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需要等行政诉讼吗
论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关系的协调
在法律适用、程序设置和裁判效力方面,仲裁与民事诉讼存在一定差异。在 法律适用方面,仲裁适用国家法律和仲裁规则,而民事诉讼则主要适用国家法律 和地方法规。在程序设置方面,仲裁程序相对灵活,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仲裁程 序和规则,而民事诉讼则具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和规定。在裁判效力方面,仲裁裁 决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并非必须执行,而民事诉讼判决则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在我国民事诉讼中,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之间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通常表现 为一定的权利或义务。诉讼请求则是当事人通过法律程序所追求的判决结果,比 如请求法院确认权利、请求强制执行等。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可以理 解为“目的与手段”的关系,即当事人通过起诉的方式,以诉讼标的为核心,借 助诉讼请求这一手段,达到解决争议和纠纷的目的。
2、民事诉讼是对行政执法的补充。行政执法虽然能够打击和遏制垄断行为, 但对于受到垄断行为侵害的个体而言,其权益的恢复和补偿需要通过民事诉讼来 实现。民事诉讼为受害者提供了法律救济途径,使其能够获得经济赔偿和精神赔 偿。
3、反垄断民事诉讼与行政执法存在衔接问题。由于二者的性质和目的不同, 在实践中可能出现衔接不畅的情况。例如,行政执法过程中未及时告知受害者有 关信息,导致受害者无法提起民事诉讼;或者民事诉讼过程中对行政裁决的认定 和处理存在争议等。
参考内容
基本内容
仲裁与民事诉讼是两种不同的争议解决机制,它们在解决民事纠纷方面具有 不同的特点和应用场景。本次演示将探讨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关系,以期为当事人 选择合适的争议解决方式提供参考。
仲裁和民事诉讼都是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途径,但它们在某些方面存在明显 的区别。仲裁具有司法性,它是一种自愿的、非强制性的争议解决方式,当事人 可以自由选择是否申请仲裁。而民事诉讼则具有法律强制性,是国家通过法律手 段来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方式。
起诉的不同诉讼方式
起诉的不同诉讼方式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在处理纠纷和争议时可以选择多种不同的诉讼方式。
本文将探讨起诉的三种不同诉讼方式: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并比较它们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一、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指由个人或组织对私人法律关系提起的诉讼,目的是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民事诉讼中,起诉人将自己认为受到侵害的权益告知法院,并请求法院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常见的民事诉讼案件包括合同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等。
民事诉讼的特点是充分发挥当事人的主体地位,双方可以自由选择诉讼程序和举证证据。
同时,民事诉讼具有一定的时间成本和费用成本,需要当事人自行承担律师费和诉讼费等费用。
二、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是指由国家机关对犯罪行为进行起诉和审判,以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和法律尊严。
刑事诉讼的目的是惩罚犯罪行为,保护社会安全。
在刑事诉讼中,起诉人是国家机关,被害人只是起诉的一方。
刑事诉讼的特点是权力对等、公正公平,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和证据采信权。
刑事诉讼中,法院以法律为准绳进行审理,并根据法定的刑罚进行量刑。
刑事诉讼需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正当程序的进行。
三、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对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护行政法律秩序。
行政诉讼是公民对行政机关的一种救济方式,用于解决与行政机关之间的争议。
常见的行政诉讼案件包括行政处罚纠纷、行政权力滥用等。
行政诉讼的特点是具有法定的法定条件和期限,公民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一般需要通过事先层层复核或调解程序,最终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比较三种不同的诉讼方式具有一些共同之处,如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并做出判决。
然而,它们也有一些明显的不同之处。
首先,起诉人的身份不同。
在民事诉讼中,起诉人可以是个人或组织;在刑事诉讼中,起诉人是国家机关;在行政诉讼中,起诉人是公民。
其次,诉讼目的有所不同。
民事诉讼的目的是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追究责任;刑事诉讼的目的是惩罚犯罪行为,保护社会安全;行政诉讼的目的是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法律秩序。
民事诉讼法院受理范围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院受理范围是什么民事诉讼法院是负责处理民事案件的司法机构。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院受理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民事案件的一般受理范围民事案件是指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因民事权益发生的争议,需要通过诉讼来解决的案件。
而一般受理范围则包括了所有的民事案件,不论其性质或大小。
民事案件的一般受理范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各类民事权益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权益、婚姻家庭关系、继承、债权债务等方面的纠纷。
2. 侵权责任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损害赔偿、物权侵权、合同违约等方面的纠纷。
3. 合同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各类合同的纠纷。
4. 不当得利纠纷:指当事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利益,需要返还给合法权利人的案件。
二、特殊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除了一般的民事案件,民事诉讼法院还受理一些特殊的民事案件,该类案件往往涉及一些特殊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例如:1. 知识产权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方面的纠纷。
2. 环境资源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水环境、大气环境等方面的纠纷。
3. 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提供者的侵害行为进行起诉的案件。
4. 债务人破产清算、重整和债务确认案件:在债务人破产或财务危机时,民事诉讼法院承担清算、重整和债务确认的职责。
三、其他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除了一般民事案件和特殊民事案件,根据实际情况,民事诉讼法院还可能受理其他一些与民事权益相关的案件。
例如:1. 非诉行政诉讼案件:指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2. 国际民事案件:指与外国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因民事权益发生的争议,需要通过诉讼进行解决的案件。
总结起来,民事诉讼法院受理范围十分广泛,涵盖了各类民事权益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合同纠纷等一般民事案件,同时还包括了知识产权纠纷、环境资源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等特殊民事案件,以及非诉行政诉讼案件和国际民事案件。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与联系
一、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与联系两者的联系:从形式上看,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均表现为法院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制裁,两者的基本原则大体相同,都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行回避、合议、公开审理和两审终审制度,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能干涉。
但是双方区别还是挺多的。
两者的区别:(一)性质与任务不同;(二)主体不同、客体不同;(三)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同;(四)前置条件不同;(五)举证责任的分配不同;(六)赔偿方式不同。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二、公民在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是否能继承一般说来,民事诉讼的法律地位是可以继承的。
对此,我国《民事诉讼法》作了明确规定,只要死亡的一方当事人的继承人表明要求参加诉讼,就可以取代原当事人的法律地位,继续进行诉讼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4条作了进一步的解释: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有继承人的,应由人民法院裁定中止诉讼。
同时人民法院应及时通知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继续参加诉讼。
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继续参加诉讼的继承人有效。
这更加清楚地表明了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是可以继承的。
但并非所有的民事诉讼法律地位都可以继承,能继承的必须是双方争议的标的是可以继承的。
如双方争议的是金钱、房产等,继承人可以继续进行诉讼。
若双方争议的标的是专属于被继承人的,如争议的是关于被继承人的婚姻关系、收养关系是否维持,则这些关系会随当事人的死亡而消灭,继承人对此类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可能继承。
三、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的主体客体的不同在主体方面,民事诉讼法的主体是相对不确定的,自然人、法人和组织根据其权利义务归属不同可成为民事诉讼中的被告与原告,同时这种原被告也可以由于反诉的存在而相互转换。
而在行政诉讼法中原告与被告是确定的,原告只能是权利受到侵害的行政相对人,而被告只能是相应的行政主体。
行政诉讼法第24条规定:“依照本法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原告。
诉讼程序民事 刑事和行政诉讼的流程和要点
诉讼程序民事刑事和行政诉讼的流程和要点诉讼程序: 民事、刑事和行政诉讼的流程和要点诉讼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民事、刑事和行政诉讼是三种常见的诉讼类型,每种类型都有独特的流程和要点。
本文将介绍这三种诉讼的基本程序和要点,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并应对诉讼过程中的问题。
一、民事诉讼程序1.起诉阶段:- 原告起诉: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状,详细陈述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和请求。
- 法院立案:法院对起诉状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则立案并通知被告。
- 被告答辩:被告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递交答辩状,陈述其观点和辩护理由。
2.审理阶段:- 举证质证:原告和被告依次提供证据,并在法庭上通过质证程序进行举证。
- 调解或庭前会议:法院可能在举证阶段进行调解,协调双方达成和解。
- 审判: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或裁定。
3.上诉阶段:- 不服判决可以上诉:对于不满意的判决,一方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 上级法院审理:上级法院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
二、刑事诉讼程序1.立案阶段:- 报案:被害人或其他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详细陈述犯罪事实。
- 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根据报案情况,决定是否立案,并进行初步侦查。
2.侦查阶段:- 审查逮捕:公安机关对嫌疑人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
- 侦查: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收集证据。
- 审查起诉:公安机关根据犯罪事实和证据,决定是否起诉。
3.审判阶段:- 开庭审理:人民法院根据起诉书和相关证据,对案件进行审理,并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
- 量刑:如有罪判决,法院根据犯罪事实、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决定刑罚。
4.上诉阶段:- 不服判决可以上诉:对于不满意的判决,一方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 上级法院审理:上级法院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
三、行政诉讼程序1.起诉阶段:- 诉讼请求:申请人向行政法院递交诉讼请求书,详细说明案件事实和诉讼请求。
行政与民事诉讼比较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
1.案件性质不同
民事诉讼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行政诉讼解决的是行政主体与作为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行政争议。
2.适用的实体法律规范不同
民事诉讼适用民事法律规范,如民法通则等;行政诉讼适用行政法律规范,如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
3.当事人不同
民事诉讼发生于法人之间、自然人之间、法人与自然人之间;行政诉讼只发生在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
4.诉讼权利不同
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对等的,如一方起诉,另一方可以反诉;行政诉讼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不对等的,如只能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方起诉,行政主体一方没有起诉权和反诉权。
5.起诉的先行条件不同
行政诉讼要求以存在某个具体行政行为为先行条件;民事诉讼则不需要这样的先行条件。
6.是否适用调解不同
通过调解解决争议,是民事诉讼的结案方式之一;行政诉讼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因而不可能通过被告与原告相互妥
协来解决争议。
7.举证责任不同
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是“谁主张,谁举证”;行政诉讼则是“举证责任倒置”,由被诉的行政机关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
8.但在管辖方式
没有什么区别,也是属地管辖,即应该是由被诉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打官司的步骤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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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打官司的步骤是怎样的?下面赢了网小编给你主要介绍相关知识。
打官司的步骤是怎样的一、行政诉讼的主要程序什么是行政诉讼,通俗的讲,就是“民告官”。
行政诉讼的主要程序包括一审、二审、审判监督和执行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受理后,进入一审程序。
此时,人民法院指定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
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
同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行政诉讼的附带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的附带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是一种特殊的诉讼程序,用于解决与行政行为相关的法律争议。
在行政诉讼中,有时候会涉及到附带民事诉讼,即民事法律纠纷与行政争议交织在一起。
本文将就行政诉讼的附带民事诉讼进行探讨。
一、行政诉讼与附带民事诉讼的关系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而附带民事诉讼是指行政案件中,除行政争议外,还涉及民事法律纠纷的一种情况。
行政诉讼与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同一案件中并行进行的。
二、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和目的附带民事诉讼是在行政诉讼中,由行政行为所引发的民事法律纠纷。
附带民事诉讼主要是为了解决在行政争议中产生的民事权益问题,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附带民事诉讼的目的是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而不是对行政行为进行评判或改变。
三、附带民事诉讼的适用条件附带民事诉讼适用的条件包括:一是行政案件中存在一个行政争议,即行政行为受到了争议的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二是该行政争议与民事纠纷有直接的联系,即民事权益的实现需要行政争议得到解决;三是附带民事诉讼中的民事纠纷是附随于行政争议的,不能脱离行政争议独立存在。
四、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适用在进行附带民事诉讼时,适用的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行政程序法律适用;二是行政行为法律适用,包括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等;三是民事诉讼法律适用,包括关于证据、程序、赔偿等方面的规定;四是涉及的其他有关法律适用,如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
五、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理解附带民事诉讼的实际应用,下面举一个案例进行分析:某市政府采取了一项政策,对某公司进行了排污许可证的撤销。
该公司认为政府的行为违法,并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恢复排污许可证。
同时,该公司还主张政府的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造成了经济损失。
因此,该公司在行政诉讼中提出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政府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此案例中,行政诉讼与附带民事诉讼并行进行。
诉讼的分类
诉讼的分类
诉讼是指当一方发现另一方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其他合同条款时,采取法律行动来保护自身利益或者捍卫公正的过程。
在不同的法律体系中,诉讼一般被分为几大类。
第一类是民事诉讼,它是当两方之间发生法律关系时,发生纠纷时展开的诉讼案件。
这种诉讼的主要任务是要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有关责任的归属,以此来实现社会正义。
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和被告可以是个人、公司、组织等。
第二类是刑事诉讼,它是当有人违反刑法而受到审判时,开展的诉讼行为。
它的主要任务是要确定犯罪行为及其责任,而不是权利义务关系。
在刑事诉讼中,原告和被告只能是政府机构,而不能是个人或者公司。
第三类是行政诉讼,它是当行政机关或者部门做出强制或者权威性行政判决,而被告认为有违法的行为时,展开的诉讼案件。
主要的任务是让有争议的行政活动重新审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以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最后是军事诉讼,它是当军人犯有触犯军法律行为时,开展的一种诉讼案件。
其主要任务是为军事活动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并依据军法的规定,维护军队的纪律。
诉讼是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环节,它可以有效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而对于对方的违法行为也可以提出严肃的处罚,从而维护社会的和谐秩序。
因此,为了避免纠纷,双方在发生任何纠
纷时,都要根据以上不同类型的诉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构成,以避免纷争出现在社会中。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
(1)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原、被告都是固定的,原告只能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则只能是行政机关;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的原、被告不是固定不变的。
(2)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
民事诉讼关系中原、被告争议指向的是民事衩体权利义务;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原、被告争议指向是的被告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3)法律关系的内容不同。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原、被告的诉讼权利义务是对等的;而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被告诉讼权利受到了一定限制,而诉讼义务又原告多,如承担举证责任,因而双方诉讼权利义务是不对等的(4)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的性质与任务不同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等的活动,以及在这些活动中产生的诉讼关系。
民事诉讼是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解决的是私权利之间的纠纷.行政诉讼则是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当事人的基本权益,依照诉讼法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法的任务也不是单纯解决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纠纷,同时,通过行政相对人的行政诉讼也可以起到监督与完善行政立法与执法的后果。
(5)反诉条件不同民事诉讼: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须在本诉进行中(受理后至辩论终结)提出;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须与本诉适用同一诉讼程序;须反诉与本诉之间存在牵连关系。
行政诉讼:无(6)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中诉讼权利的不同在民事诉讼中由于主体的可变动性双方当事人都有起诉、反诉和撤诉的权利,在处分权上,民事诉讼的主体享有很强的自由性,这体现在起诉的不同阶段当事人都可以按照自由意愿变更或者调解自己的诉讼请求,这在民事诉讼法中的可调解也可体现。
在行政诉讼中由于主体的确定性,即只能是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因此起诉、撤诉的权利只存在与原告,同样被告也无反诉权。
在处分方面被告也无权任意变更其之前所作的行政行为,同样,行政诉讼中不允许调解也是诉讼权利不同的体现.(7)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举证责任的不同在民事诉讼法中举证责任归属于提出主张的当事人,即谁主张谁举证.而行政诉讼法中规定被告应付证明责任。
法律常识:民事纠纷的诉讼一般包括哪几个阶段
法律常识:民事纠纷的诉讼一般包括哪几个阶段导读:民事纠纷的诉讼一般包括的阶段是立案受理、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判决。
其中法院立案后会在五天内通知被告,被告需要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一、民事纠纷的诉讼一般包括哪几个阶段民事诉讼程序包括立案受理以及开庭审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判决宣告阶段。
1.立案受理。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二、民事诉讼有哪些特征1.民事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法律确认的权利主体对人或物的关系,这种关系的内容为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民事义务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必然引起争议,发生纠纷,当一方当事人把它诉诸司法解决,就成了民事诉讼。
而民事诉讼要解决的,正是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以及权利义务如何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诉讼的诉讼标的。
这一特点是民事诉讼区别于行政诉讼和形式诉讼的显著标志。
2.民事诉讼的诉讼主体不仅包括当事人,也包括法院和检察院所谓诉讼主体,是指其所送行为能够导致民事诉讼程序发生、变更和消灭的那些主体。
在我国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都是这样的主体。
3.民事诉讼是分阶段、按顺序进行的民事诉讼是一个连续进行的活动过程。
行政诉讼请求一并解决民事纠纷必须符合法定要件
行政诉讼请求一并解决民事纠纷必须符合法定要件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发生的行政争议,通过法院对行政机关实施违法行为的申诉、起诉和裁判的一种法律程序。
在一些民事纠纷中,行政诉讼请求一并解决民事问题成为一种常见的解决方式。
然而,行政诉讼请求一并解决民事纠纷必须符合法定要件,以保证司法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一、必须有行政行为或行政不作为引起的民事纠纷行政诉讼请求一并解决民事纠纷的前提是必须有行政行为或行政不作为引起的民事纠纷。
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对象作出的具有明确结果的行为;行政不作为则是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职责,导致特定对象权益受到损害。
例如,行政机关不批准特定对象的许可申请、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违法侵害特定对象的正当权益等行为均属于行政行为。
如果没有行政行为或行政不作为,行政诉讼请求一并解决民事纠纷就没有法律基础。
二、必须有明确的民事权益争议行政诉讼请求一并解决民事纠纷还必须有明确的民事权益争议。
民事权益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权利、利益和自由。
如果没有民事权益争议,行政诉讼请求一并解决民事纠纷也就没有必要。
例如,行政机关对某个企业做出的处罚决定可能会导致该企业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害,从而引发企业与行政机关之间的权益纠纷。
如果只是一般性的争议、不劳动纠纷或法律问题,则不属于行政诉讼请求一并解决范围。
三、必须有民事诉讼请求行政诉讼请求一并解决民事纠纷还必须有明确的民事诉讼请求。
民事诉讼请求是指诉讼参与人所提出的请求、要求或诉讼对象。
例如,企业要求行政机关撤销处罚决定、要求赔偿损失等都属于明确的民事诉讼请求。
如果没有明确的民事诉讼请求,行政诉讼请求一并解决民事纠纷也就没有法律意义。
四、必须符合法定诉讼程序行政诉讼请求一并解决民事纠纷还必须符合法定诉讼程序。
法定诉讼程序是指法律对行政诉讼程序规定的各项要求。
例如,行政诉讼必须遵循起诉、应诉、审理、判决等基本流程;在行政诉讼中应该充分发挥举证、质证、辩论等程序;在行政诉讼中必须遵守诉讼时效、异议权、询问权、申诉权等诉讼制度等等。
试比较民事诉讼制度与行政诉讼制度的主要不同之处
试比较民事诉讼制度与行政诉讼制度的主要不同之处行政诉讼虽已成为一种独立的法律制度, 但由于它是从民事诉讼中分离出来的, 因而与民事诉讼在诉讼原则、程序和制度上存在许多共同之处。
但是, 在与民事诉讼存有共性的同时必然会有区别, 本文就两者的不同点作一比较。
第一, 诉讼标的不同。
民事诉讼是因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团体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了他人侵犯或与他人发生争议而引起的, 诉讼的标的是争议双方的民事权利关系, 权利义务关系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处于平等的地位。
行政诉讼是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即行政管理的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利益而引起的, 诉讼的标的是行政管理机关和行政管理的相对人之间争议的行政权利义务关系, 权利义务关系的主体在行政活动中处于管理与被管理的不平等地位。
第二, 诉讼目的不同.民事诉讼的目的是确认争议双方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合法的予以确定, 违法的予以制裁, 以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权益。
行政诉讼的目的则是审查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并不需要法院直接确定争议双方的行政权利义务关系, 行政行为合法的则维持, 违法的应撤销, 处罚显失公平的可变更, 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利益, 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第三, 诉讼前置条件不同。
民事诉讼, 绝大多数实体法律都没有规定诉讼前置条件, 可以直接进人诉讼程序, 少数规定了诉讼前置条件的法律, 也仅作了选择性规定, 当事人可以选择先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 对处理不服再向法院起诉, 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行政诉讼, 实体法律对诉讼前置条件的规定有三种情况: 一是未作规定,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二是作了选择性规定, 可以选择先经行政复议, 对复议后的决定不服再向法院起诉, 也可选择直接向法院起诉, 三是作了强制性规定, 要求以行政复议为诉讼的前提条件, 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向法院起诉。
第四, 诉讼前权利义务的确定状态不同。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的区别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的区别
民事诉讼——如果与他人或组织发生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等方面的纠纷,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如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民告官”;或《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行政法。
刑事诉讼——如果遭遇犯罪分子的侵害,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然後移送人民检察院,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区别:简单的说他们之间的最主要、最明显的差别就是他们所要解决的实体问题和所依据的实体法不同。
刑事诉讼所依据的实体法是规范犯罪与刑罚的法律;
民事诉讼所依据的实体法则是规定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等方面的法律;
行政诉讼所依据的实体法则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
最主要的是他们的实体法不同。
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的区别
一、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的区别(一)在法律领域,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最大的区别就是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往往是平等的民事法律主体,而行政诉讼就是我们通俗来讲的“民告官”行政诉讼提出的主体只能是非行政机关一方。
(二)行政机关只能应诉,不能提出反诉或者上诉;而民事诉讼时可以提出反诉、上诉的。
(三)在行政诉讼当中,非行政一方提出诉讼的依据是《行政诉讼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其针对的诉讼标的往往是行政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民事诉讼主要依据《民法典》与《民事诉讼法》或者其他相关的法律。
(四)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也是不一样的,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而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则是依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二、民事诉讼费用的承担(一)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诉讼费用负担的其他情形:1、二审改判,诉讼费负担二审法院改变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一审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2、法院调解结案的诉讼费承担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
3、再审的诉讼费负担(1)依照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
(2)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由败诉方负担规定负担。
(3)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
4、离婚案件诉讼费负担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阐述民事诉讼的三个阶段
阐述民事诉讼的三个阶段民事诉讼是指当事人依法通过法院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方式。
一般来说,民事诉讼分为三个阶段:立案阶段、审理阶段和执行阶段。
本文将逐一阐述这三个阶段的具体内容和特点。
一、立案阶段立案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的程序。
这个阶段的重要性在于,只有通过立案程序,法院才会正式受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在立案阶段,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申请书,并按照法院的要求交纳相应的诉讼费用。
起诉状或申请书应当包括诉讼请求的具体内容、争议事实的陈述、证据的列举等。
法院在收到起诉状或申请书后,会进行立案审查。
立案审查主要包括对诉讼请求符合法定条件的判断、当事人资格的确认以及程序材料的完备性审查等。
如果符合要求,法院会正式立案,并发出立案通知书。
二、审理阶段审理阶段是指法院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审查调查,了解案件事实、认定争议焦点,并依法作出裁决或判决的过程。
在审理阶段,法院首先会进行庭前调解,鼓励当事人通过协商和解的方式解决争议。
如果庭前调解未达成协议,法院将进入庭审程序。
庭审是审理阶段的核心环节,法院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和提供的证据,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进行审查和质证。
庭审期间,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和辩护,向法院提供证明和抗辩意见。
在庭审结束后,法院会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涉及的法律规定,作出相应的裁决或判决。
裁决和判决是法院的准确表达,是对争议解决措施的正式决定。
三、执行阶段执行阶段是在裁决或判决生效后,法院对裁决或判决的执行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过程。
目的是确保当事人能够享受到法院给予的法律保护,实现其合法权益。
执行阶段的核心任务是执行裁决或判决。
法院可以采取多种手段来实现执行,包括财产执行、强制执行等。
同时,法院还有权对执行中的争议进行审理,保障执行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在执行阶段,法院还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些措施来保障执行顺利进行,比如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等。
总结:民事诉讼的三个阶段——立案阶段、审理阶段和执行阶段,构成了完整的诉讼程序。
行政诉讼案件可以附带民事诉讼吗
⾏政诉讼案件可以附带民事诉讼吗对于⾏为⼈的犯罪⾏为,如果造成被害⼈物质损失的,被害⼈是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
同样的,如果⾏政相对⼈因⾏政机关的⾏为遭受损失的,可以提起⾏政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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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诉讼案件可以附带民事诉讼吗⾏政诉讼案件不可以附带民事诉讼,但在特定的⼏类案件中可以要求⼀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
《⾏政诉讼法》第61条第1款,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政诉讼法》的解释第137-144条规定,确⽴了在涉及⾏政许可、登记、征收、征⽤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政诉讼中,当事⼈申请⼀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民法院可以⼀并审理。
请求⼀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应当在第⼀审开庭前提出,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出;法院在审理⾏政案件中发现民事争议为解决⾏政争议的基础,当事⼈没有请求⼈民法院⼀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的,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依法申请⼀并解决民事争议。
当事⼈就民事争议另⾏提起民事诉讼并已⽴案的,法院应当中⽌⾏政诉讼的审理。
《⾏政诉讼法》第六⼗⼀条在涉及⾏政许可、登记、征收、征⽤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政诉讼中,当事⼈申请⼀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民法院可以⼀并审理。
在⾏政诉讼中,⼈民法院认为⾏政案件的审理需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可以裁定中⽌⾏政诉讼。
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政诉讼法》的解释第⼀百三⼗七条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请求⼀并审理⾏政诉讼法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民事争议,应当在第⼀审开庭审理前提出;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出。
第⼀百三⼗⼋条⼈民法院决定在⾏政诉讼中⼀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或者案件当事⼈⼀致同意相关民事争议在⾏政诉讼中⼀并解决,⼈民法院准许的,由受理⾏政案件的⼈民法院管辖。
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请求⼀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民法院经审查发现⾏政案件已经超过起诉期限,民事案件尚未⽴案的,告知当事⼈另⾏提起民事诉讼;民事案件已经⽴案的,由原审判组织继续审理。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区别
一、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区别民事诉讼属于平等主体间的诉讼;而行政诉讼即平时说的“民告官”,是处理公民和行政机关纠纷的诉讼。
其主要区别在于:(一)适用法律不同,前者是民事诉讼法,后者为行政诉讼法。
(二)审理期限不同,民事诉讼的期限一般为6个月,而行政诉讼为3个月。
(三)举证责任不同,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而行政诉讼中,做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必须举证说明自己的行为是正确的,否则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
(四)当然,两者之间也存在联系。
如果《行政诉讼法》中没有规定的可以准用《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款。
诉讼和行政诉讼区别二、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效方法。
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活动和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是规定人民法院、诉讼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及其在诉讼活动中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
行政诉讼是一种诉讼程序法,主要是确定诉讼参加人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
从学理上说,行政诉讼法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狭义上的行政诉讼法也称形式意义上的行政诉讼法,特指由国家立法机关依据立法程序所制定的具有专门、完整法律形式的行政诉讼法典,通常被称为“民告官”。
广义的行政诉讼法也称实质意义的行政诉讼法,是指凡是在内容上属于规定行政诉讼问题的法律规范,无论其形式如何均属于行政诉讼法的范围。
三、调解与诉讼的区别调解,作为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的一种,是指第三者依据一定的社会规范(包括习惯、道德、法律等规范),在纠纷主体之间沟通信息,摆事实明道理,促成纠纷主体相互谅解、妥协,从而达成最终解决纠纷的合意。
具有意思自治性、非严格的规范性等特点.诉讼,则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在纠纷主体的参加下,以国家公权力解决社会纠纷的一种机制。
在现代社会,诉讼是由国家司法机关来主持进行的,由于国家公权力的行使,它具有国家强制力、严格的规范性等特征。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比较分析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比较分析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是近现代法治国家的三大诉讼制度。
在我国,行政诉讼尽管起步较晚且发韧于民事诉讼,但行政诉讼的专门地位和重要性却日渐突出。
本文拟从两种诉讼制度的特点和联系与区别等方面入手,探讨两种审判思维方式的差异和关联诉讼及竟合诉讼问题。
一、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特点比较通常意义上的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当事人和其他参与人参加的情形下审理和解决案件的活动,以及由于这些活动而形成的各种关系的总称。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民事纠纷案件的活动,行政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审理行政纠纷案件的活动。
在法国,行政诉讼又称行政审判,是指公民等行政相对方对行政机关的违法侵害行为要求专门的行政法院给予司法救济的手段。
在英美国家,行政诉讼要紧指司法审查,是指法院应行政相对方的申请,审查行政机关行为的合法性并作出相应裁判的活动。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相比较,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1、行政诉讼是因行政纠纷而引起的,行政纠纷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方之间在行政治理活动中发生的纠纷。
不属于此过程中的纠纷,就不属于行政纠纷,如某行政机关因建楼房购设备与建筑公司或者贸易公司之间发生的纠纷,就属于民事纠纷,对此纠纷只能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
2、行政诉讼的纠纷当事人必须一方是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些机关或组织以行政主体的身份与被治理对象产生争议,行政相对方作为诉讼中的原告,即通常所说的“民告官”、“私告公”。
3、行政诉讼是法院依行政相对方的要求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的活动,没有行政相对方的起诉行为将无法启动行政诉讼,行政诉讼启动后要紧是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
4、行政诉讼是在法院主持下,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进行的活动,行政诉讼的范畴和管辖,当事人的起诉和应诉,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受理和审理,判决和执行等,都必须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执行。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与范围是什么
⾏政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与范围是什么⾏政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政诉讼过程中,⼈民法院根据当事⼈或利害关系⼈的申请,受理与被诉的具体⾏政⾏为密切相关的民事争议,将两种不同性质的争议并案审理,⼀同判决的诉讼活动。
⾏政附带民事诉讼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诉讼并存,但不意味着⼈民法院可以不加选择,随意将不相⼲的⾏政诉讼与民事诉讼放在⼀起并案审理。
只有⾏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存在内在联系的情况下,才能纳⼊同⼀诉讼程序中并案审理。
故对⾏政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与范围进⾏具体的界定,有重⼤的实践意义。
⾏政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并⾮所有的民事诉讼都可以在⾏政诉讼中附带,笔者认为成⽴⾏政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具备以下⼏个条件:1、必须同时存在着⾏政诉讼与民事诉讼,这是⾏政附带民事诉讼成⽴的⾸要条件。
⽽⾏政诉讼是必须已经成⽴的,因为⾏政诉讼的成⽴是⾏政附带民事诉讼的基础。
如果⾏政诉讼不成⽴,附带民事诉讼便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只能就产⽣的民事争议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民事诉讼不成⽴,也只能就⾏政机关作出的具体⾏政⾏为提起⾏政诉讼。
2、⾏政诉讼与附带的民事诉讼必须有内在的关联性,即基于同⼀⾏政⾏为引起了性质不同的⾏政争议和民事争议。
⾏政相对⼈⼀⽅⾯不服⾏政机关作出的具体⾏政⾏为,提起⾏政诉讼,另⼀⽅⾯⼜认为⾏政机关作出的具体⾏政⾏为对⾃⼰的民事合法权益产⽣了影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但附带的民事诉讼所针对的必须是⾏政机关有权裁决的那部分民事争议,⽽且民事争议的解决有待于⾏政争议的解决。
3、政诉讼与附带的民事诉讼的诉讼请求必须有内在的联系。
⾏政附带民事诉讼中有两种不同性质⼜相互联系的诉讼请求,⼀种是⾏政法性质的诉讼请求,⾏政相对⼈不服⾏政机关作出的具体⾏政⾏为认为该具体⾏政⾏为侵犯了⾃⼰的合法权益,请求⼈民法院予以撤销或变更该具体⾏政⾏为;另⼀种是民法性质的诉讼请求,⾏政相对⼈认为⾏政机关的该具体⾏政⾏为对⾃⼰的民事权益产⽣了影响,请求⼈民法院判令对⽅当事⼈停⽌侵害、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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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需要等行政诉讼吗
民事诉讼不需要等行政诉讼,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属于不同的诉讼业务,分别由行政庭和民庭组织审理,不能合并审理,因此不存在在行政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具体的问题处理,有关的部门会给出合理的解决方式,从而维护有关人员的利益。
民事诉讼需要等行政诉讼吗
不需要,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属于不同的诉讼业务,分别由行政庭和民庭组织审理,不能合并审理,因此不存在在行政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是诉讼的基本类型之一。
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种活动所产生的诉讼关系的总和,特点:
(1)民事诉讼既包括法院依法进行的审判活动,也包括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进行的诉讼活动,在这些活动中法院和各诉讼参与人之间发生诉讼法律关系;
(2)法院的审判活动对民事诉讼的开始、发展和终结具有决定性作用,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活动则对民事诉讼的开始、发展和终结具有很大影响;
(3)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围绕解决民事纠纷这一基本任务,由若干各有其中心任务的阶段组成,同时各个阶段相互衔接,依次连续进行。
对民事诉讼的涵义,国外诉讼理论有不同学说。
大陆法系国家一般认为,民事诉讼是法院根据当事人请求保护其私法上的权益的程序。
英美法系国家对该问题不甚重视,较少明确解释。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
民事诉讼就是民事官司,是指当事人之间因民事权益矛盾或者经济利益冲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经人民法院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审理的特殊案件的活动,以及这些诉讼活动中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的总和。
通俗地讲就是你的人身和经济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事人通过打民事官司,达到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目的。
民事诉讼的处理方式与行政诉讼的体系肯定是不一样的,但是有关的当事人却可能常常混淆其中的差别,所以在实际的生活中,有关的当事人要合理的进行规范,这样自己的利益维护才会有着实际意义,进而加快问题的解决,确保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