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程序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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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配套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配套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配套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已于2015年4月9日公布,自2015年8月1日施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该办法,我委现印发《资质认定公正性和保密性要求》等15份配套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不发纸质版,请在认监委网站下载,网址:WWW.CNCA.GOV.CN),相关文件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请有关单位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附件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公正性和保密性要求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基本要求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要求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及其使用要求5: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其使用要求6: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专用章使用要求7:检验检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分类监管实施意见8: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程序9: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10: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刑事技术机构评审补充要求1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司法鉴定机构评审补充要求1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许可公示表1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1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报告15: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批表(略)国家认监委2015年7月31日附件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公正性和保密性要求一、为了确保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公正实施,为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对资质认定工作中获得的信息依法进行保密,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制订本要求。

二、本要求规定了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中应遵循的公正性和保密性方面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中的所有活动。

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应充分体现和保证资质认定工作的公正性。

凡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无论其规模、隶属关系、经济状况如何,均可申请资质认定。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程序及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程序及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程序及计量认证基础知识学习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程序及材料文书编制资质认定是一项行政许可工作,对实验室进行的资质认定评审活动是行政许可前重要的技术性评价,是这项行政许可的依据和基础。

因此,评审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为提高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的科学性、准确性、有效性,保证评审过程的再现性和评审质量的可追溯性,有关程序介绍如下: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程序及材料文书编制一、评审程序及要求(一)评审准备(二)实施现场评审(三)整改的跟踪验证(四)上报评审材料(五)特殊问题处理二、评审材料编报内容要求(一)申请材料(二)评审材料一、评审程序及要求(一)评审准备1、下达评审任务2、评审组长审查实验室申请材料(文审)3、评审组长提出材料审查意见及评审组安排建议4、现场评审策划一、评审程序及要求1、下达评审任务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受理批准后,省局认评处应参照实验室的希望评审时间制定评审计划,根据实验室申请的项目领域范围组建评审组。

批准后,向评审组长发送如下材料:a.《申请书》;b.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及《实验室法人或负责人声明》;c.《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记录表格》汇总;d.内审及管理评审报告(复印件);e.典型检验报告及比对/能力验证材料;d.《检验机构新增检验项目意向申请表》的审批件(注:对申请计量认证+依法授权或计量认证+审查验收实验室新扩项目时适用)。

2、评审组长审查实验室申请材料(文审)评审组长通过申请材料对实验室的工作类型、工作范围、工作量及检测资源的配置、管理体系运作所覆盖的范围以及申请认定的项目、涉及的标准等技术内容进行审查,内容包括:a.《申请资质认定项目表》审查。

b.《检验能力分析表》的审查。

c.体系文件的审查。

a.《申请资质认定项目表》审查。

应按产品/项目或参数认证的形式清晰准确填写,所执行的标准、规范必须与所申报的产品/项目及参数一一对应,并且现行有效。

b.《检验能力分析表》的审查。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程序及准备要点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程序及准备要点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程序及准备要点
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程序
1、资料准备
(2)检测实验室设备、设施配置情况;
(3)检测经营许可证相关材料,包括检测范围和检测方法,并提交
有关资质证书;
(4)检测报告的审核程序和检测实验室实施的质量保证措施;
(5)检测机构的校准记录,以及校准报告情况;
(6)检测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7)有关法规、政策的条文、规定等。

2、上级检验检测机构审核
(1)上级检验检测机构分管领导或相关负责人对检测机构进行评审;
(2)谈话检查:就检测机构资质、技术能力、质量管理体系、质量
保证措施、质量考核推进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
(3)实地检查:检查检测机构设备、设施的配置情况。

3、审批
(1)检验检测机构按照自行设计的表格,汇总审核意见;
(2)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审批申请;
(3)上级检验检测机构审批;
(4)根据审批结果,检验检测机构制定认定资质文件,并定期对机构资质进行审核考核。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关于印发《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通知(国认实函(2006)1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贯彻实施《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国实验室的实际状况、国内外实验室管理经验和我国实验室评审工作的经验,国家认监委组织制订了《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以下简称《评审准则》)。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保证《评审准则》的顺利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组织学习《评审准则》,加强宣传和指导,及时进行新评审准则的宣贯,督促实验室及时进行转版。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评审应当遵守本准则。

三、国家认监委将依据《评审准则》编写培训教材,并组织开展国家级评审员及省级评审员师资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开展省级以下评审员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执行实验室现场评审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具有注册评审员资质。

四、取得国家认监委确定的认可机构认可的实验室申请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只对本准则有别于认可准则的特定条款(黑体字部分)进行评审。

同时申请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应按实验室认可准则和本准则的特殊条款进行评审。

五、本准则有关规定与原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准则规定为准执行。

六、本评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实验室应于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转版工作,届时,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试行)废止。

特此通知。

Ze on P D F D r i v e rT ri a l ww w.z e on .c o m .t w D o c uC o mP DF T r i alw ww .p d f w iz a r d .c o m附件: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1.总则1.1为贯彻实施《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确保科学、规范地实施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为实验室资质行政许可提供可靠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实验室管理评审程序文件

实验室管理评审程序文件

实验室管理评审程序文件1. 简介实验室是科研工作者进行科学研究、实验和创新的重要场所,为确保实验室的管理规范、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文制定了实验室管理评审程序文件,旨在规范实验室的管理和评审流程。

2. 评审程序概述2.1 评审目的实验室管理评审旨在评估实验室的管理情况、科研工作进展和成果,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和科研工作效率。

2.2 评审内容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管理制度、科研项目进展、人员配备、设备使用情况、实验室安全等方面。

2.3 评审程序评审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按照评审程序依次展开评审活动,包括准备工作、实地考察、资料审核、问题交流、总结报告等环节。

3. 评审程序文件内容3.1 评审准备阶段在评审开始前,评审委员会应当收集实验室相关资料,包括实验室管理制度、科研项目资料、人员构成、设备清单等,以便进行评审准备工作。

3.2 实地考察阶段评审委员会实地考察实验室,了解实验室的实际情况,与实验室负责人、科研人员进行沟通交流,查看设备使用情况、安全措施等,全面了解实验室管理状况。

3.3 资料审核阶段评审委员会对实验室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查找问题、提出建议,评估实验室在管理制度、科研工作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改进建议。

3.4 问题交流阶段评审委员会与实验室负责人及科研人员进行问题交流,就评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解决方案讨论,共同提出改进建议。

3.5 总结报告阶段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编写总结报告,对实验室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提出评审意见和改进建议,为实验室管理和科研工作提供指导和参考。

4. 结语实验室管理评审程序文件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实验室管理和科研工作的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评审程序的有效实施,能够不断提高实验室的管理水平和科研工作效率,为科研成果的取得和创新提供有力支持。

希望各实验室能够认真贯彻评审程序文件,不断优化实验室管理,促进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科研成果的产出。

(完整版)试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办法

(完整版)试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办法

附件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1. 总则1.1 为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制定本准则。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遵守本准则。

1.3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本评审准则基础上,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评审补充要求,评审补充要求与本评审准则一并作为评审依据。

【条文解释】1、编制目的。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九条“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符合的条件”的要求,为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而编制。

2、适用范围。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

3、补充要求。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评审补充要求,评审补充要求与本评审准则一并作为评审依据。

2. 参考文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GB/T 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GB/T 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 27020《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GB19489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T 22576《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JJF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条文解释】编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参考文件有9份,这9份参考文件不构成评审准则要求,作为检验检测机构建立和保持管理体系的参考。

3. 术语和定义3.1资质认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申请和评审流程

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申请和评审流程

(二)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申请和评审流程1。

实验室认可申请应提交的文件资料1)实验室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没有变化时,仅在初次评审和复评审时提供);2)实验室现行有效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扩大认可范围时不提供,扩地点和扩技术领域时需提供);3)实验室进行最近一次完整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的资料(初次申请时提交);4)实验室组织机构框图;5)实验室平面图;6)实验室所从事活动的说明,当实验室是法人实体的一部分时,两者关系的说明;7)对申请认可的标准/发法现行有效性进行的核查情况(提交核查报告);8)对申请认可的国外标准的核查情况(包括是否有国外标准、当国外标准未进行翻译时,试验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外语理解能力);9)非标方法及确认记录(证明材料);10)对于初次申请认可和申请扩大认可范围的实验室,在申请范围内满足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的证据.11)参加实验间比对的情况(提交实验室间比对的结果和评价);12)典型项目的检测报告/校准证书及不确定度评估报告;13)量值溯源的描述(仅申请校准能力认可时的提供);14)申请“能源之星"检测的实验室还应提供“能源之星”检测方法与实验室检测程序对应一览表。

15)其他资料(若有请填写)无2。

资质认定申请应提交的文件资料1)申请实验室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仅在初次评审和复评审时提供)2)实验室组织机构框图3)实验室平面图4)实验室现行有效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5)典型项目的检测报告6)其他资料(若有请填写)有无3。

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步骤和流程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大致分为如下四个步骤:1)递交申请资料2)申请资料审查3)接受现场评审4)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流程可以用下述框图表示:2)具备相应的职责权利;3)熟悉或掌握检测及实验室体系管理程序;4)熟悉或掌握所承担签字领域的相应技术标准方法;5)熟悉检测报告审查签发程序;6)对检测结果做出相应评价的判断能力;7)熟悉《实验室认定评审准则》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文件的要求.六.质量管理记录表格ABC检测实验室监督员监督记录ABC检测实验室分包单位能力调查表评价说明:系数为3和2的项目,得3分的项数多于2,或有一项得分小于3即被否决。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依法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资质认定技术评审要求,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含告知承诺核查,下同)工作,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本准则所称资质认定,是指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本准则所称资质认定技术评审,是指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市场监管总局或者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定部门)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相关专业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的资质认定事项是否符合资质认定条件以及相关要求所进行的技术性审查。

第四条针对不同行业或者领域的特殊性,市场监管总局、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和发布相关技术评审补充要求,评审补充要求与本准则一并作为技术评审依据。

第五条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实施办法(试行)》等的相关规定,对于采用告知承诺程序实施资质认定的,对检验检测机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现场核查的内容与程序,应当符合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工作应当坚持统一规范、客观公正、科学准确、公平公开、便利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评审内容与要求第七条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内容包括:对检验检测机构主体、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和管理体系等方面是否符合资质认定要求的审查。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作业指导书(正式稿)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作业指导书(正式稿)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作业指导书(正式稿)⽬录第⼀章总则 (1)第⼆章⾸次评审/复查评审/扩项评审实施程序 (20)第三章监督评审实施程序 (27)第四章授权签字⼈变更评审/检测场所变更评审/检测标准变更评审实施程序 (32)附录附录1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理解要点 (34)附录2 疾控⾏业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特殊控制点 (55)疾控⾏业检验报告评价结论⼀般模式 (59)附录3 公路交通⾏业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特殊控制点 (60)检测能⼒表样本 (63)附录4 环境监测、⽔质检测⾏业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特殊控制点 (69)环保、⽔质盲样考核样品⽬录 (75)附录5建筑⾏业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特殊控制点 (81)附录6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特殊控制点 (84)附录7室内空⽓检验机构特殊要求 (87)附件附件1⾸次评审/复查评审/扩项评审⾸次会议讲话提要 (89)附件2⾸次评审/复查评审/扩项评审末次会议讲话提要 (92)附件3监督评审⾸次会议讲话提要 (93)附件4监督评审末次会议讲话提要 (96)第⼀章总则资质认定是我国通过⽴法,对凡是为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检验机构(实验室)进⾏强制考核的⼀种⼿段,是具有中国特⾊的政府对第三⽅实验室的⾏政许可。

为进⼀步加强全市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作,保证实验室资质认定现场评审⼯作质量,统⼀评审要求,规范评审⾏为,制定本指导书。

1 评审依据1.1 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2)《中华⼈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其实施条例;(3)《中华⼈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4)《中华⼈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5)《重庆市计量监督管理条例》;(6)《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6号令);(7)《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获证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认实[2002]50号);(8)其他与资质认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建设⼯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

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指南

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指南

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指南第一篇概述第一章实验室资质认定起源与发展引言分布在我国工农业生产、科学研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商品流通等各个领域的广大检验、检测、校准实验室,依靠仪器设备,提供准确数据,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公正、科学的技术服务。

检测、校准工作已成为我国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积极推进实验室技术进步,提升其管理水平并实施有效监督是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的重要职能之一。

随着我国人世后过渡期的逐步完成和国家《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对各类实验室的监管既要符合《行政许可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又要向国际通行规则靠拢。

在考虑对实验室管理历史的继承和统筹兼顾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下,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经过反复调研和论证,制定了《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06年2月21日,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86号局长令形式发布。

《办法》规定:为行政、司法、仲裁机关和社会公益活动、经济或者贸易关系人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以及其他法定需要通过资质认定的机构,必须通过资质认定。

《办法》同时明确,资质认定包括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两种形式。

了解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的起源与发展,是认识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的前提。

第一节计量认证与审查认可(验收)的起源1.计量认证的起源20世纪80年代初期,"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开放使我国的经济建设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多年计划经济造成的"短缺经济"被"供需平衡"、"供过于求"所代替,不论是消费者还是贸易当事人、还是政府采购都越来越关注产品的质量。

与此同时,由于各种原因,市场上开始出现假冒伪劣产品。

在这种形势下,政府开始开展对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产品实施质量监督工作。

同时,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计划经济一统全国的局面逐渐由多种经济成分共存的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所取代,产生了供需双方的验货检验需求。

实验室资质认定现场评审过程的应对策略

实验室资质认定现场评审过程的应对策略

实验室资质认定现场评审过程的应对策略实验室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活动是评审方与被评审方双方协作配合的全过程,在短时间内达到真实反映和客观评价的效果,技术性很强,工作量很大。

要求双方在现场评审整个过程当中严密周全地策划,科学合理地安排,密切坦诚地配合,提高办事效率。

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的重点应放在质量体系和技术层面上探讨、改进和完善,而被评审方往往不知如何应对实验室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活动.笔者现就评审的前期准备、现场的配合和评审后整改过程,谈一些具体的做法和体会。

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的评审依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86号)和国家认监委印发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实函[2006]141号)要求。

对《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两部分、19个要素、76条、153款的要求进行逐项评审。

评审准备阶段现场评审由于专家人员少、时间短、项目多,为能够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出被评审方的实际能力,有赖于双方的精诚合作与相互配合。

1.申请材料按《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向“省质监局认证处"提供相关材料,及时向“省质监局认证处”报告质量体系文件版本及实际运行情况,征询资料的完整性,及时扩充或撤销,尽可能满足和符合“省质监局认证处”的资料审查和评审前的书面调查。

2.提供信息配合并提供“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处”拟派出的评审组专家对被评审方事先需了解掌握的信息,交流和沟通现场评审前的具体准备事项、注意要点和衔接要求,对所涉及到的有关事项做出相应的调整和补充,不留“空白”,为现场评审夯实基础,获得最佳评审状态。

3.整理资料现场评审主要针对《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两部分展开评审,重点是对实验室检验能力的评审,所以在现场评审之前,做好文件资料的收集归类,管理和技术人员业绩档案和质量意识的认知准备,检测报告信息记载的审核,检测条件和环境要求,仪器设备的性能状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和检测试剂的管理档案等相关资料,是保证现场评审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也是在短时间内获得最佳评审效果的关键因素。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程序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程序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程序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 提交申请:检验检测机构向相关认定机构提交资质认定申请,包括填写申请
表格和提供相关材料。

2. 材料审查:认定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资质认定要求,包
括机构的法定资质、实验室设备和人员的资质等。

3. 现场评审:认定机构组织现场评审,对机构的实验室设备、实验室管理体系、人员素质等进行检查和评估。

评审人员可能会进行设备检查、文件审核、访谈等方式来评估机构的能力和符合性。

4. 报告编制:认定机构根据现场评审的结果,编制评审报告,包括评审结论和
建议。

5. 复核和决策:认定机构内部进行复核和决策,根据评审报告和评审结果,决
定是否给予机构资质认定。

6. 发布认定结果:认定机构向申请机构发布资质认定结果,包括认定的有效期、认定范围等信息。

7. 监督检查:认定机构对已认定的机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机
构持续符合认定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具体程序和要求,上述步骤
仅供参考。

实验室管理评审程序包括

实验室管理评审程序包括

实验室管理评审程序包括
实验室是科研和教学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场所,为了确保实验室的正常运作和质
量管理,评审程序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实验室管理评审程序包括了一系列的步骤和要求,旨在全面评估实验室的管理情况和运行状况,保障实验室工作的有序进行。

1. 评审准备阶段
评审准备阶段是整个评审程序的第一步,在这个阶段,评审组需要确定评审的
目的和范围,明确评审的标准和指标,制定评审计划和安排评审人员。

同时,还需要通知被评审对象,收集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2. 评审实施阶段
评审实施阶段是评审程序的核心部分,评审人员按照事先制定的计划和标准,
对实验室的各方面进行详细的评估和检查。

包括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实验室的安全措施、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态度、实验室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等方面。

3. 评审报告编制阶段
在评审实施阶段结束后,评审组需要编制评审报告,将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建议整理成报告的形式。

评审报告需要客观、详尽地反映实验室的管理状况,同时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

4. 评审结果反馈与整改阶段
评审结果反馈与整改阶段是评审程序的最后一步,评审组将评审报告反馈给实
验室管理人员,指导他们根据评审结果进行整改和改进。

实验室管理人员需要认真对待评审报告中的建议和意见,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实验室管理水平,确保实验室的正常运行。

通过严格执行实验室管理评审程序,可以及时发现问题、促进改进,提高实验
室管理的水平和质量,为科研和教学提供良好的支持和保障。

只有这样,实验室才能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推动科研和教学的发展。

分析类实验室资质认定准备及基本步骤

分析类实验室资质认定准备及基本步骤

实验室资质认定准备《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的19个要素分为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两部分,管理要求有11个要素,技术要求有8个要素。

实验室在决定申请资质认定后,应从现场评审时主要涉及的组织机构、仪器设备、检测工作、人员培训、实验室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等几个方面做好迎审准备工作,具体分为以下两个部分:第一部分:管理要求一、完善的组织机构组织机构是是管理要求中最重要的一个要素,也是一个实验室存在的基础和法律证明,它包括实验室的法律地位和基本要求两方面的内容。

1、法律地位申请计量认证的实验室应是一个明确的法律地位,并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具有独立法人或授权法人资格。

从法律上讲,实验室有两种情况必须注意区分:一种是实验室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单位,具有明确的法律身份,能够独立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外一种情况是实验室本身不是独立法人单位,而是母体组织的一部分,母体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有正式的书面授权实验室进行与检测有关的活动。

能满足以上两种情况中的一种,并能够提书面有效的法律证据则满足要求。

一般来说,法律地位证明文件主要包括:编办的成立批文、法人证书、法人授权文件等相关的文件或者证书。

2、完善准备工作领导和工作机构1)成立计量认证领导小组为了保证计量认证工作的顺利实施,更好的调动和利用现有的资源和条件,对于申请资质认定的单位来说,一般都有必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机构和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划分、协调人财物等资源的利用等重大问题,掌握认证工作安排和进度,负责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和衔接等。

2)成立计量认证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制定迎审计划,组织人员培训,编制和组织宣贯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组织检查软件、硬件的准备情况等。

为了方便评审工作的开展,实验室应将涉及19个要素的文件按照顺序分门别类存放,并做好相应的标示。

3、确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方针是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质量管理宗旨和质量方向,质量目标是质量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质量方针又是实验室各部门和各岗位必须遵守的尊则,因此,实验室必须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合自身实际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 管理体系职能分配表:将管理体系旳要求分解落实到不同 旳部门或岗位上。
试验室最高管理者、技术管理者、质量主管及各部 门主管应有任命文件,独立法人试验室最高管理者 应由其上级单位任命;最高管理者和技术管理者旳 变更需报发证机关或其授权旳部门确认。
• 四种人员有任命文件 • 有人事管理权限旳单位或部门出具任命文件 • 无上级主管部门旳独立法人,不需要任命文件 • 变更要到授权部门确认。
• 注:1人员相对稳定 • 2查验在册人员旳证明,人事关系、劳动协议[一证三金:劳动协议、
工资关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确保无虚假职员或非法用工。 • 3人员与工作相适应涉及:体系运营、检测数据和成果出具所需旳技
术和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旳管理素质、技术知识应该与体系建立与运 营相适应;技术人员旳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和技能与检测/校准旳领 域向适应。
• 注: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由个人承担 •
4.1.1 试验室一般为独立法人;非独立法人旳试验室需经 法人授权,能独立承担第三方公正检验,独立对外行文和 开展业务活动,有独立帐目和独立核实。

4.1.2 试验室应具有固定旳工作场合,应具有正确进行检 测和/或校准所需要旳而且能够独立调配使用旳固定、临 时和可移动检测和/或校准设备设施。
• 3 管理体系文件化:系统性、协调性、完整性、符合性。 • 4掌握试验室自己旳特点,体系要与检测活动相适应。 • 5 确保公正性、独立性:有制度、措施、组织机构、职责权限。 • 6 传达至每一名员工。
• 7 目旳要可测量、可操作,要考核和评价。P112 • 8 承诺:两条四方面 • a:对良好职业行为和为客户提供良好服务质量旳承诺; • B对遵照本准则以及连续改善有效性旳承诺;
• 3.术语和定义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管理体系内部审核
准则4.10规定;实验室应定期对其 质量活动进行内部审核,以验证其运作 持续符合管理体系和本准则的要求。每 年度的内部审核活动应覆盖管理体系全 部要素和所有质量活动。审核人员应经 过培训并确认其资格,只要资源允许, 审核人员应独立于被审核工作。如何内 审要编制程序文件。
1、内部性质:符合性自身评审 2、特点:计划性 系统性 周期性 独立性 3、内审依据:体系文件 评审准则 法律法规 客户要求 4、频次:
受控文件
编 号 持有人
受控文件清单
序号 文件号 文件名称 受控号 持有人 (签字) 发放日期
4、环境设施: (1)环境设施要满足标准、规范的要求。 (2)检测人员必须提供证明其符合规范所要 求环境条件的记录。 (3)在允许偏离时,要有修正资料。 (4)强调了安全,环境保护的要求。 5、样品——与客户直接联系物质凭证。 (1)抽样(样品)应有代表性,并且完好, 有抽样记录。 (2)不混淆;要有唯一性编号,分区存放, 流转登记等。 (3)不损坏变质。特别是留样,要能够复现 原来检验的结果。
1、人、仪器设备、检测方法、环境设 施和被检品这五大要素是实验室从事检 测工作的基本条件,检测结果质量及报 告在评审准则技术要求部分从5.1~5.8共 8个要求,100个条款中作出了具体规定。 2、每一个要素在检测过程中都存在不 确定因子产生误差,这些误差的累积, 就是检测准确的程度,当综合误差超出 一定范围时,就会影响判断结果的可靠 性。
①每年至少一次覆盖全要素、全部门、全领域。 ②出现以下特殊情况时要增加内审次数。
1、出现质量事故 2、质控、监督、偏离目标 3、客户投诉、确因本身责任 4、体系、人员、设施等发生较大变化 5、外审前
5、内审计划及准备工作 ①计划分年度计划及具体实施计划 ②准备工作 1、确定内审组成员及分工,一般实 验室内审组长应由质量负责人担任。成 员可聘请外单位有资格的内审员或外审 员参加。 2、准备审核项目表、不符合项及纠 正措施表等资料。

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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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评审准则的特殊要求(二)
4.1.5 实验室及其人员不得与其从事的检测和/或 校准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 不得参与任何有损于检测和/或校准判断的独立 性和诚信度的活动;不得参与和检测和/或校准 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 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者维护活动。 实验室应有措施确保其人员不受任何来自内外 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 影响,并防止商业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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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评审准则的特殊要求(八)
5.3 检测和校准方法 5.3.4需要时,实验室可以采用国际标准, 但仅限特定委托方的委托检测。 5.3.5 实验室自行制订的非标方法,经确认 后,可以作为资质认定项目,但仅限特 定委托方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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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评审准则的特殊要求(九)
5.4 设备和标准物质 5.4.3如果要使用实验室永久控制范围以外 的仪器设备(租用、借用、使用客户的 设备),限于某些使用频次低、价格昂 贵或特定的检测设施设备,且应保证符 合本准则的相关要求。 5.4.10未经定型的专用检测仪器设备需提供 相关技术单位的验证证明。
计量认证/审查认可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 性行为,其管理模式是国家统一管理,分 国家和省两级实施。 2004年11月,国家认监委下发《关于同时 申请实验室认可和计量认证的实验室填写 一套申请书的通知》(国认实函【2004】 249号),规定了“二合一”评审模式。 政府授权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从 事对国家级质检中心、省级产品质检、纤 检机构和行业检测中心的技术评审工作。
2
管理办法
资质认定——为行政机关、司法机关、 仲裁机构 和社会公益活动、经济或者贸 易关系人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 果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以及其他法定需 要通过资质认定的机构,必须通过资质 认定。(第七条) 资质认定的形式包括计量认证和审查认 可。(第六条)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远程评审工作程序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远程评审工作程序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远程评审工作程序1 目的本程序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资质认定技术评审要求制定,其目的是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远程评审工作。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对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的资质认定远程评审工作。

远程评审方式适用于涉及实际技术能力变化的变更、扩项申请,以下情形可选择远程评审:由于不可抗力(疫情、安全、旅途限制等)无法前往现场评审;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从事完全相同的检测活动有多个地点,各地点均运行相同的管理体系,且可以在任何一个地点查阅所有其他地点的电子记录及数据的;已获资质认定技术领域能力内的少量参数变更及扩项;现场评审后需要进行跟踪评审,但跟踪评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 实施部门确定实施部门,组建评审组的程序与现场评审工作程序一致。

4 工作流程4.1 材料审查与现场评审工作程序一致。

4.2 评审通知的下发材料审查合格后,资质认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向检验检测机构下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远程评审通知书》,同时告知评审组按计划实施评审。

4.3 远程评审前准备4.3.1 评审组长应当保持与资质认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的良好沟通,获得检验检测机构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4.3.2 评审组长应当与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良好沟通,了解其基本状况以及可能对评审过程产生影响的特殊情况等。

4.3.3 评审组长应当编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远程评审日程表》,明确评审的日期、时间、评审范围(要素、技术能力)、评审组分工等。

4.3.4 评审组长应当与评审组成员联系,并组织策划远程评审方案;组织评审组成员对《检验检测能力申请表》的表述规范性进行初步审核,拟定现场考核项目。

4.3.5 远程评审前,评审双方应当对远程评审所需的信息和通信技术的软硬件配置的适宜性、相关人员的信息和通信技术能力、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等是否符合实施远程评审条件进行确认,若不符合,则不能实施远程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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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认证基础知识学习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程序及材料文书编制资质认定是一项行政许可工作,对实验室进行的资质认定评审活动是行政许可前重要的技术性评价,是这项行政许可的依据和基础。

因此,评审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为提高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的科学性、准确性、有效性,保证评审过程的再现性和评审质量的可追溯性,有关程序介绍如下: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程序及材料文书编制一、评审程序及要求•(一)评审准备•(二)实施现场评审•(三)整改的跟踪验证•(四)上报评审材料•(五)特殊问题处理二、评审材料编报内容要求•(一)申请材料•(二)评审材料一、评审程序及要求(一)评审准备•1、下达评审任务•2、评审组长审查实验室申请材料(文审)•3、评审组长提出材料审查意见及评审组安排建议•4、现场评审策划一、评审程序及要求1、下达评审任务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受理批准后,省局认评处应参照实验室的希望评审时间制定评审计划,根据实验室申请的项目领域范围组建评审组。

批准后,向评审组长发送如下材料:a.《申请书》;b.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及《实验室法人或负责人声明》;c.《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记录表格》汇总;d.内审及管理评审报告(复印件);e.典型检验报告及比对/能力验证材料;d.《检验机构新增检验项目意向申请表》的审批件(注:对申请计量认证+依法授权或计量认证+审查验收实验室新扩项目时适用)。

2、评审组长审查实验室申请材料(文审)评审组长通过申请材料对实验室的工作类型、工作范围、工作量及检测资源的配置、管理体系运作所覆盖的范围以及申请认定的项目、涉及的标准等技术内容进行审查,内容包括:a.《申请资质认定项目表》审查。

b.《检验能力分析表》的审查。

c.体系文件的审查。

a.《申请资质认定项目表》审查。

应按产品/项目或参数认证的形式清晰准确填写,所执行的标准、规范必须与所申报的产品/项目及参数一一对应,并且现行有效。

b.《检验能力分析表》的审查。

应将能检的参数一一列出进行分析,该表及《检验仪器设备一览表》应与《申请资质认定项目表》内容相符,并能证明其检验能力。

c.体系文件的审查。

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相应的技术标准,对申请人的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目录进行文件符合性审查,并结合内审报告及管理评审报告对管理体系的运行予以初步评价。

3、评审组长提出材料审查意见及评审组安排建议评审组长在3-5日内完成质量体系文件的审查工作。

将材料审查意见(是否能够进行现场评审)、拟定的评审时间、评审组安排建议报项目协调人(负责人),项目协调人(负责人)根据实验室申请能力的领域、专业覆盖面以及工作量大小安排评审组人员,拟定《实验室资质认定现场评审计划》,报省局认评处批准。

4、现场评审策划项目协调人(负责人)按批准后的评审计划,开具《实验室资质认定现场评审任务书》(需要时,项目负责人实验室资质认定业务主管告知评审中须注意的问题及要求)。

评审组长接到《实验室资质认定现场评审任务书》后,编写《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日程计划表》,对评审日期、时间、工作内容、评审组分工等进行策划安排。

一是做好与实验室的沟通,协调评审相关准备工作(文件、文具、交通和住宿等)。

二是做好与评审员的联系,分派评审任务(评审员分工)和要求(包括:现场评审所需的材料准备、现场试验的盲样准备,填写《现场试验计划书》等),特别强调的是能够进行盲样考核的项目,事先要准备考核样品,同时组织评审员集结的时间、地点。

评审组长不得随意更改评审计划内容。

如有特殊情况(时间变化、人员变化等),导致评审不能按计划实施,需报请认评处,批准予以调整。

二)实施现场评审•1、预备会议(评审组长组织)•2、首次会议•3、参观实验室•4、管理体系考核(软件系统)•5、现场试验考核•6、查阅记录•7、填写现场评审记录•8、召开现场座谈会•9、考核授权签字人•10、确认检测能力•11、填写《评审组确认的资质认定项目表》•12、评审组内部沟通会•13、与实验室沟通•14、确定评审结论•15、形成评审报告•16、组织末次会议1、预备会议(评审组长组织)(1)评审组长重申评审工作的公正、客观、保密要求;(2)说明本次评审的目的、范围和依据;(3)介绍实验室文件审查情况;(4)明确现场评审要求,统一有关判定原则;(5)听取评审组成员有关工作建议,解答评审组成员提出的疑问;(6)明确评审组成员职责,并向评审组成员提供相应评审文件及现场评审表格;(7)确定现场评审日程表;(8)需要时,要求实验室提供与评审相关的补充材料;(9)需要时,组长对评审员/技术专家进行简短的培训及评审经验交流。

2、首次会议(1)主持人:评审组长(2)参加人员:评审组全体成员,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3)会议内容:a.介绍评审组成员及实验室人员情况;b.评审组长宣读评审通知、明确评审相关事项及评审组成员分工、宣布评审的方法和程序;c.强调评审的判定原则、重申工作纪律、作出保密承诺(介绍每个条款评审结果会对应5种结果中的一种;总体结论4种)评审意见分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缺此项、不适用5种类型。

其中:基本符合、不符合和缺此项者为整改项,实验室应当采取纠正措施予以整改,提交相应的整改材料。

d.明确事项:评审组的工作场所、联络人员、限制进入的区域及限制交谈人员;e.实验室负责人介绍实验室概况及评审准备工作情况、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3、参观实验室首次会结束后,实地考察实验室的相关办公、检测场所及设施。

可采取提问、有目的的观察环境条件、仪器设备、检测设施是否符合检测要求等方式,收集与评审相关实验室信息。

评审组现场考察时,所提的问题一般应由现场工作人员回答,不应由管理人员统一回答,并要作为对检测技术人员素质考核的内容。

现场参观应在评审日程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防止陪同人员过细的介绍,拖延评审进度。

评审员应将发现的情况记录下来。

对一些特殊问题、特殊情况,评审组长可以派一名评审员及时追踪审核,其他人员继续现场观察。

4、管理体系考核(软件系统)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对管理体系及相关支持性文件的建立进行考核。

5、现场试验考核实验室是否使用合适的方法和程序来进行所有检测(包括抽样、样品接收和准备、样品处理、设备操作、数据处理、结果报告,乃至于测量不确定度的测定、检测数据的分析和统计)。

通过现场试验,考核人员的技术能力以及环境、设备等保证能力。

(1)选择考核项目(2)确定考核方式(3)评价现场试验(4)现场试验结果处理1)选择考核项目现场考核项目必须覆盖申请范围内每个领域(如建材、食品、化工等),对产品分类的覆盖应达到100%(如水泥、混凝土、钢筋等)。

总的考核技术参数应覆盖申请项目总参数的30%~50%(总参数:以不重复参数计)。

标准一般变更的产品、参数,被评审实验室应提供检测报告等有效证明材料(确认记录或经历报告),评审组据此予以能力确认。

以样品复测、人员比对、仪器比对的方式进行考核的参数覆盖一般应大于15%,并选择主要性能技术参数。

填写《现场检验项目汇总表》的序号、产品/项目名称、参数名称应与《评审组确认的资质认定项目表》一致,以直接表示现场,试验项目的覆盖程度。

(2)确定考核方式可采取盲样试验、人员比对、仪器比对、见证试验和证书验证、提问相关人员的方式进行。

样品复测、人员比对、仪器比对、见证试验应出具检测报告,报告验证可不出具检测报告,人员提问要做好记录。

a.样品复测/盲样试验由评审组成员预先准备有数据的样品,或实验室留样的样品由被评审实验室再次检测和赋值,其误差或不确定度应在允许范围之内。

b.人员比对不同人员依据同一标准、使用同一设备、对同一样品实施检验,检验的误差或不确定度应在允许范围之内。

c.仪器比对同一人员依据同一标准、使用不同设备,对同一样品实施检验,检验的误差或不确定度应在允许范围之内。

d.见证试验对不宜做盲样试验、人员比对、仪器比对的检验项目,可采取过程考核的方式,考核检验人员操作的熟练、正确程度。

过程考核可分为全过程考核、部分过程考核、加速过程考核(对持续时间较长、不能在评审期间完成的检验项目,可采取加速过程考核方式)。

e.报告验证对于复评审的项目。

如果已对外出具过正式检测报告,在评审期间又无样品时,可以提供已出具的检测报告,在评审员的观察下,作设备的操作演示。

f.现场提问现场提问是评价实验室相关技术人员工作经验和检测技能的一种重要形式。

实验室主要领导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各质量管理岗位人员以及所有从事抽样、检测、报告签发和设备操作的技术人员均应接受现场提问。

提问可与现场参观、操作考核、查阅记录等活动结合进行,也可在座谈会、考核会等场合进行。

提问的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评审准则、体系文件、检测技术标准、检验技术等方面的问题;也可以针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尚不清楚的问题作跟踪性或澄清性提问。

对所提问的问题及回答情况应有相应的记录,以便作出客观合理的评审结论。

(3)评价现场试验现场试验结束后,评审员应对试验的结果进行评价,评价的内容如下:a.采用的检验标准是否正确;b.样品的接收、登记、描述、放置、样品制备及处置是否规范;c.环境设施和适宜程度;d.检测设备、测试系统的调试、使用是否正确;e.检测操作的熟练程度如何;f.检验记录是否规范;g.检验结果的表述是否准确、清晰、明了;h.检验人员是否有相应的检测经验;i.检验人员是否具备了相应的承担检验的能力。

(4)现场试验结果处理在现场试验考核中,如果样品复测、人员比对、仪器比对的结果数据不合格,或与已知数据明显偏离,应认为该实验室不具备该项检测能力,撤销相应的能力申请。

现场考核项目的处理结果,应体现在《评审组意见》中。

6、查阅记录(1)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管理记录,以及检测过程中产生的技术记录是复现管理过程和检测过程的证据和载体。

评审组要通过对各类记录的查证,评价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以及技术过程的规范性。

(2)对记录的查阅应注重以下问题:a.档案管理是否适用、有效、符合受控要求,并有相应的资源保证;b.实验室管理体系运行记录是否齐全、科学,能否能真实再现管理体系运行状况;c.原始记录、报告或证书内容应合理,并有足够的信息;d.记录做到清晰、准确,应包括影响检测结果的全部信息,如图表等形式;e.记录的形成、修改、保管符合体系文件的管理要求。

(3)对抽查的原始记录、检验报告的评价结论应体现在《评审组意见》中。

7、填写现场评审记录(1)对实验室评审过程要记录在《现场评审检查表》中。

评审员在依据《评审准则》对实验室进行逐条评审的同时,要在《现场评审检查表》中逐条记录评审状况。

评审结论分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缺此项”、“不适用”几种,判定原则如下:a.符合:体系文件中有正确的描述,并能提供有效的实施证明材料;b.基本符合:体系文件中有正确的描述,但未能准确、规范、全面地予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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