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请表

合集下载

工程勘察资质申请表-模板

工程勘察资质申请表-模板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请表
申报企业:(公章)
填报日期:
填表须知
一、《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请表》系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核定、升级、增项、延续等的专用表格。

二、本表要求用计算机打印,格式规范,不得涂改。

三、申请企业在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时需提交本表,为便于档案管理,申请单位所提交的申请表必须和标准申请表的规格一致,纸张应为A4纸。

四、申请企业填报材料必须真实,审查部门所做结论必须客观、明确,如有虚报、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
申请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情况一览表
三、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注册人员情况一览表
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业绩一览表
七、企业业绩
八、技术装备概况
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单位名称:(盖章)
本人承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

我知道虚假的声明与资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以上关于我本人的基本信息及其业绩如有虚假,本人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

本人签字:
注:申报单位必须对此材料真实性负责。

建筑设计资质管理规定(3篇)

建筑设计资质管理规定(3篇)

建筑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筑设计资质管理办法》是我国建筑设计资质管理的主要法规,对于建筑设计单位的资质获取、管理以及设计师的职业资格认定等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下面将以建筑设计资质的获取、管理及设计师职业资格的认定三个方面进行详细论述。

一、建筑设计资质的获取1. 资质的种类根据国家对建筑设计单位所需资质的要求,建筑设计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和丁级四类,其中甲级资质最高。

建筑设计单位在进行资质申报时,应根据自身实力和业务能力选择适合的资质等级。

2. 资质的条件申请建筑设计资质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包括设计人员的数量、注册建筑师的比例、工程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及设计工程质量评价等。

具体的资质条件由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资质的申报和审批建筑设计单位在满足资质条件后,可以向所在地的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递交申请资料并进行资质申报。

国家建设主管部门会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核查和评估。

通过审查和评估后,可以发放相应的建筑设计资质证书。

二、建筑设计资质的管理1. 资质的有效期建筑设计资质的有效期一般为五年,资质证书上会有有效期的标识。

建筑设计单位在资质证书到期前,应提前办理资质的续期手续,以保证资质的连续有效性。

2. 资质的变更和升级建筑设计单位在资质有效期内,如果业务发展需要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化,需要变更资质等级或者进行升级,可以向国家建设主管部门申请相应的变更或者升级手续。

3. 资质的管理措施国家建设主管部门会定期进行对建筑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检查,包括设计人员的职业资格、设计文件的备案等方面。

对于违反规定的建筑设计单位,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甚至吊销其资质证书。

三、设计师职业资格的认定1. 职业资格的要求设计师职业资格认定是对建筑设计专业人员进行能力及职业水平的评价,其中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注册设备工程师等职业资格的认定。

设计师职业资格的认定主要根据自身学历、工作经验和职业技能等方面进行评估。

首次申请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共5则范文)

首次申请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共5则范文)

首次申请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共5则范文)第一篇:首次申请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共)首次申请工程设计资质企业需提交下列材料1、首次申请内资工程设计资质: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下载中心或山东勘察设计网上下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首次申报系统”制作);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公司章程复印件(需附股东签字或盖章页);4)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资质标准中对主要技术负责人有业绩要求的应提供技术骨干基本情况及业绩表(个人业绩表见附件1);5)《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技术骨干基本情况和业绩表(个人业绩表见附件1);6)《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首次注册)、申请变更注册的人员,还应提供注册单位和申请资质单位以及原省级注册管理部门盖章的注册变更表。

首次注册人员,还应提供企业注册地省级注册管理部门盖章的首次注册表;7)《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及注册执业人员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或地方人才中心(或有关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复印件,现申报单位的聘用合同复印件;8)固定办公场所证明(自有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及租用合同(协议)复印件;2、首次申请外商投资工程设计资质,除需提供1中所列申请材料外,还需要提供:1)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外方投资者所在国或者地区从事工程设计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银行资信证明;3)外国服务提供者所在国或者地区的个人执业资格证明及所在国或者地区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学会、协会、公证机构出具的个人、企业工程设计业绩、信誉证明;4)本规定中要求申请者提交的资料应当使用中文,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译本。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申请表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申请表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申请表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资质申请表
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盖章)
申请资质等级
业务范围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国家文物局制
填表说明
1、本申请表上报国家文物局一式两份(原件)。

2、一律用钢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晰。

3、“批准部门及文号”,指批准该单位成立的主管部门及批准文
号。

批准文号应与附件中的有关材料相对应。

4、表格中除申请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初审意见、国家文物局审核意见、备注外的其他内容均由申请
单位填写。

附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构成。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资质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资质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资质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是指具备进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资质资格。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从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活动需要取得相应的资格认定,并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拥有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企业或个人,才能合法从事相关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取得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具有相应的学历背景,如工学、建筑学等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通常需要在相关领域从事一定年限的工作;通过国家或地方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成绩;具备一定的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拥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相应的设备、人员和管理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建筑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认定是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的。

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如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考试成绩等,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主管部门会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其是否符合相关资质认定标准。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可以合法地从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工作。

获得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对于从事相关行业的企业或个人来说十分重要。

具备资质认定的企业或个人能够提供优质的勘察设计服务,并在工程实施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同时,持有资质证书的企业或个人也能够参与相关工程的招投标,提高业务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认定是一项权威和严格的过程,对于从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企业或个人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只有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建筑工程的发展,并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勘察设计资质乙级申请的条件及标准

勘察设计资质乙级申请的条件及标准

勘察设计资质乙级申请的条件及标准1、勘察乙级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

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工程勘察经历,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本专业工程勘察乙级项目不少于2项或甲级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工程勘察类型乙级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或甲级项目不少于1项。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与工程勘察项目相应的能满足要求的技术装备,满足“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2)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

(3)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工程设计乙级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行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主持过所申请行业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或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中型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02 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 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 号),我部组织制定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一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为实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 号)(以下简称新《规定》)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 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资质申请条件(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均可申请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

依法取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的企业,只可申请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二)因建设工程勘察未对外开放,资质审批部门不受理外商投资企业(含新成立、改制、重组、合并、并购等)申请建设工程勘察资质。

(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涵盖所有工程设计行业、专业和专项资质。

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不需单独申请工程设计行业、专业或专项资质证书。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涵盖该行业资质标准中的全部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

凡具有工程设计某行业资质的企业不需单独申请该行业内的各专业资质证书。

(四)具备建筑工程行业或专业设计资质的企业,可承担相应范围相应等级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等专项工程设计业务,不需单独申请以上专项工程设计资质。

(五)有下列资质情形之一的,资质审批部门按照升级申请办理:1 .具有工程设计行业、专业、专项乙级资质的企业,申请与其行业、专业、专项资质对应的甲级资质的;2 .具有工程设计行业乙级资质或专业乙级资质的企业,申请现有资质范围内的一个或多个专业甲级资质的;3 .具有工程设计某行业或专业甲、乙级资质的企业,其本行业和本专业工程设计内容中包含了某专项工程设计内容,申请相应的专项甲级资质的;4.具有丙级、丁级资质的企业,直接申请乙级资质的。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
甲级 资质 核定: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企业上
级主管
部门(单
位)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地方建
设行政
主管部
门推荐
意 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审核部
门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初审部
门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部
门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地区代码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
申报单位:
填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
(二OO一年版)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技术负责人
职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号
联系电话
企业上级主管
隶属(中央企业工委、地方、其他)
地方
最早成立时间
工商注册时间
企业类型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注册资本(万元)
现有资质等级
承接任务范围
设计名称
获奖类型及等级
或标准、规范、定额、
标准设计等级
获奖时间
或编制完成时间
颁奖单位
或委托单位
备注
九、年检情况
年度
年检时间
年检部门
年检结果
备注:
十、企业简历
十一、申请及审批
申请类型
核定 升级⑤ 转正⑤ 增项⑤ 其他⑤
申请工
程勘察
设计资
质等级
范 围
申请 建筑智能化(建筑智能化 建筑智能化 综合布线 建筑智能化 办公室自动化)
证 书 编 号
工程勘察
工程设计:主行业
跨行业

设计单位资格预审申请书

设计单位资格预审申请书

设计单位资格预审申请书
申请单位:
申请单位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申请事项:
设计单位资格预审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1. 申请单位简介:(简要介绍申请单位的历史、规模、经营范围等信息)
2. 申请单位注册资金:
3. 申请单位人员组织架构及人员构成:
4. 申请单位所具备的注册资质和相关证书:
二、设计经验及能力展示:
1. 近五年的主要设计业绩:(列举申请单位近五年所参与的主要设计项目,包括项目名称、所在地、项目规模、承担角色等信息)
2. 设计人员专业背景及从业经历:(介绍设计人员的专业背景、工作经验、技能及主要参与过的项目)
3. 设计单位在类似项目及专业领域的能力展示:(列举设计单位在类似项目及专业领域方面的技术能力、创新成果等)
三、质量保证体系:
1. 申请单位是否具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 申请单位是否参与过其他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及评审:
3. 申请单位所采用的质量控制方法和措施:
四、申请文件清单: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申请单位简介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3. 设计项目经验及能力展示材料
4.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文件复印件
以上为本单位提交的申请文件清单,凡涉及到的材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

请尽快审核并作出预审结果的通知。

申请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规定与标准说明(doc 13页)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规定与标准说明(doc 13页)

附件3资质审查专家声明本人将严格遵守资质审查的有关纪律,如实填写《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表》的数据、内容,如有虚假行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资质审查专家(签名): 年 月 日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表企业资料编号:企业名称:报送日期:原证书全部资质级别、范围:企业申请行业级别、范围: □1、 □2、 □3、审核部门意见(同意企业申请划√,不同意企业申请划×,部分同意需写明): □1、 □2、 □3、 申 请 类 别□升级 □增项 □转正 □核定 □事务所组建方案 □其他考核指标标准值审查认定值考核情况一、注册资本(万元)□符合标准 □不符合标准资质标准规定要求审查认定值 设计资历完成业绩设计资历完成业绩二、技术负责人□符合标准□不符合标准及原因:资质标准规定要求 审查认定值行业及设计类型专业 数量 人员 数量 业绩 要求 专业 数量 人员 数量 完成 业绩三、主导工艺(主要专业)人员情况总计只填所审查行业及类型 □符合标准□不符合标准及原因: 类型标准规定数量(其中允许离退休数量) 审查认定数量(其中离退休人员数量) 一级注册建筑师 二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 二级注册工程师(结构) 四、注册人员 情况注册岩土工程师返聘人员数量请在标准值或审查认定值后用括号注明: □符合标准□不符合标准及原因:其他:资质标准规定要求 审查认定值专业 数量 人员数量业绩要求专业数量人员数量完成业绩五、土建及公用专业(附属专业)人员情况□符合标准□不符合标准及原因:资质标准规定要求 审查认定值行业及设计类型专业 人数 专业 人数六、技术骨干(其他)人员情况 □符合标准□不符合标准及原因:资质标准规定要求 审查认定值 七、技术骨干总数 □符合标准□不符合标准及原因:行业及设计类型 标准要求规模标准要求数量审查认定规模审查认定数量八、 已完 成工 程项 目情 况 □符合标准□不符合标准及原因:九、 其他需考核情况审查意见:一、 □同意工程勘察( ) 级(暂定);□同意工程设计 行业( ) 级(暂定);□同意 专项工程设计( ) 级(暂定);二、□不同意1、□注册资本不达标2、□技术负责人不达标□个人技术职称不达标;□个人设计年限不达标;□个人业绩不达标;□个人业绩无法判别;3、□主导工艺人员不达标□人员专业数量不达标,缺 个专业;□符合要求的人员总数不达标,缺 个专业(原因:□个人业绩达标人员不足;□个人业绩无法判别;□申报人员不足);□具有相关专业设计经历的外国服务提供者人数不达标(对申请成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

设计公司资质怎么申请-

设计公司资质怎么申请-

设计公司资质怎么申请?一、首次申请工程设计资质,需提交以下材料:1.建设行政许可申请书;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3.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文本复印件;5.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6.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7.《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注册管理部门盖章的注册变更表或初始注册表;8.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9.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注册、非注册)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或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10.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第一步,领营业执照:申请资质前,建筑企业必须领取到营业执照。

第二步,考取所需证件:准备申请资质等级相应的技术人员资料。

第三步,提出申请:办理资质的企业要以法人名义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四步,审核批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装修资质的企业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企业人员、企业资产、工程业绩是否符合资质标准。

符合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条件后下发批准文件。

第五步,上报:申请装修资质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12月30日经建设部第1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实施对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勘察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应行业的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应行业的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质分类和分级第五条工程勘察资质分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勘察专业资质设甲级、乙级,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部分专业可以设丙级;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取得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各专业(海洋工程勘察除外)、各等级工程勘察业务;取得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等级相应专业的工程勘察业务;取得工程勘察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等工程勘察劳务业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5年5月4日修正版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5年5月4日修正版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5年5月4日修正版)发表日期:2015年8月31日出处:住房保障处(政策法规处)【编辑录入:牛小杰】(2007年06月26日建设部令第160号发布,2015年05月0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实施对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勘察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应行业的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应行业的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质分类和分级第五条工程勘察资质分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勘察专业资质设甲级、乙级,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部分专业可以设丙级;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取得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各专业(海洋工程勘察除外)、各等级工程勘察业务;取得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等级相应专业的工程勘察业务;取得工程勘察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等工程勘察劳务业务。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范本(doc 14页)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范本(doc 14页)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范本(doc 14页)地区、部门代码: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企业名称:填表日期:年月日一、企 业 基 本 情 况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技术负责人 职 务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企业上级主管隶属(中央企业工委、地方、其他)最早成立时间 工商注册时间 企业类型 营业执照 注册号 注册资本(万元) 现有资质等级 承接任务范围 资质证工程勘察: (证书编号: ) 工程设计: (证书编号: ) 专项工程设计: 全员情况 职工总数人 离退休人员总数 人技术人员总数 人 离退休人员总数 人高级职称 人 中级职称 人 初级职称 人技术骨干情况 技术骨干总数 人 离退休人员总数人 注册执业 人员情况 一级注册建筑师 人 离退休人员总数人二级注册建筑师 人 离退休人员总数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人 离退休人员总数人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人 离退休人员总数人注册工程师 人 离退休人员总数人二、主导工艺(主导专业)人员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职称所学专业从事专业勘察设计工龄身份证号码备注续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职称所学专业从事专业勘察设计工龄身份证号码备注三、注册执业人员概况序号姓名年龄专业注册类别及等级执业印章号是否离退休身份证号码备注四、土建及公用专业(附属专业)人员概况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职称所学专业从事专业勘察设计工龄身份证号码备注续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职称所学专业从事专业勘察设计工龄身份证号码备注注:本页所指技术骨干不包括主导工艺(主导专业)人员。

五、技术骨干概况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职称所学专业从事专业勘察设计工龄身份证号码备注注:不含二、三、四表中已填报人员。

六、技术装备概况序技术装型号规数量主要性备注七、业绩序号工程勘察设计类型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项目名称规模及复杂程度勘察设计等级工作始末时间建成时间质量评定结果备注八、业务成果序号获奖项目名称或标准、规范、定额、标准设计名称获奖类型及等级或标准、规范、定额、标准设计名称获奖时间或编制完成时间颁奖单位或委托单位备注九、企业简历单位名称变化:单位资质变化:十、申请及审批项目核定升级增项申请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等盖章)级范围月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盖章)年月日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审查)意盖章)见月日审批部门意见盖章)月日。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单位乙级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单位乙级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单位乙级(除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部份工程设计乙级除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丙级审批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93 号, 2000 年 9 月 25 日);第七条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0 号, 2022 年 6 月 26 日)。

第三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勘察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

1.《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 号)⒉乙级⑴资历和信誉①具有 5 年以上的工程勘察资历,独立承担过不少于 3 项乙级工程勘察业务 (工程勘察乙级项划分见附表 2);②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社会信誉较好,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80 万元。

⑵技术力量有能力同时承担 2 项甲级工程专业任务。

至少有 3 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其中有 1 名可以是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的中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和级配合理的技术队伍。

在国家实行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制度以后,从事岩土工程勘察的、岩土工程设计的至少有 2 名注册岩土工程师。

⑶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有一定数量、品种、性能良好的从事专业勘察的机械设备、测试监测检测设备或者测量仪器设备,或者有依法约定能提供满足专业勘察和测试测测检测等质量要求的协作单位。

应用计算机出图率达 80%,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

⑷管理水平有健全的生产经营、财务会计、设备物资、业务建设等管理办法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能有效地运行。

⑸业务成果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诸专业近 10 年内获得不少于 1 项国家级或者省、部级、计划单列市工程勘察奖(含表扬奖)。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13]86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13]86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13]86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划委,天津、上海市建设交通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有关行业协会: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和《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我部组织制定了《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6月7日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为实施《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资质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一)建设工程勘察资质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工程勘察综合资质,须具有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涵盖所有专业类别,取得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的企业,不需单独申请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岩土工程专业资质涵盖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三类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取得岩土工程专业资质的企业,不需单独申请同级别及以下级别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规定和标准说明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规定和标准说明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规定和标准说明一、资质申请、受理、审查和审批(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请1.新成立企业申请资质及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资质增项最高不超过乙级(含乙级),资质标准规定的资质不设级别的除外。

2.企业分立为两个以上勘察设计企业时,分立后两个企业资质应同时核定,分立后仍具有资质的企业按实际情况核定其资质等级范围,但不超过原资质级别、范围。

分立后不具有资质的企业按新成立企业申请资质办理。

3.对合并申请资质的企业,合并前各企业具有的所有资质都可以作为其原有资质认定。

4.丙级(现行资质标准未允许设定的除外)资质企业晋升乙级资质的,不受其已取得丙级资质的时间及范围限制。

5.新设置的分级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设立两年过渡期。

过渡期内,允许企业根据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申请不同级别的资质。

过渡期满后,企业新申请资质等级最高为乙级。

6.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全部乙级资质企业可以申请晋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部分乙级资质企业,可申请相对应专业的资质晋升甲级,其他专业最高增项乙级。

7.企业申请暂定级转为正式级别,应在证书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申请,有效期满后,其资质自行失效;证书有效期满三个月后仍未提出申请的,不再受理转正申请,并由原发证机关收回资质证书。

8.申请暂定级转为正式级别,经核定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发证机关应准予转为正式级别。

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发证机关根据其实际情况分别给予延期转正、重新核定、撤销资质等处理:1)仅经营业绩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发证机关可给予延长资质有效期的处理,延期转正期限为一年。

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应再次提出转正申请,符合要求的给予转正,不符合要求的由发证机关给予撤销资质或重新核定资质的处理。

2)除经营业绩外,其他条件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发证机关应给予限期撤回原资质并重新核定资质等级的处理。

3)重新核定的资质应降低原资质级别或缩小原资质范围;按资质审批权限,达不到发证机关管辖最低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应撤销原资质。

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承接江苏省勘察设计业务单项工程资质核验申请表

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承接江苏省勘察设计业务单项工程资质核验申请表
2、此表不得涂改,如有变更或增补须另行加页并重新审核办理
参加项目的注册执业人员执业印章印模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承接江苏省勘察设计业务
单项工程资质核验申请表
申请单位(章)
填 报 日 期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四份,分存申请单位、建设单位、市住建委及省住建厅。
2、本表除“本人亲笔签名”栏目外,必须打印。
单位基本情况表参加项目的技术人员登记表
单位名称人
单位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
在苏分支机构地址
联系人、手机
单位资质情况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资质类型
有效期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范围、规模
建设单位
序号
姓名
职称
从事专业
从事本
专业年限
在项目中担当的角色
本人亲笔签名
注:1 、参加项目的所有技术人员均须填写并由本人亲笔签名,超过一页可另行加页(A4)。
3、单位资质情况“资质类型”一栏填写所承接项目对应的单位资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4、企业资质到期但勘察设计成果仍未报审的,应持有效资质证书和原《核验申请表》
重新办理核验手续,如参与项目人员未发生改变,可不核查相关人员证书原件。
5、如所承接项目合同及相关内容发生变更,须持相关材料重新申请核验。

050-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050-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02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我部组织制定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一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为实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以下简称新《规定》)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资质申请条件(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均可申请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

依法取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的企业,只可申请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二)因建设工程勘察未对外开放,资质审批部门不受理外商投资企业(含新成立、改制、重组、合并、并购等)申请建设工程勘察资质。

(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涵盖所有工程设计行业、专业和专项资质。

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不需单独申请工程设计行业、专业或专项资质证书。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涵盖该行业资质标准中的全部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

凡具有工程设计某行业资质的企业不需单独申请该行业内的各专业资质证书。

(四)具备建筑工程行业或专业设计资质的企业,可承担相应范围相应等级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等专项工程设计业务,不需单独申请以上专项工程设计资质。

(五)有下列资质情形之一的,资质审批部门按照升级申请办理:1.具有工程设计行业、专业、专项乙级资质的企业,申请与其行业、专业、专项资质对应的甲级资质的;2.具有工程设计行业乙级资质或专业乙级资质的企业,申请现有资质范围内的一个或多个专业甲级资质的;3.具有工程设计某行业或专业甲、乙级资质的企业,其本行业和本专业工程设计内容中包含了某专项工程设计内容,申请相应的专项甲级资质的;4.具有丙级、丁级资质的企业,直接申请乙级资质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请表
申报企业:福建XXXXXX公司(公章)填报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填表须知
一、《工程勘察设计基本情况登记表》系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包括综合、行业、专业(含事务所)和专项工程设计]资质检查的专用表格。

二、本表要求用计算机打印,格式规范,不得涂改。

三、申请企业在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检查时需提交本表,并须提交相应附件材料,所需提交材料内容和份数按我厅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为便于档案管理,申请单位所提交的申请表必须和标准申请表的规格一致,纸张应为A4纸。

申请表也可与附件材料分开,要求提交的附件材料应统一收集。

附件材料要列出详细目录及页码范围,以便于查询。

四、申请企业应按要求逐项填报有关内容,各页如纸张不够,可加附页。

五、申请企业填报材料必须真实,审查部门所做结论必须客观、明确,如有虚报、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
企业现有资质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注:本表有关人员情况的栏目均按企业实际人员情况填写
二、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情况一览表
注: 1、本表中的人员为与所申请行业资质相关的人员,与所申请行业资质无关的人员不必填写。

2、本表中人员需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三、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注册人员情况一览表
注: 1.本表中的注册人员为与申请资质等级相关的人员,与所申请资质等级无关的人员可不必须填写。

2. 本表按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造价师、其他设计注册工程师的顺序填写。

四、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技术骨干人员情况一览表
注:1、申请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不需填写此表、
2、本表中的人员与申请资质等级相关的人员,与所申请资质等级无关的人员可不必填写。

3、本表中人员需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五、工程勘察设计非注册人员业绩一览表(主导专业)
六、工程勘察设计非注册人员业绩一览表(非主导专业)
七、企业业绩
注:1、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对企业业绩有考核指标要求的需填写此表。

2、本表中企业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包括:工程设计合同主要页的复印件;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工程竣工、移交、试运行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的复印件。

八、业务成果
注:申请工程设计行业、专业、专项资质的企业不需填写此表。

九、主要技术装备概况
十、企业简历
[本页主要填写企业名称变化情况及时间,企业资质变化情况及时间(包括资质范围、注册资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