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标准化示范基地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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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蔬菜标准化示范基地生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管理,确保XX县标准化蔬菜生产稳步发展,特制定XX县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管理制度如下:
1、以XX县政府名义成立由县上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和协调基地建设工作。
2、领导小组在县XX局下设的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办公室,负责基地技术服务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负责制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技术手册,指导农户建立生产档案,对投入品进行监管,并对产品进行抽检。
3、每个标准化示范基地配备2~3名的专职技术人员,具体承担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的技术指导和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对基地农户进行技术培训,引进新品种,推广集约化育苗、嫁接育苗、平衡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标准化生产新技术。
4、标准化蔬菜生产示范基地依托各自村级专业合作社或技术协会负责各项标准化生主技术的落实,定期检查、督促、指导基地投入品的合理施用,负责生产过程中的肥料、农药、品种数量、施用时间是否完全与技术规程相一致,并协调解决生产销售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具体按照“统一优良品种,统一生产操作技术规程,统一投入品供应和使用,
统一田间作业管理,统一收购”等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5、基地选择在基地环境符合NY/T391-2000《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要求,基地内无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等污染源。基地内生产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健全。
6、建立统一的生产管理档案制度和质量可追朔制度,绘制基地分布图和地块分布图,并进行统一编号。田间生产管理记录在出售全部结束后10日内提交基地办存档,备查并完整保存三年。
7、基地建设后期由县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统一在各基地显要位置设置基地标识牌。标明基地名称、范围、面积、建设单位、品种、主要技术措施、有效期等内容。
8、基地建设做到定区域、定人员、定技术措施、定效益指标的“四定”和明确基本情况、明确技术主管、明确技术规程、明确管理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的“五明确”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