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病情告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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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病情告知制度

患者病情告知制度

患者病情告知制度在医院这个充满希望与挑战的地方,患者病情告知制度就像是一座桥梁,连接着医生和患者及其家属,让他们在面对疾病时能够携手共进。

咱先来说说为啥要有这个制度。

你想啊,生病了本来就够让人心里没底的,如果医生啥都不跟咱说清楚,那得多着急多害怕呀!所以这个制度就是为了让患者和家属心里有个底,知道到底是咋回事,该怎么应对。

我就碰到过这么一件事。

有一次,一位大妈因为胸口疼住进了医院。

医生初步诊断可能是心脏出了问题,但还需要进一步检查。

这时候,按照病情告知制度,医生就得跟大妈和她的家人说清楚目前的情况,可能的疾病,接下来要做的检查,以及检查的目的和可能存在的风险。

医生耐心地解释着,大妈和她的家人一脸紧张地听着,时不时还问几个问题。

医生一点儿也不烦,都一一解答。

在病情告知的过程中,医生得注意方式方法。

不能说得太专业,不然患者和家属听不懂,就跟听天书似的。

得用通俗易懂的话,比如说,把心脏比作一个泵,现在这个泵可能有点不太灵光了,得检查检查是哪儿出了毛病。

而且语气要温和,表情要亲切,让患者和家属觉得医生是真心为他们着想的。

还有啊,病情告知可不仅仅是说一次就完事儿了。

随着治疗的进行,如果病情有变化,或者治疗方案有调整,那还得及时跟患者和家属说。

就像那位大妈,做完检查确定是冠心病,需要做手术。

这时候医生又得把手术的过程、风险、术后的注意事项等等都讲清楚。

大妈一听要做手术,吓得直哆嗦。

医生就安慰她说:“大妈,别害怕,这手术我们经常做,成功率很高的。

术后您只要好好休养,很快就能恢复健康。

”另外,病情告知也得尊重患者的意愿。

有的患者可能不想知道太多细节,怕自己承受不了。

这时候医生就得根据患者的心理状态,适当调整告知的内容和方式。

但不管怎么样,最关键的信息还是得让患者和家属清楚。

总之,患者病情告知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它能让患者和家属更好地理解病情,积极配合治疗,也能减少医患之间的误会和纠纷。

就像那位大妈,经过医生的耐心告知,她最终放下了心里的包袱,顺利地做了手术,现在恢复得可好了。

患者病情告知与知情同意制度

患者病情告知与知情同意制度

患者病情告知与知情同意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确保患者的知情权利和自主选择权利,合理规范患者病情告知和知情同意行为,保障医患双方的权益和医院的医疗质量。

2.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伦理规范以及医院的管理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学伦理学》等。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供应的各类医疗服务,包含门诊、住院、手术等。

2.本制度适用于患者和其法定代理人。

第三条基本原则1.敬重患者的知情权利和自主选择权利,为患者供应真实、客观、全面的病情告知。

2.严守医疗保密原则,确保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3.促进医患沟通,加强医患信任,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第二章患者病情告知制度第四条病情告知义务1.医务人员有义务向患者或法定代理人如实告知病情、诊断、治疗方案等相关信息。

2.病情告知应依据患者的理解本领、教育程度和文化背景进行,以简明易懂的方式转达。

第五条病情告知内容1.病情告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患者的病情、诊断结果、治疗方案、手术风险、预后情况等。

2.病情告知应全面、客观、准确,不得隐瞒或歪曲真相。

3.病情告知应重视敬重患者的感受和意愿,充分考虑患者的心理和情绪状态。

第六条病情告知时间和方式1.病情告知应尽早进行,确保患者在作出治疗决策前了解病情。

2.病情告知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方式进行,同时应向患者供应书面的病情告知料子。

3.对于需要特殊处理的病情告知,应当由主治医师或医院专家进行,并在告知前全面了解患者的情况和反应本领。

第七条病情告知记录1.医务人员应将病情告知的内容、时间、方式、患者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反应等记录在患者病历中。

2.病情告知记录应保管至少10年,确保医疗纪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八条特殊情况下的病情告知1.在特殊情况下,如患者精神、心理状态异常或紧急危重情况下,病情告知可以由医务人员与患者的法定代理人进行。

2.医务人员应妥当处理这些情况,尽最大可能保护患者的知情权利。

患者病情告知与交流管理制度

患者病情告知与交流管理制度

患者病情告知与沟通管理制度第一条:患者病情告知原则1.医院以患者的健康和利益为首要考虑,患者病情告知应遵从坦诚、真实、专业、谨慎的原则。

2.患者有权知晓本身的病情和治疗进程,并有权要求医务人员认真解释与沟通。

第二条:患者病情告知的内容1.医务人员应将患者的诊断结果、治疗方案、预后情况等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地告知患者。

2.对于患有重点疾病或需进行重点手术的患者,医务人员应及时向患者家属进行相关病情告知。

3.医务人员应在向患者告知病情时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避开使用专业术语,以确保患者和家属能够充分理解。

第三条:患者病情告知的方式1.医务人员应敬重患者的个人意愿,尽可能按面对面沟通的方式进行病情告知。

2.假如患者因身体原因或其他因素无法面对面沟通,则可以通过电话、书面形式等方式进行告知。

3.对于涉及敏感疾病或病情严重的患者,医务人员可以事先征得患者的同意后,邀请家属参加病情告知和沟通。

第四条:患者病情告知记录的管理1.医务人员应在患者病情告知后及时记录相关内容,包含告知时间、告知方式、内容概要等。

2.医务人员应妥当保管患者病情告知记录,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3.患者和家属有权要求医务人员供应本身的病情告知记录,医务人员应乐观搭配并尽快供应。

第五条:患者病情沟通的管理1.医务人员应保持良好的沟通技巧和职业素养,在与患者和家属的沟通中表现出真诚、耐性和关怀。

2.医务人员应重视倾听患者和家属的看法和需求,敬重他们的选择权,以共同订立最佳的治疗方案。

3.患者和家属对医疗过程中的疑虑、不满和问题有权提出,医务人员应耐性解答,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第六条:患者病情告知与沟通的培训与评估1.医院将定期组织相关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病情告知和沟通本领。

2.医院将建立患者满意度评估机制,以评估医务人员的病情告知和沟通表现,并依据评估结果进行连续改进。

第七条: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医务人员,医院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患者病情告知制度

患者病情告知制度

患者病情告知制度1. 前言患者病情告知是医院对患者负责、保障患者知情权的一项紧要制度。

为了保证患者能够充分了解本身的病情、参加诊疗决策并获得适当的医疗服务,订立本规章制度以规范患者病情告知的流程和要求。

2. 患者病情告知的原则2.1 患者知情权原则:医院将确保患者取得患者自身病情、治疗方案、预后情况等相关信息的权利,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及时性。

2.2 敬重和理解原则:医院将敬重每位患者的个人意愿和隐私,以真诚、耐性和同理心的态度与患者进行沟通。

3. 患者病情告知的流程以下是患者病情告知的基本流程,认真步骤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1 诊断确认阶段3.1.1 医生负责明确患者诊断,供应初步治疗建议,并为患者指定主治医生。

3.1.2 主治医生负责核实患者病情、订立治疗方案,并与患者就其病情进行初步沟通。

3.2 病情解释阶段3.2.1 主治医生或特地的病情讲解人员负责以清楚、易懂的语言向患者解释其病情、影响因素等相关信息。

3.2.2 在解释病情时,应避开使用专业术语,同时倾听患者的看法和疑虑,并及时解答。

3.3 适当参加阶段3.3.1 医生应敬重患者的意愿和权益,鼓舞患者在订立治疗方案、选择医疗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和看法。

3.3.2 医生应依据患者的实际情况,讲解不同治疗方案的优缺点,并对不同方案进行客观评估,最终与患者共同决策。

3.4 病情更新阶段3.4.1 主治医生应及时向患者告知病情的变动和进展,包含新的诊断结果、治疗效果以及相关预后。

3.4.2 医院应供应相关的治疗进展汇报表格,记录患者的治疗过程和效果,方便患者了解与医生沟通。

3.5 售后服务阶段3.5.1 出院后,医院应供应书面说明,包含病史摘要、治疗方案、饮食起居注意事项等,以帮忙患者进行恢复和管理。

3.5.2 患者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时,医院应供应有效的咨询渠道和专业人员,予以解答和引导。

4. 患者病情告知的要求4.1 信息的真实和准确性医生向患者告知病情时,应供应真实和准确的信息,不得有意隐瞒或误导患者。

病情告知制度

病情告知制度

病情告知制度1. 病情告知制度啊,这可太重要了!就像你在黑暗中走路,得有盏明灯告诉你前方有没有坑洼。

比如医生对病人说:“你的病情有点复杂呀,我们得好好谈谈。

”这就是在遵循病情告知制度呀!它能让病人清楚自己的状况,做出正确的决定。

2. 病情告知制度,那就是给病人和家属的一颗定心丸呀!想想看,要是医生啥都不跟你说,你心里得多慌啊!就像你要去一个陌生地方,却没人给你指路。

比如医生耐心地向家属解释:“他的病现在是这样的情况,我们会尽力治疗的。

”这就是病情告知制度在发挥作用呢!3. 病情告知制度啊,这简直是医患关系的桥梁呀!没有它,那可就像船没有了桨。

比如医生严肃地对病人说:“你的病情不能再拖了,得赶紧治疗啊。

”这就是在执行病情告知制度,让病人明白事情的严重性。

4. 哎呀,病情告知制度,这可是不能少的呀!就好比你去打仗,得知道敌人在哪呀!比如医生轻声对患者说:“别担心,你的病情我们会详细跟你说清楚的。

”这就是对病情告知制度的重视呀!5. 病情告知制度,这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哟!这就像是给病人开的一扇窗,让他们能看到希望。

比如医生认真地和家属沟通:“她的病情现在是这样,后续我们会怎么做。

”这不就是在践行病情告知制度嘛!6. 病情告知制度,真的超级重要哇!没有它,就像在大雾中前行却没有指南针。

比如医生拉着病人的手说:“你的病情有好转啦,继续保持哦。

”这就是病情告知制度在带来好消息呀!7. 病情告知制度呀,那可是病人的依靠呢!就像在黑暗中有人给你点亮火把。

比如医生沉重地对家属说:“情况不太好,我们得一起努力。

”这就是在执行病情告知制度,让家属有心理准备。

8. 病情告知制度,这绝对是关键的一环呀!没了它,就像车没了轮子。

比如医生温柔地告诉病人:“你的病情我们一直在关注着,放心吧。

”这就是病情告知制度的温暖呀!9. 病情告知制度,可别小看它呀!这就像给病人的心灵注入力量。

比如医生坚定地对病人说:“我们会陪着你一起战胜病魔的。

患者病情告知制度

患者病情告知制度

黄河医院患者病情告知制度一、患者的权利1、患者有知情权:这是基于人的生命健康权和权利处分自由原则所派生的一种权利。

这种权利包括三项基本内容:(1)是真实病情了解权,即患者有权了解自身所患疾病的真实情况和发展趋势;(2)是治疗措施知悉权,即患者为了避免或降低就医风险,有权选择医方拟将采取的治疗方案和治疗措施;(3)是医疗费用知晓权,即患者有权掌握自己就医所应当承担的各种医疗费用的数额、用途和支出进度等。

2、患者有选择权:要使知情权成为患者的可支配权利,患者就应具有选择权,即患者在接受手术、特殊检查及特殊治疗过程中,以知悉自己病情和医疗风险为基础,有自主选择检查手段、治疗措施,同意或不同意手术、检查或治疗方案的权利。

二、告知的义务我国《宪法》和《民法通则》规定,公民在患病时应该享有知情权和隐私权。

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之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

患者行使知情权及其选择权必须依赖于医方的告知,否则医患之间的平等主体关系就会成为空中楼阁,因而,患者的这种知情权及选择权与医方的告知义务是相对应的。

三、告知的内容1、病情告知。

如实告知患者所患疾病的名称、现状、程度、发展趋势和可能发生的危害健康的后果等诊断结论;但出于为防止病情急剧恶化、避免对患者可能或必然造成不利后果的善意考虑,也可对患者本人迟延告知,而告知其监护人或委托人。

2、治疗告知。

如实告知对患者所患疾病将采取的治疗方案和治疗措施,以及为避免危险所采取的预防措施。

3、风险告知。

如实告知治疗措施可能或必然产生的危险,或因患者体质特异可能发生的过敏、排异、恶化和并发症等其它损害后果。

4、费用告知。

如实告知患者治疗疾病所应当承担的费用及其计费依据。

5、医术基本情况告知。

如采取一定形式,将医院的基本情况、技术设备状况、医务人员职称、医疗专业特长、管理规章制度、病人的权利、收费标准等公示或告知患者,以便患者行使就医选择权。

病人病情告知与知情同意制度

病人病情告知与知情同意制度

病人病情告知与知情同意制度1. 前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在病人就医过程中病情告知与知情同意的管理,确保病人在明确知情的基础上参加医疗决策,保障病人的权益与利益。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部病人就医过程中的病情告知和知情同意行为。

3. 病情告知原则3.1 全面真实原则医务人员应向病人及其家属全面、真实地告知病情,包含病情的性质、严重程度、治疗方案、风险等相关信息,以便病人能够做出理性的医疗决策。

3.2 及时沟通原则医务人员应在了解病情后及时与病人及其家属沟通,并供应充分的时间让其充分了解和考虑。

3.3 私密保密原则医务人员应保护病人个人隐私,遵守医疗秘密,除非得到病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得向他人披露病情信息。

4. 知情同意原则4.1 自由意愿原则病人及其家属有权自主决议是否接受特定治疗或手术,医务人员应敬重病人的自由意愿,不得强制施行治疗或手术。

4.2 充分知情原则医务人员应向病人及其家属供应充分的治疗方案、预期效果、风险、可能的并发症等信息,以供其作出知情同意决策。

4.3 替代方案说明原则医务人员应告知病人及其家属当前诊断和治疗方案的替代选择,以便病人能够作出理性决策。

4.4 特殊情况知情同意原则对于未成年人、精神疾病患者、无意识的患者等特殊情况,医务人员应与相关法定代理人协商并取得知情同意。

5. 知情同意流程5.1 病情告知与解释医务人员应当与病人及其家属进行面对面的病情告知与解释,以确保信息转达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5.2 书面知情同意对于需要病人供应书面知情同意的重点手术或治疗行为,医务人员应当供应相应的知情同意书,并征患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签字。

5.3 征集第三方看法在特殊情况下,如病情多而杂、治疗方案争议较大等,医务人员应当征求其他专家的看法,以确保治疗方案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5.4 记录与归档医务人员应当认真记录病人的病情告知过程、知情同意过程及相关签字等信息,并及时将其归档保管。

医患病情告知管理制度

医患病情告知管理制度

医患病情告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规范医务人员在医患病情告知中的行为,加强患者知情权保护,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订立本制度。

2.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患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全部医务人员在医患病情告知中的行为。

第三条紧要原则1.敬重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保障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2.医务人员在医患病情告知中应准确、完整及时地向患者供应相关信息。

第二章医患病情告知的程序和要求第四条确定告知方式1.医务人员应依据患者的特点、病情、文化水平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告知方式,包含口头告知、书面告知等。

2.对于涉及重点手术、严重后果等情况,应采取书面告知方式,并征得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的签字确认。

第五条告知内容1.医务人员应向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告知病情、诊断结果、治疗方案、可能的风险和不良反应等相关信息。

2.对于患有传染病的患者,医务人员应告知其传染性、防备措施等信息,保障他人的健康安全。

第六条语言和表达1.医务人员在告知中应采用简明、普通的语言,避开使用专业术语或难以理解的表达方式。

2.医务人员应耐性解答患者提出的问题,确保患者对所告知内容的理解。

第七条患者知情同意1.医务人员在告知中应征得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的知情同意。

2.对于未成年、精神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应征得其监护人或相关机构的知情同意。

第八条记录和归档1.医务人员应将医患病情告知过程做好记录,包含告知时间、方式、内容等。

2.相关告知记录应及时归档,确保备查和追溯。

第三章医患病情告知管理的责任与监督第九条医务人员的责任1.医务人员应认真履行告知义务,确保告知内容准确、完整及时。

2.医务人员要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严禁泄露、窜改或滥用患者的病情信息。

3.医务人员要不绝学习和提高医患沟通技巧,提升告知质量和效果。

第十条监督与投诉1.医院将建立医患病情告知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医务人员的告知行为进行评估和考核。

病患病情告知与知情同意管理制度

病患病情告知与知情同意管理制度

病患病情告知与知情同意管理制度1. 前言本制度旨在确保医院与病患之间的信息沟通与沟通透亮顺畅,保障病患知情权,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提升医院的服务质量与病患满意度。

2. 病情告知义务2.1 医生告知病情 2.1.1 医生在诊断明确后,应及时、准确地告知病患或其法定代理人相关病情信息。

2.1.2 医生应使用简明易懂的语言向病患或其法定代理人介绍病情、诊断结果、治疗方案以及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2.1.3 医生应及时回答病患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的相关问题,并乐观进行必需的解释与沟通。

2.2 病情告知记录 2.2.1 医生在告知病患或其法定代理人病情后,应书面记录相关内容,并由病患或其法定代理人签字确认。

2.2.2 病情告知记录应包含告知时间、告知内容、病患或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拒绝等信息。

3. 知情同意程序3.1 医生应充分敬重病患的自主权和自主选择权,保障病患的知情权。

3.2 在明确诊断及治疗方案后,医生应向病患或其法定代理人认真介绍治疗措施、预期效果、可能风险与不良反应等信息,并供应其他可选择的治疗方案。

3.3 医生应帮助病患或其法定代理人了解治疗方案的内容,并回答其提出的疑问。

3.4 病患或其法定代理人在充分了解治疗方案后,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同意接受治疗。

4. 知情同意书4.1 医生在知情同意程序完成后,应向病患或其法定代理人供应知情同意书。

4.2 知情同意书应包含以下内容:—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诊断结果和治疗方案—治疗方案的预期效果、可能风险与不良反应—治疗方案的费用情况—病患或其法定代理人的签字确认—相关证明料子(如需要)4.3 病患或其法定代理人在理解并自己乐意接受治疗方案后,应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确认。

4.4 知情同意书应妥当保管,作为医患双方权益保障的紧要依据。

5. 特殊情况的病情告知与知情同意5.1 病情危重或紧急的情况下,医生可采取紧急治疗措施,但应在紧急后尽快告知病患或其法定代理人相关病情信息,并进行后续的知情同意程序。

医院患者告知制度

医院患者告知制度

医院患者告知制度1、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医院及护理部要制定患者告知制度。

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等。

2、护士在实施各项护理操作及某种特殊治疗前,应先向患者及家属进行详细的说明,以使其明白治疗的过程、潜在的危险、副作用和预期结果,并进行相应的配合。

3、患者有权接受按其所能明白的方式提供的治疗护理信息,也有权接受和拒绝治疗。

4、护士在进行危险性较大或侵入性护理操作技术时,应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并在相关的“护理知情同意单”上经患者或家属签名同意后,才能进行。

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5、护士在讲解时应使用规范的方式及患者能够明白的语言向患者(家属)说明病情和医疗护理措施。

要使用患者明白的语言。

对语言理解有困难的患者,宜使用文字或图示。

6、告知或说明要在患者完全理解的情况下进行,对患者反馈的意见应予以确认,并记录于病历之中。

7、当患者需实施自我护理时,护士应为患者和(或)陪护人员提供健康教育,应包括潜在并发症的预防方法和应急措施。

8、患者在病情不稳定的情况下,坚持外出时,应告知患者外出后可能造成的后果及注意事项,使患者理解,并办理好相关手续。

9、患者入院后应对患者进行安全告知,如热水袋的使用安全、电插座的使用规定、防火安全、防盗安全、热水器的使用、安全警示、防跌倒警示。

10、应用保护性约束时,应向患者及家属说明约束的目的,经家属或患者同意并签名后方可进行约束,护士应认真做好护理记录。

11、因病情危重,患者不易翻身或家属坚决拒绝翻动患者时,应告知患者及家属后果,并请家属签名,护士应认真做好护理记录。

12、护士操作过程中要耐心、细心、诚心地对待患者,熟练各项操作技术,尽可能减轻由操作带来的不适及痛苦。

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操作失败,应礼貌道歉,取得患者谅解。

13、患者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时(除普通注射器和输液器外),均应遵循此告知程序。

护士要向患者或家属解释该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的目的、必要性,以征得同意。

全面信息披露的患者告知制度

全面信息披露的患者告知制度

全面信息披露的患者告知制度一、引言为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医疗机构应当实行全面信息披露的患者告知制度。

本文档旨在详细阐述全面信息披露的患者告知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实施要求。

二、患者告知制度概述患者告知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向患者告知病情、治疗方案、医疗风险、预后等信息,并取得患者同意的一种制度。

全面信息披露的患者告知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全过程中,对可能影响患者决策的所有相关信息进行充分、准确、及时的披露。

三、患者告知内容3.1 病情告知医疗机构应当向患者告知其诊断结果、病情进展、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风险等信息。

告知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全面,避免使用患者难以理解的专业术语。

3.2 治疗方案告知医疗机构应当向患者告知拟采取的治疗方案、治疗方法、治疗周期、预期效果等信息。

告知内容应当包括各种治疗方案的优缺点及可能产生的风险,以便患者进行知情选择。

3.3 医疗风险告知医疗机构应当向患者告知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意外及并发症等信息。

告知内容应当包括风险的发生概率、预防措施及处理方法等。

3.4 预后告知医疗机构应当向患者告知疾病预后、康复过程及可能出现的后遗症等信息。

告知内容应当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采用适当的措辞,避免造成患者不必要的恐慌。

3.5 费用告知医疗机构应当向患者告知预计的治疗费用、医保政策及可能产生的额外费用等信息。

告知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便于患者了解治疗费用。

四、患者告知程序4.1 告知时机医疗机构应当在患者就诊、住院、手术等各个环节,及时向患者告知相关信息。

对于重大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机构应当提前告知,给予患者充分的时间进行考虑和决策。

4.2 告知主体医疗机构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向患者告知相关信息。

告知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职业道德,确保患者能够充分理解告知内容。

4.3 告知方式医疗机构应当采取口头、书面等方式向患者告知相关信息。

病情告知与知情同意制度

病情告知与知情同意制度

病情告知与知情同意制度1. 前言为了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明确医务人员在病情告知与知情同意方面的职责和义务,以建立良好的医患沟通和信任关系,本医院订立了本《病情告知与知情同意制度》。

2. 定义•病情告知:医务人员向患者或患者家属明确、详尽、真实地告知病情、诊断结果、治疗方案、预后及可能显现的不良反应等相关信息。

•知情同意:患者或患者家属在充分理解病情告知后,自主决策是否接受治疗方案、手术或其他医疗行为,并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表达同意。

3. 医务人员责任3.1 病情告知责任•医务人员应在合适的时间和环境下对患者或患者家属进行病情告知,如对于紧急情况,应及时告知,并随后进一步认真说明。

•病情告知应采用简明扼要、易于理解的语言,以确保患者或患者家属充分理解。

•医务人员应依据患者的需求和本领,适时供应必需的支持和解释,除去患者或患者家属的困惑和焦虑。

3.2 知情同意责任•医务人员应详尽地向患者或患者家属介绍治疗方案、手术等医疗行为的目的、过程、风险和可能的后果。

•患者或患者家属对治疗方案、手术等医疗行为有权要求进一步解释和供应相关信息,并有权决议是否同意。

•医务人员应耐性倾听患者或患者家属的疑问和看法,并针对性地予以回应和解答。

3.3 决策本领评估•医务人员应评估患者的决策本领,若患者无法理解或表达本身的选择,应与其家属或法定代理人进行沟通和协商,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对于未成年患者或法定无行为本领的患者,应与他们的监护人进行充分沟通,并经其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医疗行为。

4. 患者权利和义务4.1 知情权•患者有权获得医务人员供应的病情告知和治疗方案等相关信息,包含诊断结果、治疗目的、方法、预后及可能的不良反应等。

•患者有权要求医务人员进一步解释和供应相关信息,以便做出知情同意决策。

4.2 自主选择权•患者有权自主选择是否接受治疗方案、手术或其他医疗行为,并有权在充分了解风险和利益的基础上进行知情同意或拒绝。

病人病情告知与知情同意管理制度

病人病情告知与知情同意管理制度

病人病情告知与知情同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医院对病人病情告知与知情同意管理,保护病人的知情权和自主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病情告知第一节病情告知的范围和内容1.医院对病人进行病情告知,应全面、准确及时地向病人及其家属说明病情。

2.病情告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疾病名称、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及效果、可能的不良反应和并发症、治疗费用及费用更改情况等。

第二节病情告知的程序和要求1.病情告知应由医院负责人布置专业医师或病例管理人员进行,确保告知内容符合医学知识和相关规定。

2.病情告知应以书面和口头形式相结合,通过书面告知书和面对面的沟通方式,确保病人及其家属充分理解告知内容。

3.在病情告知过程中,医师应倾听病人及其家属的疑虑和需求,耐性解答问题,供应必需的支持和帮忙。

4.病情告知应及时更新,随病情变动及时告知病人及其家属。

第三节病人知情同意1.病人在接受治疗前,应当向医院供应知情同意书。

2.医院在为病人供应治疗前,应当向病人进行认真而清楚的解释,确保其理解治疗的目的、方法、风险、利益和可能的后果。

3.无民事行为本领和限制民事行为本领的病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署知情同意书。

4.病人对于治疗方案有异议时,医生应当与其进行充分沟通,并敬重病人的意愿。

5.医院应建立知情同意书的档案,包含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签名、日期和医生的签名,作为治疗的法律依据。

第四节紧急情况下的病情告知和知情同意1.在紧急情况下,为保护病人生命安全或避开危害,医生可先进行必需的急救措施,并尽快告知病人及其家属病情和治疗方案。

2.紧急情况下,医生可依据病人的实际情况和急救需要,采取临时授权等措施,确保及时进行治疗。

第三章监督与评估第一节监督责任1.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病人病情告知及知情同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病人权益的保护。

2.监督部门应定期对医院的病情告知和知情同意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估,并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医院住院病情告知制度范本

医院住院病情告知制度范本

医院住院病情告知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医院住院病情告知工作,保障患者知情权、自主权等合法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病情告知的范围(一)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知晓的患者病情信息包括:1. 诊断结果;2. 治疗方案;3. 病情进展;4. 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风险;5. 预后情况;6. 其他影响患者治疗决策的信息。

(二)医院应当将病情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特殊情况除外。

第三条病情告知的主体(一)病情告知由患者就诊的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机构应当指定具备资质的医务人员负责病情告知。

(二)病情告知应当尊重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的意愿,耐心解释,避免使用专业术语,确保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能够理解。

第四条病情告知的方式(一)病情告知可以通过口头、书面或者电子方式进行,必要时,应当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确认。

(二)病情告知应当制作病历记录,并由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签字确认。

第五条病情告知的时间(一)医疗机构应当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病情告知。

(二)对于病情发生变化或者治疗方案调整的情况,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

第六条特殊情况下的病情告知(一)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无法现场听取病情告知的,医疗机构可以采取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告知,并做好记录。

(二)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明确表示不接受病情告知的,医疗机构应当记录在案,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七条违反本制度的处理(一)违反本制度,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的,由医疗机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违反本制度,未按规定记录病情告知情况的,由医疗机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由医院住院病情告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实施时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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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病情告知制度
(一)告知基本要求
l、告知人由本院有关职能部门和科主任、主诊医师、主治医生、责任护士及有关人员担当。

2、告知方式有门诊告示、入院须知、各类知情同意书、病程记录、口头告知等形式。

3、告知人在履行告知义务时,应注意采取合适的方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

4、告知对象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本院门诊就诊和住院的病人及其相关人员(监护人、法定或委托代理人、近亲属、关系人)。

5、患者本人因各种原因授权他人行使其知情同意权时,患者必须签署《委托书》。

6、告知内容为患者病情、检查项目和治疗措施的目的、方法、步骤、预后及其存在的医疗风险、医院规章制度和诊疗秩序等相关医疗情况,对一些风险较大的医疗措施必须告知可能产生的不良结果及防范措施、可能的预后,若不采用此措施可能对诊疗结果的影响等。

7、如果未得到告知对象的同意并在相应病程记录或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则不得实施相关医疗措施(抢救情况除外)。

8、住院病人所有的知情同意书保存在病历中,门诊病人的知情同意书一式一份,由执行科室保存。

在实施有关操作前,操作人员必须核验知情同意书。

9、如果患方拒绝在病危(重)尸检等特殊情况的告知书上签名时,
应有第三方(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律师等)有关人员在场或三名以上的医护人员共同向告知对象告知,将时间、地点、告知对象等情况作书面记录,并由医护人员联合签名。

(二)病情告知
1、门诊病人的诊断、诊疗计划等相关医疗情况由接诊医师口头告知。

2、新入院病人的初步诊断、主要鉴别诊断、诊疗计划、病情程度及可能预后等相关医疗情况,由主诊医师或主治医生口头告知。

门诊入院的病人在入院三天内告知。

3、有新的阳性体征、检查、检验结果发现,需修改诊疗计划,由主诊医师或主治医生在三天内口头告知。

4、病情危重或病情明显加重者,病情、诊疗计划、预后等由主诊医师或主治医生在两个小时内告知,并由告知对象在病历相关记录处签字。

5、危重病人因检查、治疗需要搬动时,须在搬动前告知搬动可能产生的病情变化等相关风险,并由告知对象在病历相关记录处签字。

(三)有创诊治措施告知
1、有创诊治措施是指以非药物诊治为主的各种有创的诊断、检查、治疗和手术等医疗措施,包括各种手术、各种组织器官的穿刺及活检、各种内窥镜的诊治等。

2、告之内容包括:操作的必要性、操作方案、麻醉方式、操作和麻醉时可能出现的医疗风险等。

3、一次住院期间,病人为同一目的需反复进行肝穿、胸穿等检查时,
只需在第一次检查前告知相关风险(当穿刺目的、方式变更时,须重新告知)。

4、操作过程中出现需要改变操作方案、麻醉方式或切除未告知组织器官等新的情况时,医务人员必须将相关新情况告知被告知对象,并取得其同意和签字后才能继续相应操作。

5、当出现危及患者生命安全的新情况,必须紧急采取新的抢救性有创伤治疗措施时,在告知的同时不应当停止抢救措施。

(四)无创诊治措施告知
1、无创诊治措施是指对人体组织器官无直接器械创伤的各种诊疗措施,包括药物治疗及各种物理治疗等。

2、使用有明显毒副作用、过敏反应,可能造成组织器官损伤的药物时必须事先告知。

①能出现的毒副作用、过敏反应、对组织器官的损伤,并在门诊病历或住院病程记录中作记载。

②于药典规定要做皮肤过敏试验的药物,应当详细询问患者的药物过敏史,并在病历中做记录。

③在给门诊或出院患者配药时,所配发药物必须附药物说明书,禁止给患者配发无包装及无药物说明书的药物(中药汤剂除外)。

④它可能引起不良后果的情况。

3、放射治疗,须在治疗前告知。

4、输血等血制品治疗,须在使用前告知。

5、相关护理内容和要求由责任护士在医嘱下达后两小时内告知。

(五)特殊情况的告知
l、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患者,应当直接告知患者的监护人。

2、神志清楚的18周岁及以上患者,可以直接告知患者本人,也可以告知患者书面授权委托的告知对象。

3、患恶性肿瘤等疾病的患者病情,告知患者本人可能产生不利后果,应当告知患者书面授权委托的告知对象。

4、因患病等原因导致无法正确表达自己意愿的患者,应当告知患者的监护人或近亲属,并将患者无法正确表达自己意愿的有关情况作好书面记录。

5、使用自费的治疗措施、药物、医用耗材和医疗用品,须在使用前告知。

6、新技术、新疗法、新药临床实验等,须在使用前告知。

7、患者死亡、死因不清,需做尸检时,须在患者死亡后六小时内告知,告知内容为:尸检的必要性、不做尸检对死亡原因判断的影响、对医疗责任判断的影响等。

8、发现患者有精神异常。

自杀倾向等特殊情况时,应及时告知家属监护责任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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