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总结 报告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玛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全年工作总结和

2012年工作计划

一、基本情况

玛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于2011年4月5日和玛沁县兽医站分离单独办公,现有8名工作人员,其中大专6名,本科2名,中级兽医师3名,初级3名,高级计算机录入员1名,技术员1名,检疫员8名,全县辖6乡2镇,总牲畜471549头只,其中牛191749头,羊273741只,马6059匹。目前县内有屠宰场2个,其中牛羊屠宰为季节性,生猪均为个体户从省内、外购进成年猪进行屠宰销售。年初与各乡镇兽医站签订《2011年产地检疫目标责任书》8 份,与经营户签订《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监督目标责任书》23份。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动物产品“瘦肉精”检测监管工作,确保我县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诣稳定。八月份于猪肉经营户和生猪定点屠宰场签定《流通环节动物产品“瘦肉精”检测证明目标责任书》8 份、《生猪定点屠宰场“瘦肉精”检测证明目标责任书》 3份。一年来未发生重大行风事件,未发生一期肉源性食品安全事件,多次受到省、州领导部门的好评。

现就2011年玛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理论知识

一年来,我所在农牧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积极履行职能职责,始终坚持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十七届五中全会”、“十七大”两会精神。

认真学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为明确岗位职责制定了《检疫员职责》、《检疫员八不准》、《检疫原则》、《考勤制度》、《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上墙,全体职工严格要求自己,形成了有章理事,依章办事,按章治事的工作氛围,促进了各项工作规范化运作。全所干部职工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现已逐步形成以产地和屠宰检疫为基础,市场检疫监督为保障,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

二、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工作

加强信息报送,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时限和要求报送各类报表和信息,及时向省、州动物卫生监督报告本县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工作情况,向中国动物卫生监督网上报监督信息共计192份,省动物卫生监督网发送工作要点和简报共22期,县农牧局、州动监所发送总结、简报、通知、报告共29份,全年发送报表、信息等共计297份。并做好了文件、信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三、专人专管,明确责任,加强票证的管理。

实行票证统一管理,严格票证的领用、发放、和使用登记制度。要求票证管理人员认真做好票证的保管、发放、领用、回收、销毁、登记。建立专门的登记薄,详细登记领取单位(人员)、时间、名称、数量、起止号码等信息。对每月的使用、领取、库存、发放和回收的数量进行汇总,做到数字清楚、明确,发放和回收相符。

四、落实屠宰检疫工作

强化驻场检疫,随宰随检,有宰必检,严把“四关”即把“入场关”畜禽入场前要严格查证验物。严把“待宰关”严格实施宰前检疫,严把“同步检疫关”屠宰过程中严格实施同步检疫,操作符合要求,检疫到位,严把“宰后处理关”对检疫合格的产品出具检疫合格证,加施验讫印章,全年共检疫生猪1193头,牛2548头,羊2321只,检疫持证率达100%,为了杜绝动物疫病在屠宰场发生蔓廷用生石灰、消毒灵等消毒液对待宰圈、通道、屠宰加工场所、车辆进行彻底消毒。保持屠宰场的清洁、卫生。

五、狠抓专项整治

集中开展定点屠宰场(生猪屠宰场、牛羊屠宰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限期改正。推进综合治法,全面开展屠宰、流通、检疫等环节的监督执法工作。对流通、市场各个环节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保障流通、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可靠,始终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文明执法,依法办事,热情服务,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特别是节假日期间加大抽查监管力度,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开展动物及产品经营市场专项整治5次,对23家经营户进行了查证验物,动物防疫知识的宣传。重要节假日(双节、五一、五四)专项整治4次,粮油市场12号经营户苏计划无二证(动物检疫合格证、车辆消毒证),给予警告无效,责令停止经营,对未出售的动物实施了补检。粮油市场3号猪肉经营户杨凤霞经营的冻猪肉没有检疫合格证明和“瘦肉精”检测证明。根据签订的《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监督目标责任书》、《流通环节动物产

品“瘦肉精”检测证明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对经营户给予警告,对不合格的3公斤冻猪肉当场给予没收。加大了兽药市场的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兽药经营活动,查处没收过期、不合格兽药11种,价值共计460元人民币。根据县发改委的要求,为了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管理,降低农副产品流通环节收费,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从10月21日下调为牛6元,羊2元,猪4元。

六、开展大武地区供奶奶牛基本信息摸底调查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大武地区生鲜乳制品质量的安全,切实维护公

共卫生安全,保障消费者利益,对大武地区23户、512头奶牛进行

了基本信息情况的摸底登记。

七、加强队伍培训

认真落实《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样式及填写应用

规范的通知》全面准确掌握新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检疫标志的样式、用途和填写应用规范,保证动物检疫工作有效衔接。对本单位人员和各乡镇兽医站站长进行了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等证件的填写

使用培训。经过认真讲解,反复填写,均达到了相关要求。检疫证章标志实施专人负责制, 9月底积极参加全省第四届动物检疫技术大

比武,我所两名职工措毛吉、张军良在团体比赛中取得团体总成绩第二的好成绩,措毛吉在个人赛中获得“检疫能手优秀奖”、“法律文书制作优秀奖”。为了适应当前局势的发展,6名职工正在考取“动物医学”本科学历,使监督所执法人员的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加强职业道德培训,引导执法人员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先后组织开展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的学习。使执法人员对执法工作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形成了严格执法的自觉性。

八、全面推进产地检疫

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基础,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建立动物检疫报检制度,统一检疫申报程序,以乡镇兽医站为单位设立报检点。公示报检方式、受报人、报检时间及要求,做到检疫记录、档案、完整规范准确。牧户在出售动物时,必须提前向当地报检点报检,检疫员到牧户家中凭《动物免疫证》和佩带的免疫耳标进行检疫,合格的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对调出县境的动物及其产品出具相应的出县境检疫合格证明,并对检疫结果负责,严禁无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和免疫标识的动物进入屠宰场或交易市场。全年共产地检疫牛2177头,羊2506只,马300匹。产地检疫面达90%以上,并与各乡镇兽医站签定了《产地检疫目标责任书》,严禁无产地检疫证明

的动物进入屠宰场和交易市场。

九、跨省县调运动物的管理

为了加强跨省县饲养动物检疫监管,防止疫病传播,实施严格审批制度,强化调入动物隔离观察、抽样监测、查证验物等监管措施。

全年共审批调运生猪36次,1179头。

十、认真落实虫草禁限采工作

在虫草禁采工作中加大排查力度,认真进行夜间清查和坚决杜绝车辆拉运虫草采挖人员进入虫草产区,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