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城区公租房第一期摇号配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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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2.14•【字号】宣政办〔2020〕3号•【施行日期】2020.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租赁合同正文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宣州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宣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2月14日宣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满足不同层次家庭住房需求,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7〕15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宣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下简称“市区”)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使用、管理及监督。

第二条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保障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基本思路,按照统筹规划、并轨运营,租补分离、梯度保障的原则,通过实物配租、租赁补贴等方式,不断提高公租房使用效率和保障水平。

第三条市住建(住房保障部门)应会同财政、民政、自然资源规划、人社、公安、发改(物价)、税务、公积金等部门建立健全公租房准入、退出及使用管理的信息共享、动态联审机制,促进公租房保障的公平公正、高效精准。

第二章保障对象、方式和标准第四条公租房保障的申请人截止申请之日,应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其他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下同)具有市区居民户籍1年以上,并且在市区实际居住;2.申请人家庭在市区无房产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含);3.共同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咸阳公租房摇号规则公示

咸阳公租房摇号规则公示

咸阳公租房摇号规则公示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咸阳公租房摇号背景
2.咸阳公租房摇号规则
3.咸阳公租房摇号公示意义
正文
【咸阳公租房摇号背景】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住房问题日益凸显,为了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政府推出了公租房政策。

咸阳市作为陕西省的一个重要城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实施公租房工程,为广大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

【咸阳公租房摇号规则】
咸阳市公租房的分配采取摇号方式,具体规则如下:
1.申请条件:申请人需满足本市户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规定标准、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等条件。

2.摇号过程:申请者需先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后,相关部门将组织公开摇号。

摇号过程将邀请媒体、社会各界代表等进行现场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3.摇号结果:摇号结果将在现场公布,并通过相关渠道进行公示。

中签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租房承租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4.轮候制度:未能中签的申请者将自动进入轮候名单,等待下一批公租房房源释放后,优先分配。

【咸阳公租房摇号公示意义】
咸阳市公租房摇号公示,旨在保障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权益,实现住房资源的公平分配。

公示摇号规则,可以让广大市民了解公租房分配的公平性、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

同时,公示还有利于社会各界监督摇号过程,确保公租房资源的分配公正、公平。

总之,咸阳公租房摇号规则公示对于保障低收入群体住房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2020年度保障性住房分配实施方案(2020)

2020年度保障性住房分配实施方案(2020)

2020年度保障性住房分配实施方案(2020)目前桃城区、高新区、两房中心已上报申请公租房审核合格名单,为尽快解决以上家庭住房困难,结合市区现有公租房房源实际,为切实做好市区2020年度第一次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特制定如下分配方案。

一、保障性住房房源及申请家庭基本情况1、桃城区、高新区、两房中心共上报审核确认合格申请家庭2393户。

2、拟分配房源:主要是在昊和沁园、天缘盛世、滏阳康居、丽景雅园:丽水湾、和泰名邸、向阳家园、橄榄绿洲、滏阳公馆、绵绣东城、11号院等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建的已经竣工和2020年底前竣工保障性住房以及裕康、永安、东湖、隆兴、隆康、恒大、河湾香颂、等小区已经分配入住,经过年度审核不合格家庭和一部分保障家庭自有住房后退出后的空置房源,共1662套。

二、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原则按照国家、省、市防疫工作安排要求,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谐、人性化的分配原则,本次保障性住房分配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进行分配。

1、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本次保障性住房分配在原来邀请公证处现场公证、市纪委驻住建局纪检组、派员参加的情况下,在邀请衡水电视台、衡水日报社等新闻媒体进行新闻报道监督。

2、商品房小区配建的保障性住房有一部分60平米以上的户型,为确保公平、公正、合理的分配使用这部分住房,按照国家、省住房保障政策相关规定,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15平米,每户最低30平米。

因此,这部分房源只分配给符合保障条件,家庭保障人口4人以上的家庭。

3、此次分配房源数量小于确认合格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数量,在优先解决一、二类合格家庭的住房需求,确保其住有所居。

对这次参与分配的三类合格家庭,因房源不能满足全部合格家庭住有所居的要求,部分不能随机摇到住房的合格家庭也能同时随机摇出轮侯顺序号。

三、电脑随机摇号分配场地、日程1、分配场地为了尽快解决申请合格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按照国家、省、市防疫工作安排要求,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楚雄市2020年第1批公租房分配摇号方案(2020)

楚雄市2020年第1批公租房分配摇号方案(2020)

楚雄市2020年第1批公租房分配摇号方案(2020)为切实做好楚雄市2020年公租房摇号分配工作,确保公租房分配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现制定:一、摇号分配时间:2020年11月20日下午15:00—16:00。

二、摇号分配地点: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会议室三、摇号分配房源本次摇号分配的房源共计415套,其中:两室一厅56套,一室一厅206套,单间153。

具体房源如下:本次房源位于:1、官屯小区(平层),坐落于万家坝供排水公司旁,两室一厅10套,一室一厅11套;2、和谐家园小区(平层),坐落于万家坝供排水公司旁,两室一厅7套;3、青龙公租房小区(平层),坐落于雍和居路对面,两室一厅1套,一室一厅1套;4、璟尚公寓(电梯房),坐落于栗子园安置小区旁,两室一厅8套;5、铜鼓花园(公租房)(电梯房),坐落于栗子园安置小区旁,两室一厅24套,一室一厅18套;6、铜鼓花园(廉租房)(平层),坐落于栗子园安置小区旁,两室一厅2套,一室一厅18套;7、阳光花园-A系列(电梯房),坐落于阳光大道与东环线交叉口,两室一厅2套,一室一厅36套;8、阳光花园-B系列(电梯房),坐落于阳光大道与东环线交叉口,一室一厅47套;9、阳光花园-C系列(电梯房),坐落于阳光大道与东环线交叉口,两室一厅2套,单间93套;10、阳光花园-D系列(电梯房),坐落于阳光大道与东环线交叉口,一室一厅75套,单间60套。

四、摇号分配对象本次参与摇号分配的对象为:1、上次摇号未摇中并且符合继续轮候的人员658户,2、截止2020年11月13日楚雄市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对象(E类人员)15户,共:673户,其中:原廉租房家庭15户(其中:符合分配两室一厅的家庭1户,符合分配一室一厅的家庭14户);原公共租赁住房对象共658户(其中:符合分配两室一厅的家庭426户,符合分配一室一厅或单间的家庭232户)。

五、摇号分配原则(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二)优先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原廉租房承租对象)原则;(三)随机摇号分配原则;(四)符合两室一厅申请家庭摇号分配两室一厅户型,其它申请家庭摇号分配一室一厅或单间户型的原则。

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2020)

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2020)

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2020)各住房保障家庭:现将《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聊城市东昌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4月23日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为进一步解决聊城市城区城市低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经市政府同意,我市目前在市城区建设了十二个保障房住宅小区,分别是怡香园小区、南湖新城、金柱康城、奥森花园、海源丽都、昌泰.锦泰园、星光水晶丽城、御景王宅、昌润莲城、董付棚户区、唐庄回迁区、阿尔卡迪亚郑坑回迁安置区。

怡香园保障性住房小区(卫育路北首,昌润热电厂对过)、南湖新城保障性住房小区(柳园路与南环路交叉路口东北角)、金柱康城小区(振兴路北,柳园北路东)、奥森花园小区(湖南路以南,徒骇河以东)、海源丽都小区(建设路南,卫育路西)、昌泰.锦泰园(建设路以南,鲁化路以东)、星光水晶丽城小区(建设路南,花园路两侧)、御景王宅(东昌东路以南,滨河大道以西,二干渠以东)。

昌润莲城小区(东昌路以北、振兴路以南、滨河大道以西)。

董付棚户区(建设路南、鲁化路东)。

唐庄(陈口路以南、花园路以东、二干路以西)。

郑坑(财干路以北、花园路以西、高速公路以南)。

其中,怡香园保障性住房小区总占地74.8亩,总建筑面积约9.6万平方米,该小区包括租赁性住房952套和经济适用住房320套;南湖新城保障性住房小区总占地220亩,总建筑面积约19.07万平方米,该小区包括限价商品住房2314套和租赁性住房256套;金柱康城小区配建保障房建筑面积约3600平方米,建有56套住房;奥森花园小区配建保障房建筑面积约8900平方米,建有64套住房;海源丽都配建保障房面积约3873.54平方米,建有75套住房;昌泰.锦泰园配建保障房面积约1284平方米,建有21套住房;星光水晶丽城配建保障房面积约3943.69平方米,建有45套住房;御景王宅配建保障房面积约2447.67平方米,建有34套住房;昌润莲城配建保障房面积约3394.97平方米,建有35套住房;董付回迁区配建保障房面积约8808.48平方米,建有144套住房。

公租房摇号流程是怎么样的

公租房摇号流程是怎么样的

公租房摇号流程是怎么样的公租房作为福利性的住房,由于租⾦低廉也有很多⼈申请。

⼀套公租房的申请者可能有⼏⼗个,竞争可谓是⾮常的激烈。

为了保证公租房能够公正、公平的分出去,往往是采取摇号的⽅式,那么,公租房摇号流程是怎么样的?听⼀听店铺⼩编给出的详细讲解。

公租房摇号程序是怎么样的摇号居民需要取得摇号资格,即符合申购条件的。

组织摇号是为了申购居民公平选房。

摇号后,号数排在前⾯的先选房。

选房⽅式采取电脑点击⽅式,时间是3分钟,就像⾃选电话号码⼀样,⽤来确定你选择的房区房号和房型。

由于在此之前给予申购⼈两个星期以上的看房时间,所以三分钟⾜够了。

公租房申请以家庭或单⾝⼈⼠为基本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原则上以户主为申请⼈,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

公租房摇号⼊围后流程是:摇号结果就是⼊围名单,序号是选房顺序,下⼀步就是选房办⼊住⼿续会通知你的。

然后交钱→选房→等待⼊住→再交钱→⼊住,领取序号卡,按序号卡顺序领取《配租通知单》,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相关费⽤,领取钥匙。

摇号配租成功,公租房管理局会通知你前去签租房协议,缴纳押⾦和租⾦,再给你房屋钥匙。

若没有摇中号,可以等候下次摇号的。

公租房租赁期限⼀般是多久公租房租赁期最长5年,租住期间可申请购买经适房或限价房,买房后须退房公租房租赁期限最长5年。

公租房是种过渡性住房,对于住房困难家庭,按⽬前的观念,最终还是购房。

“⽐如⼀个家庭⼀个⽉能积蓄2000元,5年可积蓄约10万元。

这时可购买其他政策房,可付⾸付款。

”5年不是绝对期限,5年期满后如希望续租,可提前3个⽉申请,住保部门会对其资格复核。

符合条件,还可续租;不符合条件,但暂时不能腾退的,可给予2个⽉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价收取租⾦。

过渡期满后仍不腾退的,按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租赁合同约定)收取租⾦。

租住公租房的家庭,不能同时享受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等其他政策房,但可以申请购买经适房或限价房。

钦州市阳光之春公租房公开双摇配房

钦州市阳光之春公租房公开双摇配房

钦州市“阳光之春”公租房公开双摇配房活动方案为了确保我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能够科学有序进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我所根据《钦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并参照《钦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制定本配租方案。

一、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本次配租的“阳光之春”公共租赁住房位于钦州市廉租住房家兴苑二区南面。

配租公租房共761套,其中:一房一厅共626套,两房一厅135套。

二、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条件,同时自愿申请实物配租保障方式。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包括:(一)公租房第三期至第七期通过资格尚未获实物配租且保障人口2人以下(含2人)的申请户317户。

(二)公租房第三期至第七期通过资格尚未获实物配租且保障人口3人以上(含3人)的申请户1268户。

三、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原则(一)优先保障的原则。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

(二)安全承诺的原则。

孤身一人的老、病、残人员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在选房前必须提交其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的书面承诺,对其入住后的居住安全提供保障。

(三)阳光透明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人口对应面积的原则。

申请家庭人口2人以下(含2人)的申请户参加摇号配租一房一厅公租住房,申请家庭3人以上(含3人)的申请户参加摇号配租两房一厅公租住房。

四、摇号操作步骤(一)根据本方案配租原则将符合政策优先安排的申请户直接安排(经审查,无政策优先安排户)。

(二)将住户按保障人数分成两部分,保障人数1人的第一部分,2人以上的为第二部分。

(三)双摇号分两部分进行。

1、第一部分一房一厅626套,由于房源数量大于摇配对象数量,可以直接进行对应配房摇号,摇出住户相应房号317套房。

2、第二部分二房一厅(总数为135套),先从第二部分家庭保障人口3人以上(含3人)的摇号对象1268户中按照两房一厅的房源套数摇出入围名单135户,再进行对应配房摇号,摇出住户相应房号135套房。

十堰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租赁管理实施办法

十堰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租赁管理实施办法

十堰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租赁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区住房保障制度,规范管理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以及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城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或租赁价格、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新就业无房职工与外来务工人员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我市张湾区、茅箭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公租房(廉租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租赁补贴发放、公租房与廉租住房的申请与配租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后期交易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是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统筹协调机构,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进展情况的检查督办与考核,并可根据工作实际和国家政策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工作规程和工作措施,协调解决住房保障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市房管局是城区住房保障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城区住房保障的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应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督促区属相关部门切实抓好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

各区房管局具体负责本辖区范围内住房保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工作。

市、区两级财政局、民政局、公安局、人社局、工商局、地税局、审计局和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以及城区各街办、社区等单位,按照部门职责和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事项,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租赁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建设管理第四条城区主要通过用工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利用自用土地自建公租房、商品房项目配建廉租住房等方式筹集房源。

第五条经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批准,城区范围内用工超过300人的企事业单位或工业园区,可以利用自用土地建设公租房,其工业用地中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可优先满足公租房建设需要。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自建公租房,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相关要求,纳入公租房建设计划。

公租房公开抽签分配工作方案

公租房公开抽签分配工作方案

三一文库()〔公租房公开抽签分配工作方案〕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乡和乡公租房分配与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规定,确保乡公租房公开抽签分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阳光操作,保证抽签分配仪式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签分配时间
20XX年11月19日上午9点半
二、抽签分配地点
乡政府四楼会议中心
参加单位人员
1、县监察局2人、县公证处2人、派出所2人、卫生院2人、12个村支部书记、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记者;
2、参加抽签31户申租家庭代表;
3、县房管局、乡工作人员。

三、抽签分配房源
一号楼的一单元二单元,总计36套;一号楼的柴间30个。

四、抽签分配流程
(一)请乡党委书记同志介绍乡公租房基本情况。

(二)主持人主持分配仪式
1、宣布会场纪律
为了确保仪式有序进行,请参加仪式的所有人员,自觉遵守如下纪律:
(1)请不要在会场内随意走动;
(2)请保持会场空气清新,场内禁止吸烟;
(3)请保持安静,不要互相交谈及大声喧哗;
(4)请把手机设置在静音或振动状态;
(5)请保持会场清洁卫生,不要乱扔杂物。

2、主持抽签分配程序
此次抽签分配程序,按抽签的顺序进行抽签。

(1)请31户申租人依次上台抽取抽签顺序号。

(2)请申租人将顺序号交公证处的公证员,并请县监
察局同志查验;请工作人员将房源的房号交公证处的公证员,并请县监察局同志查验。

(3)请工作人员将36个房号放入抽签箱中。

请31户。

咸阳公租房摇号规则公示

咸阳公租房摇号规则公示

咸阳公租房摇号规则公示
(原创版)
目录
1.咸阳公租房摇号背景
2.摇号规则详细说明
3.公示目的和意义
正文
【咸阳公租房摇号背景】
咸阳市作为陕西省的重要城市之一,一直致力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为了保障这部分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咸阳市政府推出了公租房政策。

公租房是政府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设的政策性住房,其申请和分配备受关注。

【摇号规则详细说明】
为了保证公租房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咸阳市政府制定了一套详细的公租房摇号规则,并对外公示。

以下是摇号规则的详细说明:
1.申请条件:申请咸阳市公租房的家庭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具有咸阳市户籍;二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咸阳市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三是家庭住房状况符合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四是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摇号流程:首先,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家庭进入摇号环节。

摇号环节分为两轮,第一轮为资格摇号,确定参加第二轮摇号的家庭名单;第二轮为选房摇号,摇出选房顺序号,家庭根据摇出的顺序号选房。

3.摇号方式:咸阳市公租房摇号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确保摇号的公平、公正、公开。

4.公示结果:摇号结束后,将摇号结果在咸阳市政府官网和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目的和意义】
咸阳市政府对公租房摇号规则进行公示,旨在让广大群众了解公租房申请和分配的具体流程和规则,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公示公租房摇号规则,可以让申请家庭提前了解摇号相关信息,为申请家庭提供便利。

此外,公示还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租房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

洪洞县2020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2020)

洪洞县2020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2020)

洪洞县2020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2020)为了确保公租房分配工作有序进行,根据《洪洞县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洪政办发(2019)101号)及《洪洞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常态化受理审核工作方案》(洪政办发(2019)10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此次分配的公租房涉及五个公租房小区共427套。

其中城市领袖179套、东城壹号79套、恒富花苑131套、恒富西街公租房33套、南坂街公租房5套。

二、分配程序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方案及分配对象名单——领取分配通知单——抽签选取房号——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三、分配对象已经核定为公租房保障对象,申请实物分配且未享受过实物分配的家庭。

四、分配办法全部采用现场抽号方式。

抽号分两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房号全部为高层和一层,分别为:东城壹号、城市领袖、恒富花苑、南坂街公租房、恒富西街公租房(一层)5个住宅小区的公租房,抽号对象为:持有三甲医院出具的有不适宜爬高疾病的诊断证明的保障对象、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退伍军人保障对象和60周岁以上的保障对象。

第二批次房号包含恒富西街公租房、南坂街公租房、东城壹号、城市领袖、恒富花苑五个住宅区剩余的配建公租房。

抽号对象为:第一批次以外的保障对象。

五、相关费用(一)确定为入住对象的家庭从抽签之日起3日内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超过3日者将视为放弃本次分配资格,合同签订后7日内缴纳首年度的房屋租赁费领取钥匙入住(公租房租赁合同签约地点为住建局保障性住房办公室)。

(二)房屋租赁费标准为:一类(低收入)公租房保障对象恒富西街小区和南坂街小区为1.5元/平方米/月,东城壹号、城市领袖、恒富花苑为2元/平方米/月。

二、三类公租房保障对象为4元/平方米/月。

(三)物业服务费、水、电、暖、天然气等费用由承租户按照规定向有关单位缴纳。

六、其他事项(一)对弄虚作假骗取者,取消保障资格,收回已分配的住房,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计入不良信用档案,不得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咸阳公租房摇号规则公示

咸阳公租房摇号规则公示

咸阳公租房摇号规则公示
根据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公告,咸阳公租房摇号规则如下:
1. 摇号对象:符合咸阳市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家庭。

2. 摇号申请:家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等,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递交申请。

3. 摇号方式:采用电子摇号的方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

4. 摇号结果公示:摇号完成后,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公示摇号结果,包括摇中号码及对应的公租房房源信息。

5. 中签家庭:根据摇号结果,中签的家庭需按照要求前往指定的地点完成租房手续。

请注意,以上规则仅为简要介绍,具体的公租房摇号规则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请咸阳市民密切关注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公告或官方渠道获取最新的规定和信息。

公租房配租标准、租金补贴标准

公租房配租标准、租金补贴标准

公租房配租标准、租金补贴标准
及审核发放程序
一、公租房配租标准
二、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
三、公租房租金补贴计算公式
1.实付租金计算公式:(承租面积超出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
实付租金=(所选项目租金标准×超出补贴建筑面积上限的平方米数)+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所选项目租金标准×(1-租金补贴占房屋租金比例)
2.实付租金计算公式:(承租面积未超出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
实付租金=(所选项目租金标准×实租面积×(1-租金补贴占房屋租金比例)
四、租金补贴对象
1.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家庭通过公
开摇号方式承租公租房的,可以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

2.城六区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户籍家庭承租公租房并同
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
①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

②除承租的公租房外,无其他住房或虽有其他住房但已腾
退。

③3人及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
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④所承租的公租房需通过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公开摇
号方式获得。

公租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核及发放程序
(不合格,退回)
(不合格,退回)
廉租家庭 非廉租家庭
上报 上报
合格 合格。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宜府办发〔2020〕58号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宜府办发〔2020〕58号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宜府办发〔2020〕5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宜昌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1月26日宜昌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管理,提升保障对象满意率,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城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公租房,是指政府投资的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保障对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我市城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下同)范围内公租房的分配、运营、使用、退出和管理,适用本细则。

城区廉租住房纳入公租房管理,并轨运行。

第三条公租房着重解决保障对象的阶段性居住困难,满足基本居住需求,其管理遵循“超标退出、循环使用、规范管理”原则。

第四条市住建部门是公租房保障工作的主管部门。

公租房建设规划编制、配套政策研究、房源筹集与分配计划管理、租赁补贴资金分配计划、信用体系与信息平台建设等日常工作由其所属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承担。

市财政部门负责公租房建设、租赁补贴、运营管理及公租房信息系统建设维护等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管。

市公安部门负责公租房保障对象人口管理,指导、督促公租房所在小区的治安、消防和智慧小区建设工作。

市民政部门负责城区公租房申请对象和保障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宜昌城区各区民政部门开展公租房申请家庭和保障家庭中低保(含分散供养特困,下同)、低收入等对象认定工作;指导、监督宜昌城区各区民政部门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对象依法依规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公租房配租流程

公租房配租流程

公租房配租流程如下:
1. 登记申请:公租房申请人员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等材料,到小区办住建部进行登记。

2. 资格审核:工作人员将对公租房申请人员的资配租条件进行审核,确保申请人符合公租房申请要求。

3. 轮候公示:对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根据房源供应量、申请人数等,可能需要进行轮候公示,甚至摇号分配,确保公租房的公平公正。

4. 签订合同:当分配到公租房后,公租房配租人员与出租人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具体的操作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申请者到当地的相关部门了解和咨询具体的流程和要求。

同时,申请者还应该注意,公租房的申请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耐心,因为配租过程可能会受到房源供应量、申请人数等因素的影响,可能需要多次排队和等待。

此外,申请者还需要注意合同的细节,确保自己能够理解并遵守合同中的规定,以免产生纠纷。

合同中可能包括租金支付方式、房屋维护责任、退租条件等条款,申请者应该仔细阅读并咨询专业人士意见,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总之,公租房配租流程需要申请者积极配合,遵守相关规定,并注意合同细节,以确保自己能够顺利地获得公租房并享受其带来的便利和安全。

公租房分配管理实施方案

公租房分配管理实施方案

公租房分配管理实施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公租房作为保障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权利的重要手段,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分配公租房资源,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公租房分配管理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公租房分配管理实施方案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

一、公租房分配管理的目标。

公租房分配管理的目标是确保低收入家庭能够公平合理地享受到公租房资源,有效解决他们的住房困难,提高城市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水平。

二、公租房分配管理的原则。

1. 公平公正原则,公租房资源分配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资源分配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2. 保障性原则,公租房分配管理应当以保障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权利为出发点,保障性是分配管理的核心原则。

3. 透明公开原则,公租房分配管理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分配过程公开公正。

4. 管理规范原则,公租房分配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规范管理,杜绝违规行为。

三、公租房分配管理的主体和程序。

1. 主体,公租房分配管理的主体为相关政府部门,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民政部门等,以及社会组织和相关专家学者。

2. 分配程序,公租房分配管理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公示、摇号、签约等环节,其中摇号环节应当公开透明,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都有机会获得公租房资源。

四、公租房分配管理的监督和评估。

1.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公租房分配管理监督机制,包括社会监督、政府监督等多方监督,确保分配管理的公开透明和合规性。

2. 评估机制,定期对公租房分配管理实施方案进行评估,包括资源利用效率、低收入家庭受益情况等指标,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五、公租房分配管理的保障措施。

1. 宣传教育,加强对公租房分配管理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低收入家庭对相关政策的了解和信任度。

2. 法律保障,依法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公租房权益,加强执法力度,杜绝违规行为。

3. 社会支持,鼓励社会组织、企业等参与公租房分配管理,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银川市2024年第1批保障性租赁住房摇号配租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银川市2024年第1批保障性租赁住房摇号配租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银川市2024年第1批保障性租赁住房摇号配租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4.03.28•【字号】银住建发〔2024〕65号•【施行日期】2024.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银川市2024年第1批保障性租赁住房摇号配租方案》的通知各相关单位:现将《银川市2024年第1批保障性租赁住房摇号配租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3月28日银川市2024年第1批保障性租赁住房摇号配租方案为了进一步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问题,按照《银川市新就业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银川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暂行)》精神,结合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意向登记情况,现对湖岸家园、连湖花园十二区、阳光美林(美林学府)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提出如下配租方案。

一、配租对象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资格未实物配租且已登记湖岸家园、连湖花园十二区、阳光美林(美林学府)的新就业人员和轮候家庭。

二、配租方式使用全国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采取线上摇号方式进行配租,摇号过程进行全程直播。

三、配租原则本着公开透明与公平公正原则,公开房源信息、配租方案、配租过程、配租结果。

全过程接受公证处及保障家庭的监督。

四、配租标准(一)孤寡、老年等特殊家庭优先低楼层。

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中孤寡、老年等居住高楼层有困难的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配租低楼层房源。

此次配租的项目,阳光美林低楼层房源是指6层以下(包含6层)的住房。

(二)租金标准。

按银川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精神,租金按以下标准收取。

1.湖岸家园:新就业大学生前三年签订合同按6元/m2/月标准缴纳租金,保障性租赁住房家庭按8元/m2/月标准缴纳租金。

2.连湖花园十二区:新就业大学生前三年签订合同按6元/m2/月标准缴纳租金,保障性租赁住房家庭按9元/m2/月标准缴纳租金。

明光市2020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实施方案

明光市2020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实施方案

明光市2020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明光公租房分配工作,规范公租房管理,保障公平分配,规范运营和使用,健全退出机制,切实解决城镇低保户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

根据《明光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明政(2017)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配租方案。

一、配租房源情况本次拟分配房源位于沙坝公租房小区高层电梯房,房源均为简易装修小高层电梯房。

房源数量共计80套。

建筑面积为30-45平方米。

二、配租原则坚持规范操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抽取的方式确定承租人及承租房号。

三、配租对象本次公租房实物配租对象为明光市交通社区渔民上岸80户,其中低保户16户,公租房64户。

四、配租条件市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1、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且在本市市区实际居住;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5倍;3、在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年满三十五周岁的单身人员可以作为一个家庭进行申请;4、为城区低保无房户,经民政局发放低保证。

五、租金标准城镇低保户租金收取按照原廉租房租金标准收取;低保享受人口1人/15㎡,保障内按0.5元/㎡,超出按1元/㎡。

沙坝公租房市场租金为3.5元/月㎡。

六、审核程序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初审。

明光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住房、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提出初审意见。

符合条件的,明光街道办事处自提出初审意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申请人所在社区、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2 个工作日内,对公示无异议或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分别报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

审核。

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提交市民政部门。

市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后,通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会同住房保障、公安、人社、金融、工商、住房公积金管理等单位,对申请人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在收到民政部门信息核对通知5 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反馈民政部门。

深圳公租房摇号规则

深圳公租房摇号规则

深圳公租房摇号规则
深圳公租房摇号规则如下:
1.符合深圳市公租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参加公租房的摇号活动。

2.申请人需要先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缴纳一定金额的住房
公积金,缴款期限为摇号前6个月。

3.摇号前,申请人需要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确保申请人身份真实。

4.摇号时,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将在公证处等第三方机构监管下,公
开摇出申请人的号码。

5.摇出号码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摇号结果对申请人
进行筛选,满足条件的申请人将获得公租房的配租机会。

6.如果摇出的号码超过公租房的可配租数,则只能按照摇号结果配租。

7.对于一些特定的公租房项目,可能会有不同的摇号规则和条件,请
申请人在申请前认真阅读相关公告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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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城区公租房第一期摇号配租方案
根据《十堰市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租赁管理实施办法》(十政办发(2017)41号文件)规定,结合公租房配租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第一期公租房摇号配租工作方案:
一、本期摇号配租项目基本情况
经审核、公示,参加本期摇号配租的申请人共368户。

本期配租房源153套。

1.家和苑一室申请人32户,一室配租房源27套;
2.锦绣南山二室申请人52户,二室配租房源17套;
3.民兴大厦单间申请人9户,单间配租房源14套;
4.众兴大厦单间申请人25户,单间配租房源12套;
5.福泽青城一室申请人14户,一室配租房源8套;
6.丹桂嘉苑一室申请人3户,一室配租房源1套;
7.大学星城一室申请人35户,一室配租房源3套;
8.香山郡单间申请人12户,单间配租房源9套;
9.建院科技大厦单间申请人3户,单间配租房源1套;
10.嘉和新世界一室申请人10户,一室配租房源3套;
11.金港旺座一室申请人4户,一室配租房源1套;
12.蓝宝湾一室申请人7户,一室配租房源14套;
13. 阳光栖谷一室A申请人20户,一室A配租房源13套;
14.凯旋煌境一室申请人35户,一室配租房源11套;
15.五堰新天地一室申请人29户,一室配租房源5套;
16. 五堰新天地二室申请人54户,二室配租房源1套;
17.堰岚山单间申请人24户,单间配租房源13套。

二、摇号信息封存:7月16日进行摇号信息公证、封存。

1.公证备案:市公租房配建管理中心将被确定为本期配租对象的申请人信息和配租房源信息报市公证处备案。

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配租资格号等。

房源信息包括楼盘名称、房号、户型、面积等。

2. 信息公证:公证员指令工作人员现场演示电脑摇号系统,导入申请人信息和房源信息,与备案信息进行逐条核对并公证。

3.封存信息和设备:经公证的信息连同摇号系统一并拷入U盘,公证员现场贴封;电脑主机同步清空贴封。

贴封后的U盘和主机由市公证处妥善保管。

4.执纪监督:邀请多名申请人代表现场见证信息封存过程,市房地产服务中心机关纪委对摇号信息封存过程执纪监督。

信息封存活动同步录像备查。

三、摇号配租时间、地点: 2020年7月17日上午8:30,在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十楼会议大厅(汉江南路15号)进行摇号选房活动。

为提高摇号配租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摇号选房过程由市公证处全程公证,特别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现场监督、申请人代表参与到摇号选房活动中、新闻媒体现场报道、房地产服务中心机关纪委全程执纪监督。

摇号配租过程同步录像备查。

四、摇号配租流程
1.启封、演示:公证员展示封存完好的U盘和主机,现场启封,交由工作人员进行摇号系统操作演示,工作人员汇报演示系统运行正常后,公证员宣布本次摇号选房正式开始。

2.申请人代表参与:现场随机邀请申请人代表作为摇号嘉宾,进行电脑摇号操作。

3.摇号选房:摇号嘉宾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分别点击“开始摇号”键和“停止摇号”键,表示完成一次摇号选房操作。

即:摇号嘉宾点击“开始摇号”键,申请人和房源信息开始随机滚动,点击“停止摇号”键,则系统自动锁定出一条摇号结果。

4.结果显示:摇号结果将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摇中显示,则屏幕显示申请人姓名、配租资格号及摇中的房号;另一种是未摇中显示,则屏幕显示申请人姓名、配租资格号及“未摇中房号”字样。

未摇中者自动进入轮候区。

5.轮候摇号:进入轮候区的申请人,由摇号嘉宾点击“开始摇号”键,一键随机摇出并锁定轮候顺序号,轮候结果按序显示在大屏幕上。

6.结果确认。

每个项目摇完后现场即时打印出该项目摇中及轮候结果,分别由公证处、
房地产业服务中心机关纪委、公租房配建管理中心等签字确认。

摇号结果一式三份,公证处、纪检、配建中心各一份。

7.结果公证:所有项目依次摇号配租完毕,公证员对摇号程序和结果进行现场公证,宣布摇号选房活动结束。

五、配租结果公布:经公证的摇号结果同步在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官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六、签订租赁合同:摇中房号的申请人即为公租房承租对象,应按时到指定站点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时限为七个工作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及办理入住等事项,详见房地产服务中心官网通知或按短信息提示办理,也可咨询8110851。

七、轮候配租:有轮候人的项目,待有相应房源后,按轮候顺序依次配租到位。

为妥善解决入住需求,轮候人可改报其他富余房源项目配租,改报后原轮候资格自动取消。

轮候期满一年仍未配租者,轮候人可选择重新提交申报材料,参加新的摇号配租,原轮候资格自取消。

十堰市公租房配建管理中心
2020年7月13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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