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姆森关于在交易成本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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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姆森关于在交易成本理论体系
威廉姆森的重要贡献是具体分析了在什么情况下会使市场交易成本提高到使它失效的程度。他的分析着重在以下四个方面。
1、机会主义行为
威廉姆森对经济分析中关于人的行为特征的基本假定作了新的界定:经济生活中的人总是尽最大能力保护和增加自己的利益,也就是说,经济中的人都是自私的,而且,为了利己,还可能不惜损人。不过,人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约,违反了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法律使损人利己的行为受到一定的节制。威廉姆森把人一有机会就会不惜损人而利己的“本性”,称之为机会主义。人的这种本性直接影响了以私人契约为基础的市场效率。市场上交易的双方不但要保护自己的利益,还要随时提防对方的机会主义行为。每一方都不清楚对方是否诚实,都不敢轻率地以对方提供的信息为基础,而必须以自己直接收集的信息为基础作出交易决策。因此,机会主义的存在使交易费用提高。交易越复杂,交易费用提高的幅度也越大,威氏认为,对于“机会主义”的认识,是他对经济学首创的贡献之一。一切足以引起提高市场交易费用的其他因素都是通过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才会具体转化为交易费用的上升。
2、不确定性
包括经济生活在内的人类社会发展变化,不是简单的机械运动,不可能完全准确预测未来的局势;或者说,充满着不准确性。在市场中,一项交易从发生到完成重要持续一段时期,在该时期中可能会发生很多影响交易双方权力和义务的事件,从而影响交易契约的执行。又由于合同执行者很可能有机会主义行为。那么,当市场条件变化对他不利时,他可以借口契约的前提改变而停止履行合同,在不违反法律的的情况下给交易伙伴造成损失。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交易双方将尽可能把契约写得十分复杂,力图包括一切未来的可能性,以及每一种情况发生时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但是,任何契约不可能是完全的,总会给机会主义行为留下可乘之机。其基本态势是,交易本身越复杂,交易谈判及其所达成的契约越趋复杂化,交易费用就越高,市场作为一种交易的管理机制其效率就越低,甚至不能完成交易。
3、小数目条件
如果市场是充分竞争的,交易的一方对另一方的依赖性就很小,那么,机会主义本身就会有颇高的代价——机会主义的行为会使机会主义者失去交易伙伴。因此,竞争的压力会使经济利益的考虑较少地诱发机会主义行为,而是抑制机会主义行为。然而,如果市场上角色的数目很小时,那么,交易的一方对另一方的依赖就会增大,经济利益的考虑就会更多地诱发机
会主义行为。当市场是寡头、甚至是垄断时,依赖寡头和垄断的另一方就要付出很高的代价,或者说,对于非寡头、非垄断的一方,市场交易费用将会十分高昂。
4、专用性资产
随着市场的扩大和分工的发展,出现了使用日益专一的生产要素。生产要素越是专用的,设计就越简单,制造费用就越低。资产的专用性有三种。一种是资产本身的专用性,如特殊设计能够一次性加工成某个部件的设备;二是资产选址的专用性,如为了节省运输费用,设备一般以原料产地布局,一旦建成,移迁费用很高,甚至使移迁成为不可能;三是人力资本的专用性,如果一个具有专用性资产,又有一些雇员在这一企业的工作中积累了与此相关的丰富经验,他的经验和技术是特定于这个企业的。对于厂商,重新训练这样的雇员需要花费很多时间或很高费用,同时,他的这些经验和技术也并不适合其他厂商。维持长期稳定的契约关系,对于厂商和这类雇员都会有好处。专用性资产的出现,大大提高了厂商对交易伙伴的依赖性。资产的专用性程度越高,专用性资产价值越大,拥有专用性资产的厂商对交易伙伴的依赖性越大;因为他越有可能被其交易伙伴的机会主义行为所损害。只要他的交易伙伴不再保持交易关系,甚至中断交易关系,就可以使他的专用性资产蒙受重大损失。因此,对于拥有专用性资产的厂商,一方面是降低了生产费用,一方面如果他仍然依赖市场的话,他将大大提高自己的交易费用。
以上四个因素是市场交易中会互相影响并表现为大幅度提高综合性的市场交易费用。对于复杂的、因而是市场交易成本很高的资源配置过程,就可能不应由市场机制来运行,而通过企业之间的合并,把原来的市场交易转变为企业内部的资源配置过程,即所谓“内在化”,从而能够实现降低费用的目的。也因此,我们并不能一般地、笼统地评价市场交易成本的高低,而要依据具体的交易对象和交易过程特点,分析它的交易费用的高低,从而得知这个过程是适合还是不适合采用市场机制。
关于企业组织有效的分析
威氏认为内部组织值得作为市场替代的厂商的主要特征,可表现为三种类型:激励、控制和所谓“内在结构的优势”。
1、激励
市场激励有无所不在的普遍性特征,但是,在公开的讨价还价过程中,机会主义者也就有较大的自由。在内部组织中,成员之间的关系是长期的,不同部门之间核算内部转让价格也是长期的,不同部门之间核算的内部转让价格也是由一定的内部规则确定的,这些都会使机会主义本质的表现只剩下极少的自由。当然,在市场激励的副作用极小时,其正效应也会丧失,而且,在企业集团或内部组织的成员之间,以约定共同利润最大化或实行共有资产等等激励
手段本身,也并不总能保证各成员行为目标的一致性。但是,仍然有可能制定出转让定价的规则和可操作的内部激励机制系统。这是因为如果在市场中,人只是作为“经济人”而作出市场反应,那么,在内部组织中人就作为“组织中人”,作为“社会的人”,作为“文化人”而作出组织反应,马斯洛早就指出,人的需要本来就是多层次的,除了基本的生理需要外,还有安全的需要,实现每一种需要都会成为一个现实的人的行为动力,成为一种激励。在市场中一切激励都唯一地以货币货币为制度来表达,而且组织内部都可以有多种多样的、力度各不同、表现各异的激励手段,有的激励可以用货币来表达,而更多的却并不具体用货币为媒介,这就使在组织内部完成同样的激励只需要较少的货币成本,交易越复杂,越有可能综合地采取多种激励手段,组织内部的激励成本就有可能更低。这就使市场关系内部化颇有吸引力。
2、控制
威氏认为,组织的相对于市场最具特色的优点是控制手段更丰富的多样性和较多的灵敏度。这些控制手段不仅对促进企业内部的资源配置活动是有效的,而且,对集团内部各企业之间的资源配置活动也是有效的。组织内部,不仅拥有合法的进行控制的权威,可以以低成本取得各个企业、各部门、各个雇员的更明确进行评估的信息,而且,它的奖罚手段也更为巧妙。比如,组织内部可以有选择地采用雇佣和解聘、提升和降职、报酬的增加和减少以及分配一件更吸引人的或更不吸引人的工作等等来进行内部控制。这种灵活性是市场所无法比拟的,与这方面尤为相关的是,当冲突发生和发展时,内部组织具有比较高效的解决冲突的机制。举例来说,调解(不同于解释)于争论不休和打官司相比是常见的较有效地解决小冲突的办法。在组织之外也即包括市场关系在内,其冲突即使不是根本不可能,也至少是极少可能被命令所解决的。于是,一旦发生冲突,不是陷入无休止的争论,就不得不付诸法律解决。冲突要被调解,首先就要当事人商定一个公正的仲裁人,而达成这个商定本身可能就是代价高昂的。其次,需要制定明确的被双方所认可的规则和程序。而这些,在组织内部都是现成的。各级经理就是当然的权威,而决定冲突的规则和程序是科层组织一般的运行规则和程序。所以,采用调节的方式来解决内部的问题是十分普遍的事。这就大大地降低了控制的成本。
3、内在结构优势
内部组织在运行过程中,逐步实现了功能化,并形成了内在的结构。一定的结构形态有利于提高组织内信息传输的效率和降低信息成本。各部门传输出的信息已被专门化了,传递的途径也经过了优选。如果在这个进程中发展出简洁的代码,那么,关于复杂事件的通讯就会便捷得多。而且,人与人之间相互作用的积累,甚至可能发展出更进一步的通讯中的经济:在熟悉的环境中微小的变化就能够产生明显的影响,而在不熟悉的关系中则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才能得到同样的效果。熟悉的上下级之间只要稍作抬手、眨眼等等,就可以传递微妙的信息。因此,厂商可能出于信息成本的节约而采取交易的内部化——实行企业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