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行政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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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治体制的特点与演变

美国政治体制的特点与演变

美国政治体制的特点与演变随着各国政治体系的不断演变和发展,美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和演变也越来越引人注目。

作为全球一流的超级大国,美国的政治体制深受世界各国的关注和研究。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分析美国政治体制的特点与演变。

一、美国政治体制的特点1. 三权分立美国政治体制被广泛认为是三权分立的,即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大机构的权利和职责保持相对独立。

对于美国政治体制的运作,这是至关重要的。

这种体制保证了各个机构的独立性和平衡,以避免一个机构对其他机构的过度控制或干涉。

2. 子弹的选举法子弹的选举法是美国政治体制的又一特点。

这种选举方式实际上是“谁拥有最多支持者就胜利”的方法。

在此选举方式下,选民只需要在候选人名单上投一张选票即可,无需写下候选人的姓名。

然后票数最多的候选人就会当选。

这种选举方式是美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特点之一,是美国选民控制政治体制的直接方式。

3. 联邦制度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这意味着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之间有一定的权力分配和地位。

各州有一定程度的独立和自治权,而中央政府则负责全国事务和对各州的协调和管理。

这种分权制度有助于维护各州的独立性和平衡,并防止中央政府只为自己的利益而发号施令。

二、美国政治体制的演变1. 选民的扩展在美国政治体制演变的过程中,选民的范围和数量不断扩大。

在美国刚成立的时候,仅有白人成年男性才有投票权,其他群体如女性、非裔美国人、原住民等都没有选举权。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不断变化,这种情况逐渐得到改变。

在1869年,第15修正案颁布后,非裔美国人获得了选举权,此后又陆续通过了第19、24和26个修正案,使得所有成年公民都有了选举权。

2. 行政权的扩张在美国政治体制的演变中,行政权的扩张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随着政府活动的不断增加和复杂化,行政权的作用日益增加,各届政府的行政机构也变得越来越规模庞大。

这种扩张不仅给政府的运作带来了便利,也促进了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3. 联邦制的变迁在美国政治体制的演变过程中,联邦制的分权制度也出现了一些变化。

世界各国的体制知识点

世界各国的体制知识点

世界各国的体制知识点一、美国体制美国采用的是总统共和制体制,由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分立构成。

美国总统是国家和政府的最高领导人,同时也是行政权力的代表。

行政权力主要集中在总统和联邦政府部门中。

立法权力由国会行使,包括参议院和众议院两个议院。

司法权力则由最高法院和其他联邦法院负责。

二、英国体制英国采用的是立宪君主制体制,国家元首是英国女王,她的权力较为有限,主要是象征性的。

实际上的权力则集中在议会和首相手中。

议会分为上议院和下议院,上议院由贵族和主教组成,下议院则由选举产生。

首相是政府的领导人,由下议院多数党的党魁担任。

三、法国体制法国采用的是总统制体制,总统是国家的最高领导人,由全国普选产生。

总统负责国家的行政工作,并拥有很大的权力。

法国议会由国民议会和参议院两个机构组成,其中国民议会是最高立法机关,参议院则是一个审议和建议的机构。

四、德国体制德国采用的是议会制体制,联邦总统是国家元首,代表国家进行外交活动。

政府的领导人是总理,由联邦议院选举产生。

德国议会有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两个机构,其中联邦议院是最高立法机关,参议院负责协助议会工作。

五、中国体制中国采用的是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

国家权力集中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手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务院是国家的最高执行机关,由国务院总理和国务委员组成。

六、日本体制日本采用的是君主立宪制体制,天皇是国家的象征,无实际政治权力。

政府的领导人是内阁首相,由国会选举产生。

日本议会由众议院和参议院两个机构组成,众议院是最高立法机关,参议院则进行修正和决定。

七、澳大利亚体制澳大利亚采用的是议会制体制,澳大利亚君主是国家元首,国家政府的领导人是总督,由总督任命。

澳大利亚议会由国会和参议院两个机构组成,国会是最高立法机关,参议院则负责审议和建议。

以上是关于世界各国体制的简要介绍,每个国家都有其独特的体制和政治模式,通过了解不同国家的体制,可以更好地理解各国的政治运作和决策过程。

美国行政体制

美国行政体制

美国行政体制美国行政体制一、引言美国行政体制是指美国联邦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方式。

它确保了各部门之间的平衡和相互制约,同时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本文将详细介绍美国行政体制的各个方面。

二、总统与行政权力1、总统职责及权限- 总统作为行政权力的最高负责人,负责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

- 总统具备决策权和军事指挥权,并代表国家在国际事务中行使外交权。

- 总统有权提名联邦高级官员和法官,并与国会合作制定和修改法律。

2、内阁- 内阁是总统的顾问团体,包括各个部门的部长。

- 内阁成员由总统提名并经参议院批准任命。

- 内阁部门负责制定政策、管理预算和监管各个领域的运行。

三、联邦的行政机构1、行政部门- 行政部门是联邦的执行机构,负责管理特定领域的事务。

- 行政部门包括国务院、财政部、国防部、司法部等,每个部门都有特定的职责和权力。

2、行政机构结构- 行政机构由各个职能部门、局和办公室组成,它们分工协作,确保事务的顺利运行。

- 行政机构的工作人员由各部门负责聘任,他们在各自的领域内提供专业知识和执行力。

四、州和地方的行政机构1、州- 美国由50个州组成,每个州都有自己的行政机构和官员。

- 州负责管理州内的事务,包括教育、交通、公共安全等。

- 州长是州的最高行政负责人,由选民选举产生。

2、地方- 美国的地方包括县级、城市和乡镇。

- 地方负责管理本地事务,并与州合作协调。

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附件1:美国宪法全文附件2:联邦法律解释指南法律名词及注释:1、宪法:指美国宪法,是美国的最高法律文件,规定了的组织结构和权力分配。

2、参议院:是美国国会的上议院,由各州的代表组成。

3、行政命令:总统签署的文件,代表的意愿并具有法律效力。

4、行政权力:指执行政策和法律的权限。

5、联邦高级官员:指总统任命并由参议院批准的高级行政官员,如国务卿、财政部长等。

美国行政体制

美国行政体制

美国行政体制美国行政体制一、概述美国行政体制是由多级政府组成的体制,包括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

美国行政体制的核心特点是分权和制衡。

下面将详细介绍美国行政体制的组成部分和各级政府的职责。

二、联邦政府1. 行政部门(1) 总统办公室:负责总统和副总统的日常事务管理。

(2) 内阁:由总统任命的各部长组成,负责制定和执行政府政策。

(3) 各部门:包括国务院、财政部、国防部等,负责特定领域的事务管理。

2. 立法部门(1) 国会参议院:由各州的参议员组成,负责通过立法和审查联邦政府行为。

(2) 众议院:由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负责代表人民意愿制定法律。

3. 司法部门(1) 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庭,负责解释联邦法律和参与联邦政府之间的纠纷。

(2) 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审理来自各地的上诉案件。

(3) 联邦地方法院:审理联邦法律和涉及联邦政府的案件。

三、州政府1. 行政部门(1) 州长办公室:由州长和其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州政府的日常事务管理。

(2) 各部门:包括教育部、卫生部、交通部等,负责特定领域的事务管理。

2. 立法部门(1) 参议院:由州参议员组成,负责通过立法和审查州政府行为。

(2) 众议院:由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和修改州法律。

3. 司法部门(1) 最高法院:州最高行政法庭,负责解释州法律和参与州政府之间的纠纷。

(2) 州上诉法院:审理来自地方法院的上诉案件。

(3) 地方法院:审理州法律和涉及州政府的案件。

四、地方政府1. 县政府:负责管理特定县的事务,包括教育、卫生、运输等。

2. 市政府:负责城市内的日常事务管理,包括警察、消防、城市规划等。

3. 镇政府:负责农村地区的事务管理,包括土地使用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

附件:本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美国宪法2. 联邦政府部门职责细则3. 州政府部门职责细则法律名词及注释:1. 分权:指权力在不同政府层级之间分散,以制衡权力滥用。

2. 制衡:指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相互制约,保证权力的均衡与合理运行。

美国行政体制

美国行政体制

五、地方政府 1.县 2.自治镇 3.乡镇 4.特区 5.学区
六、国会 1.国会的职权 立法权 财政权 人事权 监督权 2.国会的组织结构 议长、议员、国会的两党组织、委员会制度
3.总统的选举
总统预选: 选举年的2
9至11月份是民主党和共和党候选人的竞选阶段 选举与就职: 全民投票: 选举年11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后的星 期二 选举人团投票:选举年十二月第二个星期三之后 的第一个星期一 次年,1月20日,政府总统就职
4.总统的任期
美国宪法规定,总统每届任期为四年, 可连选连任。 1951 年国会通过并生效的宪 法第 22 条修正案规定,总统只能连任一次。
三 政府 1.白宫直属机构 总统助手 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 白宫办公室 行政管理预算局 国家安全委员会 央情报局 国内事务委员会 内阁 紧急战备局
2. 政府的各主要部门
第八讲 美国行政体制
一美利坚合众国的形成
1776年 《独立宣言》 1781 《邦联条例》 1787《联邦宪法》 共和国的创设理念 1.共和制政体理念 2.三权分立的历年 3.权力制衡的理念
二、总统 1.总统的资格:生于美国本土,年满35岁, 在美国居住期满14年 2.总统的职权 外交权 命令权 任免权 赦免权 立法权 武装部队统帅权
国务院 国防部 财政部
四、州政府
1.州政府的设置 2.州政府的权限:列举权力、保留权力、隐含权力 (1)管理本州的行政事务 (2)拥有治安权 (3)负责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4)地方政府管理权 (5)管理选举的权力
3.联邦与州政府的关系 (1)联邦政府具有最高法律地位,有权监督 州政府行使职权 (2)联邦政府通过行政辅助和财政补助与州 政府建立合作关系 (3)联邦政府通过授权将联邦权力移交给州 政府行使

美国行政体制20230603.docx

美国行政体制20230603.docx

美国行政体制20230603.docx 范本 1:一、美国行政体制概述1.1 美国的政治体制1.2 美国的行政机构二、美国行政体制的基本原则2.1 联邦制度2.2 分权原则2.3 权力制衡2.4 民主原则三、美国行政体制的主要机构及职能3.1 总统3.1.1 选举3.1.2 职权3.2 行政部门3.2.1 内阁3.2.2 各部门职责介绍 3.3 行政机构3.3.1 联邦机构3.3.2 州机构四、美国行政体制的运作机制4.1 决策过程4.1.1 立法程序4.1.2 决策执行4.2 监督与问责4.2.1 国会监督4.2.2 法院审查4.2.3 媒体监督五、美国行政体制的优缺点5.1 优点5.1.1 分权制衡5.1.2 民主参与5.2 缺点5.2.1 决策效率低下5.2.2 没有国家统一的行政管理体系六、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 美国宪法全文- 美国行政机构组织图七、法律名词及注释- 总统:美国行政部门的首脑,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政策。

- 决策执行:指行政机构将决策转化为具体行动的过程。

- 分权制衡:指将行政权力分散到不同的机构和部门,以防止滥用权力。

- 国会监督:指国会对行政部门的政策和行动进行监督和审查的权力。

范本 2:一、美国行政体制简介1.1 美国政府的组织结构1.2 美国的行政机构和组织二、美国行政体制的核心原则2.1 联邦制度原则2.2 权力分立和制衡的原则2.3 公众参与和民主决策的原则2.4 法治和宪法的原则三、美国行政机构的职责和职能3.1 白宫和总统3.1.1 总统选举和就职3.1.2 总统的职责和权力3.2 行政部门3.2.1 内阁部门和组织3.2.2 各行政部门的职责和业务范围四、美国行政体制的运行机制4.1 决策制定和实施的流程4.1.1 立法过程和行政决策4.1.2 权力分立和制衡的实践4.2 监督和问责制度4.2.1 国会的监督职责4.2.2 法院的审查和监督4.2.3 公众舆论和媒体的监督五、美国行政体制的优缺点5.1 优点和特点5.1.1 分权制衡的机制5.1.2 公众参与和民主决策5.2 缺点和挑战5.2.1 决策效率和协调困难5.2.2 行政机构的权力和滥用问题六、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 美国宪法- 美国政府组织图七、法律名词及注释- 分权制衡:指在一个政治体系中,将行政权力分散到不同的机构和部门,并通过相互制衡来防止权力滥用。

美国联邦制度

美国联邦制度

美国联邦制度1. 简介美国联邦制度是美国政治体制的基本框架,采用了联邦制度来分配权力和责任。

这一制度将权力分散给中央政府和各个州政府,旨在保护个人自由、维护地方自治,并确保各级政府之间的合作与平衡。

2. 联邦政府美国联邦政府由三个独立的分支组成:行政、立法和司法。

这些分支通过相互制衡来确保权力不会过度集中,实现了权力的分立原则。

2.1 行政分支行政分支由总统和行政机构组成。

总统是联邦政府的最高执行官,拥有行使行政权力的权利。

行政机构则负责管理国家政策的执行,其中包括内阁部门和行政机构。

2.2 立法分支立法分支由国会组成,国会是美国的立法机构,分为两个独立的议会:参议院和众议院。

这两个议会共同制定和通过法律。

国会还负责监督行政和司法分支的运作。

2.3 司法分支司法分支由最高法院和其他联邦法院组成。

最高法院是最终的裁决机构,负责解释和执行宪法,并解决联邦和州之间的法律争议。

其他联邦法院则处理其他法律案件。

3. 州政府和地方自治美国联邦制度赋予了各个州政府相当的自治权,以满足各州的特定需求和利益。

每个州都有自己的州宪法和州法律,由选举产生的州政府管理和执行。

州政府由州长和州议会组成,州议会分为上下两院。

州政府负责管理州内的事务,包括教育、卫生、税务、基础设施建设等。

州政府还拥有一定的立法、执法和行政权力。

地方自治是美国联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每个县和城市都有自己的政府,负责管理和运作地方事务。

地方政府的权力由州宪法和州立法机构授予。

地方政府处理的问题通常包括城市规划、水电供应、公共交通等。

4. 美国联邦制度特点4.1 分权与制衡美国联邦制度通过分权和制衡原则,避免了权力过度集中的问题。

中央政府和州政府各自拥有一定的权力,相互制衡,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4.2 保护个人自由美国联邦制度注重保护个人自由和权利。

宪法赋予了公民一系列基本权利,如言论自由、宗教自由、枪支持有权等。

这些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确保公民不受政府滥权的侵害。

美国行政体制

美国行政体制

美国行政体制美国行政体制简介美国行政体制是指美国政府的组织结构和权力分配方式。

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政府权力分为联邦政府和州政府。

联邦政府负责国家事务,而州政府负责地方事务。

本文将介绍美国行政体制的基本架构和各级政府的职责和权限。

联邦政府的三个分支美国联邦政府的权力分为三个独立但相互制衡的分支:行政、立法和司法。

行政分支行政分支由总统领导,他是国家行政权力的最高负责人。

总统由选举产生,任期为四年。

总统领导各个行政部门和机构,制定政府政策,并担任国家和国际事务的最高代表。

总统还可以颁布行政命令,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

行政分支的核心是行政部门,包括各个部门、机构和特别机构。

每个行政部门负责特定的领域,如国防、外交、财政、司法等。

行政部门由部长领导,由总统提名并经参议院确认任命。

立法分支立法分支由国会领导,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

国会是美国的立法机构,负责制定和通过法律。

参议院有100个议员,每个州分配两名议员,任期为六年。

众议院有435名议员,按照各州人口分配,任期为两年。

国会制定法律的过程通常需要总统签署成为法律。

如果总统否决,国会可以通过三分之二多数票覆盖总统的否决。

司法分支司法分支由最高法院及其下属的其他联邦法院组成。

最高法院是最高级的联邦法院,由九名大法官组成。

最高法院负责解释和审查法律的合宪性,并裁决有关法律争议的案件。

其判决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对下级法院和各级政府具有约束力。

州政府和地方政府除了联邦政府的三个分支外,美国还有州政府和地方政府,负责地方事务的管理。

州政府美国由50个州组成,每个州都有自己的州政府,行使一定的自治权。

州政府的组织结构和职责类似于联邦政府的三个分支,包括州长、州议会和州法院。

州长是州政府的最高行政长官,负责领导州政府的行政部门,制定并实施州政策。

州议会由州参议院和州众议院组成,负责制定州法律。

州法院负责解释州法律,并处理州级的法律纠纷。

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是指州政府下属的县政府、城市政府等,负责管理各个地方地区的事务。

美国政治制度特点

美国政治制度特点

美国政治制度特点介绍:美国是一个世界上最大的民主国家之一,其政治制度以民主和分权为特点,被认为是现代民主国家的典范之一。

美国政治制度的特点源于其创立时对英国君主制度的反抗,以及对人权和自由的重视。

本文将探讨美国政治制度的几个重要特点,包括联邦制、三权分立、选举制度和政治自由。

一、联邦制美国是一个由联邦和50个州组成的联邦制国家。

在联邦制度下,中央政府和州政府各自拥有独立的权力和责任。

中央政府负责国家层面的事务,如国防、外交等,而州政府则负责地方层面的事务,如教育、交通等。

这种联邦制度使得政权得以分散,以便更好地满足不同地区和群体的需求。

二、三权分立美国政治制度中的三权分立是其最为重要和独特的特点之一。

根据美国宪法,行政、立法和司法权力分别归属于行政部门、国会和联邦最高法院。

三个分支相互独立且相互制衡,以确保政府权力不会过度集中在某一方面。

这种制度设计旨在保障人民的权益,防止政府滥用权力。

三、选举制度美国的选举制度也是其特点之一。

美国实行的是间接选举制度,即选民直接选举代表,再由选举出的代表去选举总统。

这种制度确保了公民参与政治决策的权利,并使得政治权力在选民之间更为平衡。

此外,美国的选举制度还对政治献金和竞选活动进行了一系列监管,以防止财团和个人在选举中的过度影响。

四、政治自由美国政治制度强调政治自由和个人权利的保护。

美国宪法赋予了公民言论、宗教、集会和结社的自由,以及投票权和公正的司法程序等。

这些权利保护了公民的基本自由和权益,让民众能够自由地参与政治活动,并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

总结:美国政治制度的特点体现了其对民主、分权和自由的追求。

联邦制、三权分立、选举制度和政治自由等特点,使得美国的政治运作更为平衡和公正,为人民的权益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

然而,这些特点也存在一些挑战和争议,例如权力分散可能导致政府效率低下,选举过程中的问题可能引发舆论争议等。

因此,美国政治制度的优劣之间仍存在着深入的探讨和研究的空间。

美国行政体制

美国行政体制

一、美国中央政府与首脑美国联邦政府是美国得中央政府,他采用三权分立,又相互制约的制度。

根据其联邦宪法美国政府分为:1以美国总统未收的各执掌国事机构为行政部门,负责联邦日常行政事务。

2、由餐、众两院组成的国会为立法部门,负责联邦立法等事务。

3、以最高法院为首的联邦法院为司法部门,监督联邦法令的实施。

美国联邦宪法规定,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兼武装部队总司令。

美国总统也是世界上最有权力的职位之一,在立法方面,他有立法否决权、立法倡议权,他还有权召集国会特别会议;在司法方面,总统提名任命联邦法官,包括最高法法院成员在内,但要获得参议院的认可;还可以对任何被判破坏联邦法律的人——被弹劾者除外——作完全或有条件的赦免;在行政方面,总统可以发布法令、条例和指示,可以任免公务官员,但高级官员要得到参议院的批准;有权征召各州的国民警卫队为联邦服务;在战争或国家危急时,国会可以予总统更大的权力,以处理国家经济和保护合众国的安全。

有权宣布紧急状态,统帅和指挥武装部队;在外交事务中,他负责合众国和外国之间的关系。

有权代表美国同外国政府建立外交关系和缔结行政协定等。

有权任命任命大使。

但缔结条约和任命大使均须经由参议院的批准。

等等。

二、中央政府的职能美国联邦一级国家机关的总称。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各州拥有较大的权力。

联邦政府只拥有宪法规定的国防、外交、货币、邮政、最高司法和国内安全方面的权力。

联邦政府实行三权分立制,即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别由国会参众两院、总统为首的行政部门和联邦司法系统行使。

三个权力部门互相制约平衡:国会通过的法律,需总统批准方能生效,同时最高法院有权审查国会通过、总统批准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如认为违宪,可宣布其无效;总统提名任命重要官员或与外国签订条约,需经国会(参议院)批准;总统有权任命各级联邦法官(也需经参议院批准),但无权罢免法官;国会有权弹劾总统和各级法官等。

国会参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众议员由各州国会选区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美国政治体制

美国政治体制

美国政府独立行政机构联邦政府独立行政机构由美国国会通过各法例而成立的独立行政机构;直接向美国总统负责。

每建制法定权利(Organic law/statutory grant)受权某独立行政机构自立范围;及若有的,定立联邦监管条例(administrative law)的定义。

联邦监管条例与一般联邦法律有同等效力。

以下为一些联邦政府独立行政机构:中央情报局(CIA)- 职责于公开和秘密地收集和分析海外情报;对海外进行宣传活动(propaganda);并为总统执行秘密行动。

中央情报局向美国国家情报总监(Director of National Intelligence)汇报日常工作。

期货交易管理委员会(CFTC, 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 监管美国境内期货市场交易。

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EPA,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与各州、本地政府缩减及控制全部环境污染;EPA规定及执行环境标准,评估污染的负影响力;管理清理有毒废料地区的基金。

联邦通讯管理委员会(FCC,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职责于任何境内州际和美国对外通讯渠道的监管、发牌、价格管理等。

美国联邦储备理事会(Fed Board)- 美国的中央银行;管理及规范银行业、通过买入及售出美国国债来执行货币政策、维持坚挺的支付系统。

联邦贸易管理委员会(FTC,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职责于执行联邦反垄断、及消费保护法例;调查非公平贸易事件。

美国总务署(GSA, General Services Administration)- 向联邦政府供应日常物流服务。

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 1957年创立,负责太空计划,进行长期的民用以及军用航空宇宙研究。

国家档案记录署(NARA, National Archives and Records Administration)- 保存、管理美国历史文献遗产。

美国政治体制

美国政治体制

美国政治体制政治制度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为总统制,实行三权分立与制衡相结合的政治制度和两党制的政党制度。

政权组织形式采用总统制,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

实行分权与制衡的原则,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国会、总统、法院掌管,三个部门行使权力时,彼此互相牵制,以达到权力平衡。

国会有立法权,总统对国会通过的法案有权否决,国会又有权在一定条件下推翻总统的否决;总统有权任命高级官员,但须经国会认可,国会有权依法弹劲总统和高级文官;最高法院法官由总统任命并经国会认可,最高法院又可对国会通过的法律以违宪为由宣布无效。

国家结构形式1776-1787年的美国为邦联制国家。

1787年制定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改国家结构形式为联邦制,在建立统一的联邦政权的基础上,各州仍保有相当广泛的自主权。

联邦设有最高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但有统一的法和法律,是国际交往的主体;各州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和政府机构;若各州的宪法和法律与联邦宪法和法律发生冲突,联邦宪法和法律优于州的宪法和法律。

美国宪法列举了联邦政府享有的权力,如征税,举债,铸币,维持军队,主持外交,管理州际和国际贸易等。

不经宪法列举的其他权力,除非宪法明文禁止各州行使者外,一概为州政府保留。

州的权力主要是处理本州范围内的事务,如以地方名义征税,管理州内工商业和劳工,组织警卫力量和维持治安,等等。

联邦中央和地方的具体权限,200 年来不断有所变化。

选举制度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间接选举制。

首先由各州选民投票选出本州选举人(人数与本州国会议员人数相等),再由各州选举人同时在各州首府投票选举正、副总统。

议员选举实行直接选举制。

众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参议员最初由各州议会选举,1913年生效的第17 条宪法修正案规定,参议员也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

州长、议员和某些州的法官、重要行政官员都由选民选举产生。

各级选举一般都由两党包办。

为了保证两党的统治地位,一般实行单名选区制和多数代表制。

外国行政体制比较

外国行政体制比较

外国行政体制比较一、简介外国行政体制是不同国家在行政管理方面所采取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机制的总称。

不同国家的行政体制可能受到其政治制度、历史文化、社会经济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实践中存在较大差异。

本文将对若干外国行政体制进行比较,以期展示其特点和优缺点。

二、美国行政体制美国行政体制采用“分权制衡”的原则,即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相对独立并制约彼此。

行政机构由总统领导,包括白宫办公厅、各部门和机构。

这种体制有助于确保政治权力的分散和民主监督的实施。

然而,由于权力分散,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不易,决策效率较低。

三、法国行政体制法国行政体制采用“中央集权”的原则,即行政权力高度集中在总统和政府内阁手中。

政府机构包括总统府、各部门、地方政府等。

这种体制能够快速决策,实行统一管理,但容易出现政府滥权、民众参与程度较低的问题。

四、中国行政体制中国行政体制采取“属地管理”的原则,即将行政权力下放到各级政府和地方机构。

政府机构包括国务院、省级政府、地方政府等。

这种体制有助于适应中国庞大的地域和人口规模,提高政策执行的灵活性。

然而,权力下放过度可能导致地方政府腐败和发展不平衡等问题。

五、日本行政体制日本行政体制采用“官僚制”的原则,即由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官僚机构负责具体管理事务。

政府机构包括内阁、各部门、厅局等。

这种体制注重专业性、效率和稳定性,但也存在缺乏民众参与和透明度低的问题。

六、德国行政体制德国行政体制采用“联邦制”和“地方自治”的原则。

政府机构包括联邦政府、各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等。

这种体制充分考虑地方利益和多元化需求,有利于加强地方自治和参与度。

然而,政府层级多可能影响决策效率,需要加强协调机制。

七、总结与展望不同国家的行政体制各有优缺点,没有绝对的优劣之分。

美国的分权制衡、法国的中央集权、中国的属地管理、日本的官僚制和德国的联邦制都具备一定的适用性。

在今后的发展中,各国可以在保留自身特色的前提下,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不断完善行政体制,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

美国行政体制

美国行政体制

美国行政体制美国行政体制一:总体介绍:美国行政体制是指美国联邦内部的行政机构和组织,负责执行和管理各项事务。

美国行政体制由行政机构和行政程序两个方面组成。

二:行政机构:1. 总统和副总统- 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和管理联邦行政机构,执行法律,制定政策和行政规定。

- 机构组成:美国总统和副总统- 机构职能:行政管理、国内外政策制定、决策执行等2. 内阁- 主要职责:协助总统管理行政事务,向总统提供政策建议和执行帮助。

- 机构组成:各部长和行政机构负责人(共15个内阁部门) - 机构职能:制定和执行各自领域的政策、管理相关机构等。

3. 行政机构- 主要职责:执行和管理特定领域的职能,如军事、外交、财政、司法等。

- 机构组成:国防部、国务院、财政部、司法部等- 机构职能:对应各领域的专业管理和执行4. 独立行政机构- 主要职责:执行特定领域的行政职能,创造并执行政策。

- 机构组成:联邦储备系统、联邦通信委员会、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等- 机构职能:独立制定和执行政策,独立于其他部门三:行政程序:1. 立法制定- 主要流程:提案-委员会审议-立法院讨论-表决通过-总统签署成为法律- 相关参与方:国会、总统2. 行政规定- 主要流程:机构制定和修改行政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最终发布生效。

- 相关参与方:行政机构、公众、利益相关方3. 行政许可- 主要流程:许可申请-行政机构审查-决策和发放许可证- 相关参与方:行政机构、申请人4. 行政诉讼- 主要流程:行政机构作出决策-申诉人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决定- 相关参与方:行政机构、申诉人、法院附件:1. 附件1:美国宪法2. 附件2:相关法律文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 行政机构:指为执行和管理职责而设立的机构,如部门、委员会等。

2. 立法:指制定和通过法律的过程和行为。

3. 规定:指由机构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则和条款。

4. 许可:指行政机构授予特定活动或行为的许可证或批准。

美国的政治体制与行政管理

美国的政治体制与行政管理

美国的政治体制与行政管理一直是世界关注的焦点,因为它的民主制度和行政管理模式,影响了许多其他国家的政治和管理方式。

在美国政治体制中,联邦制和三权分立是核心要素。

在行政管理方面,美国政府实行了联邦制度,各级政府有不同的职能和权力。

此外,美国政府采用了公共管理和特别政治方法来实现政策目标。

一、美国的政治体制美国的政治体制是基于联邦制和三权分立的原则。

联邦制是指各州保留着自治权,享有特定的权力,并且这些州是联邦政府的一部分。

联邦政府在国内和国际关系上拥有独立的权力和职责。

在联邦制度下,不同的州可以有不同的法律、条例和自治权。

这种特殊的分权结构,使得美国的政治体制具有很高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三权分立是美国政治体制的另一个核心原则。

政府的权力被分配为行政、立法和司法三种类型。

行政权由总统和各级政府官员拥有,立法权由国会和州议会拥有,司法权由各级法院拥有。

这个分权结构强调了权力的平衡和制衡,以防止任何一个部门过分集中权力,保证美国政治体制的稳健和可持续性。

二、美国的行政管理美国政府的行政管理和政策实施由多个部门和机构负责。

在联邦制度下,联邦、州和地方政府各自有不同的行政职能和责任。

总统是美国联邦政府的首脑,在各级部门和机构中有很大的权力。

美国国会的议员可以制定并监督实施政策。

美国的行政管理是由公务员和政府机构共同管理的。

公务员制度追求公共服务的效率和公正,它保护公务员的权利和利益,同时要求公务员维护道德和纪律标准。

美国政府的行政管理是一个相对独立和专业的领域。

美国政府通常会聘用专业人才作为政府官员或政策分析人员,其中许多人在私人公司或非营利组织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且拥有高度的专业素质和技能。

在行政管理方面,美国政府实行了公共管理和特殊政治方法。

公共管理是指政府在实现政策目标时,利用财政和管理机制来进行管理和控制。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可以提高管理效率,但它的缺点是可能会导致政府中心化的趋势。

而特殊政治方法则是通过制定特殊的政策,实现公正和增强政策的可行性。

美国政治体制与行政管理

美国政治体制与行政管理

美国政治体制与行政管理美国是一个大型的联邦制共和国,政治体制与行政管理紧密相连而相互影响,这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在该议题下,我们将探讨美国政治体制与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并对其进行研究和分析。

第一部分:政治体制美国政治体制由三个分支组成:行政、立法和司法。

行政指负责颁布及执行法令的机构,立法是制定法律的主体,而司法则是依法审判和执行司法决定的机构。

行政机构由总统、行政部门等组成,总统是美国行政的最高领导人,执掌行政最高权力。

美国行政机构实行分权制,在总统的领导下,多个行政部门并存,各自负责其职能范畴内的工作。

美国行政机构还实行联邦制,中央政府与各州政府之间分工和协作,共同推进治理程序。

立法机构则由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部分组成,其总共535个议员负责制定、修改以及通过法案。

美国议会是一个充满活力且相对独立的机构,负责在涉及国家利益方面发挥监督和限制作用。

在立法过程中,美国议会通常会通过各种委员会来处理各类具体问题,以寻求各方面的共识和协调。

最后,司法体系负责强制执行宪法和法律,保护公共权益,并进行裁决争端。

美国司法体系有联邦和各州机构,每个机构都同样拥有各自的权利和职权。

第二部分:行政管理美国行政管理基于行政、立法和司法三角之间的互动,实现国家的规范之间的互助与协调,推动全国的发展。

在行政管理方面,美国政府倡导垂直分权与横向协作,创造了各个行政部门之间的合作以及中央政府和各州政府之间的协调互助机制。

行政管理部门分为联邦和地方两级,一共有15个内阁部门和数十个下属机构,负责执行国家法律及规章制度。

美国行政管理利用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务来维护公共利益和保障社会发展。

例如,美国国土安全部及其下属机构负责管理国内安全和边境管控;美国媒体管理机构负责管理传媒产业、保障公共广播、营造公共文化;美国无障碍法的执行部门则负责确保残疾人士等弱势群体共享公共服务等。

总结美国政治体制和行政管理体系都是民主政治发达国家中最可靠、最稳定、最负有特色的体系之一。

美国知识点总结政治

美国知识点总结政治

美国知识点总结政治美国政治体系概述美国政治体系是一个联邦制度体系,由联邦政府和50个州政府共同组成。

联邦政府分为三个独立的分支,分别是行政机构、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

行政机构由总统和内阁组成,负责实施法律和政策。

立法机构由国会组成,包括参议院和众议院,负责制定和通过法律。

司法机构由最高法院和其他联邦法院组成,负责解释法律和处理司法案件。

美国政治体系的分权制衡设计使得各个政府机构之间相互制衡,保障了政府权力的相互监督和平衡。

美国政府机构总统制: 美国总统是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负责领导国家的行政事务,并拥有一定的法律和行政权力。

总统由选举产生,任期为4年,最多连任两届。

总统具有宣布国家紧急状态、签署行政命令、任命内阁成员和最高法院大法官等权力。

国会: 美国国会是立法机构,由参议院和众议院两个议院组成。

参议院每州两名议员,共100名,任期为6年;众议院根据各州人口分配议席,共435名,任期为2年。

国会负责制定和通过法律,同时对总统和政府机构进行监督和调查。

最高法院: 美国最高法院是联邦最高司法机构,负责解释宪法和处理联邦法律案件。

最高法院由九名大法官组成,任期终身。

最高法院具有裁定法律合宪性、解决州际纠纷和处理与联邦法律和宪法相关的案件等权力。

州政府: 美国有50个州,每个州都有自己的政府体系和宪法,由州长和州议会组成。

州政府负责管理州内事务,包括教育、卫生、交通、税收等。

州政府在许多事务上拥有独立的权力,例如制定州级法律、管理地方财政和监管州内公共事务等。

政党制度美国的政治制度是多党制度,两大主要政党是民主党和共和党。

这两个政党在国家政治中占据主导地位,并在国会和总统选举中竞争激烈。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小型的政党和无党派人士在美国政治中活跃。

政党在选举中组织候选人、制定政策纲领、吸引选民支持,并在国会和政府中发挥影响力。

选举制度美国的总统由选举产生,采用选举人制度。

选举人根据各州的人口数量分配,共有538名选举人,每个州根据其参议院和众议院议席加上2名选举人进行分配。

美国的政治制度流程及体制

美国的政治制度流程及体制

精心整理美国的政治制度及体制美国政治体制为宪政联邦共和制(Federalconstitutionalrepublic ),同时采取三权分立的原则,将行政、立法、司法下放给总统、议会、联邦法院。

1、美国国会美国国会为最高立法机构,由美国参议院和美国众议院联合组成,国会的6改选。

2、美国宪法美国是现存历史最悠久的宪政立宪共和国,有世界上最早并仍在运作的成文宪法,并经立法机构批准产生,在某些州,司法系统官员也通过多数制选举产生。

1776年7月4日制定了宪法性文件《联邦条例》。

1787年5月制定了宪法草案,1789年3月第一届国会宣布生效,它是世界上第一部作为独立、统一国家的成文宪法。

1865年和1870年通过的关于废除奴隶制度和承认黑人公民权利的第13条和15条修正案;1951年通过的规定总统如不能行使职权由副总统升任总统的第25条修正案。

约。

3美国宪法是最重要的法律来源,所有其他法律都源于宪法并低于宪法的效力,任何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基于宪法的最高性,如果国会通过与宪法相冲突的法律,最高法院可判定该法违宪,任何一个美国法院都可以根据宪法来审理案件。

美国最高法院于马伯利诉麦迪逊案(1803年)中确立了法院的这项权力,使得美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有违宪审查制度的国家。

4、美国法院美国法院机构的基本框架分为联邦法院和各州地方法院两个完全独立的系统,联邦法院由联邦最高法院、联邦上诉法院(即94个联邦地区法院分成11个巡回审判区及哥伦比亚特区巡回审判区、联邦巡回审判区,每区设有一个联邦上诉法院)、联邦地区法院及联邦特别法院(即破产法院、国际贸易法院和联邦赔偿法院等)组成。

联邦最高法院由美国宪法设立,是联邦上诉法院的终审法院和美国司法系5长达总统选举是由全民普选方式举行,不过产生方式是由选举人票(选举人由民选产生)所决定——除了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两个州按普选票得票比例分配选举人票外,其余48个州和华盛顿特区均实行“胜者全得”制度,即把本州的选举人票全部给予在该州获得相对多数普选票的总统候选人,全国选举人票为538张,候选人至少获得270票才能当选。

美国行政制度

美国行政制度

(三)中央情报局
1947年建立。法律上规定其职责是向国家安全 委员会提供情报,对各情报机构进行监督、协调, 对情报加以整理和评价以及为国家安全委员会获取 情报而执行其他职能和任务。实际上中央情报局的 主要任务是搜集情报、监督情报的传送,为此从事 国内外间谍活动、颠覆活动。中央情报局是个神秘 单位,历届美国总统很重视,但近年来屡屡失误, 引起国内各界的不满。
(二)内阁与议会的关系不同。
英国内阁成员必须是议会议员,内阁对议会 负责,议会有权投不信任票。而美国内阁成员则 不能是议员,也不对议会负责,国会也没有倒阁 权。美国内阁成员都注意总统的态度,对总统负 责,因为总统雇用了他,也可以解雇他。
美国内阁与英国内阁不同之处
(三)总统和内阁成员之间的关系不同。 英国首相与内阁成员之间是伙伴关系,他们都 是执政党的重要人物,一荣俱荣,一枯俱枯。而 美国总统与内阁成员之间是个人关系,甚至是一 种雇用关系,总统的着眼点是找到合适的人选, 完成其交给的任务,因此,他甚至可以任命不同 党派的人担任政府的要职,只要能完成任务。内 阁成员不可能否决总统的某项政策。
国防部
1949年将“国家军事机构”改名为国防部, 成为联邦政府正式的部。国防部的主要职权是根 据总统的命令组建、训练军队,提出有关军事方 面的政策建议和立法议案,具有对武装部队的指 挥权和新式武器制造权,统筹军事预算和作总统 的主要军事顾问,并直接领导参谋长联席会议。 国防部对总统对外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有较大影响。
美国内阁与英国内阁不同之处
尽管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存在着内阁这一机构, 但它与实行内阁制政府的国家(如英国)的内阁 有着本质的差别。这些差别是:
(一)内阁的性质不同。 英国内阁是一个集体决策机构,实行集体负 责制,首相虽然权力很大,但如果在某个重要问 题上受到内阁集体否决,他就有可能因此下台。

美国行政体制

美国行政体制

美国行政体制美国是一个总统制国家,其行政体制是由行政权力的分立与制衡所组成。

根据美国宪法,总统是国家的行政首脑,行政权力由总统及其所领导的各部门和机构行使。

一、总统美国总统是国家的最高行政官员,负责领导和管理国家的行政事务。

总统被选举产生,任期为四年,可以连任一次。

总统具有众多职责,包括执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领导武装部队、外交事务等。

总统拥有丰富的行政权力,可以签署行政命令、任命高级官员、提名法官等。

总统还负责起草国家的预算案并向国会提交,参与立法过程,以及颁布行政法规等。

二、行政部门美国的行政权力由一系列独立的行政部门来实施。

这些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国家政策,监管各个领域的经济、社会和环境事务。

一些重要的行政部门包括国务院、财政部、国防部、司法部等。

国务院负责处理外交事务,财政部负责财政政策和税收政策,国防部负责军事事务,司法部负责执法和司法事务等。

每个行政部门都由部长领导,由总统提名并经过参议院的批准任命。

部长在各自领域内负责政策制定和实施,以及行政机构的管理和运作。

三、独立机构除了行政部门外,美国还有一些独立机构负责特定的行政职责。

这些机构独立于行政部门,通常由独立委员会或委员领导。

它们的独立性旨在确保公正和透明的决策。

一些典型的独立机构包括美国联邦储备系统、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

联邦储备系统负责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证券交易委员会负责证券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和药品的监管等。

这些独立机构在执行自己的职责时,独立于政治干预,以保障其决策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四、行政制约与制衡美国的行政体制采取了一系列的制衡措施,以确保行政权力的适度行使,预防滥用和权力集中。

首先,美国的行政权力与立法权力相分离。

行政部门负责执行法律,但并非立法机构。

立法机构由国会组成,负责制定法律和监督行政部门。

这种分权和制衡的机制有助于防止行政部门滥用权力。

其次,美国政府的人事任命受到严格的审查和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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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国中央政府与首脑美国联邦政府是美国得中央政府,他采用三权分立,又相互制约的制度。

根据其联邦宪法美国政府分为:1以美国总统未收的各执掌国事机构为行政部门,负责联邦日常行政事务。

2、由餐、众两院组成的国会为立法部门,负责联邦立法等事务。

3、以最高法院为首的联邦法院为司法部门,监督联邦法令的实施。

美国联邦宪法规定,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兼武装部队总司令。

美国总统也是世界上最有权力的职位之一,在立法方面,他有立法否决权、立法倡议权,他还有权召集国会特别会议;在司法方面,总统提名任命联邦法官,包括最高法法院成员在内,但要获得参议院的认可;还可以对任何被判破坏联邦法律的人一一被弹劾者除外一一作完全或有条件的赦免;在行政方面,总统可以发布法令、条例和指示,可以任免公务官员,但高级官员要得到参议院的批准;有权征召各州的国民警卫队为联邦服务;在战争或国家危急时,国会可以予总统更大的权力,以处理国家经济和保护合众国的安全。

有权宣布紧急状态,统帅和指挥武装部队;在外交事务中,他负责合众国和外国之间的关系。

有权代表美国同外国政府建立外交关系和缔结行政协定等。

有权任命任命大使。

但缔结条约和任命大使均须经由参议院的批准。

等等。

二、中央政府的职能美国联邦一级国家机关的总称。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各州拥有较大的权力。

联邦政府只拥有宪法规定的国防、外交、货币、邮政、最高司法和国内安全方面的权力。

联邦政府实行三权分立制,即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别由国会参众两院、总统为首的行政部门和联邦司法系统行使。

三个权力部门互相制约平衡:国会通过的法律,需总统批准方能生效同时最高法院有权审查国会通过、总统批准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如认为违宪,可宣布其无效总统提名任命重要官员或与外国签订条约,需经国会(参议院)批准;总统有权任命各级联邦法官(也需经参议院批准),但无权罢免法官;国会有权弹劾总统和各级法官等。

国会参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众议员由各州国会选区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总统由全国选民间接选举产生。

国会和总统间无负责关系,都分别对选民负责。

总统领导的行政部门部级以下官员和工作人员实行公务员制度,由考试择优任用,非因违法和严重失职不受免职处分。

美国的联邦行政机构。

作为行政首脑的总统、总统办事机构以及内阁成员(各部部长)、联邦政府各部的总称。

1789年4月30日成立。

主要包括由白宫办公厅、管理与预算局、国家安全委员会、中央情报局等9个单位组成的总统办事机构,由各部部长组成的内阁以及由国务院、财政部、国防部、司法部、商业部、劳工部、内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和福利部、住房和城市发展事务部、交通运输部、能源部和教育部等13个单位组成的政府各部和数目众多的负责单项社会经济事务管理的独立机构。

联邦政府首脑是美国总统,负责指挥、监督全部联邦行政机构的工作。

联邦政府对总统负责,主要行使行政权,即负责内政外交、国防、财政、经济文化等组织领导和管理事务。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联邦政府的职权日益扩大。

三、美国中央政府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1、美国宪法体现的政府组织原则:天赋人权、人民主权和治权有限、权利的分立与制衡、法治原则、代议制原则、联邦制原则。

美国政府的机构设置框架,源于美国联邦宪法。

基于前面所说的原则,美国政府机构分为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三个部门三权分立,各自行使特定的职责,同时相互制约。

3、立法机关(美国国会)美国最高立法机关,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

参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出,每州2名,实行各州代表权平等原则。

现有议员100名。

当选参议员必须年满30岁,作为美国公民已满9年,当选时为选出州的居民。

任期6年,每2年改选1/3,连选得连任。

众议员数按各州人口比例分配,由直接选举产生,每州至少1名,人数固定为435名,必须年满25岁,作为美国公民已满7年,当选时为选出州的居民。

任期2年,连选得连任。

两院议员长期连任现象极为普遍。

议员不得兼任其他政府职务。

4、司法机关美国的司法机关主要由最高法院、11个上诉法院、91个地方法院、以及三个有特别裁判权的法院以及联邦司法中心等机构组成。

根据宪法,最高法院有宪法解释权,可以宣布联邦和各州的法律违宪,对涉及大使、公使、领事、及州当事人之案件有初审权,还有处理下级法院所审理案件的上诉裁决权。

无论初审和终审,最高法院的判决都是最终判决每个上诉法院有3- 15名上诉法官,它们受理多数不服地方法院判决的上诉案件,并有权复审联邦独立机构的命令和裁决。

上诉法院的判决一般也应视为是终审判决。

地区法院是联邦法院系统的基层法院,每一地区法院有 1 -27个法官。

联邦地区法院审理各区内涉及联邦政府的各类案件(如滥用邮递、盗窃联邦政府财物等)、不同州公民间、美国公民与外国公民的讼案。

特别法院的法官也是在参议院的建议、认可下由总统任命,终身任职。

主要索赔法院、关税及专利权上诉法院等。

另外,州、县、市各级法院体系不属于联邦法院体系面自成一格5、行政部门美国联邦政府行政部门主要有三部分构成:总统和白宫、19个部、60多个独立的局及4 个准官方的机构总统每届任期四年,连选可连任一次。

在总统死亡、辞职或丧失能力的情况下,由副总统接替总统的职务。

(一)总统和白宫1、总统美国联邦宪法规定,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兼武装部队总司令。

2、总统内阁美国政府最高决策机关为总统内阁。

总统内阁由总统根据施政事实上的需要而设立。

内阁成员由处理具体的国家及国际事务各部部长和总统指定的其他官员组成。

从法律上说,内阁实际上只起总统助手的作用,没有集体决策的权力。

3、白宫的“政研室”美国总统许多重要的决策和规划,来自于在白宫设立的若干重要的政策研究机构,如国家安全委员会、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管理和预算办公室、国家药品控制办公室、政策研究办公室、科学和技术政策办公室和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等。

(二)部的机构设置目前,美国共设有19个部,它们是农业部、商务部、国防部、空军部、陆军部、海军部、国防局、教育部、能源部、医疗和社会服务部、住房和城市发展部、内务部、司法部、劳工部、国务院、交通部、财政部、退伍军人事务部和国土安全部。

(三)其他独立机构的设置目前,美国共有60多个独立的机构,其中较重要的包括:中央情报局、远期商品交易委员会。

美国独立机构由联邦法律建立,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直接对国会负责。

美国独立机构分为两类:一是独立管制机构。

二是行政事务性机构。

独立管制机构具有“三权” :1、准立法权2、行政权3、准司法权四、美国地方政府美国州以下的各级政府。

美国地方政府最初沿袭18世纪英国的模式,后逐步发展成现行体制。

各州地方政府的设置不一,体制不同,名称不统一。

主要分为县政府、市政府、市镇及乡村政府三类。

地方政府单位还有学区和特区。

地方政府从属于州政府,只行使州政府授予的管理当地治安消防、公共福利、公共卫生、文化教育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力,并受州政府的美国州以下各级各种政府。

主要有郡政府(约3 000个),市政府(1.8万个),城、镇政府(约1.6万个),学区(约1.5万个),其他专区(约2.4万个)。

郡政府是州政府的派出机构,多称为郡政委员会,委员少的由三五人组成,多的由几十人组成。

郡的行政官员主要是治安、财务方面的,如检察官、警长、审议长、司库。

郡政府所辖地域有很大差别,如特拉华州仅分为3个郡,而得克萨斯州的郡有254个。

郡一级政府是与传统农业社会相适应的,随经济发展已逐渐削弱乃至丧失其功能。

康涅狄格、罗德岛、阿拉斯加3州已经取消郡一级政府。

市和城、镇政府是拥有独立法律地位和自治权力的地方政府,三者都有选举产生的政权机构。

在市和城、镇政府中,市政府地位较为重要,职能也较为广泛,城、镇政府所辖地域、人口较少,有的不过几百人,政府职能仅限于维护地方治安和公用设施。

市政府有3种类型:(1)市长一市政会议制。

在这种制度下,市长是行政首脑,市政会议是立法机构,二者均由本市公民选举产生。

这种制度采取较早,至今仍普遍采用。

(2)市政委员会制。

在该制度下,公民选举产生3〜9 人组成市政委员会,委员会兼有立法和行政之权,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委员会推举1名委员为市长,但不享有行政首脑的职权。

市政委员会制曾盛行于本世纪初,随后逐渐衰落,只有少数城市仍然采用。

(3)市政会议一经理市。

该体制引进企业管理的方式,60年代以后在中小城市被普遍采用,在市政会议一经理制下,市政会议由公民选举产生,市政会议负责雇用1名市政管理专家(本市或外地公民均可)担任行政首脑(经理),负责行政管理工作,后者有权任免市政府其他官员。

市政会议也选举1名市长,但只是形式上的职务,无行政首脑的权力。

学区是专门为管理本地公立教育事业而划定的地区,之所以列入地方政府是因为它有权为履行其职能而向居民征税。

学区设教育管理委员会,委员由本区居民选举产生,或由市长、市政会议指派。

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区公立教育的方针,并任命学监执行。

其他专区是为另外的专门职能(如水土保持、消防、地方道路建设及养护)建立的,其性质与组织形式与学区相似。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由50个州和一个哥伦比亚特区组成。

每个州都有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州议员和州长都由普选产生。

州以下设县、市,全国共有三千多个县,五千四百多个市。

五、中央与地方关系及改革美国是联邦制国家,从政府体制来看,美国大体分为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政府。

联邦宪法明确规定,联邦地位高于州,但同时也规定联邦和州实行分权,各州对联邦拥有一定的独立性。

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的权力划分,是在历史中演进,在实践中发展的。

美国建国之初,盛行“主权在州”,权力主要集中在州和地方,1777年大陆会议通过的《联邦条例》,在规定联邦政府有国际、外交、铸造货币、建立邮政和处理各州之间的纠纷等项权力外,各州保持其“主权、自由和独立”,联邦政府不得干涉。

但政治家们要建立一个统一的国家,发展一体化的经济,必须使州权上交。

1787年,由宪法确定的联邦制度的实行,使相当一部分州权转移到了联邦政府手中,并由此掀开了州权上交的序幕。

南北战争后,许多州实施了“地方自治”改革,赋予了市和县更多的自主权、决策权。

但是地方的自治并没有改变地方政府的从属于州的地位,地方政府在享有更多自治权的同时,在财政上愈来愈深地依赖于联邦和州的拨款。

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后,面对社会、经济、政治发展的新形式,有越来越多的问题是州政府难以单独处理的,而是需要联邦政府进行协调。

于是联邦政府承担的权责有所增加,而州的权力相对削弱。

尼克松的“新联邦主义”和里根的“新保守主义”以及布什、克林顿也倾向于发挥州政府作用的思路,都使分权协作的原则得到了发展。

美国中央与州的权力范围由宪法加以规定,受宪法保护,双方独立行使,其权力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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