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企管理层持股三种模式简析
国企股份股权分配方案
国企股份股权分配方案国企股份股权分配方案一、前言国企股份股权分配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股权分配,可以实现国有资产的流转、激励管理层和员工的积极性,提升企业的经营效益和竞争力。
本文旨在探讨国企股份股权分配的方案,包括股权分配的原则、股权分配的对象、股权分配的方式以及股权分配的监督等内容。
二、股权分配的原则国企股权分配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公平原则:股权分配应公平合理,不偏袒任何一个利益主体。
2.效率原则:股权分配应能够激发管理层和员工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和竞争力。
3.稳定原则:股权分配应稳定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确保国企长期发展。
三、股权分配的对象股权分配的对象包括管理层和员工。
管理层是国企的重要决策者和执行者,他们对企业的管理和经营起着关键作用。
员工是国企的劳动力,他们对企业的生产和服务起着重要作用。
具体来说,股权分配的对象分为三类:1.高层管理层:包括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和部门经理等。
他们承担着决策和执行的责任,对企业的经营发展起着关键作用。
2.中层管理层:包括中层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等。
他们负责督导和协调企业的具体业务,是企业运营的中流砥柱。
3.员工:包括公司员工和工人等。
他们是企业的主要生产力,直接参与生产和服务工作。
四、股权分配的方式股权分配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1.直接分配:根据管理层和员工的职务、工作贡献、劳动年限等因素,直接将国有股权分配给他们。
分配的股份可以是无偿分配或有偿分配。
2.间接分配:将国有股权转让给员工持股平台、员工持股基金等组织,由这些组织代表管理层和员工行使股权。
这种方式可以降低管理层和员工的风险,提高股权的流动性。
3.激励分配:将股权与绩效挂钩,通过设置股权激励计划,将股权作为激励管理层和员工的一种手段。
激励分配可以根据个人或团队的绩效进行分配,激发个人和团队的积极性。
五、股权分配的监督股权分配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股权分配的公正和合规。
国企大股东的股权分配方案
国企大股东的股权分配方案国企大股东的股权分配方案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作为国有企业的最高管理者和大股东,国企大股东的股权分配方案对企业的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拟就国企大股东的股权分配方案进行探讨,以期为国企管理者提供一些建议和参考。
二、国企大股东的角色定位国企大股东的角色定位是国有资本和国家权益的代表者,是企业的最高决策者和领导者。
国企大股东应当履行股东权益和股东责任,切实维护国有资本的安全和增值。
三、国企大股东的股权分配原则1.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国企大股东股权分配的核心原则。
国企大股东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保股权分配的公正和公平,不得偏袒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
国企大股东应该依据股东的实际出资和贡献程度,以及公司的盈利状况等因素来进行股权分配。
2. 奖励原则奖励原则是国企大股东股权分配的重要原则之一。
对于长期为企业作出杰出贡献的员工和管理人员,国企大股东可以通过股权分配来给予相应的奖励,激励其继续为企业发展做出贡献。
3. 激励原则国企大股东的股权分配应当遵循激励原则,通过股权的分配来激励员工和管理人员。
国企大股东可以根据员工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业绩表现和发展潜力等因素来进行股权分配,以此来激发员工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4. 稳定原则稳定原则是国企大股东股权分配的基础原则。
国企大股东应当通过股权分配来保持公司的股权稳定,确保公司的决策权和控制权不会被轻易动摇。
国企大股东可以通过股权分配来吸引长期稳定的股东,提供股东长期持有股权的激励机制。
四、国企大股东的股权分配具体方案1. 基准股权分配国企大股东应当根据企业的性质、规模和盈利情况等因素,确定基准股权分配比例。
基准股权分配比例可以根据不同国企的特点进行调整,但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和稳定原则。
2. 绩效股权分配绩效股权是对员工和管理人员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进行股权激励的一种形式。
我国企业管理层持股模式探讨
股权 , 使经营者利益与股东利益在较长时限内趋同, 从而 束。经营者要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 ,就必须努力经营。 激发经营者活力和创新性。按照价值支付方式和价值评价 选择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的战略 ,使公司的股价在市场
基础又可以分为8 种模式 :
价 值评 价 基础 价 值 支 付
方 式
级市场股价波动实现收益 ,因此激励力度比较大。另外
管理层持 股 ( S M O)分 类
・ 0 ・ 6
我国企业管理县持股模式探讨
总第19 8期
股票期权受证券市场的自动监督 ,具有相对的公平性。
有人通过 自身的努力去经营管理好企 业 ,使企业不断地
( 股票期权激励 模式的缺点 :①来 自股票市场 盈利 ,进而取得更 多的分红收益 ,公司的业绩越好 ,其 3)
发展的重要投资 ,从而降低 了股票期权 与经营业绩的相 烈,导致公司的现金支付压力 比较大。因此 ,虚拟股票
关键词 :股权激励 管理层持股 模 式
‘
股权激励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指公
2各种模式分析与适用范围
司受让其经营者和员工一定数量的股票或股票期权以达到
公司长期利益 目标的一种激励方式。股权激励主要有股票 21 .股票期权计划 (xcteSok pi , E O Eeui tc t n S ) v O o
总第19 期 8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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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
织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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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国企业 管理层 持股模式探讨
葛传兵
国家服装质 量监督检验 中心 ( 天津 ) 摘 要 :本 文探讨 了我 国企 业管理 层持股 八种 主要股权 激励模 式 ,分 析 了 种模 式的优缺 点和适 用 范围以及 实际运用 每 效果 ,以求得为 我 国企 业股权 激励模 式 的选 择提供 一定 的可借 鉴性。
国有投资控股公司资本运作途径及模式选择
国有投资控股公司资本运作途径及模式选择一、国有投资控股公司现实条件下资本运作的主要途径国有投资公司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投资控股公司,它既不同于产业控股公司,也不同于金融控股公司。
在现实条件下,国有投资控股公司不具备在某一产业做大做强的优势,也与单纯开展资本经营的一般意义上的投资公司有本质区别。
国有投资控股公司从实业入手开展资本经营的运营模式同时具备了这两类公司的某些优势,既在实业项目投资开发上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也可以在开展资本经营上有所作为。
但在资本市场诸多种运作手段及运作工具的使用上,国有投资公司要根据自身条件,有选择地使用。
1、首次公开发行证券(“IPO”)作为企业开始进行资本运作的第一步,IPO的操作形式也越发多样。
根据企业战略定位的不同,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的形式选择上也各有不同,包括:发行A股股票(主板上市、中小板上市、创业板上市),发行H股股票(大红筹模式),同时发行“A+H”股票。
2、依托上市公司平台进行资本运作依托上市公司平台进行资本运作募集资金的形式主要有:A.增发(向不特定对象/特定对象)B.配股C.可转换公司债券D.可分离债券E.可交换债券3、对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A.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B.换股吸收合并C.重大资产置换(洗壳)D.重大资产出售4、发行企业债券债券发行是发行人以借贷资金为目的,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投资人要约发行代表一定债权和兑付条件的债券的法律行为,债券发行是证券发行的重要形式之一。
是以债券形式筹措资金的行为过程,通过这一过程,发行者以最终债务人的身份将债券转移到它的最初投资者手中。
在成熟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是企业主要的融资方式,当债券融资不足时再发行股票证券作为企业融资补充。
按照债券的发行对象,债券可分为私募发行和公募发行两种方式。
5、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通过募集基金作为企业的财产组织形式,并通过基金管理公司运作,投资于不同的产业。
根据投资对象的发展阶段,基金型投资模式又分为VC投资、PE投资、股票或者债券投资。
股权结构的三种模式
股权结构的三种模式股权结构是指一个公司所有权益的法律归属关系。
公司的股权结构决定了公司的所有者以及他们在公司中的权力和利益分配。
股权结构的模式可以根据股东之间的关系和权益分配方式来划分,下面将介绍三种常见的股权结构模式。
1. 单一大股东结构模式单一大股东结构模式指的是公司中只有一个主要的股东或股东群体,他们持有公司股份的绝对多数或至少可以控制公司的决策。
这种结构模式通常出现在家族企业或创始人控制的公司中。
单一大股东通常拥有绝对的决策权和控制权,可以对公司的经营和管理进行自主决策,甚至可以通过控制股东会议的表决权来改变公司章程和决策方针。
同时,单一大股东也承担了更多的风险和责任,因为他们需要承担公司的经营风险和可能的损失。
这种结构模式的优势在于可以迅速做出决策,减少内部冲突,但也存在着潜在的信息不对称和权力滥用的问题。
2. 流通股份结构模式流通股份结构模式是指公司的股份可以自由买卖和转让,没有明显的控制股东。
这种结构模式通常出现在上市公司或公开招股的公司中。
在这种模式下,公司的股权分散在多个投资者手中,没有一个特定的股东能够单独决定公司的重大事宜。
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和出售公司的股份来分享公司的风险和回报。
流通股份结构模式能够提供更大的流动性和更广泛的股东参与,但也可能面临着治理难题和利益冲突的挑战。
流通股份结构模式下,公司治理和股东权益保护是非常重要的问题,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 股权多元化结构模式股权多元化结构模式是指公司的股权分散在多个股东之间,这些股东可能来自于不同的背景和利益方。
这种结构模式通常出现在跨国公司或大型企业集团中。
股权多元化结构模式可以通过合作伙伴关系、联营公司等方式来实现各利益方的股权参与和分配。
在这种模式下,公司的治理和决策往往需要兼顾不同股东的意见和利益,需要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
股权多元化结构模式可以带来更多的资源和市场机会,但也可能面临着分权困境和利益博弈的挑战。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管理层持股研究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管理层持股研究一、管理层持股的定义及形式管理层持股是指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层成员持有企业股份的行为。
管理层持股形式多样,既包括员工持股计划,也包括中高层管理人员持股计划。
在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管理层持股通常是通过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或者股权分置改革等形式实现的。
1.激励管理层积极性管理层持股可以激励企业内部管理层积极性,提高其对企业的责任感和归属感。
通过持股参与,管理层能够分享企业经营成果,促使他们更加积极地投入到企业的经营管理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2.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管理层持股可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形成多元化的治理格局。
通过持股参与,管理层会更加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利益最大化,也会更加注重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期利益,从而提高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3.增强企业发展活力管理层持股可以增强企业的发展活力,促进企业的内部创新和改革。
管理层持股能够激发企业内部的活力和创造力,鼓励管理层更加积极地推动企业的创新和变革,从而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四、管理层持股存在的问题和挑战虽然管理层持股在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影响,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1.股权激励机制不够健全目前,国内企业的股权激励机制还不够健全,管理层持股计划的设计和实施还存在不少问题。
股权激励政策不够明确、激励对象选择不当、激励方式设置不合理等问题,都制约了管理层持股的效果和成效。
2.管理层持股监管不足管理层持股的监管不足也是一个问题。
监管不足容易导致管理层持股计划的不当操作和滥用,不利于企业长期稳定的经营发展。
3.管理层持股激励效果有限一些管理层持股计划效果不佳,不能够有效激励管理层积极性。
这主要是因为,一些管理层持股计划过于注重短期激励效果,而忽视了长期激励效果,导致管理层持股效果有限。
五、管理层持股的发展建议为了更好地发挥管理层持股的作用和影响,我国需要在以下方面加强管理层持股的相关政策设计和制度建设。
股权结构的三种模式
股权结构的三种模式股权结构是指一家企业的所有者之间的权益分配关系。
不同的股权结构模式会对企业的治理、决策和发展产生不同的影响。
下面将介绍三种常见的股权结构模式。
1. 垄断型股权结构垄断型股权结构指企业的控制权集中在少数股东手中,其中一位或少数几位股东掌握绝对的控制权。
这种模式通常出现在家族企业或个人创业者创办的企业中。
优点是决策效率高,高层管理者可以灵活作出决策,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更加敏捷。
然而,缺点是可能导致股东利益不平衡,少数股东的利益可能被忽视,而且在高层管理者出现错误判断时,容易出现决策偏差或独裁决策。
2. 分散型股权结构分散型股权结构指企业的股权比较分散,没有明显的控制者或少数股东。
这种模式通常出现在上市公司或股权众筹的企业中。
优点是能够保持股东利益的平衡,避免了个人或少数股东对企业决策的控制,有利于制衡企业的管理层,防止权力滥用。
然而,缺点是决策过程相对较慢,因为需要征求较多股东的意见并达成共识,且管理层往往需要向较多的股东解释和报告。
3. 合作型股权结构合作型股权结构指企业的控制权由几家股东共同掌握,他们在企业发展和决策中互相合作。
这种模式通常出现在联合创办的企业或合作社中。
优点是能够充分利用每个股东的专业能力和资源,减少风险,促进合作和共享利益。
此外,合作型股权结构鼓励股东积极参与企业决策和发展,增加企业的稳定性。
然而,缺点是如果股东之间的关系出现矛盾或纠纷,决策过程可能受到严重干扰。
综上所述,不同的股权结构模式对企业的治理、决策和发展有不同的影响。
选择适合的股权结构模式需要根据企业的发展阶段、股东关系、企业文化和战略目标等因素综合考虑。
合理的股权结构模式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发展潜力,为股东创造稳定投资回报。
国有控股混合制企业股权结构及财务管理模式
国有控股混合制企业股权结构及财务管理模式一、国有控股混合制企业的股权结构随着经济市场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选择采用股份制改制,成为混合制企业。
国有控股混合制企业的股权结构一般由国有股、法人股、自然人股等组成。
其中,国有股通常占据了股份的大部分。
1.1 国有股国有股是指国有控股混合制企业中,由国家出资所持有的股权。
国有股的存在,使得国家在企业的运营、决策等方面具有重要的话语权,能够充分发挥国家对企业的宏观调控作用。
国有股权对于国有控股混合制企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直接体现了国家对于企业的控制程度。
同时,国有股权也是外部投资者进入该企业的“敲门砖”,也就是说,只有在国家的许可下,其他投资者才能够进入这些企业的股东行列。
1.2 法人股法人股是指一家企业通过出资而获得的另一家企业的股份。
法人股作为一种投资形式出现的原因,是因为国有控股混合制企业通常都是较为权威的企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因此,其他企业通过持有其股份,可以获得一定的信息咨询,同时利用这一影响力来获得更多的公共资源,提高自身的市场地位。
1.3 自然人股自然人股是指个人通过购买股份,成为国有控股混合制企业的股东。
这种股东形式的优点在于,可以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来对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
同时,自然人股也可以向社会吸引更多的资金和资源。
二、国有控股混合制企业的财务管理模式2.1 资金管理国有控股混合制企业在资金管理上,通常采用多元化的方式。
这是因为,在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市场环境下,企业面临的风险和机遇是不同的。
因此,只有采用多元化的方式,企业才能够通过分散风险、降低风险,实现资金的长期稳健增值。
2.2 利润分配国有控股混合制企业在利润分配上,通常的原则是“利润归属”,即将利润分配给股东。
其中,国有股东优先分配一定的利润,以体现国家对于企业的掌控和影响。
同时,在国有控股混合制企业的利润分配中,也要考虑到职工福利以及中长期的投资计划等因素。
案例分析改制企业经营管理层和普通职工持股的形式及比较
案例分析改制企业经营管理层和普通职工持股的形式及比较在企业改制的过程中,经营管理层和普通职工持股成为了一种常见的激励机制和产权改革方式。
这种方式不仅能够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积极性,还能为企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然而,经营管理层和普通职工持股的形式各有不同,其效果和影响也存在差异。
接下来,我们将通过具体的案例来分析改制企业中经营管理层和普通职工持股的常见形式,并对它们进行比较。
一、经营管理层持股的形式1、现金购股经营管理层以现金出资购买企业的股份,成为企业的股东。
这种形式较为直接,管理层通过真金白银的投入,表明对企业未来发展的信心。
例如,某制造企业改制时,管理层团队共同筹集资金,按照评估后的企业价值购买了一定比例的股份。
这使得管理层在企业决策中更加积极主动,因为他们的个人利益与企业的业绩紧密相连。
2、股权激励企业以股权作为对经营管理层的激励,通常会设定一定的业绩目标或服务期限。
达到条件后,管理层可以获得相应的股权。
比如一家科技型企业,为了吸引和留住优秀的管理人才,制定了股权激励计划。
当公司的净利润连续三年增长达到一定幅度时,管理层可以获得一定数量的股权。
这种形式能够激励管理层为实现企业的长期发展目标而努力。
3、奖励股份对于在企业经营管理中表现出色的管理层,企业直接给予一定数量的股份作为奖励。
某传统行业的企业,在完成重大项目或实现业绩突破后,将一部分新增股份奖励给了核心管理层,以表彰他们的贡献。
二、普通职工持股的形式1、员工集资入股普通职工通过集资的方式共同出资购买企业的股份。
这种形式在一些小型改制企业中较为常见。
例如,一家乡镇企业改制时,职工们自愿集资,按照一定的价格购买了企业的股份,从而成为企业的股东。
2、利润分享计划企业将一定比例的利润转化为股份分配给职工。
职工可以根据个人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获得相应的股份份额。
某服务型企业每年从净利润中拿出一定比例,按照员工的绩效评估结果分配股份,使职工能够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
当前国企管理层持股三种模式简析
信息来源:上海市律师协会时间:2013-03-15作者:屠磊过去数年,在我国国有企业中,股权激励尤其是管理层持股(收购)由于面临侵吞国有资产等质疑而饱受争议。
国家从法规、政策层面也经历了放开、收紧、松动的反复,至今未能完全明朗。
但管理层收购对管理者的激励以及对企业发展的正面作用同样不容忽视。
因此,在国企的一定范围内,管理层收购仍时有发生。
而本文也将结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对当前国企在管理层收购与股权激励时一般考虑的三种模式的可行性及利弊作一简要分析,以供拟进行管理层收购的企业参考。
模式一:本公司持股所谓本公司持股,系指国有控股或持股的公司将本公司现有部分股权或增资扩股的部分股权直接转让给管理层持有。
该种模式可行性及优劣分析如下:根据国资委2005年4月发布实施的国资发产权[2005]78号《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的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已经建立或政府已经明确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的地区或部门,可以探索中小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
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所属从事该大型企业主营业务的重要全资或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不向管理层转让。
同年12月份,国办发〔2005〕60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企业实施改制,应严格控制管理层通过增资扩股以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企业的股权。
为探索实施激励与约束机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凡通过公开招聘、企业内部竞争上岗等方式竞聘上岗或对企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管理层成员,可通过增资扩股持有本企业股权,但管理层的持股总量不得达到控股或相对控股数量。
2006年9月30日,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关于印发《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可以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公司高级管理等人员实施中长期激励。
国有企业股权结构设置
国有企业股权结构设置
国有企业股权结构设置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通常涉及到政策、法律、经济和管理等多个方面。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国有企业股权结构设置方式:
1. 国家独资:国家完全持有国有企业的股权,对企业拥有绝对控制权。
2. 国家控股:国家持有大部分股权,但允许其他股东持有少数股权。
国家通过控股来掌握企业的重要决策权。
3. 混合所有制:国有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如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合作,形成混合所有制结构。
这种结构可以引入外部资金和管理经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4. 股份制改革:将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并在证券市场上交易。
这有助于引入市场化机制,提高企业的治理水平和融资能力。
5. 引入战略投资者:国有企业可以引入战略投资者,与之合作共同发展。
战略投资者可以提供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支持,同时也可以带来市场渠道和国际经验。
浅议国有中小企业管理层持股方式及其实施
国有股 和 团队股 份都 是一 个保 护 ,真正 理清 关 系 ,真 正按 照意 见 出 台的规 定 办理 ,填补 了 国家 以前 在此 地 带 的一些 空 白项 。A 司 目 公 以看 出 ,其发 展处 于 良O的方式
针对 国有 中小企 业要 达到 公 司管理 层持 股 主要 方法是 以成 立 新 前 正筹 划积 极上 市 ,已通 过证 监会 的初 审 。从其 几 年的财 务指 标可 公 司为主 ,同时 大股 东 出售股 权 ;另外 还 有期股 、期 权方 式 、干股
种 变形 的 MB O方 式 ,因其 新成 立 的 公 司基 本 是原 母 公 司的 优 良
资 产和优 质 业务 。其 中 自然人 以两种 形式 进入 公司 ,一种 是 直接 进 入 ,另一 种 是成 立新 的公 司 ,即 以直 接持股 为 目的 的公 司 ,这 一 种 形 式在 中 国的 中小企 业较 为普 遍 ,主 要原 因是 :第一 、原 公 司股权 直 接 出售几 无可 能 ,大 多数 国有企 业 注册 资本 金都 在上亿 左 右 ,资 金 盘子 比较 大 ,大 多数 自然人 若 直接 购买 ,难 度相 当大 ,且 原 国有 企 业都 背 负着较 为沉 重 的历 史包袱 , 自然 人也 不可 能有 积极 性进 入 公 司 ,因其 无利 可分 ,又 要承 担相 应 股东 责任 。第 二 , 自然人 持 股
[ 关键 词 ]国有 中小 企业 管理层 管理 层收 购 MB  ̄ O)式 管理 层 收 购( n g me t u — us Ma a e n y o t,MB 是 目标 公司 的 管 制 约公 司后 续流 动资 金 的补充 ,还 需要 原大 股东 方 “ B O) 补血 ” ,生产 理层 利 用借 贷所融 资 本购 买本 公 司的股 份 ,从而 改 变公 司的所 有权 型 制造 企业 基本 沿用 使 用母公 司 的厂房 。占用 的母公 司 的用地 空 间
股权结构的三种模式
股权结构的三种模式股权结构是指企业所有者对企业产权的分配情况,它反映了公司内部的权力、责任、收益和控制关系。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通过股权分配方式不同,形成了不同的股权结构模式。
一般而言,股权结构主要有三种模式,即集中式股权结构、分散式股权结构和混合式股权结构。
1. 集中式股权结构集中式股权结构是指少数股东或一人或少数几人持有公司控制权的模式。
在这种股权结构中,少数股东或一人拥有绝对控制权,能够对公司决策产生较大影响。
常见的集中式股权结构包括家族控制型和个人控制型。
集中式股权结构可以促进企业快速决策、高效运作和更好的资源调配,但也容易产生家族扩张和个人偏好等问题。
2. 分散式股权结构分散式股权结构是指多个股东持有公司的控制权,没有少数几个人或一个人统一控制的情况。
在分散式股权结构下,控制权通常由持有股份比例较大的股东群体共同决策。
这种模式下,公司决策相对较为民主,避免了单一股东权力过大导致的问题。
然而,分散式股权结构也容易导致企业决策缓慢、管理混乱以及利益冲突等问题。
3. 混合式股权结构混合式股权结构是集中式股权结构和分散式股权结构两种模式的结合体。
在混合式股权结构中,股权的集中程度介于集中式和分散式之间。
例如,一个公司可能存在一位控制股东,但同时也有少数几个大股东。
混合式股权结构可以使公司运作更加稳定,通过不同股东的协商能够更好地平衡各方利益。
然而,混合式股权结构也会面临股东之间合作难度大等问题。
股权结构对于公司的治理、发展以及决策能力等方面都有着重要影响。
不同的股权结构模式适用于不同类型和不同阶段的企业。
企业应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和特点,选择合适的股权结构模式来实现持续稳定增长和良好的治理效果。
国有企业改革中的管理层持股
考 虑到企 业 国有产 权 向管理 层 转让 产 权 时 , 应 不是普 通 意义上 的 向一般 社会 法人 和 自
当 提 供 其 受
然 人转让 ,而是 向企 业 “ 内部 人” 这类 让 资 金 来 源 特殊 的 受让 主体 转让 ,为 保证 企业 国有 的 相 关证 明 , 产权 转让的公开 、公平 、公正 ,《 暂行规 不 得 向 包 括 定 》规定 ,在企 业 国有产 权 向管理 层转 标 的 企 业 在
索 对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者 的 长 期 激 励 与 约 束 机 制 ,一 直 是 国有 企 业 改 革 的 重 要 课 题 。 在 我 国 国 有 企 业 改 革 中 ,管 理 层 持 股 分 中 小 企 业 管 理 层 持 股 、 国 有 大 型 企
国有企业 改革 中的 管理层持股
一/ 李朝晖 《 行 规 定 》还 明 确规 定 ,管 理 层 暂
业的管理 层增 量持股两种模 式。
一
、
中小企业管理层持股
国 有 中 小 企 业 改 制 中 管 理 层 持 股 国有产 权 的相 关信 息予 以明确披 露 ,并
的 文 件 依 据 , 是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 财 政 部 特 别 明 确 产 权 转 让 公 告 中 的 受 让 条 件 不 不 得 采 取 信 托 或 委 托 方 式 间 接 受 让 企 业
二、 国 有 大 型 企 业 管 理 层 增 操作 ,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企业管理层通过 来的激励约束能够起到长期性和延续性 的
量持股
增 资扩股方式持有本企业 少量股权 ,一般 作用。对此 ,实施意见 出明确规定 :涉 《 “
20 0 6年 1月 ,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转 发 的 不 会导 致 内部 人 控 制 和 国 有 资产 流 失 ,可 及 管理 层 通 过 增 资 扩 股 持 股 的 改 制 方案 ,
管理层持股与国有企业经营绩效
管理层持股与国有企业经营绩效作者:李晓慧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3年第8期摘要:本文以管理层持股的内涵界定为基础,就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管理层持股所采取的的五种模式进行了分析,进而探讨了管理层持股对国有企业经营绩效的影响,以期为国有企业股权激励方式的选择提供有益借鉴。
关键词:管理层持股;国有企业;经营绩效一、管理层持股的内涵管理层持股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的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其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经营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长期发展服务,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和股东财富最大化的有效手段。
股权激励在西方发达国家已有几十年的历史,在推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从2005年12月31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中国有企业的股权激励也正式展开。
二、国有企业管理层持股的模式我国国有企业管理层持股包括股票期权、虚拟股票交易、股票增值、业绩股票激励和延期支付等五种模式。
股票期权模式是指公司将在一定期间内以一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权给予高层管理人员。
在行权时,无论当时股票价格为多少,高管都可以按照期权约定的价格购买规定数量的公司股票,二者的价格差异即为高管的获利。
如果行使期权时,想立即兑现获利,高管可直接卖出期权项下的股票,得到其间的现金差额,而不必非有一个持有股票的过程。
由于只有当股票的市场价格高于行权价格时,管理层才能真正地从期权中获利,所以股票期权作为股权激励的一种手段,能够有效促使管理层以股东权益最大化为目标努力工作。
虚拟股票交易模式是指公司授予高管人员一种“虚拟”的股票,持有者可以享受分红权和股价上升所带来的收益。
如果绩效目标得以实现,作为虚拟股票持有者的高管可以享受公司的一定分红,但是并不拥有表决权,与此同时,一旦高管人员离开公司其权益将自动丧失。
虚拟股票是通过其持有者分享企业剩余索取权,将其长期收益与企业效益挂钩的一种方法。
国有上市公司管理层持股模式研究
国有上市公司管理层持股模式研究摘要:国有企业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必由之路。
如何实现管理层的合法持股,建设资本所有者与人力资本所有者的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是国有企业管理层普遍关心的问题。
在分析国有上市公司实施管理层持股是大势所趋的基础上,详细分析了国有上市公司管理层持股的五种模式,并给出了解读分析以及政策建议。
关键词:国有上市公司;管理层持股;模式国有企业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必由之路。
2013年召开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
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
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如何实现管理层的合法持股,建设资本所有者与人力资本所有者的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是国有企业管理层普遍关心的问题,这也是我们多年来为国有企业提供改制及股权激励咨询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
本文以国有上市公司管理层持股模式研究为方向,给出了解读分析以及政策建议。
一、国有上市公司实施管理层持股是大势所趋本部分可从以下两方面进行分析。
(一)管理层持股是解决所有权与经营权所分离带来的公司治理问题的有效手段现代企业中,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成为普遍状态,股东和管理层由于目标的不一致,企业委托代理成本问题出现。
因此,寻求股东与经理层的利益共同点——股权激励(管理层持股),便应运而生(见图1与图2)。
2006年《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正式开启。
此后几年,各项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陆续出台,进一步规范了我国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的设计与实施,为股权激励的广泛发展奠定了基础。
而后,央企分红权试点政策、各高新园区股权激励政策试点政策,也纷纷出台。
(二)股权激励有利于上市公司业绩提升、市值增长、人才争夺根据我们的研究,股权激励有利于上市公司争夺高端人才。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管理层持股研究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管理层持股研究一、管理层持股的现状近年来,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断推进,许多企业开始尝试引入管理层持股。
中国石油、中国铁路、中国移动等大型国有企业都相继出台了管理层持股计划,通过向管理层发放股票激励、激发企业活力,提升企业效益。
从具体的数据来看,据统计,截至2021年底,已有数百家国有企业开始了管理层持股试点,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果。
在实践中,管理层持股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通过发放股票的方式获得持股权益,另一种是通过购买公司股份获得持股权益。
不同方式的实施,会对企业的运行和管理产生不同的影响。
管理层持股可以激励管理层更好地发挥其职能。
管理层持股意味着管理层成员与企业利益紧密相连,管理层将更加注重企业长期发展,更主动地参与企业决策,更积极地推动企业的创新和改革,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管理层持股可以提升企业的治理效果。
管理层持股会提高管理层成员对企业治理的责任感和担当感,减少了代理成本,提升了企业的经营效率和决策效果。
管理层持股可以增进企业的稳定性。
管理层持股可以增强管理层成员对企业的归属感,降低管理层成员的流动性,提升了企业的稳定性,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
管理层持股可以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管理层持股可以激励管理层成员更加敏锐地把握市场动态,积极主动地适应市场需求,提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
管理层持股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效益。
三、管理层持股存在的问题和挑战管理层持股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管理层持股可能导致利益冲突。
管理层成员在持股后,可能会将自己的私人利益放在首位,而影响企业整体的利益。
特别是在涉及到企业资源配置、利润分配等方面,可能会导致利益冲突。
管理层持股可能会影响企业的治理结构。
管理层持股会增加管理层成员对企业决策的影响力,有可能导致决策的不公正性,进而影响企业的治理结构。
管理层持股可能会引发经营风险。
管理层成员在持股后,可能会将企业的利益放在次要的位置,而追求自己的短期利益,导致企业经营风险的增加。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管理层持股研究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管理层持股研究1. 引言1.1 背景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我国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国有企业在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也存在着股权分散、经营效率低下等问题。
为了激发国有企业的活力和提高经营效率,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应运而生。
管理层持股作为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种形式,旨在通过让管理层参与企业所有权和决策权,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
管理层持股旨在通过让管理层拥有一定比例的股份,使其与企业的命运紧密相连,激励管理层更好地执行企业战略和经营目标。
管理层持股不仅可以提高管理层的责任感和激励机制,还可以增强其对企业的归属感和稳定性。
管理层持股也可以改善企业的决策效率和执行力,促进企业的长期发展。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家战略性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管理层持股作为其中的关键手段,对于促进国企改革、提升企业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对于管理层持股这一机制的研究与探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2 意义管理层持股在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管理层持股可以激励企业管理层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经营绩效,促进企业发展。
通过持股,管理层与企业利益紧密绑定,共同分享企业成长所带来的收益,使管理层更加关注企业长期发展,提高管理层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管理层持股可以提升企业的治理效率和质量。
管理层持股有利于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加强内部监督机制,防范和减少公司内部腐败和失职等问题。
管理层持股还可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理层持股可以加强企业的市场竞争意识,提升企业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推动企业持续发展。
管理层持股在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提高经济效益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1.3 目的管理层持股的目的是为了激励企业管理层积极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使其更加关注企业长期发展和利益最大化,提高管理层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管理层持股研究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管理层持股研究一、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指国有企业引入民营资本,同时改变企业经营机制,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的改革措施。
在这一改革中,管理层持股是一种重要的激励方式和治理方式。
管理层持股是指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购买公司股票或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发展利益挂钩,从而实现公司和管理层共赢的局面。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核心目的是激励企业的管理层,让他们能够更多地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这种改革还可以优化企业的治理结构,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管理层持股的意义管理层持股可以激励企业的管理层更加积极地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管理层持股的出现,使得企业的管理层与企业的利益联系更加紧密,管理层将会更加积极地投入到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中。
管理层持股还可以提高企业的稳定性和持续发展能力,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管理层持股可以加强企业的内部监管,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管理层持股使得企业的管理层有更多的参与和责任感,能够更好地监督和约束企业的经营行为,防止出现问题和风险。
管理层持股也可以减少代理成本,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治理的效率和水平。
管理层持股的实施并非一帆风顺,需要考虑许多因素。
下面将分别从政策环境、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层意愿等几个方面阐述管理层持股的影响因素。
政策环境是管理层持股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
国家对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支持程度,将影响管理层持股的落地和实施效果。
政策的明确与稳定将为管理层持股提供支持,从而提高其实施的成功概率。
公司治理结构也会影响管理层持股的实施。
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将为管理层持股提供有力保障,而较差的公司治理结构则可能阻碍管理层持股的实施。
企业需要在实施管理层持股的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其有效性和透明度。
管理层的意愿也是影响管理层持股的重要因素。
管理层持股需要管理层具备一定的财务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同时也需要管理层具备对企业发展的长远眼光和责任感。
国有大型企业管理层持股新规解读(一)
国有大型企业管理层持股新规解读(一)2006年1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由国务院办公厅给予转发。
《实施意见》一经出台,立刻引发大量的争议,主要的焦点在于第五部分“严格控制企业管理层通过增资扩股持股”,因为这标志着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企业管理层持股禁令仅仅实施8个多月就解禁了。
此前,由“郎顾之争”而引起的国企产权改革大辩论后,国资委曾于2005年4月14日出台《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中小型国有企业可以探索,而大型国有企业不得转让。
仅时隔8个月,政策就做出重大调整,不得不让人深思政策导向性的变化到底意味者什么,对国有大型企业的未来发展会产生什么影响。
首先,国有大型企业管理层持股解禁出现在《实施意见》中,这本身就值得玩味,需要从国有企业改制的大背景出发,来分析具体问题。
从宏观层面来看,国有企业改制是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具体举措,解决的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国家如何通过完善管理体系来经营国有资产的问题;从微观层面来看,国有企业改制需要完成观念转变、机制转变和运作转变等三项任务,解决的是国有企业的经营运作及管理问题,使国有企业更好的适应市场经济下的市场竞争。
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两个深层次问题,一个是产权制度的改革,另一个是人员身份的转换,由于直接关系到我国的根本体制,具有高度的经济和政治敏感性。
这两年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正是围绕这两个核心问题展开攻坚,进行破冰,从这个角度来看,国有企业管理层持股是产权制度改革的一种探索,是产权多元化的一种形式。
允许国有企业管理层持股体现了人力资本参与分配的指导思想,有利于形成企业管理层与企业“荣辱与共”的关系,进而促进企业的更好发展。
其次,根据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就《实施意见》作出的解释:“我们认为只要严格控制、规范操作,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企业管理层通过增资扩股方式持有本企业少量股权,一般不会导致内部人控制和国有资产流失,可能有利于促进对其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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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上海市律师协会时间:2013-03-15作者:屠磊
过去数年,在我国国有企业中,股权激励尤其是管理层持股(收购)由于面临侵吞国有资产等质疑而饱受争议。
国家从法规、政策层面也经历了放开、收紧、松动的反复,至今未能完全明朗。
但管理层收购对管理者的激励以及对企业发展的正面作用同样不容忽视。
因此,在国企的一定范围内,管理层收购仍时有发生。
而本文也将结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对当前国企在管理层收购与股权激励时一般考虑的三种模式的可行性及利弊作一简要分析,以供拟进行管理层收购的企业参考。
模式一:本公司持股
所谓本公司持股,系指国有控股或持股的公司将本公司现有部分股权或增资扩股的部分股权直接转让给管理层持有。
该种模式可行性及优劣分析如下:
根据国资委2005年4月发布实施的国资发产权[2005]78号《关于印发〈企业国
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的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已经建立或政府已经明确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的地区或部门,可以探索中小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
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所属从事该大型企业主营业务的重要全资或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不向管理层转让。
同年12月份,国办发〔2005〕60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企业实施改制,应严格控制管理层通过增资扩股以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企业的股权。
为探索实施激励与约束机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凡通过公开招聘、企业内部竞争上岗等方式竞聘上岗或对企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管理层成员,可通过增资扩股持有本企业股权,但管理层的持股总量不得达到控股或相对控股数量。
2006年9月30日,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关于印发《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可以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公司高级管理等人员实施中长期激励。
由此可见,在法规层面,按照该种模式进行管理层收购原则上是可行的,但在主体上和操作模式上存在一定的限制。
即如果直接将本公司的股权转让给管理层的,其实施主体必须为中小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或为国有上市公司。
而对大型国有企业而言,只能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的前提下,在增资扩股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转让股权。
此外,采取该模式还要注意以下两点不利因素:
其一、手续流程繁复。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向管理层转让的应当参照国有产权转让的流程。
因此,除上市公司外,产权转让按照国有产权转让的流程进行,须经过方案制定、审批备案、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定价估值、产权市场公开交易等环节,程序繁琐,涉及的审批部门较多,手续繁杂,周期较长。
很多国企由于该种方式程序过于复杂,担心可能会留下隐患而放弃(如程序、定价等方面存在瑕疵导致无法控制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时间节点)。
其二、缺乏政策依据。
目前非上市企业引入管理层持股和股权激励的企业类型主要集中在高新技术企业。
对于其他行业的国有企业,虽然在法律上并无障碍,但在具体实施上,由于没有具体的政策依据,将面临无据可依的不良局面。
模式二:子公司持股
所谓子公司持股,系指国有企业将自身全资子公司股权的一部分转让给自身管理层,以达到间接激励的目的。
据2008年9月16日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的规定,职工持股企业范围应当严格控制。
职工入股原则限于持有本企业股权。
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及其各级子企业改制,经国资监管机构或集团公司批准,职工可投资参与本企业改制,确有必要的,也可持有上一级改制企业股权,但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本企业所出资各级子企业、参股企业及本集团公司所出资的其他企业股权。
科研、设计、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人员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持有子企业股权的,须经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且不得作为该子企业的国有股东代表。
然而,该模式是否完全没有实施的空间呢?答案是否定的。
根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母公司(控股公司)的负责人在上市公司担任职务的,可参加股权激励计划,但只能参与一家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由此可见,若该等子公司系上市公司的,且该母公司相关管理层人员在该上市公司担任职务的,则仍可参加股权激励的计划并持有子公司股份。
如上所述,该种方式仅限上市公司采取,若符合条件,则可以达成管理层持股的目的。
但即便某企业存在作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该种方式仍具有以下两点不利之处:
其一、具有较大的局限性。
根据相关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才能引进股权激励机制,包括公司治理结构,薪酬委员会制度,内部控制度,经营业绩等等要求。
因此,在向有关部门申请之前,可能需要对现有子公司进行整顿。
其二、管理层持股的目的在于将管理层的职务行为与所有人的目的挂钩,从而充分调动管理层人员的积极性,达成公司的长期发展。
从这个理由来说,母公司的管理层人员
根据子公司的业绩进行分配,实际上没有真正将管理层人员对于母公司管理的积极性调动起来,若以该种方式达成管理层持股的目的,可能背离了管理层持股的初衷。
综上,以现行规定来看,该种方式可以施行的面过窄,仅限于子公司为上市公司的国有企业,不具有普遍意义。
模式三:新设公司持股
所谓新设公司持股,系指国有企业将部分业务从自身剥离,与市场投资者共同新设子公司并将其股权转让给母公司的管理层。
该模式本质上仍为子公司持股,区别仅在于该子公司系新设,且引入其他社会投资者。
以市场化方式,由公司、管理层以及市场投资者采取新设独立子公司的方式持股,从各项相关政策来看,均未发现禁止性的规定。
因此,从法律上说,该模式是可行的。
并且,该种方式较之上述其他两种方式具有政策限制较少、操作简便(虽然对外投资本身需要经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但管理层持股本身不会涉及国有资产问题,不必经过国有产权转让的程序,实施起来比较灵活,快捷)、隐蔽性较强等特点。
然而,采用该种方式同样也具有一些限制(不便),例如:
首先,新公司不能与母公司经营同类业务,且关联交易存在总收入和利润的限制。
根据《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国有企业剥离出部分业务、资产改制设立新公司需引入职工持股的,该新公司不得与该国有企业经营同类业务;新公司从该国有企业取得的关联交易收入或利润不得超过新公司业务总收入或利润的三分之一。
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设立的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之规定,新设的公司将不能与母公司经营同类业务,也就是说,必须将母公司的一部分业务完全剥离母公司或经营新业务。
而该种剥离对企业将会产生的影响,显然需要国企的管理者进行全面的考虑。
并且,为了不让管理者为自身利益损害任职的母公司的利益,上述139号文也规定了新公司因与母公司的关联交易所获的利润不得超过自身利润的三分之一。
这就要求改制新设的公司必须要有自身的业务和利润来源,而不能仅仅仰仗母公司的接济。
其次,聘用关系须移转。
根据139号文中“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及其各级子企业改制,经国资监管机构或集团公司批准,职工可投资参与本企业改制,确有必要的,也可持有上一级改制企业股权,但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本企业所出资各级子企业、参股企业及本集团公司所出资其他企业股权。
科研、设计、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员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持有子企业股权的,须经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且不得作为该子企业的国有股东代表。
”之规定,除非该等子公司成为上市公司,否则在此之前,按照上述规定,参与该持股计划的管理层人员必须将聘用关系转移到子公司方可操作。
由此可知,若国有企业本身存在符合条件的可供剥离的业务及人员,则可以考虑这种方式。
反之,就国有企业核心业务等主业及其直接管理人员,由于剥离业务本身就很难为国资委所认可,要适用这种方法便较为困难。
综上,该种模式要完全操作成功,包含了母公司与市场投资者共同以货币资金出资新设子公司,子公司从事从国有企业中剥离的部分业务或新业务,将相应的管理人员的聘用关系转移到该等子公司等步骤,也并非易事。
但相对而言,较之前两种方式的繁复手续及狭窄的适用范围,还是有一定的优势。
并且,实际操作时,若该子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还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上市,而不受国有企业的相关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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