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出国(境)报批表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南工校研〔2007〕27号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入学与注册(一)新生应按规定日期,凭录取通知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前向研究生部请假并附有关证明,请假不得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按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1、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2、在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不能坚持学习者,经学校医院证明,短期内可以治愈的,经研究生部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所有费用自理。
3、保留入学资格者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研究生学籍,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在此期间的一切行为与学校无关,并应于次年六月底前由本人提出入学申请,并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按新生办理入学手续;若复查仍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须按时到所在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委托培养研究生与自筹经费研究生,须在开学前缴纳培养费,方可办理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请假作旷课论处。
二、纪律与考勤(一)研究生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学校培养计划规定的、学校统一安排或院、系、班级安排的各类活动。
(二)研究生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坚持学习,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因病请病,在校期间凭校医院证明,外出期间凭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研究生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或虽经批准但逾期而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一律以旷课论处。
(三)研究生在学期间,原则上不受理请假出国探亲手续。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就业工作管理细则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就业工作管理细则一、就业工作的指导方针及原则:1、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科教兴国的重要力量,有服从国家需要,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的责任和义务。
要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将个人理想融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进程中,到城乡基层、到中小企业、到中西部地区、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成长成才、建功立业。
2、学校实行“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模式,贯彻“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面向教学、科研和生产第一线”的方针,兼顾社会需求与个人愿望相结合的原则。
力争将我校毕业研究生输送到国家需要并充分发挥个人才干的工作岗位上去。
3、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须签定就业协议,签约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信守诺言,不得无故违约。
二、就业工作的有关规定:(一)材料准备:1、每年10月下旬,应届就业工作全面启动,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简称招就办)将《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简称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专用纸、《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发至各学院,再由学院按照统一的专用纸下载打印推荐表和协议书。
2、在规定时间内,应届毕业生登录研究生院网站就业系统学生端,或者直接登录学生注册推荐表进行注册,一般为一周左右的注册时间。
注册完成后,毕业生应注意保存好注册密码,以便于个人信息修改。
3、各学院尽快登录就业系统管理端,在管理系统中审核推荐表、协议书,审核内容包括:所学专业主要课程、学校鉴定意见等。
之后统一打印推荐表和协议书。
4、推荐表和协议书由各学院统一集中到招就办(江浦校区行政楼305办公室)盖章,因特殊原因安排毕业生个人来盖章的,毕业生需持所在学院出具的情况说明方可办理盖章事宜,情况说明上需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未经招就办盖章确认的协议书和推荐表一律不予认可。
5、在就业投递简历期间,毕业生仅需凭推荐表复印件去求职,在与就业协议单位确定签约时,再使用正式推荐表。
2011年南京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化学化工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第一批次共拟录取234人)
学术型硕士145人
黄春玲黄康兰清泉娄玥芸贾忱沙玉静谢京燕谢文龙陈明祖丹丹杨广明蔡晓阳查晨阳常洪进陈刘龙杜磊顾勇亮何奇超何欣鞠伟伟刘丽芳吕赟邱钊苏凡孙明伟田立王东洲王磊王瑞王小亮王怡魏王志远徐笑杨婷杨文哲叶帆付双钦纪潇波李峥刘桐戚龙浩丘宝增汪晓巧温燕佳吴玮吴作旺柴青崔金杰邓正燕高凌姜迁刘畅马洋涂睿王有涛杨仙健庄强陈华陈强茅丹茅丽华孟凡超饶俊苏华孙一心杨玲章志超朱祥华安丽娟曹雅洪金成纪拓刘丹梦刘伟马强毛亚明石耀琦武军伟周燕南周振方陈亚飞管俊明柯增光李超李岩林加明孙晓旭王馨婕吴健赵桥坡朱姗艾胜兰白德军蔡璐陈涛涛董孜业季兴宏姜华黎月华王亦修文晓梅许玲玲蔡勇陈冬冬陈加伟房树清李辉李郑州孙琦王静(大) 许志龙张云朱学成陆峰梅皓文孙宝红汤文岐王锋娜席其周徐栋杨建军殷飞张丽方祖良柱丁滢范珍龙冯旭平吕石石林海孙玉玉童大庆王韶峰张艳张渝曹伟孔晴晴刘皓月刘红任汝飞佘飞王程琳王伟王亚杨杰朱斌
专业型硕士89人
陈献富费婷花镜李超谈朋杨斌斌袁杰高海霞高雪峰耿豪罗瑞任继明施国栋张凯周林朱礼文马元腾孟雪王陈魏王秀吴海龙薛锫闫磊朱伟光沈旭陈娜刘志龙时振洲宋娟王慧王莉余倩陈侠侯文涛黄玮黄永升吉成宋建兰滕子言徐方松殷孝谦陈蕾丁维华房娟郭洪泽苏婷婷索阳薛盟盟杨雪平丁明高志强居增南雷青青吕书玲叶飞魏昀吴楠陈思晨陈樟耿丹揭斌华李海锋王栋尹良伟郁文翔黄韬孙浩月汤磊王辉王丽丽魏鹏徐吉权许思如陈亮韩秋李甜刘冬刘晓云孙守飞肖延杰熊曼赵宁钰董飞关稳稳陆育杰汪国辉王倩倩翁居轼郑义
2011年.4.14。
南京工业大学博士论文答辩、评阅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
南京工业大学博士论文答辩、评阅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南工(2014)研字第2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为做好我校博士研究生在论文答辩环节和学位申请环节的各项工作,特对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及学位申请工作提出如下具体要求:一、博士论文工作的基本要求1、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集中反映,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博士研究生独立完成。
2、博士学位论文应是系统完整的学术论文,应在科学上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学术成果,应能反映出博士研究生已经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了独立从事教学或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3、博士研究生应具有优良的学风与科研道德。
论文应反映自己的研究成果,不得弄虚作假和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4、博士学位论文工作时间按学校相应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条件1、申请者必须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等各项要求。
2、进行并通过开题报告。
3、完成学位论文的科学研究工作。
4、按照学校论文书写格式要求完成论文写作。
三、论文评阅前的论文检测工作1、博士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论文后,应交由导师初步审阅,经过反复认真修改合格以后,研究生填写完成《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并将电子论文交所在学院进行统一的论文检测。
2、学院要将检测结果及时通知到导师。
对检测不合格的,须向导师出示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肃处理过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处理意见表》。
四、论文评阅论文评阅工作是研究生培养与考核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实行盲审和同行评议制度,盲审由研究生院密送 2 名校外专家进行评阅,研究生凭导师签署的《论文评阅导师审核意见表》才可以递交盲审论文,具体详见《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条例》;同行评议与论文盲审可同步进行,由学院组织3名同行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阅,并填写《同行专家评议意见书》。
五、论文答辩(一)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5名相当于教授职称的校内外专家组成(至少包含1名本学科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且校外专家不少于2名)。
南京工业大学附件2: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
南京工业大学文件南工校研〔2019〕34号关于印发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的通知各部门、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方式,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选拔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南京工业大学2019年11月8日—1—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方式,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选拔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申请-考核制”属于博士招生考核方式之一,适用于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三种招生方式。
学校和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级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实施。
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各自学科特点或导师自主确定实施范围。
二、选拔原则博士研究生招生贯彻“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对申请者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人才。
三、组织领导(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申请-考核制”基本原则和总体方案,审核、监督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选拔过程,审定拟录取名单,并及时处理公示期间考生反映的各类问题。
(二)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按照学校总体方案要求,制订本单位的“申请-考核制”细则并组织实施。
—2—四、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必须符合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做好当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等相关文件中明确的基本条件。
有关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学生类申请人用〕一、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进修生和短期研修生类别申请二、申请人在准备申请材料时需注意的问题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
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工程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
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
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
申请人需在每份申请材料“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
2、?单位推荐意见表?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
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
上级批准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应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身份证复印件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申请人应提供所持有的最高职称、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5、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申请时假设尚未获得国外邀请信复印件,可暂不提交。
假设所申请出国留学工程对国外邀请信有要求,应按工程要求准备。
6、获奖证书复印件应是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相关的、获奖级别最高、日期最新的奖励〔原那么上应是五年内获得的〕。
同一部门〔包括隶属关系〕或同一内容的奖励证书复印件不要重复提供。
获奖证书复印件不得超过5页〔含〕。
7、外语水平证明提交其中之一即可。
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或工作一年以上证明材料,应由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此种情况应同时提供外方证明〕。
8、主要科研成果主要包括参与科研及学术论文发表情况〔应注明作者排名情况〕、博士论文摘要,不超过3页A4纸。
研究生三助管理系统
研究生三助管理系统使用手册清华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管理中心2007年11月目录一、研究生三助管理工作简介 (4)二、研究生三助系统简介 (4)三、学生使用指南 (8)3.1三助岗位申请 (8)3.2减免学费申请 (9)四、教师使用指南 (10)4.1教师三助设岗 (10)4.1.1设置助教岗位 (11)4.1.2 设置助研岗位 (12)4.1.3 其他 (14)4.2三助聘用 (14)4.2.1 查询岗位申请情况 (14)4.2.2 导出申请学生的信息 (15)4.2.3 录入招聘结果 (15)4.3助研津贴调整 (16)4.4审批学生减免学费申请 (16)4.5申请研究生培养专项基金 (16)4.6查询 (17)五、院系和设岗部门三助工作小组使用指南 (17)5.1三助设岗和审核设岗 (17)5.1.1设置助教岗位 (18)5.1.2设置助管岗位 (19)5.1.3 设置助研岗位 (21)5.1.4 审批本院系教师设置的助教和助研岗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5 其他 (22)5.2三助聘用管理 (24)5.2.1 查询岗位申请情况 (24)5.2.2 导出申请学生的信息 (25)5.2.3 录入招聘结果 (26)5.3审核三助聘用 (26)5.4考核管理 (28)5.5审批学生减免学费申请 (28)5.6审批导师专项基金申请 (28)5.7查询统计 (29)六、教学研究与培训中心使用指南 (29)6.1分配助教岗位数 (29)6.2查询统计 (30)七、研究生工作部使用指南 (30)7.1分配研究生德育助管岗位名额 (30)7.2审批研究生德育助管设岗 (31)7.3审批研究生德育助管的上岗 (33)7.4审批本科生德育助管考核结果 (34)7.5查询统计 (34)八、学生工作部使用指南 (35)8.1分配本科生德育助管岗位名额 (35)8.2审批本科生德育助管设岗 (36)8.3审批本科生德育助管的上岗 (37)8.4审批本科生德育助管考核结果 (38)8.5查询统计 (38)九、三助办公室使用指南 (39)十、研究生院使用指南 (39)一、研究生三助管理工作简介为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对研究生培养的要求,清华大学决定对现行研究生培养机制进行改革。
研究生外出管理办法
南京工业大学文件南工校研[2016]3号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外出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外出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研究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1.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除外)。
2.本办法适用于研究生联合培养、出国留学、访学(含调研)、求职、参加学术会议、实习、以及病假和事假。
二、请假程序1.研究生外出请假程序:(1)研究生向导师提出外出申请,填写《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外出申请表》,提交证明材料;(2)研究生教学秘书(辅导员)对研究生外出申请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3)学院党委书记或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签署意见并在学院备案,在外单位做研究的和请假两周以上的由学院报研究生院批准并备案;2.研究生外出请假提交材料:—1—(1)联合培养、出国留学的研究生须提供导师(或派出部门)的书面证明;(2)访学的研究生须提供访学邀请函或导师出具的书面证明;(3)参加学术会议的研究生须提供会议正式通知;(4)实习的研究生须提供学校、学院(或导师)派出实习的证明或实习单位的接收证明;(5)求职外出的研究生须书面说明求职意向及地点;(6)因病请假的研究生须提供县级以上甲等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因事请假须说明具体事由。
三、教育管理1.学院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认真做好研究生外出审批、管理等各项工作,加强安全教育,提高研究生自我防范的能力。
2.研究生导师应加强研究生外出审核与把关,在研究生外出前对其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在研究生外出期间至少每周与其联系一次,掌握其基本情况。
3.外出研究生应树立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研究生外出期间应按照预定内容、时间、路线进行,若有变更或需延长外出时间应及时向导师、教学秘书(辅导员)报告并征得同意。
4.外出活动结束后,研究生应立即返校,并及时向导师和教学秘书(辅导员)销假。
四、纪律处理—2—1.研究生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擅自外出的,学院依据《南京工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暂行条例》给予相应处分。
南京工业大学计划财务处
南京工业大学文件南工校财[2014]19号关于规范财务报销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提高财务报销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结合我校财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关于报销凭证(票据)的有关要求报销凭证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如:发票、非税收入票据)和自制原始凭证(如:暂付款单、内部转账单等)。
(一)对外来原始凭证(发票)的要求:1、报销凭证(票据)必须是印有“税务监制”或“财政监制”章的合法票据。
票据内容填写须真实、准确、完整,并加盖出票单位发票(或财务)专用章,印章清晰可辨认。
各单位内部自行印制的无税务或财政监制章的发票属白条范畴,不具备报销功效。
2、发票付款单位(购货单位)名称须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或“南京工业大学科技开发中心”的全称。
填写二级单位(部门)名称、“个人”、“顾客”、“客户”或未填写原则上不予报销。
3、发票摘要应逐一填写所购物品品名、数量、单价及金额,如果所购物品过多,无法在一张发票内填写,可在发票摘要处写—1—明“详见附件”,或“详见明细清单”,明细清单须加盖出票单位发票专用章。
4、发票金额大小写必须完全一致,涂改无效。
5、发票各联要一次性复写,单联直接填写无效。
6、发票须加盖出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行政事业单位开具的非税收入类票据可加盖“财务专用章”),否则,视为无效发票。
(二)对自制原始凭证的要求:1、自制原始凭证仅限于使用南京工业大学计划财务处印制的单据(如:内部转账单、科研经费转账单、支付凭证、暂付款单、经费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涉税收入开票申请单等)。
2、报销时,自制原始凭证的填写内容须规范完整。
金额不得涂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的,由修改人签章。
(三)各单位在经济业务发生后必须及时报销相关票据,原则上报销期限为自开票日期起三个月内,如有特殊情况应书面说明原因,从严控制跨年度票据。
(四)不能报销的票据1、假发票、非税务或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
校际交换(交流)学生出国(境)学习申请审批表
附件1南阳师范学院校际交换(交流)学生出国(境)学习申请审批表附件2南阳师范学院校际交换(交流)学生出国(境)学习家长同意书兹有(监护人姓名)、(监护人姓名),同意就读于贵校(所在院系)学院(年级)(班级)班学生(参与项目学生姓名),出生日期(参与项目学生出生年月日)年月日,证件号码(参与项目学生证件号码):参加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由南阳师范学院和(项目制定大学名称)大学的校际交换生合作项目。
并同意该生到(项目大学所在地区)进行为期(项目规定时间)的学习。
特签此同意书!监护人签名:监护人证件号码:日期:年月日附件3南阳师范学院校际交换(交流)学生出国(境)学习协议书要指导。
2、甲方与接收学习的国(境)外学校签署交流协议。
3、乙方在国(境)外学校学习期间所取得的学分,在符合甲方规定时,可以转换为甲方学校学分。
4、甲方为乙方在项目规定的在外学习期限内保留学籍。
三、乙方承担的责任1、乙方出国(境)学习属于学校派出性质,应按甲方关于交换学生管理规定办理一切手续,出国(境)学习费用全部自理。
2、乙方应遵守所在国家以及地区的法律和对方学校的校规,不得违反所在国家以及地区法律及校规。
在外的一切个人行为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在国(境)外期间应当注意自身人身安全。
在国(境)外期间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4、乙方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在申请出国(境)时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在外所选专业和所学课程需取得所在学院认可,并按甲方所要求的学习内容进行学习。
乙方在返校后应当向甲方及所在学院提供详细的出国(境)学习报告。
5、乙方在学习期满后应按期返校,不得无故在国(境)外滞留。
如需延长学习期限,必须在原来的期限结束前60天向甲方申请并取得甲方的同意。
如不按期返校,在此期间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在国(境)外期间,乙方由于个人原因中断学习提前回国,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丙方承担的责任1、丙方须承担乙方出国(境)学习的一切费用(包括并不限于在外的学费、食宿、交通、医疗、保险及生活费和国际旅费等)。
(新版)重庆大学研究生赴国(境)外学习申请表及各种程序说明
重庆大学研究生赴国(境)外学习申请表填表说明:1.《重庆大学学生赴国(境)外大学交换学习申请表》中“审批意见及签章”只需完成第一、第二项。
2. 所有交流研究生必须至少选修2门交流大学课程。
学生应在学院和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在台湾交流大学的选课计划,填写“申请学校拟选课程”栏中“申请学校拟选课情况”。
如需返校进行学分转换及认定者请同时填写对应的“拟转换为我校教学计划课程情况”。
3.本申请课程为校内申请时初步拟选课程,最后被录取者可根据交流大学课程开设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请申请者仔细阅读以下材料:重庆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境)学习各项手续办理程序1. 在读证明:我校研究生各类因公出国(境)项目研究生在读证明采用统一格式(详见附件1)。
请按照模板格式填写信息打印后,持学生证或一卡通到研究生院401办公室审核、407办公室盖章。
2. 成绩单:(两种方式均可)a.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打印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b.研究生院415办公室李曼老师处打印成绩单加盖研究生院培养办教务专用章3. 离校手续:我校研究生各类因公出国(境)项目选派研究生如离校时间在1个月之内,须在学院办理离校手续。
如离校时间超过1个月,离校前须本人持有效证件办理学籍手续和普通奖学金手续,否则按私自离校处理,一切后果自负。
学籍:研究生院415办公室李曼老师 023********普通奖学金:研究生院305办公室冯佳文老师 023********3.学分转换与认定(一)学校承认派出学生在交流学校学习期间所取得的学分,承认交流大校所出具的学习成绩单及学习证明。
派出学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由学校、各学院参照交流大校的考评意见进行评定。
(二)学分转换及认定具体办法专业课程:在对方学校修读与我校培养计划中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课程,获得该门课程相应学分和成绩,专业课程由所在学院进行学分及成绩认定。
公共课程:在对方学校修读与我校培养计划中相同或相近的公共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和成绩,公共课程由研究生院进行学分及成绩认定。
南京工业大学智慧南工办事大厅因公出国(境)申报系统
南京工业大学“智慧南工”办事大厅因公出国(境)申报系统使用手册一、因公出国(境)申报流程介绍(一)普通教职工申报流程图普通教职工申报详细流程:● 1. 申请人填写申请信息: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出国信息、日程安排、个人经费明细。
● 2. 所在单位外事秘书审核:查看申请人申请信息,如无疑问,审核通过,并指定给一位所在单位领导审核。
如需修改,可退回给申请人。
● 3. 所在单位领导审核:查看申请人申请信息,如无疑问,审核通过。
如需修改,可退回给申请人。
● 4. 所在单位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核:查看申请人申请信息,如无疑问,审核通过。
如需修改,可退回给申请人。
● 5. 海外事务部预审:查看申请人填写的各项信息是否完善,如无疑问,审核通过。
如需修改,可退回给申请人。
● 6. 经费所有人审核:此步骤如申请人填写了“经费所有人”,将由“经费所有人”审核经费来源、可用余额。
如没有填写将视为“经费所有人”为自己。
●7. 计划财务部审核:查看申请人个人经费明细,如无疑问,审核通过。
如需修改,可退回给申请人。
●8. 人才资源部审核:查看申请人个人基本信息,如无疑问,审核通过。
如需修改,可退回给申请人。
●9. 海外事务部最终审核:查看申请人填写的各项信息是否完善,如无疑问,审核通过。
如需修改,可退回给申请人。
●10. 海外事务部分管校领导审核:查看申请人填写的各项信息是否完善,如无疑问,审核通过,流程结束。
如需修改,可退回给申请人。
(二)中层干部申报流程图中层干部申报流程详细● 1. 申请人填写申请信息: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出国信息、日程安排、个人经费明细。
● 2. 所在单位外事秘书审核:查看申请人申请信息,如无疑问,审核通过,指定所在单位党组织领导(一位领导)、所在单位行政领导(一位领导)审核。
如需修改,可退回给申请人。
● 3. 所在单位党组织领导审核、所在单位行政领导审核(双签):查看申请人申请信息,如无疑问,审核通过。
如需修改,可退回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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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出国(境)报批表
校的有关处理,并自行承担在外期间的一切责任。
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公费医疗管理办法”规定,学生出国(境)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我同意按此规定执行。
本人承诺此次在国(境)外期间,由本人自行参加国(境)外的医疗保险,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含投保费用)以及在境外发生意外所涉及的食宿、交通费由本人自行负责,与南京工业大学无涉。
若本人在国(境)外发生任何涉及医疗费用等事宜均不向南京工业大学主张任何权利。
本人清楚根据学校出国(境)管理规定,学校不办理先出国后审批事项。
经学校审批同意后,不再办理更换经费来源事项、不再办理更换出国天数及国别事项等。
申请人签字:
申请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