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认识法律方法
小学法制教育《学会依法保护自己》教案
小学法制教育《学会依法保护自己》教案第一章:认识法律1.1 教学目标让学生了解法律的基本概念和作用。
培养学生尊重和遵守法律的意识。
1.2 教学内容法律的基本概念:法律是什么,法律的来源和种类。
法律的作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
1.3 教学活动引入讨论:什么是法律?学生举例说明。
教师讲解:法律的基本概念和作用。
案例分析:讨论法律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
第二章:权利和义务2.1 教学目标让学生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培养学生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意识。
2.2 教学内容权利和义务的概念:权利的定义,义务的含义。
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权,遵守学校规定的义务。
2.3 教学活动引入讨论:学生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教师讲解:权利和义务的概念及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角色扮演:学生分组扮演不同角色,展示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情景。
第三章:个人保护3.1 教学目标让学生了解如何保护自己的个人权益。
培养学生面对侵犯时的自我保护意识。
3.2 教学内容个人保护的方法:如何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如何拒绝陌生人的侵犯。
应对侵犯的措施:寻求帮助,报警等。
3.3 教学活动引入讨论:如何保护自己的个人权益?教师讲解:个人保护的方法和应对侵犯的措施。
情景模拟:学生分组进行情景模拟,练习自我保护的技巧。
第四章:网络安全4.1 教学目标让学生了解网络安全的基本知识。
培养学生正确的网络安全意识和行为。
4.2 教学内容网络安全的基本概念:网络信息的真实性,网络欺诈的类型。
正确的网络安全行为:保护个人信息,不轻信陌生信息。
4.3 教学活动引入讨论:网络安全的意义是什么?教师讲解:网络安全的基本知识和正确的网络安全行为。
小组讨论:讨论如何在网络上保护自己的权益。
第五章:交通安全5.1 教学目标让学生了解交通安全的基本知识。
培养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
5.2 教学内容交通安全的基本规则:遵守红绿灯,不在车上随意开车门。
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课件 法律基础知识 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
说说你所知道的各种类型的法。
第二节
社会主义法律与法制
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的特征及作用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的制定和实施 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 国家
明确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及作用;
掌握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特别
是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
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意义, 提高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及作用
(二)社会主义法律的社会作用
1. 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
2. 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3. 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4. 促进和保障对外经济、政治、文化 关系的发展。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
(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
1. 法律制定的概念和特点 法律制定,又称立法,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两种 理解(见图1-5)。
图1-5 法律制定的概念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
(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
法律制定的特点:
(1)法律制定是国家的专有活动,是国家机 关依照法定职权进行活动的法律形式之一; (2)法律制定是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的活动;
(3)法律制定是制定、修改、补充、废止规
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2000年 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
一、法律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一)法律的概念
在我国当代法学理论上,律有广狭两 层含义(见图1-1)。
图1-1 法律的两层含义
一、法律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二)法律的基本特征
法律是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具有以下一些基本特征: 1. 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 2.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3. 法律是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 范; 4. 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 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道法九年级上册各章知识点
道法九年级上册各章知识点道法九年级上册是初中学习的一门重要课程,主要围绕道德与法律的基本知识展开。
本文将从道法九年级上册各章的知识点入手,分别探讨其内容和意义。
第一章:社会的多样性和区别待遇社会的多样性是指社会中存在着各种不同的人、文化、价值观等。
而区别待遇则是指对不同人群采取不同的态度和对待方式。
学习这一章可以培养学生的包容心态和尊重他人的能力,有助于他们理解和接纳不同的文化差异,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
第二章: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对于学生的身心健康至关重要。
这一章主要介绍了科学合理的作息时间安排、定时休息的重要性等。
通过学习这一章的知识,学生可以学会规划自己的时间,提高自我管理和自律能力,以更好地适应学习和生活的需求。
第三章:家庭和谐家庭和谐是每个人都向往实现的目标。
这一章主要介绍了建设和谐家庭的基本要素,如关爱、尊重和理解。
学习这一章可以培养学生的家庭责任感和亲情意识,帮助他们更好地与家人相处,建立良好的家庭关系。
第四章:正确认识法律正确认识法律是每个公民应具备的基本知识。
这一章主要介绍了法律的定义、特点和作用等。
学习这一章可以帮助学生了解法律的基本原则和规定,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法治意识,培养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五章: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重要权益和责任。
这一章主要介绍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如言论自由、选举权等。
学习这一章可以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促使他们积极参与社会事务。
第六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是每个公民应具备的法律素养。
这一章主要介绍了如何尊重法律、学习法律、守法和正确运用法律。
学习这一章可以帮助学生掌握法律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增强他们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提高他们在法律问题上的判断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综上所述,道法九年级上册各章的知识点涵盖了社会伦理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学习这些知识,学生可以培养自身的道德素养和法律意识,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制观念,为他们在未来的学习和生活中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观念提供基础。
法律方法论
法律方法常用网站
• 法律思想网。法学方法论专栏 • 中国法理网。法学方法论专栏 • 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网 • 民间法与法律方法网。法律方法论专栏 • 中国政法大学:王洪《法律逻辑与方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网易公开课
目录
导言: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情形 • 第五章 情形 • 第六章 • 第七章 • • • • • 法律方法与法律人 认识法律方法 法律判断形成的过程 小前提的建构及方法 大前提的建构及方法(一)——有法律规定的 大前提的建构及方法(二)——无法律规定的 法律原则、一般条款和不确定概念的适用方法 作出法律结论的方法
法学的特点
• 1、法学的研究指向法律现象或法律问题 • 2、法学具有务实性。法学必须关注或面向社会生活,为 人们社会生活的困惑、矛盾或冲突,寻找切实的法律解决 方案、确立基本的原则,或为法律决定作出合理而有说服 力的论证。 • 3、法学是反映人的经验理性的学问。 • 4、法学是职业性的知识体系。其语言简洁、逻辑性,是 法学家运用经验理性提炼、加工、创造出来的专业用语, 不用于“日常用语”。 • 5、法学研究价值事实,即反映人们的价值观、价值倾向 和价值意义的社会事实。
法律方法论
• 认识法律不意味抠法律字眼, • 而是把握法律的意义和效果。
•
——塞尔苏斯(Celsus)
• 方法论是否发达与一个社会的制度相联系。一般来说,民主社会需要 更多、更复杂的法律方法。。。。。。专制社会则不需要很多的法律 方法,只需要暴力、专横以及专权者意志的表达。 • 宽容与妥协、排斥专断是法治的精神,因而需要运用法律方法,以形 成能够被各方面人士所接受的方案。法治需要决策者有足够智慧。法 学方法论就是在规则与无规则之间寻求解决问题方案的艺术与智慧。 • ——陈金钊 • “方法论是一个法学学派的核心。因为每一门学科都是由对象和方法 构成。人们通过对具体学科中所运用的方法的一般陈述来对一门学科 进行分解。” • ——霍恩
法理学知识点总结
法理学第一章法的概念和本质一、“法”概念的语义解析1.古今汉语的“法”、“法律”现代汉语中的“法律”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用法:广义的“法律”指法律的整体。
就我国理论而言,它包括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2.西文中“法”、“法律”及相关概念客观法与主观法:欧陆各国“法”的词源包括两种含义(法律是客观的权利,权利是主观的法律)所谓客观法是指抽象的、不以个人的主观意志和行为而客观存在的法律规范;主观法则指属于主体的并需要通过主体的活动而实现的合法权利。
自然法与实在法:西方法律文化特有的二元对立结构自然法:理想法、正义法、应然法实在法:现实法、国家法、实然法二、法的本质1.资产阶级法学家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意志说:法不过是“意志的记录”。
——卢梭命令说:法是国家对人民的命令,用口头说明,或用书面文字,或用其他方法所表示的规则或意志,用以辨别是非,指示从违。
——霍布斯规则说:法是一个社会为决定什么行动应被公共权力处罚或强制执行而直接或间接地使用的一批特殊规则。
——哈特判决说:当法院作出判决时,真正的法才被创造出来。
——格雷行为说:法存在于可以观察的行为中,而非存在于规则中。
——布莱克社会控制说:法是“一种统治方式”。
——庞德事业说:法是使人们的行为服从规则治理的事业。
——富勒2.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本质与现象:一对哲学范畴·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揭示了法与统治阶级的内在关系。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揭示了法与国家的必然关系。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揭示了法与社会生产方式的因果关系。
3.法的阶级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是“意志”的体现。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
法学导论知识点总结-终极版
《法學導論》知識點總結終極版第一章、法与法律1、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
2、法的表现形态:制度法、观念法、现实法3、法的基本属性:1、法的特殊规范性2、法的国家意志性、3法的明确公开性4、法的国家强制性、5、法的普遍约束性4、法的本质:一、法律所体现的意志的归属;二、法作为国家意志的表现形式;三、法最终取决于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第二章、法律体系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现行法律部门所构成的统一整体,是由一国宪法作主导,由宪法在内的各个法律部门所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体。
1、法律体系是法律部门构成的统一整体2、法律体系由一国现行法律部门所构成法律部门的划分:1、依据:根本依据:法律所调整社会关系的性质;次要方法和辅助手段:法律调整方法主要的法律部门:宪法部门、民商法部门、行政法部门、经济法部门、社会法部门、刑法部门、诉讼法与非诉讼程序法部门、婚姻法部门、环境保护法与自然资源法部门、军事法部门法律体系的建构:内容上完备、结构上科学、形式上规范、价值上公正第三章、法律要素法律要素包括法律规范、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技术性规定法律规范:法律规范也被称为法律规则或发的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准则。
法律规范是构成法律的细胞,是法律的基本元素。
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1、假定条件2、适用主体3、行为模式4、法律后果法律规范的种类:(不同分类方法)一、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授权性规范:指定一定主体可以作出某种行为或者不可以作出某种行为的规范义务性规范:规定一定主体应当或者必须做出某种行为的规范禁止性规范:指规定人们不得作出某种行为或者必须抑制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二、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三、确定性规范和非确定性规范第四章法律形式与效力法律形式:法律形式是法律存在的外在表现法律效力:法律作用的基本依据法律渊源:1、法律的终极来源,法律所依赖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2、法律的效力来源:包括立法习惯法理学说;3、法律的形式来源法律形式的种类:成文法、不成文法法律的效力形式:1、宪法和宪法性法律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国际条约法的种类(不同分类方法)1、根本法和普通法2、公法与私法3、国内法与国际法4、实体法与程序法5、一般法与特别法6、固有法与继受法法律效力:法律在什么时间什么地域对于什么人什么事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法律效力的条件:1、形式条件:1、必须是法定机关根据法定程序指定或认可的2、必须是公开公布的2、实质要件:不得与宪法抵触、不得与上位法抵触法律的时间效力:生效失效溯及力:指法律溯及既往的能力,即指新的法律对其实施以前的行为或事项是否具有效力。
升学班《经济法律法规》教案——第一章(高教版)
【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1 条规定: “设立公 ←属义务性规范(命 司必须依照本法制定公司章程。 ……” 令性规范) 强制性规 , 该法律规范中, “设立公司”就是假定部分,意指这条法律规范 范。 是在设立公司时适用。 “必须依照本法制定公司章程” 的规定, 就是法律规范的处理部 分。 制裁常常集中表现在一部法律的“法律责任”部分。 (三)法律规范的分类 1.按照规范的内容不同, 法律规范可以分为授权性规范与义务性 规范(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 。
四川省彭州市职业中学财会教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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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律法规》教案
第一章 经济法律法规概述
教
板书及教学过程: 二、法律规范
学
设
计
备
注
(教学反思、辅导学困生等) 〖考纲点睛〗 掌握法、法律规范的 概念。
(一)法律规范的概念 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反映国家意志的, 具体规定权 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 (二)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 1.概念 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是指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 说明法律规范是 由哪些因素或部分组成的以及各部分之间的关系。 2.构成要素 每一个法律规范通常由假定(或称条件) 、处理(或称模式) 制 、 裁(或称后果)三个要素构成。 构成要素 概 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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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律法规》教案
第一章 经济法律法规概述
教
学
设
计
备
注
(教学反思、辅导学困生等)
目前构成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要法律部门有: 宪法、 民法、 行政法、诉讼法、商法、军事法、经济法等。 【典型例题 6.判断题】 一个国家的现行法律规范分为若干个法 律部门, 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 互相协调的统一整 体构成一国法律体系。 ( 『正确答案』√ 【典型例题 7.单选题】以下选项中, ( 的基本法律部门。 A.行政法 『正确答案』A 【典型例题 8.判断题】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首先是法律调整的 方法,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 ( 『正确答案』× 课后作业:1.简述法的概念、本质和特征? 2.广义和狭义的法律是如何定义的? 3.什么叫法律部门?我国法律部门包括哪些内容? ) B.合同法 C.仲裁法 D.民事诉讼法 )属于我国法律体系 )
第一章:民法概述
第一章:民法概述第一节: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一、民法的概念是指一切具有民法性质的法律、法规、判例、习惯等。
不仅包括部门意义的民`法,还包括商法和商事特别法。
破产法、保险法、海商法等。
)的民法概念,是指一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我国民法在立法上实行的是民商合一原则,民法的范围与私法的范围相同。
但是在理论上,人们又习惯于把我国私法分为民法、商法、劳动法、婚姻家庭法等几个部门。
)二、民法的调整对象从民法的概念可以看出,民法的调整对象就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其中,商品经济关系是民法的主要调整对象。
正确理解民法的调整对象,应当注意以下问题:民法上讲的平等,是指民事主体的民事法律地位上的平等。
意即所有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地位上是一律平等的,相互之间不存在隶属、管辖关系,彼此保持独立的意志和自由。
2、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横向财产关系财产关系有横向和纵向之分。
纵向财产关系的特点是,主体之间的地位不平等,一方的意志和自由受制于另一方,这种纵向财产关系由行政法或经济法调整。
比如,税收关系、财政关系等。
横向财产关系的特点是,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彼此保持独立的意志和自由,这种横向财产关系由民法调整。
如买卖关系、租赁关系等。
我国民法调整的横向财产关系主要有:(1)财产占有关系,其中最主要的是财产所有关系(物权内容)。
(2)财产流转关系,其中最主要的是商品交换关系(债权内容)。
(3)智力成果的支配和利用关系(知识产权内容)。
(4)遗产继承关系(继承权内容)。
3、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的夫妻关系等。
人身关系也有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和非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之分。
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由民法调整,非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由其他法律调整(如行政职务隶属关系由行政法调整)。
第二节:民法体系、渊源和适用范围一、关于我国民法的体系我国现行民法的体系,是一个由《民法通则》统率各单行民事法律的规范体系。
教案大学一年级法学课程民法概论
教案大学一年级法学课程民法概论教案大纲课程名称:民法概论适用年级:大学一年级法学专业学生【教学目标】本课程旨在让学生了解民法的基本概念、原则与体系,并掌握基本的民法理论与实践知识。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将具备以下能力:1. 理解民法的含义和作用,认识法律的重要性和法律意识的培养;2. 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则和核心概念,如权利、义务、法人等;3. 理解民法的分类和结构,能够把握民法的体系框架;4. 了解民法的发展历程和现状,并具备运用法学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教学内容】本课程包括以下章节及重点内容:第一章民法概论- 民法的定义与作用- 法律意识和法学思维的培养- 民法与其他法律分支的关系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平等自由原则- 平等制约原则- 保护弱势群体原则第三章民法的核心概念- 自然人与法人的区分- 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区分- 合同和侵权行为的区分第四章民法的分类与体系- 民法的分类与专门法律制度 - 民法的结构与组成部分第五章民法的发展与现状- 民法的历史演进- 当代民法的特点与挑战- 民法的国际化与比较研究【教学方法】1. 授课讲解:通过教师的讲解,介绍民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体系,引导学生掌握核心知识点。
2. 案例分析:引用实际案例,让学生运用所学理论分析解决问题,加深对民法的理解和应用。
3. 学生讨论:组织学生进行小组或全班讨论,交流对民法问题的观点和解决方法,培养与人合作、批判思维与表达能力。
4. 阅读与研究:引导学生阅读相关法律文献和学术著作,深入理解民法的理论与实践。
【教学评价】1. 课堂表现与参与度: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提问和参与度。
2. 作业与考核:布置适量的作业,包括课后习题、案例分析和学术论文等,考察学生对民法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3. 课程论文或大作业:鼓励学生选题写作,要求结合课程内容进行深入研究与分析,并提出独立见解。
【教材与参考资料】1. 主教材:《民法概论导论》2. 参考资料:- 《民法概论与应用》- 《民法学案例分析》- 《当代民法论文选读》【教学安排】本课程预计分为16周进行,每周3小时,具体教学安排如下:第1周:引言与教学目标介绍第2-3周:第一章民法概论第4-5周: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第6-7周:第三章民法的核心概念第8-9周:第四章民法的分类与体系第10周:复习与期中考试第11-12周:第五章民法的发展与现状第13-15周:案例分析与学生讨论第16周:总结与答疑,期末考试【备注】本教案根据大学一年级法学课程民法概论的特点和要求编写,旨在提供一个教学框架和指导,具体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一章 第一节 法的本质
(8)利益说:德国法学家鲁道夫·冯·耶林(强调社会目的)。
第一章第二节
法的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
法的价值判断
事实判断
含义
所谓价值判断,即关于价值的判断,是指某一特定的客体对特定的主体有无价值、有什么价值、有多大价值的判断。即法律应该是什么的问题。
所谓事实判断,在法学上是用来指称对客观存在的法律原则、规则、制度等所进行的客观分析与判断。即法律是什么的问题。
法律原则往往不很明确。关注的是个别性。
在适用范围上的区别:
法律规则由于内容是明确,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具体行为。
法律原则则具有宏观的指导性。其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宽广。
在适用方式上的区别:
法律规则是以“全有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
法律原则则相反。它不是以“全有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
在作用上的区别:
2、必须根据法律来说理及判断和解决法律问题;
3、必须在程序的范围内,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确定和解决法律问题。
■法的现象:是指能够经验的、凭借直观的方式可以认识的法的外部联系的总和,是直观的感性对象
■一切法的产生,大体上都是通过制定和认可这两种途径。所谓法的制定,就是国家立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创制规范性文件的活动。通过这种方式产生的法,称为制定法或成文法,即具有一定文字表现形式的规范性文件,如中国的各种法律(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即属此类。所谓法的认可,是指国家通过一定的方式承认其他社会规范(道德、宗教、风俗、习惯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活动。法的认可主要有两种方式:(1)明示认可,即在规范性文件中明确规定哪些已有的道德或习惯等规范具有法律上的效力,这种认可的规范往往构成规范性文件的内容。(2)默示认可,即国家没有明文规定哪些社会规范是法律,而是通过法院判决时援引的方式承认它们的实际法律效力。以这种方式存在的法,往往是通行于一定地区、一定民族之间的习惯法,如经国家认可的家法族规、村落规约(乡规民约)、行业(行会)规范等。
法理学笔记
2011年司法考试笔记法理学第一章法的本体第一节法的概念一、法律职业与法的定义1.法律方法和法律思维具有三个特点:(1)用说理的方法而非简单的暴力解决问题。
(2)必须根据法律来说理及判断和解决法律问题。
(3)必须在程序的范围内,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确定和解决法律问题。
* 这其中,根据法律说理是核心。
对于法律职业者来说,是否能够忠于法律,就是他最大的职业道德和操守问题。
2.法律人忠于法律的前提是法律必须具有一种明确清晰的概念及其对象。
(1)法律必须发展为独立的规范体系和制度形式,才可能成为法律职业者行为的准则。
(2)法律职业者又必须提高自己的知识能力和法律思想水平,从而准确地把握法律。
二、法的现象与法的本质1.以往的法律理论从方法论的角度看,可以分为三类:(1)从法本身理解法律,认为法律产生、发展、变化的根源在于法的自身。
(2)虽然是从法的外部结实法律的根源,又都直接或间接地把这种根源归结为某种精神力量,将法视为人类精神一般发展的产物。
(3)从社会现象的交互作用的角度把握法的定义。
2.从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角度概括法的有:(1)神意论。
(历史上最早出现的观点)(2)意志论。
(如黑格尔关于法是自由意志的体现)(3)正义论。
(古罗马法学家塞尔苏士认为:法乃善良公正之艺术。
)3.从法本身理解法的有:(1)规则论。
(一般认为法是一个逻辑上自我满足的规则体系。
)(2)命令论。
(这种观点与规则论相同之处在于都将法视为一种规则体系,所不同的是,规则论认为法律规则的效力来源于该体系内部,而命令论则认为法律规则的效力来源于权力。
)(3)判决论或预测论。
(这种观点认为法就是对法官的判决的预测。
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法不是写在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东西,而是法官的倾向和意见,法官关于案件的处理意见才是真正的法。
)4.从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角度理解法律现象:(1)19世纪末,尤其是20世纪初以来,西方法学界许多学者开始将法置于一定的社会现象领域交易研究。
法学基础理论
第一章法学基础理论第一节法律概述一、法、法律的概念1.法的概念——单选社会主义的法:我国社会主义的法体现着由社会主义不同发展阶段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我国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利益,它用规定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方法,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生产力解放和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综合国力增强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工具。
2.法律的概念。
广义的法律=“法”,即指法的整体,泛指国家的全部规范性文件。
狭义的法律仅指法的一种表现形式,在我国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单选)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二、法律的基本特征1.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系统。
第一,规范性和普遍性。
规范性:一般的、抽象的行为规则,不针对具体事或具体人,在相同的条件下可以反复适用。
普遍性:在国家权力所及的范围(单选)内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对社会全体成员有效。
第二,具有严格的结构和层次。
假定、处理和制裁。
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多选)的行为规范系统。
制定或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
制定,(了解)——从无到有的过程。
认可(了解)——从普通社会规范到国家法律的过程。
国家认可的法律主要指判例法、习惯法和其他不成文法。
(多选)不论是制定或认可的法律,都与国家权力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体现了法的国家意志的属性。
(单选)3.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单选)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系统。
国家强制力包括军队、警察、监狱、法庭等国家暴力机关。
(多选)这种约束力不仅对敌对阶级存在,而且在本阶级内部也存在。
(单选)当然,并非法律的每一个实施过程都必须借助于国家强制力,国家强制力常常是“备而不用”。
4.法律是以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作为主要调整手段的行为规范系统。
法律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不仅是指公民、社会组织、国家的权利和义务,而且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职权和职责。
(单选)三、法律的作用1.法律的规范作用:指引、评价、预测、强制和教育。
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全册教案
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全册教案第一章:走进社会1.1 认识社会教学目标:使学生了解社会的概念、特点和构成要素,理解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教学内容:社会的定义、社会的构成要素、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1.2 遵守规则教学目标:使学生认识规则的重要性,学会遵守规则,尊重他人。
教学内容:规则的定义、规则的重要性、如何遵守规则。
第二章:尊重他人2.1 认识他人教学目标:使学生了解他人的需求、感受和权利,培养尊重他人的意识。
教学内容:他人的需求、他人的感受、他人的权利。
2.2 尊重他人教学内容:尊重他人的权利、尊重他人的尊严、尊重他人的个性。
第三章:遵守法律3.1 认识法律教学目标:使学生了解法律的基本概念、特征和作用,理解法律对社会的调控作用。
教学内容:法律的定义、法律的特点、法律的作用。
3.2 遵守法律教学目标:使学生树立法治观念,学会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
教学内容:法治观念的培养、遵守法律的重要性、如何遵守法律。
第四章:负责任的行为4.1 认识责任教学目标:使学生了解责任的概念、来源和意义,理解责任与权利的关系。
教学内容:责任的定义、责任的来源、责任与权利的关系。
4.2 负责任的行为教学内容:负责任的行为的重要性、如何做到负责任的行为。
第五章:与人沟通5.1 认识沟通教学目标:使学生了解沟通的概念、方式和意义,理解沟通在人际交往中的重要作用。
教学内容:沟通的定义、沟通的方式、沟通的意义。
5.2 与人沟通教学目标:使学生学会有效地与人沟通,提高人际交往能力。
教学内容:与人沟通的技巧、如何提高沟通效果。
第六章:保护环境6.1 认识环境教学目标:使学生了解环境的概念、环境问题的严重性,理解人与环境的关系。
教学内容:环境的定义、环境问题的表现、人与环境的关系。
6.2 保护环境教学目标:使学生树立环保意识,学会从自身做起,积极参与环保行动。
教学内容:环保意识的培养、环保行动的实施、环保法律法规的遵守。
第七章:健康生活7.1 认识健康教学目标:使学生了解健康的概念、健康生活方式的重要性,理解健康与生活的关系。
法学与法理学
J·M·凯利:《西方法律思想简史》 J·M·凯利:《西方法律思想简史》
• “研究法学理论的人,应对预先接受完整的 通才教育,出色的完成其本科课程,广泛 的涉猎通史、哲学、政治、经济学、人类 学,乃至于美学。欲充分地对法理学进行 驾轻就熟的研究,我想是需要穷尽几生的 时间并博览群书的。”
推荐的参考书目(专业)
第二节 法理学
• 一、法理学释义 • 1、法理学的内涵——关于法律现象的一般性、普 遍性和根本性问题的法学理论性分支学科,包括 概念、范畴、原理、原则等 • 2、法理学的外延——古今,中外,马与非马 • 3、内容+关系(参见教材目录)——我们简述为 “W-H-W”,或What-How-Why,即是 什么-怎 么样-为什么,或称“法的结构与规则-法的运 行与实现-法的价值与目的” • ——特殊法学(分析法学-社会法学-自然 法学)与综合法学
拓展:综合法学首创人霍尔的观点
• 法理学有四个部分 • • • • ——法律价值论(强制的伦理问题) ——法律社会学(应用和效果问题) ——形式法律科学(对规则等逻辑分析) ——法律本体论(基本概念问题)
拓展:博登海默的观点
• 见《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三部分:1、法律哲学的历史导读 2、法律的性质和作用(法律的 性质——秩序与正义的综合体+作用); “秩序”研究是什么,“正义”研究为什 么,“作用”研究怎么样 3、法律的渊源和技术(怎么样)
第一章 法学与法理学
• 第一节 法学 • 一、法学释义 • 1、法学的内涵(通过定义揭示)——研究法律现 象或法的系统的社会科学。 • 2、法学的外延——中国与非中国(西方等)、古 代与近现代、马与非马法学、各法学流派等 • 3、研究对象——法、法律或法的现象(国家法与 前国家、超国家和非国家法)(现象与本质、实 然与应然、内容与形式、静态与动态、古今中外、 本科与边缘、部分与整体),国家法为主 • 法学形成——职业法学家、法材料积累、古罗马
刑法第一章教案
刑法第一章教案教案名称:刑法第一章概论教学目标:1.了解刑法第一章的内容与基本原则;2.掌握罪与刑的基本概念及其关系;3.理解刑法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教学重点:1.刑法第一章的基本内容;2.罪与刑的概念及其关系;3.刑法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教学难点:1.刑法的基本原则;2.罪与刑的关系。
教学内容:一、引言1.引出刑法第一章概论的重要性;2.简要介绍刑法的定义和基本任务。
二、刑法第一章概论1.刑法第一章的基本内容;2.刑法第一章的基本原则。
三、罪与刑的概念及其关系1.罪的基本概念;2.罪与刑的关系;3.刑与其他法律制裁的关系。
四、刑法的目的与基本原则1.刑法的基本目的;2.刑法的基本原则。
五、案例分析1.以案例的形式理解刑法第一章的基本原则和概念。
教学方法:1.讲授法;2.案例分析法;3.讨论法。
教学过程:1.引言(5分钟)引导学生对刑法的定义和基本任务有一个初步的认识,为后面的学习打下基础。
2.刑法第一章概论(20分钟)讲解刑法第一章的基本内容和基本原则,重点讲解刑法的适用原则和刑法的法律效力。
3.罪与刑的概念及其关系(30分钟)讲解罪与刑的概念,重点讲解罪与刑的关系和刑与其他法律制裁的关系。
4.刑法的目的与基本原则(20分钟)讲解刑法的基本目的和基本原则,重点讲解刑法的人道主义原则和刑法的公正原则。
5.案例分析(25分钟)以案例的形式理解刑法第一章的基本原则和概念,引导学生了解刑法的实际应用。
6.课堂小结(5分钟)对本节课的学习内容进行总结,强化学生对刑法第一章的概念和基本原则的认识。
教学资源:1.教学课件;2.案例分析资料;3.相关法律文献。
法学概论法的基本理论第一章
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
新中国成立后颁布了 宪法性文件 ——共 同纲领
十月革命胜利,制定 了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
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所处的 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象征王权和王法的铜器 对奴隶行刑的石头刑具
第二节法的产生及历史发展
• 法的历史类型 是指按照法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 及其体现的阶级意志对法所作的基本分类。这一 概念集中反映了法与其社会经济基础这间的相互 关系。
• 第一,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共同 意志的体现。
• 第二,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 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也就是说,法具 有物质的根源性和制约性。
• 第三,经济以外的其他因素对法也有影响。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
1789年法国大革命 初期, 制宪会议通过 《人权宣言》和《一七九 一年宪法》
第一节 法的概念与本质
一、 法的概念、特征及作用 (一) 法的概念
1.从词源上分析:中国“法”字的古字体
为“灋”,《说文解字》:“灋,刑 也”,“平之如水从水”;“廌(zhi),所以
触不直去之,从去”。
第一章 法的基本理论
廌是一种能“治狱”、“别曲直” 的独角神兽,“性知有罪,有罪触,无 罪则不触”。
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世界上影响最大的两大法系
类别 法律适用 判例地位 法律渊源 法律分类 法律编纂 诉讼程序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归纳 判例是法 制定法、判例法 普通法、衡平法 倾向单行法 对抗制诉讼
演绎 不属于正式渊源 制定法 公法和私法 法典形式 职权主义诉讼
第四节 法律规范和法律关系
• 1、法律规范的概念
第一章 法的基本理论
2、古今“法”的观点分析 (1)西方学者:“自然法”、“神法”与 “它实是在先法”“自然法”是指一种人类的普遍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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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在特定条件下,为了达到特定目的而 采取的正确的途径、步骤或措施。
2018/3/31
什么是法律方法?
法律方法:就是法律人化解矛盾、处理纠 纷以及观察、思考和解决各种法律性质的社会 问题而采取的法律上认为正确的途径、步骤或 措施。
2018/3/31
(一) 法律方法是法律应用中的方法
1. 法律应用是一种判断活动 2. 法律应用是一种适法性判断 3. 适法性判断经由法律方法获得 4. 法律方法既实现既有的法律,又续造法律
2018/3/31
(6)严谨胜于标新 保持三分矜持性,三思而后行 (7)谨慎超于自信 不可过于自负 (8)论证优于结论 要讲理,注重说明裁判的理由 (9)逻辑优于修辞 演绎逻辑得出的结论,具有普适的必然性 (10)推理优于描述 推理是达致结论的必经之路
2018/3/31
总体而言,期待法律人:
2. 法学方法与法律方法的关系 (1)法学方法指向的是法律何谓 (2)在法律应用之中回答何谓法律 (3)法学方法与法律方法的区别与重合
法学方法是研究和预设法律的方法,主要着眼 于什么是法律的本体性理论,形成一定的法律观。 法律方法是应用法律的方法,致力于实现既有 的法律有生成新的法律。
2018/3/31
(二)法律方法的体系
1. 划分标准:判断形成的过程 2. 四分法律方法 建构大小前提共同运用的方法 建构大前提的特有方法 建构小前提的特有方法 得出结论的方法 3. 构建大前提的方法 一是有法律规定;二是无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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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方法有何功能?
1.方法改变前提
2018/3/31
2. 法律思维 法律思维到底与哪些法律活动或法律者相关, 决定着法律思维的范围和内容。 3. 法律思维的要义 法律思维指人们在建构规范并将规范应用于事 实作出判断时的精神活动方式,建构规范需判 断哪些事实当由法律来调整,应用规范需判断 事实是否与规范相适应,均要穿行于事实与规 范之间。 法律思维特点是判断性。
2018/3/31
3. 统合法律方法与法学方法 广义的法学方法下辖法学研究方法和法律方法。 狭义的法学方法仅指法学研究方法。法律方法仅 指法律应用的方法。 4. 法律方法论与法学
2018/3/31
(八)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
1. 思维 在广义上,思维指人的各种精神活动,关涉 想法、观念和判断。 如将思维与学科和专业联系起来考察,形成 学科思维。
2018/3/31
2. 法律方法的范围 (1)法律解释 (2)法律解释+N方法 (3)法律创制方法+法律应用方法 (4)法律方法与法律逻辑 (5)法律方法与司法方法(审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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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法律方法与“法学方法”
1. 称谓 目前国内关于法律应用的方 法的称谓比较混乱。法律方 法(萨维尼)、法学方法、 法学方法论(拉伦茨)、法 学方法论、法律思维(恩吉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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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律方法是法定的吗
1. 中国合同法的解释条款 我国《合同法》第125条 2. 奥地利、意大利、德国民法典的解释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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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律方法论
1. 法律方法的性质 法律方法论是一门关于正确和公正地作出法律 判断的学说。 “正确地”是指结论是合逻辑地从事实和法律规 范中推出。 “公正地”是指结论充分平衡了当事人的利益。
2018/3/31
不同于其他思维之处在于: A 法律思维发生在规范与事实关系之中 B 判断具有潜在的和现实的约束力(前者指 非职业的法律人,后者指职业法律人)
2018/3/31
法律思维十大要以及理由:
(1)合法律性优于合道德性(帝王要义) “法律至上”;不应首先以道德论事 (2)普遍性优于特殊性 符合多数原则,避免一事一议 (3)复杂性优于简约 尽量周全 (4)形式优于实质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相同情况相同对待 (5)程序优于实体
2018/3/31
3. 事实与规范不对称的原因
(1) 客观不能说 A 理性有限 B 词(辞)不达意 (2)主观故意说 A 故意的模糊 B 无奈的含糊 (3)可以避免的含糊
2018/3/31
二、法律方法及其体系
什么是方法?
方法(method)一词来源于希腊语,原意为 从……到……的途径,意思是沿着一定道路 前进。所以,从字面上看,方法应该是达到 目标的路径。
.法律方法 与法律思维
2.何谓法律 方法
6.法律方法 与“法学 方法” 5.法律方法 论
3.法律方法 有何功能 4.各部门法 有自己的 方法吗?
一、法律方法如何发生?
方法因问题而生 问题:事实与规范不对称
2. 事实与规范的五种关系
(1)事实可与规范相适应 (2)事实可与规范相对适应 (3)事实可与规范不能适应 (4)事实缺乏规范标准 (5)事实与规范形式上相适应但实质上不适应
出乎法律其外,入乎法律其内 抑情感而开启理性 重方法训练而少恃机智、才气 人文关怀与科学精神兼具 知行统一,更勇于实践
2018/3/31
2.前提改变结论
3.结论改变行为
(四) 各部门法有自己的方法吗?
1. 大同小异 2. 部门法的特点及方法
3. 刑法、民法和行政法方法之比较 A 类比 B 解释方法 法别 规范种类 体系性质 类比的适用 解释尺度
相对封闭 相对开放 …… 一般禁止类比 可以类比 一般禁止类比 严格解释 非严格解释 介于两者之间 刑法 多为禁止性规范 民法 多为授权性规范 行政法 多为命令性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