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基础知识复习提纲: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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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法考行政法总结

2020法考行政法总结

考点一:依法行政6基本原则:合法;合理(三个,公平公正、考虑合法的相关因素、比例原则);程序正当(公开、参与、回避);诚实信用;高效便民;权责一制。

1、合法行政是首要原则,其他原则都是独立的,是合法行政的延伸。

2、诚实信用:全面、准确、真实。

行政机关不得随便撤回变更已作出的行政许可3、羁束行政行为是不能变化的,裁量行政行为(实质行政)是有自由裁量权的。

4、全责一致:执法有保障、有权就有责、执法受监督、违法必处罚、侵权需赔偿5、合理行政等5大原则是合法行政的重要补充,第一公平公正第二平等第三比例原则(要必要、适当)6、国务院批:农田征收公顷、其他70公顷。

7、治安处罚法200元以下,现场缴纳。

应当停听证: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证书、大额。

8、全责一致:违法-撤销-赔偿。

合法-撤回-补偿。

考点二:国务院性质机构编制及编制管理。

1、只有国务院直属部门有行政专项职能2、国务院组成部门由人大决定,部门拥有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

3、6个儿子(部委行署,基本的)全国人大或常委会决定,4、部委设定司:中编办审核,国务院批准。

5、司设处---自己提出方案决定-报国院编制管理机关备案6、大儿子(部委行署)----基本的;7、次子(直属机构)----专门的,独立的8、孙子(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特定的9、可以指定规章-前三个儿子(部委行署、直属机构、被授权的直属事业单位)10、国务院设立除大儿子外-国务院自己决定11、议事协调机构:无机构、无编制、无人员、无措施。

12、行政机构设置管理:类型、名称、职能13、行政机构编制管理:机构普通人员的数量、领导职数。

14、地方各级行政机构新设:设立、撤销、合并或变更规格、名称。

本级政府提出方案、上一级编办审核、上一级政府批准。

15、地级市编制总额,省政府提,国务院批。

总额内调整,本级政府内部部门调整,本级政府有权;同一行政区域内不同层级调整,省编办报中编办。

16、省以下垂直管理只有自然资源局。

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热点手册行政法

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热点手册行政法

2022 年国考常识热点手册:行政法华图教育姜泽锋一、行政答应行政答应,是指在法律一般制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答应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详细行政行为。

1、行政答应的设定权限与形式法律可以创设行政答应;省级地方规章无权创设行政答应;必要时省级政府规章可以创设临时性答应。

〔注:部门规章不可以创设〕2、期限:〔1〕由一个机关决定:20日内决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2〕平级多机关决定:统一、结合、集中办理的45日内决定,经本级政府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5日〔3〕另有规定依规定。

二、行政处分〔一〕行政处分:指行政主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背行政法标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详细行政行为。

〔二〕行政处分的种类1、申诫罚〔精神罚、声誉罚〕:警告2、财产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3、行为罚〔才能罚〕: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撤消答应证、执照4、人身自由罚:行政拘留〔三〕施行规那么1、不再罚:对一个行为,任何机关不得以同一事由做出同一种类的处分。

2、不处分:第一种情况:不满14周岁不予处分;第二种情况:精神病人在不能识别或控制自己行为时违法不予处分;第三种情况:处分时效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或连续继续行为终了之日起2年后不再处分。

3、不重罚:已满14不满18周岁从轻或减轻处分。

〔四〕施行程序1、简易程序:①事实确凿并有根据。

②对公民≤50元、对单位≤1000 元的罚款或警告。

一般是一人执法、当场决定、当场送达。

2、一般程序:调查检查至少2人执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团队a〕作出决定。

3、听证程序——适用的条件:责令停产停业、撤消许证或执照、大额罚款。

启动方式:当事人要求。

规那么:①应告知听证权利;②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三、行政强迫1、行政强迫措施的定义:行政强迫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防止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施行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施行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2020法考行政法45天背诵干货

2020法考行政法45天背诵干货

第一天行政组织法1.派出机构包括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一般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但经过法律法规规章授权后,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公安派出所的授权是 500 元以下的罚款和警告,税务所的授权是 2000 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其执法行为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

2.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司级内设机构的机构设置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处级内设机构的机构设置由国务院行政机构自主决定,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3.行政公署是省、自治区政府的派出机关,街道办是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政府的派出机关,区公所是县、自治县政府的派出机关,均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4.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确定编制,所需要的编制由承担具体工作的国务院行政机构解决。

第二天公务员法1.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

2. 涉及国家秘密的职位不实行聘任制。

聘任合同期限为 1-5 年,可以约定试用期 1-6 个月,实行协议工资制。

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聘任制公务员就履行聘任协议发生争议,60日内可以提交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结果不服才能在15日内提起民事诉讼。

3.处分期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除受警告处分外,不得涨工资。

撤职应同时降低级别,已经退休的只扣减待遇。

处分期满,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级别、职务不再受影响,但解除降级、撤职不视为恢复原职务和原级别。

4.亲属任职回避。

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 ,有以上近亲属关系的人:(1)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相互直接领导的职务;(2)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直属同一领导的职务;(3)不能一方任领导,另一方在同一单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的工作。

第三天公务员法和抽象行政行为1.公务员不得辞职的情形包括:①未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②不满国家规定脱密期限的、③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④正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未终结的。

公考常识之行政法

公考常识之行政法

行政法行政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对于不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以及立法中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规进行的解释。

狭义地讲,指国家职能中,除了立法和司法以外的全部职能的总称;广义地讲,指作为决策职能的政治之外的执行职能。

“行政”指的是一定的社会组织,在其活动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组织、控制、协调、监督等活动的总称。

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

其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进一步说,行政法是调整行政组织、职权,行使职权的方式、程序以及对行使行政职权的监督等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包括两层含义:1,行政法是国家一类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2,这一系列法律规范和原则调整的对象是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而不是别的社会关系。

一、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而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1.行政行为的分类(1)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如行政机关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行政立法、决定、命令等的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如具体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执行等。

(2)行政行为以其相对人的身份为标准,分为内部行政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

内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内部行政组织管理过程中所作的只对行政组织内部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对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有重大影响,如行政处分。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复习题库及答案(共100题)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复习题库及答案(共100题)

范文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复习题库及1/ 6答案(共100题)2020 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复习题库及答案(共 100 题) 1、所谓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有( D ) A.人民政府 B.人民政府职能部门 C.中国共产党的机构 D.卫生防疫站 2、下列有关我国公务员概念的正确表述是指( B ) A. 行使行政权、的执行国家公务的工作人员 B.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行使行政权、的执行国家公务的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C.通过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D.在各个国家机关中行使职权、的执行国家公务的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3、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关于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被总称为( B )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行政规章 4、下列行政法渊源中效力层级最高的是( A ) A.行政法规 B.地方性法规 C.部门规章 D.地方规章 5、下列各项中有关行政法中的行政的正确认识是( A ) A.行政法领域的行政是指国家行政 B.我国行政法领域的行政仅指动态行政即行政活动 C.美国行政学家古德诺认为行政是指除立法、的司法以外的一切国家职能D.只有国家行政机关的活动才是行政法领域的行政 6、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 A )A.行政法律关系B.社会关系C.行政法律规范D.行政关系与监督行政关系 7、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是( D )A.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B.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 C.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D.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 8、全国法制宣传日是每年的( D )。

A、9 月 9 日B、10 月 1 日C、10 月 9 日D、12 月 4 日9、下列属于《物权法》中所称“物”的是(C )。

A 外观设计B 月球C 商品房D 大气层 10、劳动合同法施行的时间为( B ) A、2007 年 1 月 1 日 B、2008 年 1 月 1 日 C、2007 年 7 月 1 日 D、2008 年 7 月 1 日 11、某单位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必备的300个重点知识汇总(精品)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必备的300个重点知识汇总(精品)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必备的300个重点知识汇总1.根据决定行政行为时参与意思表示的当事人的数目的不同,行政行为分为单方行政行为、双方行政行为和(多方行政行为)2.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受到处罚决定之日起( 15 )日内向上一级机关作出复议。

3.行政立法是一种抽象的行政行为,具有(立法的性质)与(立法行为)的双重属性。

4.依据行政立法权的来源不同,行政立法可以分为(职权立法)与(授权立法)。

5.依据行使行政立法权的主体不同,行政立法可以分为(中央行政立法)与(地方行政立法)。

6.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为(条例)(规定)和(办法)7.有权制定规章的地方人民政府(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市)的人民政府。

8.行政立法程序一般包括(起草)(征求意见)(审查)(通过)(签署)(发布)与(备案)等步骤。

9.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10.以许可证的性质为标准,行政许可分为(行为许可)和(资格许可)。

11.我国刑法解决空间效力即刑事管辖权范围问题的原则是以(属地原则)为主,兼采(属人、保护)和(普遍原则中合理因素)。

12.根据属地原则,凡在我国(领域内、船舶、航空器)内犯罪的,适用我国刑法。

13.根据属地原则,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即受我国刑法管辖。

14.根据属人原则,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15.(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不论我国刑法规定该罪的最高刑是否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均适用我国刑法。

16.根据(保护)原则,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法律基础知识复习题库及答案(共四套)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法律基础知识复习题库及答案(共四套)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法律基础知识复习题库及答案(共四套)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法律基础知识复习题库及答案(一)第1 题* 下列社会关系中不属于民法的调整对象的是:( )A.中国公民甲与中国公民乙之间缔结的婚姻关系B.自然人丙与自然人丁之间订立的电脑买卖合同关系C.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的税款征收关系D.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旧电脑买卖合同关系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第2 题* 为胎儿保留的被继承的遗产份额,如果胎儿出生后是死体,该份额应该如何处理?( )A.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B.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C.由胎儿的继承人和被承人的继承人协商解决D.由胎儿的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共同继承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第3 题* 高中生钱某于1980年9月2日出生。

1998年6月1日在校将同学李某打伤,致其花去医药费2000元。

钱某毕业后进入一家炼钢厂工作。

1999年2月,李某起诉要求钱某赔偿医药费。

该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A.钱某承担,因钱某诉讼时已满18周岁,有经济能力B.钱某之父承担,因钱某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未满18周岁,没有经济能力C.主要由钱某之父承担,钱某适当赔偿D.主要由钱某承担,钱某之父适当赔偿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第4 题* 张某出海打渔,因遇台风下落不明。

现其妻孙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张某失踪。

因张某失踪后,孙某与他人姘居,并与姘夫合用家中财产,在确定张某的财产代管人时,张某父母与孙某发生争议。

本案中,法院应依法指定谁为财产代A.孙某,理由是孙某是张某失踪后的第一顺序的财产代管人B.孙某和张某的父母,理由是他们均为法律规定的财产代管人C.张某的父母,理由是若指定孙某则不利于保护张某的财产D.孙某,理由是孙某提出了宣告失踪的申请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第5 题* 甲乙订立借款合同,乙向甲交付人民币20万元,从完整意义上讲甲取得货币的:()A.占有权B.使用权C.处分权D.所有权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第6 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A.10岁的学生李某独自到商场购买笔记本电脑一台B.作家章某立书面遗嘱捐赠所有藏书,但未经公证处公证C.某酒厂以工业酒精勾兑白酒冒充茅台酒卖给某百货公司D.甲、乙签订买卖一张大熊猫皮的合同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第7 题* 张某之父新买一套商品房,张某估计期父会将旧房送给自己,就在附近买了一个停车位。

行政法复习(完整版)

行政法复习(完整版)

.一、行政法学上的行政含义:是指行政机关和公务组织为了公共利益而作出的执行和管理行为,它是行政执法、行政立法和行政司法的总称,包括行政管制行为、公务行为和援助私人行为三种类型。

二、行政法1、含义:是关于行使行政权力的组织、行政权力的授予和分工、行政权力的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并进行救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特点:①行政法是创设和规范行政主体的法。

②行政法是授予行政权力和对行政权力进行分工的法。

③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权力的法。

④行政法是监督行政权力行使的法。

⑤行政法是对行政权力行使进行法律救济的法。

3、内容:①无法制定统一行政法法典,但有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典。

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③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程序法、行政监督法、行政救济法。

三、我国行政法的渊源1、制定法法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条约与协定。

2、非制定法法源:法律解释;判例;习惯和惯例、行政法理。

四、行政法基本原则1、含义:行政法基本原则是贯穿于行政法律规范之中,指导行政权的获得、行使及对其监督的基本准则,也是提示行政法基本特征并将其与其他部门法区别开来的主要标志。

包括规则、原则和基本原则。

2、特点:①它贯穿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中,体现行政法的基本价值观念。

②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导和规范行政法的立法、执法和行政争议处理的基础性规范。

③是一种基础性规范和抽象性规范。

3、作用:①指导行政法的制定、修改、废止工作。

②有助于理解行政法或对行政法做出解释。

③指导行政法的实施。

④弥补法律规范的不足。

.4、内容:⑴依法行政原则1、含义:行政主体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取得和行使行政权力,并对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内涵:①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②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都必须依据法律、遵守法律。

③行政职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定程序:自然公正原则和正当程序原则。

④任何违法行政活动,非经事后法律认可,均得以宣告为“无效”。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理学基础知识全套复习提纲(精华版)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理学基础知识全套复习提纲(精华版)

第一章法理学第一节法的特征和作用一、法的概念及特征(一)概念法是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二)特征1、法是调整人们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国家对人们行为的评价。

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为最后保证手段的规范体系,具有国家强制性。

4、法在国家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

5、法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规范,具有程序性。

【真题回顾】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其最主要的特征是:A.由国家制定或认可B.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C.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D.以规定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三)法的作用作用定义对象分类指引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氾,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

本人的行为(自律)确定的指引:人们必须根据法律规范的指示而行为。

(作为或不作为);有选择的指引:人们的行为有选择的余地可以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

评价法律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具有判断、衡量的作用。

他人的行为(他律)专门的评价:经法律专门授权的机关、组织及其成员对他人的行为所作的评价(产生法律拘束力;一般的评价:普通主体对他人行为所作的评价(不产生法律拘束力)教育通过法律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

一般人的行为反面教育:通过对违法行为实施制裁,起到警示和警戒的作用;止面教育:通过对合法行为加以保护、赞许或奖励,起到表率、示范作用。

预测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可事先估计到当事人双方将如何行为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

人们相互之间的行为对如何行为的预测对行为后果的预测强制法律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现,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惩讪违法行为。

法律的强制作用是法律的其他作用的保证。

违法犯罪行为【考点预测】“杀鸡给猴看”体现了法的()作用。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基础知识全套复习提纲(精华版)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基础知识全套复习提纲(精华版)

第五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一节概论一、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公共行政权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在我国,行政主体可以分为两大类: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又称为“被授权的组织”)。

二、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一)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呈文件性质!”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不特定的人或事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活动。

如: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

抽象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对象的普遍性。

即以普遍的、不特定的人或事为行为对象,其针对的是某一类人或事,而非特定的人或事。

(2)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续性。

即抽象行政行为对某一类人或事具有普遍约束力,并且不仅适用于当时的行为或事件,而且适用于将来发生的同类行为或事件。

(3)不可诉性。

抽象行政行为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对象。

例如:某市政府作出在市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二)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中就特定事项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单方行政职权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突出特征特定性单方性外部性具体含义是针对特定事项与特定人做出的行为基于行政主体单方意志便可成立行政主体对外而非对内实施职权区别对象抽象行政行为行政合同行为内部行政行为(行政处分)【真题回顾】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

A.针对特定的人制定出来的具有特定约束力的行为规则B.针对不特定的事制定出来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c.针对特定的人或事制定出来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D.针对不特定的人或事制定出来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第二节行政处罚一、行政处罚的原则①处罚法定原则②公正公开原则原则③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④一事不再罚原则【预测考点】某蔬菜食品公司因销售假酒,被工商局处以罚款5000元,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

2020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专题复习讲义:行 政 法

2020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专题复习讲义:行 政 法

行政法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行政法治原则①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法治原则对政府行为的一个基本要求,即公共行政组织必须依照法定权限、法定方式、法定程序来实施行政管理行为。

①控制滥用自由裁量权。

当代法治既允许行政自由裁量,也强调对自由裁量给予有效的控制,如立法的授权控制,行政程序规则的约束,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事后进行的合理性监督,等等。

①责任政府。

依法行政,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是从正面对行政的要求,任何公共行政组织若违背这一要求,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即法律责任。

单纯强调政府必须如何,而忽视政府违反这一“必须的义务”后应当承担的责任,则无法从实质上控制行政权力的滥用。

①维护和促进人权。

建立在人权理念基础上的法治,是人类真正需要的法治。

这就要求:第一,无论是立法机关的立法还是行政立法,都应当充分考虑人的基本尊严、自由和权利;第二,行政机关在法律未作细致、明确规定,享有自由裁量权之时,亦应尊重、保障人的基本尊严、自由和权利。

(2)行政公正原则实体公正,就是行政组织作出的行政决定,在内容上必须达到不徇私情,不存偏见,不武断专横;总而言之,即相同情况相同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合理考量相关因素,不考量不相关因素。

程序公正,就是指行政组织在作出行政决定时,必须遵循形式上符合正义要求的程序。

行政法在制度设计上也更多强调程序上看得见的公正,具体包括:自己不得决定与自己切身利益有关的事项;在对两个以上行政相对人尤其是有着相互冲突之利害关系的行政相对人作出决定时,不得进行单方接触;在作出对行政相对人不利的行政决定之前应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

(3)行政公开原则行政公开的具体要求可以分为三个层面:①行政决定公开任何行政决定,只要涉及外部公共管理事项,无论是行政政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还是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最终的决定内容都应当以适当的形式公开。

①行政过程公开就具体的行政执法行为而言,为了保证决定的公正性,行政组织一般需要遵循听取行政相对人意见、告知行政相对人有关信息(包括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享有的权利)、说明依据和理由等程序,而这实际上也是在向具体的行政相对人公开其管理过程。

行政法复习提纲(完整版)

行政法复习提纲(完整版)

一.行政法的概念和特点(一)概念:行政法,指调整在公共行政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以配置、规范行政权和确认、保障公民等一方权益为核心来规定各方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之总称。

(二)特点:1、形式特点:①无统一完整的实体法典②由效力层次不同的法律规范构成2、内容特点:①调整领域宽泛,内容丰富②行政法融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于一体③富有变动性二.行政法的正式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规章7、国际条约与协定8、法律解释9、党政联合文件(行政机关与执政党等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三.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行政法律关系,指行政法对在实现公共行政职能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加以调整后,所形成的行政主体之间以及行政主体与其他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特征:1、主体的恒定性与不可转换性2、单方意志性3、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性4、国家权力具有不可处分性5、个体权利的行使具有有限性6、设定的灵活性与及时性7、救济形式的多样性四.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构成:包括行政主体、行政公务人员、行政相对人、行政监督主体。

五.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会判断、选择,不用背)书P48-571、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原则2、依法行政原则3、正当程序原则4、行政效益原则六.会判断XX是否是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1、是组织; 2、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使行政权;3、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行政权;4、独立承担责任行政主体的范围→→(十大类)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经国务院授权的办事机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经法律、法规授权的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经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内部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eg:行政性公司;经授权的事业单位;经授权的企业单位,如北京市电信局;经授权的社会团体、群众性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基础知识复习提纲:法理学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基础知识复习提纲:法理学

第一节法理学一、法的渊源1.宪法作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

根据《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5.自治法规自治法规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的与民族区域自治有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6.规章规章通常称行政规章,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职权所制定、发布的针对某一类事件或某一类人的一般性规定,是抽象行政行为的一种。

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等级上述各种法的渊源都具有法的效力,但它们的效力等级又是有差别的。

行政法复习提纲

行政法复习提纲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行政法是以宪政为基础的调整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行政法的特点:(一)行政法的形式特点1、无统一的法典2、表现形式的多样性3、数量规模的宽泛性(二)行政法的内容特点1、行政权的支配性2、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混杂性3、效力的多元性4、对社会的适应性行政法的渊源:(一)宪法一方面,宪法是行政立法的依据。

有关重要的行政立法,特别是法律的制定,都是以宪法为依据的。

另一方面,宪法中有关以行政关系为基础和调整对象的规范,如有关公民受教育权的规范和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和赔偿权的规范等,则是行政法的直接法源。

(二)制定法1、法律。

法律是我国行政法的基本法源。

2、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行政法最重要的法源之一。

3、地方性法规。

它是行政法最重要的法源之一。

4、规章。

规章和行政规章也是行政法的重要法源之一。

行政法关系的种类:1、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由行政法规范所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是行政法关系的一种。

)2、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国家有权机关在监督行政行为的过程中,与行政主体之间形成的受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各种关系)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1、法律的规范创造力原则法律的规范创造力原则,?2、法律优先原则法律优先原则,又称法律优越或法律优位原则,是指行政应当受现行法律的约束,不得采取任何违反法律的措施。

3、法律保留原则法律保留原则有两方面含义。

一方面法律保留原则是指对于影响人民自由权利之重要事项,没有法律之明确授权,行政机关即不能合法作为行政行为。

另一方面,社会生活中某些重要的事项,应保留给立法机关以法律规定之,其它任何法的规范都无权规定,行政权非有法律依据不得为之。

所以法律保留原则,通俗地说也就是保留给法律去规定原则。

行政合理性原则:1、平等对待2、比例原则(P31~33 重点掌握)比例原则,又称为均衡原则或平衡原则,是实质意义上依法治国原则的典范. 它具体包括三个子原则:1)行政措施对目的的适应性原则也可以称为适当性原则2)最小干预可能的必要性原则也可以称为必要性原则3)禁止过分的适当性原则也可以成为侠义的比例原则3、正常判断行政应急性原则:行政应急性原则是现代行政法治原则的重要内容,指在某些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法律依据的或与法律相抵触的措施。

公务员行测行政法基本常识

公务员行测行政法基本常识

公务员行测行政法基本常识概念:所谓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

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地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

国家行政机关是最主要的行政主体,此外依照法定授权而获得行政权的组织,也可以成为行政主体。

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或组织。

我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我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都可以作为行政法律关系的行政相对人主体参加行政法律关系。

1.概念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行为的概念包括以下几层含义: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

行政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进行行政管理的行为。

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2.行政处罚的种类重要法条《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行政处罚的设定重要法条《行政处罚法》第九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第十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第十一条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复习提纲

行政法复习提纲

行政法复习提纲第一章1、行政:是组织的一种职能,任何组织(包括国家)要生存和发展,都必须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行使执行、管理职能(行政职能)。

2、行政包括公行政与私行政。

公行政包括国家行政与其他非国家的公共组织行政。

非国家的公共组织,如公会、妇联等社会团体,律师协会、医师协会等行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行政。

P2 非国家行政主要指私行政,即私人企业、组织、团体的执行、管理活动。

国家行政又有形式行政与实质行政之分。

3、现代行政法之所以将国家行政机关以外的社会公权力组织实施的公行政也纳入其调整范围,现代行政法学之所以将之纳入其研究范围,主要原因见P34、行政法学的研究对象是公行政,主要是国家行政、形式行政。

国家行政是行政法的基本调整对象,从而是行政法学的基本研究对象。

5、公权力包括国家公权力(强)、国际公权力(弱)和社会公权力(弱)。

国家公权力包括国家立法权(最重要)、国家行政权(最主要)和国家司法权。

6、行政法不同于行政。

所谓行政国家,是指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由于科技的进步和生产关系的调整导致了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而社会经济的发展又同时导致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产生。

7、20世纪行政新扩充的领域主要包括 P98、行政国家的异化,也称“政府失灵”,主要表现为A 对民主、自由和人权的威胁。

B 腐败和滥用权力。

C 官僚主义和效率低下(帕金森定律)。

D 人、财、物资源的大量浪费。

E 人的生存能力和创造能力的退化。

P10帕金森定律:在行政管理中,行政机构会像金字塔一样不断增多,行政人员会不断膨胀,每个人都很忙,但组织效率越来越低下,又称为“金字塔上升”现象。

9、到20世纪后期,大多数“行政国家”陆续逐步过渡到“有限政府”。

这种过渡的一般途径是①转变和缩减政府职能、限制行政权。

②规范行政行为,控制行政权。

③加强社会自治,转化行政权。

P1110、行政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伴随着行政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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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行政法一、行政法概述1.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是指国家行政主体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活动。

行政具有国家意志性、执行性、法律性和强制性的特征。

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总和。

行政法以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其目的是保障国家行政权运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它在行政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2)合理性原则。

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

(3)应急性原则。

应急性原则是现代法治原则的重要内容,指在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或与通常状态下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措施。

3.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的渊源指行政法规范和原则表现形式,分为一般渊源和特殊渊源。

行政法的一般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

行政法的特殊渊源:法律解释(有权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地方解释);其他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惯例。

二、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也称为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1.行政主体的概念、范围、职权和职责(1)行政主体的概念:行政主体是指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做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在行政诉讼中通常能作为被告应诉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行政主体的范围我国的行政主体具体包括;国务院、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经法律法规授权的派出机构、经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内部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

(3)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权能。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行政立法权;②行政命令权;③行政处理权;④行政监督权;⑤行政裁决权;⑥行政强制权;⑦行政处罚权。

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国家赋予的行政职权,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过程中,所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行政职责是行政主体必须履行的义务,因此不能放弃和违反,否则会引起相应违法责任的追究。

主要包括:依法履行职务,遵守权限规定,符合法定目的,遵守法定程序。

2.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组织。

三、行政行为概述1.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为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标而行使行政权力,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服务性;(2)从属法律性;(3)裁量性;(4)单方性;(5)强制性。

2.行政行为的分类:从不同的方面可以划分出不同的类型,包括:(1)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2)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3)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4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5)单方行政行为与双方行政行为;(6)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7)作为行政行为与不作为行政行为;(8)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与行政司法行为;(9)自为的行为、授权的行为和委托的行为。

3.行政行为合法的要件行政行为合法的条件包括: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行政行为程序合法。

4.行政行为的生效规则生效规则是指行政行为何时开始生效的规则。

行政行为的生效规则主要有:即时生效;受领生效;告知生效;附条件生效。

5.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行为的效力包括: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执行力。

6.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与废止(1)行政行为无效的条件:①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②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③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④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⑤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①行为相对方可在任何时候请示有权国家机关宣布该行为无效;②有权机关可在任何时候宣布相应行政行为无效;③行政行为被宣布无效后,行政主体通过该行为从行政相对方获得的一切均应返回相对方;所加予的一切义务均应取消;对相对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赔偿。

(2)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行政行为不适当。

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后果:①相应行政行为通常自撤销之日起方失去法律效力,但行政行为撤销的效力可一直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②行政行为如果被撤销,因此造成相对方的实际损失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③如果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为行政相对方的过错引起的,则行政相对方必须视具体情况承担相当的责任。

(3)行政行为废止的条件:①行政行为所依据的相应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被依法修改、废止或撤销;②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原行政行为的继续存在将有碍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甚至给国籍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③行政行为已完成原定目标、任务,实现了其历史使命。

行政行为废止的法律后果:行政行为废止后,其效力自废止之日起失效。

四、抽象行政行为(一)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1.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行为。

其行为形式体现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行政立法(行政法规和规章)和一般行政规范文件(具有普遍约束力并能多次适用的行政措施、决定、命令)。

2.抽象行政的特征包括是对象的普遍性;不可诉性;多次适用性。

(二)行政立法行为1.行政立法的概念与特征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活动。

它既有立法的性质,是一种从属性立法行为(准立法行为),又具有行政的性质,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立法具有如下两方面的特征:(1) 行政立法的立法性。

表现在:①代表国家,以国家名义制定人们遵守的行为规则;②行政立法所制定的行为规则属于法的范畴,具有法的基本特征,即普遍性、规范性和强制性;③它必须遵循相应的准立法程序。

(2) 行政立法的行政性。

主要表现在:①其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②其客体是有关行政管理事务;③其目的是实施和执行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实现行政管理职能。

2.行政立法的主体与分类(1)行政立法的主体是指依法取得立法权,可以制定行政法规或行政规章的国家行政机关。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行政立法主体包括:①国务院;②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③国务院直属机构;④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⑤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⑥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⑦作为经济特区的市人民政府。

(2)行政立法,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作不同的分类。

①依其立法权的来源不同,可分为职权立法与授权立法;②依立法主体不同,可分为中央行政立法和地方行政立法;③依行政立法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执行性立法、创制性立法。

3.行政立法的原则(1)依法立法原则。

行政立法必须依法进行,“依法”中的法指宪法和法律,也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2)立法民主原则。

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行政立法时,应通过各种方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保证民众广泛地参与行政立法。

(3)加强管理与增进权益相协调原则。

4.行政立法的程序与原则行政立法的程序主要包括:①立项;②起草;③听取公众意见;④审查;⑤决定与公布。

五、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

其行为形式主要体现为具体行政决定,如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等。

(一)行政许可1. 行政许可的概念行政主体应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行政行为。

2. 行政许可的特征(1)行政许可是一种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同于行政主体依职权主动赋予相对方权利或免除义务的行为;(2)行政许可是一种采用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的要式行政行为;(3)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行为。

3.行政许可的分类①以许可的范围为标准,分为一般许可和特殊许可;②以许可的程度为标准,分为排他性许可和非排他性许可;③以其能否单独使用为标准,分为独立的许可和附条件的许可;④以是否附加履行义务为标准,分为权利性许可和附义务许可;⑤以其存续时间为标准,分为长期许可和附期限许可;⑥以许可的内容为标准分,为行为许可和资格许可。

4.行政许可的作用(1)有利于国家对社会经济和其他义务的宏观控制。

(2)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公共利益和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3)有利于保护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二)行政征收1. 行政征收的概念行政征收是指国家行政主体凭借国家行政权,依法向行政相对方强制地、无偿地征集一定数额金钱或实物的行政行为。

行政相对方的财产一经国家征收,其所有权就转为国家所有,成为国家财产的一部分,由国家分配和使用,以保证国家财政开支的需要。

2. 行政征收的特征(1)强制性;(2)无偿性;(3)法定性;(4)先定性和固定性。

3. 行政征收的分类目前我国行政征收主要由税和费组成。

因此,行政征收主要分为两大类,即行政征税和行政征费。

行政征收的主要内容有:①税收征收;②建设资金征收;③资源费征收;④排污费征收;⑤管理费征收;⑥滞纳金征收;4.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的区别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相对方财产或劳务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两者区别主要在于:(1)从法律后果看,行政征收的后果是财产所有权从相对方转归国家;而行政征用的后果则是行政主体暂时取得了被征用方财产的使用权,不发生财产所有权转移。

(2)从行为的标的看,征收的标的一般仅限于财产;而征用的标的除财产外还可能包括劳务。

(3)从能否取得补偿来看,征收是无偿的;而征用一般是有偿的,行政主体应当给予被征用方以相应的经济补偿。

(三)行政处罚1. 行政处罚的概念是指行政主体为达到对违法者予以惩戒,促使其以后不再犯,以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目的,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给予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

2.行政处罚的特征行政处罚的特征主要有:(1)其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行政主体;(2)行政处罚是针对有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行政相对人的制裁;(3)行政处罚是对于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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