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课件----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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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课罗马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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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古希腊文明的正统继承者 开拓——对西方古典文明的独特贡献:制定出
古代世界最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
●罗马与希腊的不同:
小城邦
统一意大利
雄霸三洲的大帝国
(地中海中部亚平宁半岛台伯河畔)
2021/3/10
31
●罗马简史: ①公元前8世纪,罗马建城(王政时代) ②公元前509年,罗马共和国建立 ③公元前27年, 罗马帝国建立 ④公元1-2世纪成为地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
女一样不得结婚。然而美丽的公主和战神玛尔斯(Mars)
一见钟情, 生了一对双胞胎,起名罗莫路和勒莫。叔父
闻知此事大怒,将公主投入大牢,又把那双胞胎放在
篮子里抛入台伯河,指望那篮子漂入大海将那双胞胎
淹死。后来篮子被河口附近茂密的灌木丛钩住而停了
下来,他们的哭声引来的一只过路的母狼。母狼不但
不把两个孩子当点心,还用自己的奶去喂他们,这才
世界上有很多美好的词汇,可以分配给欧洲各个城市,
例如精致、深朴、繁丽、畅达、古典、新锐、宁谧、舒适、
奇异、神秘、壮观、肃穆……其中有不少城市还因为风格
交叉而不愿意固守一个词,产生角逐。
只有一个词,它们不会争,争到了也不受用,它静静
安踞在并不明亮的位置上,留给那唯一的城市。
这个词叫伟大,这个城市叫“罗马”。
解析:此题考查了学生对古罗马法的熟识程
度,能够说明在古代的时候罗马法就具有一定
的先进性。
2021/3/10
33
2.(2007年高考历史试题广东卷)罗马法在 世界法律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因为它
( B)
A.是近现代西方法律的先驱 B.维护和巩固了罗马帝国的统治 C.揭露和批判了私有制的罪恶 D.给予自由民和奴隶以公民权
古代世界最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
●罗马与希腊的不同:
小城邦
统一意大利
雄霸三洲的大帝国
(地中海中部亚平宁半岛台伯河畔)
2021/3/10
31
●罗马简史: ①公元前8世纪,罗马建城(王政时代) ②公元前509年,罗马共和国建立 ③公元前27年, 罗马帝国建立 ④公元1-2世纪成为地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
女一样不得结婚。然而美丽的公主和战神玛尔斯(Mars)
一见钟情, 生了一对双胞胎,起名罗莫路和勒莫。叔父
闻知此事大怒,将公主投入大牢,又把那双胞胎放在
篮子里抛入台伯河,指望那篮子漂入大海将那双胞胎
淹死。后来篮子被河口附近茂密的灌木丛钩住而停了
下来,他们的哭声引来的一只过路的母狼。母狼不但
不把两个孩子当点心,还用自己的奶去喂他们,这才
世界上有很多美好的词汇,可以分配给欧洲各个城市,
例如精致、深朴、繁丽、畅达、古典、新锐、宁谧、舒适、
奇异、神秘、壮观、肃穆……其中有不少城市还因为风格
交叉而不愿意固守一个词,产生角逐。
只有一个词,它们不会争,争到了也不受用,它静静
安踞在并不明亮的位置上,留给那唯一的城市。
这个词叫伟大,这个城市叫“罗马”。
解析:此题考查了学生对古罗马法的熟识程
度,能够说明在古代的时候罗马法就具有一定
的先进性。
2021/3/10
33
2.(2007年高考历史试题广东卷)罗马法在 世界法律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因为它
( B)
A.是近现代西方法律的先驱 B.维护和巩固了罗马帝国的统治 C.揭露和批判了私有制的罪恶 D.给予自由民和奴隶以公民权
罗马法完整版课件全套教学ppt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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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2. 《十二表法》的产生
6
《十二表法》的前3表涉及的是诉讼法,列举了有关的诉讼 (包括执行)程序;随后是关于继承、家庭、所有权、相邻 关系方面的规定;在债法问题上,特别提及了债务口约( nexum)和誓约(sponsio)制度;第8表和第9表调整的是对 非法行为的制裁以及刑事诉讼程序。
7
(一)初始时期或者叫奎里蒂法时期 该时期从罗马城邦起源时(即公元前8世纪)开始,到公
元前367年《李其尼和赛斯蒂法(leges Liciniae Sextiae)》 颁布时为止 该法第一次使平民有可能担任执政官(consules)的职务 ,为了平息贵族的不满,设立一位裁判官(praetor)专
10
(四)后古典法时期或者叫专制君主制时期 • 该时期从公元4世纪到公元527年优士丁尼皇帝登基时为止 • 罗马法平庸发展时期,专制君主制遏制着法学家的创造性
和自由争鸣的精神。公元426年颁布的一项谕令只赋予帕 比尼安保罗、盖尤斯、乌尔比安和莫德斯丁等5位法学家 的论著以法律效力,法学从研究转向教学和注释。 • 平民会决议和元老院决议不再是法律渊源;而君主谕令则 获得了至高无上的地位,完全被视同为“法律” • 罗马法开始受到基督教精神的影响。 • 罗马帝国中心开始向东部转移以及大量外来法律制度起着 渗透作用,出现了大量混杂的法规汇编和法学编译著作。
5
•经济的发展和财富的积累也加剧了罗马社会的两极分化,原有 的按地域划分的部落逐渐被带有鲜明等级色彩的百人团 (centuria)体制所取代。 公元前510年左右,罗马民众推翻了专横的塔尔奎尼王的统 治,由民众会议推选出两名执法官联合执政,从而结束了所谓的 君王时代一些中文的史书也把它称为“王政时代”。 公元前451年,平民和贵族共同组建了一个“十人立法委员 会(decemviri legibus scribundis)”,并派出一个使团赴雅典 学习希腊城邦的法制;当年将制定的法律铭刻在10块象牙表 板上,展示于城市中心广场。公元前450年,十人立法委员会 又增补了两表法律,由此形成《十二表法》(Lex XII Tabularum)。
2. 《十二表法》的产生
6
《十二表法》的前3表涉及的是诉讼法,列举了有关的诉讼 (包括执行)程序;随后是关于继承、家庭、所有权、相邻 关系方面的规定;在债法问题上,特别提及了债务口约( nexum)和誓约(sponsio)制度;第8表和第9表调整的是对 非法行为的制裁以及刑事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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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始时期或者叫奎里蒂法时期 该时期从罗马城邦起源时(即公元前8世纪)开始,到公
元前367年《李其尼和赛斯蒂法(leges Liciniae Sextiae)》 颁布时为止 该法第一次使平民有可能担任执政官(consules)的职务 ,为了平息贵族的不满,设立一位裁判官(praetor)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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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后古典法时期或者叫专制君主制时期 • 该时期从公元4世纪到公元527年优士丁尼皇帝登基时为止 • 罗马法平庸发展时期,专制君主制遏制着法学家的创造性
和自由争鸣的精神。公元426年颁布的一项谕令只赋予帕 比尼安保罗、盖尤斯、乌尔比安和莫德斯丁等5位法学家 的论著以法律效力,法学从研究转向教学和注释。 • 平民会决议和元老院决议不再是法律渊源;而君主谕令则 获得了至高无上的地位,完全被视同为“法律” • 罗马法开始受到基督教精神的影响。 • 罗马帝国中心开始向东部转移以及大量外来法律制度起着 渗透作用,出现了大量混杂的法规汇编和法学编译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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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的发展和财富的积累也加剧了罗马社会的两极分化,原有 的按地域划分的部落逐渐被带有鲜明等级色彩的百人团 (centuria)体制所取代。 公元前510年左右,罗马民众推翻了专横的塔尔奎尼王的统 治,由民众会议推选出两名执法官联合执政,从而结束了所谓的 君王时代一些中文的史书也把它称为“王政时代”。 公元前451年,平民和贵族共同组建了一个“十人立法委员 会(decemviri legibus scribundis)”,并派出一个使团赴雅典 学习希腊城邦的法制;当年将制定的法律铭刻在10块象牙表 板上,展示于城市中心广场。公元前450年,十人立法委员会 又增补了两表法律,由此形成《十二表法》(Lex XII Tabularum)。
《罗马法概论》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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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的时代特点和文化背景
• 国家强调权利和社会等级的划分 • 文化多元化和思想教育的发达 • 严谨的法律条文和手写版本的记录
罗马法的影响因素和发展趋势
地理环境和时代背景
罗马法主要来源于古罗马时期的文化和法律体系,受到了当时地理环境和时代背景的影响。
全球化时代的挑战和机遇
在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罗马法的应用和发展面临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包括国际私法、跨国 企业和全球财产权制度等。
《罗马法概论》PPT课件
罗马法是西方文明中的重要法律体系,深刻影响了整个欧洲大陆及其殖民地 的法律制度。通过这个课件,你将了解到罗马法的实践应用和对于现代法律 制度的影响。
罗马法的历史背景
1 罗马共和国
2 罗马帝国
罗马法的发展源于罗马共和国时期,以成文法为 主。
罗马帝国时期,罗马法发展到了高峰。
3 法语和公法
考古发现
2000年后,神庙和公共建筑遗址的发现,使得对罗马
罗马公法和罗马私法的区别
1
公法
重点关注国家与个人、国家间的关系和国家内部政府机构之间的关系。如宪法、 刑法等。
2
私法
主要规定个人之间的关系,例如合同法、物权法等。
3
公、私法的关系
公法为私法提供了法律的法源、规范的基础和实施的保障。
罗马法对现代法律制度的影响
警匪题材影视作品
在影视作品中,罗马法也作为背景和基础,成为警匪
罗马法在教学和学术研究中的地位
1 欧洲教育体系
罗马法作为欧洲教育体系中的核心科目,许多法学专业都要求掌握。
2 考研律师类专业
在中国考研律师类专业中也经常有罗马法的相关考试和课程。
3 学术研究
学者们对罗马法的研究从未中断,越来越多的新成果得以问世。
罗马人的法律ppt7 人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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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意大利-罗马城的建立
罗马建城立国曾有一段优美的传说。相传爱神维纳斯的后代,特洛耶英雄 埃涅阿斯在特洛耶陷落之后,辗转来到意大利,其子在拉丁姆建立阿尔巴· 龙加 城。此后王位代代相传,当传至国王努米托尔时,王位被其弟阿穆略篡夺。阿穆 略强迫努米托尔之女西尔维亚做女祭司而终身不得婚配,以免他生子报复,但战 神马尔斯却爱上西尔维亚,并生了一对孪生子。阿穆略将孪生兄弟弃于台伯河, 孩子被河水冲上岸边,为一母狼喂乳成活。后来又有一对牧人夫妇收养了他们, 成人之后,哥哥取名罗慕路斯,弟弟叫勒摩斯。兄弟俩杀死了篡位者阿穆略,复 得王位,并在台伯河畔他们被弃之处建一新城,因建城发生争端,兄杀其弟,新 城遂以兄名命之为罗马。后来,罗马史家将建城之时推算为公元前753年。但也 有一些史学家将罗马建城的时间确定在公元前600年左右。
D
A
5、被人称为“自然法之父”的是: A、伯里克利 B、亚里士多德 C、柏拉图 D、西塞罗
6、罗马法所蕴藏的法律理念主要是: A、三权分立 B、集体管理 C、人人平等,公正至上 D、人民主权,轮番而治
D
C
福建省平和正兴学校
2007年4月8日
1、三人行,必有我师焉。2、学习知识要善于思考,思考,再思。我就是靠这个方法成为科学家的。3、我从来不记在辞典上已经印有的东 西。我的记忆力是运用来记忆书本上还没有的东西。4、在天才和勤奋两者之间,我毫不迟疑地选择勤奋,她是几乎世界上一切成就的催产 婆。5、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6、读书应具有学习和求知的欲望,也就是说,要用人类的天才积累的知识财富充实自己的头脑 和心灵。7、天生的才干如同天生的植物一样,需要靠学习来修剪。8、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9、学习有时候只改变一个人的态度 中思想与信念的成分,而没有改变情感与行为倾向,因此时间一过,态度又回复原状。10、黑发不知勤学早,白头方悔读书迟。11、我认 为人生最美好的主旨和人类生活最幸福的结果,无过于学习了。12、惟一持久的竞争优势,也许就是比你的竞争对手学习得更快的能力。 13、如果你年轻时就没有学会思考,那么就永远学不会思考。14、我平生从来没有做过一次偶然的发明。我的一切发明都是经过深思熟虑, 严格试验的结果。15、钢是在烈火和急剧冷却里锻炼出来的。所以才能坚硬和什么也不怕。我们的一代也是这样在斗争中和可怕的考验中锻 炼出来的,学习了不在生活面前屈服。很多朋友晒了他们去年已经实现的目标:有的如愿参加了马拉松比赛,有的瘦身成功,有的写了一百 多万文字。而有的,表示“很迷茫”。记得迷茫的这部分人,在2018年初的时候也是踟蹰不前,不知自己的方向对不对。这一年来,他们 晒得最多的是,今天去旅游,明天吃大餐,然后在深夜发出人生疑问:“远方和诗在哪里?很迷茫。”迷茫,一个多么熟悉的词,我们经常 把它挂在口头上:你发觉大学专业不是自己喜欢的,很迷茫;你觉得工作枯燥乏味,不知道到底要不要继续做下去,很迷茫;你觉得人生艰 辛、梦想很远,很迷茫……过了很多年,你还在迷茫,而当时和你一样起点的人可能已经走了很远了。于是,你更迷茫,不禁问:为什么? 因为他们一直在行动啊,他们没时间迷茫我们去拜访一位老同学的画室,进去后都惊呆了,画室里密密麻麻地贴着他的习作,我们去时他正 在完成一幅大型作品。他说,他画这幅作品已经几个月了,这段时间就一直在做这件事。我们以前都认为这位老同学运气最好,一路走来顺 风顺水。参观了他的画室后,大家都改变了观点。所有的成功都在于日复一日的努力。 记得当初大学毕业时,有些人很迷茫——不知道是 否要在纯艺术的道路上继续走下去。在大家犹豫不前时,这位老同学已经在准备考研了。因为准备充分,他顺利考上研究生。毕业后,他因 成绩优秀留校当了老师,然后又继续读完愽士,还举办过好多次个展。如今,他是已经成名的教授、年轻有为的研究生导师。而我们,很多 年过去了,还在为要不要再去考研而犹豫不决。心中的艺术家梦想促使我们跃跃欲试,但如果真去考,会不会太天真了,太不现实了?真的 是很迷茫。迷茫的时候,我觉得可以问问自己:“你努力过了吗?” 侄女大学毕业后已换了两份工作,最近又想跳槽,觉得工作不合心意。 她妈妈想让她去考公务员,但她自己又不想。我问她有什么想法,她说很迷茫,不知道自己的人生方向。我问她,这两份工作你都尽力做了 吗,还是因为迷茫,只是在应付?与其迷茫,不如尽力把
罗马人法律教学课件
![罗马人法律教学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7c61f162b0717fd5370cdc66.png)
第3表 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债务 的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 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 奴。
第5表: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 进行处理。
第8表 毁伤他人肢体而不能和解 的,他人亦得依同态复仇而“毁伤 其形体”。折断自由人骨头, 处 300阿斯的罚金;如被打折骨头的 是奴隶,罚金可以减半 。
第11表 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
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为保护贵族特权提供了 方便。
习惯法保护的是贵族阶 级的利益,严重损害了 平民,特别是新兴工商 业者的利益,引起该阶 层的严重不满。随着社 会的发展,习惯法已经 不再适用于罗马,急需 诞生新的律法来促进罗 马社会的平稳发展。
老师:罗马城邦时代罗马仅仅是在亚平宁半岛上的一个小城邦, 那么这个时候罗马城邦内部等级森严,矛盾重重,如果罗马内 部发生了矛盾就用习惯法来解决,但是在这个时候有一个矛盾 发生了。 展示:拍案说法 案例1 公元前460年,平民斯提赫经过自己多年的辛勤劳动, 终于有了自己的一块土地,在上面中上了庄稼,正当庄稼长势 喜人之时,有一天,一个叫菲力的贵族驾着马车踩坏了米奥尔 的庄稼。斯提赫想评理,结果还挨了菲力毒打,斯提赫断了头 骨,差点送命,菲力扬长而去,提赫斯无奈把菲力把他告上了 法庭。 假如你是当时的法官,你会怎么判案?为什么? 判决结果:贵族菲力不负任何责任,无罪。
小城邦
古罗马的发展史
罗马建城(公元前8世纪)王政时代
统一意 大利
罗马共和国(公元前509年~公元前27年)
雄霸三 洲的大 帝国
罗马帝国(公元前30年~公元476年)
一、罗马法的发展演变 (一)起源: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1、习惯法
( 从罗马建城到共和国建立之初)依靠祖辈传 承,未经政府明确承认而被人们接受并默认,用 以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则。
第九课 罗马法体系全套PPT
![第九课 罗马法体系全套PPT](https://img.taocdn.com/s3/m/767cdd3ada38376bae1fae17.png)
这是董仲舒为了维护封建等级制提出了的理论。是封建统治阶级用 来控制人们思想、防止人民“犯上作乱”的思想武器,体现了整个封建 统治的各种关系,成为封建立法的指导思想。
“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反映了封 建社会中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一种特殊的道德关系
“五常”:“仁、义、礼、智、信”。用以调整、规范君臣、父子、兄弟、夫 妇、朋友等人伦关系的行为准则。
成为罗马法体系的渊源
三、罗马法的发展-----“公民法”和“万民法” 1、“公民法”
(1)背景: 古代罗马国家的壮大和发展,为了进一步有效地维护罗马公
民的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维系罗马社会的稳定和团结。
(2)“公民法”的形成
罗马政府在不同时期制定和颁布的一系列只有罗马公民才能 享有保障和权利的法规和文献。
三、马法的完善
历代帝国统治者的重视
查士丁尼法典(民法大全)的编撰
四、罗马法的影响
是古代世界最完备的法律体系,………… 五、罗马法的局限性
奴隶被排斥在法律对象之外 六、影响深远的原因
1、罗马法在发展过程中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不断修正、完善,具有较强的 生命力。
2、罗马帝国疆域辽阔,最强盛时地跨欧亚三洲。
2、“万民法” (1)背景:
随着罗马的对外扩张。逐渐成为一个横跨欧亚非的大帝国, 被征服地区的人民与罗马帝国的关系越来越紧密,但却不能受 到罗马法律的保护,不没有享受罗马公民的权利。被征服的情 绪和没有归属感的心理,对罗马帝国的统治不利。
(2)“万民法”的形成
帝国时代的罗马国家为了调整和处理罗马人和非罗马人 以及非罗马人之间的权力关系而颁布了一系列决议和法令, 逐渐形成了一种适用于境内各民族的共同法律。
小知识1: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三从四德
“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反映了封 建社会中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一种特殊的道德关系
“五常”:“仁、义、礼、智、信”。用以调整、规范君臣、父子、兄弟、夫 妇、朋友等人伦关系的行为准则。
成为罗马法体系的渊源
三、罗马法的发展-----“公民法”和“万民法” 1、“公民法”
(1)背景: 古代罗马国家的壮大和发展,为了进一步有效地维护罗马公
民的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维系罗马社会的稳定和团结。
(2)“公民法”的形成
罗马政府在不同时期制定和颁布的一系列只有罗马公民才能 享有保障和权利的法规和文献。
三、马法的完善
历代帝国统治者的重视
查士丁尼法典(民法大全)的编撰
四、罗马法的影响
是古代世界最完备的法律体系,………… 五、罗马法的局限性
奴隶被排斥在法律对象之外 六、影响深远的原因
1、罗马法在发展过程中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不断修正、完善,具有较强的 生命力。
2、罗马帝国疆域辽阔,最强盛时地跨欧亚三洲。
2、“万民法” (1)背景:
随着罗马的对外扩张。逐渐成为一个横跨欧亚非的大帝国, 被征服地区的人民与罗马帝国的关系越来越紧密,但却不能受 到罗马法律的保护,不没有享受罗马公民的权利。被征服的情 绪和没有归属感的心理,对罗马帝国的统治不利。
(2)“万民法”的形成
帝国时代的罗马国家为了调整和处理罗马人和非罗马人 以及非罗马人之间的权力关系而颁布了一系列决议和法令, 逐渐形成了一种适用于境内各民族的共同法律。
小知识1: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三从四德
罗马法上课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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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四:罗马帝国横欧亚非三洲,但帝国的行政人员很少。 公 元1世纪初只有百人左右,这百人将国家治理得很好 …… 在手工业和商业发展的基础上,帝国前期的城市达到前所 未有的繁荣。罗马和亚历山大里亚成为内外贸易的枢纽和商 品集散地。…… ——《罗马帝国发展史 》 材料五: “罗马曾经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武力;第二次 是宗教;第三次是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 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 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 ——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
高卢
欧
洲 黑 海
西班牙 罗马
小 埃及
公元117年的罗马帝国
古罗马强盛时期是一个横跨欧、亚、非三洲, 把地中海作为内湖的大帝国。
公民法和万民法的比较
项
目
时间 适用 范围
公民法
从公元前509年到公 元前3世纪中叶 罗马公民 侧重国家事务 偏轻私法规范 注重形式、缺乏灵活
万民法
从共和国到帝国的过程中 罗马境内各族人民 更注重调解贸易以及财 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
内容
特点
简洁灵活、实用有效
结果
万民法逐步取代公民法,成为 巩固罗马统治的重要工具
举案说法
先祖的官司
罗马共和国早期,罗莫洛是一个仁慈、善良的 贵族,也是罗马一支军队的首领。生前立遗嘱, 希望把他一半的财产捐给那些跟随他作战受伤 或战死士兵的家人。受伤或战死的士兵有外邦 人,那外邦士兵能否分到财产呢? 根据罗马帝国时期的法律,法官可能怎么判呢?
习惯法
一代一代口口相传下来的被社会所认 可的道德和习惯,这些道德和习惯对全社会 成员的行为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是未形成 书面文本的法律。
特点
①没有具体条文,法律与 习惯之间没有明显界限。②具 有伸缩性和不确定性,可以随 意解释。
罗马法-课件
![罗马法-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7171dcc8c281e53a5802fff3.png)
前5世纪中叶
前3世纪
565年
前753年
前510年
十
前27年
民
二
法
铜
大
罗马法
表
全பைடு நூலகம்
发展
法
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从公民法到万民法
法典化系统化
【课后探究】罗马法倍受后人推 崇,无论是近代社会还是现代社 会,我们都能看到罗马法在法制 社会的延续。罗马法为什么会有
如此深远的影响力呢?
罗马法产生重大影响的原因分析
材料一:法律上的平等原则,来源于商品经济条件,因为商品交换必须根据商
【罗马法特征分析】
以维护奴隶主统治秩序为核心目的; 严格的等级秩序; 以私有制为基础,保护私有财产; 以私法为主体; 强调程序法; 普适性; 务实性强。
罗马法内容
①概念:古代罗马奴隶制社会的法律 (一部法典始,一部法典终); ②重要法典:《十二铜表法》和《民 法大全》; ③从承载形式分为:习惯法和成文法; ④从主体结构与适用范围分为:公民 法和万民法;⑤核心内容:保护私有 财产,提倡法律面前公民人人平等; ⑥主要特征:以私法为主体等。
——【德】耶林《罗马法精神》
第二单元
第6课 罗马法的起源和
发展
看书完成《学案》:罗马法经历 了一个怎样的发展历程?
公民法
习惯法
成文法
万民法
《十二铜表法》
《民法大全》
公元前 公元前 6世纪 5世纪
公元3 世纪
公元6 世纪
罗马的扩张
哈德良时代的长城 (位于不列颠北部)
【讨论】
1、罗马扩张导致境内居民结构发生什么变化?
•
10、阅读一切好书如同和过去最杰出 的人谈 话。2021/3/52021/3/52021/3/53/5/2021 10:59: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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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课程主要研究罗马私法(这也是古代的 传统)。有关诉讼程序的法律规范,亦属于私 法的范畴。
❖ 诉权——权利
二、罗马法的研究对象
法学院
❖ (二)时间跨度
❖ 从时间上看,罗马法主要研究《十二表法》(公元前 450 年)到优士丁尼立法这一时期。
❖ 从罗马建城开始的第一阶段无史料,法律不成文,流行习 惯法,《十二表法》是早期习惯法的记录;优士丁尼之后 东罗马帝国的罗马法全面衰退,研究价值不大。传统的研 究罗马法的学者,都把公元前450年《十二表法》颁布 时起,到公元565年优帝一世去世为止这1016年间罗马 国家所施行的“私法”作为研究的对象,并以《国法大全》 作为研究的基础。
二、罗马法的研究对象
法学院
❖(一)罗马私法 ❖ 1.公法与私法的区分 ❖ (1)乌尔比安:公法“有关罗马国家的稳定”,
私法“涉及个人福利”。
❖ D.1,1,1,2:(乌尔比安):这一研究的对象有两个,公 法和私法。公法是有关罗马国家稳定的法,私法是涉及个 人利益的法。事实上,它们有的造福于公共利益,有的则 造福于私人。公法见之于宗教事务、宗教机构和国家管理 机构之中。私法则分为三部分,实际上,它是自然法、万 民法和市民法的总和。
❖ 2.罗马法学家方法的借鉴意义。
❖ 3.罗马法与现代民法:民法制度的罗马法渊源(维柯: 事物的本质应在其本源中把握)。
❖ 从体系到具体的概念、规则,例如1:抗辩权的罗马法起 源(裁判官法——市民法)。 例如2:买卖契约中的二 元责任——违约责任、瑕疵担保责任(权利瑕疵),出 卖人不负移转标的物所有权之义务。
754(罗马建城)年到565 年(优士丁 尼皇帝死亡)这整个历史时期罗马奴隶 制国家所实施的全部法律制度。
❖2.罗马法的第二阶段:11 世纪起的罗 马法复兴——欧洲大陆普通法——民法 法系。
法学院
第一节 罗马法研究的对象与研究意义
❖(三)罗马法作为法学 ❖ 1.在古代法中,罗马法是唯一得到科学表述的法
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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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源于罗马法上的“正当权利担保之诉”。 早在罗马法的古代时期,要式买卖的买受人就已受到一种 特别的保护:要式买卖的出卖人向买受人负担使后者取得 所有权的担保义务。在罗马法要式买卖时期,如果要式买 卖的出卖人并非是正当的权利人,由于罗马法并不承认善 意取得制度,所以买受人就不能确定的取得标的物的所有 权,而真正的所有人可以对买受人提起所有物返还之诉追 回该物。作为对其的救济,买受人可以根据此种担保义务 要求出卖人参加第三人对其提起的所有物返还之诉,以协 助买受人对抗第三人的诉讼请求;如果出让人不参加诉讼 或者虽然参加但受让人仍然败诉,则受让人可以对出卖人 提起“正当权利担保之诉”,要求出卖人承担返还双倍价 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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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目依次为传唤、审理、索 债、家长权、继承和监护、 所有权和占有、土地和房屋 、私犯、公法、宗教法、前 五表的追补及后五表的追补 。其特点为诸法合体、私法 为主,程序法优于实体法。
《国法大全》是由东罗马帝国 时期,皇帝优士丁尼在位期间 及死后不久新编纂的,它是《 优士丁尼法典》、《钦定法学 阶梯》、《学说汇编》、《新 律》四部法典汇编的统称,也 是奴隶制时代历史上一部最完 备的成文法典。
行的法律。但是,它并不是某一个立法文献的 名称,而是罗马奴隶制国家整个历史时期的法 律总称。 ❖它是古代奴隶制社会最发达、最完备的法律体 系,也是“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 律”(恩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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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罗马法研究的对象与研究意义
❖(二)罗马法的历史性 ❖1.罗马法延续1300 多年,是公元前
律体系; ❖ 2.法律与法学(在罗马法上的统一性——学说的
法律渊源地位), 罗马法学家的科学方法: ❖ 3.法学方法:具体案件——指导案件处理的规
则——更为一般的规则(概念)——体系。
法学方法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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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18,1,,9,2:(乌尔比安《论萨宾》第28 卷)随后, 有人问,如果对标的物本身并未发生错误,但却将其物质 属性搞错了,例如将醋当作葡萄酒,将铜当作金,将铅或 其他类似银的东西当作银加以出卖,则买卖是有效的吗? 马尔切勒在其《学说汇纂》第6卷中写道:买卖有效,因 为尽管在标的物的物质属性上发生了错误,但对标的物本 身却存在合意。我在葡萄酒的事例上表示同意,因为葡萄 酒变酸即可成为醋,因此二者几乎是同一种物质。但是, 如果标的物并非是葡萄酒变酸后而生成的醋,而是从一开 始就是醋,例如用其他植物制成的醋,则看来这里是将一 种东西当作另一种东西出卖了。在其他发生物质属性错误 的情形下,我认为买卖也是无效的。
❖ (2)强调公法的强制性。
❖ 公法不得为私人协议所修改”(帕比尼安, D.2,1,14,38)。
二、罗马法的研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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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一些私人关系的规范被作为公法规范, 表明了社会利益或一般利益与个人利益的重合。 例如,不得以契约预先免除欺诈的责任(不照 顾欺诈,这涉及一般价值)。
❖ 2.罗马私法是罗马法当中最突出的部分。
抗辩权的起源
法学),最先是一种程序上的抗辩方式。 在 后古典时代,exceptio开始具有实体法意义。 随后注释法学家提出实体意义上的抗辩概念,并 且将被告否认诉因之外的辩护都归入exceptio, 即实体法上的抗辩不应该包括对诉因的否认。实 体抗辩和“iuris”抗辩(即法律抗辩)须由被告 主张,“facti”(事实)抗辩由法官以职权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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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
Roman Law
第一编 总论
❖本编内容
❖第一章 引论 ❖第二章 罗马法的历史 ❖第三章 法律渊源与优士丁尼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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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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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罗马法的研究对象与研究意义 ❖第二节 罗马法的历史 ❖第三节 罗马法的渊源与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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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罗马法研究的对象与研究意义
❖一、罗马法的概念 ❖(一)罗马法作为国家法 ❖罗马法,顾名思义,就是指罗马奴隶制国家施
三、学习罗马法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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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 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 的灭亡而消亡,宗教随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 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惟有法律征服世界 是最为持久的征服。
❖ ——[德]鲁道夫·冯·耶林
三、学习罗马法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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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作为法史的罗马法:历史研究的一般价值,古为今用。
❖ 诉权——权利
二、罗马法的研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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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时间跨度
❖ 从时间上看,罗马法主要研究《十二表法》(公元前 450 年)到优士丁尼立法这一时期。
❖ 从罗马建城开始的第一阶段无史料,法律不成文,流行习 惯法,《十二表法》是早期习惯法的记录;优士丁尼之后 东罗马帝国的罗马法全面衰退,研究价值不大。传统的研 究罗马法的学者,都把公元前450年《十二表法》颁布 时起,到公元565年优帝一世去世为止这1016年间罗马 国家所施行的“私法”作为研究的对象,并以《国法大全》 作为研究的基础。
二、罗马法的研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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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罗马私法 ❖ 1.公法与私法的区分 ❖ (1)乌尔比安:公法“有关罗马国家的稳定”,
私法“涉及个人福利”。
❖ D.1,1,1,2:(乌尔比安):这一研究的对象有两个,公 法和私法。公法是有关罗马国家稳定的法,私法是涉及个 人利益的法。事实上,它们有的造福于公共利益,有的则 造福于私人。公法见之于宗教事务、宗教机构和国家管理 机构之中。私法则分为三部分,实际上,它是自然法、万 民法和市民法的总和。
❖ 2.罗马法学家方法的借鉴意义。
❖ 3.罗马法与现代民法:民法制度的罗马法渊源(维柯: 事物的本质应在其本源中把握)。
❖ 从体系到具体的概念、规则,例如1:抗辩权的罗马法起 源(裁判官法——市民法)。 例如2:买卖契约中的二 元责任——违约责任、瑕疵担保责任(权利瑕疵),出 卖人不负移转标的物所有权之义务。
754(罗马建城)年到565 年(优士丁 尼皇帝死亡)这整个历史时期罗马奴隶 制国家所实施的全部法律制度。
❖2.罗马法的第二阶段:11 世纪起的罗 马法复兴——欧洲大陆普通法——民法 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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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罗马法研究的对象与研究意义
❖(三)罗马法作为法学 ❖ 1.在古代法中,罗马法是唯一得到科学表述的法
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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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源于罗马法上的“正当权利担保之诉”。 早在罗马法的古代时期,要式买卖的买受人就已受到一种 特别的保护:要式买卖的出卖人向买受人负担使后者取得 所有权的担保义务。在罗马法要式买卖时期,如果要式买 卖的出卖人并非是正当的权利人,由于罗马法并不承认善 意取得制度,所以买受人就不能确定的取得标的物的所有 权,而真正的所有人可以对买受人提起所有物返还之诉追 回该物。作为对其的救济,买受人可以根据此种担保义务 要求出卖人参加第三人对其提起的所有物返还之诉,以协 助买受人对抗第三人的诉讼请求;如果出让人不参加诉讼 或者虽然参加但受让人仍然败诉,则受让人可以对出卖人 提起“正当权利担保之诉”,要求出卖人承担返还双倍价 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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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目依次为传唤、审理、索 债、家长权、继承和监护、 所有权和占有、土地和房屋 、私犯、公法、宗教法、前 五表的追补及后五表的追补 。其特点为诸法合体、私法 为主,程序法优于实体法。
《国法大全》是由东罗马帝国 时期,皇帝优士丁尼在位期间 及死后不久新编纂的,它是《 优士丁尼法典》、《钦定法学 阶梯》、《学说汇编》、《新 律》四部法典汇编的统称,也 是奴隶制时代历史上一部最完 备的成文法典。
行的法律。但是,它并不是某一个立法文献的 名称,而是罗马奴隶制国家整个历史时期的法 律总称。 ❖它是古代奴隶制社会最发达、最完备的法律体 系,也是“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 律”(恩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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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罗马法研究的对象与研究意义
❖(二)罗马法的历史性 ❖1.罗马法延续1300 多年,是公元前
律体系; ❖ 2.法律与法学(在罗马法上的统一性——学说的
法律渊源地位), 罗马法学家的科学方法: ❖ 3.法学方法:具体案件——指导案件处理的规
则——更为一般的规则(概念)——体系。
法学方法例示
法学院
❖ D.18,1,,9,2:(乌尔比安《论萨宾》第28 卷)随后, 有人问,如果对标的物本身并未发生错误,但却将其物质 属性搞错了,例如将醋当作葡萄酒,将铜当作金,将铅或 其他类似银的东西当作银加以出卖,则买卖是有效的吗? 马尔切勒在其《学说汇纂》第6卷中写道:买卖有效,因 为尽管在标的物的物质属性上发生了错误,但对标的物本 身却存在合意。我在葡萄酒的事例上表示同意,因为葡萄 酒变酸即可成为醋,因此二者几乎是同一种物质。但是, 如果标的物并非是葡萄酒变酸后而生成的醋,而是从一开 始就是醋,例如用其他植物制成的醋,则看来这里是将一 种东西当作另一种东西出卖了。在其他发生物质属性错误 的情形下,我认为买卖也是无效的。
❖ (2)强调公法的强制性。
❖ 公法不得为私人协议所修改”(帕比尼安, D.2,1,14,38)。
二、罗马法的研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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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一些私人关系的规范被作为公法规范, 表明了社会利益或一般利益与个人利益的重合。 例如,不得以契约预先免除欺诈的责任(不照 顾欺诈,这涉及一般价值)。
❖ 2.罗马私法是罗马法当中最突出的部分。
抗辩权的起源
法学),最先是一种程序上的抗辩方式。 在 后古典时代,exceptio开始具有实体法意义。 随后注释法学家提出实体意义上的抗辩概念,并 且将被告否认诉因之外的辩护都归入exceptio, 即实体法上的抗辩不应该包括对诉因的否认。实 体抗辩和“iuris”抗辩(即法律抗辩)须由被告 主张,“facti”(事实)抗辩由法官以职权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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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
Roman Law
第一编 总论
❖本编内容
❖第一章 引论 ❖第二章 罗马法的历史 ❖第三章 法律渊源与优士丁尼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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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引论
法学院
❖第一节 罗马法的研究对象与研究意义 ❖第二节 罗马法的历史 ❖第三节 罗马法的渊源与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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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罗马法研究的对象与研究意义
❖一、罗马法的概念 ❖(一)罗马法作为国家法 ❖罗马法,顾名思义,就是指罗马奴隶制国家施
三、学习罗马法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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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 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 的灭亡而消亡,宗教随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 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惟有法律征服世界 是最为持久的征服。
❖ ——[德]鲁道夫·冯·耶林
三、学习罗马法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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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作为法史的罗马法:历史研究的一般价值,古为今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