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会计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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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果发票丢失了,要如何处理?
【答】发票开出后才丢失的处理:
一、发票开出未认证:
1、丢失发票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正常)认证,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并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开票方和税局无需特殊处理。
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将专用发票发票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无需开票单位作任何处理,税局在认证时以发票联作为抵扣认证依据。
3、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处理: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开票方需要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4、丢失记账联的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发票开出后尚未寄出,可(开票单位)将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则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为记账凭证。无需税局和收票单位作任何处理。
5、丢失全联次处理:一般是结合3和4的处理方式合并进行处理。
二、发票开出已认证:
1、丢失发票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作记账凭证,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
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
3、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处理:开票方需要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4、丢失记账联的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发票开出后尚未寄出,可(开票单位)将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则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为记账凭证。无需税局和收票单位作任何处理。
5、丢失全联次处理:一般是结合3和4的处理方式合并进行处理。
开票方和收票方应完善发票管理和保管传递制度,保证发票在各个范围内不遗失;选择适当的发票传递方式,如专门送达或其他安全的邮递方式进行传送,并及时跟踪,保证发票在传递过程中的安全。
食堂会计科目使用说明及报表讲解
一、会计科目表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
101 现金
1、本科目核算食堂的库存现金。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
3、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帐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102 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食堂在银行开设帐户中存入的各种款项。食堂帐只允许在银行开设一个帐户。
2、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付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食堂的银行存款结存数。
3、按开户银行的名称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帐应定期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每月至少核对一次。月终时,帐面结余数与对帐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至相等。
115 其他应收款
1、本科目核算食堂发生的暂付款、备用金以及为学校行政代办的客饭等费用。
2、发生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科目;收回或结算各种暂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各种应收款的总额。
3、本科目按不同项目和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119 库存物资
1、本科目核算食堂各种主、副食品及燃料等一次购买分批分期使用的各种物资。
2、本科目核算的物资按购入时实际支付的价格及运费等实际成本计价。购入物资时,经验收入库后,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帐款”等科目。领用时,平时只填制出库单,登记库存物资明细帐或明细表(数量),月末汇总,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发出物资成本,借记“伙食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按物资类别、品种和规格,进行明细核算。根据物品入库凭证和出库凭证逐笔进行登记,月末结出余额。对库存物资应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
对于随购随用的物资,可不通过本科目核算,直接借记“伙食支出”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对于批量采购,分批领用消耗的物资,可按以下八大类进行明细核算:①粮食、②蔬菜、③调料、④肉食品、⑤水产品、⑥蛋奶类、⑦燃料、⑧其它材料。
121 固定资产
1、本科目核算由食堂结余资金购置的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物资。
2、增加固定资产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减少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基金”,贷记本科目。处置清理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同时借记“固定基金”,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按固定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122 库存饭菜票
1、本科目核算购入饭菜票、回收饭菜票、销毁饭菜票等。
2、在投入食堂饭菜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饭菜票基金”;出售饭菜票时,凭饭菜票结报单,借记“现金”,贷记本科目;食堂回收饭菜票上交时,凭饭菜票结报单,借记本科目,
贷记“伙食收入”;报损饭菜票时,凭批准的饭菜票报损单,借记“饭菜票基金“,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为库存的饭菜票。
151 待处理财产损溢
1、本科目核算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
2、在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生盘盈时,借记“库存物资”等,贷记本科目;待查明原因后,贷记“伙食支出”或“其他收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生盘亏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物资”等;查明原因后,属于正常自然损耗的,应借记“伙食支出”,货记本科目;属于人为因素的,应由过失人负责赔偿,应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为尚未处理的各种物资的净损失,贷方余额为尚未处理的各种物资的净溢余。
(二)负债类
应付帐款
1、本科目主要核算应付而未付的各种货款,如采购主食、燃料后应付的货款。
2、供货单位货物已验收入库,货款未付时,借记“库存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以银行存款归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本科目按债权单位名称设置进行明细核算。
207 其他应付款
1、本科目主要核算出售IC卡及支付,以及其他应付而未付的款项等。
2、收到出售IC卡的资金时,借记“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通过IC卡支付的就餐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收入”;停用IC卡退回卡内余额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科目。余额反映IC卡余额。
3、预收到伙食费、蒸饭搭伙费等时,借记“现金”,贷记本科目。
4、预收的伙食费、蒸饭搭伙费结转确认为伙食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收入”科目。
5、本科目按债权类别及来源户名称进行明细核算,可开设如下明细科目:①发行卡余额、
②预收伙食费、③预收蒸饭费、④预收搭伙费等。
(三)净资产类
302 固定基金
1、本科目核算食堂自行购置等原因而形成的固定资产基金。
2、本科目与“固定资产”科目对应,余额相同。
303 饭菜票基金
1、本科目核算食堂投入的饭菜票基金。
2、本科目与“库存饭菜票”科目相对应。
3、本科目余额反映饭菜票基金数。
306 结余
1、本科目核算食堂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
2、年末计算结余时,应将“伙食收入”、“学校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科目的余额结转到本科目,借记“伙食收入”、“学校补助收入”、“其他收入”,贷记本科目;将“伙食支出”、“其他支出”科目余额转到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支出”、“其他支出”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亏损数,贷方余额反映盈余数。
3、为及时反映食堂的盈亏状况,应按月编制“学校食堂盈亏表”,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分析原因,不断改进。由于中小学食堂经营的目的是为师生生活服务,而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所以在正常情况下,应力求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保证师生生活的平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