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绞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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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绞车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小绞车(包括调度绞车、回柱绞车及滚筒直径在800mm以下的提升绞车)的使用管理,减少运输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运输,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责任划分

1、在矿分管副矿长的领导下,机电科专业组。对矿井运输实行归口管理;安检科对小绞车的安全运行实行全面监督检查。

2、机电科钢丝绳管理组负责检查小绞车的完好情况。

3、各使用小绞车的单位。必须配有专职或兼职的小绞车检查维修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维修工作。

4、井下在用小绞车使用管理原则是谁使用谁维护保养。使用期间出现问题由使用单位负责并整改,其它时间由设备在籍单位负责维护整改。

5、机电科对斜坡运输组检查,落实月检,主持办理安装与使用单位相关的交接验收工作。

二、系统主要技术要求

1、斜巷绞车道及硐室

①斜巷绞车道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和设计要求,巷道支护合格,不得有断棚、片帮、冒顶现象。

②斜巷绞车道(上下山、联络巷)必须有水沟,流水不得冲刷道床;巷道内无矸石、浮煤等杂物,达到畅通整齐。

③主要轨道运输巷,必须在轨道中心线的延伸线上开挖绞车安装硐室。

④绞车硐室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净高度不得小于 2.2m,绞车两侧外缘距硐室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绞车后侧外缘距硐室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硐室支护合格。

⑤绞车道下部车场、各顺槽甩车场的对面人行道宽度不足0.7m时,均须设躲避硐室,其规格应不小于1.8×1.4×1.4m(高×宽×深);下部车场躲避硐室,距起坡点不得小于2m。

⑥行车行人巷道中躲避硐室的间距不得大于40m;

2、轨道和车场

①绞车道轨道铺设合格,变坡点处不准有钢轨接头。

②绞车道的上车场位置必须有不小于5m的过卷安全距离,现场条件难以达到5m时,必须设置牢固的阻车装置。

③绞车道上下车场的长度不得小于一次提升串车总长度的3倍,车场的轨道要水平,上车场不得有向下山的斜度,以免矿车自溜下滑。

3、地滚

①斜巷绞车道必须装设地滚。地滚必须平正、稳固,不得被煤、矸石埋没,保证运转灵活;地滚直径一般不小于100mm,长度不小于250mm,每组地滚间距不得大于20m,严禁钢丝绳在巷道底板上拖行。

②上车场变坡点要装设大地滚,其直径不得小于250mm,长度在200—250mm之间,轴径不小于40mm。

③因巷道起伏钢丝绳磨顶棚(板)时,要装设天滚,其装设数量和位置,以不磨钢丝绳为准。

④轨道中间车场、下车场甩车道的侧帮处以及轨道一侧绞车前方,要装设立滚;立滚安装要牢固、灵活,轮高不小于800mm,并且与轨道的最近距离不得小于0.5m。

4、防跑车安全设施

①阻车器。使用小绞车提升的非主要斜巷水平上车场,距变坡点0.8—2m处,必须装设灵活可靠的脚踏自动复位阻车器。

②挡车装置。绞车道上车场变坡点以下略大于一列车长度处,必须装设挡车栏,并与上水平车场挡车栏联锁,其动作要自动。

③防跑车装置。绞车道下坡口,在起坡点以上30m左右处设置防跑车挡车装置;绞车道中部各甩车场以下20m处,设置防跑车挡车装置;绞车道中部无甩车场,且斜巷长度在100—150m之间时,至少安装1组防跑车挡车装置;斜巷长度在200m以上时,每100m安装1组防跑车挡车装置;每个防跑车挡车装置必须自动动作,防跑车性能可靠;防跑车挡车装置的最低处距轨道的距离为1800±50mm,摆杆与矿车接触长度在80—110mm之间。

5、导向轮

①使用导向轮时,轮额定载荷能力不得小于绞车额定牵引力的3倍。

②回柱绞车使用导向轮时,轮额定载荷能力应与绞车额定牵引力相匹配。

③导向轮的直径。不得小于绞车钢丝绳绳径的20倍。

三、固定基础要求

1、使用期限超过3个月的必须采用混凝土基础固定;

2、3个月之内临时使用的采用打压戗柱和地锚固定;

地锚采用Ф18×1800㎜规格的锚杆,锚杆打入底板实体的深度不小于1.2m,每条锚杆的拉拔力不小于5吨;地锚拉拔抽检数量应不少于50%,试验时按对角选择锚杆。打地锚前,应先在绞车安装位置上打厚度不小于200㎜的混凝土基础台,并标出地锚孔位置(综掘掘进期间除外),地锚(丝头)露出的长度应满足绞车的安装要求,但各条地锚长度偏差不得大于30㎜。

3、地锚的拉拔力由施工单位进行试验,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将试验结果交安装单位和企管科备查。

各种绞车地锚的数量应不少于下表中要求的数量

4、导向轮固定。上山掘进导向回头轮必须采用地锚方式可靠固定,地锚应直线排列与绞车钢丝绳运行方向垂直,每条地锚的间距不得小于300mm,绞车均采用4条地锚固定。

四、安装使用主要技术要求

1、绞车安装在轨道的正前方时,滚筒中线应与轨道中线重合,绞车安装要平稳牢固,操作方便,钢丝绳排列整齐、不爬绳、不咬绳,钢丝绳与矿车连接装置处还应加保险绳(对拉方式绞车除外)。

2、绞车安装在轨道的一侧时,绞车突出部分与轨道的最近距离不得小于0.5m。绞车滚筒中线应在距绞车运行总长度的25-35%处与轨道中线相交,同时在绞车的前方适当处设一组立滚,以尽量减少钢丝绳的跑偏量。

3、小绞车采用对拉方式运行时,应制定专门措施,两头必须设专人负责信号联系,并且必须使用同型号绞车;对拉绞车中线与轨道中线不重合时,必须在绞车的前方适当处设立滚,以控制钢丝绳的跑偏量;使用对拉绞车的巷道坡度一般不得超过5°,局部地段最大不得超过10°。

4、小绞车运输时,所提升的车数和负荷的重量严禁超过小绞车管理牌板中规定值。

五、小绞车的完好标准

小绞车严格执行《煤矿矿井运输设备完好标准》中的有关规定,现场检查以下列条款为判断绞车是否完好的主要依据。

1、紧固件

①螺纹连接件和锁紧件齐全,牢固可靠,螺栓头部和螺母无铲伤和棱角严重变形,螺纹无乱扣;

②螺母紧固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

③同一部位的紧固件规格应一致,主要连接部件或受冲击载荷容易松动部位的螺母应使用防松螺母(背帽)、涨簧圈(弹簧垫)或其它防松装置;

④螺栓不得弯曲。螺栓螺纹在连接件光孔内部分不少于两个螺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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