
己的销售网络,所有产品通过自己的销售渠道
税法期末复习资料---精品管理资料
税法期末复习资料第一章总论1、税收的特征中,(B)是核心。
A。
强制性B。
无偿性C。
固定性D。
特定性2、纳税人是指直接(B)的单位和个人。
A。
最终负担税款 B.负有纳税义务C。
代收代缴税款D。
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3、税法构成要素中,以区别不同税种的标志是(A)。
A。
征税对象B。
税目C.纳税环节D.纳税人4、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是(B )。
A。
税目是确认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B。
税率是衡量税负轻重的重要标志C.税目是对课税对象量的界定D.税率反映了征税的广度5、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未按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进行交易,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纳税额,体现了税负原则中的( D ).A。
税收法定原则 B.税收公平原则C。
税收效率原则 D.实质课税原则6、下列税种中属于流转税的是(B).A。
契税B。
关税 C.资源税 D.房产税7、下列税种中,使用超率累进税率的是(D).A.企业所得税B。
个人所得C。
城建税D。
土地增值税8、以下税种属于中央税的是( B )。
A.增值税B.关税C.营业税D.个人所得税9、能引起税收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是(D )。
A.税法主体B.税法客体C.税法内容D.税法事实10、我国目前行使税收征收权的征税机关有(ABC)。
A。
税务机关 B.财政机关C。
海关D。
工商管理机关11、我国营业税规定,营业额达到或超过一定标准的全额纳税,低于该标准的则免征营业税,成为( ),属于(D)A。
免征额税基式减免B。
起征点税额式减免C.项目扣除税额式减免D。
起征点税基式减免12、税收法律关系中的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权利、义务不对等。
(对)13、税法是税收的存在形式,税收则是税法确定的内容。
(对)第二章增值税1.将购买的货物用于(A )项目,其进项税额准予抵扣.A.对外投资B.免税项目C.发放奖品D.修建展销厅2.某酒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期销售散装白酒10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的销售额为500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755元,已单独入账核算。
第四章 营业税(答案)
3.转让或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 境内保险机构提供的保险劳务(但境内保险机构为 出 口货物提供的保险劳务除外) ▲ 境外保险机构以在境内的物品为标的提供的保险劳 务
第二节 营业税的纳税人和征收范围
(二)营业税纳税人的特殊规定 P76
1.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发包人、出租人 或挂靠人名义经营,以发包人、出租人或挂靠人为纳 税人,否则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 2.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铁道部;合资铁路运 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合资铁路公司;地方铁路运营业务 的纳税人为地方铁路管理机构;基建临管线铁路运营 业务的纳税人为基建临管线管理机构。 3.从事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或其他陆路运 输业务并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从事运输业务 并计算盈亏的单位。
一、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4.收取会员费、席位费和资格保证金的
5.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营业税的
6.建筑业按不同结算方式分别确定
7.金融机构发放贷款逾期未收回的
二、营业税的纳税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为5日、10日、15日或一个月。
第五节 营业税的申报缴纳
三、营业税的纳税地点
营业税的纳税地点在原则上采取属地征收的方法,即
第二节 营业税的纳税人和征收范围
(二)营业税征收范围的特殊规定
3、视同应税行为 P79
单位或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 或个人;
单位或个人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自建行为; 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节 营业税的税率和税收优惠
一、营业税的税率
税目 交通运输业 建筑业
第四节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法
(一)税收的内涵
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 分配关系。 2.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利,它有别于按要素进行的分配。 3.国家征税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 税收的产生
– 税收是一个历史范畴,是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后, 普遍出现剩余产品并且形成专门执行社会职能的公共权力即 国家以后而产生的 – 我国古代的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朝,最早出现的财政征收方 式是“贡”,即臣属将物品进献给君王 – 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市场税收产生于西周。在西周,征收军事 物资称“赋”,征收土产物资称“税”。 – 春秋后期,赋与税统一按田亩征收 – 明朝摊丁入地,按土地征税。 – 清未,租税成为多种捐税的统称,农民向地主交纳实物曰租, 向国家交纳货币曰税。
【例】从2009年5月起,我国开始对卷烟在批发环节征收 消费税,税率为不含增值税销售额的5%。假定在2010年, 某卷烟批发企业被查出其2008年隐瞒不含增值税销售额 100万元,如果该企业被追征了5万元的消费税,这样处 理,违背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按照 法律不溯及以往原则,2009年5月以前发生的销售额按照 原法规定是不征消费税的,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 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 也称后法优于先法原则,即新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 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 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 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 – 本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居于特别法地位 级别比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 比较高的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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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流转税法的概念和类型
我国流转税法的概念和类型
流转税法是指调整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税法的统称。
流转税法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税法。
流转税法的类型包括:
1. 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 消费税: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
3. 营业税: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4. 关税:关税是指一国海关根据该国法律规定,对通过其关境的进出口货物征收的一种税收。
这些税法的主要作用是对商品和劳务的流转环节进行征税,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并对经济活动进行调节和管理。
不同类型的税法针对不同的课税对象和税率进行规定,以实现国家的税收政策目标。
税法(第九版)第09章税收征收管理法
1 直接 申报
2 电文 申报
3 特殊 申报
财产税税法 9.1.4 纳税申报
9.1.4.5 纳税申报的其他要求 •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期限和缴纳税款期限的最后一
天,如遇国家规定的公休假日(指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 节和星期六、星期日等)可以顺延。 •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发生纳税或扣缴义务,未按规定的期限办 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税 务机关有权规定其应纳税额。 •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要按照申报表规定的内容填写,并加盖单 位公章,做到表内整洁、指标齐全、数字连续。
财产税税法 9.1.2 账证管理
9.1.2.3 账证管理的内容
01
计算机
05 记账管理 02
账证资料 的保管
个体户 建账要求
04 03
税控装置 会计管理 的使用 的备案
财产税税法 9.1.2 账证管理
9.1.2.2 账簿设置的范围 ➢ 根据《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
税人、扣缴义务人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 税务主管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设置账簿,根 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 ➢ 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簿,包括总账、 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等;扣缴义务人应自扣缴义 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等。
5 9.2.2.5 税收保全
6 9.2.2.6 强制执行 7 9.2.2.7 其他措施
纳税评估 9.3.1 纳税评估的含义、机构和内容
9.3.1.1 纳税评估的含义 • 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
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 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它的基本法律 依据是2005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 (试行)》。
税法练习(含答案)
第一章税法概论一、判断题1.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权的税务机关是权利主体,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是义务主体。
√2.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所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也是对等的。
×3.税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各税种征税的广度;而税率则反映征税的深度。
√4.假设税法规定某税种的起征点为4 000元,税率为10%,甲、乙纳税人取得应税收入分别为4 000元和5 000元,则甲、乙纳税人应分别纳税0元和500元。
×5.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实现的减免税形式叫税基式减免。
×6.免征额:是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即将征税对象中的一部分预先减税,只就减除后的剩余部分计征税款。
√7.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才开始征税的界限。
征税对象的数额没有达到规定数额的不征税;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规定数额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
√8.定额税率适用从量计征的税种。
√9.征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10.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实现的减免税形式叫税基式减免。
×11.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的主要区别在于两者的累进方式不同。
×12.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的相同点主要在于两者的累进方式相同。
√13.超额累进税率与全额累进税率主要区别在于两者的累进方式不同。
√14.超额累进税率与全额累进税率相同点主要在于两者的累进方式相同。
×15.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单项选择题1.税收权利主体是指( C )。
A.征税方B.纳税方C.征纳双方D.中央政府2.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D )。
A.税收基本法是税法体系的主体和核心B.个人所得税法属于税收实体法C.税收征收管理法属于税收普通法D.国际税法就是外国各个国家制定的税法3.下列关于纳税人的叙述不正确的有( A )。
税法概述流转税140页PPT
(二)、进项税额
•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应税服 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 在购销业务中,对于销货方而言,在收回 货款的同时,收回销项税额;对于购货方 来说,在支付货款的同时,支付进项税额。 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就是购货方支付的 进项税额。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 额;
三、与增值税有关的几种经营行为
(一)、混业经营行为
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 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 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二)、混合经营行为
1.界定 一项行为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2.税务处理 (1)以纳增值税为主的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纳增值税。 (2)以纳营业税为主的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纳营业税。
•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上期留抵税额
(一)、销项税额
•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使用 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税服务向购买方收 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注:销售额是
增值额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 增值税与其他流转税的配合: 1、交叉征税:我国增值税与消费税 2、平行征税:我国增值税与营业税
二、税率与征税率
(一)税率
1.基本税率:17% 包括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2.13%的低税率(共20类) 农业产品;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热水;冷气;煤气;石
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 饲料;化肥;农药;农膜;农机;食用盐;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二甲醚。 3.11%的税率
税法概述(PPT 61页)
税收概述
• 税收的定义(P1):
– 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众的需要,凭借政 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 式;
• 税收的特征(P2):
– 本课程所指的税法是广义的概念。
税法与税收的关系
• 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以税法的法 律形式加以确定,税法是税收的法律保障。
• 税收是税法规范的具体内容,税法制定、实施 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税收的实现。
税法的作用(P3)
• 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 • 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手段; • 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作用; • 税法可以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 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可
• 本章学习要求 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 第二节 税收实体法的构成要素 第三节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与税收管理体制
本章学习要求
1.掌握税法的法律级次 2.掌握税收的基本特征 3.掌握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4.掌握税收实体法的构成要素 5.掌握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6.掌握我国现行税收收入的划分
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
扣除其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单位或 个人 – 纳税单位:申报缴纳税款的单位,是纳税人 的有效集合
课税对象(P10)
• 课税对象又称征税对象,是税法中规定的征税的 目的物,是国家据以征税的依据:包括流转额、 所得额、财产、资源、特定性为五大类。
具体的划分 税目
征税主体 征税
课税对象
纳税 纳税主体
计算应纳 税额的标准
税款的 经济来源
《税法》课程教案---张丽.doc
《税法》课程教案经济管理系张丽一、课程定位本课程是高职高专院校财会类相关专业学生职业能力形成的主干课程,是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重要环节。
通过该课程的教学,能够使学生较全面地了解和系统地掌握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具备成为高素质的劳动者和高级专门人才所必需的税法的基本知识与技能,为学习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提高全面综合素质,增强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和继续学习的能力打下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基础,使学生在毕业后,经过一定的工作实践, 能够胜任相应岗位的工作。
二、课程总目标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了解企业纳税实务的学科体系,了解纳税实务会计账务处理的基本方法,明确不同税种不同处理方法的相关理论。
熟悉税务会计账务处理的内容、形式、程序和方法。
掌握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行为税会计处理方法,努力使课堂教学更接近于实际业务,加强模拟实训,使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所提高。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大专层次,即牢固掌握必需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又掌握财务会计方面的专业知识及从事财会电算化工作的相应纳税实务知识,有较强的实践技能的“应用型”、“复合型”基层会计人才。
三、重点、难点章节及内容根据会计电算化行业发展需要和从事物流工作岗位的实际工作任务所需要的知识、能力与素质要求,结合高职教育的宗旨和本课程的特点,重新设计了教学内容,具体见下表四、实践环节和内容的总体设计本课程的实践环节和内容总体设计思想是突出职业素质,强化分析问题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构建应用性和实践性为基本特点的教学体系。
该课程的实践环节主要有:(一)指导学生在课堂上模拟各种企业的应交税款的计算。
安排学生到有关单位参观熟悉报税流程。
(二)通过案例分析,使学生运用所学知识,针对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
根据本课程特点,教学内容总体设计(具体见下表)。
本课程安排在大学二年级上期开设,周4学时,一学期完成。
五、教学进程计划表六、教学资料收集和配置设计本课程的教学资料收集主要来源于高职高专规划教材、精品课程网站、相关外贸网络、多所大学的案例集、习题集、校内外实训室及相关的实训基地。
00233税法知识点
00233税法知识点一、税法概述。
1. 税法的概念。
-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是国家及纳税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
2. 税法的功能。
- 财政收入功能:为国家筹集财政资金,这是税法最基本的功能。
通过对各种税收的征收,国家能够获得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用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
- 经济调节功能:- 调节宏观经济总量。
例如,在经济过热时,通过增加税收,减少企业和个人的可支配收入,从而抑制总需求,缓解通货膨胀压力;在经济衰退时,通过减税等措施,刺激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促进经济增长。
- 调节产业结构。
对不同产业实行差别税收政策,如对高新技术产业给予税收优惠,鼓励其发展;对高污染、高能耗产业征收较高的税收,限制其发展。
- 监督管理功能:通过税收征管过程,监督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确保纳税人依法纳税,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3. 税法的原则。
- 税收法定原则。
- 含义: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皆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
- 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等税收要件必须以法律形式作出规定)和税务合法性原则(税务机关按法定程序征税,不得随意减征、停征或免征)。
- 税收公平原则。
- 含义:纳税人的税负应与其负担能力相适应,能力相同的人税负相同,能力不同的人税负不同。
- 衡量标准:受益原则(根据纳税人从政府公共支出中受益的多少来确定税负)和能力原则(根据纳税人的纳税能力,如收入、财产等确定税负)。
- 税收效率原则。
- 经济效率原则:要求税收应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机制的有效运行,尽可能减少税收对经济的扭曲。
例如,避免对生产、消费等经济行为产生过度干扰的税收政策。
- 行政效率原则:强调税收征管过程中的效率,即降低税收征管成本,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这包括简化税制、优化征管流程等措施。
4. 税法的分类。
税法基本知识
件
二、税收的发展
(一)奴隶制经济条件下的税收——初级阶段 税收主要体现于被征服部落上的“贡”,虽具有强制性和 无偿性,但固定性特征并不完备。
(二)封建自然经济条件下的税收——成熟阶段 税收主要体现于土地税、人头税、盐税、酒税、茶税、矿 税等等。
(三)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的税收——现代税收 税收主要体现于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
4.税源:是税收收入的来源,即各种税收收入的最终出处。
(三)税率 是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量之间的比例,即税额除以征税对象 的数量。 税率有名义税率和实际税率之分。 名义税率,就是税法规定的税率,是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 的比例。 实际税率,是实纳税额与实际征税对象的比例。 我国现行的税率分为以下三种: 1.比例税率:应征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量为等比关系。 (1)单一比例税率:即一个税种只规定一个税率。 (2)差别比例税率:即一个税种规定不同比率的比例税 率。 (3)幅度比例税率:国家只规定最低税率和最高税率, 各地可以因地制宜在此幅度内自由确定一个比例税率。
第一章 税法基本知识 第二章 增值税 第三章 消费税 第四章 营业税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第六章 资源税和烟叶税 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 第八章 个人所得税 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耕地占用税 第十章 关税和船舶吨税 第十一章 契税、印花税和房产税 第十二章 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 第十三章 税收征收管理制度
(三)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 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 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船舶吨税和海关代征的增值
税。
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 船税、烟叶税。
税法
第一节税法的概念一.税法的定义【例题】税法是调整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关系的法律规范,其本质是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的行政权利向公民进行课税。
()【答案】×【解析】税法调整的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规范,而不是调整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关系,税务机关只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权。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税法是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但税法并不能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三.税法的构成要素总则纳税义务人 征税对象 税目 税率 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 减税免税 罚则 附则1.纳税人,即一切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2.征税对象,它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3.税率,我国目前税率形式有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定额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目前税率使用情况:【例题】超额累进税率运用假定计税依据为3800元(可以理解为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采用超额累进税率,500元以下的,适用税率为5%。
500~2000元的,适用税率为10%,2000~5000元的,适用税率为15%,则应纳税额为()。
A.125元B.220元C.445元D.570元【答案】C【解析】应纳税额=500×5%+(2000-500)×10%+(3800-2000)×15%=445(元)税法分类按照基本内容和效力税收基本法按职能作用分税收程序法按征税对象的不同税收普通法税收实体法对流转额课税对所得额课税对财产行为课税对自然资源课税按照税收收入归属和征收管辖权限的不同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税法的作用: 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 国家宏观调控的法律手段 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作用 能有效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国际交往的可靠保证第二节 税法的制定与实施一.税法的制定(表)二.税收立法程序 1.提议阶段 2.审议阶段 3.通过和公布阶段三.税法的实施(一)两个方面:执法和守法(二)实施原则:1.层次高的法律优于层次低的法律;2.同一层次的法律中,特别法优于普通法;3.国际法优于国内法;4.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
税法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1)纳税人纳税人,又称纳税义务人,即纳税主体,是指法律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不同于负税人。
负税人是最终负担国家征收税款的单位和个人,通常情况下,纳税人同时也是负税人,即税收负担最终由纳税人承担,如所得税的负税人就是纳税人。
但有些税种的纳税人与负税人并不一致,如流转税的税款虽由生产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纳税人缴纳,但税收负担却是由商品或服务的最终消费者承担的。
纳税人也不同于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是法律规定的,在其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法税法税款并向国库缴纳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如个人所得税就是由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代扣代缴。
纳税人有两种基本形式:自然人和法人。
自然人和法人是两个相对称的法律概念。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而出生的,有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主体,包括本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根据《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法人是基于法律规定享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有独立的财产和经费,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
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2)征税对象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是指对何种客体征税,即征税的标的物。
如消费税的征税对象就是消费品(如烟、酒等);房产税的征税对象就是房屋。
征税对象是税法的最基本要素,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3)税目税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是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征税品种和项目。
如消费税就设有烟、酒和酒精、化妆品等税目。
(4)税率税率,是指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额之间的比例。
税率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反映税负水平的高低。
我国现行税率分为三种:1.比例税率。
指按照固定比例确定的税率,即不论征税对象数额大小,只按一个固定比例征税。
如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均实行比例税率。
《税法》课程标准
《税法》课程标准授课老师:制定人:教研室主任:院(系、部)负责人:编写时间: 2015年9月15日《税法》课程标准一、基本信息适用对象:会计电算化专业制定时间:2015年9月15日课程代码:07010072 所属系部:会计系学分:4学分学时:72学时制定人:批准人:二、课程的目标﹙一﹚专业能力目标1。
能够掌握各税种的税制构成要素以及应纳税额的计算;2.能够根据各税种的应纳税额进行纳税申报;3。
基本具有从事企业办税员、会计中介从业人员办税能力;4.具备参加助理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科目税法部分的考试能力.﹙二﹚方法能力目标1.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际操作教学,充分满足高职高专学生的学习要求,循序渐进,通俗浅显,易学易用;2。
体现“教与学”、“学与练”相结合的指导思想。
﹙三﹚社会能力目标1.具有良好的依法纳税意识养成以及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2.具有良好的交流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3。
具备工作适应能力、自我约束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三、整体教学设计思路﹙一﹚课程定位本课程是我院会计电算化专业的一门核心专业课程,也是学生在学完《基础会计》、《财务会计》等专业基础课程后开设的一门课程,是会计电算化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重要的教学环节。
﹙二﹚课程开发思路税法课程的设计以完成办税员岗位工作任务作为导向,将办税岗位的日常工作分解成若干工作项目,根据工作项目确定教学项目,在各个教学项目中以职业能力形成为依据选择教学内容,将分散在各种不同税收法规中的内容按照工作项目的内在联系进行整合。
同时在组织教学内容过程中,按照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的融合,将相关理论教学的内容嵌入各个相关工作项目中,穿插到的企业办税业务的操作过程中,这样也兼顾了学生考证、职业发展的需要。
四、教学内容﹙一﹚学时分配﹙二﹚教学设计五、课程考核标准学生的总成绩由两部分构成,其中:平时成绩占40%,期末考试成绩占60%。
(一)过程性考核平时成绩由四部分构成1.出勤情况8分:采取灵活的考勤方式,实行倒扣方式计分,每次旷课扣1分,迟到扣0。
税法课件:营业税法
2024/5/10
营业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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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及应纳 税额的计算
二、营业税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交通运输业 交通运输业的计税营业额,是指从事交通运输的纳税
人提供交通劳务所取得的全部运营收入,包括全部价 款和价外费用。 【例4-1】兴庆运输公司2010年3月取得客运收入19 万元、货运收入30万元,并向旅客收取客运保险费收 入1万元;经营联运业务取得全程运费10万元,支付其 他联运企业运费6万元,请计算兴庆运输公司当月应纳 的营业税。 【答案】营业额=[19+30+1+(10-6)]=54 应纳营业税=54×3%=1.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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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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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及应纳 税额的计算
(二)建筑业 建筑业的计税营业额为承包建筑、修缮、安装、装饰和其他工程
作业取得的营业收入额,建筑安装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价 款(即工程造价)及工程价款之外收取的各种费用。 【例4-2】太华建筑公司与兰泰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一项建筑工程 施工承包合同,合同注明的建筑业劳务价款为8000元(其中安装 的设备价款为2000万元,建设方提供设备),同时提供建筑材料 1000万元。太华建筑公司将1500万元的安装工程分包给圣鼎建筑 公司。工程竣工后,兰泰房地产开发商支付给太华建筑公司材料 差价款600万元,提前竣工奖150万元。请计算太华建筑公司应纳 的营业税。 【答案】计税营业额=8000+1000-2000-1500+600+150= 6250(万元) 应纳营业税=6250×3%=18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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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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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及应纳 税额的计算
营业税为价内税,其税款的计算较之前面的增 值税、消费税要简单,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为:
第四章 营业税法(二)
1.对于纳税人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同类价格或组成计税价):
①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答疑编号3888040201]
『答案解析』甲团营业额=(4500-1600-400-300-600)*36=57600 (元)
乙团营业额=6800×30-144000 =60000(元)
应缴纳的营业税额=(57600+60000)×5%=5880(元)
【典型例题4-10】
5.社会团体按财政部门或民政部门规定标准收取的会费,不征营业税。
6.高校后勤经济实体:为师生提供的公寓餐饮服务性收入免征营业税;向社会人员提供服务获得的收入,应按现行规定计征营业税。
2.计税依据:取得的营业收入额。
六、娱乐业(5%~20%)
1.税目: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包括经营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网吧、游艺场等娱乐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服务的业务。娱乐场所为顾客提供的饮食服务及其他各种服务也按照娱乐业征税。
4.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
(1)核算: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应分别核算其自产货物的销售额和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自产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其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其建筑业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定。(混合销售行为的兼营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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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营业税几种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 4.3.2.1 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税务处理 • 纳税兼有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 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然后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 纳税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 4.3.2.2 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 •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又涉及增值 税的货物,即为混合销售行为。 • 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 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律视为销售货物,不征营业税; 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则视为提供应税劳务, 应当征收营业税。 • 4.3.2.3 兼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4.3 营业税额计算与征收
• 4.3.1 营业税额的计算 • 4.3.2 营业税几种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 4.3.3 营业税的征收管理
4.3.1 营业税额的计算
•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 4.3.1.1 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营业额为纳税人提 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 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 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 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 4.3.1.2 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 • 4.3.1.3 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的案例
• 4.1 营业税基础理论 • 4.2 营业税基本法律内容 • 4.3 营业税额计算与征收
4.1 营业税基础理论
• 4.1.1 营业税的概念 • 4.1.2 营业税的特点和作用
4.1.1 营业税的概念
• 4.1.1.1 营业税的定义 • 营业税是对规定提供商品或劳务的全部收 入征收的一种税。在我国,是指对在我国 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 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额征收的 一种税。 • 4.1.1.2 营业税的由来
4.1.2 营业税的特点和作用
• 4.1.2.1 营业税的特点 • 1.征收面广,税源普遍。 2.按行业设置 税目税率。 3.税率较低,设有起征点。 4.价内税,税收收入稳定。 5.征收管理 简便易行。 • 4.1.2.2 营业税的作用 • 1.有利于组织财政收入。 2.有利于促进 各行业协调发展。 3.有利于鼓励先进和鞭 策落后。
4.2 营业税基本法律内容
• • • • 4.2.1 4.2.2 4.2.3 4.2.4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营业税的纳税人 营业税的税目税率 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4.2.1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为在我国境内从事提供 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 业务。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 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 育业、娱乐业和服务业。加工和修理修配 劳务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因此不属于营 业税的应税劳务。单位或个人经营者聘用 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劳务,也不 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4.2.3 营业税的税目税率
• 4.2.3.1 营业税的税目 • 现行营业税按照行业、类别的不同,分别 设置了9个税目。 • 4.2.3.2 营业税的税率 • 我国现行营业税实行行业差别比例税率, 具体税率分为3﹪、5﹪和20﹪三档。
4.2.4 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 4.2.4.1 法定性的减免税 • 4.2.4.2 行政性的减免税 • 4.2.4.3 行业性的减免税
4.2.2 营业税的纳税人
• 4.2.2.1 纳税人的一般规定 • 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 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这 里所称的“单位”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 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 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和社 会团体等;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以及其 他有经营行为的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 • 4.2.2.2 纳税人的特殊规定 • 4.2.2.3 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4.3.3 营业税的征收管理
• 4.3.3.1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4.3.3.2 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 4.3.3.3 纳税申报
本章小结
• ●营业税时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 人所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的特点是征收面广,税源普遍;按行业设 置税目税率;税率较低,设有起征点;价内税,税收收入稳定;征收 管理简便易行。 • ●营业税的税目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 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营业税 实行行业差别比例税率。营业税由于涉及行业和业务范围比较广,情 况比较复杂,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也给予一定的减免税。 • ●营业税的应纳税额计算为营业额乘以税率。营业额在一般情况下为 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收入总额。但对于跨国 境运输,建筑承包,转贷业务,买卖外汇、有价证券、期货,分保险, 演出,旅游,广告代理等特殊情况也可以收支差额为营业额。 •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 营业收入款项的当天。营业税的纳税地点原则上采取属地征收的方法, 就是纳税人在经营行为发生地缴纳应纳税款。
第4章 营业税法
学习目标
• • • • • • • • • • • • • 知识目标: 理解开征营业税的现实意义; 了解营业税的基础知识; 掌握营业税的基本法律; 掌握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了解营业税的征收管理; 掌握营业税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 技能目标: 培养自己的营业税的纳税意识; 运用营业税法解决实际问题。 能力目标: 检查某家该企业营业税的缴纳; 为企业进行营业税的纳税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