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力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是衡量发电设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稳定性和可靠性的一种测试标准。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用于提高发电设备的使用可靠性和可靠性,以确保发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和长期高效可靠的服务。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标准1、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标准系统应清楚对发电设备特性进行评定,以检验其可靠性水平,其中包括但不限于:(1)发电设备功率输出、功率因数、噪声指标;(2)发电设备运行参数,如温度、压力、转速等;(3)发电设备负载稳定性,包括过载和缺载的抗扰度;(4)发电设备的故障概率,以及发电设备故障损失的参考标准;(5)发电设备的维修保养,包括保养的部件、工作周期、费用标准等;(6)发电设备的质量控制指标,包括发电设备使用寿命、典型故障分析报告等。
二、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程序1、评价对象应确定,包括:(1)将要进行可靠性评价的发电设备类型、型号;(2)可靠性评价程序要求的针对各种发电设备可靠性参数进行测试的条件和结果;(3)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标准系统应清楚表明要求的评价指标及其成绩的计算方法;2、评价过程中应对发电设备的可靠性进行全面的调查,以识别设备可能出现的故障和问题;3、在评价过程中,应按照要求,对发电设备的机械结构、电气性能、电气安全性能、环境性能等进行测试和评价;4、在评价中,应详细记录发电设备的整体性能以及评定的可靠性指标;5、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完成后,应将所有的测试结果汇总,准确地反映发电设备的状况、性能参数等,并针对评价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给出详细的建议和改进方案;6、完成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后,应将评价结果进行整理,形成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1)调查发电设备的性能参数;(2)评价发电设备的可靠性指标;(3)全面总结发电设备的评价结果;(4)提出改进建议。
综上所述,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是通过检验发电设备可靠性水平,确保发电设备质量,提高发电设备安全运行和长期高效可靠服务的重要方式,是企业加强发电设备管理、保障发电设备安全运行、提高发电设备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容量、电能和时间术语
降出力等效停运小时 E i D iTi
GMC
统计台年 UY PH UY PH
8760
8760
规程内容介绍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加权平均的指标
加权平均非停小时
UOH *GMC GMC
各种次数一般不按容量加权
加权平均主要体现机组容量差异的影响
规程内容介绍
燃气轮机问题
燃气轮机发电设备可靠性指标
整套联合循环机组的时间术语定义
SHc 1 [ SHgi GMCgi SHs GMCs GMCc i (EGP _ IPDH EGU _ IUNDH ) GMCs]
常调整出力的情况。 机组处于停用状态的时间不参加统
计评价。
规程内容介绍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状态转变的时间界线和时间记录的规定
运行转为备用或计划停运或1-4类非计 划停运以发电机与电网解列时间为界。
备用或1-4类非计划停运转为运行以 发电机并网时间为界。
计划停运或第5类非计划停运转为运 行以报复役前最近一次并网时间为界。
i1 规程内容介绍
燃气轮机发电设备可靠性指标
整套联合循环机组的时间术语定义 下面定义中所涉及的汽轮机组的各
项时间均指其综合记录中的时间。
燃气轮机问题
燃气轮机发电设备可靠性指标
整套联合循环机组的时间术语定义 运行小时(SH)——各单台机组运行小时 数按单台容量加权的平均值,同时考虑燃气轮 机不可用时对汽轮机组的影响。
燃气轮机问题
燃气轮机发电设备的状态
汽轮机的综合记录 不是实际发生的事件的记录 用于解决整套联合循环机组的指标问题 由计算机生成,以保证一致性 使整套联合循环机组指标计算可视化
风力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1 范围1.1 本规程规定了风力发电设备可靠性的统计办法和评价指标。
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风力发电企业发电能力的可靠性评价。
1.2 风力发电设备的可靠性统计评价包括风电机组的可靠性统计评价和风电场的可靠性统计评价两部分。
1.3 风电机组的可靠性统计评价范围以风电机组出口主开关为界,包括风轮、传动变速系统、发电机系统、液压系统、偏航系统、控制系统、通讯系统以及相应的辅助系统。
1.4 风电场的可靠性统计评价范围包括风电场内的所有发电设备,除了风电机组外,还包括箱变、汇流线路、主变等,及其相应的附属、辅助设备,公用系统和设施。
2 基本要求2.1 本规程中指标评价所要求的各种基础数据报告,必须尊重科学、事实求是、严肃认真、全面而客观地反应风力发电设备的真实情况,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2.2 与本规程配套使用的“风电设备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及相关代码,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编制,全国统一使用。
3状态划分风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状态划分如下:运行(S)可用(A)调度停运备用备用(DR)(R)场内原因受累停运备用在使用受累停运备用(PRI)(ACT)(PR) 场外原因受累停运备用(PRO)计划停运不可用(U) (PO)非计划停运(UO)4 状态定义4.1 在使用(ACT)——机组处于要进行统计评价的状态。
在使用状态分为可用(A)和不可用(U)。
4.2 可用(A)——机组处于能够执行预定功能的状态,而不论其是否在运行,也不论其提供了多少出力。
可用状态分为运行(S)和备用(R)。
4.2.1 运行(S)——机组在电气上处于联接到电力系统的状态,或虽未联接到电力系统但在风速条件满足时,可以自动联接到电力系统的状态。
机组在运行状态时,可以是带出力运行,也可以是因风速过高或过低没有出力。
4.2.2 备用(R)——机组处于可用,但不在运行状态。
备用可分为调度停运备用(DR)和受累停运备用(PR)。
风力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试行)讲解
1 范围1.1 本规程规定了风力发电设备可靠性的统计办法和评价指标。
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风力发电企业发电能力的可靠性评价。
1.2 风力发电设备的可靠性统计评价包括风电机组的可靠性统计评价和风电场的可靠性统计评价两部分。
1.3 风电机组的可靠性统计评价范围以风电机组出口主开关为界,包括风轮、传动变速系统、发电机系统、液压系统、偏航系统、控制系统、通讯系统以及相应的辅助系统。
1.4 风电场的可靠性统计评价范围包括风电场内的所有发电设备,除了风电机组外,还包括箱变、汇流线路、主变等,及其相应的附属、辅助设备,公用系统和设施。
2 基本要求2.1 本规程中指标评价所要求的各种基础数据报告,必须尊重科学、事实求是、严肃认真、全面而客观地反应风力发电设备的真实情况,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2.2 与本规程配套使用的“风电设备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及相关代码,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编制,全国统一使用。
3状态划分风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状态划分如下:运行(S)可用(A)备用(DR)(R)场内原因受累停运备用在使用(PRI)(ACT)(PR) 场外原因受累停运备用(PRO)计划停运不可用(U) (PO)非计划停运(UO)4 状态定义4.1 在使用(ACT)——机组处于要进行统计评价的状态。
在使用状态分为可用(A)和不可用(U)。
4.2 可用(A)——机组处于能够执行预定功能的状态,而不论其是否在运行,也不论其提供了多少出力。
可用状态分为运行(S)和备用(R)。
4.2.1 运行(S)——机组在电气上处于联接到电力系统的状态,或虽未联接到电力系统但在风速条件满足时,可以自动联接到电力系统的状态。
机组在运行状态时,可以是带出力运行,也可以是因风速过高或过低没有出力。
4.2.2 备用(R)——机组处于可用,但不在运行状态。
备用可分为调度停运备用(DR)和受累停运备用(PR)。
4.2.2.1 调度停运备用(DR)——机组本身可用,但因电力系统需要,执行调度命令的停运状态。
风力发电系统的可靠性与性能评估
风力发电系统的可靠性与性能评估第一章:引言风力发电系统是一种利用风能转化为电能的可再生能源技术。
随着对可再生能源的需求不断增加,风力发电系统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
然而,由于其依赖于风的不确定性,风力发电系统的可靠性与性能评估成为了研究的重点。
本文将按照类别划分章节,分别从可靠性和性能两个方面对风力发电系统进行评估。
第二章:风力发电系统的可靠性评估2.1 风力发电系统的可靠性定义与指标可靠性是指在特定的时间和条件下,系统不发生故障的能力。
针对风力发电系统,可靠性的评估指标主要包括系统可用时间、故障率和修复时间等。
本节将对这些指标进行详细介绍。
2.2 可靠性评估方法可靠性评估方法主要包括故障模式与影响分析、可靠性块图和可靠性重要度分析等。
本节将对这些方法进行解释,并重点介绍故障模式与影响分析方法。
2.3 可靠性改进措施为提高风力发电系统的可靠性,可以采取一些措施,例如增加备用部件、改进维护策略和优化设计等。
本节将对这些改进措施进行介绍,并分析其优缺点。
第三章:风力发电系统的性能评估3.1 性能评估指标风力发电系统的性能评估指标主要包括发电效率、容量因子和负荷率等。
本节将对这些指标进行介绍,并解释其计算方法。
3.2 性能评估方法风力发电系统的性能评估方法主要包括实测数据分析和建模仿真两种方法。
本节将对这两种方法进行详细讨论,并比较它们的优缺点。
3.3 性能提升措施为提高风力发电系统的性能,可以采取一些措施,例如优化叶片设计、提高转子效率和改进控制策略等。
本节将对这些措施进行介绍,并分析其影响因素。
第四章:可靠性与性能评估的案例研究4.1 案例一:某风电场可靠性分析本节将以某风电场为例,对其可靠性进行分析,并给出相应的评估结果和改进建议。
4.2 案例二:某风力发电系统性能分析本节将以某风力发电系统为例,对其性能进行分析,并给出相应的评估结果和提升建议。
第五章:结论本文通过对风力发电系统的可靠性与性能评估进行研究,总结出了一些提高风力发电系统可靠性和性能的方法和措施。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全部
包括非计划降低出力运行和非计划降低出力备
用小时数。
2.8.12 降低出力等效停运小时
机组降低出力小时折合成毛最大容量计算的停运
小时数。
D T E
i
i i
GMC
2.8.13 统计台年
一台设备的统计期间小时数或多台设备统计期间
小时数之和除以8760h。
PH PH 对一台设备: UY 对多台设备: UY 8760 8760
强迫停运(FO)
运行(S) 可用 (A) 辅助设备状态 不可用 (U) 非计划停运(UO)
备用(R) 计划停运(PO)
大修(PO1) 小修(PO2) 定期维护(SM)
小结:
可用(A)=运行(S)+备用(R)
不可用(U)=计划停运(PO)+非计划停运(UO) 降出力(UND,运行、备用)=计划降出力(PD) +1---4类非计划降出力(UD) 计划停运(PO)=PO1+PO2+PO3(SM)
全出力备用 (FR)
备用 (R) 降低出力备用 (RUND) 非计划降低 出力备用 (RUD) 计划降低 出力备用(RPD) 第1类非计划降低出力备用(RUD1) 第2类非计划降低出力备用(RUD2) 第3类非计划降低出力备用(RUD3) 第4类非计划降低出力备用(RUD4)
大修停运(PO1)
计划停运 (PO) 不可用 ( u) 非计划停运 (UO) 小修停运(PO2) 节日检修和公用系统计划检修停运(PO3) 第1类非计划停运(UO1) 第2类非计划停运(UO2) 第3类非计划停运(UO3) 第4类非计划停运(UO4) 第5类非计划停运(UO5)
态。
上述1-3类非计划停运状态称为强迫停运。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202406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202406发电设备的可靠性评价规程是一项重要的规定,对于确保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供电的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将对该规程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可靠性评价是指通过对发电设备的性能、故障率、维修时间等指标进行量化分析,来评估其在特定条件下的可靠性水平。
这些指标可以用来判断设备在使用中是否存在故障的风险,以及故障发生后恢复正常运行所需的时间。
在可靠性评价规程中,首先需要确定评价的范围和目标。
评价范围通常包括发电设备的各个部分,如发电机组、控制系统、冷却系统等,以及相关的维修设备和备件。
评价的目标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具体规定,如提高设备的可靠性水平、减少故障的发生次数等。
其次,可靠性评价规程的核心内容是指标的选择和分析方法的确定。
在选择指标时,应综合考虑设备的型号、年限、使用环境等因素,确定合适的指标来反映设备的可靠性水平。
常用的指标有故障率、平均无故障时间(MTTF)、平均修复时间(MTTR)等。
在分析方法方面,根据设备的特点和评价的目标,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评估。
常用的方法有故障树分析、可靠性块图法等。
故障树分析是通过分析设备故障的逻辑关系,确定故障的发生概率和影响程度,从而评估设备的可靠性水平。
可靠性块图法是将设备拆分成多个子系统,然后通过计算子系统的可靠性指标,进而求得整个系统的可靠性指标。
最后,可靠性评价规程还应包括对评价结果的处理和使用方式的规定。
评价结果应以可视化的形式进行展示,如故障概率曲线、可靠度曲线等,方便用户进行直观的理解。
同时,评价结果还可以用来制定设备的维护计划、备件的储备计划等,以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运行效率。
总之,发电设备的可靠性评价规程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通过对设备的性能和故障率等指标进行分析,可以帮助电力系统运营者评估设备的可靠性水平,制定合理的维护计划,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性。
在实际应用中,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以适应不同情况下的评价需求。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发电设备的可靠性,提高其运行效率和安全性,拟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类发电设备的可靠性评价,包括燃油发电机组、水电发电机组、风力发电机组等。
第三条发电设备在评价中应遵循科学、公正、客观、可行的原则,确保评价结果的可靠和有效。
第二章评价内容第四条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设备的技术指标2.设备的寿命3.设备的故障率4.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情况5.设备的在线监测数据6.设备的可操作性和安全性第五条评价内容应根据设备类型和使用环境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确定,不能泛用于所有设备。
第三章评价方法第六条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应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考虑各项指标。
第七条定量评价方法包括:1.设备的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MTBF)的计算,采用统计学方法得出;2.设备的平均故障时间(MTTR)的计算,采用统计学方法得出;3.设备的可靠性指数(RI)的计算,采用可靠性工程方法得出。
第八条定性评价方法包括:1.对设备的维修记录和维修报告进行分析和评估;2.对设备的运行日志和操作记录进行分析和评估;3.对设备的在线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
第九条评价方法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经验进行选择,使评价结果更准确和有说服力。
第四章评价流程第十条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收集设备的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2.对设备的技术指标进行分析和评估;3.对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4.对设备的在线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5.根据评估结果,计算设备的可靠性指数和故障率;6.编写评估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五章评价标准第十一条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应根据相关标准和规定,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
第十二条评价标准应具有科学、合理、可操作性的特点,能够客观评估设备的可靠性。
第十三条评价标准应根据设备类型和使用环境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不能一刀切。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对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的结果应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风力发电可靠性评价
风电机组和风电场的评价指标,是基于中电联2001年颁布的《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其中风力发电的评价规程是2004年与浙江省电力公司一起制定了《风力发电可靠性评价规程(试行)》。
2010年由电力行业可靠性管理标准化委员会组织修编了《风力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试行)》,2012年经国家能源局报批成为行业标准。
风力发电可靠性评价规定了风力发电机组和风电场评价的办法和指标情况。
这是我们评价风电可靠性的一个参考的国标和电力行业的标准。
一是评价范围。
目前在我国境内的所有风力发电企业,要求一百千瓦以上的风电机组报送相关的数据。
风力发电可靠性评价分为风电机组的可靠性评价和风电场的可靠性评价两个部分。
具体划分风电机组以出口开关为界,包括风轮、传动变速系统、发电机系统、液压系统、控制系统、变浆系统等。
风电场的统计范围,除了风电机组以外,还包括了箱变、汇流线路、主变等,以及相应的附属、辅助设备,公用系统和设施。
作为电力监管方面的要求,各个风力发电企业报送一些相关的数据。
同时我们配套有一套风力设备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还有一些相关代码来支撑风力发电可靠性统计评价。
二是基于评价,把风电机组划分所有的状态都在这个里面,可能有些跟实际工作中特别是像计划停运风电机组不讲这个,已经是定期维护了,我们延续原来的风电机组可靠性评价里面的一些相关规定,这个就没有进行修改。
主要就是两个大的状态,一个是使用,可用和不可用两个大的状态,可用包括运行和备用两个状态,备用又分为调度停运备用和受累停运备用,受累停运备用又分为场内原因受累停运备用和场外原因受累停运备用。
我详细讲一下我们规程中对于它状态的详细定义,运行状态是机组在电气上处于联接到电力系统的状态,或者未联接到电力系统但在条件满足时,可以自动联接到电力系统的状态,机组在运行时,可以是带出力运行,也可以是因风速过低没有出力。
备用分为调度停运备用和受累停运备用个状态,调度停运备用是机组本身可用,但因电力系统需要执行调度命令的停运。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一、引言发电设备的可靠性是指设备在长期运行中满足其功能要求的能力,是保障电力供应安全和稳定的基础。
为确保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本规程制定。
二、评价指标1.设备故障率:指单位时间内设备发生故障的频率。
2.可靠性指标:包括平均无故障时间(MTTF)、平均修复时间(MTTR)、可用率等。
3.故障状态分类:依据设备故障类型、影响程度等对设备故障进行分类,如关键故障、重要故障、一般故障等。
4.故障分析和原因分析:对设备故障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确定故障原因及其影响,为设备维修和改进提供依据。
三、评价方法1.历史记录法:根据设备的历史故障记录,计算设备故障率、可用率等指标。
2.可靠性试验法:通过对一定数量的设备进行可靠性试验,获取设备的可靠性数据。
3.故障模式和效应分析(FMEA):对设备故障进行系统分析,确定故障模式和效应,为提高设备可靠性起到指导作用。
4.故障树分析(FTA):根据设备故障起因和故障树的逻辑关系,建立故障树模型,确定故障发生的概率和可能性。
四、评价流程1.确定评价对象:明确需要评价的发电设备或系统。
2.收集数据:收集设备的故障记录、维修记录等数据。
3.分析数据:通过统计分析等方法对数据进行处理,计算设备故障率、可用率等指标。
4.故障模式和效应分析:对设备故障进行FMEA分析,确定故障模式和故障对系统的影响。
5.故障树分析:根据设备故障的发生概率和可能性,建立故障树模型,确定故障发生的可能路径。
6.评价结果分析:对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确定设备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
7.提出改进建议:根据评价结果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包括设备的维修、更新等措施。
8.持续改进:根据改进建议采取相应的措施,不断改进和提高设备的可靠性。
五、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评价对象和范围。
2.评价方法和流程。
3.评价结果和分析。
4.改进建议和措施。
5.评价过程中的数据和分析结果。
风能发电设备的可靠性与性能评估
风能发电设备的可靠性与性能评估近年来,随着全球对可再生能源的需求增加,风能发电作为一种广泛利用的清洁能源逐渐受到关注。
然而,为了确保风能发电设备能够稳定可靠地运行并具有良好的性能,必须进行可靠性与性能评估。
本文将探讨风能发电设备的可靠性与性能评估方法,并讨论其在实践中的应用。
一、可靠性评估1. 设备故障率评估设备故障率是评估风能发电设备可靠性的重要指标。
根据设备故障数据,可以计算出设备的平均失效时间,并据此估算出故障率。
常用的方法包括故障率曲线、Weibull分析等。
通过这些方法,可追踪设备的故障模式,了解设备在不同工况下的失效率,从而采取相应的维修措施。
2. 可用性评估可用性是指风能发电设备在给定时间段内可正常运行的能力。
在可用性评估中,通常考虑设备的运行时间、维修时间和故障时间。
通过计算设备的可用性指标,例如平均无故障时间、平均修复时间,可以评估设备在整个运行过程中的可靠性。
此外,还可以通过灵敏度分析等方法,确定不同因素对设备可靠性的影响。
3. 故障诊断与预测故障诊断和预测是提高风能发电设备可靠性的重要手段。
通过监测设备的状态参数和运行数据,可以及时发现设备的故障状况,并进行故障诊断。
同时,借助机器学习和数据挖掘等技术,可以建立故障预测模型,实现对设备故障的提前预警,从而采取相应的维修和保养措施,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可用性。
二、性能评估1. 动态与稳态性能测试为了评估风能发电设备的性能,可以进行动态和稳态性能测试。
动态性能测试主要包括启动性能、风险操作性能和停机性能等方面的评估,旨在考察设备在不同工况下的响应能力。
稳态性能测试则通过测量设备在稳定运行状态下的发电量、效率等指标,评估设备在实际工作条件下的性能表现。
2. 效率与发电量分析风能发电设备的效率和发电量是评估其性能优劣的重要指标。
效率评估可以通过测量设备的转换效率、传输效率等指标来实现。
而发电量分析则是指对设备在一段时间内的发电量进行统计与分析,了解设备的发电能力和发电稳定性,并根据分析结果对设备进行性能优化。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2)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1. 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发电设备可靠性的统计及评价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发电企业(火电厂、水电厂(站)、蓄能水电厂、核电站、燃气轮电站)发电能力的可靠性评估。
2 基本要求2.1 发电设备(以下如无特指,机组、辅助设备统称设备)可靠性,是指设备在规定条件下、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
2.2 本标准指标评价所要求的各种基础数据报告,必须准确、及时、完整地反映设备的真实情况。
2.3 “发电设备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程序、事件编码、单位代码,由“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编制,全国统一使用。
2.4 发电厂(站)或机组,不论其产权所属,均应纳入全国电力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实施行业管理。
3 状态划分3.1 发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状态划分⎧全出力运行∣ (FS)∣⎧运行-∣⎧计划降低出力运行(IPD)∣ (S) ∣∣⎧第1类非计划降低出力运行(IUD1)∣∣降低出力运行-∣∣第2类非计划降低出力运行(IUD2)∣⎩ (IUND) ⎩非计划降低出力运行-∣第3类非计划降低出力运行(IUD3) ⎧可用-∣ (IUD) ⎩第4类非计划降低出力运行(IUD4)∣(A) ∣∣∣∣∣⎧全出力备用(FR)∣⎩备用-∣∣ (R) ∣⎧计划降低出力备用(RPD)∣⎩降低出力备用-∣⎧第1类非计划降低出力备用(RUD1)∣ (RUND) ⎩非计划降低出力备用-∣第2类非计划降低出力备用(RUD2)∣ (RUD) ∣第3类非计划降低出力备用(RUD3)∣⎩第4类非计划降低出力备用(RUD4)∣⎧在使用-∣∣(ACT) ∣∣∣∣∣⎧大修停运(PO1)∣∣⎧计划停运-∣小修停运(PO2)机∣∣∣ (PO) ⎩节日检修和公用系统计划检修停运(PO3)组∣∣∣--∣⎩不可用-∣状∣ (U) ∣态∣∣⎧第1类非计划停运(UO1)⎫∣∣∣第2类非计划停运(UO2)∣-强迫停运(FO)∣⎩非计划停运-∣第3类非计划停运(UO3)⎭∣ (UO) ∣第4类非计划停运(UO4)∣⎩第5类非计划停运(UO5)∣∣∣∣∣⎩停用(IACT)3.2辅助设备的状态划分⎧运行(S)⎧可用(A)-∣∣⎩备用(R)辅助设备状态-∣⎧大修(PO1)∣⎧计划停运(PO)-∣小修(PO2)⎩不可用(U)-∣⎩定期维修(PO3)⎩非计划停运(UO)4 状态定义4.1在使用(ACT)―设备处于要进行统计评价的状态。
风力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试行)
3
1
范围
1.1 本规程规定了风力发电设备可靠性的统计办法和评价指标。 适 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风力发电企业。 1.2 风力发电设备的可靠性统计评价包括风电机组的可靠性统计 评价和风电场的可靠性统计评价两部分。 1.3 风电机组的可靠性统计评价范围以风电机组出口主开关为界, 包括风轮、传动变速系统、发电机系统、液压系统、偏航系统、控制 系统、变桨系统、通讯系统以及相应的辅助系统。 1.4 风电场的可靠性统计评价范围包括风电场内的所有发电设备, 除了风电机组外,还包括箱变、汇流线路、主变等,及其相应的附属、 辅助设备,公用系统和设施。 2 基本要求 2.1 本规程中指标评价所要求的各种基础数据报告,必须尊重科 学、事实求是、严肃认真、全面而客观地反映风力发电设备的真实情 况,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2.2 与本规程配套使用的“风电设备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及 相关代码, 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 (以下简称 “中 心” )组织编制,全国统一使用。 3 状态划分 风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状态划分如下:
5
4.7 备用小时(RH)——机组处于备用状态的小时数。 用公式可表示为: RH=DRH+PRH=DRH+ PRIH+PROH,其中: 4.7.1 调度停运备用小时(DRH)——机组处于调度停运备用状态 的小时数。 4.7.2 受累停运备用小时(PRH)——机组处于受累停运备用状态 的小时数。受累停运备用小时又可分为下列 2 类: a) 场内原因受累停运备用小时数(PRIH)——机组处于场内原因 受累停运备用状态的小时数。 b) 场外原因受累停运备用小时数(PROH)——机组处于场外原 因受累停运备用状态的小时数。 4.8 计划停运小时(POH)——机组处于计划停运状态的小时数。 4.9 非计划停运小时(UOH)——机组处于非计划停运状态的小 时数。 4.10 统计期间小时 (PH) ——机组处于在使用状态的日历小时数。 4.11 可用小时(AH)——机组处于可用状态的小时数。 可用小时等于运行小时与备用小时之和,用公式表示为: AH=SH+RH 4.11 不可用小时(UH)——机组处于不可用状态的小时数。 不可用小时等于计划和非计划停运小时之和或统计期间小时与可 用小时之差。用公式表示为: UH=POH+UOH=PH-AH 4.12 统计台年(UY)——为一台机组的统计期间小时数或多台机 组的统计期间小时数之和除以 8760h,即 对一台机组 对多台机组 UY= —— 8760 UY=∑—— 8760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全部
5.1.5计划停运转为第5类非计划停运:以开工前电力调度
部门批准的计划检修截止日期为界。
5.1.6 备用或1-4类非计划停运转为计划停运:以电力调度 部门批准的时间为界。 5.1.7 备用或计划停运或1类-5类非计划停运转为计划停运: 以超过运行规程规定的启动时限或调度命令的并网时间为 界,并计启动失败一次;在试运行和试验中发生影响运行 的设备损坏时,一设备损坏发生时间为界。
非计划降低出力备用(RUD)---降低出力量
≥5%GMC,且持续时间≥1小时,或降低出力量 ≥10%GMC。
6.2.4 机组在备用期间存在计划或非计划降低出力时,应 填写计划或非计划降低出力备用事件。 6.2.5 机组原处于计划或非计划降低出力运行状态,调度 安排备用停运(包括却燃料及其他经济原因)时,应填写 计划或非计划降低出力备用事件。 6.2.6 机组在备用停运(包括却燃料等外部原因)期间, 经调度批准进行能引起机组降低出力的维修工作时,应填 写非计划降低出力备用事件,并估算降低出力量。
2.8.14 利用小时 机组毛实际发电量折合成毛最大容量时的运行 小时数。
3、基本要求
3.1 发电设备可靠性是指设备在规定条件下和规定
的时间内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
3.2 基础数据报告必须准确、及时、完整的反映设 备的真实情况。 3.3 发电企业或机组,不论产权所属,纳入行业管 理。
4、状态划分
6.2 备用:
6.2.1 因电网需要由调度安排停运但能随料(管理原因除外)或缺发电
用水、输电线路限制、电力系统故障、自然灾害
等外部原因造成停运,以及经批准进行科学试验
停运时记为备用。
6.2.3备用停运期间,其备用容量小于毛最大容量时, 要填写降出力备用事件。 计划降低出力备用(ROD)--- 降低出力量≥2%GMC。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完整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完整发电设备是指能够将各种能源转化为电能的装置,包括火力发电、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等各种形式。
在电力系统中,发电设备的可靠性评价是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环节。
一、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的意义发电设备的可靠性评价是指对发电设备的整体性能进行评价,包括设备的性能参数、负载适应性、故障率、补偿措施等。
通过对发电设备可靠性的评价可以更好地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维护和维修措施,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提高电力系统的可靠性。
二、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的内容发电设备的可靠性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设备性能参数评价:包括功率输出、效率、电压稳定性、频率稳定性等参数的评价,通过对这些参数的分析评价,可以判断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性能是否正常。
2.设备的负载适应性评价:发电设备的负载适应性是指在不同负载条件下,发电设备能够稳定输出电能的能力。
通过对设备在不同负载条件下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价,可以判断设备的负载适应性是否良好。
3.设备的故障率评价:故障率是指在给定时间内发生故障的概率。
通过对设备的故障率进行评价,可以判断设备的可靠性水平。
通常采用故障率数据分析方法,通过对设备故障事件的记录、统计和分析,计算出设备的故障率。
4.设备的补偿措施评价:发电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故障和问题,为了保障设备的稳定运行,需要采取相应的补偿措施,如备用机组投入、设备维修等。
通过对设备的补偿措施进行评价,可以判断设备的应急响应能力和补偿措施的可行性。
三、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的方法发电设备的可靠性评价可以采用各种方法,常见的方法有以下几种:1.统计分析法:通过对设备的运行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计算设备的各种性能指标,如故障率、平均无故障时间、平均修复时间等。
通过统计分析,可以了解设备的故障情况和运行状况,评价设备的可靠性水平。
2.故障树分析法:故障树分析法是一种基于逻辑关系的分析方法,可以分析设备故障事件的原因和影响,通过构建故障树,确定故障的主要原因和可能性,并评估故障的后果和风险。
风力发电设备的安全与可靠性评估
风力发电设备的安全与可靠性评估随着可再生能源的不断发展,风力发电作为一种环保、可持续的能源形式越来越受到重视。
然而,为了确保风力发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及可靠性,必须进行安全评估和可靠性评估。
本文将探讨风力发电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评估的重要性、方法和应用。
首先,风力发电设备的安全性评估是保障机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对人员和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关键。
在进行安全评估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首先是设计阶段的安全性评估,包括结构安全和电气安全。
结构安全评估需要确保风力发电设备的各个部件能够承受各种风速和天气条件下的负荷。
电气安全评估需要确保设备的电气系统能够满足电压、电流和电力负载的要求,同时保证电气部分的绝缘和接地符合相关标准。
其次是运营阶段的安全性评估,包括设备的维护和操作,以及应对意外事故和紧急情况的处置能力。
维护和操作的安全性评估需要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培训人员并建立监控和报警系统。
此外,要确保在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或紧急情况下,设备能够安全停机并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扩大。
其次,风力发电设备的可靠性评估是评估设备在规定时间内能够正常运行的能力。
可靠性评估的重点是确定设备的故障率和故障恢复时间。
通过对风力发电设备历史数据的分析及对应的统计模型,可以计算设备在给定时间段内的故障率。
故障率可以通过平均失效率和故障率函数来计算。
平均失效率是指在一定的时间段内,设备发生故障的次数与设备总的运行时间之比。
故障率函数则是通过设备的失效时间和故障次数分布来拟合得到。
此外,故障恢复时间的评估也是可靠性评估的重要内容。
故障恢复时间是指当设备发生故障时,设备从停机状态恢复正常运行的时间。
通过对维修记录和可用性数据的分析,可以计算出设备的平均故障恢复时间。
风力发电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评估的方法多种多样。
其中,权益法是一种常用的方法,它通过对设备的失效原因和概率进行系统的分析和计算,以评估设备的可靠性。
此外,还有风险分析、故障树分析和可靠性块图等方法,通过对设备的各个故障模式进行分析和建模,以评估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风力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1 范围1.1 本规程规定了风力发电设备可靠性的统计办法和评价指标。
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风力发电企业发电能力的可靠性评价。
1.2 风力发电设备的可靠性统计评价包括风电机组的可靠性统计评价和风电场的可靠性统计评价两部分。
1.3 风电机组的可靠性统计评价范围以风电机组出口主开关为界,包括风轮、传动变速系统、发电机系统、液压系统、偏航系统、控制系统、通讯系统以及相应的辅助系统。
1.4 风电场的可靠性统计评价范围包括风电场内的所有发电设备,除了风电机组外,还包括箱变、汇流线路、主变等,及其相应的附属、辅助设备,公用系统和设施。
2 基本要求2.1 本规程中指标评价所要求的各种基础数据报告,必须尊重科学、事实求是、严肃认真、全面而客观地反应风力发电设备的真实情况,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2.2 与本规程配套使用的“风电设备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及相关代码,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编制,全国统一使用。
3状态划分风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状态划分如下:运行(S)可用(A)备用(DR)(R)场内原因受累停运备用在使用受累停运备用(PRI)(ACT)(PR) 场外原因受累停运备用(PRO)计划停运不可用(U) (PO)非计划停运(UO)4 状态定义4.1 在使用(ACT)——机组处于要进行统计评价的状态。
在使用状态分为可用(A)和不可用(U)。
4.2 可用(A)——机组处于能够执行预定功能的状态,而不论其是否在运行,也不论其提供了多少出力。
可用状态分为运行(S)和备用(R)。
4.2.1 运行(S)——机组在电气上处于联接到电力系统的状态,或虽未联接到电力系统但在风速条件满足时,可以自动联接到电力系统的状态。
机组在运行状态时,可以是带出力运行,也可以是因风速过高或过低没有出力。
4.2.2 备用(R)——机组处于可用,但不在运行状态。
备用可分为调度停运备用(DR)和受累停运备用(PR)。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第6部分:风力发电机组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第6部分:风力发电机组Code of reliability evaluation for generating equipment
-Part 6: Wind turbine
DL /T 793.6—2019
前言
DL!f 793《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共分为9个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燃煤机组;
—第3部分:水电机组;
—第4部分:抽水蓄能机组;
—第5部分:燃气轮发电机组;
第6部分:风力发电机组;
一一第7部分: 光伏发电机组;
第8部分:光热发电机组;
第9部分:储能电站。
本标准为 DL/T793 的第 6部分。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可靠性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DL/TC 31) 归 1-1 0
"。
风力发电机组的可靠性评估与维护
风力发电机组的可靠性评估与维护随着环保意识越来越高的不断提升,风力发电作为清洁能源之一在近年来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风力发电机组作为风力发电的核心组成部分,一旦遭遇故障,除了直接产生经济损失外,也会对环境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
因此,风力发电机组的可靠性评估与维护显得尤为重要。
一、可靠性评估可靠性评估是一种综合分析、计算和推断的方法,用于评估系统或设备在一定时间内达到某种要求的概率大小,并揭示系统或设备的可靠性水平和存在的缺陷。
在风力发电机组的可靠性评估过程中,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设备的可靠性指标设备的可靠性指标是衡量设备可靠性的重要参数。
常见的可靠性指标有: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MTBF、平均修理时间MTTR和可靠度等。
其中,MTBF指在保养期内能够正常运行的平均时间,MTTR指设备故障后进行维修所需的平均时间,可靠度指设备在某一时间内正常运行的概率。
2.设备历史故障信息设备历史故障信息的收集对于评估设备可靠性十分重要。
通过统计和分析设备历史故障信息,可以了解设备的故障类型、故障发生的频率、故障对设备运行的影响等,为设备的可靠性评估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持。
3.设备性能检测为了评估设备的可靠性,应当对设备的性能进行检测。
检测内容应当包括设备的运行状态、转速、输出功率等指标,以便全面了解设备的运行状况。
二、维护维护是保证设备长期稳定运行的关键环节,特别是对于风力发电机组这样的大型装备,其维护工作十分重要。
风力发电机组的维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定期保养定期保养是风力发电机组维护的基本方式,对于减少设备故障发生和延长设备寿命具有重要意义。
保养内容包括设备清洁、紧固件检查、液压系统检查等。
2.故障排除故障排除是风力发电机组维护的重要内容。
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排除。
常见的故障包括电气故障、机械故障等。
3.零部件更换随着设备的使用时间的增长,其零部件的磨损程度也会逐渐增加。
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应当及时更换磨损的零部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风力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试行)1 范围本规程规定了风力发电设备可靠性的统计办法和评价指标。
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风力发电企业发电能力的可靠性评价。
风力发电设备的可靠性统计评价包括风电机组的可靠性统计评价和风电场的可靠性统计评价两部分。
风电机组的可靠性统计评价范围以风电机组出口主开关为界,包括风轮、传动变速系统、发电机系统、液压系统、偏航系统、控制系统、通讯系统以及相应的辅助系统。
风电场的可靠性统计评价范围包括风电场内的所有发电设备,除了风电机组外,还包括箱变、汇流线路、主变等,及其相应的附属、辅助设备,公用系统和设施。
2 基本要求本规程中指标评价所要求的各种基础数据报告,必须尊重科学、事实求是、严肃认真、全面而客观地反应风力发电设备的真实情况,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与本规程配套使用的“风电设备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及相关代码,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编制,全国统一使用。
3状态划分风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状态划分如下:运行(S)可用(A)调度停运备用备用 (DR)(R)场内原因受累停运备用在使用受累停运备用 (PRI)(ACT) (PR) 场外原因受累停运备用(PRO)计划停运不可用(U) (PO)非计划停运(UO)4 状态定义在使用(ACT)——机组处于要进行统计评价的状态。
在使用状态分为可用(A)和不可用(U)。
可用(A)——机组处于能够执行预定功能的状态,而不论其是否在运行,也不论其提供了多少出力。
可用状态分为运行(S)和备用(R)。
4.2.1 运行(S)——机组在电气上处于联接到电力系统的状态,或虽未联接到电力系统但在风速条件满足时,可以自动联接到电力系统的状态。
机组在运行状态时,可以是带出力运行,也可以是因风速过高或过低没有出力。
4.2.2 备用(R)——机组处于可用,但不在运行状态。
备用可分为调度停运备用(DR)和受累停运备用(PR)。
4.2.2.1 调度停运备用(DR)——机组本身可用,但因电力系统需要,执行调度命令的停运状态。
4.2.2.2 受累停运备用(PR)——机组本身可用,因机组以外原因造成的机组被迫退出运行的状态。
按引起受累停运的原因,可分为场内原因受累停运备用(PRI)和场外原因受累停运备用(PRO)。
a) 场内原因受累停运备用(PRI)——因机组以外的场内设备停运(如汇流线路、箱变、主变等故障或计划检修)造成机组被迫退出运行的状态。
b) 场外原因受累停运备用(PRO)——因场外原因(如外部输电线路、电力系统故障等)造成机组被迫退出运行的状态。
不可用(U)——机组不论什么原因处于不能运行或备用的状态。
不可用状态分为计划停运(PO)和非计划停运(UO)。
4.3.1计划停运(PO)——机组处于计划检修或维护的状态。
计划停运应是事先安排好进度,并有既定期限的定期维护。
4.3.2非计划停运(UO)——机组不可用而又不是计划停运的状态。
5 状态转变时间界线和时间记录的规定状态转变时间的界线5.1.1 运行转为备用或计划停运或非计划停运:以发电机在电气上与电网断开时间为界。
5.1.2 备用或计划停运或非计划停运转为运行:以机组投入正常运行状态时间为界。
5.1.3 计划停运或非计划停运转为备用:以报复役的时间为界。
5.1.4 备用或非计划停运转为计划停运:以主管电力企业批准的时间为界。
5.1.5 备用转为非计划停运:以超过现场规程规定的启动时限或预定的并网时间为界;在试运行和试验中发生影响运行的设备损坏时,以设备损坏发生时间为界。
5.1.6 计划停运转为非计划停运:在检修过程中发生影响运行的设备损坏时,以计划检修工期终止日期为界。
时间记录的规定5.2.1 设备状态的时间记录采用24小时制。
00:00为一天开始,24:00为一天之末。
5.2.2 设备状态变化的起止时间,以机组的计算机自动统计记录或运行日志为准,运行日志记录要和计算机自动统计记录相一致。
5.2.3 机组非计划停运转为计划停运只限于该机组临近原计划检修的时段。
填报按下述规定:自停运至原计划检修开工前或至调度批准转入计划检修前计作非计划停运;或临近原计划检修时近并经申请征得上级生产技术部门同意和调度批准转为计划检修的时段,从原计划开工时起为计划停运。
5.2.4 新建机组可靠性统计评价从首次并网开始。
6 容量、电能和时间术语定义毛最大容量(GMC)——指一台机组在某一给定期间内,能够连续承载的最大容量。
一般可取机组的铭牌额定容量(INC),或经验证性试验并正式批准确认的容量。
毛实际发电量(GAG)——指机组在给定期间内实际发出的电量。
时间术语定义6.3.1 运行小时(SH)——机组处于运行状态的小时数。
6.3.2 备用小时(RH)——机组处于备用状态的小时数。
用公式可表示为:RH=DRH+PRH=DRH+ PRIH+PROH,其中:6.3.2.1 调度停运备用小时(DRH)——机组处于调度停运备用状态的小时数。
6.3.3.2 受累停运备用小时(PRH)——机组处于受累停运备用状态的小时数。
受累停运备用小时又可分为下列2类:a) 场内原因受累停运备用小时数(PRIH )——机组处于场内原因受累停运备用状态的小时数。
b) 场外原因受累停运备用小时数(PROH )——机组处于场外原因受累停运备用状态的小时数。
6.3.3 计划停运小时(POH )——机组处于计划停运状态的小时数。
6.3.4 非计划停运小时(UOH )——机组处于非计划停运状态的小时数。
6.3.5 统计期间小时(PH )——机组处于在使用状态的日历小时数。
6.3.6 可用小时(AH )——机组处于可用状态的小时数。
可用小时等于运行小时与备用小时之和,用公式表示为:AH=SH +RH6.3.7 不可用小时(UH )——机组处于不可用状态的小时数。
不可用小时等于计划和非计划停运小时之和或统计期间小时与可用小时之差。
用公式表示为:UH=POH+UOH=PH-AH6.3.8 统计台年(UY )——为一台机组的统计期间小时数或多台机组的统计期间小时数之和除以8760h ,即对一台设备 UY= —— 对多台设备 UY=∑——6.3.9 利用小时(UTH )——指机组毛实际发电量折合成额定容量的运行小时数。
8760 PH8760 PHUTH= ——— 7 状态填报的规定运行7.1.1 设备每月至少应有一条事件记录。
否则,此台设备该月被视为未统计。
7.1.2 机组在全月运行时,只须填写一条运行事件记录(FS );若当月发生任何停运事件,只需如实填写停运事件,运行事件可不填写。
备用7.2.1 机组因电网需要安排停运但能随时投入运行时,记为调度停运备用(DR )。
7.2.2 因机组以外的场内设备停运(如汇流线路、箱变、主变等故障或计划检修)造成停运时,视作场内原因受累停运备用(PRI )。
7.2.3 机组因自然灾害(如冰冻)等不可抗拒原因、电力系统故障等外部原因造成停运时,视作场外原因受累停运备用(PRO )。
计划停运7.3.1 在机组计划检修中发生新的设备损坏,且在原来计划检修工期内不能修复时,自计划检修工期终止日期起应转为非计划停运事件。
非计划停运7.4.1 机组在非计划停运修复期间,若发生设备损坏或发现新的必须消除的缺陷,除填写原发事件记录外,尚须填写新事件记录。
7.4.2由于设备(或零部件)多种原因造成机组非计划停运时,对于能够区分先后的,以最先发生的事件视作“基础事件”;对于不能区分先后的,以修复时间最长的事件作为“基础事件”。
把机组此次停运状态的时间作为基础事件的记录时间。
对于设备多种原因造成机组非计划停运,除了要填写“基础事件”外,还必须再将“基GAGINC础事件”和其他所有事件——按实际修复时间进行记录。
8 风电机组评价指标计划停运系数(POF )POF = ×100%=( )×100%非计划停运系数 (UOF)UOF = ×100%=( )×100%可用系数 (AF)AF = ×100%=( )×100%运行系数(SF )SF = ×100%=( )×100%毛容量系数 (GCF)GCF =[ ] ×100%=[ ]×100%利用系数(UTF )可用小时运行小时 实际发电量GA UTHAH SH计划停运小时 统计期间小时 POH非计划停运小时 UOH利用小时UTF =( )×100%=( )×100%出力系数 (OF)OF =[ ]×100%=[ ]×100%非计划停运率 (UOR)UOR =( )×100%=( )×100%非计划停运发生率 (UOOR) (次/年)UOOR =( )×8760=( )×8760暴露率(EXR) EXR=%100%100⨯=⨯AHSH 可用小时运行小时 平均连续可用小时(CAH )(h )平均无故障可用小时(MTBF )(h )对于机组:FOT AH MTBF ==强迫停运次数可用小时检修费用(RC )(万元)——一台机组一次检修的费用(包括材料费、设备费、配件费、人工费用等子项)。
非计划停运或受累停运备用电量损失(EL )——机组在非计划停运或受累停运备用期实际发电量AG 非计划停运小时 非计划停运次数 UOTUOH间的发电量损失估计值,按停运小时和停运期间其它状况相似的风电机组平均出力的乘积来计算。
9 风电场评价指标风电场评价指标按机组指标的容量加权平均值进行计算。
当统计风电场指标时,把因场内原因受累停运备用状态(PRI )的机组视为不可用,其受累停运备用小时(PRIH )计入不可用小时。
这时的机组可用小时(AH 1)等于运行小时、调度停运备用小时和场外原因受累停运备用小时之和。
用公式表示:AH 1=SH +DRH +PROH风电场可用系数 (AFs)计算公式为:AFs =[ ]×100%风电场非计划停运系数(UOFs )计算公式为:UOFs =[ ]×100%10 基础数据注册所有机组均应按规定代码、编号进行注册。
机组注册内容、机组主设备注册内容按表1~2要求进行填报。
11 事件数据填写规定事件代码是描述设备故障及其原因的特殊标识符,是基础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代码应遵循“中心”对风电设备的有关要求填写。
机组的所有计划和非计划或受累停运备用事件,都应填写相应的事件代码。
∑(AH 1×GMC ×PH ) ∑(UOH+ PROH )×GMC ×PH)跨月事件必须拆成两条记录,迄于上月末记录和始于下月初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