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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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外国专家办公室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外国专家的聘请与管理等工作,其工作职责如下:

1、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办公室成员应根据文件规定,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并根据我校外事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完善涉外工作的各

项规章制度,负责协调各部门的贯彻执行情况。

3、做好外事归口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外教的选聘及合同签订工作。审核、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有关手续和证件。

4、做好外教的工作及日常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外教在校期间工作及生活舒心。

5、严格按照合同安排外教的教学工作,及时告知外教有关教学、作息时间及节假日等事宜。

6、负责审定外教的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和教材,了解和检查外国专家教学进度,并对外国文教专家的课程课件进行指导和存档。

7、建立听课和评估制度,及时了解外教的教学态度和教学效果。

8、妥善安排好学期和年度外国专家考核工作,制定相应表格并进行教学比武和表彰。

9、做好外国专家调研工作,为学校外事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10、负责组织接待来我校参观指导的其他重要贵宾;接待来我校进行外事公务活动的政府工作人员;统筹安排校党政领导会见外国专家和会谈礼仪等有关事宜。

外事工作纪律

外事纪律的内容和要求:涉外活动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各个方面,因而,外事纪律作为涉外活动的行为规则,在内容和要求上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是:

一、不得违反纪律。在涉外活动中,个人的所作所为不得触犯国内法律,损害国家的尊严和利益,造成政治上的恶劣影响。同时,也不得触犯所到国家法律、法令和宗教习惯,造成在国外的影响。

二、不得背叛祖国。涉外人员不得为了个人的利益,在金钱和美色的引诱下,为国外情报机关和敌特机关服务,出卖党和国家的秘密、投敌叛变、参加敌视我国的反动组织、对外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言论。

三、不得违反规定。凡临时出国、出境团(组)或人员,不得擅自提前出国、出境,延长在国外、境外期限或变更路线,增加出访国,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在国外活动期间,不得擅自脱离组织、行动失控。

四、不得涉黄涉毒涉赌。在涉外活动中,不得参与嫖娼卖淫、吸毒贩毒;不得在国外、境外淫秽下流场所寻欢作乐,与外国人搞不正当两性关系;不得观看或携带(包括托他人携带)淫秽影视书画及其他淫秽物品入境;不得在国外、境外参加赌博活动。

五、不得泄露秘密。在涉外活动和国际间通讯中,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未经批准,不得携带涉密载体(包括纸质文件和电磁介质等);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内部文件和资料;不得在非保密场所谈论涉密事项。

六、不得渎职谋私。在个人或亲友过国、出境申请证照的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伪造证件、改变身份,或利用工作之便,在经济或其他方面损害国家利益。在出国、出境审批工作中,不得失职渎职,为持假邀请函、无实质内容、纯属公款旅游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证照。

在对外交往中,不得索贿受贿、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走私贩私、逃汇套汇、挪用外汇。在对外经济交往活动中,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以上规定,无论违反哪一项,都将构成违纪,都要受到各类纪律处分。构成违法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外事人员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使外事人员的工作规范化,加强外事工作管理,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外事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原则,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开展。

第三条外事工作计划的制定:根据学校需要,由外事处负责外国教师的招聘,提供候选人材料,校领导会议决定聘请人选。

第四条外事工作的主要事项:聘请外籍教师;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为外籍教师办理来华工作的相关手续;为外教提供在华日常服务。

第五条外事工作的备案报告:每年年终须向校领导递交外事工作的年度报告,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年度聘请外教自查报告。

第六条外事信息沟通机制:与湖南省外国专家局、邵阳市人社局、邵阳市公安局、邵阳市外侨办、邵阳市教育局等上级政府部门建立长效信息沟通机制,确保各部门及时掌握外籍人员在邵工作、生活信息。

第七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如遇突发事件,应按照专人专办原则,将事件信息及时准确上报湖南省外国专家局、邵阳市人社局、邵阳市公安局、邵阳市旅游外事侨务局、邵阳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依据上级指示果断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上级汇报。

第八条外事人员守则

(一)维护国家利益,不做任何不利于党和国家的事,不说任何不利于党和国家的话。

(二)严格遵守外事工作总原则,按规定、政策办事。

(三)处理日常管理工作外的事务要严格遵守请示报告制度。

外事专干职责

一、认真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做好学校各项涉外工作。

二、负责制定学校外事工作年度计划,经费预算,做好各种年度统计,报表和外事工作年度总结建立外事档案。

三、负责审查和接待外国文教专家来校工作和访问。

1、负责审核学校聘任人选,聘任合同及其月度或年度工资和福利开支的结算。

2、为专家办理审批手续和入境签证文件,办理在华期间所需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及换汇工作。

3、负责协调、安排和落实专家在我校的学术交流和教学。

四、负责协调和安排外教在各部门的课程和活动等,并在各部教务办和英语教研组的协助下监督和指导外教的教学,及时反馈学生的意见和教师的建议,必要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对外教进行考核。

五、负责协助组织英语角活动、外教讲座等活动。负责于每月1日向部门书面报告上月外教的课堂出勤、工作纪律等情况。

六、注意与学校各部门配合,完成校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外事工作。

生活专干职责

一、认真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做好学校各项涉外工作。

二、负责协调,安排外国文教专家的生活安排。

三、协助安排外国文教专家节假日参加庆祝活动和外地旅游事宜。

四、负责向外国文教专家介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以及学校情况。

五、负责涉外信函,文件和包裹的收发工作。做好收发登记并及时转交当事人。

六、切实做好外教的生活服务并保障外教的校内安全。负责将学校所有涉及到外教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活动、安排及有关会议、水电、交通、就餐、课表临时变动等及时地告知外教。

七、注意与学校各部门配合,完成校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外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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