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法规类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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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管理3.国内法规

船舶管理3.国内法规

(1)同3000GT及以上船舶 (2)连续航行时间不超过8小时可再减 免二副
未满500GT
船长1人 值班驾驶员2人 水手3人
(1)连续航行时间不超过24小时可减免 水手1人 (2)连续航行时间不超过8小时可再减 免值班驾驶员1人
3.5海船船员值班规则中的相关内容

海船船员值班规则(都要求) 制定《值班规则》的目的 加强海船船员值班管理 防止船员疲劳操作 保障海上人命与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 制定《值班规则》的法律依据 《值班规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STCW78/95公约、国际电信联盟的《无线电规则》的 要求制定的。
3.4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


最低安全配员(都要求) 自1998.05.01起施行, 目的是为确保船舶在航行和停泊时配有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船员, 以保障水上人命、财产的安全,防止水域环境污染。 适用范围: 所有航行国际航线的中国籍机动船舶; 200总吨或750kW以上航行中国国内沿海航线的中国籍机动船舶; 50总吨或36.8kW以上航行国内内河航线的中国籍机动船; 《最低安全配员原则》和监督检查的规定也适用于500总吨及以上 航行中国管辖水域的外国籍船舶,航行中国管辖水域的外国籍船舶 应持有船旗国政府签发的《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或等效文件; 军事、公安、渔业和体育运动船舶不适用本规则。
第二章 国际公约
船艺教研室
3船舶与船员安全管理的国内法规
3.1海上交通安全法(新的正在修订之中) 适用的水域:我国沿海水域。“沿海水域”是指我国 沿海的港口、内水和领海以及国家管辖的一切其他海 域。 适用对象:在沿海水域航行、停泊和作业的一切船舶 、设施和人员以及船舶、设施的所有人、经营人(没有 代理人)。“船舶”是指各类排水或非排水船、筏、水 上飞机、潜水器和移动式平台。“设施”是指水上水 下各种固定或浮动建筑、装置和固定平台。 主管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而以渔业为主渔 港水域内,国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

船舶管理国内法规介绍

船舶管理国内法规介绍
船舶检验的历史 船舶检验的机构设置
中国海事局 船检管理处 地方船检局 中国船级社
检验类别
法定检验
船舶、设施和集装箱的检验 建造和营运中的检验 船用产品的检验
入级检验 公正检验
法定检验
法定检验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主管机关 颁布的技术规范(法规),以及船旗国政府 批准接受、承认或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条 约),由主管机关下设的船舶检验机构或主 管机关委托、授权、指定的船舶检验机构对 船舶、海上设施和船运货物集装箱实施的是 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要求的合格评定 活动。
配员的最低和最高要求
配员规则是船舶安全配员标准的最低要求 船舶所有人可以根据需要增配船员,但船上
总人数不得超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认 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核定的救生设备定员标准
我国配员发展趋势
第一阶段:80年代初期,船舶配员从55人左右 减少到37人左右
第二阶段:90年代初期,船舶配员从37人减少 到28人,最低的只有23-24人
相关法规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制度
船舶登记概念
船舶登记是船舶所有人为取得船舶所有权、 船舶国籍、悬挂国旗和航行权及其它权益, 并使这些权利、权益受到保护而依据有关规 定办理的法定手续
登记有关的国际公约及国内法规
国际法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1982年12月10日通过 1994年11月16日正式生效 1996年7月7日开始对我国生效
船员的,应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船舶不得具有双重国籍。凡在外国登记的船
舶,未终止或注销原登记国国籍的,不得取 得中国国籍
船舶标志
船首两舷和船尾标明船名 船尾船名下方标明船籍港 船名、船籍港下方标明汉语拼音 在船首和船尾两舷标明吃水标尺 船舶中部两舷标明载重线

船舶安全法律法规与管理措施

船舶安全法律法规与管理措施

船舶安全法律法规与管理措施船舶是国际贸易和人员交通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

为了确保船舶运营的安全以及保护海洋环境,各国制定了一系列的船舶安全法律法规和管理措施。

本文将介绍一些重要的船舶安全法律法规和管理措施。

1. 国际海事组织(IMO)公约国际海事组织是负责制定全球船舶安全标准的国际机构。

其下属的公约包括《国际海洋组织海洋公约》和《国际海洋组织安全公约》等。

这些公约规定了船舶设计、建造、操作、维护和船员培训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

2. SOLAS公约《国际海洋组织安全公约》(SOLAS公约)是船舶安全领域的核心公约。

该公约包括了一系列的规定,要求船舶必须满足一定的安全标准,如船舶结构的强度、消防系统、救生设备等。

SOLAS公约还规定了船舶必须配备安全证书,并定期接受船级社的检查。

3. ISM码国际安全管理规范(ISM码)是IMO为船舶安全制定的一项重要标准。

ISM码要求船舶所有者和经营者建立和实施安全管理体系,确保船舶安全和防范污染。

船舶必须通过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的认可,才能获得ISM码的证书。

4. STCW公约《船员培训、认证和值勤管理公约》(STCW公约)是为了确保船员在职责和技能方面具备一定标准而制定的。

该公约规定了船员的培训要求,包括船舶操作技能、紧急情况处置能力等。

船员必须持有符合STCW公约要求的证书才能从事相应工作。

5. MARPOL公约《国际海事组织海洋污染公约》(MARPOL公约)是为了防止和控制船舶引起的海洋污染而制定的。

该公约规定了船舶在涉及废物排放和油污染防治方面的要求,包括海洋油污损害赔偿、油轮双壳设计等。

6. 国内船舶安全法律法规与管理措施除了国际公约之外,各国还制定了一系列适用于本国船舶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措施。

这些法律法规往往包括船舶登记、船员资质、船舶安全检查和监管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船舶在本国水域安全运营。

船舶安全法律法规和管理措施的落实对于保障船舶运营的安全和海洋环境的保护至关重要。

船舶安全规定目录项目(3篇)

船舶安全规定目录项目(3篇)

第1篇一、概述船舶安全规定是为了保障船舶及其船员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海洋环境的保护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标准。

以下是对船舶安全规定目录项目的详细阐述。

二、船舶安全管理规定1. 船舶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船舶安全管理委员会- 船舶安全管理员- 船舶安全监督员2. 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船舶安全管理手册- 船舶安全操作规程- 船舶应急预案3. 船舶安全培训与教育- 船员安全培训- 船舶安全演练4. 船舶安全检查与检验- 船舶年度检查- 船舶专项检查- 船舶定期检验三、船舶航行安全规定1. 航行规则-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国内航行规则2. 航行设备- 船舶导航设备- 船舶通信设备- 船舶消防设备3. 船舶航行环境- 航行气象预报- 航行水文预报- 航行海图与航路指南4. 船舶防污染措施- 防油污染- 防化学品污染- 防垃圾污染四、船舶消防安全规定1. 消防组织与人员- 消防队长- 消防员- 消防指挥员2. 消防设施与设备- 消防泵房- 消防水系统- 消防器材库3.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消防设备检查与维护- 消防演练- 消防应急处理4. 消防安全培训与教育- 船员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演练五、船舶救生设备与人员规定1. 救生设备- 救生艇筏- 救生衣- 救生圈- 救生信号设备2. 救生人员- 救生员- 救生指挥员3. 救生设备检查与维护- 救生设备定期检查- 救生设备维护保养4. 救生培训与教育- 救生员培训- 救生演练六、船舶货物安全规定1. 货物装载与固定- 货物装载计划- 货物固定方法2. 货物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 货物装卸操作- 货物堆放要求3. 货物防污染措施- 防水污染- 防化学品污染4. 货物安全检查与监督 - 货物装载检查- 货物运输过程监督七、船舶船员安全规定1. 船员资格与证书- 船员适任证书- 船员安全意识证书2. 船员培训与教育- 船员安全培训- 船员操作技能培训3. 船员劳动保护-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 劳动保护用品4. 船员健康与卫生- 船员健康检查- 船员个人卫生八、船舶环境影响与保护规定1. 船舶噪声与振动控制- 船舶噪声排放标准- 船舶振动控制措施2. 船舶废气排放控制- 船舶废气排放标准- 船舶废气处理设备3. 船舶垃圾处理与回收- 船舶垃圾处理方法- 船舶垃圾回收利用4. 船舶环境影响评价与监督 - 船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船舶环境影响监督九、船舶事故调查与处理规定1. 船舶事故报告与调查- 船舶事故报告要求- 船舶事故调查程序2. 船舶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 - 船舶事故处理措施- 船舶事故责任追究3. 船舶事故预防与整改- 船舶事故预防措施- 船舶事故整改要求十、船舶安全监督与执法规定1. 船舶安全监督机构- 海事局- 海上安全监督局2. 船舶安全监督职责- 船舶安全检查- 船舶安全执法3. 船舶安全监督程序- 船舶安全检查程序- 船舶安全执法程序4. 船舶安全监督法律依据- 船舶安全管理法- 船舶安全监督条例以上是对船舶安全规定目录项目的详细阐述,旨在为船舶安全提供全面、系统的指导与规范。

船舶工程法规

船舶工程法规

船舶工程法规船舶工程法规是指对船舶设计、建造、操作、维护等方面的规范和要求。

这些法规旨在确保船舶在设计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环境保护性。

船舶工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船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海洋经济的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重点介绍国际上主要的船舶工程法规以及其对于船舶设计和运营的影响。

一、国际海事组织的法规国际海事组织(IMO)是联合国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推动世界范围内的航海安全标准和环保准则。

IMO的法规对于船舶工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其中最重要的法规包括《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MARPOL公约)等。

1. SOLAS公约《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是保障海上人员生命安全的最重要的国际法规之一。

公约的规定包括了船舶结构、设备、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该公约规定了船舶应装备的各种船舶设备,如救生艇、救生衣、救生圈等。

船舶必须符合SOLAS公约的规定,方可取得国际航行证书。

2. MARPOL公约《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是国际社会共同努力保护海洋环境的具体体现。

该公约规定了船舶在使用和排放油污、废水、垃圾、气体等方面的限制和要求。

船舶必须安装相应的处理设备和执行严格的操作措施,以减少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二、国家和地区的法规除了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法规外,各国家和地区也制定了一系列的船舶工程法规,以适应本国的实际情况和特点。

这些法规通常涉及到船舶的分类、设计标准、施工要求、船级社检验等。

以中国为例,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船级社是制定和执行船舶工程法规的主要机构。

中国的船舶工程法规包括《船舶设计建造规范》、《船舶海洋工程建造规范》、《船舶设备检验法规》等。

这些法规对于确保船舶设计的安全性、可靠性非常重要。

船舶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的设计标准,船舶建造必须符合相关的建造规范。

并且,船舶在运营期间需要定期接受船级社的检验和维护。

三、法规对船舶工程的影响船舶工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对于船舶行业具有重要的影响。

船舶行业的法规与合规要求

船舶行业的法规与合规要求

船舶行业的法规与合规要求船舶行业是一个严格受控制的行业,为了确保海上交通的安全和环境的保护,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和合规要求。

本文将会介绍一些船舶行业常见的法规和合规要求。

一、国际海事组织(IMO)法规国际海事组织是联合国专门负责船舶安全和导航的组织,其颁布的法规被广泛应用于全球船舶行业。

其中最重要的法规是国际海上人员培训、认证和值班规则(STCW)公约。

该公约规定了船舶人员的培训和认证要求,确保船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二、船舶检验与认证为了确保船舶的安全和符合国际标准,各国都有船舶检验和认证要求。

检验包括船舶初检、定期检验和特别检验。

其中,船舶初检主要检查船舶的结构、设备和安全系统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定期检验是按照国际公约或者国内法律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特别检验一般是针对特殊的情况或者要求进行的检查。

此外,船舶的认证包括船级社认证(如船舶分类社认证)和国家船舶认证(如国旗国颁发的安全管理证书)等。

三、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船舶安全管理体系是为了确保船舶运营的安全和有效性而实施的一套管理制度。

通常基于国际标准,如国际安全管理规范(ISM)码等。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政策、程序、组织结构、责任和权限等方面的规定。

四、海洋环境保护船舶作为一个重要的污染源,国际社会对于船舶的环境保护要求也越来越高。

国际海上油污染防治公约(MARPOL)是最重要的国际约定之一,其中包括数量限制、装载标准和排放要求等方面的规定。

此外,还有针对废弃船舶、压载水排放等的法规和合规要求。

五、劳动法规船舶行业也要遵守各国的劳动法规要求,确保船员的权益和条件得到保障。

劳动法规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时间限制、工资福利、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六、反恐怖主义和海盗袭击面对恐怖主义和海盗袭击的威胁,船舶行业也需要遵守相关的安全要求。

根据各国的法律和国际公约规定,船舶需要采取必要的安保措施,如在海上高风险区域进行船舶护航、装备防护设施和培训船员应对恐怖袭击等。

海运方面的法规

海运方面的法规

海运方面的法规海运是一种重要的国际贸易运输方式,也是全球最主要的物流运输方式之一。

为了确保海运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各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和规范来规范海运行业的运营。

本文将介绍海运方面的法规,包括国际海事组织的公约、国际海事法、国际海事公约和国内海运法规等。

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简称IMO)是联合国下属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推动国际海事法的发展。

IMO制定了许多重要的国际公约,如《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国际海上污染防止公约》(MARPOL公约)等,这些公约为海运行业的安全和环保提供了基础规范。

SOLAS公约是国际海运安全的基本法规,要求船舶在航行中必须符合一系列安全要求,包括船舶结构、设备和船员的培训要求等。

此外,MARPOL公约是国际上最主要的海上污染防治公约,规定了船舶在航行中应该如何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保护海洋环境。

除了国际公约,各国还制定了一些国内法规来管理海运行业。

例如,中国海运法规定了中国境内的海运活动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等。

该法规规定了海运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货物运输的责任和义务、船舶的登记和检验等方面的内容,为中国海运行业提供了法律保障。

国际海事公约还规定了各国对海运行业的监管和管理要求。

例如,各国需要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审计,确保船舶符合国际安全标准。

同时,各国还需要建立有效的船舶登记和船舶报告制度,及时获取船舶信息,确保海运行业的安全和顺畅。

总结起来,海运方面的法规主要包括国际海事组织的公约、国际海事法、国际海事公约和国内海运法规等。

这些法规和规范为海运行业的安全和环保提供了基础规范,保障了海运行业的正常运营。

各国应该遵守这些法规,加强海运行业的管理和监管,共同维护海洋环境的健康和安全。

与船舶有关的行政法律法规

与船舶有关的行政法律法规

与船舶有关的行政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由国务院发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由总则、船舶所有权登记、船舶国籍、船舶抵押权登记、光船租赁登记、船舶标志和公司旗、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的换发和补发、法律责任以及负责组成,对船舶登记进行了系统详细的规定,该条例的发布目的是加强国家对船舶的监督管理,保障船舶登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条例的颁布有利于稳定船舶管理市场,确定与船舶有关的权利归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发布机构:农业部;1996年6月1日起施行。

所称渔业船舶,系指从事渔业生产的船舶,以及属于水产系统为渔业生产服务的船舶,包括捕捞船、养殖船、水产运销船、冷藏加工船、油船、供应船、渔业指导船、科研调查船、教学实习船、渔港工程船、拖轮、交通船、驳船、渔政船和渔监船。

渔业船舶的登记制度完全区别于海船船舶登记制度,该办法是唯一一部由国务院农业部发布的关于船舶登记的规章。

办法由总则、所有权登记、国籍登记、抵押权登记、光船租赁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证书的换发和补发以及附则八个部分构成。

办法的目的为加强渔业船舶的监督管理工作,确定渔业船舶的所有权、国籍、船籍港及其它有关法律关系,保障渔业船舶登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由国务院交通部发布,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

该规则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船舶的船员配备,足以保证船舶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防治船舶污染环境而制定的。

它由总则(规定适用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机动船舶的船员配备和管理及外国籍船舶)、最低安全配员原则、最低安全配员管理、监督检查和附则构成。

该规则对船舶船员的配备是最低要求,船舶船员的配备应当达到规则的基本要求。

4、《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2006年7月5日交通部发布。

该规定是根据2009年11月3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

船舶海事法律介绍船舶行业的海事法律和法规

船舶海事法律介绍船舶行业的海事法律和法规

船舶海事法律介绍船舶行业的海事法律和法规船舶海事法律和法规,作为船舶行业运营的重要法律依据,对于保障航海安全、维护船舶经营秩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船舶海事法律进行介绍。

一、船舶海事法律的意义船舶海事法律是为了规范船舶行业的运作,维护船舶安全、防范船舶事故、保障船员权益等而制定的法律法规体系。

它为船舶的注册、建造、营运等提供了明确的规定,为船舶行业的有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

二、船舶行业的主要海事法律和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海法》该法律规定了航海的基本原则和规范,明确了国家对船舶行业的管理职责和权利,对船舶的航行、登记、保险、调查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保障了船舶行业的正常运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该法律规定了海商的基本原则和规范,明确了海商法律地位和海商法律关系,为船舶运营提供了法律保障,对于调整船舶租赁、海上保险等交易关系具有重要作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该法律对海上交通安全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船舶安全管理、航道通航安全、海事处置等方面,为确保航海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该法律规定了港口的基本管理制度和港口运营的法律关系,包括港口的设置、经营、安全等方面,为船舶停靠港口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船舶海事法律的实施1. 船舶安全检查根据以上法律和法规,相关机构会定期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船舶满足安全运营的要求,并对不符合要求的船舶进行整改。

2. 事故调查在船舶发生事故时,相关机构将会进行调查,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事故调查有助于总结经验教训,加强船舶安全管理。

3. 航海人员培训和资格认证根据船舶海事法律的要求,航海人员需要接受相应的培训,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认证,这将确保船舶上有合格的人员进行操作,提高船舶运营的安全性。

四、船舶海事法律的改进与发展船舶海事法律的改进与发展是与时俱进的过程。

随着船舶行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相关法律法规也需要不断跟进和调整,以适应新形势下的需求。

了解船舶行业的法规和合规要求

了解船舶行业的法规和合规要求

了解船舶行业的法规和合规要求船舶行业是一个高度复杂而严格的行业,涉及到许多法规和合规要求。

船舶运营必须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船舶的安全性和环境保护。

本文将重点介绍船舶行业中的一些主要法规和合规要求。

一、船舶安全法规和合规要求1. 国际海事组织(IMO)法规:IMO是船舶行业最重要的国际组织,负责制定并推动全球船舶安全、防止污染及海员培训等方面的法规。

行业中涉及IMO法规的最重要的文件是《国际海上人体生命安全公约(SOLAS)》和《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MARPOL)》。

2. 船级社规则:船级社是针对船舶构造、设备和运营进行认证和监督的机构,其规则是船舶建造和运营中必须遵循的重要依据。

例如,国际船级社(LR、ABS、DNV GL、BV等)的规则包括船舶设计、建造和维护的要求。

3. 国家法规:不同国家对船舶安全也有一系列的法规和合规要求。

例如,美国的《油污染责任法》(OPA 90)和《海洋生物入侵物种防控法》(Biofouling)等。

二、劳工法规和合规要求1. 海事劳工公约(MLC):MLC是IMO颁布的涉及船员就业和工作条件的法规,旨在保护船员的权益和促进船舶工作环境的良好管理。

船舶经营者必须确保船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符合MLC的要求。

2. 国际海关组织(ILO)公约:ILO设立了一系列涉及船员权益保护的公约,其中包括《海员劳动条件保护公约》和《工资和工时公约》等。

三、环境保护法规和合规要求1. 污染物排放限值:船舶行业对废水、废油和废气的排放有严格的限制。

其中,MARPOL公约规定了船舶排放的基本要求,国际海事组织(IMO)还颁布了能源效率设计指数(EEDI)和能源效率运营指数(EEOI)等法规。

2. 燃油硫含量限制:为了保护环境和降低空气污染,IMO规定了全球船舶燃油的硫含量限制,其中2020年实施的《全球硫含量限制公约》是船舶行业中的重大转折点。

3. 生物入侵物种防控要求:为预防非本地生物种的人为传播,一些国家制定了防止船舶生物入侵的法规和要求。

船舶安全法律法规

船舶安全法律法规

船舶安全法律法规船舶的安全是保障海上交通安全和保护人员财产安全的重要方面。

为了维护船舶安全,各国采取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船舶的设计、建造、操作和管理等环节进行规范和监管。

本文将就船舶安全的法律法规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国际海事组织(IMO)与船舶安全国际海事组织(IMO)是联合国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采纳和推行与船舶安全相关的国际标准和法律法规。

其中,《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是船舶安全领域最重要的国际公约之一。

该公约规定了船舶的建造、装备、操作和管理要求,确保船舶和人员的安全。

二、国内船舶安全法律法规的体系在我国,船舶安全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事故调查法》等。

这些法规从不同角度和层面对船舶的安全问题进行了规定和阐述。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法》是我国船舶安全领域最重要的法律法规之一,包括了船舶设计、建造、检验、操纵、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该法对船舶的安全性能、船舶的检验与认证、船舶的操作与事故处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确保船舶在航行过程中的安全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事故调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事故调查法》则对船舶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了规定。

该法规定了事故调查的程序和要求,明确了事故责任的界定和追究的方式,以期能够有效地防范和减少船舶事故的发生。

三、船舶安全管理体系(ISM)与船级社船舶安全管理体系(ISM)是为了确保船舶及其管理机构持续运营中的安全目标而建立的一种国际规范。

ISM规定了船舶管理体系的要求,要求船舶拥有有效的安全管理计划和相应的文件、程序等。

此外,船级社(船舶检验机构)在船舶安全管理方面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船舶的设计、建造和维护等进行认证和监管。

四、船舶安全救助法律法规船舶在遇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需要及时进行救助。

为了保障船舶和人员的安全,各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以我国为例,我国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搜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安全救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了海上救援和安全救助的程序和要求。

船舶安全法律法规与管理措施

船舶安全法律法规与管理措施

船舶安全法律法规与管理措施船舶安全一直是航海领域中的重要问题。

为了确保船舶运行的安全与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国制定了一系列的船舶安全法律法规,并采取了相应的管理措施。

本文将介绍船舶安全法律法规与管理措施的具体内容。

一、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的船舶安全公约国际海事组织是联合国下属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通过全球海事行业的标准和规范。

其中,国际海上人员培训、证书和值班表公约(STCW公约)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公约。

它规定了船员必须获得的培训和认证要求,确保船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以应对紧急情况和船舶日常运行中的安全问题。

二、国家船舶安全监管法规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船舶安全监管法规,以保障本国船舶和船员的安全。

比如,我国颁布的《船员证书管理规定》和《海上搜救和船舶遇险管理规定》等。

这些法规详细规定了船舶安全的管理要求,包括船舶设备的检验检测、船员安全培训、航行规范等。

三、船舶安全管理体系(ISM Code)船舶安全管理体系是船东和船舶管理公司建立和实施的一套管理措施,目的是确保船舶安全运行和预防环境污染。

ISM Code通过制定工作流程、责任分工和风险评估等,推动船舶安全文化的建立和持续改进。

所有适用IMO公约的船舶和船舶管理公司都必须通过国际海事组织认可的组织进行ISM认证。

四、船舶安全设备法规船舶安全设备法规主要规定了船舶必须携带的各类安全设备,确保船舶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相应的救援和自救措施。

这些设备包括救生艇、救生衣、浮力衣、救生圈、火灾报警系统、消防器材等。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船舶必须按照相关标准配置和维护这些安全设备。

五、海事事故调查与处理法规海事事故调查与处理法规旨在对船舶事故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与处理,找出事故原因和责任,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这些法规要求成立海事调查机构,对船舶事故进行独立调查;要求船舶所有人和船长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船舶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与义务船舶安全管理人员是指负责船舶安全管理和维护的船舶公司人员,包括船舶公司的管理层、船舶经理和船长等。

船舶行业的重要法规与合规要求确保在船舶行业中合法合规经营

船舶行业的重要法规与合规要求确保在船舶行业中合法合规经营

船舶行业的重要法规与合规要求确保在船舶行业中合法合规经营船舶行业是全球贸易和物流运输的关键组成部分,为确保船舶行业的合法合规经营,各国制定了一系列重要法规和合规要求。

本文将介绍船舶行业的重要法规与合规要求,以确保船舶行业的合法合规经营。

一、国际海事组织(IMO)的法规要求国际海事组织(IMO)是联合国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全球船舶行业的法规和标准。

IMO颁布的法规包括国际公约、规则、准则等,涵盖船舶安全、环境保护、航行安全等方面。

1.1 船舶安全法规要求船舶安全是船舶行业的首要任务之一,IMO制定了一系列船舶安全法规要求。

其中包括船舶装备要求、人员培训要求、船舶维护要求等。

船舶经营者必须确保船舶的设备安全、工作人员合格,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以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行。

1.2 环境保护法规要求环境保护是船舶行业的重要议题,IMO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规要求。

其中包括针对船舶废水、废气和废物的排放限制,以及船舶使用的燃油要求等。

船舶经营者必须符合这些法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减少船舶对环境的影响。

1.3 航行安全法规要求航行安全是保证船舶安全抵达目的地的关键。

IMO制定了一系列航行安全法规要求,包括航行规则、导航设备要求、航行通信要求等。

船舶经营者必须遵守这些法规要求,确保船舶的航行安全。

二、国家法规与法律要求除了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法规要求外,各国还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国家法规和法律要求,以确保船舶行业的合法合规经营。

2.1 船舶登记与执照要求各国对船舶登记和执照有着严格的要求。

船舶经营者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船舶登记和执照,确保船舶具备合法的身份。

2.2 劳动法与劳动保护要求船舶行业是一个劳动密集型行业,各国根据自身的劳动法和劳动保护要求,制定了相应的规定。

船舶经营者必须遵守这些规定,为船员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并保障其劳动权益。

2.3 财务与税务法规要求船舶经营者在经营船舶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的财务与税务法规要求。

1.船舶检验专业法律法规

1.船舶检验专业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1.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对沿海水域的交通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

1.2船舶必须持有船舶国籍证书,或船舶登记证书,或船舶执照。

1.4外国籍非军用船舶,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和港口。

外国籍军用船舶,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不得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

1.5在沿海水域划定禁航区,必须经国务院或主管机关批准。

但是,为军事需要划定禁航区,可以由国家军事主管部门批准。

禁航区由主管机关公布。

1.8对违反本法的,主管机关可视情节,给予下列一种或几种处罚:一、警告;二、扣留或吊销职务证书;三、罚款。

1.10本法自1984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2.3中国船级社是社会团体性质的船舶检验机构,承办国内外船舶、海上设施和集装箱的入级检验、鉴证检验和公证检验业务;经船检局授权,可以代行法定检验。

实施本条例规定的各项检验,应当贯彻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鼓励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2.4中国籍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必须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下列检验:(一)建造或者改建船舶时,申请建造检验;(二)营运中的船舶,申请定期检验;(三)由外国籍船舶改为中国籍船舶的,申请初次检验。

在中国沿海水域从事钻探、开发作业的外国籍钻井船、移动式平台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必须向船检局设置或者指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下列检验:(一)作业前检验;(二)作业期间的定期检验。

中国籍船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必须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临时检验:(一)因发生事故,影响船舶适航性能的;(二)改变船舶证书所限定的用途或者航区的;(三)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证书失效的;(四)海上交通安全或者环境保护主管机关责成检验的。

在中国港口内的外国籍船舶,有前款(一)、(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向船检局设置或者指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临时检验。

下列中国籍船舶,必须向中国船级社申请入级检验:(一)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二)在海上航行的乘客定额100人以上的客船;(三)载重量1000吨以上的油船;(四)滚装船、液化气体运输船和散装化学品运输船;(五)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要求入级的其他船舶。

船舶行业的法规和合规要求了解船舶行业的法规和合规要求并确保遵守

船舶行业的法规和合规要求了解船舶行业的法规和合规要求并确保遵守

船舶行业的法规和合规要求了解船舶行业的法规和合规要求并确保遵守船舶行业的法规和合规要求是指在船舶运营过程中,需要遵守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在船舶行业中,严格遵守法规和合规要求是至关重要的,这可以确保船舶运营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本文将介绍船舶行业的法规和合规要求,以及如何全面了解并确保遵守这些要求。

一、船舶安全法规要求船舶安全是船舶运营中最重要的方面之一。

为了确保船舶在运营过程中的安全性,船舶行业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要求。

这些法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船舶建造和设计要求:船舶建造和设计必须符合国际海事组织(IMO)的规定,包括船舶结构强度、稳定性和救生设备等方面的要求。

2. 船舶维护和检验要求:船舶在使用过程中需要进行定期维护和检验,以确保船舶的各项设备和系统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 船员培训和资质要求:船舶的船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培训证书和资质,以确保他们具备适应船舶运营需要的技能和知识。

4. 航行安全要求:船舶在进行航行时需要遵守一系列的航行安全要求,包括航道规则、导航设备使用和航行监控等方面的规定。

二、船舶环境法规要求船舶行业对环境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

为了降低船舶对环境的影响,减少排放和污染,船舶行业制定了一系列的环境法规要求。

这些法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污水排放要求:船舶在进行污水排放时必须符合国际海事组织(IMO)的规定,包括污水处理设备的使用和排放标准的符合等方面的要求。

2. 垃圾处理要求:船舶在进行垃圾处理时必须按照国际海事组织(IMO)的规定,将垃圾分类存放并在港口进行妥善处置。

3. 压载水处理要求:船舶在进行压载水处理时必须符合国际海事组织(IMO)的规定,包括压载水系统的运营管理和压载水排放的符合等方面的要求。

三、船舶劳工法规要求船舶运营需要船员的参与,因此船舶行业制定了一系列的劳工法规要求,以保护船员的权益和确保船员的工作条件。

这些法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劳动合同要求:船舶公司与船员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遵守国际劳工组织(ILO)的规定,包括合同内容、劳动报酬和工作时间等方面的要求。

船舶法规类汇总

船舶法规类汇总

船舶法规类汇总船舶法规类汇总1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2011年综合文本)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Safety of Life at Sea, 1974 (SOLAS1974,Consolidated Text 2011)IMO汇总\SOLAS公约2008综合文本.pdf2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2011年综合文本)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the Prevention of Pollution fromShips, 1973, as modified by theProtocol of 1978 relating thereto,(MARPOL 73/78 ConsolidatedEdition 2011 )IMO汇总\MARPOL公约及78-97议定书.pdf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经2010年修正案修订)Internationalconvention on汇总\STCW78-10公约和规则(英文约.pdfIMO 汇总\载重线公约2010.pdfIMO 汇总\8、1969年国际船舶吨位丈量公约及有关文件.pdf 汇总\部局船舶吨位丈量统一IMO 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docIMO 汇总\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docxIMO 汇总\2001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doc制和管理公约》.pdf12船舶压载水控制和管理指南(2009)Ballast watermanagementconvention andguidelines for itsimplementation(2009)IMO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2010)汇总\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15国际救生设备规则(LSA)(2010)Life savingappliance (LSACode)IMO\汇总\国际救生设备规则(中).pdf16国际消防安全系统规则(FSS)(2007)International codefor fire safetysysterm (FSSCode)IMO汇总\6-FSS国际消防安全系统规则中文.pdf17国际信号规则(2011)I nternational Codeof SignalsIMO汇总\国际信号规则英文版.pdfmaritime solidbulk cargoes code(IMSBC Code) 规则.pdf20 国际散装谷物安全装运规则(1991)International Codefor the SafeCarriage of Grainin BulkIMO汇总\1991国际散装谷物安全装运规则.pdf21 散货船装卸安全操作规则(2011)Code of Practicefor the Safe Loading and Unloading of Bulk Carriers (BLU Code)IMO22 船舶积载和系固安全操作手册(2011)IMO Code of SafePractice for cargoStorage andSecuringIMO汇总\《货物积载与系固安全操作规则》Ship Captain’s Medical Guide26 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手册(2011) GMDSS ManualIMO27 港口国检查程序(2012版)Procedure forPort State ControlIMO28 驾驶台管理(2ndedition 2004)Bridge Team ManagementIMO驾驶台程序指南(第4版) *32 守则及2008年修正案Code of safeworking practicesfor merchantseamen and amendments 2008香港海事处33 商船海员工作时数规则Seafarers’ Hours ofWork or Hours ofRest香港海事处香港商船公告Hong kong 香港海事规则、指南类5编制导则(上海规范所/2007年3月)IMO6国际船舶医疗指南(2008年第3版)Internationalmedical guide forshipsWHO7散装船舱口盖的船东检查和维护标准(MSC.169(79) 2006.7.1生效)IMO8综合安全评估应用指南(FSA)(1999年生效)IMO92012船舶能效管理计划制定导则(2012.3.2生效)IMO汇总\CCS技术通告相关的国内强制性和建议性规定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全国人大1993-07-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全国人大1989-03-06应为1987-05-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及其修改决定卫生部2010-04-19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全国人大1986-02-01 中华人民共和1994-07-15报)13 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含2008第1、2A、2B、3、4A、4B、4C分册及2009、2010、2011、2012年修改通报)海事局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交通运输部2003-09-02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交通运输部2010-03-0116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交通运输2004-08-01班规则部19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交通运输部2007-10-0120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交通运输部2003-01-0121 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规则海事局2001-10-08 中华人民共和交通2007-07-0126 船舶遇险紧急通信处置细则运输部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国务院2002-01-01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及修改决定交通运输部2013-08-2929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1995-01-0130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识别号交通运输2011-01-01例部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02-08-01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及其修改决定交通运输部2007-01-0136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2007-09-0137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管交通运输2008-07-0140 国海员证管理办法运输部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1-07-0142 海事劳工符合声明第Ⅰ部分海事局2013-07-2643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08-01-0144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2013-01-0148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及修改决定交通运输部2013-12-2449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及修改决定交通运输部2013-12-2450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物排放交通运输1983-10-0152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及修改决定运输部2013-12-2453 关于执行船舶污染清除协议管理制度有关事项的公告海事局2012-01-0154 关于印发船舶污染清除协议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海事局2012-01-0155 运输船舶消防管理规定交通运输1995-05-0158 作业监督管理办法海事局2004-07-205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1-03-01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及其修改决议交通运输部2012-03-1461 关于海运生铁、金属块锭、盘元、煤炭、散盐、矿石、矿砂、矿粉等交通运输1978-04-22管理规定部64 中国船舶报告系统管理规定海事局2001-06-016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交通运输部2003-09-0166 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2015版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交通运输部2002-10-0167 水上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调查海事局2012-01-0171 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开航前检查管理办法海事局2011-11-0772 国际航行船舶境外滞留应急处理和跟踪处置暂行办法海事局2010-12-177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境外实施船旗国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海事局2012-9-18 国内航行船舶技术要求部77 关于配备《国内航行船舶货物系固手册》的通知海事局2010-11-2278 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CCS 2005-08-017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船上工作和生活条件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13-07-2680 长江口船舶定线制海事局2008-06-01省内相关规定。

船舶业船舶法

船舶业船舶法

船舶业船舶法船舶业是一个涉及海洋运输、港口管理、船舶制造和维修等多个行业的综合性产业。

为了规范船舶行业的运作,维护海上秩序和保障船舶安全,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船舶法规。

本文将探讨船舶业的法规和标准,主要包括船舶安全法、污染防治法和港口管理法。

一、船舶安全法船舶安全法是为了保障船舶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而制定的法规。

船舶安全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重要方面的内容:1. 船舶设计和建造的规范:船舶安全法规定了船舶的设计和建造标准,包括船体结构、电气系统、消防设施、温度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要求建造厂商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建造,并对船舶进行强制检查和验收。

2. 船舶装备和设施的要求:船舶安全法规定了船舶必须配备的安全设备和紧急救援设备,如救生艇、救生衣、紧急通信设备等。

同时,要求船舶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和可靠性。

3. 船舶运营和管理的规范:船舶安全法对船舶的运营和管理提出了严格要求,包括船员的培训和资质要求、航行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

同时,要求船舶必须按照预定的航线行驶,严禁擅自改变航线或从事非法活动。

4. 船舶事故的处理和调查:船舶安全法规定了船舶事故的处置和调查程序,包括事故报告、事故责任的追究、船舶损害的赔偿等方面。

同时,要求船舶事故调查机构必须独立、公正,对事故的原因进行彻底的调查和分析。

二、污染防治法污染防治法是为了保护海洋环境和预防船舶污染而制定的法规。

污染防治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重要方面的内容:1. 油污染防治:污染防治法规定了船舶在运输和加油过程中必须采取的防止油污染的措施,包括正确使用和储存燃油、安装油水分离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油污处理设备等。

同时,要求船舶必须配备适量的吸油设备,及时应对发生的油污染事件。

2. 废物和污水处理:污染防治法规定了船舶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处理和处置废物和污水,包括生活垃圾、船舶污水、工业废水等。

同时,要求船舶必须装备适当的处理设备,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操作和维护。

船舶安全管理法律法规

船舶安全管理法律法规

船舶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船舶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旨在规范船舶运行、维护安全、保护环境等方面的行为,以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行和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这些法规是船舶所有人、船员以及港口等单位必须遵守的规范性文件,对于船舶安全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文将就船舶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一、船舶安全管理法规的体系结构船舶安全管理法规主要包括国际法律、国家法律和规章制度等部分。

国际法律主要包括《国际海事公约》、《国际船员证书公约》、《国际船舶设备管理规范》等文件,这些法律文件由国际海事组织颁布,具有全球适用性。

国家法律则是各国根据国情和实际情况对船舶安全管理制定的法律文件,其中包括《海事法》、《水运法》等;规章制度则是在国际和国家法律的基础上,由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细化规定,以更好地指导实际操作。

二、船舶安全管理法规的主要内容1. 船员资质要求:根据相关法规,船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培训证书,才能从事航行工作。

这些资质要求主要针对船长、轮机长、航行员等职务,确保船员具备足够的技能和经验,保障航行安全。

2. 船舶装备要求:船舶必须按照规定配备相应的航行设备、紧急救生设备等,以确保船舶在恶劣天气和紧急情况下有能力应对。

装备要求主要包括通信设备、导航设备、消防设备等方面的规定。

3. 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船舶所有人必须建立和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船舶运行安全和船员健康。

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包括船舶维护、航行计划、安全检查等方面的内容。

4. 污染防治要求:根据法规规定,船舶必须遵守相关的环保法规,防止污染海洋和港口水域。

这些要求主要包括船舶废水处理、垃圾处理、油污防护等方面的内容。

5. 应急响应要求:在遇到事故和紧急情况时,船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应急响应,保障船员生命安全和船舶财产安全。

应急响应要求包括船舶漏油事件处理、紧急撤离程序等方面的内容。

三、船舶安全管理法规的执行和监督船舶安全管理法规是船舶安全管理的基本依据,各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并加强监督。

船舶制造的相关法律规定(3篇)

船舶制造的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船舶制造是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对于保障国家安全、促进海洋经济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国,船舶制造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但也面临着一系列法律问题。

本文旨在分析船舶制造的相关法律规定,为我国船舶制造业的发展提供参考。

二、船舶制造的法律体系1. 国际法律体系(1)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的国际公约:如《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1973年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等。

(2)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的国际标准:如《船舶安全规则》(STCW)、《船舶设备规范》(IMO)等。

2. 国家法律体系(1)船舶制造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与海上设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等。

(2)船舶制造相关行政法规:《船舶建造规范》、《船舶检验规范》等。

(3)船舶制造相关规章:《船舶建造检验规定》、《船舶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

三、船舶制造的法律规定1. 船舶设计(1)设计责任:船舶设计单位应当对其设计负责,确保设计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法规。

(2)设计文件:船舶设计单位应当提供完整、准确的设计文件,包括船舶总体设计、船体结构设计、船舶设备设计等。

2. 船舶建造(1)建造许可:船舶建造单位应当取得船舶建造许可,方可进行船舶建造。

(2)建造质量:船舶建造单位应当确保船舶建造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法规。

(3)建造过程:船舶建造单位应当遵守船舶建造规范,确保船舶建造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3. 船舶检验(1)检验机构: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取得船舶检验资质,方可进行船舶检验。

(2)检验内容: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对船舶的设计、建造、设备等进行全面检验,确保船舶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法规。

(3)检验报告: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出具检验报告,对船舶检验结果进行说明。

4. 船舶登记(1)登记机关:船舶登记机关负责船舶登记工作。

(2)登记条件:船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法规,方可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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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法规类汇总序号法规发布机构备注1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2011年综合文本)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the Safety of Life at Sea, 1974(SOLAS 1974,Consolidated Text2011)IMO汇总\SOLAS公约2008综合文本.pdf2 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2011年综合文本)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for the Prevention of Pollutionfrom Ships, 1973, as modified bythe Protocol of 1978 relatingthereto, (MARPOL 73/78Consolidated Edition 2011 )IMO汇总\MARPOL公约及78-97议定书.pdf3 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经2010年修正案修订)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standards of traning、certification and watchkeepingfor seafarers 1978(amendents2010)IMO汇总\STCW78-10公约和规则(英文版).pdfSTCW公约2010年修正案(马尼拉修正案).doc4 2006年国际海事劳工公约(MLC,2006)Maritime labour convention,2006IMO汇总\2006国际海事劳工公约.pdf5 1966年国际船舶载重线公约(2003)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Load Lines 1966 and protocol of1988(as amended in 2003)IMO汇总\载重线公约2010.pdf6 1969年国际船舶吨位丈量公约(TONNAGE 69)1983版I 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Tonnage Measurement of Ships1969(amendents 1983)IMO汇总\8、1969年国际船舶吨位丈量公约及有关文件.pdf汇总\部局船舶吨位丈量统一管理实施方案.doc7 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2009年修订版)The Convention on the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forPreventing Collision at Sea,1972(amendents 2009)IMO汇总\9、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pdf8 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1977年版)IMO汇总\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CivilLiability for Oil PollutionDamage. 1969. (CLC 1969)约.doc9 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1992年议定书The Protocol of 1992 relating toCLC 1969.IMO汇总\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docx10 2001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civilLiability for bunker oilpollution damage, 2001IMO汇总\2001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doc11 国际船舶压载水管理公约(2005)Ballast water managementconvention(2005)国际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2004IMO汇总\2010年通函第18号总第18号-关于实施IMO《2004_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pdf12 船舶压载水控制和管理指南(2009)Ballast water managementconvention and guidelines for its implementation(2009)IMO13 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2010)International safetymanagement(ISM)codeIMO汇总\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doc14 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SPS规则)(2012)International ship & portfacility security code〔ISPS code〕IMO汇总\国际船舶保安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pdf15 国际救生设备规则(LSA)(2010)Life saving appliance (LSA Code)IMO\汇总\国际救生设备规则(中).pdf16 国际消防安全系统规则(FSS)(2007)International code for firesafety systerm (FSS Code)IMO汇总\6-FSS国际消防安全系统规则中文.pdf17 国际信号规则(2011)I nternational Code of SignalsIMO汇总\国际信号规则英文版.pdf18 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规则( IMDG规则)(2012)Iternational maritime dangerousgoods code( IMDG code)IMO19 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IMSBC规则)(2011)The international maritime solidbulk cargoes code (IMSBC Code)IMO国际海运固体散货规则.pdf20 国际散装谷物安全装运规则(1991)International Code for the SafeIMO 汇总\1991国际散装Carriage of Grain in Bulk 谷物安全装运规则.pdf21 散货船装卸安全操作规则(2011)Code of Practice for the SafeLoading and Unloading of BulkCarriers (BLU Code)IMO22 船舶积载和系固安全操作手册(2011)IMO Code of Safe Practice forcargo Storage and SecuringIMO汇总\《货物积载与系固安全操作规则》【IMO原文版】.pdf23 船舶装运木材甲板货的安全操作规则(2012版)Code of safe practice for shipscarrying timber deck cargoes,2012IMO24 国际航空和海上救助手册(IAMSARMANUAL)(1—3卷、移动设施)及其修正案IMO25 船长医疗指南 (22nd edition 2011)Ship Captain’s Medical Guide ILO26 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手册(2011)GMDSS ManualIMO27 港口国检查程序(2012版)Procedure for Port State Control IMO28 驾驶台管理(2nd edition 2004)Bridge Team Management IMO29 驾驶台程序指南(第4版) *Bridge Procedures Guide (FourthEdition)ICS30 直升飞机--船舶作业指南(2008年第4版)Guide to Helicopter/Ship Operations (Fourth Edition2008)ICS31 防止疲劳指南 (2001版)Guidelines on Fatigue (2001edtion)IMO32 商船海员安全工作守则及2008年修正案Code of safe working practices formerchant seamen and amendments2008香港海事处33 商船海员工作时数规则Seafarers’ Hours of Work or Hoursof Rest香港海事处34 香港商船公告香港海事处Hong kong merchant shipping notice35 香港商船资讯Hong kong merchant shipping information note香港海事处36 海事劳工符合声明第Ⅰ部分香港海事处37 香港海事处下发香港旗船舶PSC 检查表的通知(2011年6月8日)香港海事处规则、指南类序号法规发布机构备注1 《国际安全管理规则》应用指南(ICS/ISF)IMO2 关于船长在海上安全和海上环境保护方面的决定(A.443XI号1993年)IMO3 关于安全人员配备的原则(1981.11.19生效)IMO4 船舶报告制度及船舶报告要求总则-包括危险货物、有害物质和/或海洋污染物事故报告指南IMO5 船舶油污应急计划编制导则(上海规范所/2007年3月)IMO6 国际船舶医疗指南(2008年第3版)International medical guide forshipsWHO7 散装船舱口盖的船东检查和维护标准(MSC.169(79) 2006.7.1生效)IMO8 综合安全评估应用指南(FSA)(1999年生效)IMO9 2012船舶能效管理计划制定导则(2012.3.2生效)IMO10 进入船上封闭处所的建议案(2011.11.30生效)IMO汇总\CCS技术通告(2012年)技术通告第11号总第11号-经修订的《进入船上封闭处所的建议案.pdf11 船上毒品与酒精控制指南(1995年版)Guidelines for the Control ofDrugs and Alcohol aboard ShipsOCIMF12 国际国内安全管理规则相关文件(国际分册、标准分册)2010版相关的国内强制性和建议性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国人大2002-11-01 2014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全国人大2004-01-01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全国人大1984-01-01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全国人大2000-04-01 2014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国人大1995-01-01 2012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国人大2013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国人大2009-05-01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全国人大1993-07-01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全国人大1989-03-06应为1987-05-0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及其修改决定卫生部2010-04-191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全国人大1986-02-011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1994-07-1512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含2004、2011综合文本及2006、2008、2014年修改通报)海事局13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含2008第1、2A、2B、3、4A、4B、4C分册及2009、2010、2011、2012年修改通报)海事局14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交通运输部2003-09-0215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交通运输部2010-03-0116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交通运输部2004-08-011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及修改决定交通运输部2013-12-241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交通运输部2013-02-0119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交通运输部2007-10-0120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交通运输部2003-01-0121 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规则海事局2001-10-08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保安规则交通运输部2007-07-0124 船舶防台技术操作规则交通运输部1957-04-0125 水上无线电通信规则(2004版)交通运输部2004-01-0126 船舶遇险紧急通信处置细则交通运输部1987-08-27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国务院2002-01-01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及修改决定交通运输部2013-08-2929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1995-01-0130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识别号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1-01-0131 船舶名称管理办法海事局2010-12-1032 船舶建造重要日期记录管理规定海事局2010-09-213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交通运输部1990-03-03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02-08-01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及其修改决定交通运输部2007-01-0136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2007-09-0137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08-07-0138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纪记分管理办法海事局2002-10-013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管理办法海事局2012-04-014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1989-12-01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1-07-0142 海事劳工符合声明第Ⅰ部分海事局2013-07-2643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08-01-0144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2013-01-0145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4-03-0146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4-03-0147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国务院2010-03-01条例48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及修改决定交通运输部2013-12-2449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及修改决定交通运输部2013-12-2450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交通运输部1983-10-0151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及修改决定交通运输部2013-08-3152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及修改决定交通运输部2013-12-2453 关于执行船舶污染清除协议管理制度有关事项的公告海事局2012-01-0154 关于印发船舶污染清除协议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海事局2012-01-0155 运输船舶消防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1995-05-0156 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交通运输部2001-06-0157 消防安全培训和防火安全操作手册(2011版)海事局58 船舶港内安全作业监督管理办法海事局2004-07-205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1-03-01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及其修改决议交通运输部2012-03-1461 关于海运生铁、金属块锭、盘元、煤炭、散盐、矿石、矿砂、矿粉等散装货物装舱标准和船舶、港口责任划分的规定交通运输部1978-04-2262 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1-11-096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1993-02-0164 中国船舶报告系统管理规定海事局2001-06-016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交通运输部2003-09-0166 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交通运输部2002-10-012015版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67 水上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调查处理规定海事局2012-01-0168 船舶海事签证办法海事局1995-10-0169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交通运输部2007-10-0170 船舶引航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02-01-0171 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开航前检查管理办法海事局2011-11-0772 国际航行船舶境外滞留应急处理和跟踪处置暂行办法海事局2010-12-177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境外实施船旗国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海事局2012-9-1874 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设备管理规定海事局2010-04-1275 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及其修改决定交通运输部2009-11-3076 固体散装危险货物海运安全技术要求交通运输部2008-04-0177 关于配备《国内航行船舶货物系固手册》的通知海事局2010-11-2278 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CCS 2005-08-017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船上工作和生活条件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13-07-2680 长江口船舶定线制海事局2008-06-0181 长江口船舶报告制海事局2008-06-0182 老铁山船舶定线制辽宁海事局2006-06-0183 老铁山船舶报告制辽宁海事局2006-06-0184 个人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质检总局85 训练手册(2012版) 海事局86 国际国内安全管理规则相关文件(国内分册、标准分册)2010版省内相关规定1浙江地区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信息报告制度浙江海事局2002-07-012浙江省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规定浙江省安监局2004-06-253船舶安全信用等级评定与分级监管办法浙江海事局2005-09-014浙江海事局桥区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浙江海事局2008-08-01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资料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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