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一、目的本制度规定了食品不合格品的处置方法,以确保食品安全和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库存食品的定期检查、不合格食品的识别、标识、信息记录、采购来源追溯、通知供应商退货或退换、无害化处理、食品安全风险报告以及处理过程记录等。
三、职责1.库存管理人员:负责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下架。
2.质量检验人员:负责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标识,并防止误售。
3.记录员:负责记录不合格食品的品种、数量、批次等信息。
4.采购部门:负责追溯不合格食品的采购来源,并及时通知供应商退货或退换。
5.无害化处理人员:负责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6.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整个处理过程,并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7.记录管理员:负责对处理过程进行记录,并长期保存记录。
四、处理程序1.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库存管理人员应每季度对库存食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食品安全和质量。
2.不合格食品识别和标识:一旦发现库存食品存在质量问题,质量检验人员应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标识,并防止误售。
3.信息记录:记录员应详细记录不合格食品的品种、数量、批次等信息,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4.采购来源追溯:采购部门应立即追溯不合格食品的采购来源,并尽快通知供应商退货或退换。
5.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人员应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食品不会对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6.食品安全风险报告:如果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认为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紧急措施。
7.处理过程记录:记录管理员应对整个处理过程进行记录,并长期保存记录,以便日后查阅。
五、相关文件和记录1.《库存食品定期检查记录》2.《不合格食品识别和标识记录》3.《不合格食品信息记录表》4.《采购来源追溯记录》5.《退货或退换通知单》6.《无害化处理记录》7.《食品安全风险报告记录》8.《处理过程记录表》。
不合格食品处置管理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与健康,加强对不合格食品的处置管理,制定本处置管理制度。
二、责任部门1.食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与管理不合格食品的处置工作。
2.各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协助食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不合格食品的处置工作。
三、不合格食品的途径1.食品生产企业自查自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2.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3.消费者举报或投诉的涉及不合格食品。
四、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1.及时查处不合格食品,制止其生产、销售和流通;2.对食品生产企业或经营者进行处罚,并公告其不良记录;3.加强对不合格食品的监督检查,确保不合格食品得到合理处理;4.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五、不合格食品的处置方式1.销毁:对于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风险的不合格食品,必须用专门设备进行销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监督。
2.退货:对于不合格食品未流入市场的,可以要求食品生产企业或经营者将其退回原处,不得私自销售。
3.变更用途:对于部分不合格食品,可以通过改变其用途或适当加工,使其可以安全使用。
但必须经过严格检验合格后才能重新销售。
4.彻底清除:对于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食品生产企业或经营者,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要求其彻底清除相关不合格食品,并进行责任追究。
六、处置记录与公示1.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制作不合格食品的处置记录,记录包括不合格食品的种类、数量、处置方式等信息。
2.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将不合格食品的处置记录向社会公开,以增加食品供应链的透明度和公众的信任。
3.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公布不合格食品的处置情况,包括处置数量、相关企业和个人的处罚情况等。
七、违法处罚对于食品生产企业或经营者存在销售不合格食品的,将依法进行相应处罚,罚款金额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并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八、监督机制1.公众监督:鼓励公众对不合格食品的生产、销售和流通环节进行举报或投诉。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食品的安全性,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规范不合格食品的处置程序,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销售企业和食品餐饮服务企业等,对不合格食品的识别、报告、处置等全过程进行规范。
三、职责1.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不合格食品的识别、报告、处置等环节负责。
2.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不合格食品的检验、评审和处置工作。
3.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仓储部门负责不合格食品的隔离、封存和销毁工作。
4.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销售部门负责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和退市工作。
5.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餐饮服务部门负责不合格食品的停止使用和处理工作。
四、工作程序1. 识别不合格食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和质量控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进行识别,确定为不合格食品。
2. 报告不合格食品发现不合格食品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并提供相关检验报告、进货凭证等证明材料。
质量管理部门应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进行评审,确定不合格食品的性质和程度。
3. 处置不合格食品根据不合格食品的性质和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对于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并采取召回、退市等措施,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对于轻微不合格食品,应进行整改,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后方可继续生产、销售和使用。
4. 记录和档案管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建立不合格食品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对不合格食品的识别、报告、处置等环节进行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明材料。
五、监督和检查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不合格食品处置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企业进行处罚,确保不合格食品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主要包括监测、处罚和追溯三个环节。
首先,监
测是预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的重要手段。
监测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食品
监测网络,对市场上的食品进行定期抽检,检测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相
关法规要求,及时发现不合格食品。
监测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以提
醒消费者做出明智的购买决策。
其次,对于不合格食品的处罚也是制度的重要一环。
对于生产、销售
不合格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应该按照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
处罚应当具有
威慑力,防止不合格食品的生产和销售者重新犯罪。
同时,处罚应当公开
透明,以示公正。
对于严重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企业,应该依法
吊销许可证,并追究法律责任。
为了进一步健全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加
强监测力度,增加抽检频率,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同时,还可以加大
食品质量安全投入,提高监测设备和技术的精度和准确性。
其次,加强处
罚力度,提高处罚金额,加大对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者的法律制裁力度。
此外,要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加强食品知识普及,使消费者能够
正确辨别合格食品和不合格食品。
最后,加强食品追溯系统的建设,推动
整个食品产业链的信息化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可追溯。
总之,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对于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建立健全的制度,加强监测、处罚和追溯,以保障食
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够有效地遏
制不合格食品的流入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不合格食品处置管理制度(食品公司标准版)
不合格食品处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确保出厂食品质量工作合格,如实记录食品质量安全和受控状况,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对于检验员能判定立即返工的少量一般不合格产品,可要求加工者立即返工,并将检验情况记录在《检验记录》内。
返工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仍不合格或不适用者由品控部主任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做出决定(让步接收、返工、报废等),由品控部将记录发至生产部和仓库进行相应的处理:
(一)让步接收时,检验员在不合格标签上注明“让步接收”,转至下道工序或入仓库。
只有产品虽不符合要求,但不影响顾客使用时,才能办理让步接收,本企业为食品行业产品本事不存在让步接收情况。
(二)返工由生产部执行,返工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并填写相应的检验了记录。
重检不合格时,生产部主任可在检验记录上作出处理决定;
(三)报废产品由生产部放置于废品区,由组织统一处理,保证不合格产品不能使用。
第三条检验员检验判定的严重不合格,需贴上“不合格”标签防止不合格产品区,由品控部主任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填写《不合格品报告》交质量负责人作出报废、降级或改作它用的决定。
第四条管理、技术、过程或体系等工作质量不合格的,由综合部的对出现不合格的进项分析,必要的采取纠正措施。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不合格食品指的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可能存在卫生问题或者不合理的添加物使用。
为了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各国都建立了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这个制度是为了严格监管食品安全,确保不合格食品得到及时处置,以减少对社会公众的危害。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的目标是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消费者权益。
不合格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因此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这个制度的实施需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
监督机构需要负责检测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进行处理。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的实施需要一个完整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监管体系应包括政府行政监管、企业自律监管和社会监督三个方面。
政府应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力度,提高执法效果。
企业应加强自身管理,确保生产和销售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社会各界应积极参与监督,通过舆论监督和消费者投诉来推动企业改进食品安全管理。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的实施还需要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平台。
这个平台可以实现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办公,及时传递食品安全信息,提高处置效率。
同时,可以接入互联网,方便公众查询食品安全信息,增加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力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它的实施可以及时处理不合格食品,减少对公众的危害,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同时,它也可以增加对不合格食品的追溯和处罚力度,对违规企业进行惩罚,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促进食品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各国应积极推动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公众提供更安全、更健康的食品。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是指针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政府、监管机构或相关部门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程序来进行处理和处置的制度。
不合格食品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可能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威胁,因此需要严格的处置制度来确保食品安全。
该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发现不合格食品后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
相关部门会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检测、抽样和调查。
2. 检测结果会被用于评估食品安全风险,并做出相应的决策。
如果食品安全风险较高,可能会采取紧急措施,如暂时停止销售该产品、召回已经销售的产品等。
3. 对于不合格食品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相关部门会进行追溯、处罚或撤销相关许可证。
违法经营者可能会面临罚款、停产、吊销经营许可证等处罚。
4. 同时,相关部门还会加强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水平。
通过加强监管和宣传,促使企业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总之,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权益,确保食品市场的健康有序运行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程序。
通过该制度的实施,能够加强对不合格食品的监管,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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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全食品处理制度3篇
不安全食品处理制度3篇不安全食品处理制度1第一条为加强本店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本店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店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对不合格食品实施处置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退出本店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店:(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第四条本店工作人员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二)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三)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四)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条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店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第六条本店工作人员应对本经营店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是指针对检验结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这个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在我国,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已经建立起来,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以下是对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的详细介绍。
首先,不合格食品的定义。
不合格食品是指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检验结果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这些食品可能存在各种问题,比如超过安全限量的添加物、农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等。
其次,不合格食品的处理程序。
一旦食品被检验出不合格,相关部门将会对其进行处理。
首先,要进行公示,通知相关企业整改,并对公示期内销售的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
同时,要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封存,禁止销售。
对于严重违法的企业,还会进行处罚,甚至吊销相关许可证。
再次,不合格食品的追溯和责任追究。
对于不合格食品的生产企业,相关部门将会进行追溯调查,查找问题的源头。
一旦查实,将对责任人进行追究,依法处理。
同时,对于销售不合格食品的商家,也要进行调查,查清销售渠道,对违法行为进行打击。
此外,不合格食品的处置还包括加强监管和提高企业责任意识。
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大抽检频率和范围,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同时,要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只有企业自觉履行食品安全责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不合格食品问题。
最后,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的改进和完善。
随着食品安全形势的不断变化,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也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可以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和控制力度,提高抽检频率和范围,加大处罚力度。
同时,可以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共同打击跨国不合格食品的流通。
总之,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
只有通过加强监管、追溯和责任追究,才能有效地解决不合格食品问题,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同时,还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制度,以适应食品安全形势的发展变化。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1页】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不合格食品以及法律禁止经营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销毁措施予以处理,保障消费安全。
二、执行不合格退市制度的食品主要包括:(1)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造成损害而主召回的食品;(2)行政执发法部门开展产品质量抽查确认并公开的不合格食品;(3)因科学技术发展面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和任命安全而要求紧退市的食品;(4)经营者主动对上柜食品进行清查而发现的过期变质食品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5)消费者反映已经发生危害后果的食品;(6)国家法律规定应予以退市的其他食品。
三、食品经营者发现应予以退市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及时撒柜,予以销毁,或者退回供货单位,主动将其退出流通领域,并如实在《不合格食品退市台帐》中予记载。
四、食品经营者对已经售出的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食品,应当在营业场所内公示,并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通知购货人立即停止销售、食用,负责将该食品召回、销毁。
五、食品经营者应加强对其经营食品的跟踪服务和管理,对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在停止销售同时、及时通知生产企业供货商,并向有关监督部门报告。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范文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范文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其中不合格食品问题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以确保不合格食品得到及时处置和隔离。
这些制度在法律、监管和处罚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以便更好地保护公众的生命和健康。
首先,我国的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要求对不合格食品进行追溯和召回处理。
当不合格食品被发现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协助开展追溯工作,以确定不合格食品的来源和流向。
同时,监管部门会通知相关企业进行召回处理,确保不合格食品不再流入市场,以防止可能造成的食品安全风险。
其次,我国的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厉处罚。
如果企业生产或销售不合格食品,将面临多种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吊销生产许可证、暂停生产经营活动等。
此外,监管部门还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以确保责任人对不合格食品负有法律上的责任。
此外,监管部门还会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随着社会媒体的发展,监管部门借助网络和新媒体平台,将不合格食品案件公之于众,增强了案件曝光度和社会监督力度。
这种公开曝光的做法,一方面可以惩戒违法企业,另一方面也可以警示消费者,提高消费者对不合格食品的警惕性。
此外,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还强调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建设。
监管部门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的监督,对食品经营者进行严格的注册备案和备案审查,对食品配送和运输环节进行严格的监管。
此外,监管部门还将加强对食品企业的执法检查,确保食品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生产和经营。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还规定了食品抽检和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的要求。
食品抽检是指监管部门对市场上的食品进行抽样检测,以评估市场上食品的安全性和质量合格率。
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是指监管部门通过信息采集和风险分析,及时预测和评估食品安全风险的可能发生,以及可能导致的损害和危害程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和预警。
在实施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中,监管部门还注重加强与社会公众和消费者的互动和沟通。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5篇)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1.食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的质量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
为严格不合格食品的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食品售出,确保消费者服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以下统称“食品”)。
2.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不合格食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
3.质量不合格食品不得采购和销售。
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食品,均属不合格食品,包括:①食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②食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③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在将食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食品,应存放于不合格食品区,挂红色标识,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5.质量管理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食品,应出具食品质量报告书或不合格通知单,及时通知养护、销售及岗位人员立即停止销售。
同时将不合格产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食品区,挂红色标识。
6.不合格食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①不合格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食品;②不合格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管部门提出申请、填报不合格食品报损有关单据;③不合格食品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食品的销毁记录。
7.对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8.明确为不合格食品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经营责任制,质量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处罚。
9.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并妥善保存至少____年。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2)是指针对生产、流通环节出现的不合格食品进行相应处理措施的一套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责任:各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应建立相应的食品追溯体系和食品检测技术及设备,对市场上的食品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检,发现不合格食品及时处置。
食堂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食堂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一、引言食堂是餐饮服务的场所,为广大师生提供健康、安全的饮食环境和食品。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食堂难免会出现不合格食品的情况。
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我们制订了食堂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二、食堂不合格食品的定义三、食堂不合格食品的分类1.营养成分不合格的食品:指食品中的营养成分含量超标、不符合相关标准。
2.安全指标不合格的食品:指食品中存在有害物质超标、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等安全方面的问题。
3.规格不合格的食品:指食品的形状、大小、重量等规格不符合相关标准。
4.保质期不合格的食品:指食品过期、变质、腐败等保质期问题。
四、食堂不合格食品的发现和处理流程1.不合格食品的发现(1)自我检查:食堂管理人员应每日对食品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监测检验:食堂应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测检测,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
(3)用户反馈:对用户的投诉和意见要认真听取并及时处理。
(4)行业监管部门检查:遇到行业监管部门的检查,食堂应积极配合提供所需资料及食品样品。
2.不合格食品的处理(1)立即下架:发现不合格食品后,食堂管理人员应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和使用。
(2)封存封控:将不合格食品进行封存封控,并进行明显标识,防止误用。
(3)检查核实: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全面检查,确定不合格的具体原因。
(4)追溯和处理:对已经进入食堂的不合格食品进行回溯,找出源头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5)通知有关部门:食堂应及时向所在单位、行业监管部门、学校相关部门报告,并提供相应的处置情况和改进措施。
五、食堂不合格食品的处置方法1.销毁处理:对于无法改正或严重不合格的食品,必须进行销毁处理。
销毁后应保存销毁证明,并向相关部门报备。
2.修复处理:对于规格不合格或营养成分不合格的食品,可以进行适当修复处理,确保符合相关标准。
3.更换供应商:如果发现食品供应商存在多次不合格问题,食堂可以考虑更换供应商,确保食品质量的可控性。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2023.3修订)
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及时处置不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的食品。
2、进货查验时发现不合格食品,应采取拒收、依据协议约定销毁等方式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发现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应当设置专门区域封存,并使用醒目标识加以区分,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3、进货查验后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并设置专门区域封存,同时使用醒目标识加以区分,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对标签标识等不危害食品安全的不合格食品,经食品药品监管局同意,经整改合格后可以重新上市;对违法添加、腐败变质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立即销毁。
4、对已经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告知消费者,并书面通知供货者,相关处置情况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供货者需要召回的,应当积极配合。
消费者要求退货或赔偿的,应当先行赔付。
5、建立不合格食品处置档案,档案内容应当包括不合格食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数量以及处置的时间、方式、供货者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不安全食品处理制度3篇
不安全食品处理制度3篇为加强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应制定规范的不安全食品处理制度。
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不安全食品处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不安全食品处理制度1 1、目的:对不合格产品及客户退货进行识别控制,防止不合格品及退货品的非预期使用、入库或交付,确保产品满足顾客的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不合格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顾客退货产品的控制。
3、职责: 3.1品控部负责不合格的识别和跟踪,并对不合格品作出处理意见和跟踪处理结果。
3.2生产部主管、配送主管、品控部负责人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不合格品作处理决定。
3.3生产部负责对产生的不合格品隔离、标识和采取纠正措施。
3.4总经理负责对涉及金额大的不合格品的处理作最终决定。
不安全食品处理制度 2 一、目的:对不合格食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食品的非预期食用。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对购入的食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发生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三、职责: 1、食品制作人员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并上报不合格食品的内容。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在其职责范围内,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处置。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不合格食品处置的种类、数量及其结果向相关部门领导汇报处置结果。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食品的管控,防止不合格食品的发生。
四、控制程序: 1、对不合格食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分类。
2、对不合格食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识别。
和处理。
3、对购入的确认不合格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出“不合格品”标识,并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内,将《进货记录》报采购部门负责人退换。
4、对不合格食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处理,并填写相应的处置记录。
5、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上述内容对食品的管控。
不安全食品处理制度3 第一条为加强本店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本店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店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是指针对检验合格的食品产品质量问题,通过责任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相应的处置措施,以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订立标准:制定食品安全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包括食品质量、生产加工过程、储运和销售等各个环节的标准,以确保食品质量符合要求。
2. 检验监管:建立食品质量监管机构,对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和检测,确保食品质量符合标准。
同时,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严格追踪食品质量。
3. 不合格食品处置:一旦发现不合格食品,责任部门会依法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如责令停产停业、下架销毁、处罚罚款等,直至食品问题解决。
4. 信息公开:将处置过程和结果进行公开,加强信息透明度,让消费者了解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情况,增加公众对食品安全管理的信任。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对不合格食品采取及时、有效的处置措施,减少消费者受到不合格食品的影响,维护食品市场的稳定和秩序。
同时,该制度也促使食品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推动整个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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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收集、分析食品安全信息,依法履行不合格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义务。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不合格食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食品。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生产经营中发现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同时,记录停止生产经营和通知情况。
4.食品经营者应当积极配合召回的实施方做好不合格食品召回工作。
对未销售给消费者、尚处于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控制中的不合格食品,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追回不安全食品,并采取必要措施消除风险。
实施召回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如实记录召回和通知的情况。
5.对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应当定点存放,存放场所应当有明显标志,召回食品的批号和数量必须准确记录。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
6.食品生产经营者需要对召回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销毁的,应当提前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时间、地点。
餐饮不合格产品处置制度
餐饮不合格产品处置制度1. 背景和目的在餐饮行业中,可能会出现一些不合格产品,如过期食材、变质菜品等,这些产品可能会对顾客的健康造成威胁,需要及时处置。
因此,建立一套餐饮不合格产品处置制度,是保障顾客健康和保障餐饮行业形象的必要举措。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餐饮企业和从业人员。
3. 不合格产品的定义本制度所说的不合格产品是指在餐饮行业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被检测出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过时、过期或者保存不当的食材;2.肉类、水产品和蔬菜水果等食品的质量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3.食品添加剂不符合规定使用标准;4.存在严重的卫生问题。
4. 不合格产品的处置程序4.1 产品分类对于不同类别的不合格产品,应该采取不同的处置方式。
4.1.1 轻微不合格产品轻微不合格产品是指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但是不会对人体产生严重危害的产品。
如食品保质期已过,但是尚未变质的食材。
这类产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处置:1.经过处理后可以恢复至符合标准的产品,可对其进行再加工;2.以低价销售或送给符合标准产品的客户;3.直接处理掉。
4.1.2 严重不合格产品严重不合格产品是指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危害的产品,如已经变质的食材、添加超标的食品等。
这类产品应该被及时处理掉,并且不得销售和加工。
4.2 处置流程不合格产品的处置流程如下:1.首先,发现不合格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2.餐饮企业应该对该产品进行标识,将不合格产品与其他合格产品进行区分;3.确认产品不合格后,应立即通知所属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其进行取样检测;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通知后应尽快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提出处理意见;5.对于轻微不合格产品,餐饮企业可以根据处理意见进行处理;6.对于严重不合格产品,应按照检测结果进行处理,不得销售、加工或将其捐赠或出售给社会福利机构、学校、军队等单位;7.处置完成后,应将处理记录保存至少1年,并及时上报所在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模版(四篇)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模版一、概述不合格食品是指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食品,包括存在安全隐患或质量不合格等问题的食品。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本公司特制定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二、不合格食品的分类根据不合格食品的问题性质和危害程度,将不合格食品分为以下三类:1.安全风险食品:存在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重大威胁的食品,如严重超标的有毒有害物质、被高风险病原微生物污染的食品等。
2.质量不合格食品:指产品在质量指标、标识、包装等方面存在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的问题。
3.其他不合格食品:指不属于安全风险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的,但仍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的食品,包括营养成分不合格、使用违禁添加剂等。
三、不合格食品的处置程序1.发现不合格食品:不合格食品的发现来源包括巡检、监测、市场投诉和举报等途径。
一旦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2.风险评估:针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要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和扩散范围,确定相应的处置措施。
3.立案登记:将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信息、检测结果和处理情况及时登记,并将登记信息报送相关部门,以便进一步的监管和处理。
4.停止销售:对于已经上市销售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通知相关销售商和经销商进行召回。
5.处置措施:根据不同类别的不合格食品,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包括销毁、退换、消毒、改善等。
6.追责问责:对于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责任人员,要进行相应的追责问责,包括记录违规处罚、停产整顿、撤销生产许可证等。
四、不合格食品的处置措施1.安全风险食品:(1)收回召回:对于已经上市的安全风险食品,要迅速通知相关销售商和经销商,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收回召回。
(2)封存销毁:对于未上市的安全风险食品,要立即进行封存,确保安全,并及时进行销毁处理,确保不会再次流入市场。
(3)渠道管控:对于与安全风险食品相关的销售商和经销商,要进行严格的管控,防止其再次销售相关产品。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近年来,不合格食品事件层出不穷,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口腹之欲,维护食品安全,各省市纷纷制定了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本文将介绍不合格食品的定义、处置流程和相关法律条文。
不合格食品的定义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不合格食品是指已知或者预期的对人体健康危害的食品。
具体表现为:1.存在严重的微生物污染,细菌、真菌、寄生虫等超标或含有病菌2.存在严重的化学污染,如通过化学添加剂、农药、兽药等造成的超标或者含有致癌、致突变、致畸形等有害物质。
3.存在严重的物理污染,如有玻璃碎片、金属异物等。
不合格食品的处置流程不合格食品的处置流程是为了及时制止不合格食品的流通和消费,防止不良食品事件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维护食品安全。
我国的不合格食品处置流程如下:接收和报告不合格食品首先由生产企业或经营者接收,当发现不合格食品时,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并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合格食品事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查明不合格食品的来源和流向,并采样进行检测鉴定。
鉴定和分类经过鉴定确认为不合格食品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分类,按照危害程度和处置方式分为三类:1.一般不合格食品:指虽然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限值标准,但是不卫生、不能正常食用、没有争议食品安全的次品或剩余物。
2.重点监管不合格食品:指因药品残留或病菌超标等安全风险较高的食品。
3.严重违法不合格食品:指病菌检出量超标、使用世界卫生组织禁止使用的药物、添加非法材料、生产过期食品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及重大社会影响的食品。
处置和追溯针对不同的不合格食品类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不同方式的处置,包括封存、留样、销毁等措施。
同时,要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监督管理,强化风险防控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相关法律条文我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了详细的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措施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标准,包括:•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销售不合格食品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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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本店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本店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店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对不合格食品实施处置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退出本店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店: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第四条本店工作人员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
(二)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四)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条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店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第六条本店工作人员应对本经营店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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