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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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建立“二级管理、层级负责”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制定项目部分级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各关键岗位、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安全管理职责
(一)项目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载体,负责组织和具体实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参加的安全例会,落实上级、业主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的管理要求,研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的重大问题,采取强制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形成决议纪要并下发;对本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组织策划和对安全、环保目标与指标的分解,以促进各项安全、环保考核指标的完成;定期开展安全监督巡查活动,建立由项目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带班的安全生产值日制度,健全项目部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强制性规范标准;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创优达标规划,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提取和有效使用,不断改善劳动作业条件。
(二)安全监督检查站由站长及各分承包方安全员组成,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及时总结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
全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时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点,形成“安全例会纪要”。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根据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严格执法,督促指导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组织施工。
(三)分承包方必须切实履行自身的安全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强制性规范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及相关管理制度,服从并参与项目部的安全、环境及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四)作业班组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应设兼职安全员,负责管理班组成员及其作业活动范围安全设施的安全工作,做好当天施工任务的安全交底和注意事项,及时做好安全记录,并适时巡查班组成员安全作业情况和周围作业环境安全情况。随时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并立即组织班组成员整改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安全隐患应立即加以监视,并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和安监站协助解决。对发生的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和项目部安监站,并组织本班组成员立即实施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并第一时间做好相关当事人、目击者的口供笔录。
第八条项目部关键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负有全面领导责
任;
负责认真贯彻执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管理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体系文件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地方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规范、强制性标准,并保证在施工项目中得到落实;
建立和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分解制定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管理目标和指标,组织编制项目管理方案及规划,建立完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环境、职业健康管理制度,配备符合要求的专职安全环境管理人员,授权安全管理人员正确履行监管职能的权限,对施工生产全过程进行控制;
配置实现目标及应急准备或响应的必要资源,负责与项目有关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的外部沟通与关系,确保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方的要求;负责施工全过程中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的管理和持续改进;
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施工中各个时期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重大相关问题;
在组织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制定安全措施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督促职能部门或施工单位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层层交底,保证其实施到位;
按权限落实安措经费,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达标活动,坚持文明施工,自觉接受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负责实施并协调分承包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在与分承包方签订合同前,必须组织对其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负责向公司报告事故,组织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主持轻、重伤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事故原因、责任,组织防范措施的落实,做到安全与经济挂钩,实施奖惩兑现;
组织领导重大环境因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2、项目工委书记安全职责:
主持项目部党组织工作,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分管项目消防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参加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安全工作重要事项;
与项目经理共同督促、检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组织、指导、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积极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身边无事故”、“党员安全示范岗、监督岗”等活动。
3、项目副经理安全职责:
协助项目经理全面抓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对项目施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有具体
领导责任;
负责项目重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保证措施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实施;
协调施工中重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监督项目隐患的整改与落实,实现现场管理标准化;
组织安全设施的验收,协助上级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督促,负责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计划的审核及批准;
协助环境污染防治,协助处理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并采取有效整治措施;
对重大环境因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负责对分承包方施加影响,监督其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行为,监督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实施;
检查、落实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年度工作目标、指标。
4、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贯彻执行项目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体系文件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地方及行业有关法规;
协助项目经理分解制定项目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和指标,组织编制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