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拌合楼设备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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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租赁合同
沥青拌和楼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承租型沥青拌和楼设备,特签订本合同。
一、机械设备概况:
二、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本租赁设备仅限于在用于工程。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乙方拥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2、甲方仅在租赁期内,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乙方为甲方配备该设备操作人员3人,由甲方负责食宿,由乙方负责该设备操作人员工资。
五、租赁期限及租金结算方式:
1、于年月日开工生产,自年月日完工,乙方机械设备完好,租赁期满,甲方将设备完好交给乙方办理退场手续,若甲
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订续租合同。
2、租赁期间以拌和楼出料记重为核算指标,双方协
定。
3、自生产之日起,每完成吨料向乙方交付租
金。
六、租赁设备的运输、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该设备长途运输,经双方商定进场费为元,本合同生效设备进场前5日付给乙方,退场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七天通知乙方。
2、设备在租赁期间生产所需的各种原材料、电源及场地使用费等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3、设备在租赁期间内由甲方使用,甲方应协助乙方操作人员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维修费由乙方负担,所附费用以乙方操作人员签字为准,由乙方负担的费用部分从乙方收取设备租赁费中扣除。
4、在生产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及时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另行合理安排车辆机械,积极配合乙方维修;乙方排除故障每次超过两天应负担甲方的损失费用,并且每月维修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七、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及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丢失,期损失由甲方赔偿,因乙方工作人员不遵守甲方管理或违规操作而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负全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连带责任。
2、甲方不得强迫乙方操作人员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3、在设备租赁期间,甲方应赔偿非乙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及因此造成的乙方设备停机损失(如乙方设备被第三方扣押等外界因素)。
4、甲方应在交货地点按合同规定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清单交给乙方。
5、甲方在施工期间,若因乙方消极怠工、妨碍正常生产等原因早成的人工、机械、延误工期等损失,则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损失费元/天。
八、乙方义务:
1、为甲方提供性能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乙方操作人员应服从甲方到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乙方操作人员应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
4、乙方操作人员应严格填写生产料单,每车结束将此表交乙方单位代表签字盖章,并以此表计算租金。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
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租金,乙方在提前5日告知甲方的情况下有权停产,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十、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县级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解决。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财务部门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
(盖章):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