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
2017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2017薪酬福利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对于员工薪酬和福利管理制度也越来越注重。
合理的薪酬福利管理制度不仅可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干劲,提高企业的整体绩效,还可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吸引力,促进员工的长期发展和忠诚度。
本文将对2017年薪酬福利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和分析,希望对企业管理者和员工都能有所帮助。
二、薪酬管理制度1. 薪酬结构(1)薪酬组成:企业的薪酬结构应该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补贴、高温津贴等,各项薪酬应该有明确的标准和范围。
(2)薪酬比例:不同岗位的员工薪酬比例应该合理,不能出现薪酬严重不平衡的情况。
一般来说,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比例可以高于普通员工,但也不能过于夸张。
(3)薪酬调整:企业应该定期对员工的薪酬进行调整,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市场行情做出相应的调整。
2. 绩效管理(1)绩效评估:企业应该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根据员工的实际表现和贡献进行评定,对绩效好的员工给予适当的奖励,对绩效差的员工提出改进建议。
(2)绩效激励:企业可以通过发放绩效奖金、晋升提拔等方式激励员工的绩效,让员工感到自己的努力得到了认可和回报。
3. 福利管理(1)员工福利:企业应该建立全面的员工福利制度,包括带薪年假、医疗保险、住房补贴、节日福利等,为员工提供良好的生活保障和发展空间。
(2)员工关怀:企业应该关心员工的身心健康,建立健康促进项目和心理辅导服务,帮助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幸福感。
4. 风险管理(1)职业安全:企业应该加强职业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的职业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风险监控:企业应该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种风险问题,保障企业的稳定和发展。
5. 管理运作(1)规范运作:企业应该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和程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的合法合规。
(2)透明公正:企业应该公开薪酬福利政策和标准,让员工了解管理制度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增强员工的信任和归属感。
洛办(2017)17号文-洛阳市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
洛办(2017)17号文-洛阳市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洛阳市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51 号)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办〔2016〕26 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市管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市管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
加强自律,厉行节约,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二章公务用车管理第五条企业应当合理配置、有效使用企业公务用车资源,规范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管理和处置,保障企业负责人公务出行,降低公务用车成本。
第六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原则上通过配备公务用车保障履职需要;企业其他负责人可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务交通保障方式。
企业采取统一调度、租赁等方式保障企业负责人公务活动用车的,属于为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
第七条采取实物公务用车方式的,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购置标准。
2017年港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17年港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年度薪酬 (3)
第三章特别奖励 (4)
第四章考核和确定 (4)
第五章附则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收入分配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体现经营者“责、权、利”相一致和股东价值最大化的要求,充分激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工作遵循原则:
1、按照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要求,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可追溯的资产经营责任制。
2、按照资本收益最大化的要求,维护出资人、经营层、职工等各方的合法权益,依法考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绩。
3、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使薪酬管理制度向着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的方向不断推进。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1、公司董事长;
2、公司总经理;
3、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4、公司董事会聘任或同意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度薪酬制度,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确定年薪额度。
北京农商银行负责人2017年度薪酬情况
应付薪酬 (1)
其他货币性收入 (2)
社会保险、企业年 金、补充医疗保险 及住房公积金的单 位缴存部分(3)
是否在股东单位 或其他关联方领
取薪酬
在关联方领取的 税前薪酬总额
(万元)
84.39
无
15.87
否
0
2015.02-2017.01
7.03
无
1.28
否
0
2007.10-2017.10
56.02
无
13.13
否
0
2014.04-2017.11
49.26
无
14.50
否
0
2014.11至今
74.08
无
15.77
否
0
2005.11-2018.07
74.08
无
15.77
否
0
2009.07-2018.12
72.83
无15.77Fra bibliotek否0
2009.07至今
74.08
无
15.77
否
0
2013.02至今
72.83
无
15.77
否
0
2015.08至今
74.08
无
15.77
否
0
2015.08至今
74.08
无
15.77
否
0
备注:上表披露信息为我公司企业负责人2017年度全部应发税前薪酬,按国家规定由单位缴存各种社会保险等。
北京农商银行负责人2017年度薪酬情况
姓名
职务
王金山 张健华 龚莉 李印泽 杜淑华 付东升 于辉 白晓东 曾林峰 崔钧 李保旭
党委书记、董事长 党委副书记、行长 党委副书记、监事长 党委副书记(保留原级别)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2.15•【字号】张政发〔2017〕5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改革正文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发〔2017〕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现将《张家界市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2017年2月15日张家界市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地方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国企薪改发〔2014〕1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湘发〔2015〕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的精神,参照中央和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意见,从我市实际出发,适应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企业改革进程,按照企业负责人分类管理的要求,综合考虑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和承担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建立符合企业负责人特点的薪酬制度,规范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二)基本原则坚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健全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将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强化企业负责人责任,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坚持分类分级管理,建立与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企业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
洛办(2017)17号文-洛阳市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
洛阳市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51 号)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办〔2016〕26 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市管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市管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
加强自律,厉行节约,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二章公务用车管理第五条企业应当合理配置、有效使用企业公务用车资源,规范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管理和处置,保障企业负责人公务出行,降低公务用车成本。
第六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原则上通过配备公务用车保障履职需要;企业其他负责人可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务交通保障方式。
企业采取统一调度、租赁等方式保障企业负责人公务活动用车的,属于为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
第七条采取实物公务用车方式的,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购置标准。
市委全班子管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公务用车标准为排气量 2.0 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下同)25 万元(含)以内,其他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标准为排气量 1.8 升(含)以下,购车价格 18 万元(含)以内。
关于印发《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路桥股份…2017‟30号关于印发《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权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已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细则和实施方案并报集团公司审批。
特此通知。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5月8日-1-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公司法》、《证券法》,维护股东利益最大化,建立有效的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集团公司另有规定的外,与集团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在集团公司领取薪酬的员工,均依本管理办法实施。
集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权属单位负责人薪酬第三条权属单位负责人指集团公司直属分支机构和全资、控股子公司总经理(经理)。
第四条权属单位负责人薪酬实行年薪制,收入构成为:基础薪酬+绩效薪酬。
第五条权属单位负责人的基础薪酬按月发放,在基础薪酬未核定前,暂按上一年度标准的80%发放。
基础薪酬核定后,由权属单位按照核定的标准进行清算。
绩效薪酬待年度考核完成后予以兑现发放。
第六条绩效薪酬的确定绩效薪酬 = 年度基薪×KK —考核系数,K = 年度考核分数/1000。
-2-年度考核分数根据年度综合考评确定,按照《权属单位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执行。
第七条为加强业绩增减与薪酬升降的挂钩关系,基础薪酬、绩效薪酬,按照以下原则对特殊情况进行调整:当年度实际完成值高于上年度实际完成值,但低于当年度目标值的,负责人基础薪酬、绩效薪酬之和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度的90%,具体比例按下列公式计算:具体比例=90%+[(当年度完成值-上年完成值)/(当年度目标值-上年完成值)]*10%当年度完成值、上年完成值、当年度目标值,均为净利润、营业收入两个指标按照各占50%的权重计算所得的综合完成情况。
市场部薪酬体系及考核制度
市场部薪酬体系及考核制度(2017版)一、组织架构1、市场部组织架构及其责任书2、市场总监岗位说明书3、市场专员任职说明书4、BD专员任职说明书5、客服专员任职说明书二、绩效管理办法1、薪酬和激励按集团公司的市场管理制度,员工薪资参照市场薪资水平,公司经营业绩,员工自身的能力,所担任的工作岗位及员工工作绩效等几方面确定。
市场员工收入=基本工资+提成+奖金+KIP考核三、员工考核(一)考核目的1、提高市场部业务助理的管控能力,提升市场助理部工作服务水平,保障子公司准时完成规划目标。
2、梳理市场助理工作,完善市场助理任务目标,清晰市场助理工作责任,促使各级员工提高工作责任心和主观能动性,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保证各级员工自身提升。
3、绩效考核以子公司每月市场任务完成情况为基础,各岗位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取不同的权重全员与完成的市场业绩情况指标挂钩。
4、本考核适用于智云城市公司市场部助理部全体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中,未列条款以分公司制定办法为准。
(二)考核依据1、公司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2、岗位职责以及日常工作规范3、其他依据。
(三)考核原则1、考核人在进行考核时要客观、公正,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存有偏见。
2、只对考核时期和工作范围内的表现进行考核,不得对此以外的事实和行为做出评价。
3、为保证考核的客观、公正性,考核评价应有确实根据并做出说明。
(四)考核内容绩效考评主要考评员工在考评期内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与工作业绩等三方面,具体参见附表。
(五)考核标准根据2017年年度战略为基础,由各市场部根据年、半年、季度、月制定详细的业绩目标考核方案,表格(详见市场团队考核标准)其他考核:各自部门小组的内部关系维系、协助部门小组组长的工作安排、市场人员的考勤以及业务汇总。
以上考核,按个人执行,各市场部门根据部门的市场人员数量,确定市场考核指标与执行方式。
(六)考核步骤1、员工以本人的实绩与行为事实为依据,逐项自,但不计入总分。
湖南省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2017年度薪酬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姓 名
职 务
2017年度从本企业获得的税前报酬情况
社会保险、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部分(4)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领取薪酬
在关联方领取的税前薪酬总额
(5)
应付年度薪酬
任期激励收入
(2)
其他货币性收入
1
吴友云
党委书记、董事长
2.我公司负责人薪酬,严格按照湖南省有关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执行。
29.497
8.849
0
4.82
否
0
2
胡俊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9.497
8.849
0
4.96
否
0
3
毛剑锋
党委委
4.55
否
0
4
刘睿懿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6.548
7.964
0
2.01
否
0
备注:1.上表披露薪酬为我公司负责人2017年度实际任职期间全部应发税前薪酬(不含2017年度发放的以往年度绩效年薪)。
湖北银行股份公司企业负责人2017年薪酬情况
否
0.00
70.16
否
0.00
529.09
备注:上表披露信息为湖北银行企业负责人2017年度全部应发税前薪酬,按照国家规定由单位缴存各种社会保险等,其中的标准以监管审核部门审核 结果为准。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2017年薪酬情况
姓名
刘志高
田力
陈晓谋 文耀清 胡世耘 陈大林 段银弟 周楠 李志明
职务
任职起止时间 考核评价系数
党委书记、董事长 原监事长、纪委书记 、党委委员、工会主
席 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党委委员、副行长 党委委员、副行长 原党委书记、董事长 原行长、副董事长、
党委委员 原党委委员、副行长
78.20
否
38.01 57.67 57.02 63.36
42.24
19.00 56.99
435.05
4.19 13.91 13.59 15.62
10.34
4.54 13.17
94.04
0.00
42.20
否
0.00
71.59
否
0.00
70.62
否
0.00
78.98
否
0.00
52.58
否
0.00
23.54
原副行长
2017.5-至今
2011.8—2017.12
2017.5-至今 2012.2—至今 2013.3—至今 2011.2—2017.5 2011.2—2017.5 2016.5—2017.5 2016.5—2017.12
合计
1
0.9813
0.9812 1
0.9813 0.9813 0.9813 0.981 0.9804
关于印发《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7.doc
关于印发《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7鲁路桥股份…2017‟30号关于印发《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权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已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细则和实施方案并报集团公司审批。
特此通知。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5月8日-1-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公司法》、《证券法》,维护股东利益最大化,建立有效的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集团公司另有规定的外,与集团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在集团公司领取薪酬的员工,均依本管理办法实施。
集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权属单位负责人薪酬第三条权属单位负责人指集团公司直属分支机构和全资、控股子公司总经理(经理)。
第四条权属单位负责人薪酬实行年薪制,收入构成为:基础薪酬+绩效薪酬。
第五条权属单位负责人的基础薪酬按月发放,在基础薪酬未核定前,暂按上一年度标准的80%发放。
基础薪酬核定后,由权属单位按照核定的标准进行清算。
绩效薪酬待年度考核完成后予以兑现发放。
第六条绩效薪酬的确定绩效薪酬= 年度基薪×KK —考核系数,K = 年度考核分数/1000。
-2-年度考核分数根据年度综合考评确定,按照《权属单位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执行。
第七条为加强业绩增减与薪酬升降的挂钩关系,基础薪酬、绩效薪酬,按照以下原则对特殊情况进行调整:当年度实际完成值高于上年度实际完成值,但低于当年度目标值的,负责人基础薪酬、绩效薪酬之和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度的90%,具体比例按下列公式计算:具体比例=90%+[(当年度完成值-上年完成值)/(当年度目标值-上年完成值)]*10%当年度完成值、上年完成值、当年度目标值,均为净利润、营业收入两个指标按照各占50%的权重计算所得的综合完成情况。
2017公司薪资管理制度
2017公司薪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薪资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制定本制度。
二、薪资结构1. 薪资结构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
固定工资根据员工职位、工作内容和工作经验确定,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绩效评定结果确定。
2. 薪资结构应公开透明,员工应清楚自己的薪资构成和涨薪途径。
三、薪资调整1. 每年公司将进行一次薪资调整,根据员工绩效评定结果确定调整幅度。
2. 公司将积极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有时薪资可能提前调整。
3. 员工自我提出薪资调整要求,公司将进行评估后确定是否调整。
四、薪资发放1. 公司将于每月底发放员工工资,发放形式为银行转账。
2. 员工需提供正确的银行账号和户名信息,以确保工资能够及时到账。
3. 员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领取工资,需提前通知人事部门。
五、绩效考核1. 公司将根据员工岗位设定相应的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工作成果、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
2. 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调整员工薪资的依据,优秀者将有更高的奖励和晋升机会。
六、薪资保密1. 公司将保护员工的薪资信息,禁止私自泄露薪资情况。
2. 员工不得相互交流薪资信息,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处罚。
3. 公司将严格控制薪资信息的传播途径,确保薪资信息的保密性。
七、违章处罚1. 违反公司薪资管理制度的员工将受到相应处罚,包括警告、资金扣除、停止加薪等。
2. 严重违规者将被开除。
八、附则1.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调整完善,并及时通知员工。
2. 任何未尽事宜,应由公司人事部门根据本制度原则进行处理。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任何变更,以公司通知为准。
河南分公司四级机构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河南分公司2017年四级机构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暂行)为规范公司四级机构管理,提高四级机构薪酬的激励性、竞争性,体现差异化管理,保留和吸引优秀的业务拓展管理人才,促进四级机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分公司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列四级机构负责人包括按四级机构管理的营销服务部、支公司负责人、经分公司审批同意的业务团队负责人,四级机构项下不再设置业务团队。
第一条职级标准及薪酬管理(一)薪酬结构四级机构负责人薪酬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管理津贴、补助、新年奖、福利等构成。
(二)工资发放标准1、月度基本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四级机构负责人基本工资按个人标准保费对应的客户经理职级发放(详见 2017年销售系列人员管理办法)。
2、团队管理津贴四级机构标准保费剔除负责人个人标准保费后,按照0.4%的比例计提团队管理津贴,并与团队考核系数挂钩发放。
(详见2017年销售系列人员管理办法)3、团队补助团队补助按照年化保费收入进行考核,按月进行发放。
如在季度末考核未达到发放标准,下季度不再发放,且不予补发。
(详见 2017年销售系列人员管理办法)4、新年奖、福利详见 2017年销售系列人员管理办法。
(三)月标准工资计算公式四级机构负责人的月工资标准收入=(负责人个人标准保费对应的客户经理职级的固定工资+负责人个人标准保费对应的客户经理职级绩效工资*个人考核得分发放系数)+(四级机构当月标准保费-四级机构负责人当月个人标准保费)×0.4%×四级机构当月得分考核发放系数+团队补助(四)薪资标准四级机构负责人的薪资标准(固定工资+绩效工资+管理津贴)不得超过本中支机构总经理助理的薪资标准。
详见 2017年销售系列人员管理办法。
第二条考核管理详见2017年销售系列人员管理办法之团队考核。
第三条绩效补发绩效补发仅针对定级的绩效工资,与四级机构年度考核得分挂钩,对其当年度封存的绩效工资进行补发。
(详见 2017年销售系列人员管理办法)第四条附则本办法解释权归分公司营销管理部。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支付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支付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18•【字号】东府办〔2017〕107号•【施行日期】2017.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支付与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7〕107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支付与管理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18日东莞市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支付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确保市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参照我市深化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相关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的市属国有企业(简称市属企业)是指由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包括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企业和由党委、其他政府部门管理的市属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组织任命管理的市属企业负责人,包括企业的董事长、党委(支部)书记、总经理(总裁、行长)、监事长(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
第四条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薪酬制度改革与相关配套改革协调推进,促进市属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二)坚持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增长与职工工资增长相协调,形成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关系;(三)坚持权利与责任相统一,激励与约束相统一,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四)坚持效率与公平相统一,维护出资人、市属企业负责人、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薪酬构成及确定第五条市属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
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
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
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是中国政府对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制度。
根据这一制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分为基础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三部分。
基础年薪是根据企业规模、行业特点、岗位职责等因素确定的,主要用于保障负责人的基本生活水平。
绩效年薪则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根据企业年度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给予相应奖励。
任期激励则是对负责人任期内的业绩给予的长期激励。
此外,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还规定了薪酬支付方式、薪酬调整、薪酬披露等相关事项。
目的是为了加强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管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
企业经理人员薪资处理规则
企业经理人员薪资处理规则一、薪资构成企业经理人员的薪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补贴和股权激励四部分构成。
1.1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根据经理人员的职务、职级及企业相关规定制定的。
基本工资按月发放。
1.2 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根据经理人员的工作业绩、企业目标完成情况等因素进行评定的。
绩效奖金按季度发放。
1.3 福利补贴福利补贴包括五险一金、带薪年假、健康体检等,按照国家及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1.4 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是为了激励经理人员发挥更长远的价值,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经理人员的贡献度进行分配。
二、薪资调整2.1 调整原则薪资调整应遵循公平、合理、激励的原则,充分考虑市场行情、企业经营状况、个人绩效等因素。
2.2 调整周期薪资调整一般分为年度调整和特殊调整。
年度调整在每年年底进行,特殊调整根据企业需要随时进行。
2.3 调整程序薪资调整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方案,报请企业高层审批后实施。
三、薪资发放3.1 发放时间企业经理人员的薪资发放时间为每月约定的工资支付日。
3.2 发放方式薪资发放方式包括银行转账、现金等形式,具体方式由企业与员工协商确定。
3.3 发放要求薪资发放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薪资的及时、准确发放。
四、薪资保密企业经理人员薪资属于企业内部信息,应严格遵守薪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五、附则本规则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如有未尽事宜,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解释和补充。
{content}。
关于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2017年度薪酬情况的通告
2017.06--
22.76
9.61
—— 0.30
2015.10--
2009.12-2017.06 2009.12-2017.06 2009.12-2009.12-2009.12-2011.09--
2013.06--
2014.11--
2009.12-2015.10
54.60
28.67
28.67 49.14 49.14 49.14 49.14 49.14 49.14
6.83
33.33
33.54
33.54 36.91 36.91 36.91 36.91 36.91 36.91
10.76
是否在 股东单 位或其 他关联 方领取
薪酬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在关 联方 领取 的税 前薪 酬总
额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司 2019年 1 月 2 日
关于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有限 公司负责人 2017 年度薪酬情况的通告
根据有关要求,现将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 有限公司负责人 2017年度薪酬情况披露如下:
姓名
范勇 张斌 金龄 赵树国 魏丽君 黄卫来 梁江航 韩智力 冯政 高原 张梦欣
职务
董事长、 党委书记 总经理、 总编辑
总编辑
2
总编辑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副总编辑 专职党委
副书记起止 时间
2017年度从集团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社会保险、企 其他货币性
应付薪酬 (基本年薪+ 绩效年薪)
业年金、补充 医疗保险及住 房公积金的单 位缴纳(存)
公司总经理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总经理薪酬管理制度总经理的薪酬结构应当多元化,既包括固定薪酬,也包括变动薪酬。
固定薪酬主要是基本工资,保障总经理的基本生活需求;变动薪酬则与公司的业绩挂钩,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股权激励等,以此激发总经理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薪酬水平应当市场化、竞争化。
总经理的薪酬不应脱离市场平均水平太远,既要避免过高增加公司成本,也要避免过低失去竞争力。
企业可以通过市场调研,了解同行业、同规模的企业总经理薪酬水平,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定位。
薪酬管理应当透明化、公开化。
总经理的薪酬政策、计算方法和发放程序应该向全体员工公开,以增强制度的公信力和接受度。
同时,透明的薪酬管理有助于防止潜在的不公正现象,维护公司内部公平正义。
薪酬管理还应注重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是衡量总经理工作成果的重要手段,应当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
考核指标应涵盖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如市场份额、客户满意度、团队建设等,全面评估总经理的工作表现。
在薪酬调整方面,公司应设立明确的调整机制。
例如,可以设定每年或每季度对总经理薪酬进行评估和调整的制度,确保薪酬水平与公司业绩和个人表现相匹配。
对于离职或退休的总经理,公司应当制定相应的福利政策。
这包括但不限于退休金、医疗保险、继续教育支持等,以体现对总经理长期贡献的认可和尊重。
公司总经理薪酬管理制度应当综合考虑固定与变动薪酬、市场化水平、透明度、绩效考核和福利政策等多个方面,构建一个全面、合理、激励性强的薪酬体系。
这样的制度不仅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的管理人才,还能够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共同成长。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通知-亳政办秘〔2017〕266号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通知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通知亳政办秘〔2017〕266号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属企业:《亳州市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9月28日亳州市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履行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规范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市属企业负责人,是指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的领导人员中由市委、市政府管理的人员。
第三条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
根据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企业实际,不断完善考核体系,推动市属企业提升发展质量和经济效益,自觉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二)坚持遵循市场规律与服务国家战略相结合。
业绩考核要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企业发展规律,保障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坚持突出共性与体现个性相结合。
业绩考核既要体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普遍要求,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回报水平,又要充分考虑企业功能和行业特点,提高考核的针对性。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5.18•【字号】豫国资文【2017】44号•【施行日期】2017.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考核评价正文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通知豫国资文【2017】44号各省管企业:《河南省省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已经省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省政府国资委2017年5月18日河南省省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引导省管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河南省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参照《中央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办法》,结合省管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或授权履行业绩考核职责的省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中组织选任的企业负责人。
第三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的要求,建立健全依法合规经营、可追溯的资产经营责任制。
(二)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
根据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遵循企业发展规律,实行与企业功能定位、经营性质和业务特点相适应的分类考核,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与激励约束紧密结合。
建立与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定位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紧密挂钩的差异化激励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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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
专项审计报告
(模板)
一、财务决算报表合并范围
(一)本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合并范围内二级子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包括:1.境内非金融子企业;2.境内金融子企业;3.境外子企业;4.企业管理事业单位;
5. 事业单位;
6.基建项目;
7.其他。
(说明:如本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范围与财务决算报表合并范围不一致,说明差别及具体情况,另按经营业绩考核范围以及上表的内容列出子企业基本情况,如变动范围仅限于二级子企业,只需列示二级子企业基本情况,如变动范围为二级以下子企业,则按级次依次列示子企业基本情况。
)
(二)本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合并范围的变动及理由
(说明:披露与上年决算报表合并范围对比本年合并范围的变动内容及变更原因,含所有子企业。
)
二、主要经营规模指标
范围不一致,另按经营业绩考核范围以及上表的格式披露经营规模指标。
)
三、人员及工资情况
本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合并范围内集团公司(含本部及子企业)人员及工资情况:
注:人数含企业负责人人数;工资总额含企业负责人的货币性收入。
(说明:企业负责人全年实际获取的货币性收入指企业负责人从集团公司本部及子企业获得的货币性收入(含税,本专项说明所涉及的企业负责人货币性收入及薪酬等数据均指含税收入),不含从本企业以外单位,如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参股企业等获得的货币性收入。
上年退休或调离,在本年领取上年绩效年薪的企业负责人也列入本表填报范围。
年人均工资指剔除企业负责人全年实际获取的货币性收入后计算的年人均工资。
如本年数据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化幅度超过15%,应说明原因。
)
范围不一致,另按经营业绩考核范围以及上表的格式披露人员及工资情况。
)
四、企业负责人薪酬发放情况
(说明:按任职时段列示分配系数,不实行经营业绩考核和年薪制管理的企业不需填列分配系数。
)
(说明:不实行经营业绩考核和年薪制管理的企业不需填列分配系数。
)
1.本年度企业负责人获取的由集团本部支付的货币性收入情况
单位:元
(说明:不实行经营业绩考核和年薪制管理的企业不需填列4-14列。
)
关注以下事项:
①2017年退休或调离,在2017年领取2016年绩效年薪的企业负责人也列入本表填报范围;
②除国资委规定外另向企业负责人支付其他货币性收入的,对具体情况进行详细披露,包括支付依据、支付时间、支付额度等;
③按钦州市国资委要求或其他原因需在本年度扣减企业负责人薪酬的,也应对具体情况进行详细披露,包括扣减依据、扣减时间、扣减额度、扣减后实际支付的薪酬额度等;
④企业负责人退休后,如国资委及有关部门对其待遇有文件规定的,应披露文件内容及文件名称及文号;
⑤2017年调离的企业负责人,需按照任职时段计算应付薪酬。
2.企业负责人在子企业(不含参股企业)兼职及领取薪酬情况
兼职薪酬处理办法包括:1.兼职企业不支付薪酬;2.兼职企业支付薪酬,转回母公司但不发放给本人;3.兼职企业支付薪酬,转回母公司并发放给本人;4.兼职企业直接将薪酬支付本人;5.其他处理方式。
(说明:兼职企业支付薪酬的,应说明依据,包括兼职企业的考核办法、考核结果、薪酬计算办法、董事会决议等;企业负责人兼职取酬的,应说明是否经钦州市国资委批准;如还存在其他与企业负责人货币性收入有关的特殊情况,另作具体陈述和说明。
)
3.本年度企业负责人获取的由本企业以外单位(含各级政府部门、事业
(说明:对收入来源及依据除在表内作简要提示性说明外,另作具体情况的详细披露。
从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对收入来源及依据除在表内作简要提示性说明外,另作具体情况的详细披露。
从参股企业获取收入的,应说明依据,包括参股企业的考核办法、考核结果、薪酬计算办法、董事会决议等。
)
(四)以前年度存在违反薪酬管理有关规定,应按钦州市国资委要求进行整改的情况
(说明:对以前年度的企业负责人薪酬领取、发放违反我委有关规定的情况以及整改情况进行详细披露。
不管是否已经整改,都要求披露。
)结论:企业已按照(或未按照)钦州市国资委《》(钦国资发〔20 〕号)的要求进行整改。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结论
结论:本年度企业按照(或未按照)钦州市国资委规定发放薪酬,企业负责人按照(或未按照)钦州市国资委规定领取薪酬。
(说明:按照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确认和说明。
)
五、企业负责人薪酬核算情况
结论:企业已按照(或未按照)自治区国资委规定对企业负责人的具体收入与支出设置明细账目,单独核算。
(说明:如未按照规定执行,则进行说明。
)
六、企业负责人住房公积金、各项社会保险费、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缴纳情况
注:“本年住房公积金缴纳总额”含个人缴纳额度及企业缴纳额度。
(三)本年度企业负责人缴纳企业年金情况
(说明:说明企业年金项目实施时间、批准单位。
)
(四)本年度企业负责人缴纳补充医疗保险情况
(五)其他特殊事项
(说明:如还存在其他涉及企业负责人福利待遇事项,进行详细说明。
)结论:企业已按照(或未按照)自治区、企业所在地有关政策、自治区国资委《薪酬管理实施规定》缴纳企业负责人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
(说明:如未按照规定执行,进行详细说明及披露有关情况。
)
七、本年度是否存在拖欠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情况。
结论:本年度存在(或不存在)拖欠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情况。
(说明:如存在拖欠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
(说明:如涉及企业在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中存在其他违反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政策,需要进行特殊说明的事项。
按各企业具体情况进行详细披露。
)
2017.12
特别提醒的注意事项
一、任职变动情况
包括:平均值(正职1,副职平均值不能超过0.85)、任职时段、分配系数(按任职时段列示分配系数)
二、企业负责人获取货币性收入情况
1.薪酬构成=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任期未结束,目前企业负责人只能领取两块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
事务所要依据国资委下发的薪酬兑现文件,审核企业负责人薪酬领取情况。
注意:企业负责人不得在企业领取除企业负责人薪酬以外的其他货币性收入,国家另有规定及自治区国资委同意的除外。
如有国家文件批复但不上报国资委批复、备案,该事项也属于违规行为。
对兼职取酬、外单位领取、本年度需扣减以前年度薪酬等具体情况都要进行详细的披露。
2.企业负责人岗企业变动的情况(新任、调离、退休,注意时间节点,要企业提供任职文件)。
做好单位之间的衔接,不能重复取薪、认真核对任职时段、分配系数等情况。
3.属自治区国资委管理,不再担任本企业领导职务,但仍在本企业工作的原企业负责人,其收入原则上不超过本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收入的60%。
(只是个别企业存在的现象,对该类情况这个是有国资委下文的,在做薪酬审计时也要将这部分的企业负责人一并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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