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防暑降温费发放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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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高温补贴(最新)

什么是高温补贴(最新)

什么是高温补贴(最新)什么是高温补贴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是多少在津贴标准方面,各省份区别也较大。

近期一些省份对高温津贴作出了上调。

本月,江苏将高温津贴标准从每月200元涨至300元,每年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在天津,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挂钩。

根据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公布的通知,该市职工的防暑降温费标准为168元每月,较上一年上调了10元,高温津贴标准为31元每天,比上一年上调了2元。

河北则在去年调整了高温津贴标准。

依照规定,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由1.5元调整为2元;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的室内劳动者每人每小时由1元调整为1.5元。

国家高温费补贴标准是怎样的?1、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2、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3、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

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

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的暂行办法--防暑降温

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的暂行办法--防暑降温

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1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统计局《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的暂行办法》,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二○○八年二月二十二日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的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保障本市职工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与职工平均工资同步提高,做好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制度。

市劳动保障部门依据市统计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在每年1月31日前发布上年度全市职工和在岗职工的年、月、日、小时平均工资及增幅,并通过本市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

市劳动保障部门依据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和增幅,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测算并拟定当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市劳动保障部门在每年年底前,依据市统计部门提供的当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预计数,确定下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最低、最高标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当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第三条建立职工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

实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与职工平均工资挂钩办法,以每年发布的全市职工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调整相关待遇。

(一)最低工资标准,由劳动保障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参考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就业状况等因素进行测算并提出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二)企业职工办理退休计算基本养老待遇时,按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

天津市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天津市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天津市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天津市防暑降温费是指为了帮助城乡低收入家庭应对高温天气而发放的一项临时性补贴。

根据天津市民政局发布的文件,我市将根据气温和城乡居民收入情况,合理确定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标准,确保资金精准发放到需要帮助的群体手中。

首先,针对城市居民,天津市规定在气温达到35摄氏度及以上时,低收入家庭每人每天可获得15元的防暑降温费。

而在气温超过37摄氏度时,该标准将相应提高至20元。

此外,对于特殊困难群体,如残疾人、孤寡老人等,还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增加。

其次,对于农村居民,天津市也制定了相应的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在气温达到35摄氏度及以上时,低收入家庭每人每天可获得10元的防暑降温费。

而在气温超过37摄氏度时,标准将提高至15元。

同时,对于无劳动能力的特困农村人口,也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增加。

需要注意的是,天津市在确定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时,将充分考虑家庭收入情况、气温变化和特殊困难群体的需求,确保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针对性。

同时,各级民政部门也将加强对防暑降温费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总之,天津市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标准是根据实际情况和社会需求而制定的,旨在帮助城乡低收入家庭和特殊困难群体度过高温天气,保障他们的生活权益。

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也将共同努力,确保防暑降温费的精准发放和有效使用,让更多的群体受益于这一项政策。

2020天津防暑降温费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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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天津防暑降温费文档2020 Tianjin heatstroke prevention and cooling fee doc ument编订:JinTai College2020天津防暑降温费文档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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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气温的攀爬,各地都开始实行发放防暑降温费了。

下面小泰为大家搜集了一篇“2019天津防暑降温费”,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2019天津市防暑降温费标准106元近日,天津市出台了2019防暑降温费标准的相关规定,据相关规定,从本月起,天津市企业应视工种、工作环境情况向职工发放防暑降温费,今年最新调整的防暑降温费为每月106元。

这106元的防暑降温费是怎么得来的呢?天津市2019防暑降温费106元是这样算的:20xx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标准3520元×3%=106。

相较去年上调了10元。

据悉,职工享受的防暑降温待遇,除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外,还应包括一些“软条件”,即用人单位采取措施加强工作环境的通风,在工作场地安装电扇、空调等必要的防暑降温设施,为职工提供充足的饮水、饮料等。

需要注意的是:最低工资可不含防暑降温费哦按照相关规定,当气温超过35℃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

目前有个别企业在发放工资时,将高温补贴计入到了最低工资中。

对此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强调:按规定,职工在高温等特殊环境中工作领取的津贴、加班费、养老、医疗、失业社会保障金和住房公积金等收入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

6月起发放共424元按照规定,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共计424元,可按月或一次性发放。

此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防暑降温费属于生产性的福利待遇。

试用期也属于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暑期在岗工作的职工,也应享有防暑降温费。

天津市人事局关于修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福利费使用范围和有关补助补贴标准的通知

天津市人事局关于修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福利费使用范围和有关补助补贴标准的通知

天津市人事局关于修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福利费使用范围和有关补助补贴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事局•【公布日期】1995.10.26•【字号】津人工[1995]42号•【施行日期】1995.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天津市人事局关于修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福利费使用范围和有关补助补贴标准的通知(津人工[1995]42号)各区、县、局,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经市政府同意,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费提取标准做了调整。

为加强对福利费使用的管理和切实做好有关的福利工作,现将调整后提取的福利费使用范围和相关的补助标准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福利费的使用范围:1、解决工作人员家庭生活困难补助;2、解决工作人员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后丧葬费的困难补助;3、解决工作人员的其它特殊困难补助;4、节日慰问离退休及长期病休人员的开支;5、夏季防暑降温的费用;6、兴办集体福利事业,可酌情给予补助;7、市人事局规定的其它福利项目。

二、有关补助、补贴标准:1、工作人员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后,丧葬困难补助,应由主要抚养人单位酌情给予补助,其丧葬补助标准一般不超过300元。

2、夏季一次性防暑降温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5元(6-9月)。

三、其它:1、提取的福利费应由人事部门掌管,专款专用,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一律不准在提取的福利费中列支。

2、福利费的使用范围,应以解决工作人员家庭生活困难为重点,其它开支要严格掌握。

3、离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按同标准提取福利费,并与在职人员一样可以享受本通知的各项待遇。

4、各区、县、局人事部门可以适当提取少部分福利费,集中掌管使用,提取比例和使用办法自行制定。

5、各级人事部门对福利费的各项支出要严格掌握,量力而行,有节余的应注意积累,不准以各种形式变相私分。

结余的福利费用于今后不断拓宽的福利工作。

6、本通知从一九九五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防暑降温费高温补贴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防暑降温费高温补贴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防暑降温费⾼温补贴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温天⽓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温津贴,并纳⼊⼯资总额。

”可见,劳动者享有⾼温津贴的前提是在35℃以上(含)⾼温天⽓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在33℃以上(含)的⼯作场所⼯作。

每⼀年的都有⼏个⽉的炎热夏天,如果在这样炎热的⼯作环境中⼯作,⼀般企业都是有⼀种的津贴,这种福利也纳⼊中作为劳动者的⼀种劳动付出的保障,当然这个补贴多少就因区域⽽异,来看下防暑降温费⾼温补贴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温津贴及⽀付标准(⼀)⾼温津贴对于⾼温津贴,劳动法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规定了⾼温津贴,即“劳动者从事⾼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温天⽓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温津贴,并纳⼊总额。

”可见,劳动者享有⾼温津贴的前提是在35℃以上(含)⾼温天⽓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在33℃以上(含)的⼯作场所⼯作。

但有些地区如江西、浙江、⼭东(⼭东省规定,企业职⼯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温作业⼈员每⼈每⽉200元,⾮⾼温作业⼈员每⼈每⽉140元。

此处的防暑降温费在性质上应为⾼温津贴)、⽢肃、宁夏等地,⾮⾼温(天⽓)作业的劳动者也享有⾼温津贴待遇。

每个地区的⾼温津贴都有所异同,季节也有点点区⼊,都相应跟着当地季节补贴⾛。

⾼温津贴是对劳动者在夏季⾼温环境下作业付出的超常劳动消耗的⼀种额外补偿。

尽管《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将⾼温津贴纳⼊⼯资总额,但对于⾼温津贴的性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是劳动保护⽅⾯的费⽤还是⼯资的两种不同理解。

笔者赞同后⼀种理解,即⾼温津贴属于⼯资。

理由是,在国家统计局《关于⼯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 )中明确将津贴列⼊⼯资总额范畴,之后的国家统计局《<关于⼯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具体范围的解释》(统制字〔1990〕1号)进⼀步明确将⾼温作业临时补贴列⼊津贴的范畴。

天津市防暑降温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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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防暑降温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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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降温费最新标准!
天津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15机关、单位和企业职⼯防暑降温费的⽉标准,按上年度全市职⼯⽉平均⼯资的3%确定,每年6⾄9⽉按⽉发放或⼀次性发放。

防暑降温费要以货币形式发放给在岗职⼯,不得以实物代替。

也就是说:
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防暑降温费的⽉标准,按上年度全市职⼯⽉平均⼯资的3%确定,2015年标准为:4686元*3%=140.6元,每年6⾄9⽉按⽉发放或⼀次性发放140.6*4=562.4元。

防暑降温费要以货币形式发放给在岗职⼯,不得以实物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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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防暑降温费标准

2021年防暑降温费标准

2021年防暑降温费标准篇一:2021年天津市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6月至9月。

至于具体到月初、月中所还是月末发放,该负责人表示擅离职守可由各用人单位随发薪日期自行确定。

“大家可以注意一下本月领的工资条,上面应该有6月份的地租发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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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得在或因高温需停止工作降暑而缩短工作时间扣除工作人员降低劳动者工资从下个月开始,天津防暑降温费即将发放,对于2021年天津防暑降温费的补贴的确标准有些同事还不了解。

对此,趁此机会,我们一起来了解2021天津防暑降温费的补贴标准是怎样的。

2021天津防暑降温税金的补贴标准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6月至9月。

至于具体到月初、月中还是月末发放,该负责人表示可由各用人单位随发薪日期自行确定。

“大家可以注意一下本月下个月领有的工资条,上面应该有6月份的补贴发放记录。

”据了解,企业在高温期间饮料下发的防暑降温冷饮,并不能所值高温补贴。

也不得在工作人员因高温需停止工作降暑而缩减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2021年天津市税金解暑费发放标准:职工同比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防暑降温费属于生产性福利待遇,试用期内、暑期在岗工作的职工均应享有防暑降温费,暑期不在岗工作的相关人员不享受该待遇。

据了解,职工享受的防暑降温待遇,除防暑降温费外,还应包括一些“软条件”,即用人单位采取措施加强工作环境的,在洛祖安装电扇、空调等必要的防暑降温设施,为职工直接提供充足的饮水、饮料等。

需要注意的是:有的用人单位会买一些茶叶、白糖、绿豆等充当防暑降温费。

劳动法规定,防暑降温费必须以佃农现金支付给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做不到,劳动者可以去监察部门投诉。

职工物理性中暑可享工伤待遇据了解,国家法定的十大类115种职业病都经已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在气温超过35℃的天气条件下,职工一旦被职业病公共卫生防治部门比对为物理性中暑,可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裁定认定,并享受工伤待遇。

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随着气温的不断升高,夏季的高温天气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公司决定对员工进行防暑降温费的发放,以帮助员工有效应对高温天气带来的不适。

以下是公司对防暑降温费发放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一、发放对象。

本次防暑降温费的发放对象为全体公司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员工等。

二、发放标准。

1. 根据当地气温的实际情况,公司将根据气温高低确定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标准。

具体标准如下:(1)当气温在35℃以下时,每人每天发放10元防暑降温费。

(2)当气温在35℃-37℃之间时,每人每天发放15元防暑降温费。

(3)当气温在37℃以上时,每人每天发放20元防暑降温费。

2. 防暑降温费将根据实际工作天数进行发放,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发放。

3. 防暑降温费将以现金形式发放,公司将安排专人负责发放工作。

三、发放时间。

公司将根据气温情况,每月底对上个月的防暑降温费进行统一发放。

四、发放要求。

1. 员工需凭借有效的身份证明进行领取,不得冒领他人的防暑降温费。

2. 对于因公外出的员工,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额外的防暑降温费补贴。

3. 员工应当如实填写相关领取登记表格,确保防暑降温费的合理发放和使用。

五、监督管理。

公司将建立健全的防暑降温费发放管理制度,加强对防暑降温费的使用和管理监督,确保防暑降温费的合理发放和使用。

六、结束语。

公司将本着关爱员工、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原则,严格按照以上标准和要求进行防暑降温费的发放。

希望员工们在高温天气下能够做好防暑降温措施,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共同度过这个夏季。

以上就是公司对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员工们能够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健康、舒适的工作环境。

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2020天津防暑降温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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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海无涯
2020天津防暑降温费
随着气温的攀爬,各地都开始实行发放防暑降温费了。

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篇“2019天津防暑降温费”,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19天津市防暑降温费标准106元
近日,天津市出台了2019防暑降温费标准的相关规定,据相关规定,从本月起,天津市企业应视工种、工作环境情况向职工发放防暑降温费,今年最新调整的防暑降温费为每月106元。

这106元的防暑降温费是怎么得来的呢?天津市2019防暑降温费106元是这样算的:2019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标准3520元×3%=106。

相较去年上调了10元。

据悉,职工享受的防暑降温待遇,除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外,还应包括一些“软条件”,即用人单位采取措施加强工作环境的通风,在工作场地安装电扇、空调等必要的防暑降温设施,为职工提供充足的饮水、饮料等。

需要注意的是:最低工资可不含防暑降温费哦
按照相关规定,当气温超过35℃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

目前有个别企业在发放工资时,将高温补贴计入到了最低工资中。

对此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强调:按规定,职工在高温等特殊环境中工作领取的津贴、加班费、养老、医疗、失业社会保障金和住房公积金等收入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

6月起发放共424元
按照规定,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共计424元,可按月或一次性发放。

此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防暑降温费属于生产性的福利待遇。

试用期也属于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暑期在岗工作的职工,也应享有防暑降温费。

1。

2020天津防暑降温费

2020天津防暑降温费

2020天津防暑降温费随着气温的攀爬,各地都开始实行发放防暑降温费了。

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篇“2019天津防暑降温费”,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2019天津市防暑降温费标准106元近日,天津市出台了2019防暑降温费标准的相关规定,据相关规定,从本月起,天津市企业应视工种、工作环境情况向职工发放防暑降温费,今年最新调整的防暑降温费为每月106元。

这106元的防暑降温费是怎么得来的呢?天津市2019防暑降温费106元是这样算的:2019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标准3520元×3%=106。

相较去年上调了10元。

据悉,职工享受的防暑降温待遇,除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外,还应包括一些“软条件”,即用人单位采取措施加强工作环境的通风,在工作场地安装电扇、空调等必要的防暑降温设施,为职工提供充足的饮水、饮料等。

需要注意的是:最低工资可不含防暑降温费哦按照相关规定,当气温超过35℃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

目前有个别企业在发放工资时,将高温补贴计入到了最低工资中。

对此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强调:按规定,职工在高温等特殊环境中工作领取的津贴、加班费、养老、医疗、失业社会保障金和住房公积金等收入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

6月起发放共424元按照规定,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共计424元,可按月或一次性发放。

此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防暑降温费属于生产性的福利待遇。

试用期也属于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暑期在岗工作的职工,也应享有防暑降温费。

夏天到了,对于高温天气仍在室外工作的人,用人单位应该给予发放防暑降温费。

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篇2019深圳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2019深圳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发放时间:5个月(6月、7月、8...夏天到了,防暑降温和高温补贴又成了热门话题。

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篇2019年宁夏省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及补贴发放标准,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由于夏季高温天气导致的中暑事件时有发生,给劳动者身体健康与生命...按照规定,夏天到了,企业是要给户外工作者发放防暑降温费的,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篇湛江市防暑降温费发放规定2019,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湛江市防暑降温费管理规定2019年6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于江门市的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标准你了解吗,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篇关于江门市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江门市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广东、重庆、福建发放时间最长为5个月,江苏率先调至20...夏天到了,防暑降温费成了大家都关注的话题,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篇珠海市防暑降温费发放范围2019,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珠海市防暑降温费管理规定2019年6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随着夏天的来到,高温的天气真的到了让人受不了的程度,这时用人单位就该给户外工作者发放防暑降温费了。

天津市防暑降温费发放相关文件

天津市防暑降温费发放相关文件

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的暂行办法津政发〔2008〕17第一条为保障本市职工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与职工平均工资同步提高,做好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制度。

市劳动保障部门依据市统计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在每年1月31日前发布上年度全市职工和在岗职工的年、月、日、小时平均工资及增幅,并通过本市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

市劳动保障部门依据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和增幅,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测算并拟定当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第二条市劳动保障部门在每年年底前,依据市统计部门提供的当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预计数,确定下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最低、最高标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当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第三条建立职工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

实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与职工平均工资挂钩办法,以每年发布的全市职工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调整相关待遇。

(一)最低工资标准,由劳动保障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参考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就业状况等因素进行测算并提出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二)企业职工办理退休计算基本养老待遇时,按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以职工退休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缴费年限计算,缴费每满1年按1%的比例发放;过渡性养老金以本人全部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1997年12月31日前缴费每满1年按1%的比例发放.(三)企事业单位工伤职工按月享受的生活护理费,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50%计发,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按40%计发,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按30%计发。

2023年天津防暑降温发放标准

2023年天津防暑降温发放标准

2023年天津防暑降温发放标准
摘要:
1.2023年天津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2.2023年天津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3.2023年天津夜班津贴发放标准
4.2023年天津取暖补贴发放标准及时间
正文: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防暑降温成为职工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2023年天津防暑降温发放标准,包括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夜班津贴以及取暖补贴。

一、2023年天津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2023年天津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为每天39元,发放时间为6、7、8、9月,共4个月。

防暑降温费的月标准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确定,约为158元。

二、2023年天津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自2023年起,天津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7919元×2175天×12% = 43.7元。

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一般为6-9月,共计4个月。

三、2023年天津夜班津贴发放标准
2023年度,天津夜班津贴标准为7919元×21.75天×10% = 36.4元。

四、2023年天津取暖补贴发放标准及时间
天津职工一共可以领取两种补贴,共计520元。

1、冬季取暖补贴发放标
准为335元,发放人群需工作满一年以上方可享受。

2、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发放标准为189.7元/月,发放时间为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综上所述,2023年天津防暑降温发放标准包括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夜班津贴和取暖补贴。

职工朋友们可以了解这些政策,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023年天津防暑降温发放标准

2023年天津防暑降温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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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防暑降温发放标准是什么?
答:2023年天津防暑降温发放标准如下:
每到夏季,天津市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都能领到防暑降温费。

按规定,每
年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时间为6、7、8、9月,共4个月。

防暑降温费的标准,是每天35
元。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
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高温
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
况适时调整。

2023天津防暑降温费放标准

2023天津防暑降温费放标准

2023天津防暑降温费放标准2023年天津市防暑降温费放标准参考内容一、背景介绍天津市位于中国北方地区,夏季气候湿热,气温较高。

为了确保广大市民在高温天气中能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天津市政府将继续实施防暑降温费政策。

防暑降温费用于改善市民的居住环境和降低在高温天气中的生活成本,是市政府为了保障市民的基本生活权益而采取的一项措施。

二、防暑降温费的目标1. 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保障市民的基本生活权益。

2. 降低市民在高温天气中的生活成本,减轻负担。

3. 助力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和消费。

三、防暑降温费的对象1. 天津市户籍居民及其小学、初中、高中阶段的子女,包括普通居民住宅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居民。

2. 天津市非户籍居民及其小学、初中、高中阶段的子女,包括普通居民住宅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居民。

四、防暑降温费的标准1. 普通居民住宅的防暑降温费标准:- 单人户:每户每月200元。

- 多人户:每户每月150元。

2. 公共租赁住房的防暑降温费标准:- 单人户:每户每月180元。

- 多人户:每户每月120元。

五、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方式1. 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都可以通过线上申请进行防暑降温费的申请,申请人需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文件和住址证明文件。

2. 防暑降温费将直接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中,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每月获得相应的费用。

六、防暑降温费的使用范围1. 防暑降温费可以用于支付房屋中央空调、电风扇的用电费用。

2. 防暑降温费还可以用于购买可以降低室温的家电设备,如空调、冰箱等。

3. 防暑降温费也可以用于购买清凉食品和饮料,如冰淇淋、饮料等。

七、防暑降温费的申请和审核流程1. 申请人通过天津市政府指定的线上平台进行防暑降温费的申请,提交相应的材料和证明文件。

2. 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居住情况。

3. 审核通过后,防暑降温费将通过电子转账的方式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中。

八、防暑降温费的监督和管理1. 天津市政府将成立相关部门负责防暑降温费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防暑降温费的发放公平、透明。

高温补贴从几月开始发放

高温补贴从几月开始发放

高温补贴从几月开始发放吐鲁番高温补贴发放的标准是多少?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

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

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对于高温补贴是都可以领吗这一问题,通过给大家整理的资料,我们可以知道高温补贴,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领取的。

高温补贴主要是每年的6月、7月、8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每个人每个月不可以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补贴,是对劳动者的一种补偿措施。

高温补贴的具体法规中国关于高温之下的劳动保障政策相当空白,翻阅相关资料,在全国范围内普遍使用的高温劳动保护条例,仅有1960年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

这个规定仅适用于“工业、交通运输业及基本建设工地的高温作业和炎热季节的露天作业”以及“田间作业”,而事实上,在炎热夏季各行各业都有一个防暑降温问题,各行各业劳动者也都依法享有获得良好的防暑降温条件和合理的防暑降温待遇的权利。

现代社会的经济结构是以第三产业的高度发展为鲜明特征的,而《暂行办法》根本没有覆盖第三产业。

此外,该规定也没有表明,什么温度情况下,员工可以放假休息。

更值一提的是,该条例没有规定任何法律责任,即使企业不遵守,它也难以追究企业的法律责任。

尽管早年就有人呼吁对已经不能适应现有经济结构和就业结构的《暂行办法》进行修改,但这个《暂行办法》依然“暂行”了整整半个世纪,对高温作业者的关怀往往由各地方各单位视情况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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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的暂行办法津政发〔2008〕17第一条为保障本市职工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与职工平均工资同步提高,做好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制度。

市劳动保障部门依据市统计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在每年1月31日前发布上年度全市职工和在岗职工的年、月、日、小时平均工资及增幅,并通过本市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

市劳动保障部门依据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和增幅,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测算并拟定当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第二条市劳动保障部门在每年年底前,依据市统计部门提供的当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预计数,确定下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最低、最高标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当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第三条建立职工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

实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与职工平均工资挂钩办法,以每年发布的全市职工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调整相关待遇。

(一)最低工资标准,由劳动保障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参考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就业状况等因素进行测算并提出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二)企业职工办理退休计算基本养老待遇时,按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以职工退休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缴费年限计算,缴费每满1年按1%的比例发放;过渡性养老金以本人全部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1997年12月31日前缴费每满1年按1%的比例发放。

(三)企事业单位工伤职工按月享受的生活护理费,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50%计发,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按40%计发,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按30%计发。

(四)企事业单位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五级伤残按30个月计发,六级伤残按25个月计发,七级伤残按20个月计发,八级伤残按15个月计发,九级伤残按10个月计发,十级伤残按5个月计发。

(五)企事业单位职工因工死亡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丧葬补助金按6个月计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60个月计发。

建立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最低标准和正常增长机制。

2008年,因工死亡职工供养配偶的抚恤金每月增发68元,达不到每月591元的补齐差额;其他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每月增发51元,达不到每月443元的补齐差额。

以抚恤金最低发放标准为基数,今后每年按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增幅,提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六)对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支付的救济费,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供养1名直系亲属,按6个月计发;供养2名直系亲属,按9个月计发;供养3名或3名以上直系亲属,按12个月计发。

(七)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离退休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丧葬费,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2个月计发。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丧葬补助费,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1个月计发。

(八)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的月标准,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确定,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角。

每年6月至9月按月发放或一次性发放。

(九)企业职工中班津贴和夜班津贴,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中班津贴按不低于5%的比例确定计发,夜班津贴按不低于10%的比例确定计发,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角。

第四条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和企业,应以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和增幅作为主要依据,调整和确定职工工资和津贴、福利等待遇水平。

用人单位应依法建立和完善职工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的相关规章制度,并告知全体劳动者。

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标准,及时调整相关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集体协商,提高职工相关待遇标准。

第五条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相关待遇简表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天津市统计局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津人社局发〔2009〕14号关于确保完成2009年企业单位劳动报酬总额工作目标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委及考核单位: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围绕改善民生、增加企业职工收入,我市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为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全市职工收入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

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部分企业经济效益下滑,职工增收工作压力加大。

一季度,我市企业单位劳动报酬总额虽然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但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较大幅度回落。

其中:被考核单位劳动报酬总额97.6亿元,增长8.8%,人均10521元,增长7.6%,完成全年工作目标的20.7%。

为此,市领导多次做出批示,要求努力做好增加群众收入的各项工作,加强劳动报酬总额工作目标考核,加大就业、再就业工作力度,召开企业劳动报酬总额工作目标推动会,组织工作目标专项督察,促进收入平稳较快增长。

为进一步加大企业职工增收工作力度,确保完成2009年劳动报酬总额工作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企业职工收入水平各有关委要把促进企业职工增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已分解下达企业劳动报酬总额工作目标的,要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工作目标落实,尚未分解下达的,6月底前要层层分解下达到企业。

近期,我们要将召开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的专题会议,会后要组织专项督察,检查各考核单位工作目标落实情况。

各考核单位要落实企业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增长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增收工作目标作为主要负责人政(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要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增收措施,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落实到位。

二、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实现职工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协调增长各考核单位要根据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指导意见》(津政发〔2008〕7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要求,逐户指导企业按照市政府颁布的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结合经济效益情况,依据《指导意见》提出的分类调控办法安排劳动报酬增长,对未按要求确定人均劳动报酬增幅的企业,实施重点监控。

在部分企业出现暂时经济困难的情况下,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监督企业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劳动报酬,不得将最低工资作为确定本企业在岗职工工资的标准,不得拖欠、克扣职工工资,切实维护劳动者报酬权益。

要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调整后的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标准,并按时足额发放。

中夜班津贴的计发,要在工资台帐和工资支付清单中单独列示。

防暑降温费要以货币形式发放给在岗职工,不得以实物代替。

各考核单位要落实经营者与职工收入挂钩办法,在按有关规定计算企业负责人薪酬时,提高职工收入增长指标在经营者考核指标体系中所占的权重,一线岗位职工收入未增长的,企业经营者收入不得增长。

三、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各考核单位要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工资集体协商办法〉的通知》(津党办发〔2008〕21号)的要求,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努力做到不裁员、不降薪,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今年,凡生产经营正常的规模以上企业、工资水平低且增幅小的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企业、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的区域和行业,必须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各考核单位要加大工资协议履约监督检查力度,本年度对所属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开展情况和工资协议执行情况组织一次专项督查。

四、加强摸底调查和统计分析,及时预测职工收入走势各有关委和考核单位,要加强企业职工收入情况的统计、调查和分析,了解企业工资分配现状,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指导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调整工资分配制度,协调解决职工增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对于劳动报酬增幅较低的行业,各委要逐个集团做工作,力争二季度职工收入增速实现回升。

7月中旬前,要做好上半年企业劳动报酬增长的统计分析和工作总结,并搞好全年收入增幅的预测。

七月中下旬,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将共同组成督查组,对各考核单位劳动报酬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五、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完成企业劳动报酬总额工作目标促进企业职工增收,涉及广大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是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改善民生的关键环节。

各有关委和考核单位要把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作为实施“富民强市”战略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克服暂时经济困难,落实各项增收措施,确保完成全年企业劳动报酬总额工作目标,实现企业职工工资持续、稳定、较快增长。

二OO九年六月十八日主题词:人力资源工资企业目标通知(共印150份)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9年6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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